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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曼殊蓮華◎~卐~★禪體密用☆匯歸常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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怙主大智離二障雲 如日清淨極明朗 所有境界如實知故 手托經篋在胸間 三有獄中所有眾生 無明闇迷苦所逼 悲憫彼等皆如獨子 為說六十支音語 如雷大震煩惱睡醒 業力鐵鏈使解開 無明闇處為令斷盡 一切苦芽持寶劍 本來清淨十地究竟 功德圓滿佛子身 百一十二相好莊嚴 請除心闇我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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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16 週五 201601:56
  •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08)【舉果勸樂生信分之初會、菩提場──通辨教起因緣分】:一、〈世主妙嚴品〉(02)》

│      │  │├─丑七 稱揚讚德 分二
│      │  ││┌─寅一 總科
│      │  │││◆自下大文第七、稱揚讚德分,亦是發起序。◆
│      │  │││★「第七、稱揚讚德分」,初標章有二:一、對十「分」之名,「稱揚讚」詠本師功「德」;二、云「亦是發起序」
│      │  │││ 者,對三「分」科經,謂「序」、正、流通。一品是「序」,常途分二:一、證信,二、「發起」。今以前六「分
│      │  │││ 」皆為證信。此下四「分」總為「發起」。「讚」「揚」、「發起」佛「德」,出眾顯於佛用,正「發起」大經,
│      │  │││ 不同古德,但用天地禎祥為「發起」也。★
│      │  ││└─寅二 別釋 分三
│      │  ││◆文中有三:第一、總結威儀住;第二、「此諸眾」下,總顯德行因緣;第三、「所謂」下,「別」明得法讚佛。◆
│      │  ││ ┌─卯一 總結威儀住 分三
│      │  ││ │◆前中有三:初結「眾」「集」,次明相異,後顯意同。◆
│      │  ││ │┌─辰一 結眾集
│      │  ││ ││◎爾時如來道場眾海,悉已雲集;◎
│      │  ││ ││◆今初,數廣德深,故名「眾海」。起於自地,「集」空「道場」。多數大身,重重無礙,「雲」之象也。又浮
│      │  ││ ││ 「雲」無「心」,龍吟則起;菩薩無住,佛現爰「來」。◆
│      │  ││ │├─辰二 明相異
│      │  ││ ││◎無邊品類,周匝徧滿;形色部從,各各差別;◎
│      │  ││ ││◆二、「無邊」下,相異也。不唯上列,故云「品類」「無邊」。旋環不空,故云「周匝徧滿」。大、小等「形
│      │  ││ ││ 」,妍、媸等「色」。「部」主、徒「從」,「各」有區分,故云「差別」。◆
│      │  ││ │└─辰三 結意同
│      │  ││ │◎隨所來方,親近世尊,一心瞻仰。◎
│      │  ││ │◆三、「隨所」下,意同也。「隨所來方」,參而不雜,皆得見佛,各對目前。其猶百川,各全覩月。同無異念,
│      │  ││ │ 故曰「一心」。諦矚欽承,「瞻」而且「仰」。不唯直覩丈六,乃徹見法界身「雲」。◆
│      │  ││ ├─卯二 總顯德行因緣 分二
│      │  ││ │★疏「第二、總顯德行因緣」,疏文有二:先「總」彰大意,後科判解釋。★
│      │  ││ │┌─辰一 總彰大意 分三
│      │  ││ ││┌─巳一 正釋科文
│      │  ││ │││◆第二、總顯德行因緣者,以上列中隨宜「別」歎,今方總顯德行齊均。又與下「別」得法門以為總故。◆
│      │  ││ │││★今初,正釋科文。何名「總顯德行因緣」?先釋「總顯」,自有二義:一、望「前」為「總」,「前」四十
│      │  ││ │││ 「眾」「各」「隨所宜」以「顯」勝「德」,所顯則局──如「顯」,海神云:「佛功德海充滿其身」等─
│      │  ││ │││ ─,今「總顯」四十「眾」「德」;二、望後為「總」,「下」四十「眾」「得法」「各」異,「今」「總
│      │  ││ │││ 顯」具「德」。★
│      │  ││ ││├─巳二 躡迹成難
│      │  ││ │││◆前同生「眾」中共「集」善根,亦是「別」故。◆
│      │  ││ │││★從「前同生」下,躡迹成難。謂有難云:「前」「顯」「同生」,云「皆與毘盧遮那共集善根」,豈非「總
│      │  ││ │││ 」耶?故今答云:「前」局「同生」,今該「同」、異四十「眾」「德」,方得名「總」。★
│      │  ││ ││└─巳三 重通所難
│      │  ││ ││◆又前共「集」,明主、伴所由;今曾攝受,顯眷屬所以。影略其文。◆
│      │  ││ ││★「又前」明「共集」下,重通所難。非唯「總」、「別」不等,實亦「文」意有殊。「前」云「共集」,與佛
│      │  ││ ││ 「德」齊,故為「主伴」;「今曾攝受」,唯為佛「攝」,故為「眷屬」。「為」分二義:「前」「略」「攝
│      │  ││ ││ 受」,此「略」「共集」。可互「影」取,故云「影略其文」。★
│      │  ││ │└─辰二 別明科判 分三
│      │  ││ │ ┌─巳一 明離障見淨
│      │  ││ │ │◎此諸眾會,已離一切煩惱心垢及其餘習,摧重障山,見佛無礙。◎
│      │  ││ │ │◆此文多勢,且分為三:初、明「離」「障」「見」淨;二、「如是」下,受化根深;三、「種無量」下,德
│      │  ││ │ │ 行圓備。初、後是因,中一是緣。以因奪緣,大「眾」自「見」;以緣奪因,「佛」力令「見」。因緣和合
│      │  ││ │ │ ,無定親疏,故因緣間說。又初段德行現深,後二因緣宿著。久攝今「見」,即緣成因。感應道交,故常居
│      │  ││ │ │ 「佛」「會」。◆
│      │  ││ │ │★疏「此文多勢」下,二、科判也。言「多勢」者,或可「分」「三」,或可分二。二中立名,亦可有異。於
│      │  ││ │ │ 中三:初、科為三;二、「初、後是因」下,料揀;三、「又初段」下,對前「且」字,今為「二」故。「
│      │  ││ │ │ 久攝今『見』」下,亦是料揀。上「三」「分」中,二即「是緣」;「初、後是因」者,約「自」「行」為
│      │  ││ │ │ 「因」,「佛」「攝」為「緣」。「今」得「見佛」,由昔曾「攝」──「攝」即親「因」。「因緣」既「
│      │  ││ │ │ 著」,為「感」;昔既曾「攝」,故「應」。★
│      │  ││ │ │◆今初、「『離』『障』『見』淨」者,「煩惱」即「煩惱」「障」也;「心垢」即所知「障」也,此「障」
│      │  ││ │ │ 翳「心」,迷所知故。言「一切」者,謂分別、俱生,若種若現。言「餘習」者,二「障」氣分,「粗」重
│      │  ││ │ │ 「粗」重,如「畢陵上慢」、「迦葉不安」。今皆位極菩薩,智現,情亡,證理,達事,「心」鏡瑩淨,故
│      │  ││ │ │ 云「已離」。若諸位圓融,一斷,一切斷,亦通初位。言「摧重障山」者,通以喻顯,以能摧道,「摧」二
│      │  ││ │ │ 「障山」──「障」體堅厚,崇聳如「山」。又別,則智「障」菩提,惑「障」圓寂;通,則俱「障」及「
│      │  ││ │ │ 一切」「佛」法,故名為「重」。言「見佛無礙」者,斷「障」果也。然有二義:一、就能見以明「無礙」
│      │  ││ │ │ 。由斷二「礙」,智明理顯。理顯,故「見」法性身;智明,故「見佛」智身。理、智冥一,「見」「無礙
│      │  ││ │ │ 」身;「無礙」,亦即涅槃。二、約所見明「無礙」者,具十「無礙」,已如上說。◆
│      │  ││ │ │★疏「言『一切』者,謂分別、俱生,若種若現」者,謂「二『障』」各二:一者「分別」──謂因邪師、邪
│      │  ││ │ │ 教及邪思惟──,此「見」「道」「斷」,入初地時便永「斷」盡;二者「俱生」──不由上二,「生」而
│      │  ││ │ │ 便有──,此修「道」「斷」,地地「斷」之。此又二種:一者「現」行,二者「種」子。若所知「現」行
│      │  ││ │ │ ,地地「斷」之;若「煩惱」「現」行,亦地地「斷」。「煩惱」「種」子,直至金剛定「斷」。★
│      │  ││ │ │★疏「二『障』氣分,粗『重』粗『重』」者,「二『障』氣分」,即熏「習」所成;揀異「現」「障」,故
│      │  ││ │ │ 云「習」「氣」。然「習」「氣」有二,謂因與果。於「現」起「障」能為因者,亦名「種」子;此因「習
│      │  ││ │ │ 」「氣」,根本「智」「斷」;「斷」此因已,「現」不起故。不起「現」因,但「粗『重』」者,唯名「
│      │  ││ │ │ 習」「氣」;此「果」「習」「氣」,後得「智」「斷」;「斷」「現」「粗『重』」,知「現」無故。言
│      │  ││ │ │ 「粗『重』」者,違細輕故。然「粗『重』」有三:一、「現」起「粗『重』」,貪、瞋、癡等令行者「心
│      │  ││ │ │ 」無堪任故;二、「種」子「粗『重』」,「煩惱」「種」子,「障」諸智故;三、「粗『重』粗『重』」
│      │  ││ │ │ ,實非「煩惱」,似「煩惱」故,如「身子瞋習」、「畢陵慢習」等。今即第三,以經言「餘習」故,又「
│      │  ││ │ │ 位極」故,前二即是「一切」中攝故。★
│      │  ││ │ │★疏釋云「若種若現」,上言「已斷」,即有能斷之「道」,揀異伏「道」,故云「已斷」。「斷」「道」有
│      │  ││ │ │ 二,謂:一、「根本無分別智,親證二空,所顯真理無境相故」,能斷「二『障』」──「種」子、「現」
│      │  ││ │ │ 行;二、「後得無分別智,雖不親證,無力能斷迷理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前,無倒證故,亦能
│      │  ││ │ │ 永斷彼修所斷迷事隨眠。」上來皆是《唯識論》意。更有釋者,「所知『障』」中亦有二種:一、於「所知
│      │  ││ │ │ 」「境」而能為「障」,即是不染污無「知」,而非法執,如於五明處有所未解,但是無「知」,何曾有執
│      │  ││ │ │ 。然《唯識》云「由我、法執,二障俱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者,據「見」「道」「分別」「障」說,
│      │  ││ │ │ 以「證」「空」「理」而「斷」「障」故。言是「障」而非「執」者,據修「道」「斷」「俱生」「障」說
│      │  ││ │ │ ,以徧「知」有成「種」「智」故。上來「所知」之「障」。二、「所知」即「障」,名「所知『障』」。
│      │  ││ │ │ 此「體」即是善心、心所,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前據了俗,此據
│      │  ││ │ │ 「證」「真」,說名「智」「障」。此「障」對治,亦有二種:一者、解有,二者、「達」「空」。「空」
│      │  ││ │ │ 、有俱明,名徧「知」故。然《唯識》正義,唯「所知」之「障」;今就「理」「通」,故亦用之。★
│      │  ││ │ │★問:永「斷」「習」「氣」,唯是如來,云何此亦皆云「已斷」?答:此有二釋:一、約「法」「相」,全
│      │  ││ │ │ 分「離」盡,唯是如來;若據分「離」,亦「通」「菩薩」。以經中說三種「粗『重』」,三位「斷」故。
│      │  ││ │ │ 《解深密經》說三「粗『重』」:「一者、在皮,初地即斷;二者、在膚,八地方斷;三者、在骨,唯佛地
│      │  ││ │ │ 斷。」雖則「餘」「位」亦「斷」「粗『重』」,而三位「顯」,是故偏說。「初地」捨凡,入聖「位」故
│      │  ││ │ │ ;「八地」無漏,常相續故;「佛地」果滿,頓得捨故。又此即是「八地」「菩薩」,故云「斷」也。二、
│      │  ││ │ │ 約「圓融」,如疏文顯。★
│      │  ││ │ ├─巳二 受化根深 分二
│      │  ││ │ │◆第二、「如是」下,「受」「化」「根」深。於中:初總,後別。◆
│      │  ││ │ │┌─午一 總
│      │  ││ │ ││◎如是皆以毘盧遮那如來往昔之時於劫海中修菩薩行,以四攝事而曾攝受;◎
│      │  ││ │ ││◆初中「如是」者,指前斷障之眾。「劫海」者,明「攝」時曠遠。言「四攝」者,即「攝」「化」之方,
│      │  ││ │ ││ 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布施是「攝」緣,與彼資持故;愛語是「攝」體,正示損益故;利行是「攝
│      │  ││ │ ││ 」處,安住「善」處故;同事謂釋疑,令彼決定故。◆
│      │  ││ │ ││★疏「布施是『攝』緣」等者,略「示」「四攝」之「相」。然《瑜伽》說,各有九門。至〈賢首品〉,當
│      │  ││ │ ││ 略明之。★
│      │  ││ │ │└─午二 別
│      │  ││ │ │◎一一佛所種善根時,皆已善攝,種種方便,教化成熟,令其安立一切智道;◎
│      │  ││ │ │◆後「一一」下,別示「攝」相。於中向言「劫海」「曾」「攝」,何所攝耶?謂「一一佛所」。何時「攝」
│      │  ││ │ │ 耶?「種善根時」。將何法「攝」?謂「種種方便」。「攝」相云何?謂「教化成熟」──「教化」約始,
│      │  ││ │ │ 「成熟」就終。「攝」意云何?「令其安立一切智道」。「道」者,因也。謂唯為佛果修佛因耳。◆
│      │  ││ │ └─巳三 德行圓備 分二
│      │  ││ │◆第三、「種無量」下,德「行」圓備。前攝何益?令德圓故。於中,先辨因圓,後入果「海」。◆
│      │  ││ │  ┌─午一 辨因圓
│      │  ││ │  │◎種無量善,獲眾大福,悉已入於方便願海;所行之行具足清淨,於出離道已能善出;常見於佛,分明照了
│      │  ││ │  │ ;◎
│      │  ││ │  │◆今初,文有五句:一、「種無量善」,已超七地,殊勝「善」根故。二、「悉已」下,已超八地,大「願
│      │  ││ │  │ 」滿故。三、「所行」下,已超十地,「行」滿障「淨」故。四、「於出離」下,前明德圓,此「具」「
│      │  ││ │  │ 出」「道」──一「道」、無量「道」。已超生死,不住涅槃,故云「善出」。五、「常見」下,結成「
│      │  ││ │  │ 見」「佛」,謂德高十地,是以「常見」。非比量「見」,故曰「分明」;不取色相,名為「照了」。又
│      │  ││ │  │ 塵毛、「剎」海,「佛」徧重重,有德斯覩,名「分明照了」。◆
│      │  ││ │  │★疏「已超七地,殊勝『善』根」者,以「七地」有空中方便慧、有中「殊勝」「行」,功用「『行』滿」
│      │  ││ │  │ ,故云「無量」。疏「一『道』、無量『道』」者,「一『道』」者,「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故。
│      │  ││ │  │ 〈離世間品」說:「一道是菩薩道,不捨獨一菩提心故;二道是菩薩道,謂方便、智慧故;「三道、」「
│      │  ││ │  │ 四道」乃至「十道」。又云:「菩薩有無量道、無量助道、無量修道、無量莊嚴道。」各略列十句,則萬
│      │  ││ │  │ 「行」觸目,皆「菩薩道」。疏「又塵毛、剎『海』」下,上是通相般若之意,此是華嚴一乘玄旨。★
│      │  ││ │  └─午二 入果海 分二
│      │  ││ │   ┌─未一 乘因入果
│      │  ││ │   │◎以勝解力入於如來功德大海,◎
│      │  ││ │   │◆二、「以勝解力」下,「入」果「海」也。此一段文望前是別,總具「德」中,別「入」果故;望後是
│      │  ││ │   │ 總,四十眾中,解脫標故。今且屬前。於中二:初、乘因「入」果,是比智知。如見鸞翔,知太虛可冲
│      │  ││ │   │ ;矚龍躍,知宏海可汎也。謂「以勝解力」印可佛言,知福慧之深遠;以信「解力」贍仰佛化,知慈悲
│      │  ││ │   │ 之廣「大」。是「入」「如來功德大海」,亦是「勝解」印持果「德」。◆
│      │  ││ │   │★疏「此一段文望前是別」下,「總」顯文意。以「總具『德』中」,文有三節,第三「德」行圓備中自
│      │  ││ │   │ 有七句──今但是二──故云「別」也。既言「得於諸佛解脫之門」,則是四百餘門之「總」標也。義
│      │  ││ │   │ 雖兩向,科且屬前。★
│      │  ││ │   │★疏「初、乘因『入』果」者,「以勝解力」,即是「乘因」;「入於如來功德大海」,即是「『入』果
│      │  ││ │   │ 」。「冲」者,和也,「深」也,「虛」也,高也,昇也。今正是昇、義兼「虛」、高。疏「亦是『勝
│      │  ││ │   │ 解』印持果『德』」者,前則「印」「言」,即「比」「知」二嚴與「慈悲」,皆教道也;今云「印」
│      │  ││ │   │ 「果」,則心冥「果」「海」,為證道也。★
│      │  ││ │   └─未二 分得果用 分三
│      │  ││ │    ┌─申一 明解脫 分二
│      │  ││ │    │★疏「言『解脫』『門』」者,先總釋,後圓融。★
│      │  ││ │    │┌─酉一 別顯
│      │  ││ │    ││◎得於諸佛解脫之門遊戲神通。◎
│      │  ││ │    ││◆二、「得於」下,明分得果用。言「解脫」「門」者,「佛」果障寂,大用無礙,故稱「解脫」─
│      │  ││ │    ││ ─「真解脫者,即是如來」。「通」智「遊」入,故號「門」也。◆
│      │  ││ │    ││★前中三釋:初、「解脫」「門」三字皆屬於「佛」;★
│      │  ││ │    ││◆眾各證契,故名為「得」。此「解脫」即「門」。「佛」「得」其總,眾海「得」別。又「佛解脫
│      │  ││ │    ││ 」,但名「解脫」;眾所得法,稱之為「門」,以能通入彼果用故。◆
│      │  ││ │    ││★二、「解脫」屬「果」,「門」屬「眾海」;★
│      │  ││ │    ││◆此「解脫之門」,又眾所得法:離障自在,名為「解脫」;智所入處,亦名為「門」。◆
│      │  ││ │    ││★三、三字皆屬「眾海」。於中有二:一、就因中自分能、所,★
│      │  ││ │    ││◆以因「解脫」入果「解脫」,亦稱為「門」,此「解脫」即「門」。◆
│      │  ││ │    ││★二、將己「解脫」望「果」為「門」。★
│      │  ││ │    │└─酉二 圓融
│      │  ││ │    │◆然總、別圓融,因、果交徹,重重無礙,方為真「解脫」「門」。故下或歎「佛」果德,或歎因行,
│      │  ││ │    │ 或約天等所得,欲影顯故。◆
│      │  ││ │    │★疏「然總、別」下,二、「圓融」,「融」上三義。「總、別圓融」,「融」第一義;「因、果交徹
│      │  ││ │    │ 」,「融」後二義;「重重無礙」,通上三義。且如「總」具於「別」,「別」亦具「總」,則一「
│      │  ││ │    │ 解脫」「門」中有一切「解脫」「門」等。思之。★
│      │  ││ │    ├─申二 明遊戲神通
│      │  ││ │    │◆次「遊戲神通」,正明入相。「遊戲」者,出入自在;「神通」者,難測、無壅故。◆
│      │  ││ │    └─申三 約觀心以釋 分二
│      │  ││ │     ┌─酉一 正釋
│      │  ││ │     │◆約觀心者,心、境無礙,稱為「解脫」。由此入理,故號為「門」。◆
│      │  ││ │     │★疏「約觀心」者,疏中初「正」釋;★
│      │  ││ │     └─酉二 拂迹 分二
│      │  ││ │      ┌─戌一 反成
│      │  ││ │      │◆若以「門」為「門」,非能通矣。「門」即如實,何所通耶?◆
│      │  ││ │      │★次「若以『門』」下,拂迹。先反成;★
│      │  ││ │      └─戌二 順釋
│      │  ││ │◆正入、雙亡,為真「門」矣。如此入者,則本覺湛然,名窮果海。真非妄外,則因、果圓融;心境無涯,則「解
│      │  ││ │ 脫」無際矣。◆
│      │  ││ │★後「正入」下,順結。能、所「雙」寂,故曰「雙亡」;「門」理歷然,稱為「正入」。「正入」,則理無不契
│      │  ││ │ ;「雙亡」,則過無不寂。★
│      │  ││ └─卯三 別明得法讚佛 分二
│      │  ││  ┌─辰一 總明
│      │  ││  │◆第三、「所謂」下,別明「得」法讚「佛」。四十眾中各先長行「得」法,即經家序列;後說偈讚,即當時所
│      │  ││  │ 陳。然眾集、偈讚,並在一時。文不累書,故編之作次。而各「得」一者,顯「佛」德無盡故。乘別入總,盡
│      │  ││  │ 眾不能及故。故海慧云:「如來境界無有邊,各隨解脫能觀見」。而普賢「得」十者,顯等「佛」無盡故。◆
│      │  ││  └─辰二 別釋 分二
│      │  ││◆文中,先異生眾,後同生眾。◆
│      │  ││   ┌─巳一 異生眾讚佛 分三
│      │  ││   │◆前中三:初諸天,次八部,後諸神。◆
│      │  ││   │┌─午一 諸天眾 分二
│      │  ││   ││◆今初,分二:先色天,後欲天。◆
│      │  ││   ││┌─未一 色天 分五
│      │  ││   │││┌─申一 大自在天 分二
│      │  ││   ││││┌─酉一 長行得法 分十
│      │  ││   │││││┌─戌一 法身解脫
│      │  ││   ││││││◎所謂:妙焰海大自在天王得法界虛空界寂靜方便力解脫門;◎
│      │  ││   ││││││◆前中有五:今初、「自在天」,長行十「法」:第一、「法界」等者,即法身「解脫」也。「法
│      │  ││   ││││││ 界虛空界」即用所徧處。「空」即事「空」。「法界」之言,義兼事、理。謂非但徧「空」,亦
│      │  ││   ││││││ 徧「空」內色、心等事及「空」、有稱真之理。又但言「空」,則一重徧。今云「法界」,則重
│      │  ││   ││││││ 重皆徧。何者?謂「空界」容一一塵處及彼事物,一一塵中皆稱真故,各有無邊剎「海」,佛身
│      │  ││   ││││││ 大用皆悉充滿。故下頌云:「無窮盡」也。言「寂靜」者,體也。然有二義:一、明前大用,用
│      │  ││   ││││││ 無用相,不礙常「寂」;二、由此智用,即「寂」同真,是故隨一一用,徧一切處也。言「方便
│      │  ││   ││││││ 」者,用也。亦有二義:明前「寂」無「寂」相,不礙大用;二、內同真性,不礙外應群機,故
│      │  ││   ││││││ 云「方便」。「寂」、用無礙,所以稱「力」。◆
│      │  ││   ││││││★疏「及『空』、有稱真之理」者,此「空」是外「空」。若以理「空」對外「空」,外「空」離
│      │  ││   ││││││ 法,是斷滅「空」。「理」「空」「即事」,名為「真」「空」。若以外「空」亦心所現,亦由
│      │  ││   ││││││ 對「色」,滅「色」方顯,則此斷「空」從緣無性,即性「空」也。故十八「空」明大「空」者
│      │  ││   ││││││ ,謂十方「空」即十方「虛空」,亦是性「空」矣。是故疏云「『空』、有稱真之理」,即「有
│      │  ││   ││││││ 」之「空」,皆性「空」也。★
│      │  ││   ││││││★疏「一、明前大用,用無用相」等者,此二義中:一、「用」同「體」「寂」,二、「用」同「
│      │  ││   ││││││ 體」「徧」。「言方便」「二」者:一、由忘「寂」,故不「礙」「用」;二、由依「寂」,故
│      │  ││   ││││││ 能起「用」。★
│      │  ││   │││││├─戌二 智身解脫
│      │  ││   ││││││◎自在名稱光天王得普觀一切法悉自在解脫門,◎
│      │  ││   ││││││◆二、「普觀一切法悉自在」者,智身「解脫」也。此有三義:一、以「普」眼,於「一切法」無
│      │  ││   ││││││ 不能觀;二、「觀一切法」,不壞事而全理;三、於「一」「法」中見「一切」而無礙。並名「
│      │  ││   ││││││ 自在」。◆
│      │  ││   │││││├─戌三 自相解脫 分四
│      │  ││   ││││││★疏「三、」「自」「相『解脫』」者,以「一切法」各各不同,色非心等,故名「自」「相」。
│      │  ││   ││││││ 今皆「不生」,故名「解脫」。此明無彼「生」「相」,則法體「不生」,故名「自」「相」。
│      │  ││   ││││││ 若直遣「生」、住、「滅」「相」,亦「共相」耳。疏文有四:一、略科釋;二、「然『不生』
│      │  ││   ││││││ 」下,開章門;三、「別釋」下,隨門「別釋」;四、「斯為正法」下,結勸。★
│      │  ││   ││││││┌─亥一 略科釋
│      │  ││   │││││││◎清淨功德眼天王得知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來不去無功用行解脫門,◎
│      │  ││   │││││││◆三、「知一切法不生」等者,自、共相「解脫」也。亦有二義:一、「知」「不生」等,內證
│      │  ││   │││││││ 真理;二、「無功用行」,外應群機。◆
│      │  ││   ││││││├─亥二 開章門
│      │  ││   │││││││◆然「不生」等,佛法之體。釋有多門,略申一、兩。◆
│      │  ││   ││││││├─亥三 隨門釋 分三
│      │  ││   │││││││★三中有三「釋」:一、別「釋」,二、通「釋」,三、展轉「釋」。★
│      │  ││   │││││││┌─天一 別釋 分二
│      │  ││   ││││││││★今初,文二:先「釋」「不生」、「滅」,後「釋」「不來」、「去」。★
│      │  ││   ││││││││┌─地一 釋不生滅 分五
│      │  ││   │││││││││┌─玄一 就徧計性
│      │  ││   ││││││││││◆一、別釋,以「不生」、「滅」約境,「不來」、「去」約「行」。初、「不生」、「
│      │  ││   ││││││││││ 滅」略有五義:一、就徧計,由是妄執,無法可「生」、「滅」也。又情有即是理無,
│      │  ││   ││││││││││ 故「不生」也;理無即是情有,故「不滅」也。「不滅」「不生」,是「一」「法」也
│      │  ││   ││││││││││ 。又求徧計相不可得,故「不生」;能顯無相性,故「不滅」。「不滅」即「不生」,
│      │  ││   ││││││││││ 亦「一」「法」也。◆
│      │  ││   ││││││││││★今初,自有五重者:前三「別」據三性文同,四即合前三而「義」「別」,五即融四句
│      │  ││   ││││││││││ 而無礙。就「別」約三性中各三「釋」者,初一、通就當性說,二、約當性二「義」說
│      │  ││   ││││││││││ ,三、對三無性說。唯圓成二「義」小異。云何三性各二「義」耶?「徧計」二者:一
│      │  ││   ││││││││││ 、「情有」,二、「理無」。依他二者:一、緣生,二、「無」「性」。圓成二者:一
│      │  ││   ││││││││││ 、「性」「有」,二、「相」「無」。★
│      │  ││   ││││││││││★疏「一、就徧計」下,「徧計」三「義」也:一、「徧計」無體,如繩上蛇,故無「可
│      │  ││   ││││││││││ 『生、滅』」。二、約二「義」者,「情有」,合是「生」;「理無」,體是「滅」。
│      │  ││   ││││││││││ 今此「情有即是理無」,何有「生」耶?正「理無」處,方「是情有」,故非「滅」也
│      │  ││   ││││││││││ 。下例可知。三、對無「性」者,由無「徧計」,方「顯無相」。故《唯識》云:「即
│      │  ││   ││││││││││ 依此三性,說彼三無性。」是知若無「徧計」,安知「無相」?下亦例然。★
│      │  ││   │││││││││├─玄二 約緣起性
│      │  ││   ││││││││││◆二、就緣起性,謂「法」無自體,攬緣而起,即「生」無「生」;既本「不生」,故無
│      │  ││   ││││││││││ 可「滅」也。又緣起無性,故「不生」;無性緣起,故「不滅」。《中論》云:「以有
│      │  ││   ││││││││││ 空義故,一切法得成」。是故「不生」即「不滅」,「不滅」即「不生」,為一物也。
│      │  ││   ││││││││││ 又推緣無起,故「不生」;能顯無「生」性,故「不滅」。◆
│      │  ││   ││││││││││★疏「二、就緣起性」者,一、通說,因「緣」之法依他而「起」,因「緣」所生無有「
│      │  ││   ││││││││││ 生」故。故經云:「一切法無來,是故無有生,以生無有故,滅亦不可得」。二、明二
│      │  ││   ││││││││││ 義中,「又緣起無性」「故」者,「緣」「生」即「無性」也;「無性緣起」者,「無
│      │  ││   ││││││││││ 性」即「緣」「生」也。前句即因「緣」故「空」,此句即「無性」故有。故引《中論
│      │  ││   ││││││││││ 》「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唯證後句也。三、「顯」「無性」中,若無因「緣」
│      │  ││   ││││││││││ ,不知「無性」,故論四句推之:「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
│      │  ││   ││││││││││ 生」。若不推此,安知「無生」?「無生」即是「生」「無」自性「性」也。★
│      │  ││   │││││││││├─玄三 約圓成性
│      │  ││   ││││││││││◆三、約圓成性,謂非是有為,故無彼「生」、「滅」相也。又非妄心境,故「不生」;
│      │  ││   ││││││││││ 聖智所證,故「不滅」。又體非遷變,故「不生」;隨緣令法起,故「不滅」。「不滅
│      │  ││   ││││││││││ 」即「不生」,為一物也。◆
│      │  ││   ││││││││││★疏「三、約圓成」,初義可知。二、約二義中,小異前二耳。謂二、三皆約二義。二即
│      │  ││   ││││││││││ 法相宗二義,於此二義顯無性義,謂「非妄心境」,故即「相」「無」義;「聖智所證
│      │  ││   ││││││││││ 」,故即「性」有義;而「非妄心境」,故遠離我、法所執,便能顯得勝義無自性「性
│      │  ││   ││││││││││ 」。三、云「又體非遷變」下,即約不「變」、「隨緣」,法性宗中二義。既不「變」
│      │  ││   ││││││││││ ,故「不生」,由此不「變」,方能「隨緣」,則「不生」是「不滅」義。既以「隨緣
│      │  ││   ││││││││││ 」為「不滅」,由「隨緣」不失自性,方知不「變」,則「不滅」是「不生」義。故云
│      │  ││   ││││││││││ 「為一物」也。★
│      │  ││   │││││││││├─玄四 三性混融
│      │  ││   ││││││││││◆四、通就三性混融。於一法上,就徧計,故「不生」;就圓成,故「不滅」;就依他,
│      │  ││   ││││││││││ 故亦「不生」,亦「不滅」;就三無性,故非「不生」,非「不滅」。◆
│      │  ││   ││││││││││★疏「四、通就三性」等者,即合前三,而義全別。理實具合「三性」、「三無性」以成
│      │  ││   ││││││││││ 四句。如一念心剎那瞥起,即具六義。謂一念之心是緣起法,是「依他」起;情計有實
│      │  ││   ││││││││││ ,即「徧計」所執;體本空寂,即是「圓成」。「三性」備矣。既即「依」「三性」說
│      │  ││   ││││││││││ 「三無性」,故六義具矣。今於「三性」成其三句,「三無性」上共成一句。謂一念之
│      │  ││   ││││││││││ 上既理本無,故「徧計」為「不生」;本無之理即是「圓成」,「故『不滅』」。「依
│      │  ││   ││││││││││ 他」即「無性」,「故亦『不生』」;而不壞相,「故亦」「不滅」。三句備矣。言「
│      │  ││   ││││││││││ 就三無性」,「非『不生』,非『不滅』」者,上約「徧計,「故『不生』」;今「徧
│      │  ││   ││││││││││ 計」即相「無性」,故無彼「不生」,為「非『不生』」也。上約「圓成,故『不滅』
│      │  ││   ││││││││││ 」;今「圓成」即是勝義無自性「性」,故「非『不滅』」。上約「依他」,「亦『不
│      │  ││   ││││││││││ 生』,亦『不滅』」;今「依他」即「生」無自性「性」,故何有「亦『不生』,亦『
│      │  ││   ││││││││││ 不滅』」?故上「三性」不出「不生不滅」,今翻彼「三性」以成「三無性」,故雙「
│      │  ││   ││││││││││ 非」也。★
│      │  ││   │││││││││└─玄五 圓融無礙
│      │  ││   │││││││││◆五、然此四句合為一聚,圓融無礙。頓思,可見。◆
│      │  ││   │││││││││★「五」中「融」「四句」而「無礙」,以一念心上、一微塵上即有六義,故總「融」「合
│      │  ││   │││││││││ 」。言「合」「四句」者,非第四門中四句,合前總、別二種「四句」耳。★
│      │  ││   ││││││││└─地二 釋不去來 分三
│      │  ││   ││││││││ ┌─玄一 唯約體
│      │  ││   ││││││││ │◆二、「不來不去」者,約行。謂正智背捨妄執而無「去」;向證真理而「不來」。◆
│      │  ││   ││││││││ │★疏「二、『不來不去』」下,有三義釋:初、唯約「體」。「背捨」是「去」,而云「
│      │  ││   ││││││││ │ 不去」者,「智」照「妄」空,無可「捨」故:照惑無本,即「智」「體」故。「向證
│      │  ││   ││││││││ │ 真理」,合是「來」義,如如「來」故。而云「不來」者,「真」不可得故;照「體」
│      │  ││   ││││││││ │ 無自,即「真理」故。故經云:「如來者,無所從來。」★
│      │  ││   ││││││││ ├─玄二 依體起用
│      │  ││   ││││││││ │◆又依體起用,而「不去」;應機現前,而「不來」。◆
│      │  ││   ││││││││ │★疏「又依體起用」等者,第二、雙約「體」、「用」說也。「依體起用」,故是「去」
│      │  ││   ││││││││ │ ;以即「體」之「用」,故「不去」。「應機現前」,合是「來」;以「應」不離「體
│      │  ││   ││││││││ │ 」,如月之影,故「不來」。★
│      │  ││   ││││││││ └─玄三 攝用歸體
│      │  ││   ││││││││◆又往應群機,而「不去」;恒歸寂滅,而「不來」。「不來」即是「不去」,無二為一味也
│      │  ││   ││││││││ 。由此大智,無念應機,如摩尼、天鼓,無思成事,故云「無功用行」也。◆
│      │  ││   ││││││││★疏「又往應群機,而『不去』」等者,第三、唯約「用」說也。「往應」,合是「去」;「
│      │  ││   ││││││││ 應」無「應」相,故「不去」。「恒歸寂滅」,合是「來」;「滅」不可得,故「不來」。
│      │  ││   ││││││││ 又即「體」之「用」,「往」「而不去」;「用」即「體」故,「歸」「而不來」。然前對
│      │  ││   ││││││││ 於佛上明「去」,「機」上明「來」;此對於「機」上明「去」,佛上明「來」。又前對「
│      │  ││   ││││││││ 機」見佛「來」,此對佛見「機」「來」。然三義雖殊,皆顯「不來即」「不去」也。疏「
│      │  ││   ││││││││ 由此」下,釋「無功用」。「摩尼」約身,「天鼓」約口,「無思」約意。文意可知也。★
│      │  ││   │││││││├─天二 通釋 分二
│      │  ││   ││││││││┌─地一 總
│      │  ││   │││││││││◆二、通釋者,「不生不滅」,亦可約行;「不來不去」,亦可約境。◆
│      │  ││   │││││││││★疏「二、通釋」者,然既言「不生」、「滅」「約行」;「不來」、「去」「約境」。此
│      │  ││   │││││││││ 亦是局,何名為通?已上是賢首意。「不生」、「滅」局「境」,而不「通」「行」;「
│      │  ││   │││││││││ 不來」、「去」局「行」,而不「通」「境」。今翻其不「通」令「通」,則四義俱「通
│      │  ││   │││││││││ 」「境」、「行」,故名為「通」。於中,先總;★
│      │  ││   ││││││││└─地二 別 分二
│      │  ││   ││││││││ ┌─玄一 約觀明三性
│      │  ││   ││││││││ │◆謂妄念斯寂,猶若虛空,何「生」?何「滅」?◆
│      │  ││   ││││││││ │★後「謂妄念」下,別,亦約三性以成觀「行」:初、即徧計,契同無相,何有「生」、
│      │  ││   ││││││││ │ 「滅」;★
│      │  ││   ││││││││ │◆又雖起大用,見心無「生」;用謝歸寂,了本無「滅」。◆
│      │  ││   ││││││││ │★二、「又雖起大用」下,約依他起觀。★
│      │  ││   ││││││││ │◆又常稱真理,寂照居懷。於此心中有何「生」、「滅」?◆
│      │  ││   ││││││││ │★三、「又常稱真」下,約圓成觀。★
│      │  ││   ││││││││ │◆此約「行」釋不「生」、「滅」也。◆
│      │  ││   ││││││││ │★「此約『行』釋」下,結屬。★
│      │  ││   ││││││││ └─玄二 約境明三性
│      │  ││   ││││││││◆約境釋「不來」、「去」者,猶如空華,無可「去」、「來」。◆
│      │  ││   ││││││││★「約境釋『不來』」下,亦約三性:初、即徧計;★
│      │  ││   ││││││││◆又緣會即「來」,「來」無所從故無「來」;緣謝而「去」,「去」無所至故無「去」。◆
│      │  ││   ││││││││★二、「又緣會」下,約依他;★
│      │  ││   ││││││││◆又諸法即如,如豈「來」、「去」?◆
│      │  ││   ││││││││★三、「又諸法即如」下,約圓成。而並從簡略,各出一義。例前「不生」,亦可具五:亦應
│      │  ││   ││││││││ 前三別說,四、五融通。如「徧計」上亦應云:「情有即是理無」,故「不來」;「理無即
│      │  ││   ││││││││ 是情有」,故「不去」等。但改「生」、「滅」二字為「來」、「去」二字。餘準前思。★
│      │  ││   │││││││└─天三 展轉釋 分三
│      │  ││   │││││││ ┌─地一 相因釋
│      │  ││   │││││││ │◆三、展轉釋,又何以「不生」、「滅」?由無「來」、「去」故;何以「不來」、「去」
│      │  ││   │││││││ │ ?由無「生」、「滅」故。◆
│      │  ││   │││││││ │★疏「三、展轉釋」。所以為此「釋」者,有三意:一、則上來但當句「釋」,今顯互相「
│      │  ││   │││││││ │ 釋」故,如經云「一切法無來,是故無有生」等,即此亦名相因「釋」也。★
│      │  ││   │││││││ ├─地二 展轉釋
│      │  ││   │││││││ │◆又既無「來」、「去」,則非一非異;「不生不滅」,則無斷無常。智契前理,故「無功
│      │  ││   │││││││ │ 用」;不礙「生」等,故云「行」也。◆
│      │  ││   │││││││ │★「又既無『來』」「無」「去」,「則非一」、「異」者,次正是展轉釋。欲明「不生」
│      │  ││   │││││││ │ 、「滅」等四,含義無盡,故略舉八不,即中論宗。論云:「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
│      │  ││   │││││││ │ 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而青目釋之,有展轉相因釋。今取此勢,故為此釋。云何「
│      │  ││   │││││││ │ 不來不去」「則」得「非一非異」耶?謂若有「來」、「去」,則有能、所。能、所為「
│      │  ││   │││││││ │ 異」,對此為「一」;今「無『來』、『去』」,故無「一」、「異」。云何「不生不滅
│      │  ││   │││││││ │ 」,則得「不常」「不斷」?謂若許有「生」,「生」即是有;定有,則「常」。若許有
│      │  ││   │││││││ │ 「滅」,「滅」則是「無」;定「無」,則「斷」。今「無」「生」、「滅」,何有「斷
│      │  ││   │││││││ │ 」、「常」?故《中論》問云:「『不生不滅,已總破一切法,何故復說此六事耶?』答
│      │  ││   │││││││ │ :『為成不生不滅故。謂有人不信不生不滅,而信不常不斷。若深求不常不斷,即是不生
│      │  ││   │││││││ │ 不滅。』」故知二義相成。從「智契」下,釋「無功用」。★
│      │  ││   │││││││ └─地三 展轉相成
│      │  ││   │││││││◆是則「不生」之「生」,「生」之「不生」。「無功用」,故常寂;「行」,故常「用」。寂
│      │  ││   │││││││ 、「用」無二,是於「功用」得「解脫」也。◆
│      │  ││   │││││││★三、「是則『不生』之『生』」下,「生」與「不生」展轉相成。上來諸不相成總顯「不生」
│      │  ││   │││││││ 之理,今則性、相相成,以此「不生」不同斷、滅,故不礙於「生」。若礙於「生」,非真「
│      │  ││   │││││││ 不生」。故不礙「生」成「不生」也。是則緣「生」,故無性;無性,故緣「生」。二義相成
│      │  ││   │││││││ ,真「不生」也。餘可例知。★
│      │  ││   ││││││└─亥四 結勸
│      │  ││   ││││││◆斯為正法之要,義味難盡,無厭繁文。◆
│      │  ││   │││││├─戌四 觀義解脫
│      │  ││   ││││││◎可愛樂大慧天王得現見一切法真實相智慧海解脫門,◎
│      │  ││   ││││││◆四、「現見一切法」等者,觀義「解脫」也。「現見」之言,揀比知故。「真實相」言,略有三
│      │  ││   ││││││ 義:一、以「智」觀事「實」,事不虛故。故下經文:「觀有為法如實相」故。二、以「慧」觀
│      │  ││   ││││││ 理「實」,所謂無「相」;無「相」不「相」,名為「實相」。三、以無礙「智」知無二「實」
│      │  ││   ││││││ 。窮「實」,故深;盡邊,故廣。稱「智慧海」。不為「相」縛,是「解脫門」。◆
│      │  ││   │││││├─戌五 慈障解脫
│      │  ││   ││││││◎不動光自在天王得與眾生無邊安樂大方便定解脫門,◎
│      │  ││   ││││││◆五、「與眾生」等者,慈障「解脫」也。離諸危怖曰「安」,適悅身心為「樂」。見佛,則獲二
│      │  ││   ││││││ 利,故「安樂」也。煩惱不生,故得「定」也。佛德難思,故「樂」、「定」「無邊」。斯為「
│      │  ││   ││││││ 大方便」也。◆
│      │  ││   │││││├─戌六 悲障解脫
│      │  ││   ││││││◎妙莊嚴眼天王得令觀寂靜法滅諸癡暗怖解脫門,◎
│      │  ││   ││││││◆六、「令觀」等者,悲障「解脫」也。眾生「癡」,故造業;造業,故受苦。「暗」故,不見未
│      │  ││   ││││││ 來;不見未來,即顛墮故。大「怖」之極,莫越愚「癡」。「令觀」本「寂」,則「癡」相本空
│      │  ││   ││││││ 。尚不造善,豈當為惡!◆
│      │  ││   ││││││★疏「尚不造善」等者,然邪說「空」,謂豁達無物;或言無礙,不妨「造」「惡」。若真知「空
│      │  ││   ││││││ 」,「善」順於理,恐生動亂,尚不起心;「惡」背於理,以順妄情,豈當更「造」!若云無礙
│      │  ││   ││││││ 不礙「造」「惡」,何不無礙不礙修習「善」行而斷「惡」耶?厭修「善」「法」,恐有著心;
│      │  ││   ││││││ 恣情「造」「惡」,何不懼著?明大邪見「惡」「眾生」也。★
│      │  ││   │││││├─戌七 業障解脫
│      │  ││   ││││││◎善思惟光明天王得善入無邊境界不起一切諸有思惟業解脫門,◎
│      │  ││   ││││││◆七、「善入」等者,「業」障「解脫」也。佛現十方,是「無邊境」。了無依性,稱為「善入」
│      │  ││   ││││││ 。尚不依佛,寧造「業」「思」?◆
│      │  ││   ││││││★疏「尚不依佛」者,意同前義。「入」理觀「佛」,恐懷觀心;更「造『業』『思』」,特違至
│      │  ││   ││││││ 理。★
│      │  ││   │││││├─戌八 無相解脫
│      │  ││   ││││││◎可愛樂大智天王得普往十方說法而不動無所依解脫門,◎
│      │  ││   ││││││◆八、「普往十方」等者,即無相「解脫門」也。雖身應「十方」,寂然「不動」;「智」宣諸法
│      │  ││   ││││││ ,怕爾「無」「依」。不取於相,如如「不動」故。◆
│      │  ││   │││││├─戌九 名相解脫
│      │  ││   ││││││◎普音莊嚴幢天王得入佛寂靜境界普現光明解脫門,◎
│      │  ││   ││││││◆九、「入佛」等者,即名相「解脫」也。「佛」智契如,名「入」「寂」「境」。「寂」而能應
│      │  ││   ││││││ ,故「普」徧十方。身智發「光」,又令物「入」。無相,故「靜」;無名,故「寂」。◆
│      │  ││   │││││└─戌十 能益自他解脫
│      │  ││   │││││◎名稱光善精進天王得住自所悟處而以無邊廣大境界為所緣解脫門。◎
│      │  ││   │││││◆十中,此「天王」名與前列中少倒,前名「極精進名稱光」。上下諸文,多有此例,或義存名異,
│      │  ││   │││││ 或廣、略參差,皆譯者不「善」會耳。法門名「住自」等者,此離二取相,能益「自」、他「解脫
│      │  ││   │││││ 門」。「自」「悟處」者,即離覺、所覺,「自」覺聖智常現前也。「而以無邊」等者,謂緣「無
│      │  ││   │││││ 」邊法「界」,度「無邊」眾生,「得」「廣大」菩提也。◆
│      │  ││   │││││★疏「此離二取相」者,《唯識》第八有四「二取」:「一、相、見,二、名、色,三、王、所,四
│      │  ││   │││││ 、本、末。」「本」即第八異熟,「末」即前六識異熟。今當「相、見」,「所覺」是「相」,能
│      │  ││   │││││ 覺是「見」。遠「離覺、所覺」,名「『自』覺聖智」。故《楞伽》云:「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
│      │  ││   │││││ 佛,無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即斯義也。上是第一經。第二又云:「佛告大慧:『前聖所知轉
│      │  ││   │││││ 相傳授妄想無性,菩薩摩訶薩獨一靜處,自覺觀察,不由於他,離見妄想,上上勝進,入如來地,
│      │  ││   │││││ 是名自覺聖智之相。』」★
│      │  ││   ││││└─酉二 偈讚 分二
│      │  ││   ││││◆二、上首說偈中二:先彰「說」儀,後明正「說」。◆
│      │  ││   ││││ ┌─戌一 說儀 分二
│      │  ││   ││││ │┌─亥一 明說儀
│      │  ││   ││││ ││◎爾時妙焰海天王承佛威力,普觀一切自在天眾,而說頌言:「◎
│      │  ││   ││││ ││◆今初,「焰海」是當「眾」上首,仰「承佛」「力」,為「眾」申心。《十地論》云:「承佛
│      │  ││   ││││ ││ 力者,顯無我慢;普觀十方,示無偏心。」今「觀」己「眾」,通、局小異耳。◆
│      │  ││   ││││ ││★疏「《十地論》云:『承佛力』」等者,「論」但云:「示無我慢,無偏心故。」昔人或將通
│      │  ││   ││││ ││ 配二句,疏意以別配為正,故便配之。★
│      │  ││   ││││ │└─亥二 明所以
│      │  ││   ││││ │◆然「頌總有四種:一、名阿耨窣覩婆頌,此不問長行與偈,但數字滿三十二,即為一偈。二、名
│      │  ││   ││││ │ 伽陀,此云『諷頌』,或名『不頌頌』,不頌長行故;或名『直頌』,謂直以偈說法故。三、名
│      │  ││   ││││ │ 祇夜,此云『應頌』。四、名嗢馱南,此云『集施頌』,謂以少言攝集多義,施他誦持故。」今
│      │  ││   ││││ │ 此即「伽陀」「頌」也。下皆準之。為何意故經多立「頌」?略有八義:一、「少」「字」「攝
│      │  ││   ││││ │ 」「多義」故,二、諸讚歎者「多」以「偈」「頌」故,三、為鈍根重「說」故,四、為後來之
│      │  ││   ││││ │ 徒故,五、隨意樂故,六、易受「持」故,七、增明前說故,八、「長行」未說故。今此正唯前
│      │  ││   ││││ │ 二,義兼五、六。◆
│      │  ││   ││││ └─戌二 正說 分二
│      │  ││   ││││  ┌─亥一 料揀
│      │  ││   ││││  │◆二、正「說」中,十偈次第各一法門。結集取此以為長行,非此「頌」前也。然此中長行與偈
│      │  ││   ││││  │ 有多不同,謂偈字則定,長行多少不同;而長行則約「天」得法。偈中即是歎「佛」。此必然
│      │  ││   ││││  │ 也。若二文互望,或因、果之殊,或體、用有別,或互相影略,或難、易更陳,或法、喻不同
│      │  ││   ││││  │ ,或能、所遞舉,故傳授者善消息之。二文相映,於義易了。◆
│      │  ││   ││││  │★疏「結集取此」者,以昔人皆云「頌」「長行」故。疏「然此中長行」下,相對料揀者,示「
│      │  ││   ││││  │ 說」「偈」儀式。然上舉四種,明「偈」「體」式;次明八「義」,即立「偈」之由。然通重
│      │  ││   ││││  │ 「頌」及與孤起。〈華藏品〉亦有十例五對,唯約祇夜。今此料揀,唯局此文。雖是孤起,而
│      │  ││   ││││  │ 經家廣列,故須會釋。總有六對:一、「因、果」者,如第十「偈」云「佛於無邊大劫海,為
│      │  ││   ││││  │ 眾生故求菩提」,此舉「因」故;「長行」即云「自所悟處」,此顯「果」也。第二、「體、
│      │  ││   ││││  │ 用」者,第二「偈」云「能然照世妙法燈」,「用」也;「長行」云「普觀一切悉自在」,「
│      │  ││   ││││  │ 體」也。第三、「影略」者,「長行」云「知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來不去」,「偈」中但云「了
│      │  ││   ││││  │ 相無有」,即「偈」中「略」也;第四「偈」云「永滅眾生癡暗心」,「長行」但有「現見一
│      │  ││   ││││  │ 切法」,即「長行」「略」也。第四、「難、易」者,如初「天王」,「長行」但云「得法界
│      │  ││   ││││  │ 虛空界寂靜方便力解脫」,不見「偈」「文」,難為解釋。第五、「法、喻不同」者,「長行
│      │  ││   ││││  │ 」第二但云「觀一切法」,「偈」云「能然照世妙法燈」是也。第六、「能、所遞舉」者,初
│      │  ││   ││││  │ 「天王」但云「法界虛空界」,是所徧處;「偈」中則云「佛身普徧諸大會」,則「長行」闕
│      │  ││   ││││  │ 能徧。且就初段,具有六對;況下諸段,顯「文」甚多。★
│      │  ││   ││││  │★言「傳授之者,善消息之」者。《易》豐卦云:「天地盈虛,與時消息。」釋云:「消」者,
│      │  ││   ││││  │ 盡也;「息」者,生也。謂可加,則加;可減,則減;可出,則出;可沒,則沒。故言「消息
│      │  ││   ││││  │ 」。疏「二文相映」者,「長行」不了,則觀「偈」「文」;「偈」「文」若難見,則觀「長
│      │  ││   ││││  │ 行」,則「易了」也。★
│      │  ││   ││││  └─亥二 正頌
│      │  ││   ││││┌◎佛身普徧諸大會,充滿法界無窮盡,寂滅無性不可取,為救世間而出現。◎
│      │  ││   │││││◆今初天中,初二句即前所徧「法界」、虛空,兼明能徧「佛身」,則十「身」皆「徧」。「無窮盡
│      │  ││   │││││ 」者:一、「出現」「無」「盡」,若高山之出雲;二、非「滅」「盡」「法」,猶虛空之常住。
│      │  ││   │││││ 次句「寂」靜也。由「無性」故,「不可取」為一、異,俱、不俱等。後句方便,合二為力。此偈
│      │  ││   │││││ 是說者自法,故不結天名。下並準知。◆
│      │  ││   │││││★疏「一、『出現』『無』『盡』」等者,然《還源觀》說有三「徧」:「一、一塵普周法界徧」,
│      │  ││   │││││ 即經「充滿法界無窮盡」;「二、一塵出生無盡徧」,即疏前意;「三、一塵含容空有徧」,即疏
│      │  ││   │││││ 後意。★
│      │  ││   │││││★疏「『不可取』為一、異,俱、不俱」等者,「普徧諸」「會」,此應有「異」;「充滿法界」,
│      │  ││   │││││ 此應唯「一」。今「性」相「俱」「寂」,故皆叵得。若有「一、異」,則「合」此為「俱」;「
│      │  ││   │││││ 一、異」既亡,「俱」從何有?若有「俱」句,遣此雙非;「俱」句已無,雙非寧立?故四句皆遣
│      │  ││   │││││ ,百非「俱」亡,「寂」乎唯「寂」。而言「等」者,亦不可說有無「等」四、真應「等」殊。唯
│      │  ││   │││││ 證相應耳。★
│      │  ││   ││││├◎如來法王出世間,能然照世妙法燈,境界無邊亦無盡,此自在名之所證。◎
│      │  ││   │││││◆二中初句是上「自在」,佛為「法王」,於「法」「自在」故;次句,觀也;第三句,普也;後句
│      │  ││   │││││ 結「法」屬人,為他說故。然其結「名」,義同「法」門。恐繁,不配,他皆倣此。◆
│      │  ││   ││││├◎佛不思議離分別,了相十方無所有,為世廣開清淨道,如是淨眼能觀見。◎
│      │  ││   │││││◆三中初句無功用也,「不思議」是標,「離分別」是釋;次句即不生等,「相」即生等,「無」即
│      │  ││   │││││ 不義;第三句即行也。長行約要先知法無生,方得成無功用;偈則要無「分別」,方能見法無生。
│      │  ││   │││││ 內證與外用同時,所以二文前後。◆
│      │  ││   ││││├◎如來智慧無邊際,一切世間莫能測,永滅眾生癡暗心,大慧入此深安住。◎
│      │  ││   │││││◆四中初句明廣;次句明深──即上「智慧」海也──;第三句自見法實,故能令物不迷事理。◆
│      │  ││   ││││├◎如來功德不思議,眾生見者煩惱滅,普使世間獲安樂,不動自在天能見。◎
│      │  ││   │││││◆五中初句方便定也,次二句與「安樂」也。◆
│      │  ││   ││││├◎眾生癡暗常迷覆,如來為說寂靜法,是則照世智慧燈,妙眼能知此方便。◎
│      │  ││   │││││◆六中初句即前「癡暗」,謂長迷「妄」境,鎮「覆」真心也;次句即令觀「寂靜」;次句因滅無明
│      │  ││   │││││ ,則得熾然三菩提明,是前滅義。◆
│      │  ││   │││││★疏「因滅無明,則得熾然三菩提明」者,即《涅槃》二十一、《南經》十九〈高貴德王菩薩品〉:
│      │  ││   │││││ 「因瑠璃光菩薩欲來放光,」「佛問文殊。」「「文殊」初入第一義,答云:「世尊!如是光明,
│      │  ││   │││││ 名為智慧。智慧者即是常住,常住之法無有因緣。云何佛問:『何因緣故,有是光明?』」廣說「
│      │  ││   │││││ 無」「因緣」竟。末後云:「世尊!亦有因緣,因滅無明,則得熾然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燈。」今
│      │  ││   │││││ 略義引耳。★
│      │  ││   ││││├◎如來清淨妙色身,普現十方無有比,此身無性無依處,善思惟天所觀察。◎
│      │  ││   │││││◆七中初二句即善入無邊境,無邊境即所應「處」也。「無有比」,善也。次句「無性」者,感而應
│      │  ││   │││││ 故;「無依」者,思念「寂」故。由此能令物不造業。◆
│      │  ││   ││││├◎如來音聲無限礙,堪受化者靡不聞,而佛寂然恒不動,此樂智天之解脫。◎
│      │  ││   │││││◆八中初二句即普往十方說法,次一句即「不動」無依。◆
│      │  ││   ││││├◎寂靜解脫天人主,十方無處不現前,光明照耀滿世間,此無礙法嚴幢見。◎
│      │  ││   │││││◆九中初句即入「寂靜」境,次二句即普「現」「光明」。◆
│      │  ││   ││││└◎佛於無邊大劫海,為眾生故求菩提,種種神通化一切,名稱光天悟斯法。」◎
│      │  ││   ││││◆十中初十一字即「無邊」境為所緣,「求菩提」,即自所悟處;次句既緣其境,必起「通化」。前文
│      │  ││   ││││ 略耳。◆
│      │  ││   │││├─申二 廣果天 分二
│      │  ││   ││││┌─酉一 長行
│      │  ││   │││││┌◎復次,可愛樂法光明幢天王得普觀一切眾生根為說法斷疑解脫門,◎
│      │  ││   ││││││◆第二、明第四禪廣果「天」,長行十「法」中,一、「普觀」等者,此應「根」授「法」,明於
│      │  ││   ││││││ 不知「根」「說法」無果障中得「解脫」也。「斷疑」生信,是「說法」果故。謂「觀」機識病
│      │  ││   ││││││ ,稱「根」「說法」,藥、病無謬,故「疑」除疾愈。◆
│      │  ││   │││││├◎淨莊嚴海天王得隨憶念令見佛解脫門,◎
│      │  ││   ││││││◆二中「隨憶念」言,略有二意:一、「隨」「念」何「佛」,如名應之;二、「隨」「念」有淺
│      │  ││   ││││││ 、深,「令見佛」有粗、妙。此於現身「得」「解脫」也。◆
│      │  ││   │││││├◎最勝慧光明天王得法性平等無所依莊嚴身解脫門,◎
│      │  ││   ││││││◆三中「法性平等」者,唯一味也。「無所依」者,離能、所也。「莊嚴身」者,證真「莊嚴」即
│      │  ││   ││││││ 非「莊嚴」故,雖現世間,還如「法性」不「依」諸有。此於有「依」「得」「解脫」也。◆
│      │  ││   │││││├◎自在智慧幢天王得了知一切世間法一念中安立不思議莊嚴海解脫門,◎
│      │  ││   ││││││◆四中「知」「世間法」者,謂眾生「世間」心「法」各異;知已,隨宜現通說「法」,故云「安
│      │  ││   ││││││ 立」。「一念」速「安」,非人、「天」、外道所能「思議」。以此「莊嚴」如來教「海」,此
│      │  ││   ││││││ 於「安立」教「法」遲鈍障「得」「解脫」也。◆
│      │  ││   │││││├◎樂寂靜天王得於一毛孔現不思議佛剎無障礙解脫門,◎
│      │  ││   ││││││◆五、「一毛」等者,約偈「不思議」「解脫」力也。「無」「礙」有二義:一、唯就所現,則「
│      │  ││   ││││││ 毛」中多「剎」,自、互「無」「礙」;二、雙就能、所,「一毛」不大,而多「剎」不小。一、
│      │  ││   ││││││ 多、大、小,皆「無」「礙」也。又由無大、小相故,此於取著「障」「得」「解脫」也。◆
│      │  ││   │││││├◎普智眼天王得入普門觀察法界解脫門,◎
│      │  ││   ││││││◆六、「普門」者,一「門」攝一切「門」,名為「普門」。隨一一「門」,各全收「法界」,故
│      │  ││   ││││││ 於其中「觀察法界」。深「智」契達,故名為「入」。此於隨相中「得」「解脫」。◆
│      │  ││   │││││├◎樂旋慧天王得為一切眾生種種出現無邊劫常現前解脫門,◎
│      │  ││   ││││││◆七中「眾生」「無邊」,根器各異;應形說法,「種種」不同。既根熟不休,故窮「劫」長「現
│      │  ││   ││││││ 」。此於畏苦不化「生」障「得」「解脫」。◆
│      │  ││   │││││├◎善種慧光明天王得觀一切世間境界入不思議法解脫門,◎
│      │  ││   ││││││◆八中「觀一切」等者,謂「觀」事入理。理超情表,云「不思議」。此於諸業報「得」「解脫」
│      │  ││   ││││││ 。◆
│      │  ││   │││││├◎無垢寂靜光天王得示一切眾生出要法解脫門,◎
│      │  ││   ││││││◆九中「法」「門」無邊,「出」者為「要」;根器萬品,故「出要」難思。此於著相「得」「解
│      │  ││   ││││││ 脫」。◆
│      │  ││   │││││└◎廣大清淨光天王得觀察一切應化眾生令入佛法解脫門。◎
│      │  ││   │││││◆十中種種方便,但隨所應,終成種智,名「入佛法」。以大悲出現,皆等雨故。此於不欲利「生」
│      │  ││   │││││ 「得」「解脫」。上云「出要」,「令」離妄苦;今云「入」「法」,「令」得真樂也。◆
│      │  ││   ││││└─酉二 偈文
│      │  ││   ││││┌◎爾時可愛樂法光明幢天王承佛威力,普觀一切少廣天、無量廣天、廣果天眾,而說頌言:「◎
│      │  ││   │││││◆「頌」中「觀」己「眾」內三類「天」者,上五淨居,非所被故。十偈次第,一如長行。◆
│      │  ││   ││││├◎諸佛境界不思議,一切眾生莫能測,普令其心生信解,廣大意樂無窮盡。◎
│      │  ││   │││││◆初中前二句即所疑「境界」。「境界」之言,通分齊所觀。「普令」者,觀根為說故。「生信解」
│      │  ││   │││││ 者,斷疑也。「信」「佛」大用分齊難測,故斷「佛」上疑,「生」其正「解」;「信」「佛」所
│      │  ││   │││││ 觀之「境」,則斷法上疑,亦「生」正「解」。謂如有疑云:為存因果,非真空耶?為是空故,無
│      │  ││   │││││ 因果耶?今明只由真空能立因果,因果立故,乃是真空也。第四句釋「一切」之言,「佛」以利「
│      │  ││   │││││ 生」為「意樂」故;既該「一切」,故「廣大」「無」「盡」。◆
│      │  ││   │││││★第二、四禪,疏「只由真空能立因果」下,答「上疑」念。此句明其「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      │  ││   │││││ 。若無「有空義」,「因果」定有,便墮於常。言「因果立故,乃是真空」者,即因緣故「空義」
│      │  ││   │││││ 。若離「因果」以明「空」者,是「斷」「空」故。★
│      │  ││   ││││├◎若有眾生堪受法,佛威神力開導彼,令其恒覩佛現前,嚴海天王如是見。◎
│      │  ││   │││││◆二中初句即憶念,次二句「令」見「佛」。◆
│      │  ││   ││││├◎一切法性無所依,佛現世間亦如是,普於諸有無依處,此義勝智能觀察。◎
│      │  ││   │││││◆三中初句即「法性」平等「無依」,次二句即莊嚴身。謂如「法性」為嚴,故「無依處」。◆
│      │  ││   ││││├◎隨諸眾生心所欲,佛神通力皆能現,各各差別不思議,此智幢王解脫海。◎
│      │  ││   │││││◆四中初一句即了一切世間,次二句即一念安立「不思議」莊嚴「海」。◆
│      │  ││   ││││├◎過去所有諸國土,一毛孔中皆示現,此是諸佛大神通,愛樂寂靜能宣說。◎
│      │  ││   │││││◆五中初二句即「毛孔」「現」剎。上云「不思議佛剎」,但以橫多;今云「過去」,乃豎窮前際。
│      │  ││   │││││ 「皆示現」者,如鏡「現」像。次一句是無障礙,令應度者見,即「佛」「神通」。依「佛」鏡智
│      │  ││   │││││ 而觀,乃法性恒爾。◆
│      │  ││   ││││├◎一切法門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如是法性佛所說,智眼能明此方便。◎
│      │  ││   │││││◆六中初二句即普「門」,次一句即「法」界,末句義兼於入。◆
│      │  ││   ││││├◎十方所有諸國土,悉在其中而說法,佛身無去亦無來,愛樂慧旋之境界。◎
│      │  ││   │││││◆七中初二句即為一切眾生種種出現;次句即無邊劫常現前,謂約機隱、顯,「佛」「無去」、「來
│      │  ││   │││││ 」,故常現也。◆
│      │  ││   ││││├◎佛觀世法如光影,入彼甚深幽奧處,說諸法性常寂然,善種思惟能見此。◎
│      │  ││   │││││◆八中初句即「觀」一切「世」間也,次二句即「入」不思議「法」也。若約理論「深」,是「深」
│      │  ││   │││││ 非「甚」。今不壞事而即理,故曰「甚深」;全攬理以成事,名為「幽奧」。「處」兼上二。「法
│      │  ││   │││││ 」「常寂然」,釋上義也。以「諸法」即「寂」,故不可以理、事「思」也。◆
│      │  ││   ││││├◎佛善了知諸境界,隨眾生根雨法雨,為啟難思出要門,此寂靜天能悟入。◎
│      │  ││   │││││◆九中初二句示一切「眾生」,次一句顯「出要」「法」。◆
│      │  ││   ││││└◎世尊恒以大慈悲,利益眾生而出現,等雨法雨充其器,清淨光天能演說。」◎
│      │  ││   ││││◆十中初二句即觀應化「眾生」,次句令入佛「法」。◆
│      │  ││   │││├─申三 三禪天 分二
│      │  ││   ││││┌─酉一 長行
│      │  ││   │││││┌◎復次,清淨慧名稱天王得了達一切眾生解脫道方便解脫門,◎
│      │  ││   ││││││◆第三、明三禪,長行十法:第一門即寂普現,名為「方便」。說即是「道」,由說入佛「解脫」
│      │  ││   ││││││ 海故。此於體、用有礙「得」「解脫」也。又「方便」言,亦通入「解脫」之「方便」也。◆
│      │  ││   │││││├◎最勝見天王得隨一切諸天眾所樂如光影普示現解脫門,◎
│      │  ││   ││││││◆第二門,「隨一切」等者,謂不能「普」「現」「得」「解脫」也。「光影」之言,略有二釋:
│      │  ││   ││││││ 一、謂因「光」發「影」,「影」但似質,而不似「光」;依智「現」形,形「隨」「眾」「樂
│      │  ││   ││││││ 」,不「隨」自智。「隨」「樂」即應,名「普示現」。二、水中之月亦名「光影」。謂佛月不
│      │  ││   ││││││ 來,「影」「現」心水;「影」多似月,少似於水。謂水動,則流「光」蕩瀁;水濁,則似晦魄
│      │  ││   ││││││ 臨池。若止而且清,則圓璧皎皎。此亦「隨」自、他意也。此就「天王」,且「隨」「天眾所樂
│      │  ││   ││││││ 」。偈就於佛,無不應也。◆
│      │  ││   ││││││★第三、三禪,疏「『光影』之言,略有二」者,賢首更有一義,今不存之,故云「略」也。彼釋
│      │  ││   ││││││ 云:謂如明淨物,得日光耀,於屋壁上有「光影」「現」。如來應機,「現」身亦爾。然有多義
│      │  ││   ││││││ :一、緣集義,謂大「智」明淨,悲願日照於眾生陰室之內,「現」於佛「影」;二、速疾義,
│      │  ││   ││││││ 無遠不至故;三、無礙義,不可執持故;四、有用義,能破暗故;五、無生義,無所有故。廣如
│      │  ││   ││││││ 〈十忍品〉說。此義似有穿鑿,故略不存。今疏所明二「影」者,然《攝論》「影」略有三:「
│      │  ││   ││││││ 一、映質影,二、水月影,三、鏡像影。」廣如〈十忍品〉。今是前二。今云「光影」,故略「
│      │  ││   ││││││ 鏡像」,正是初義。謂日喻如來,身、樹等形「質」以喻眾生;日無異體,「質」有萬差──樹
│      │  ││   ││││││ 側「影」斜,形端「影」正──,「影」不「現」於日內,但在「質」邊,弄「影」多端,「隨
│      │  ││   ││││││ 」心萬品。二、「水月影」,以「月」有「光」,亦名「光影」。「『影』多似月」者,如「月
│      │  ││   ││││││ 」「圓」、缺故。「少似」「水」者,「隨」「動」、靜故。★
│      │  ││   │││││├◎寂靜德天王得普嚴淨一切佛境界大方便解脫門,◎
│      │  ││   ││││││◆第三門,「佛境界」有二:一、如如法性是「佛」證「境」,二、十方國土是「佛」化「境」。
│      │  ││   ││││││ 「嚴淨」亦二:離相息妄,則「嚴」如「境」;萬行迴向,則「嚴」化「境」。此二無礙,「大
│      │  ││   ││││││ 方便」也。此於無巧莊「嚴」「得」「解脫」也。◆
│      │  ││   │││││├◎須彌音天王得隨諸眾生永流轉生死海解脫門,◎
│      │  ││   ││││││◆第四,「隨諸」等者,謂大悲深厚,故「隨」入「生死」;「眾生」無邊,故「永流轉」而示導
│      │  ││   ││││││ 也。此於無大悲捨「眾生」障「得」「解脫」也。◆
│      │  ││   │││││├◎淨念眼天王得憶念如來調伏眾生行解脫門,◎
│      │  ││   ││││││◆第五門,佛「調」「眾生」,或折,或攝,或兼二「行」。雖悲願多「門」,皆令趣無上道。若
│      │  ││   ││││││ 「憶念」此,居然受化,不滯於權。此於勝所緣有忘「念」障「得」「解脫」也。◆
│      │  ││   ││││││★疏「或折,或攝」等者,《勝鬘》云:「應攝受者,而攝受之;」「應折伏者,而折伏之。」「
│      │  ││   ││││││ 攝受,折伏,則正法久住。」★
│      │  ││   │││││├◎可愛樂普照天王得普門陀羅尼海所流出解脫門,◎
│      │  ││   ││││││◆第六、「得普門」等者,佛以稱法性之總持包攝一切總持,故云「普門」。復能流演無盡,故得
│      │  ││   ││││││ 稱「海」。此於聞、思有忘失障「得」「解脫」也。◆
│      │  ││   │││││├◎世間自在主天王得能令眾生值佛生信藏解脫門,◎
│      │  ││   ││││││◆第七門,謂「佛」出難「值」,引之「令」「值」;「信」心難「生」,勸之「令」「生」。「
│      │  ││   ││││││ 信」含「眾」德,所以名「藏」。下經云:「信為寶藏第一財故。」此於嫉妬、邪見障「得」「
│      │  ││   ││││││ 解脫」也。◆
│      │  ││   │││││├◎光焰自在天王得能令一切眾生聞法信喜而出離解脫門,◎
│      │  ││   ││││││◆第八、「能令」等者,上「令」「信」佛,此「令」「信」「法」。仰依即「信」,領解便「喜
│      │  ││   ││││││ 」。「信」,可趣入;「喜」,則奉行。因「得」「解脫」,名「而出離」。此於迷覆「眾生」
│      │  ││   ││││││ 障「出離」道「得」「解脫」也。◆
│      │  ││   │││││├◎樂思惟法變化天王得入一切菩薩調伏行如虛空無邊無盡解脫門,◎
│      │  ││   ││││││◆第九門,謂眾生界、法界、「調伏」界、「虛空」界,皆「無邊無盡」。「菩薩」悲、智,以方
│      │  ││   ││││││ 便界開示法界,「行」「調伏」界,等「虛空」界,於有限礙障中「得」「解脫」故。◆
│      │  ││   ││││││★疏「謂眾生界」等者,《瑜伽》有「五無量界」。此前列四,後言「以方便界」者,即「調伏」
│      │  ││   ││││││ 「方便界」,故「五」具矣。★
│      │  ││   │││││├◎變化幢天王得觀眾生無量煩惱普悲智解脫門,◎
│      │  ││   ││││││◆第十、「觀眾生」等者,由「悲」故憐愍,由「智」故「觀」察。「觀」察「煩惱」,知病行已
│      │  ││   ││││││ ,「化」而度之。此於無「悲」、無方便障「得」「解脫」也。◆
│      │  ││   │││││└◎星宿音妙莊嚴天王得放光現佛三輪攝化解脫門。◎
│      │  ││   ││││└─酉二 偈文
│      │  ││   ││││┌◎爾時清淨慧名稱天王承佛威力,普觀一切少淨天、無量淨天、徧淨天眾,而說頌言:「◎
│      │  ││   │││││◆「頌」中十一「頌」,初十次第如前長行。依梵本列名中,此長行闕第十一天,彼名「星宿音妙莊
│      │  ││   │││││ 嚴天王」。下言「妙音」者,略而未迴。◆
│      │  ││   ││││├◎了知法性無礙者,普現十方無量剎,說佛境界不思議,令眾同歸解脫海。◎
│      │  ││   │││││◆第一頌中初二句是「了」達方便,依「法性」而「現」故;後二句「說」即是道,「說」「不思議
│      │  ││   │││││ 」「解脫」,「令眾同歸」。◆
│      │  ││   ││││├◎如來處世無所依,譬如光影現眾國,法性究竟無生起,此勝見王所入門。◎
│      │  ││   │││││◆二中初二句明「光影」普「現」,「無」依,故「如」「影」;第三句成上二義,以「無生」故,
│      │  ││   │││││ 「如」「影」「無」依。略不明隨天所樂。◆
│      │  ││   ││││├◎無量劫海修方便,普淨十方諸國土,法界如如常不動,寂靜德天之所悟。◎
│      │  ││   │││││◆三中初句標「方便」,「無量劫」「修」,兼顯大義;次二句正明「方便」,嚴佛境界。◆
│      │  ││   ││││├◎眾生愚癡所覆障,盲暗恒居生死中,如來示以清淨道,此須彌音之解脫。◎
│      │  ││   │││││◆四中初二句即「眾生」永流轉,謂無明所盲,覆本「淨」心,造業,受身,故「恒居生死」;次句
│      │  ││   │││││ 即隨而「示」之。◆
│      │  ││   ││││├◎諸佛所行無上道,一切眾生莫能測,示以種種方便門,淨眼諦觀能悉了。◎
│      │  ││   │││││◆五中總相頌「佛」調「生」行。初句高,次句深,後句廣。◆
│      │  ││   ││││├◎如來恒以總持門,譬如剎海微塵數,示教眾生徧一切,普照天王此能入。◎
│      │  ││   │││││◆六中初二句即「普」「門」陀羅尼,次一句即所流出。「示教」者,「示」其善惡,「教」使修行
│      │  ││   │││││ 。稱性無偏,故「徧」而無盡。◆
│      │  ││   ││││├◎如來出世甚難值,無量劫海時一遇,能令眾生生信解,此自在天之所得。◎
│      │  ││   │││││◆七中初二句「值」佛,次句「生信」藏。不「信」,則佛「難值」;正「信」,唯佛「能」「生」
│      │  ││   │││││ 。既「值」佛「生」「信」,反覆相成。今之「一遇」,何得不「信」!◆
│      │  ││   ││││├◎佛說法性皆無性,甚深廣大不思議,普使眾生生淨信,光焰天王能善了。◎
│      │  ││   │││││◆八中初二句即所聞之「法」,以「無性」為「法」之真「性」。次句即令「眾生」「信」,喜出離
│      │  ││   │││││ ;「淨」,則出不「信」濁,成無漏故。◆
│      │  ││   ││││├◎三世如來功德滿,化眾生界不思議,於彼思惟生慶悅,如是樂法能開演。◎
│      │  ││   │││││◆九中初句能調伏人,前因此果耳。「化眾生界」即調伏行。無邊無盡為「不思議」。「思惟」「悅
│      │  ││   │││││ 」「生」,是名為「入」。◆
│      │  ││   ││││├◎眾生沒在煩惱海,愚癡見濁甚可怖,大師哀愍令永離,此化幢王所觀境。◎
│      │  ││   │││││◆十中初二句即「眾生」無量「煩惱」,謂利、鈍二使,愛、「見」羅剎皆「甚可怖」也;次一句以
│      │  ││   │││││ 悲「愍」之,以智「令」「離」。◆
│      │  ││   │││││★疏「愛、『見』羅剎」,「甚可怖」畏者,即《涅槃》第十一「羅剎乞浮囊喻」。因貪等造惡即「
│      │  ││   │││││ 愛」「羅剎」;若撥無因果,成破戒事,即「見」「羅剎乞浮囊」也。已如前引。★
│      │  ││   ││││└◎如來恒放大光明,一一光中無量佛,各各現化眾生事,此妙音天所入門。」◎
│      │  ││   ││││◆十一中既闕長行,對名略顯。初二句「星宿莊嚴」義也,謂「佛」「光」流於法界,燦若星羅。次句
│      │  ││   ││││ 即「妙音」莊嚴,「化眾生事」,不出三輪。上云「妙音」,舉一立稱耳。若長行立名,應云「得放
│      │  ││   ││││ 光現佛三輪攝化解脫門。◆
│      │  ││   │││├─申四 二禪天 分二
│      │  ││   ││││┌─酉一 長行
│      │  ││   │││││┌◎復次,可愛樂光明天王得恒受寂靜樂而能降現消滅世間苦解脫門,◎
│      │  ││   ││││││◆第四、二禪,長行十法。初中二義:一、內證真「樂」。經論共說「樂」有五種,謂:一、因,
│      │  ││   ││││││ 二、果,三、「苦」對除,四、斷「受」,五、無惱害。無惱害「樂」更有四種,謂:出家遠離
│      │  ││   ││││││ 「樂」、禪定適悅「樂」、菩提覺法「樂」、涅槃「寂靜樂」。今當第四。若通取,「受」字兼
│      │  ││   ││││││ 禪定,菩提則含因、果。言「恒受」者,以無所受「受」諸受故。若待境界,即非「恒」也。
│      │  ││   ││││││ 二、「而能降」下,外建大義。降神「現」相,除苦因、果。此於涅槃體、用障「得」「解脫」
│      │  ││   ││││││ 也。◆
│      │  ││   ││││││★「第四、二禪」中,疏「經論共說『樂』有五種」等者,「論」即《瑜伽》等,經即《善戒經》
│      │  ││   ││││││ 第二〈自利利他品〉,釋真實義中快「樂」義。經云:「云何名快樂?快樂義者有五種。何等為
│      │  ││   ││││││ 五?一者、因樂,二者、受樂,三者、斷受樂,四者、遠離樂,五者、菩提樂。云何因樂?因內
│      │  ││   ││││││ 、外觸,因觸因緣,故有受樂,是名因樂;因行善法,得他世樂,是名因樂。云何受樂?從因因
│      │  ││   ││││││ 緣,身得增長,心得安隱,是名受樂。受樂者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有漏,二者、無漏。無
│      │  ││   ││││││ 漏有二:一者、學地,二者、無學。有漏有三:欲界、色界、無色界三有。有內、外入,故有六
│      │  ││   ││││││ 觸。六觸有二:一者、身樂,二者、心樂。五識共行,名為身樂;意識共行,名為心樂。修習聖
│      │  ││   ││││││ 道,斷諸受故,道得增長,無有諸受,名斷受樂。永斷煩惱,身心無患,名遠離樂。受常樂故,
│      │  ││   ││││││ 名菩提樂。★
│      │  ││   ││││││★或有說言:無想定者,名為斷樂。是義不然。何以故?不斷受樂故。遠離樂者有四種:一者、出
│      │  ││   ││││││ 家樂,二者、寂靜樂,三者、斷樂,四者、菩提樂。世間之人多有憂苦,永斷是苦,名出家樂。
│      │  ││   ││││││ 斷欲界貪,名寂靜樂。永斷煩惱,名為斷樂。受常樂故,名菩提樂;菩薩常能施眾生樂,名菩提
│      │  ││   ││││││ 樂;菩薩摩訶薩自受常樂,轉施眾生,名菩提樂。何故名為因樂?是樂因故,名為因樂,不名受
│      │  ││   ││││││ 樂。受樂者不名因樂,名為性樂。斷樂者不名因樂,不名受樂,以斷多樂故,名為斷樂。遠離樂
│      │  ││   ││││││ 者不名因樂,不名受樂,不名斷樂,以觀生死眾過患故,名智慧樂。菩提樂者不名因樂,不名受
│      │  ││   ││││││ 樂,不名斷樂,不名遠離樂,無邊常故,名菩提樂,名無勝樂,名無邊樂,名無上樂,亦名常樂
│      │  ││   ││││││ ,名寂靜樂。菩薩摩訶薩能以如是五種之樂施於眾生,是名因樂義。」★
│      │  ││   ││││││★今疏望彼「經」,數、名不同。若欲會者,「果」及「『苦』對除」,即是「受樂」開出。「無
│      │  ││   ││││││ 惱害」者,即「遠離樂」及「菩提樂」。經中「遠離」有四。今云「出家遠離樂」,含其二種─
│      │  ││   ││││││ ─「出家」即第一「遠離」,兼得第三「斷樂」──,復開「菩提」為「菩提」、「涅槃」二樂
│      │  ││   ││││││ 。若《瑜伽》九十六說:「樂有二種:一者、欲樂,二者、遠離。遠離復有三種:一、劣,謂無
│      │  ││   ││││││ 所有已下;二、中,謂第一有;三、勝,謂滅受定。」「然世尊依第一義,說有三種最寂靜樂,
│      │  ││   ││││││ 謂等解脫故。」「總攝為三:一、應遠離,二、應修習」──即前三上、中、下「遠離」,名有
│      │  ││   ││││││ 上「遠離」,「三、最極究竟解脫無上住樂」──即前「貪」等「解脫」。★
│      │  ││   │││││├◎清淨妙光天王得大悲心相應海一切眾生喜樂藏解脫門,◎
│      │  ││   ││││││◆第二門,謂無緣「大悲」與性「海」「相應」,拔世憂患,故出生「喜樂」。無盡名「藏」。此
│      │  ││   ││││││ 於惱害「心」「得」「解脫」。◆
│      │  ││   │││││├◎自在音天王得一念中普現無邊劫一切眾生福德力解脫門,◎
│      │  ││   ││││││◆三、「一念」等者,修「福德」因,感依、正果,「福」之「力」也。雖多人、多「劫」所感,
│      │  ││   ││││││ 念、「劫」融之,頓「現」。此於時「劫」「得」「解脫」也。◆
│      │  ││   │││││├◎最勝念智天王得普使成住壞一切世間皆悉如虛空清淨解脫門,◎
│      │  ││   ││││││◆第四門,謂以佛力不動,「成、住、壞」三,皆「如」「空」劫,常「清淨」也。此於遷變「得
│      │  ││   ││││││ 」「解脫」也。◆
│      │  ││   │││││├◎可愛樂淨妙音天王得愛樂信受一切聖人法解脫門,◎
│      │  ││   ││││││◆五、「愛樂」等者,謂「信」「樂」佛、菩薩「法」,敬奉修行,則二障「得」「解脫」也。◆
│      │  ││   │││││├◎善思惟音天王得能經劫住演說一切地義及方便解脫門,◎
│      │  ││   ││││││◆第六門,「地」謂「地」智,「義」謂證淨,即離念超心「地」也。「方便」者,教導及入「地
│      │  ││   ││││││ 」之由,入、「住」、出等也。以無盡辯「演」無盡法,故「能經劫」。◆
│      │  ││   │││││├◎演莊嚴音天王得一切菩薩從兜率天宮沒下生時大供養方便解脫門,◎
│      │  ││   ││││││◆七、「一切」等者,通有二義:一、現多身,興多「供」,「供」多佛,皆稱真故,名「大」「
│      │  ││   ││││││ 方便」,即長行意;二、一念八相,徧法界故,名「大」「方便」,即偈中意。於上自在,名為
│      │  ││   ││││││ 「解脫」。◆
│      │  ││   │││││├◎甚深光音天王得觀察無盡神通智慧海解脫門,◎
│      │  ││   ││││││◆八、於定「慧」障「得」「解脫」。◆
│      │  ││   │││││├◎廣大名稱天王得一切佛功德海滿足出現世間方便力解脫門,◎
│      │  ││   ││││││◆九、果「滿」應機。是於「現」身化生無堪任性「得」「解脫」。◆
│      │  ││   │││││└◎最勝淨光天王得如來往昔誓願力發生深信愛樂藏解脫門。◎
│      │  ││   │││││◆十、見佛大「願」雲,「愛樂」隨學。此於自輕障「得」「解脫」。◆
│      │  ││   ││││└─酉二 偈文
│      │  ││   ││││┌◎爾時可愛樂光明天王承佛威力,普觀一切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天眾,而說頌言:「◎
│      │  ││   │││││◆二、「頌」中十偈,次第依前。◆
│      │  ││   ││││├◎我念如來昔所行,承事供養無邊佛,如本信心清淨業,以佛威神今悉見。◎
│      │  ││   │││││◆今初,前三句明寂靜樂,通舉因樂以顯果樂;後句降現之用。◆
│      │  ││   ││││├◎佛身無相離眾垢,恒住慈悲哀愍地,世間憂患悉使除,此是妙光之解脫。◎
│      │  ││   │││││◆二中初句即所相應海;次句即能應大「悲」,大「悲」荷物,故名為「地」;次句即生喜藏,「憂
│      │  ││   │││││ 」「除」,故喜;「患」「除」,故樂。◆
│      │  ││   ││││├◎佛法廣大無涯際,一切剎海於中現,如其成壞各不同,自在音天解脫力。◎
│      │  ││   │││││◆三中初句能現,次二所現。◆
│      │  ││   ││││├◎佛神通力無與等,普現十方廣大剎,悉令嚴淨常現前,勝念解脫之方便。◎
│      │  ││   │││││◆四中初二句即「普」使成、住等;次一句頌如虛空清「淨」,以三災彌綸而「淨」土不毀故。然三
│      │  ││   │││││ 、四二偈似如前却,且順文釋耳。◆
│      │  ││   ││││├◎如諸剎海微塵數,所有如來咸敬奉,聞法離染不唐捐,此妙音天法門用。◎
│      │  ││   │││││◆五中初二句「咸敬奉」是愛樂,餘是聖人;次一句即上「法」及信受也。◆
│      │  ││   ││││├◎佛於無量大劫海,說地方便無倫匹,所說無邊無有窮,善思音天知此義。◎
│      │  ││   │││││◆六中初句經「劫」住;次二句即「地」義「方便」。「無邊」是一切也。◆
│      │  ││   ││││├◎如來神變無量門,一念現於一切處,降神成道大方便,此莊嚴音之解脫。◎
│      │  ││   │││││◆七中通頌八相普周,略無供養。◆
│      │  ││   ││││├◎威力所持能演說,及現諸佛神通事,隨其根欲悉令淨,此光音天解脫門。◎
│      │  ││   │││││◆八中初句是前智慧;次句「神通」;次句無盡及海,以「隨」「根」「令淨」是深廣故。◆
│      │  ││   ││││├◎如來智慧無邊際,世中無等無所著,慈心應物普現前,廣大名天悟斯道。◎
│      │  ││   │││││◆九中初二句即德海滿足,次句出「現」「世」間。◆
│      │  ││   ││││└◎佛昔修習菩提行,供養十方一切佛,一一佛所發誓心,最勝光聞大歡喜。」◎
│      │  ││   ││││◆十中,三句通明前「昔」「誓」願力;第四句結中便顯深信愛樂藏,以文云「大歡喜」故。◆
│      │  ││   │││└─申五 一禪天 分二
│      │  ││   │││ ┌─酉一 長行
│      │  ││   │││ │┌◎復次,尸棄梵王得普住十方道場中說法而所行清淨無染著解脫門,◎
│      │  ││   │││ ││◆第五、初禪,長行十法中:一、「普住」等者,大用應機,故「普」徧「說法」;用而常寂,故
│      │  ││   │││ ││ 「行」「淨無染」。得心無「行」,故「行」「淨」;了境無相,故「無染」。◆
│      │  ││   │││ │├◎慧光梵王得使一切眾生入禪三昧住解脫門,◎
│      │  ││   │││ ││◆二、佛為定境,「住」定,則所見深故。◆
│      │  ││   │││ │├◎善思慧光明梵王得普入一切不思議法解脫門,◎
│      │  ││   │││ ││◆三、「普入」等者,「法」海難量,名「不思議」;一言演盡,名為「普入」。◆
│      │  ││   │││ │├◎普雲音梵王得入諸佛一切音聲海解脫門,◎
│      │  ││   │││ ││◆四、圓「音」隨類,名「音聲海」;要無分別,方「入」「佛」「聲」。◆
│      │  ││   │││ │├◎觀世言音自在梵王得能憶念菩薩教化一切眾生方便解脫門,◎
│      │  ││   │││ ││◆五、「能憶」等者,「化」「生」即是趣「菩」提行,故以宿住智明記。◆
│      │  ││   │││ │├◎寂靜光明眼梵王得現一切世間業報相各差別解脫門,◎
│      │  ││   │││ ││◆六、眾生「報」異,隨「業」有「差」;佛示「現」受,令生正信。◆
│      │  ││   │││ │├◎普光明梵王得隨一切眾生品類差別皆現前調伏解脫門,◎
│      │  ││   │││ ││◆七、於法自在,方能「隨」「類」「調」「生」。◆
│      │  ││   │││ │├◎變化音梵王得住一切法清淨相寂滅行境界解脫門,◎
│      │  ││   │││ ││◆八、佛身無「相」,等「法」性之「清淨」,現而同化,為「寂滅」之「行」矣。◆
│      │  ││   │││ │├◎光耀眼梵王得於一切有無所著無邊際無依止常勤出現解脫門,◎
│      │  ││   │││ ││◆九、不著諸「有」,故能「常」「現」。三業「無邊」,更「無」可「依」。◆
│      │  ││   │││ │└◎悅意海音梵王得常思惟觀察無盡法解脫門。◎
│      │  ││   │││ │◆十、「觀」性無相,猶如虛空,何有可「盡」?「察」用隨宜,如擊水文,隨擊隨生,復何可「盡
│      │  ││   │││ │ 」?◆
│      │  ││   │││ └─酉二 偈文
│      │  ││   │││┌◎爾時尸棄大梵王承佛神力,普觀一切梵身天、梵輔天、梵眾天、大梵天眾,而說頌言:「◎
│      │  ││   ││││◆偈中先上首「觀」「眾」,開成四「天」,合則「梵身」即「眾」。亦有經云:「梵眾」、「梵身」
│      │  ││   ││││ 、「梵輔」、「梵」眷屬。「身即是眾」,「輔」即眷屬。◆
│      │  ││   │││├◎佛身清淨常寂滅,光明照耀徧世間,無相無行無影像,譬如空雲如是見。◎
│      │  ││   ││││◆十偈初中,初句法「身」普「徧」道場,次句智「光」說法,次句「行」「淨」「無」染。境「相」
│      │  ││   ││││ 、智「行」既亡,則大用、「影像」亦「寂」。後句通以喻顯,「雲」不離「空」,「空」不礙「雲
│      │  ││   ││││ 」,以況「寂」用。◆
│      │  ││   │││├◎佛身如是定境界,一切眾生莫能測,示彼難思方便門,此慧光王之所悟。◎
│      │  ││   ││││◆二中初二句入禪之「境」。如來法「身」即是心性,若能觀之,為上「定」故。次句「示」入,「方
│      │  ││   ││││ 便」雖多,同入一寂。◆
│      │  ││   │││├◎佛剎微塵法門海,一言演說盡無餘,如是劫海演不窮,善思慧光之解脫。◎
│      │  ││   ││││◆三中初句即不思議「法」,次二句明普入義,以「一言」「說盡」故。「一言」「說盡」之辯,「劫
│      │  ││   ││││ 海」亦「不」能「窮」,顯「法」「無」「盡」也。約能包,則「一言」「說盡」;約能久,則「劫
│      │  ││   ││││ 海」莫「窮」。◆
│      │  ││   ││││★五、初禪中,疏「以『一言』『說盡』故」者,釋此一偈,疏文有二:一、正釋,二、解妨。前中自
│      │  ││   ││││ 有二意:一、「佛」「法」對「說」。前句「一言」「說盡」,顯「佛」勝德;後句「劫」「說」「
│      │  ││   ││││ 不窮」,明「法」「無」「盡」。「約能包」下,總就「佛」「說」,是歎「佛」故。前二句「能包
│      │  ││   ││││ 」,後一句「能久」。★
│      │  ││   ││││◆然「一言」但「說」「剎」「塵」,未是「無」「盡」。設欲「一言」「盡」者,則二、三兩句相違
│      │  ││   ││││ 。「一言」「說盡」,「劫海」更何所演而得「無」「窮」?更有所演,前則不「盡」,又不可重「
│      │  ││   ││││ 說」。若欲通者,總望,則可「說盡」;隱映重重,則不可「盡」。如擊水文,小擊,大擊,徧擊,
│      │  ││   ││││ 各隨文生。「盡」未來際擊,「盡」未來文生,為難思「法」也。◆
│      │  ││   ││││★疏「然『一言』但『說』『剎』『塵』」下,通妨。謂有問云:前言「說盡」,後云「不窮」,豈不
│      │  ││   ││││ 「相違」?答:有二意:一、順「文」「通」,二、約理「通」。今初經云「佛剎微塵法門海,一言
│      │  ││   ││││ 演說盡無餘」,「剎」「塵法」外更有「無」「盡」之「法」,何妨「劫海」「演說」「不窮」?故
│      │  ││   ││││ 反成之。「設欲『一言』『盡』者,則二、三兩句相違」,初明前「違」於後;後「更有所演」下,
│      │  ││   ││││ 後「違」於前。從「若欲通者」下,約理會「通」,則前二句直是「說盡」一切諸「法」,後之一句
│      │  ││   ││││ 不妨「無」「窮」。若「一言」「不『盡』」者,「佛」非「不思議」故。故「總」「說」,「則」
│      │  ││   ││││ 「盡」成於前句,「隱映」「無」「盡」成於後句;兼以喻「顯」,皆遺忘集意。★
│      │  ││   │││├◎諸佛圓音等世間,眾生隨類各得解,而於音聲不分別,普音梵天如是悟。◎
│      │  ││   ││││◆四中「圓音」之義,文略有三義:一、廣無邊,二、別詮表,三、無「分別」。如次三句,餘如〈出
│      │  ││   ││││ 現品〉辨。◆
│      │  ││   │││├◎三世所有諸如來,趣入菩提方便行,一切皆於佛身現,自在音天之解脫。◎
│      │  ││   ││││◆五中初二句即教化眾生「方便行」,「三世」「諸」「佛」皆以利他為向「菩提」自清淨業故。次句
│      │  ││   ││││ 前就梵王,故云憶念;今據「如來」,故「身現」耳。一毛尚「現」,何況全「身」!◆
│      │  ││   │││├◎一切眾生業差別,隨其因感種種殊,世間如是佛皆現,寂靜光天能悟入。◎
│      │  ││   ││││◆六中初句「業」相「差別」,次句報相「差別」,次句「現」同「世間」。◆
│      │  ││   │││├◎無量法門皆自在,調伏眾生徧十方,亦不於中起分別,此是普光之境界。◎
│      │  ││   ││││◆七中前二句即隨類「調」「生」,「調」「法」「自在」,故能隨類廣「徧」;次句顯明前義,無思
│      │  ││   ││││ 成事故。◆
│      │  ││   │││├◎佛身如空不可盡,無相無礙徧十方,所有應現皆如化,變化音王悟斯道。◎
│      │  ││   ││││◆八中初二句明「佛」體性,即前清淨寂滅。「不可盡」下,略顯四義「如空」。次句「佛」用「應現
│      │  ││   ││││ 」為行。既「皆如化」,不失寂滅。◆
│      │  ││   │││├◎如來身相無有邊,智慧音聲亦如是,處世現形無所著,光耀天王入此門。◎
│      │  ││   ││││◆九中初二句所現「無有邊」,次句勤「現」「無」依著。◆
│      │  ││   │││└◎法王安處妙法宮,法身光明無不照,法性無比無諸相,此海音王之解脫。」◎
│      │  ││   │││◆十中初二句常思大用無盡,謂「安」住大悲「宮」,能現大事故;次句常觀法體無盡。◆
│      │  ││   ││└─未二 欲天 分七
│      │  ││   ││ ┌─申一 自在天 分二
│      │  ││   ││ │┌─酉一 長行
│      │  ││   ││ ││┌◎復次,自在天王得現前成熟無量眾生自在藏解脫門,◎
│      │  ││   ││ │││◆「自」下,第二、欲界諸「天」,文有七段。第一、他化「天王」,長行十法中:一、謂「現」
│      │  ││   ││ │││ 「眾生」「前」,「自在」調伏,使其「成熟」。化法無盡,故名為「藏」。◆
│      │  ││   ││ ││├◎善目主天王得觀察一切眾生樂令入聖境界樂解脫門,◎
│      │  ││   ││ │││◆二、「觀」世「樂」相皆苦,故應捨;「觀」世「樂」性,即「入聖」「樂」。◆
│      │  ││   ││ ││├◎妙寶幢冠天王得隨諸眾生種種欲解令起行解脫門,◎
│      │  ││   ││ │││◆三、「隨」樂斷疑,「令起」正「行」。◆
│      │  ││   ││ ││├◎勇猛慧天王得普攝為一切眾生所說義解脫門,◎
│      │  ││   ││ │││◆四、一言「普攝」諸「義」,徧於時、處,為物而說。◆
│      │  ││   ││ ││├◎妙音句天王得憶念如來廣大慈增進自所行解脫門,◎
│      │  ││   ││ │││◆五、倣佛修「慈」。◆
│      │  ││   ││ ││├◎妙光幢天王得示現大悲門摧滅一切憍慢幢解脫門,◎
│      │  ││   ││ │││◆六、「示現」等者,「大悲」十力「摧」彼「慢」高,而無「摧」心,故云「示現」。◆
│      │  ││   ││ ││├◎寂靜境天王得調伏一切世間瞋害心解脫門;◎
│      │  ││   ││ │││◆七、以智慧光照諸「世間」,令離三毒之暗,則無惡趣之果。「瞋」、癡障重,故與偈互陳。◆
│      │  ││   ││ ││├◎妙輪莊嚴幢天王得十方無邊佛隨憶念悉來赴解脫門,◎
│      │  ││   ││ │││◆八、「十方」等者,為「念」「佛」三昧純熟故。「隨」「念」何「佛」,即能得見,如「休捨
│      │  ││   ││ │││ 解脫」等。◆
│      │  ││   ││ ││├◎華光慧天王得隨眾生心念普現成正覺解脫門,◎
│      │  ││   ││ │││◆九、應「念」「現成」。◆
│      │  ││   ││ ││└◎因陀羅妙光天王得普入一切世間大威力自在法解脫門。◎
│      │  ││   ││ ││◆十、「普入」等者,寂用「自在」,現「世」調生,總名「威力」。◆
│      │  ││   ││ │└─酉二 偈頌
│      │  ││   ││ │┌◎爾時自在天王承佛威神,徧觀一切自在天眾,而說頌言:「◎
│      │  ││   ││ ││◆偈中亦十。◆
│      │  ││   ││ │├◎佛身周徧等法界,普應眾生悉現前,種種教門常化誘,於法自在能開悟。◎
│      │  ││   ││ ││◆初中初句體「徧」;次句用「周」,故能「現前」;次句「教」藏能成;後句所成「自在」。「開
│      │  ││   ││ ││ 」「於法」藏,「悟」深「法」門,即成熟也。◆
│      │  ││   ││ │├◎世間所有種種樂,聖寂滅樂為最勝,住於廣大法性中,妙眼天王觀見此。◎
│      │  ││   ││ ││◆二中初二句二「樂」,次句令入,◆
│      │  ││   ││ │├◎如來出現徧十方,普應群心而說法,一切疑念皆除斷,此妙幢冠解脫門。◎
│      │  ││   ││ │├◎諸佛徧世演妙音,無量劫中所說法,能以一言咸說盡,勇猛慧天之解脫。◎
│      │  ││   ││ ││◆三、四可知。◆
│      │  ││   ││ │├◎世間所有廣大慈,不及如來一毫分,佛慈如空不可盡,此妙音天之所得。◎
│      │  ││   ││ ││◆五中三句共顯「如來」「大慈」:初二句舉劣顯勝,次句以喻正顯。謂「世」「慈」有相,若須彌
│      │  ││   ││ ││ 之高、大海之「廣」,終「可」傾、「盡」;「佛慈」稱性,若芥子之「空」、投刃之地,即「不
│      │  ││   ││ ││ 可盡」。又「如空」有普覆、常攝、「廣」容、無礙、難壞、無「盡」。略舉一無「盡」耳。◆
│      │  ││   ││ ││★第二、欲界,疏「芥子之『空』、投刃之地」者,「芥子之『空』」即〈十定品〉四十一經云:「
│      │  ││   ││ ││ 佛子!譬如虛空,於蟲所食芥子孔中亦不減小,於無數世界中亦不增廣。其諸佛身亦復如是,見大
│      │  ││   ││ ││ 之時,亦無所增;見小之時,亦無所減。」今但取能喻。「投刃之地」者,即《莊子》中:「庖丁
│      │  ││   ││ ││ 為文惠君解牛。」「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君」問其故。答云:「臣始見牛,為全牛也。
│      │  ││   ││ ││ 今見非全牛。彼節者有間,而刀刃者無厚,以無厚之刃,入有間之節,恢恢乎其於遊刃必有餘地矣
│      │  ││   ││ ││ 。」故《文選》云:「投刃皆虛,目牛無全。」今借其骨「間」小「空」以對上小「空」,為真、
│      │  ││   ││ ││ 俗之況耳。★
│      │  ││   ││ │├◎一切眾生慢高山,十力摧殄悉無餘,此是如來大悲用,妙光幢王所行道。◎
│      │  ││   ││ │├◎慧光清淨滿世間,若有見者除癡暗,令其遠離諸惡道,寂靜天王悟斯法。◎
│      │  ││   ││ │├◎毛孔光明能演說,等眾生數諸佛名,隨其所樂悉得聞,此妙輪幢之解脫。◎
│      │  ││   ││ ││◆六、七與八,文亦可知。◆
│      │  ││   ││ │├◎如來自在不可量,法界虛空悉充滿,一切眾會皆明睹,此解脫門華慧入。◎
│      │  ││   ││ ││◆九中初二句明佛體普徧,無成、不成;次句隨「眾」生心,現成正覺。◆
│      │  ││   ││ │└◎無量無邊大劫海,普現十方而說法,未曾見佛有去來,此妙光天之所悟。」◎
│      │  ││   ││ │◆十中「普現十方」,即「普」入一切世間;餘皆威力自在。◆
│      │  ││   ││ │★疏「餘皆威力自在」者,《大集經》云:「孩子以啼為力,女人以瞋為力,外道以見為力,波旬以生
│      │  ││   ││ │ 死為力,菩薩以慈悲為力,佛以智慧為力,故以說法皆為威力。」★
│      │  ││   ││ ├─申二 善化天 分二
│      │  ││   ││ │┌─酉一 長行
│      │  ││   ││ ││┌◎復次,善化天王得開示一切業變化力解脫門,◎
│      │  ││   ││ │││◆第二、「化」樂「天」,長行十一法中,一、為物「開示」諸「業」如「化」。「化」雖體虛,
│      │  ││   ││ │││ 而有作用為「力」;「業」亦從緣無性,而報不亡。◆
│      │  ││   ││ ││├◎寂靜音光明天王得捨離一切攀緣解脫門,◎
│      │  ││   ││ │││◆二、「捨離」等者,「攀」取「緣」慮是惑病之本;若心境無「得」,則「捨」「攀緣」。◆
│      │  ││   ││ │││★疏「『攀』取『緣』慮是惑病之本」者,即《淨名》〈問疾品〉意。經云:「何謂病本?謂有攀
│      │  ││   ││ │││ 緣。從有攀緣,則為病本。何所攀緣?謂之三界。云何斷攀緣?以無所得。若無所得,則無攀緣
│      │  ││   ││ │││ 。何謂無所得?謂離二見。何謂二見?謂內見、外見。是無所得。」故今疏云「心境無『得』,
│      │  ││   ││ │││ 則『捨』『攀緣』」。★
│      │  ││   ││ ││├◎變化力光明天王得普滅一切眾生癡暗心令智慧圓滿解脫門,◎
│      │  ││   ││ │││◆三、「暗」「滅」「智」生,如月盈缺。◆
│      │  ││   ││ ││├◎莊嚴主天王得示現無邊悅意聲解脫門,◎
│      │  ││   ││ │││◆四、「示現」等者,梵「聲」微妙,故云「悅意」;應徧十方,故云「無邊」。◆
│      │  ││   ││ ││├◎念光天王得了知一切佛無盡福德相解脫門,◎
│      │  ││   ││ │││◆五、「知一切」等者,此有三義:一、「福德」之「相」有十蓮華藏世界微塵數。故「無」有「
│      │  ││   ││ │││ 盡」。二、謂清淨慈門等,無限因所生故,一一因果皆稱真故;一一即「無」有「盡」,皆同虛
│      │  ││   ││ │││ 空。三、大慈悲行是「福德相」,使盲聾視聽等,皆慈善根力故。《涅槃經》中有聞讚「佛」為
│      │  ││   ││ │││ 大「福德」,怒云:「生經七日,母便命終。豈謂大福德相?」讚者云:「年志俱盛,而不卒暴
│      │  ││   ││ │││ 。」「打之,不瞋;罵之,不報。是故我言大福德相。」怒者聞而心伏。故慈為「無盡福」「相
│      │  ││   ││ │││ 」。然與前義相成。◆
│      │  ││   ││ │││★疏「《涅槃經》中有聞讚『佛』」等者,即三十八經、《南經》三十五:「諸婆羅門欲與佛捔力
│      │  ││   ││ │││ 。爾時復有一婆羅門,作如是言:『諸仁者!瞿曇沙門成就、具足無量功德,是故汝等不應與諍
│      │  ││   ││ │││ !』大眾答言:『癡人!云何說言沙門瞿曇具大功德?其生七日,母便命終。是何得名福德相耶
│      │  ││   ││ │││ ?』婆羅門言:『罵時,不瞋;打時,不報。當知即是大福德相。其身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      │  ││   ││ │││ 、無量神通。是故當知是福德相。心無憍慢,先意問訊;言語柔軟,初無粗獷;年志俱盛,心不
│      │  ││   ││ │││ 卒暴;王國多財,無所愛戀,捨之出家,如棄涕、唾。是故我說沙門瞿曇成就、具足無量功德。
│      │  ││   ││ │││ 』大眾答言:『善哉,仁者!瞿曇沙門實如所說,成就無量神通變化。我不與彼捔試是事。』」
│      │  ││   ││ │││ 釋曰:文甚昭著,今但義引。略不引「相」「好」者,前已有故,非「功德」類。言「然與前義
│      │  ││   ││ │││ 相成」者,第二「義」,「慈」為「相」「因」;此「義」,「慈」即是「相」「果」。「果」
│      │  ││   ││ │││ 由「因」致,復相顯「因」,故云「相成」。★
│      │  ││   ││ ││├◎最上雲音天王得普知過去一切劫成壞次第解脫門,◎
│      │  ││   ││ │││◆六、三達圓智,了三世「劫」。此就「天王」,且言宿住耳。◆
│      │  ││   ││ ││├◎勝光天王得開悟一切眾生智解脫門,◎
│      │  ││   ││ │││◆七、「開悟」等者,此門闕偈。上下文中屢有「開悟」,即同《法華》「開」、示、「悟」、入
│      │  ││   ││ │││ ,以「開」攝示,以「悟」攝入。謂「開」示約能化,「悟」入約所化。彼論云:「開者,無上
│      │  ││   ││ │││ 義。謂除一切智智,更無餘事。」即雙「開」菩提、涅槃,謂以知見之性為涅槃,知見之相為菩
│      │  ││   ││ │││ 提。「眾生」本有,障翳不現;佛為「開」「除」,則本「智」顯故。示者,「同義,三乘同法
│      │  ││   ││ │││ 身故」;「悟」者,「不知義,不知唯一實事」,故今令「知」,成報身菩提故。入者,「令證
│      │  ││   ││ │││ 不退轉地故」,即是因義,為證初地已上為菩提、涅槃因故。廣如彼釋。◆
│      │  ││   ││ │││★疏「以『開』攝示」等者,此有二釋。前即嘉祥意。四句雖殊,不出能、所。「『開』示約能化
│      │  ││   ││ │││ ,『悟』入約所化」,全彼疏文。彼更釋云:「能化有大開之與曲示,所化有始悟之與終入。」
│      │  ││   ││ │││ 意云:但說有「性」,名為「大開」;言此是凡夫「性」,此是聖人「性」,「因」果理行,即
│      │  ││   ││ │││ 名「曲示」;豁然了「知」,即為「始悟」;修行契「證」,目為「終入」。則「始」淺「終」
│      │  ││   ││ │││ 深。下引論意,則初深「終」淺,以「入」約「因」故。★
│      │  ││   ││ │││★「彼論云」下,即第二釋。彼論先釋如來「知見」云:「佛知見者,如來能證,如實知彼義故。
│      │  ││   ││ │││ 」疏意云:「如實」即法「性」,所證也;「知彼義」,即「能證」大「智」也。能、所知見,
│      │  ││   ││ │││ 皆名「知見」。正同今經「開」「示」正覺境界:正覺即「能證」,境界即所證。今疏但出「開
│      │  ││   ││ │││ 」等四句。「開者,無上義」,此即標名也。「謂除一切智智,更無餘事」者,釋所開即「一切
│      │  ││   ││ │││ 智智」。「一切智」是根本「智」;重言「智」者,是後得「智」。根本名「知」,後得名「見
│      │  ││   ││ │││ 」。除此二事,「更無」有「餘」能勝過此,故名「無上」。「即雙『開』菩提、涅槃」者,釋
│      │  ││   ││ │││ 所開「一切智智」也。「謂以知見之性」下,釋「雙開」義。「『眾生』本有」下,疏釋「開」
│      │  ││   ││ │││ 義。大乘法師釋「開」云:「開者,出生顯證之義。謂出生菩提,顯證涅槃故。」即法相宗意。
│      │  ││   ││ │││ 故下釋「悟」云:「令悟知見相本有種子,以成報身。」今疏意不然。「知見」「性」、「相」
│      │  ││   ││ │││ ,並皆「本有」,「本有」大「智」光明徧照法界義故。《涅槃》云:「佛性名第一義空」,「
│      │  ││   ││ │││ 知見」「性」也;「第一義空名為智慧」,「知見」「相」也。在「因」為「性、相」,在果為
│      │  ││   ││ │││ 「菩提、涅槃」。故云「『眾生』本有,障翳不現」耳。「智」「障」「菩提」,惑「障」「涅
│      │  ││   ││ │││ 槃」。二「障」俱無,「菩提、涅槃」一時俱「顯」。故云「佛為『開』『除』,則本『智』顯
│      │  ││   ││ │││ 」現。★
│      │  ││   ││ │││★疏「示者,『同義』」,別「示」「知見」之「性」以成「涅槃」;「『悟』者,『不知義』」
│      │  ││   ││ │││ ,別示「知見」之「相」以「成」「菩提」。言「不知唯一實事」者,經云:「唯此一事實,餘
│      │  ││   ││ │││ 二則非真」。「一實事」即是「知見」。上三皆果。斷德、「智」德,以總別故,而成三句。「
│      │  ││   ││ │││ 入」「即」「因義」,未知何可「能證」,故「示」與無量「智」業。無量「智」者,即果中「
│      │  ││   ││ │││ 一切智智」體、用;而言「業」者,是彼「因」也。所以要舉「初地已上」為「因」者,登地「
│      │  ││   ││ │││ 證」如「為」「涅槃因」,「能證」地「智」「為菩提」「因」。故《十地論》釋經「究竟如虛
│      │  ││   ││ │││ 空,盡未來際」云:「即因善決定。」「究竟如虛空」,即「菩提」「因」,如「依空生色,色
│      │  ││   ││ │││ 不盡故」。「盡未來際」,「為」「涅槃因」,「常果無窮故」。二「果」即「智」「性」、「
│      │  ││   ││ │││ 相」也。又「開」者即般若,故論云「除一切智智,更無餘事」;「示」即「法身」;「悟」即
│      │  ││   ││ │││ 「解脫」──三德「涅槃」即是三句──;「入」是三德之「因」。上有三意:一、約「佛性」
│      │  ││   ││ │││ 釋,二、約「菩提涅槃」釋,三、約三德「涅槃」釋。會之,並同。「佛性」有「果」,有「果
│      │  ││   ││ │││ 」果,即「菩提涅槃」故;三德「涅槃」攝「菩提」故,亦「佛性」故。餘如前後釋。禪宗之解
│      │  ││   ││ │││ ,如〈問明品〉。★
│      │  ││   ││ ││├◎妙髻天王得舒光疾滿十方虛空界解脫門,◎
│      │  ││   ││ │││◆八、稱性之「光」,有何難徧?◆
│      │  ││   ││ ││├◎喜慧天王得一切所作無能壞精進力解脫門,◎
│      │  ││   ││ │││◆九、「一切」等者,謂契理具修,長劫無倦,故眾魔、外道所不能摧。◆
│      │  ││   ││ ││├◎華光髻天王得知一切眾生業所受報解脫門,◎
│      │  ││   ││ │││◆十、善、惡等殊,苦、樂等異,皆「知」性相。◆
│      │  ││   ││ ││└◎普見十方天王得示現不思議眾生形類差別解脫門。◎
│      │  ││   ││ ││◆十一、「示現」等者,無邊品「類」,一毛頓「現」;更無來去,尤顯難「思」。◆
│      │  ││   ││ │└─酉二 偈頌
│      │  ││   ││ │┌◎爾時善化天王承佛威力,普觀一切善化天眾,而說頌言:「◎
│      │  ││   ││ ││◆偈中脫於第七,唯有十偈。◆
│      │  ││   ││ │├◎世間業性不思議,佛為群迷悉開示,巧說因緣真實理,一切眾生差別業。◎
│      │  ││   ││ ││◆初中初句總,次句「開示」,後二句顯如「化」「力」。「差別業」者,果不亡故。◆
│      │  ││   ││ │├◎種種觀佛無所有,十方求覓不可得,法身示現無真實,此法寂音之所見。◎
│      │  ││   ││ ││◆二中初句所攀緣,後二無「得」。然緣境有二:一、「真」,二、妄。「真」「佛」有緣,亦成妄
│      │  ││   ││ ││ 「惑」,況於妄耶!「種種觀」者,五「求」「不」「得」故。謂「佛」「有」耶?常「見」為「
│      │  ││   ││ ││ 惑」。謂「佛無」耶?邪「見」深厚。四句、百非所不能加,故「無所有」。非唯一「佛」,「十
│      │  ││   ││ ││ 方」亦然,應化「示現」,非「真實」故。「求」「實」「無」「得」,即「見」「真」「身」─
│      │  ││   ││ ││ ─「真」即無緣。「佛」尚應捨,何況餘境!◆
│      │  ││   ││ ││★疏「五『求』『不』『得』」等者,即《中論》〈觀如來品〉偈云:「非陰不離陰,此彼不相在,
│      │  ││   ││ ││ 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即「五『求』」也。由諸外道妄計有我,我為「如來」,計有「五」
│      │  ││   ││ ││ 故。「五」者:「一、謂即陰是如來,二、謂離陰有如來,三、謂如來中有陰,四、謂陰中有如來
│      │  ││   ││ ││ ,五、謂陰能有如來。今並非之。若陰即如來,陰生滅故,佛應生滅,故云非陰。二、若謂離陰有
│      │  ││   ││ ││ 如來者,以何相知?又如來墮常過,離陰生滅故,故云不離。三、若謂如來中有陰,如器中有果,
│      │  ││   ││ ││ 則亦是異,如來亦墮常故。四、若陰中有如來,如床上有人,亦有別異過,故云此彼不相在。五、
│      │  ││   ││ ││ 若如來能有五陰,陰屬如來者,則如人有子,亦有別異過;異,則如來墮常等故。」然後四句皆成
│      │  ││   ││ ││ 「異過」,初即是一,總合但是一、「異過」耳。故〈觀法品〉破我,但云:「若我是五陰,我即
│      │  ││   ││ ││ 為生滅,若我異五陰,即非五陰相」。今細推尋,故有「五『求』」皆「不」可「得」。上之「五
│      │  ││   ││ ││ 『求』」但能破「有」,今「四句」並「非」,故言「謂『佛』『有』耶?常『見』為『惑』。謂
│      │  ││   ││ ││ 『佛無』耶?邪『見』深厚」。此且雙破「有」、「無」,而「有」「過」,則微;「無」「過」
│      │  ││   ││ ││ ,則重。故云「深厚」。彼論偈云:「邪見深厚者,則說無如來,如來寂滅相,分別有亦非。」「
│      │  ││   ││ ││ 如是性空中,思惟亦不可」者,亦遣「有」、「無」。然則「四句、百非所不能加,故『無所有』
│      │  ││   ││ ││ 」者,結歸經文。準《中論》中,略說三種「四句」皆「不能加」。初偈云:「空則不可說,非空
│      │  ││   ││ ││ 不可說,共不共叵說,但以假名說」。此一「四句」,「共」即俱句,「不共」則雙遮。若別說者
│      │  ││   ││ ││ :一、「空」,二、「非空」,三、亦「空」亦「非空」,四、「非空」非「非空」。此皆雙遮辨
│      │  ││   ││ ││ 中。以第二四句云:「寂滅相中無,常無常等四」,第三四句云:「寂滅相中無,邊無邊等四」。
│      │  ││   ││ ││ 今並拂之。非唯此「四」,泛爾隨相,皆悉「非」之。然百非有二義:一、約十惡說,如下當明;
│      │  ││   ││ ││ 二、約通相說,謂離一切分別之相耳。故論結云:「如來過戲論,而人生戲論,戲論破慧眼,是皆
│      │  ││   ││ ││ 不見佛」。謂起心動念,並為「戲論」。非〈觀如來〉,應如《淨名》〈觀阿閦品〉。故疏結云「
│      │  ││   ││ ││ 真」則「無緣」。「『佛』尚應捨,何況餘境」,即借用《金剛》:「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      │  ││   ││ │├◎佛於劫海修諸行,為滅世間癡暗惑,是故清淨最照明,此是力光心所悟。◎
│      │  ││   ││ │├◎世間所有妙音聲,無有能比如來音,佛以一音徧十方,入此解脫莊嚴主。◎
│      │  ││   ││ ││◆三、四可知。◆
│      │  ││   ││ │├◎世間所有眾福力,不與如來一相等,如來福德同虛空,此念光天所觀見。◎
│      │  ││   ││ ││◆五中初二句「福德」「相」,次句無盡「相」。「相」好者,經云「盡人中福」,不及一天,乃至
│      │  ││   ││ ││ 云「盡世間福,」「不及如來一相」等。◆
│      │  ││   ││ ││★疏「『相』好者,經云『盡人中福』」等者,等取《善生經》云:「一切世間福不及如來一毛功德
│      │  ││   ││ ││ ,一切毛功德不及一好,一切好功德不及一相。」故名「福」「相」。云「『不及如來一相』等」
│      │  ││   ││ ││ ,「等」取《瑜伽》四十九,亦如是說。★
│      │  ││   ││ │├◎三世所有無量劫,如其成敗種種相,佛一毛孔皆能現,最上雲音所了知。◎
│      │  ││   ││ ││◆六中約天之智,普「知」;約「佛一毛」,「能現」。◆
│      │  ││   ││ │├◎十方虛空可知量,佛毛孔量不可得,如是無礙不思議,妙髻天王已能悟。◎
│      │  ││   ││ ││◆七中初二句明「毛孔」過「空」,謂靈智證理,非如「虛空」;真理超事,故亦非比。無限理智,
│      │  ││   ││ ││ 不可分析;隨其少分,即融攝重重。故一「毛」之「量」便越「虛空」。次句別示越相,謂「毛孔
│      │  ││   ││ ││ 」不大而無涯,即廣、狹「無礙」,故杜絕「思議」之境。前即一光外展,今即一「毛」內廣,文
│      │  ││   ││ ││ 綺互耳。一「毛」本自徧「空」,「十方」豈得難滿?◆
│      │  ││   ││ ││★疏「『毛孔』過『空』」,疏有三段,說二種「過」。一、如來「靈智」能證「真理」,「虛空」
│      │  ││   ││ ││ 不能證;二、如來稱「真理」「空」,「超」「過」「事」「空」,「事」「空」即斷滅「空」故
│      │  ││   ││ ││ ;三、「無限理智」下,雙結上二,皆「不可分」。「理」無分限,「智」契於「理」,亦無分限
│      │  ││   ││ ││ 。「智」結「靈智」,「理」結「真理」。既「不可分」,一「毛」稱「真」,則「重重」「融攝
│      │  ││   ││ ││ 」。此處之「空」豈不能「攝」於餘處之「空」?★
│      │  ││   ││ │├◎佛於曩世無量劫,具修廣大波羅蜜,勤行精進無厭怠,喜慧能知此法門。◎
│      │  ││   ││ ││◆八中初句長時「修」,次句無餘「修」,次句無間「修」。「具」此三「修」,故「進」力難壞。
│      │  ││   ││ ││ 而言「廣大波羅蜜」者,至第五經釋。◆
│      │  ││   ││ │├◎業性因緣不可思,佛為世間皆演說,法性本淨無諸垢,此是華光之入處。◎
│      │  ││   ││ ││◆九中初句總顯「業」之「性」、相,即「緣」生果報之不亡,便是無「性」之非有,故「不可」有
│      │  ││   ││ ││ 無「思」也;次句「佛」如是「說」,天如是知;次句以「法性」示「業性」。◆
│      │  ││   ││ │└◎汝應觀佛一毛孔,一切眾生悉在中,彼亦不來亦不去,此普見王之所了。」◎
│      │  ││   ││ │◆十中初二句小一現大多,為一難思;次句現時「不來」,不現「不去」,又難思也。◆
│      │  ││   ││ ├─申三 知足天 分二
│      │  ││   ││ │┌─酉一 長行
│      │  ││   ││ ││┌◎復次,知足天王得一切佛出興世圓滿教輪解脫門,◎
│      │  ││   ││ │││◆第三、「知足天」,長行十法中,第一「天」「得」總相法「門」。諸佛將「興」,皆生彼「天
│      │  ││   ││ │││ 」。下「生」之時,普應法界,頓闡《華嚴》,為「圓滿」法。◆
│      │  ││   ││ ││├◎喜樂海髻天王得盡虛空界清淨光明身解脫門,◎
│      │  ││   ││ │││◆二、「盡虛空」等者,「光明」色「身」皆徧「空界」,了不可取,故云「清淨」。◆
│      │  ││   ││ ││├◎最勝功德幢天王得消滅世間苦淨願海解脫門,◎
│      │  ││   ││ │││◆三、以「淨願」力「滅」惑、業「苦」。◆
│      │  ││   ││ ││├◎寂靜光天王得普現身說法解脫門,◎
│      │  ││   ││ ││├◎善目天王得普淨一切眾生界解脫門,◎
│      │  ││   ││ │││◆四、五可知。◆
│      │  ││   ││ ││├◎寶峰月天王得普化世間常現前無盡藏解脫門,◎
│      │  ││   ││ │││◆六、「普化」等者,「普」即無偏,「常」即無間,示其真樂,即如來「藏」。◆
│      │  ││   ││ ││├◎勇健力天王得開示一切佛正覺境界解脫門,◎
│      │  ││   ││ │││◆七、自「覺」智「境」,「佛」已入之,故「示」物同悟。◆
│      │  ││   ││ ││├◎金剛妙光天王得堅固一切眾生菩提心令不可壞解脫門,◎
│      │  ││   ││ │││◆八、以淨福「堅」「菩提心」。◆
│      │  ││   ││ ││├◎星宿幢天王得一切佛出興咸親近觀察調伏眾生方便解脫門,◎
│      │  ││   ││ │││◆九、謂仰「觀」下化。◆
│      │  ││   ││ ││└◎妙莊嚴天王得一念悉知眾生心隨機應現解脫門。◎
│      │  ││   ││ ││◆十、即照、「現」迅疾也。◆
│      │  ││   ││ │└─酉二 偈頌
│      │  ││   ││ │┌◎爾時知足天王承佛威力,普觀一切知足天眾,而說頌言:「
│      │  ││   ││ │├◎如來廣大徧法界,於諸眾生悉平等,普應群情闡妙門,令入難思清淨法。◎
│      │  ││   ││ ││◆偈中初偈前半即出世義:上句體、智俱「徧」,下句悲、用皆「普」;後半即圓滿教輪:前句即實
│      │  ││   ││ ││ 之權為「妙門」,後句會權入實為圓滿。◆
│      │  ││   ││ │├◎佛身普現於十方,無著無礙不可取,種種色像世咸見,此喜髻天之所入。◎
│      │  ││   ││ ││◆二中可知。◆
│      │  ││   ││ │├◎如來往昔修諸行,清淨大願深如海,一切佛法皆令滿,勝德能知此方便。◎
│      │  ││   ││ ││◆三中初二句以「行」「淨」「願」。次句雜染本空,故前「令」滅;「佛法」本具,故今「令滿」
│      │  ││   ││ ││ 。妄盡真顯,二言相成。◆
│      │  ││   ││ │├◎如來法身不思議,如影分形等法界,處處闡明一切法,寂靜光天解脫門。◎
│      │  ││   ││ ││◆四初中二句依體普現。若月入百川,尋「影」之月,月體不「分」;即體之用,用彌「法界」。體
│      │  ││   ││ ││ 、用交徹,故「不思議」。次句稱根說「法」。◆
│      │  ││   ││ ││★疏「尋『影』之月,月體不『分』」者,此中「法」、喻「影」略。若具,更云:以「月」隨「影
│      │  ││   ││ ││ 」,萬流異見;尋「用」之「體」,「體」本「寂」然,為「寂靜光」也。★
│      │  ││   ││ │├◎眾生業惑所纏覆,憍慢放逸心馳蕩,如來為說寂靜法,善目照知心喜慶。◎
│      │  ││   ││ ││◆五中前半即所淨之「眾生」具三雜染故。於中,上句標,下句略示「惑」相。「慢」是根本,「憍
│      │  ││   ││ ││ 」、「逸」隨「惑」。「憍」謂染自盛事,「慢」謂恃己陵他,「放逸」即是縱「蕩」。「憍」謂
│      │  ││   ││ ││ 染法所依;「慢」能長淪生死;「放逸」,眾「惑」之本。故偏舉此三。「蕩」者,動也。謂境風
│      │  ││   ││ ││ 鼓擊,飄「蕩」「馳」散。次句能淨「法」門,謂不取於相,當體「寂」故。◆
│      │  ││   ││ ││★疏「『慢』是根本」等者,六「根本」中之一也。「『憍』、『逸』隨『惑』」者,二十「隨」煩
│      │  ││   ││ ││ 惱中之二也。「憍」是小「隨」,「放逸」是大「隨」。並如〈初發心品〉。今略釋之,以經有意
│      │  ││   ││ ││ 故。從「『慢』謂」下,釋「三」「『惑』相」,以順經文故。《唯識》云:「慢謂恃己陵他,高
│      │  ││   ││ ││ 舉為性,能障不慢,生苦為業。謂若有慢,於彼有德,心不謙下,由此生死輪轉無窮,受諸苦故。
│      │  ││   ││ ││ 」故疏云「『慢』能長淪生死」。論云:「云何為憍?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能障不憍,
│      │  ││   ││ ││ 染依為業。」故疏云「『憍』為染法所依」。論云:「云何放逸?謂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
│      │  ││   ││ ││ 為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故疏云「『放逸』,即是縱『蕩』」。餘可思準。★
│      │  ││   ││ │├◎一切世間真導師,為救為歸而出現,普示眾生安樂處,峰月於此能深入。◎
│      │  ││   ││ │├◎諸佛境界不思議,一切法界皆周徧,入於諸法到彼岸,勇慧見此生歡喜。◎
│      │  ││   ││ │├◎若有眾生堪受化,聞佛功德趣菩提,令住福海常清淨,妙光於此能觀察。◎
│      │  ││   ││ ││◆六、七及八,文並可知。◆
│      │  ││   ││ │├◎十方剎海微塵數,一切佛所皆往集,恭敬供養聽聞法,此莊嚴幢之所見。◎
│      │  ││   ││ ││◆九中通顯。上既親近,必當「敬」「養」、「聞法」。以「聞」調他,為其「供養」。列名中云「
│      │  ││   ││ ││ 星宿幢」,今故「莊嚴」,與長行互出。◆
│      │  ││   ││ │└◎眾生心海不思議,無住無動無依處,佛於一念皆明見,妙莊嚴天斯善了。」◎
│      │  ││   ││ │◆十中前半所知「眾生心」,上句標深、廣,下句顯相。念慮不「住」,多於草,故廣也。深者有三義
│      │  ││   ││ │ :一、恒轉如流,故不「住」;二、本體寂然,故不「動」;三、從緣妄起,「無」別所依。次句即
│      │  ││   ││ │ 「一念」悉知。◆
│      │  ││   ││ ├─申四 時分天 分二
│      │  ││   ││ │┌─酉一 長行
│      │  ││   ││ ││┌◎復次,時分天王得發起一切眾生善根令永離憂惱解脫門,◎
│      │  ││   ││ │││◆第四、「時分天」,十法:一、「善根」若「發」,「憂惱」自除。◆
│      │  ││   ││ ││├◎妙光天王得普入一切境界解脫門,◎
│      │  ││   ││ │││◆二、以無限「方便」「普」證法身之「境」。◆
│      │  ││   ││ ││├◎無盡慧功德幢天王得滅除一切患大悲輪解脫門,◎
│      │  ││   ││ │││◆三、「悲」摧惑苦,故名為「輪」。◆
│      │  ││   ││ ││├◎善化端嚴天王得了知三世一切眾生心解脫門,◎
│      │  ││   ││ │││◆四、以三達智「知」機、授「法」。◆
│      │  ││   ││ ││├◎總持大光明天王得陀羅尼門光明憶持一切法無忘失解脫門,◎
│      │  ││   ││ │││◆五、「陀羅尼」等者,「總持」「入」理,故名為「門」,以「慧」為體,故云「光明」。若取
│      │  ││   ││ │││ 助伴,則兼念、定。念即「明」記,故能「憶持」;定乃「心」一,常「無忘失」。四無礙等「
│      │  ││   ││ │││ 一切」諸「法」,皆是所持。◆
│      │  ││   ││ ││├◎不思議慧天王得善入一切業自性不思議方便解脫門,◎
│      │  ││   ││ │││◆六可知。◆
│      │  ││   ││ ││├◎輪臍天王得轉法輪成熟眾生方便解脫門,◎
│      │  ││   ││ │││◆七、「轉法」等者,「轉法」示菩提之道,即是「成熟眾生」之「方便」。◆
│      │  ││   ││ ││├◎光焰天王得廣大眼普觀眾生而往調伏解脫門,◎
│      │  ││   ││ │││◆八、十「眼」圓見,隨宜「往調」。◆
│      │  ││   ││ ││├◎光照天王得超出一切業障不隨魔所作解脫門,◎
│      │  ││   ││ │││◆九、「超出」等者,「超出」「業障」,使「離」惡因;「不隨魔」「作」,捨惡緣也。◆
│      │  ││   ││ ││└◎普觀察大名稱天王得善誘誨一切諸天眾令受行心清淨解脫門。◎
│      │  ││   ││ ││◆十、等雨法雨,「誘」「令」進「善」,使彼「受行」;「誨」「令」斷「惡」,「得」「心清淨
│      │  ││   ││ ││ 」。此就於「天」,偈通「一切」。◆
│      │  ││   ││ │└─酉二 偈頌
│      │  ││   ││ │┌◎爾時時分天王承佛威力,普觀一切時分天眾,而說頌言:「◎
│      │  ││   ││ ││◎佛於無量久遠劫,已竭世間憂惱海,廣闢離塵清淨道,永耀眾生智慧燈。◎
│      │  ││   ││ ││◆偈中亦十:初偈通顯,前半彰己已「離」,後半開發能離善根。◆
│      │  ││   ││ │├◎如來法身甚廣大,十方邊際不可得,一切方便無限量,妙光明天智能入。◎
│      │  ││   ││ │├◎生老病死憂悲苦,逼迫世間無暫歇,大師哀愍誓悉除,無盡慧光能覺了。◎
│      │  ││   ││ │├◎佛如幻智無所礙,於三世法悉明達,普入眾生心行中,此善化天之境界。◎
│      │  ││   ││ │├◎總持邊際不可得,辯才大海亦無盡,能轉清淨妙法輪,此是大光之解脫。◎
│      │  ││   ││ ││◆二、三、四、五,文並可知。◆
│      │  ││   ││ │├◎業性廣大無窮盡,智慧覺了善開示,一切方便不思議,如是慧天之所入。◎
│      │  ││   ││ ││◆六中初句即「業性」。言「廣大」者,一念造「一切」故。「無窮盡」者,未得對治,無能止故,
│      │  ││   ││ ││ 有多「門」故。次句「善」「入」。「智」「了」,自「入」;「開示」,令他「入」。次句「入
│      │  ││   ││ ││ 」「門」多種。◆
│      │  ││   ││ │├◎轉不思議妙法輪,顯示修習菩提道,永滅一切眾生苦,此是輪臍方便地。◎
│      │  ││   ││ │├◎如來真身本無二,應物隨形滿世間,眾生各見在其前,此是焰天之境界。◎
│      │  ││   ││ ││◆七、八亦可知。◆
│      │  ││   ││ │├◎若有眾生一見佛,必使淨除諸業障,離諸魔業永無餘,光照天王所行道。◎
│      │  ││   ││ ││◆九中初句「見佛」為緣。次二「見佛」二益:一、正「智」生,必內超「業障」;二、「佛」為「
│      │  ││   ││ ││ 真」導,豈外逐「魔」緣?既不隨「魔」,安造「魔業」?十「魔」並「離」,故致「諸」言。◆
│      │  ││   ││ ││★疏「十『魔』並『離』」者,即五十八經:「一、蘊魔,二、煩惱魔,三、業,四、心,五、死,
│      │  ││   ││ ││ 六、天,七、善根,八、三昧,九、善知識魔,十、菩提法智魔。」下廣有釋。★
│      │  ││   ││ │└◎一切眾會廣如海,佛在其中最威耀,普雨法雨潤眾生,此解脫門名稱入。」◎
│      │  ││   ││ │◆十亦可知。◆
│      │  ││   ││ ├─申五 三十三天 分二
│      │  ││   ││ │┌─酉一 長行
│      │  ││   ││ ││┌◎復次,釋迦因陀羅天王得憶念三世佛出興乃至剎成壞皆明見大歡喜解脫門,◎
│      │  ││   ││ │││◆第五、三十三「天」眾,長行有十一法:初中承力,故「憶念」。「念」過去「佛」者,曾入此
│      │  ││   ││ │││ 「天」故。「三世」有二:一、亦「念」未來;二、過去自互相望,亦有「三世」。生「大」「
│      │  ││   ││ │││ 喜」者,境殊勝故,慶自福故。◆
│      │  ││   ││ ││├◎普稱滿音天王得能令佛色身最清淨廣大世無能比解脫門,◎
│      │  ││   ││ │││◆二、「能令」等者,然「佛」「身」無染、「淨」、「大」、小,亦無勝、劣。猶若虛空,雲屯
│      │  ││   ││ │││ 即暗,日朗即明,「色」昏即劣,物隔言小。今妄雲盡而智光照,故「清淨」;性空現,故「廣
│      │  ││   ││ │││ 大」;妙「色」顯,故「無」「比」。皆「解脫」力,故曰「能令」。◆
│      │  ││   ││ ││├◎慈目寶髻天王得慈雲普覆解脫門,◎
│      │  ││   ││ │││◆三、大「慈」不揀怨、親,若「雲」無心而「普覆」。◆
│      │  ││   ││ ││├◎寶光幢名稱天王得恒見佛於一切世主前現種種形相威德身解脫門,◎
│      │  ││   ││ │││◆四、「恒見」等者,人、天「世主」多恃「威德」,故「佛」「現」超之,令其敬喜。◆
│      │  ││   ││ ││├◎發生喜樂髻天王得知一切眾生城邑宮殿從何福業生解脫門,◎
│      │  ││   ││ │││◆五、「知」其因、果差別,使物勤修因、果,並得名「福」。◆
│      │  ││   ││ ││├◎端正念天王得開示諸佛成熟眾生事解脫門,◎
│      │  ││   ││ │││◆六、「開示」等者,「示」「佛」調「生」,令菩薩倣習。◆
│      │  ││   ││ ││├◎高勝音天王得知一切世間成壞劫轉變相解脫門,◎
│      │  ││   ││ │││◆七、初「成」後「壞」,住時「轉變」,乃至毛孔細剎,皆悉「知」之。言「轉變」者,福人出
│      │  ││   ││ │││ 「世」,則琳琅現矣;薄福者出,則荊棘生焉。◆
│      │  ││   ││ ││├◎成就念天王得憶念當來菩薩調伏眾生行解脫門,◎
│      │  ││   ││ │││◆八、「憶念」等者,佛毛現因「調」「行」,天「憶」,則能思齊。◆
│      │  ││   ││ ││├◎淨華光天王得了知一切諸天快樂因解脫門,◎
│      │  ││   ││ │││◆九、「一切諸」「樂」,以佛為「因」,具勝德故。就「樂」增勝,說「諸天」耳。◆
│      │  ││   ││ ││├◎智日眼天王得開示一切諸天子受生善根俾無癡惑解脫門,◎
│      │  ││   ││ │││◆十、「開示」等者,「受生善根」即念佛力,「開示」令不迷「惑」,則去放逸而進修。◆
│      │  ││   ││ ││└◎自在光明天王得開悟一切諸天眾令永斷種種疑解脫門。◎
│      │  ││   ││ ││◆十一、「疑」自,「疑」他,「疑」理,「疑」事,有多「種種」。如聞空「疑」「斷」,聞有「
│      │  ││   ││ ││ 疑」常;聞雙是,則「疑」其兩分;聞雙非,「疑」無所據。又聞空「疑」有,聞有「疑」空等,
│      │  ││   ││ ││ 互相「疑」也。今「開」之,使「悟」。◆
│      │  ││   ││ ││★疏「『疑』自,『疑』他」等者,然「疑」略有二:一、通相說,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
│      │  ││   ││ ││ 「疑」善品為業。二者、五蓋中「疑」略有三種:一、「『疑』自」,謂己不能入「理」;二、「
│      │  ││   ││ ││ 疑」師,為彼不能善教;三、「疑」法,謂於所學為令出離,為不出離。如有病人,「『疑』自」
│      │  ││   ││ ││ ,「疑」醫,「疑」藥,病終不愈。今言「『疑』自,『疑』他,『疑』理,『疑』事」,即五蓋
│      │  ││   ││ ││ 中之三種也。合其「事」、「理」,皆所「疑」法,通相說也。從「如聞空『疑』斷」者,略示「
│      │  ││   ││ ││ 『疑』理」、「事」之相,亦通一切「疑」也。★
│      │  ││   ││ ││★此疏有二勢:一、當句生「疑」,謂「聞空『疑』『斷』」等,不了真「空」,將謂「斷」滅等;
│      │  ││   ││ ││ 二、「又聞空『疑』有」者,即「空」、「有」「互」「疑」。而云「等」者,「等」取:「聞雙
│      │  ││   ││ ││ 是」,則「疑」「雙非」;「聞雙非」,則「疑」兩「是」。今「開」之,可思。更略示其義,謂
│      │  ││   ││ ││ 「聞空」莫「疑」「斷」,是即「事」之「空」,非「斷」滅故;「聞有」莫「『疑』常」,非定
│      │  ││   ││ ││ 性「有」,從緣「有」故;「聞雙是」莫「疑」「兩分」,但「雙」照二諦,無二體故;「聞雙非
│      │  ││   ││ ││ 」莫「『疑』無」據,以但遮過,令不著故。又「聞空」莫「疑」於「有」,是即「有」之「空」
│      │  ││   ││ ││ 故;「聞有」莫「疑」於「空」,是即「空」之「有」故;「聞雙是」莫「疑」「雙非」,是即非
│      │  ││   ││ ││ 「有」、無為「有」、無故;「聞雙非」莫「疑」「雙是」,是即「有」、無方是非「有」、無故
│      │  ││   ││ ││ 。★
│      │  ││   ││ │└─酉二 偈頌
│      │  ││   ││ │┌◎爾時釋迦因陀羅天王承佛威力,普觀一切三十三天眾,而說頌言:「◎
│      │  ││   ││ ││◎我念三世一切佛,所有境界悉平等,如其國土壞與成,以佛威神皆得見。◎
│      │  ││   ││ ││◆偈中亦有十一:初中云「平等」者,化儀同故。又但「以世俗」文字數故,說有「三世」,非謂如
│      │  ││   ││ ││ 來有去、來、今。◆
│      │  ││   ││ ││★疏「又但『以世俗』」下,即《淨名》第二,唯改「菩提」為「如來」耳。★
│      │  ││   ││ │├◎佛身廣大徧十方,妙色無比利群生,光明照耀靡不及,此道普稱能觀見。◎
│      │  ││   ││ ││◆二中初句「廣大」,次句「無比」,次句清淨。然古德明,通有六義:一、「廣」,謂總法界為「
│      │  ││   ││ ││ 身」故;二、「徧」,全「徧」一塵至「十方」故;三、「妙」,「色」即無「色」,無「色」之
│      │  ││   ││ ││ 「色」故;四、「勝」,「無」有「比」故;五、「益」,「利」物無涯故;六、「用」,「光」
│      │  ││   ││ ││ 破闇故。◆
│      │  ││   ││ │├◎如來方便大慈海,往劫修行極清淨,化導眾生無有邊,寶髻天王斯悟了。◎
│      │  ││   ││ ││◆三中前半即「慈」雲,上句果大,下句「因」深。「一切」「佛」「法」依「慈」悲,「慈」悲又
│      │  ││   ││ ││ 依「方便」立。俱稱深廣,故致「海」言。次句即「普」覆也。◆
│      │  ││   ││ │├◎我念法王功德海,世中最上無與等,發生廣大歡喜心,此寶光天之解脫。◎
│      │  ││   ││ │├◎佛知眾生善業海,種種勝因生大福,皆令顯現無有餘,此喜髻天之所見。◎
│      │  ││   ││ │├◎諸佛出現於十方,普徧一切世間中,觀眾生心示調伏,正念天王悟斯道。◎
│      │  ││   ││ │├◎如來智身廣大眼,世界微塵無不見,如是普徧於十方,此雲音天之解脫。◎
│      │  ││   ││ │├◎一切佛子菩提行,如來悉現毛孔中,如其無量皆具足,此念天王所明見。◎
│      │  ││   ││ │├◎世間所有安樂事,一切皆由佛出生,如來功德勝無等,此解脫處華王入。◎
│      │  ││   ││ ││◆次後六偈,文並可知。◆
│      │  ││   ││ │├◎若念如來少功德,乃至一念心專仰,諸惡道怖悉永除,智眼於此能深悟。◎
│      │  ││   ││ ││◆十中,初二句即前善根。「少功德」者,以少況多,彰「因」為勝。次句即人、天受生,故離三「
│      │  ││   ││ ││ 惡」「怖」。◆
│      │  ││   ││ │└◎寂滅法中大神通,普應群心靡不周,所有疑惑皆令斷,此光明王之所得。」◎
│      │  ││   ││ │◆十一中,初句即能開之「法」,是「寂滅」智「通」;次二句由「普應」故,「疑」「皆」「斷」也
│      │  ││   ││ │ 。◆
│      │  ││   ││ ├─申六 日天 分二
│      │  ││   ││ │┌─酉一 長行
│      │  ││   ││ ││┌◎復次,日天子得淨光普照十方眾生盡未來劫常為利益解脫門,◎
│      │  ││   ││ │││◆第六、「日天」,長行十一法。既為「日天」,多辨「光」「益」。初一、名及法門,皆是總也
│      │  ││   ││ │││ 。謂佛身智「光」,猶如彼「日」,無私而「照」,是曰「淨光」。此「光」體也。次辨「光」
│      │  ││   ││ │││ 用,略有四義:一、約心,高下齊明,故名「普照」;二、約處,則窮「十方」界;三、約時,
│      │  ││   ││ │││ 「盡」於「未來」;四、約功用,「常」無間斷。如斯「利益」,即大智之功。◆
│      │  ││   ││ ││├◎光焰眼天子得以一切隨類身開悟眾生令入智慧海解脫門,◎
│      │  ││   ││ │││◆二、「以一切」等者,「眾生」本有佛「智」,如「海」潛流;今佛以「隨」彼彼「類身」,設
│      │  ││   ││ │││ 種種方便,務在「開悟」,「令」其證「入」。◆
│      │  ││   ││ ││├◎須彌光歡喜幢天子得為一切眾生主令勤修無邊淨功德解脫門,◎
│      │  ││   ││ │││◆三、「眾生」愛染,漂泊無依;佛「德」無礙,應「為」其「主」。隨「修」絕染,名「淨功德
│      │  ││   ││ │││ 」;一行契理,即曰「無邊」。況其具「修」耶!◆
│      │  ││   ││ ││├◎淨寶月天子得修一切苦行深心歡喜解脫門,◎
│      │  ││   ││ │││◆四、「修一切」等者,以智導悲,為物受「苦」,故「深」「歡喜」。◆
│      │  ││   ││ ││├◎勇猛不退轉天子得無礙光普照令一切眾生益其精爽解脫門,◎
│      │  ││   ││ │││◆五、謂體離障惑,用而遂通,故云「無礙」。若身、若智,俱得稱「光」;周而不偏,故云「普
│      │  ││   ││ │││ 照」。身、心明利,是「益」「精爽」──「爽」,明也。《大集經》云:「國王護法,增長三
│      │  ││   ││ │││ 種精氣:一、地精氣,謂五穀豐熟;二、眾生精氣,謂形貌端嚴,無諸疾疫;三、善法精氣,謂
│      │  ││   ││ │││ 修施、戒、信等。」今文正在第三。「益」其福智,義兼前二,「法」力遠資故。◆
│      │  ││   ││ ││├◎妙華纓光明天子得淨光普照眾生身令生歡喜信解海解脫門,◎
│      │  ││   ││ │││◆六、「淨光」等者,「身」、智二「光」「淨」物「身」心,「信」、「解」深廣,於何不「喜
│      │  ││   ││ │││ 」?◆
│      │  ││   ││ ││├◎最勝幢光明天子得光明普照一切世間令成辦種種妙功德解脫門,◎
│      │  ││   ││ │││◆七、晝則勤心,修善業故。◆
│      │  ││   ││ ││├◎寶髻普光明天子得大悲海現無邊境界種種色相寶解脫門,◎
│      │  ││   ││ │││◆八、「大悲海」等者,謂無緣「大悲」,坐於道樹,出多奇「寶」故。「色相寶」者,應言「寶
│      │  ││   ││ │││ 」「色相」,圓明可貴故。以「寶」為體,「寶」莊嚴故。具十蓮華藏塵數,故云「種種」。一
│      │  ││   ││ │││ 一「色相」用周法界,名「現無邊境」。如是皆從「大悲海」流,「悲海」包納,不揀賢、愚故
│      │  ││   ││ │││ 。◆
│      │  ││   ││ ││├◎光明眼天子得淨治一切眾生眼令見法界藏解脫門,◎
│      │  ││   ││ │││◆九、慧除癡翳,法「眼」則「淨」。「淨」「見法界」,「法界」即「藏」。「藏」如前說。◆
│      │  ││   ││ ││├◎持德天子得發生清淨相續心令不失壞解脫門,◎
│      │  ││   ││ │││◆十、「發生」等者,謂於佛所「發生清淨」「心」,曾一供養,能令其福續至菩提故──如〈出
│      │  ││   ││ │││ 現品〉食金剛喻──,況「相續」耶!◆
│      │  ││   ││ ││└◎普運行光明天子得普運日宮殿照十方一切眾生令成就所作業解脫門。◎
│      │  ││   ││ ││◆十一、使物居「業」,莫越「日」「光」;令人進德,寧過法義。◆
│      │  ││   ││ │└─酉二 偈頌
│      │  ││   ││ │┌◎爾時日天子承佛威力,徧觀一切日天子眾,而說頌言:「
│      │  ││   ││ ││◎如來廣大智慧光,普照十方諸國土,一切眾生咸見佛,種種調伏多方便。◎
│      │  ││   ││ ││◆偈中亦有十一:初中前半淨「光」「普照」,後半常為利益。滅惡、生善、破愚為「智」等,為「
│      │  ││   ││ ││ 多方便」。◆
│      │  ││   ││ │├◎如來色相無有邊,隨其所樂悉現身,普為世間開智海,焰眼如是觀於佛。◎
│      │  ││   ││ │├◎佛身無等無有比,光明照耀徧十方,超過一切最無上,如是法門歡喜得。◎
│      │  ││   ││ ││◆二、三可知。◆
│      │  ││   ││ │├◎為利世間修苦行,往來諸有無量劫,光明徧淨如虛空,寶月能知此方便。◎
│      │  ││   ││ ││◆四中前半即「一切」「苦行」。此有四難:一、背己「利世」難,二、行相唯「苦」難,三、處經
│      │  ││   ││ ││ 「諸有」難,四、時「劫」「無量」難。於此具「行」,故云「一切」。次句明深心歡喜,亦有四
│      │  ││   ││ ││ 義:一、「為」物「苦行」,滿本願故,義在初句;二、智照「苦」性,本「空」寂故,即「光明
│      │  ││   ││ ││ 」照「空」;三、「徧淨」無染,非雜毒故,即「徧淨如」「空」;四、自、他有果,非無「利」
│      │  ││   ││ ││ 故。即第三句全。◆
│      │  ││   ││ │├◎佛演妙音無障礙,普徧十方諸國土,以法滋味益群生,勇猛能知此方便。◎
│      │  ││   ││ │├◎放光明網不思議,普淨一切諸含識,悉使發生深信解,此華纓天所入門。◎
│      │  ││   ││ ││◆五、六可知。「光」「網」之義如〈賢首品〉。◆
│      │  ││   ││ │├◎世間所有諸光明,不及佛一毛孔光,佛光如是不思議,此勝幢光之解脫。◎
│      │  ││   ││ ││◆七中通明,舉劣顯勝以辨難「思」,故能成辦諸妙功德。言「世」「不及」者,「世」雖多「光」
│      │  ││   ││ ││ ,益非究竟;「佛光」雖少,必徹真源。不可盡故,以「一」況「諸」。◆
│      │  ││   ││ │├◎一切諸佛法如是,悉坐菩提樹王下,令非道者住於道,寶髻光明如是見。◎
│      │  ││   ││ │├◎眾生盲闇愚癡苦,佛欲令其生淨眼,是故為然智慧燈,善目於此深觀察。◎
│      │  ││   ││ │├◎解脫方便自在尊,若有曾見一供養,悉使修行至於果,此是德天方便力。◎
│      │  ││   ││ ││◆八、九與十,文亦可知。◆
│      │  ││   ││ │└◎一法門中無量門,無量千劫如是說,所演法門廣大義,普運光天之所了。」◎
│      │  ││   ││ │◆十一中,初句即「能照」法門。猶一日宮,「千」「光」並照,隨舉「一法」,有「無量門」。然有
│      │  ││   ││ │ 二義:一、約相類,如「一」無常「門」,有生老病死、聚散合離、得失成壞、三災四相、外器內身
│      │  ││   ││ │ 、剎那一期、生滅轉變、染淨隱顯,皆無常「門」;餘亦如是。二、就性融,不可盡也。次二句「普
│      │  ││   ││ │ 運」照義。一日周「天」,則日日無盡;「一」「門」歷事,則「劫」劫難窮。方便多「門」,終歸
│      │  ││   ││ │ 一極。「廣」者,無邊;「大」者,無上。◆
│      │  ││   ││ └─申七 月天 分二
│      │  ││   ││  ┌─酉一 長行
│      │  ││   ││  │┌◎復次,月天子得淨光普照法界攝化眾生解脫門,◎
│      │  ││   ││  ││◆第七、「月天」,長行十法:初名法「門」,亦總稱也。謂「光」有身、智二殊,「法界」亦事
│      │  ││   ││  ││ 、理兩別。事即機之身、心及所依剎。身「光」「照」身令覺,「照」剎令「淨」;智「光」「
│      │  ││   ││  ││ 照」心破癡,「照」理令顯。身、智二「光」相即,則所照四法亦融,以之稱「普」;並除惑障
│      │  ││   ││  ││ 。俱「得淨」名。◆
│      │  ││   ││  │├◎華王髻光明天子得觀察一切眾生界令普入無邊法解脫門,◎
│      │  ││   ││  ││◆二、「觀察」等者,悲心「普」「觀」,授以多「法」,「令」「入無邊法」界。◆
│      │  ││   ││  │├◎眾妙淨光天子得了知一切眾生心海種種攀緣轉解脫門,◎
│      │  ││   ││  ││◆三、「眾生」藏識皆名「心海」。前七「轉」識名「攀緣轉」。「轉」謂「轉」生,亦流「轉」
│      │  ││   ││  ││ 也。「緣」境非一,立「種種」名。故經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
│      │  ││   ││  ││ 轉生」。喻云:「洪波鼓溟壑,無有斷絕期」。既知「機」殊,隨應授法。◆
│      │  ││   ││  ││★疏「經云:『藏識海常住』」等者,此疏義引,具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溟壑
│      │  ││   ││  ││ ,無有斷絕期」,「藏識海常住」等同。此義,至下〈問明品〉,當廣分別。★
│      │  ││   ││  │├◎安樂世間心天子得與一切眾生不可思議樂令踊躍大歡喜解脫門,◎
│      │  ││   ││  ││◆四、「與一切眾生」等者,謂示物聖「樂」,「令」得初地。此「樂」本有,染而不染,為「不
│      │  ││   ││  ││ 」「思議」。◆
│      │  ││   ││  │├◎樹王眼光明天子得如田家作業種芽莖等隨時守護令成就解脫門,◎
│      │  ││   ││  ││◆五、謂以菩提心為「家」,二利為「作業」;並以身、口為牛,利智為犁,耕於心地,下聞熏「
│      │  ││   ││  ││ 種」,生信解「芽」,起正行「莖」,開諸覺華,獲菩提果。自利,則以不放逸「隨時守護」;
│      │  ││   ││  ││ 利他,則以能化大願「守護」。不「令」魔惑、禽獸侵犯。從因至果,「得」「成就」也。◆
│      │  ││   ││  │├◎出現淨光天子得慈悲救護一切眾生令現見受苦受樂事解脫門,◎
│      │  ││   ││  ││◆六、「慈悲」等者,謂「慈」「護」現「樂」,「悲救」其「苦」;「令」「見」因果,斷惡修
│      │  ││   ││  ││ 善,名真「救護」。◆
│      │  ││   ││  │├◎普遊不動光天子得能持清淨月普現十方解脫門,◎
│      │  ││   ││  ││◆七、以佛智風持大悲「月」,使明見正覺,離苦清涼。◆
│      │  ││   ││  │├◎星宿王自在天子得開示一切法如幻如虛空無相無自性解脫門,◎
│      │  ││   ││  ││◆八、「開示」等者,「一切法」有二種:一、是所迷,謂緣起不實,故「如幻」;緣成,故「無
│      │  ││   ││  ││ 」「性」。二、是能迷,謂徧計無物,故「如」「空」;妄計,故「無相」。又緣起「法」有二
│      │  ││   ││  ││ 義:一、「無相」「如」「空」,則蕩盡無所有,是「相」「空」也;二、「無自性」「如幻」
│      │  ││   ││  ││ ,則業果恒不失,即「性」「空」也。此二不二,為一緣起,是故兩喻共顯「一」「法」。既不
│      │  ││   ││  ││ 迷能、所,則悟真如,成正智火。◆
│      │  ││   ││  ││★疏又言「此二不二」者,融上「性」、「相」二「空」也。云何融耶?謂若不達者,「性」、「
│      │  ││   ││  ││ 相」二「空」俱非了義。何者?謂「法」若「性」「空」,「相」不「空」故;若云「相」「空
│      │  ││   ││  ││ 」,「性」又不「空」。以「性」、「相」異故。猶如畫火,無有熱「性」,而似火「相」;如
│      │  ││   ││  ││ 木中火,不見其「相」,而有其「性」。如角峯、垂〔古頁〕,即是牛「相」;負重致遠,是其
│      │  ││   ││  ││ 「性」故。「性」主於內,「相」據於外。若一「空」者,彼一不「空」。若得意者,此二「相
│      │  ││   ││  ││ 」成。謂由從緣「無」「性」,名為「性」「空」,故令體、「相」無不「空」寂,即「相」「
│      │  ││   ││  ││ 空」也。此以「性」「空」成於「相」「空」。由諸「相」「蕩盡」,是故「空」中無色,無受
│      │  ││   ││  ││ 、想、行、識,方顯「法」「性」本「自」「空」耳。此以「相」「空」成「性」「空」故。二
│      │  ││   ││  ││ 「空」相成,云「不二」也。又說「性」「空」,總有三義:一、「法」無定「性」,名「空」
│      │  ││   ││  ││ ,則「相」未「空」;二、「法」之真「性」本「空」,則「相」亦未「空」,三、若說從「緣
│      │  ││   ││  ││ 」「無」「性」,故名為「空」,則「一切法」,「性」自「空」矣。非推之使「空」。「則悟
│      │  ││   ││  ││ 真如,成正智火」者,此中具五「法」、三自「性」。三「性」文顯。五「法」「相」者,「謂
│      │  ││   ││  ││ 徧計無物」,故亡名也;「妄計」「無相」,故絕「妄」想也;緣起「無相」,故絕「相」也;
│      │  ││   ││  ││ 「悟真如」,即圓成;「成正智火」。五「法」具矣。★
│      │  ││   ││  │├◎淨覺月天子得普為一切眾生起大業用解脫門,◎
│      │  ││   ││  ││◆九、悲願為物,現相好形,是「大業」也。◆
│      │  ││   ││  │└◎大威德光明天子得普斷一切疑惑解脫門。◎
│      │  ││   ││  │◆十、「普斷」等者,毛光「普」演,何「疑」不「斷」!◆
│      │  ││   ││  └─酉二 偈頌
│      │  ││   ││┌◎爾時月天子承佛神力,普觀一切月宮殿中諸天眾會,而說頌曰:「
│      │  ││   │││◎佛放光明徧世間,照耀十方諸國土,演不思議廣大法,永破眾生癡惑暗。◎
│      │  ││   ││├◎境界無邊無有盡,於無量劫常開導,種種自在化群生,華髻如是觀於佛。◎
│      │  ││   │││◆偈中亦十:初、二可知。◆
│      │  ││   ││├◎眾生心海念念殊,佛智寬廣悉了知,普為說法令歡喜,此妙光明之解脫。◎
│      │  ││   │││◆三中初句即「心海」攀緣轉。若以生滅八識,即彼第八亦名為轉。以恒轉故,云「念念殊」。恒故非斷
│      │  ││   │││ ,轉故非常。新新而生,「念念」而滅。「念念殊」故,體恒不即。彼如來藏,功德常具,義亦不離。
│      │  ││   │││ 如彼瀑流,離水無流,離流無水。又如「海」波濤,有漂溺故,多畜養故。「法」合,思之。次句明「
│      │  ││   │││ 了知」,謂此識深細,唯「佛智」「知」故。次句示「心海」性,即是「佛智」。不令外求,稱機故「
│      │  ││   │││ 喜」。◆
│      │  ││   │││★疏「若以生滅八識,即彼第八亦名為轉」者,以《起信》中,則「生滅」與不「生滅」和合,故有「藏
│      │  ││   │││ 識海常住」之言,如長行辨。今取唯識宗「八識」。唯是業惑辦「體」「生」,故皆「生滅」。言「以
│      │  ││   │││ 恒轉故」者,即引證也。論釋第一能變,即阿賴耶。於中因果法喻間之。「恒轉如瀑流」,論有問云:
│      │  ││   │││ 「阿賴耶識為斷?為常?」論答云:「非斷非常,以恒轉故。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
│      │  ││   │││ 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
│      │  ││   │││ 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果法爾。」★
│      │  ││   │││★疏云「念念殊」者,即以論「恒轉」之言會同經文。「新新」已下,義引上論。從「『念念殊』故」下
│      │  ││   │││ ,會法性宗,與「如來藏」非一非異故。《起信》云:「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耶
│      │  ││   │││ 識。」由「念念殊」是「生滅」,故與「藏」「非一」;即此「生滅」心,恒沙「性」「德」,本來具
│      │  ││   │││ 足,故名「不離」。「不即」「不離」,即不「一」不「異」。言「如彼瀑流」者,即向所引《唯識》
│      │  ││   │││ 。後文云:「如瀑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時來,生滅相續,非常非
│      │  ││   │││ 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如瀑流,雖因風等擊起諸波,而流不斷。此識亦爾,雖遇眾緣,起眼等識
│      │  ││   │││ ,而恒相續。又如瀑流漂水上下,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識亦爾,與內習氣、外觸等法,恒相續轉。
│      │  ││   │││ 」釋曰:但觀上引,於疏自明。而疏文中,二宗合釋。「如瀑流水」,即《唯識》文;「離水無流」,
│      │  ││   │││ 通二宗義。若成「法」相,「離」「第八」「識」,無「眼等識」;若依「法」「性」,「離」「如來
│      │  ││   │││ 藏」,無有「八識」。廣如〈問明」。「又如海波濤」,即《起信論》云:「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
│      │  ││   │││ 相、風相不相捨離。」「海」即「藏識」,如長行說。「恒」常住故,是「如來藏」。此即成上「離水
│      │  ││   │││ 無流」,亦乃「生」下「有所漂溺」,即《唯識》上「生」人、天,猶如「漂」「草」;下沈三塗,猶
│      │  ││   │││ 如「溺」「魚」。「多畜養故」,又兼「法」「性」。此中具有恒沙「性」「德」。一切「智」寶自此
│      │  ││   │││ 而「生」。若取「法」相,「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      │  ││   │││ ,亦「多畜養」義。義兼二宗。言「『法』合,思之」,已如上說。〈玄〉文又明。至〈問明品〉,當
│      │  ││   │││ 廣分別二宗之異。疏「謂此識」微「細」,即如向引偈文,即《唯識》第三引《解深密》偈。★
│      │  ││   │││★疏「次句示『心海』性,即是『佛智』」者,上句「佛智」為能了故。八十經云:「佛智廣大如虛空」
│      │  ││   │││ 「悉了世間諸妄想」故。今此即〈出現品〉云:「一切眾生無不具有如來智慧,」「如大海水潛流四天
│      │  ││   │││ 下地」,故云「即是『佛智』」。「不令外求」者,即《淨名》云:「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
│      │  ││   │││ 」「稱」彼圓「機」,「故」「生」「歡喜」。★
│      │  ││   ││├◎眾生無有聖安樂,沈迷惡道受諸苦,如來示彼法性門,安樂思惟如是見。◎
│      │  ││   │││◆四中初二句明失「聖」「樂」。「聖安樂」者,即「聖」智、涅槃,本「有」今「無」,故「沈迷」妄
│      │  ││   │││ 「苦」。次句明與,「示」其「性」「有」。「樂」非「苦」外,名不思議。「見」「性」得「樂」,
│      │  ││   │││ 「性」即是「門」。◆
│      │  ││   │││★疏「『聖』智、涅槃,本『有』今『無』」者,約「法」相說。「涅槃」「本『有』」,「『聖』智」
│      │  ││   │││ 「本」「無」,故無菩提覺「法」之「樂」。今約「法性」,「涅槃」、「『聖』智」,皆有「性」淨
│      │  ││   │││ ,即「法性門」。是則真「樂」「本『有』」,失而不知,云「無有」耳。故初地云:「諸佛正法如是
│      │  ││   │││ 甚深,」「而諸凡夫心墮邪見」,既失真「樂」。「妄『苦』」「本」空,得而不覺,是故「沈迷」;
│      │  ││   │││ 若覺「本」「性」,不「沈迷」故。故第三句「『示』其『性』『有』」,令其覺「性」了彼「苦」「
│      │  ││   │││ 性」,真寂靜「樂」。云「『樂』非『苦』外」,是以長行「名不思議」。疏「『見』『性』得『樂』
│      │  ││   │││ ,『性』即是『門』」者,若約解「苦」無「苦」,「苦」為「見」「性」之「門」。今約「見」「性
│      │  ││   │││ 」成「佛」,故「性」為「聖」「樂」之「門」。★
│      │  ││   ││├◎如來希有大慈悲,為利眾生入諸有,說法勸善令成就,此目光天所了知。◎
│      │  ││   │││◆五中但是「法」「說」。「如來」即田主也。「悲」佃物田,「為利」「入」「有」,是所作業。「為
│      │  ││   │││ 利」,同於求果;「入有」,似於耕犁;「說法」,即是下種;「勸善」,正當守護;「令」熟,可知
│      │  ││   │││ 。◆
│      │  ││   ││├◎世尊開闡法光明,分別世間諸業性,善惡所行無失壞,淨光見此生歡喜。◎
│      │  ││   │││◆六中前悲救護,語其本心;此明智「光」,彰其所用。悲、智相導,能真救也。◆
│      │  ││   ││├◎佛為一切福所依,譬如大地持宮室,巧示離憂安隱道,不動能知此方便。◎
│      │  ││   │││◆七中初句「佛為」「福」依,月為涼本;次句應言「大」風「持宮」,而今云爾,即是轉喻,「大地」
│      │  ││   │││ 「如」「佛」,「宮室」「如」「福」;次句即照現義,亦清涼義。◆
│      │  ││   ││├◎智火大明周法界,現形無數等眾生,普為一切開真實,星宿王天悟斯道。◎
│      │  ││   │││◆八中可知。◆
│      │  ││   ││├◎佛如虛空無自性,為利眾生現世間,相好莊嚴如影像,淨覺天王如是見。◎
│      │  ││   │││◆九中初句「佛如虛空」,大業「性」也。次句大業體也。不「利眾生」,非大業故。次句大業「相」。
│      │  ││   │││ 依「光」有「影」,可以知動靜;依鏡有「像」,可以辨妍媸。然彼「影像」「無自性」「相」。如來
│      │  ││   │││ 「相好」,當知亦爾。◆
│      │  ││   │││★疏「依『光』有『影』」等者,疏開「影像」二字以為兩喻:「影」謂「光」「影」喻,「像」謂「鏡
│      │  ││   │││ 」「像」喻。然此二喻有通一切,今取別義。「光」「影」之喻,喻「佛」「現」多端,故云「有」「
│      │  ││   │││ 動靜」。質「動」「影」「動」,質「靜」「影「靜」。「鏡」「像」喻「現」「身」勝劣,如丈六三
│      │  ││   │││ 尺,三十二「相」等,隨機「見」故(第二經終)。★               (鈔20 終)
│      │  ││   ││└◎佛身毛孔普演音,法雲覆世悉無餘,聽聞莫不生歡喜,如是解脫光天悟。」◎     (經02 終)
│      │  ││   ││◆十亦可知。天眾竟。◆                              (疏06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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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八十華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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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12 週五 201618:43
  •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07)【舉果勸樂生信分之初會、菩提場──通辨教起因緣分】:一、〈世主妙嚴品〉(01)》

│   └─戊二  正解經文 分三
│★疏「上來十例各顯一理,然亦無盡」者,第二、正釋經文。於中三:初、總結前義,二、依三分,三、依四分消經。★
│    ┌─己一 總結前文
│    │◆上來十例各顯一理,然亦無盡。◆
│    ├─己二 依三分略科分為 分二
│    │┌─庚一 總科三分
│    ││◆若依常用,應依三分,謂:初品為序;〈現相品〉下,正宗;〈法界品〉內「爾時文殊師利從善住樓閣出」下,明流通。◆
│    ││★疏「若依常用」下,二、「依三分」略科。於中二:先總科「三分」;★
│    │└─庚二 別釋序 分三
│    │ ┌─辛一 總申科判
│    │ │◆序中就文分二:初、此土序,二、結通十方無盡世界序。初中復二:初證信序;後「爾時如來道場」下,發起序。◆
│    │ │★後「序中就文分二」下,別釋「二」「序」。於中三:初、總科。「二、結通」者,文在第五卷末。彼文有三:初結此界,
│    │ │ 次結華藏內,後結華藏外。★
│    │ ├─辛二 總指在餘
│    │ │◆然此二序廣如常解,今但略陳。◆
│    │ │★次、「然此二序」下,總指在餘。★
│    │ └─辛三 別釋證信 分三
│    │★三、「初證信者」下,文分為三:初、立序「原」「由」。二、立序所以,三、略釋序文。★
│    │  ┌─壬一 立序原由
│    │  │◆初證信者,若原其所由,則阿難請問,如來令置,如《智度論》及《大悲經》說。◆
│    │  │★今初,文略。言「阿難請問」等者,《智論》第二云:「佛涅槃時,於拘尸那國娑羅雙樹間北首而臥,一心欲入涅槃。阿難
│    │  │ 親屬愛心未除,未離欲心,心沒憂海,不能自出。爾時長老阿泥樓豆語阿難言:『汝是守佛法藏人,不應如凡夫自沒憂海。
│    │  │ 一切有為法是無常相,汝莫憂愁!又佛首付汝法。汝今愁悶,失所付事。汝當問佛:「佛涅槃後,我等云何行道?誰當作師
│    │  │ ?惡性車匿云何共住?佛經初首作何等語?」如是種種未來要事,應當問佛。』阿難聞是事已,心悶小醒,得念道力助,於
│    │  │ 佛末後所臥床邊,以是事問佛。佛告阿難:『若今現在,若我過去,復自依止念處,莫依止餘。』」乃至廣說:「『身、受
│    │  │ 、心、法,以除世間貪憂。』」又云:「『從今日後,《解脫戒經》是汝大師。如《解脫戒經》說:「身、口、意業,應如
│    │  │ 是行。」又車匿比丘,如梵天法治;若心軟後,應教《迦旃延經》,即可得道。復次我三阿僧祇劫所集法寶藏,是藏初首應
│    │  │ 作如是說言:「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土某處樹林中……。」是我法門初首應作如是說。何以故?三世諸佛法,經首
│    │  │ 皆稱是語。今我經初亦應稱此:「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等語。故云「如智度論」。★
│    │  │★疏「及《大悲經》說」者,按「《大悲經》」第五云:「佛告阿難:『我今以是正法寶藏付囑於汝,勿令毀滅!』」「阿難
│    │  │ 白佛言:『我今云何修行法眼?』」乃至復云:「『云何結集法眼?』」「佛告阿難:『我滅度後,有諸大德比丘僧眾,集
│    │  │ 法、毘尼。時彼諸大德摩訶迦葉最為上首。阿難!彼諸大德諸比丘眾應如是問:「世尊何處說大阿波陀那?何處說摩訶尼陀
│    │  │ 那?」』」乃至云:「『「何處說聲聞藏、緣覺藏、菩薩藏?」阿難!時諸比丘如是問已,汝應答言:「如是我聞:一時佛
│    │  │ 在摩伽陀國菩提樹下初成正覺……。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伽耶城……。」』」如是乃至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拘尸
│    │  │ 那城力士生地阿利羅跋提河邊娑羅雙樹間……。」』」乃至云:「『「佛說經已,一切大眾皆大歡喜,頂戴奉行。」阿難!
│    │  │ 汝應如是結集法眼!』」餘可例知。上皆「原」「由」,即出其「原」本事「由」。★
│    │  ├─壬二 立序所以
│    │  │◆若覈其所以,意有六焉:一、為異外道故。外道經首,皆立阿優以為吉故。此約如是。二、為息諍論故。《智度論》云:「
│    │  │ 若不推從佛聞,言自制作,則諍論起故。」今廢我「從」「聞」,「聞」「從佛」來,故經傳歷代,妙軌不輟。此局我「聞
│    │  │ 」。三、為離增減過故。《佛地論》云:「應知說此如是我聞,意避增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親從佛聞;文、義決定,
│    │  │ 非謂傳聞,有增減失。」四、為斷眾疑故。真諦引律云:「結集法時,阿難昇座,變身如佛。眾起三疑:一、疑大師涅槃重
│    │  │ 起,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轉身成佛。說此如是我聞,三疑頓斷;既言我聞,即非佛明矣。」上二義通約信「聞」。
│    │  │ 五、為生信故。《智論》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此局後四。六、為順同三世佛故。此通六種。◆
│    │  │★疏「若覈其所以,意有六焉」者,第二、立序「所以」也。★
│    │  │★疏「今廢我從聞」下,上《智論》文,此下生公意,成上「論」義。★
│    │  └─壬三 略釋文義 分二
│    │   ┌─癸一 引二論開合不同
│    │   │◆若準《佛地論》,科為五事:「一、總顯己聞,二、教起時分,三、別顯教主,四、彰教起處,五、顯所被機。」今依《
│    │   │ 智論》,開初「總顯己聞」作信、「聞」二種,為六成就:一、信,二、「聞」,三、「時」,四、「主」,五、「處」
│    │   │ ,六、眾。◆
│    │   │★疏「若準《佛地論》」下,第三、略釋序文。於中二:先引二「論」「開」、合不同;★
│    │   └─癸二 料揀通局
│    │◆然信、「聞」二事,文局初首,義通九會;「時」、「主」二種,文、義俱通;「處」、眾二事,文、義俱局。隨相則爾,約實互
│    │ 融。◆
│    │★後「然信、『聞』二事」下,料揀「通」、「局」。謂「如是我聞」,唯經「初」有,而「義通九會」,為「如是」法「義」,「
│    │ 我」皆得「聞」。「時」、「主」「俱通」者,「會」會之「初」皆云「爾時世尊」等。「『處』、眾」「俱局」者,摩竭非忉利
│    │ 天等,「處」「局」;十佛剎菩薩列名異故,新、舊菩薩亦不同故。疏「隨相則爾」等者,一「會」即一切「會」,何有「眾」等
│    │ 而不「通」耶?★
│    └─己三 依四分釋經 分二
│     ┌─庚一 總明上來
│     │◆上來略依三分二序。然此經體勢少異,故依五分釋文,而合後二,名「依人證入」。今為四分者:初、舉果勸樂生信分,二、修
│     │ 因契果生解分,三、託法進修成行分,四、依人證入成德分。◆
│     │★疏「上來略依三分」下,第三、用「四分」科以「釋文」。疏文有二:先總明;★
│     └─庚二 別釋 分四
│      ┌─辛一 從〈世主妙嚴品〉至〈毘盧遮那品〉有六品、十一卷經文,名「舉果勸樂生信分」 分二
│      │┌─壬一 敘昔
│      ││◆就第一舉果分中,或科為十:一、教起因緣分──即初一品,二、大眾同請分,三、面光集眾分,四、毫光示法分,五、眉
│      ││ 間出眾分──已上在第二品內,六、普賢三昧分,七、諸佛同加分,八、法主起定分,九、大眾重請分──以上在第三品內
│      ││ ,十、正陳法海分──在後三品內。◆
│      ││★後「就第一」下,別釋。於中二:第一、敘昔;★
│      │└─壬二 辨今 分二
│      │ ┌─癸一 總科
│      │ │◆若以義從文,且分為三:一、教起因緣分;二、〈現相〉下,說法儀式分;三、〈世界成就〉下,正陳所說分。就初分中
│      │ │ ,亦分為十:一、總顯己聞;二、「一時」下,標主時、處;三、「始成正覺」,別明時分;四、「其地」下,別顯處嚴
│      │ │ ;五、「爾時世尊」下,教主難思;六、「有十佛世界」下,眾海雲集;七、從「爾時如來道場」下,稱揚讚德;八、「
│      │ │ 爾時如來師子座」下,座內眾流;九、「爾時華藏」下,天地徵祥;十、「如此世界」下,結通無盡。今即初也。◆
│      │ │★疏「若以義從文,且分為三」下,第二、辨今。於中分二:初、總科;★
│      │ └─癸二 別釋 分三
│      │  ┌─子一 教起因緣分 分十
│      │  │┌─丑一 總顯己聞分 分三
│      │  ││◎如是我聞:◎
│      │  ││┌─寅一 合釋信聞 分二
│      │  │││┌─卯一 總明
│      │  ││││◆「如是我聞」者,謂「如是」一部經義,「我」昔親從佛「聞」。故《佛地論》云:「謂傳佛教者言:『如是
│      │  ││││之事,我昔曾聞。』◆
│      │  ││││★「如是我聞」下,第二、別「釋」。己「聞」中,疏「如是一部經義」等者,疏文有二:先「合」「釋」「信、
│      │  ││││ 『聞』」,後離「釋」「信、『聞』」。前中二:先總明;★
│      │  │││└─卯二 別釋其相
│      │  │││◆如是總言,依四義轉:一、依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許可。」具如彼論。餘更有釋,意不殊前。
│      │  │││ 此上總合信、「聞」。◆
│      │  │││★後「如是總言,依四義轉」下,別「釋」其相。「一、依譬喻」者,「如有說言:『富貴如毘沙門。』」「如是」
│      │  │││ 所傳、所聞之法,「如」「佛」所說。此則以「佛」所說「如毘沙門」,我今所傳「如」「富貴」人,則以「佛」
│      │  │││ 說為「喻」也。亦有說言:「如是文句,如我昔聞。」此則以「昔聞」「喻」今「聞」也。故云「譬喻」。故有釋
│      │  │││ 「如是」云:兩法相似謂之「如」,一法無非謂之「是」。相似即「譬喻」耳。★
│      │  │││★疏「二、依教誨」者,謂:「如是當聽我昔所聞」,此即「傳」法者之「教誨」也。亦有云:即「佛」「教誨」,
│      │  │││ 謂「如是」法是「我」「佛」說,應「當」諦「聽」。如有人言:「汝當如是讀誦經論。」★
│      │  │││★疏「三、依問答」者,「謂眾問言:『汝當所說,昔定聞耶?』故此答言:『如是我聞。』」★
│      │  │││★疏「四、依許可」者,「謂結集時,諸菩薩眾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可言:『如是當
│      │  │││ 說,如我所聞。』」「如有說言:『我當為汝,如是而思,如是而作,如是而說』」等,又「許可」者「或信可言
│      │  │││ ,是事如是,謂:『如是法,我昔所聞,此事如是。』齊此當說,定無有異。」由「四義」故,「經」初皆置「如
│      │  │││ 是我聞」。然上「總」意,遍此「四義」,非別「義」也。★
│      │  │││★疏「餘更有釋,意不殊前」者,《刊定記》別開有九意:一、以「總」「釋」為一「義」。次、用上「四」別,如
│      │  │││ 次成五「義」。六、以「許可」中第二「釋」云又「許可」者「或信可言」,為第六意。此是大乘法師重「釋」第
│      │  │││ 四「許可」,非別「義」也。設有異「釋」,大同「許可」。又引《功德施論》為第七「釋」云:「如是我聞者,
│      │  │││ 顯示此經是佛.世尊現覺而演,非自所作。」此亦同「《佛地》」「總」意耳。八、引長耳三藏依三寶「釋」。若
│      │  │││ 大乘法師用之,乃是離「釋」「如是」。下文當引。九、引梁朝雲法師云:「如是我聞者,將傳所聞之法,先當標
│      │  │││ 舉一部。謂如是經教,我於佛所聞者。」此亦全同「《佛地》」「總」意,故云「餘更有釋,意不殊前」。★
│      │  ││├─寅二 離釋信聞 分二
│      │  │││★疏「若離釋者」下,第二、「離釋」「信」、「聞」。於中有二:初、「釋如是」,二、「釋」「我聞」。★
│      │  │││┌─卯一 釋如是 分二
│      │  ││││★初中分二:先、敘昔解,二、申今去取。★
│      │  ││││┌─辰一 敘昔解 分二
│      │  │││││┌─巳一 總明
│      │  ││││││◆若離釋者,先釋「如是」,信成就也。《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者言:『是
│      │  ││││││ 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肇公云:「如是者,即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理順;順
│      │  ││││││ 則師資之道成。經無豐約,非信不傳,故稱如是。」◆
│      │  ││││││★初中總明,先依「《智論》」合「如是」二字,通「釋」是「信順之辭」。然論具云:「佛法大海,信為能
│      │  ││││││ 入,智為能度。如是者,即是淨信也。若人心中有清淨信,是人能入佛法;若無淨信,當知是人不入佛法。
│      │  ││││││ 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是不信相;信者言:『是事如是』,是信相。」★
│      │  ││││││★疏「故肇公云」者,此下「肇公」「釋」。但是用「《智論》」意,非是別理,是以疏言「故肇公云」也。
│      │  ││││││ 復有人於「肇」上加云:「信為入法之初基,智為究竟之玄術。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由
│      │  ││││││ 信故,所說之法皆可順從;由順從故,說、聽二途,師資建立。」此亦後人傍於「《智論》」、「肇公」復
│      │  ││││││ 後加。言則雖多,亦非異理,故疏收其異義,立為別「釋」。意同言異,並略不存。後人不知,重重因循,
│      │  ││││││ 皆列為異解。★
│      │  ││││││◆有云:「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稱如是。」此唯約所詮之理。◆
│      │  ││││││★疏「有云:『聖人說法』」下,此下自狹之寬以釋。此第一最局,唯取「如」故。即劉虯《注無量義經》釋
│      │  ││││││ 。★
│      │  ││││││◆次真諦三藏云:「真不違俗,名之為如;俗順於真,稱之為是。真、俗無二,故稱如是。」此約所詮理事。
│      │  ││││││ 若云:「如斯之言,是佛所說。」則唯約能詮。◆
│      │  ││││││★疏「若云:『如斯之言』」,此下即梁武帝釋。此「約能詮」,而通詮事、理。★
│      │  ││││││◆有云:「如者,當理之言。言、理相順,謂之如也。是者,無非之稱。」此明說事如事,說「理」如「理」
│      │  ││││││ ,明能詮之教稱於事、「理」也。◆
│      │  ││││││★疏「有云:『如者,當理之言』」者,通「能」、所「詮」,含「於事、『理』」。「理」者,道「理」,
│      │  ││││││ 非唯真「如」。即生公釋《法華經》。
│      │  ││││││★疏「此明說事如事」下,此即於生公解釋中旁出遠公約法以釋,意明生公即遠公意。然彼具云:「一、約法
│      │  ││││││ 解,阿難道彼如來所說,如於諸法,故名為如。說理如理,說事如事,說因如因,說果如果。如法之言,是
│      │  ││││││ 當道理,故曰如是。良以乖法名為非故,如法之言,得稱為是。」其「言」雖多,但是道「理」之「言」耳
│      │  ││││││ 。故不異生公。★
│      │  ││││││◆融公云:「如是者,感應之端也。如以順機受名,是以無非為稱。眾生以無非為感,如來以順機為應,◆
│      │  ││││││★疏「融」「云:『如是者,感應之端也』」,謂以「如」字為佛「應」,「是」字為「機」「感」,故漸寬
│      │  ││││││ 前。★
│      │  │││││└─巳二 解妨
│      │  │││││◆經以言教出於感應,故云如是。」此兼對機。◆
│      │  │││││★「經以言教」下,後通妨難。恐有難云:「如」即是「應」,「是」即「為感」,何不名為「感應」「我聞」
│      │  │││││ ?故為此通。有引此為《注法華》釋者,注是劉公用「融公」義耳。★
│      │  ││││└─辰二 申今去取 分二
│      │  ││││★疏「上來諸釋」下,第二、申今去取。於中二:先且總許,後正申去取。★
│      │  ││││ ┌─巳一 且總許
│      │  ││││ │◆上來諸釋各是一途,更有諸釋,言異意同。◆
│      │  ││││ │★前中言「更有諸釋,言異意同」者,謂「長耳三藏就三寶釋云:『一、就佛,三世諸佛共說不異,故名為如
│      │  ││││ │ ;以同說故,稱之為是。』」此大同梁帝。「二、約法云:『諸法實相,今古不異,故名為如;如來為說,
│      │  ││││ │ 故稱為是。』」此同劉公:「聖人說法,但為顯如。」「三、約僧釋云:『以阿難聞,望佛所教,所傳不異
│      │  ││││ │ ,故名為如;永離過非,故名為是。』」此同《佛地》總意,故云「言異意同」。又「寶公約離五謗釋云:
│      │  ││││ │ 『第一句如是,此經離執有增益謗,故云如是;第二句如是,此經離第二執無損減謗;第三句如是,此經離
│      │  ││││ │ 第三執亦有、亦無相違謗;第四句如是,此經離第四執非有、非無愚癡謗;第五句如是,此經離第五執非非
│      │  ││││ │ 有、非非無戲論謗。』」此上「五謗」,當理之言即皆攝盡。又真諦三藏約二諦「釋」,既離有、無,則離
│      │  ││││ │ 俱及俱非等,故亦不「異」前「釋」,故云「言異意同」。略敘數條,更有多「釋」,亦「言」有「異」,
│      │  ││││ │ 「意」則大「同」,恐繁不敘。★
│      │  ││││ └─巳二 申正義 分二
│      │  ││││  ┌─午一 總取三義
│      │  ││││  │◆若依生物之信,應如《智論》及《佛地》合釋;若取敵對阿優,應如真諦所釋。今當廣之。外謂「阿」之
│      │  ││││  │ 言「無」,「優」之言「有」。萬法雖眾,不出有、無,此即斷、常之計。今云:「如」即真空,「是」
│      │  ││││  │ 即妙有。既無俗外之真,故空而非斷;無真外之俗,故有而非常。即對破邪宗,以彰中道。一代時教不出
│      │  ││││  │ 於斯,故云「如是」。◆
│      │  ││││  │★疏「若依生物之信」下,第二、正申去「取」。於中文二:先總「取」三義;後以「宗」揀定中。文並可
│      │  ││││  │ 知。言「敵對」「外」道「阿優」者,《百論》云:「外道立阿優為吉。」《智論》云:「梵王昔有七十
│      │  ││││  │ 二字,以訓於世,教化眾生。後時眾生福德轉薄,梵王因茲吞噉却七十字。在口兩角,各留一字。」是其
│      │  ││││  │ 「阿優」,亦云「阿嘔」,梵語輕重耳。餘可知。★
│      │  ││││  └─午二 以宗揀之
│      │  ││││◆若華嚴宗,以無障礙法界曰「如」,唯此無非為「是」。應隨教門深、淺,以顯「如是」不同。◆
│      │  ││││★疏「若華嚴宗」下,第二、以「宗」揀定,即約「教」以「釋」。上通諸「教」。今先舉圓「宗」;後「應隨教
│      │  ││││ 門」下,依五「教」以「釋」。既「如是」為當理之言,明於二諦,則小乘人、法為「俗」,「生」「空」為「
│      │  ││││ 真」;始「教」之中,四重「真」、「俗」抗行;終「教」事、理──「真」、「俗」──二相交徹,「如真諦
│      │  ││││ 」所解;頓「教」則「真」、「俗」兩亡,亡言絕慮,方稱當理。如《無常經》,應以生、老、病、死定可厭等
│      │  ││││ ,稱為當理之言;異此所明,不得稱「是」等。餘「教」可知。★
│      │  │││└─卯二 釋我聞 分三
│      │  │││ ┌─辰一 總明立意
│      │  │││ │◆二、「我聞」者,「聞」成就也。將欲傳之於未「聞」,若有言而不傳,便是徒設。不在能說,貴在能傳,故
│      │  │││ │ 次明「我聞」。◆
│      │  │││ │★疏「二、『我聞』者」,釋「『聞』成就」等者,疏文有三:初、總明立意;★
│      │  │││ ├─辰二 略釋我聞
│      │  │││ │◆「我」即阿難,「聞」謂親自聽「聞」。◆
│      │  │││ │★次「『我』即阿難」下,略釋;★
│      │  │││ └─辰三 解妨重釋 分二
│      │  │││★後「云何稱『我』」下,解妨重釋。於中有二:先徵釋「我聞」,後釋所不聞。★
│      │  │││  ┌─巳一 徵釋我聞 分二
│      │  │││  │┌─午一 徵釋我
│      │  │││  ││◆云何稱「我」?即諸蘊假者。◆
│      │  │││  ││★前中,先徵釋「我」。「諸蘊假者」,通於諸教。★
│      │  │││  │└─午二 徵釋聞 分二
│      │  │││  │ ┌─未一 總徵
│      │  │││  │ │◆此用何「聞」?◆
│      │  │││  │ │★後「此用何『聞』」下,徵「聞」重釋通於「我聞」。於中,先徵;★
│      │  │││  │ └─未二 別釋 分三
│      │  │││  │★後「若依大、小乘」下,約教別釋。於中三:初、「法相」,二、無「相」,三、法性。★
│      │  │││  │  ┌─申一 法相 分二
│      │  │││  │  │★初、「法相」中含於「小乘」及與始教。於中二:先正釋,後解妨。★
│      │  │││  │  │┌─酉一 正釋
│      │  │││  │  ││◆若依大、小乘法相,各有三說:一、耳「聞」非識,二、識「聞」非耳,三、緣合方「聞」。然或
│      │  │││  │  ││ 具四緣、八緣等。◆
│      │  │││  │  ││★今初,言「小乘」「三」者,初薩婆多宗自有「三」義:一、法救論師「耳『聞』非識」,謂雖自
│      │  │││  │  ││ 分「識」,依根方「聞」;然「聞」體是根,非是於「識」。如「聞」既爾,見等亦然。故《雜心
│      │  │││  │  ││ 》云:「「自分眼見色,非彼眼識見,非慧非和合,不見障外色」故。二、妙音師「識『聞』非耳
│      │  │││  │  ││ 」,根無覺故。三、成實師和「合」能聞。上「三」並如〈俱舍.界品〉及《婆沙》第十三「說」
│      │  │││  │  ││ 。★
│      │  │││  │  ││★言「大乘」「三」者,一、「耳『聞』非識」,如《雜集》第二云:「耳界有何相?謂能聞聲。」
│      │  │││  │  ││ 《瑜伽》三十五云:「數數於聲作意,至能聞故。」二、「識『聞』非耳」,《梁攝論》云:「聞
│      │  │││  │  ││ 有三義:一、聞體,謂耳識;二、聞資糧,謂音聲;三、聞果,謂即聞慧。」唯此「耳識」以為正
│      │  │││  │  ││ 「聞」。三、和「合」能聞,《佛地論》云:「聞,謂耳根發識,領受聲塵。」《瑜伽論》云:「
│      │  │││  │  ││ 聞謂聽聞,即是耳根發生耳識,聞受教故。」★
│      │  │││  │  ││★疏「然或具四緣、八緣等」者,通釋「大、小乘」和「合」「聞」義。上言和「合」,但「合」根
│      │  │││  │  ││ 、「識」;今取「具」「緣」,故云「四」、「八」。然其「四」、「八」是生「識」「緣」。若
│      │  │││  │  ││ 取「能聞」兼所發「識」,則或五或九,故疏云「等」。言「或」「四」者,即是「小乘」:一、
│      │  │││  │  ││ 空,二、「根」,三、境,四、「作意」。故《智論》云:「爾時耳根不壞,聲在可聞處,作意欲
│      │  │││  │  ││ 聞,情塵意合,即耳識生;隨耳識生,即意識生,方能分別。種種因緣,方得聞聲。」釋曰:「聲
│      │  │││  │  ││ 在可聞處」即空,二即「作意」,「情」即是「根」。故《中論》內名〈六根品〉為〈六情品〉。
│      │  │││  │  ││ 古云:「根」含「識」義,目之為「情」,「塵」即是境,「意」即「意」「根」,加此為五,「
│      │  │││  │  ││ 發」「生」「耳」「識」。言「隨耳識生,即意識生」,即同時「意識」「分別」,非是「緣」也
│      │  │││  │  ││ 。若約「分別」「聲」「塵」,則同時「意識」亦是「緣」也。「種種因緣」「得聞」,總結上也
│      │  │││  │  ││ 。★
│      │  │││  │  ││★言「八緣」者,於前四上復加於四,謂: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五、根本
│      │  │││  │  ││ 依(即賴耶識),六、染淨依(第七識是),七、分別依(意識也),八,種子。種子為因緣依,
│      │  │││  │  ││ 諸有為法皆託此依,離此因緣,必不生故;分別依者,即第六識;染淨依者,即第七識;根本依者
│      │  │││  │  ││ ,即第八識。「根」即同境依,故《唯識》第四云:「由此五識俱有所依,定有四種,謂五色根,
│      │  │││  │  ││ 六、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同境、分別、染淨、根本,所依別故。」如有偈云:「眼識
│      │  │││  │  ││ 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於前各加一。」釋曰:「眼」「九
│      │  │││  │  ││ 緣」者,復加於明,暗中無見故。「耳」已除明,「七」更除空,此「三」合中知故。「後三」即
│      │  │││  │  ││ 六、七、八。六「識」五「緣」,更除「染淨」及與「分別」。「分別」即所發「識」,「染淨」
│      │  │││  │  ││ 即「所依」「根」。第七「識」或「三」或「四」,「四」,謂除「染淨」,「染淨」即所發「識
│      │  │││  │  ││ 」故。前六「識」中約為「根」故除,此第七中約為「識」故除。復除第八,第八即總故。或「三
│      │  │││  │  ││ 」者,更除於「境」,「境」即「根」故。言「三」者,即第八,但有種子、「作意」及「根」;
│      │  │││  │  ││ 或「四」,即更「加」「境」。此上諸釋,因便故來。★
│      │  │││  │  │└─酉二 解妨
│      │  │││  │  │◆雖因耳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法雖無「我」,言語便故,隨順世間,故稱「我聞」。非邪慢
│      │  │││  │  │ 心而有所說。◆
│      │  │││  │  │★疏「雖因耳處」下,第二、解妨。此有二妨:一、有問言:「現是耳聞,云何言我聞?」故為此通,
│      │  │││  │  │ 明「我」為「總」,「總」該眼、「耳」等諸根故。即《佛地論》文。二、有問言:「一切佛教詮於
│      │  │││  │  │ 無我,阿難已是入理聖人,那同凡夫而稱我聞?」故此通云「法雖無『我』」,是牒問意;後「言語
│      │  │││  │  │ 便易」下,即是通釋。於中先顯正;後「非邪慢」下,揀「非」。此中通是二論之意,謂《智論》第
│      │  │││  │  │ 一有三復次,以釋「無我」說「我」。一云:「復次世間法中說我,非第一義中說。以是之故,諸法
│      │  │││  │  │ 空無我,世間法故,雖說我無咎。」二云:「復次世間語言有三根本:一、邪,二、慢,三、名字。
│      │  │││  │  │ 前二不淨,後一是淨。一切凡夫具三種語;見道學人具二種語,謂慢、名字;諸聖人具一種語,謂名
│      │  │││  │  │ 字。內心不計實法,隨世間人共傳是語。」「諸佛弟子順俗故,說我無咎。」三云:「復次若人著無
│      │  │││  │  │ 我相,諸法是實,餘皆妄語。是人應難:『此一切法實相無我,云何言如是我聞?』今諸佛弟子知一
│      │  │││  │  │ 切法空無所有,是中心不著,亦不著諸法實相,何況無我中心有所著。以是義故,不應難言:『何以
│      │  │││  │  │ 說我?』」釋曰:上「三復次」:一、「隨」「世間」故,二、破「邪」見故,三、「不著」「無我
│      │  │││  │  │ 」故。★
│      │  │││  │  │★二者、依《瑜伽論》第六云:「略由四義,故稱我聞:一、為世間語便易故;二、為隨順世間故;三
│      │  │││  │  │ 、為斷除決定無我怖畏故;四、謂宣說自、他得失,令生決定信解心故。」《顯揚》第九、《雜集》
│      │  │││  │  │ 十三皆同此說。釋曰:此與《智論》大同。《瑜伽》第一,《智論》略無,易故不出。二即《智論》
│      │  │││  │  │ 第一。三即《智論》第三,謂「著無我」即「無我怖」者,謂:若「定」「無我」,為誰修學?故不
│      │  │││  │  │ 說「無我」。「著」即令「怖」;「不著」故,不說「無我」,此「怖」自「除」。四即第二,謂「
│      │  │││  │  │ 隨」「世」流布,即能令他「生決定信解」之「心」。已知二論言異意「同」,故今疏明含於二論,
│      │  │││  │  │ 取其言「同」。「言語便」「易」,即《瑜伽》第一意;「隨順世間」,即《瑜伽》第二、《智論》
│      │  │││  │  │ 第一;「非邪慢心而有所說」,即《智論》第二意中所揀「二」「語」。大乘法師傍《智論》意,立
│      │  │││  │  │ 「三種」「我」:一、「妄」執「我」,即此「邪」「我」。二者、假施設「我」,謂大涅槃樂、淨
│      │  │││  │  │ 、常、「我」,除二乘倒,強施設故。此亦即是《智論》「名字」中收,而《智論》於「世間」假「
│      │  │││  │  │ 名」,此依出世法假「名」。三、「世」流布「我」,正同《智論》「三」「語」之中「名字」「我
│      │  │││  │  │ 」耳。然此中更有問言:為「佛」「說」「法」,而言「我聞」?為不說「法」,而言「我聞」?即
│      │  │││  │  │ 本質、影像之義。已見教體中,故疏不問。★
│      │  │││  │  ├─申二 無相
│      │  │││  │  │◆若依無相,「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空故,而不壞假名,即不聞「聞」耳。◆
│      │  │││  │  │★疏「若依無相」下,第二、「無相」宗,含於三教,謂:始教、頓教、實教。謂若但云「『我』既無
│      │  │││  │  │ 『我』,『聞』亦無『聞』」,即大乘初門,為始教意。若云能、所雙寂,「無聞」、「不聞」,亦
│      │  │││  │  │ 「無『我』」、不「我」,離念頓顯,即頓教意。其「從緣空故」有二:一者、向上成前二教「無『
│      │  │││  │  │ 我』」所以;二者、向下成「不壞假名,即不聞」之「聞」,為實教意。謂事、理無礙,故「聞」即
│      │  │││  │  │ 「不聞」,無二義故。故《智論》云:「『聞者云何聞?用耳根聞耶?用耳識聞耶?用意識聞耶?若
│      │  │││  │  │ 耳根聞,耳根無覺知,故不應聞。若耳識聞,耳識一念不能分別,故不應聞。若意識聞,意識亦不能
│      │  │││  │  │ 聞。何以故?先五識識五塵,然後意識識,意識不能識現在五塵,唯識過去、未來五塵。若意識能識
│      │  │││  │  │ 現在五塵者,盲、聾人亦應識色、聲。何以故?意識不破故。』答曰:『非耳根能聞,亦非耳識,亦
│      │  │││  │  │ 非意識。是聞聲事,從多因緣和合,故得聞聲,不得言一法能聞聲。何以故?耳根無覺故,不應聞聲
│      │  │││  │  │ ;識亦無色、無對、無處故,亦不應聞聲;聲無覺亦無根故,不能知聲。』」釋曰:此上皆明「相」
│      │  │││  │  │ 離「不能聞」。下云「爾時耳根不壞」等,即辨「和合」「能聞」,已如前法相宗中引。今明「和合
│      │  │││  │  │ 」而「聞」,「聞」即「無聞」,皆實教意。若劉公《注法華》云:「陰、入非主為我,聽、受非情
│      │  │││  │  │ 曰聞。深照緣起,悟解法空。若斯人也,顧命之所因,然後傳而無執,物、我同致。」釋曰:此初亦
│      │  │││  │  │ 始教意;從「深照緣起」下,即實教意。然皆屬「無相」宗攝。又言「不聞『聞』」者,即《涅槃》
│      │  │││  │  │ 十九、〈十地品〉中當引,大意但明:事不礙理,故「不聞」;約理不礙事,故為「聞」。★
│      │  │││  │  └─申三 法性
│      │  │││  │◆若約法性,此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無礙
│      │  │││  │ 法界之法門也。◆
│      │  │││  │★疏「若約法性」下,第三、約「法性」宗辨,而但明圓教中意。言「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
│      │  │││  │ 者,含兩經意:一者、《淨名》云:「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二者、《涅槃》云:「無我法中有
│      │  │││  │ 真我,是故敬禮無上尊」。正當今意,即口順世間,心造「真」境,「真」自在「我」。★
│      │  │││  │★疏「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者,以「根」與「境」共為緣起,因「根」說「境」,因「境」說「根」,互
│      │  │││  │ 相融即,故曰「非異」;兩相歷然,故曰「非一」。斯為「妙耳」,何所不「聞」?★
│      │  │││  └─巳二 釋所不聞
│      │  │││◆然阿難所不「聞經」,或云展轉傳「聞」,或云如來重說,或云得深三昧,自然能通。◆
│      │  │││★疏「然阿難所不『聞』經」下,第二、釋「不『聞』」難。謂有問言:「阿難」是佛得道夜生。年滿二十,方始出
│      │  │││ 家。年至三十,如來方命以為侍者。自三十年前「如來」所說,「阿難」「不『聞』」,何以「經」初皆言「我聞
│      │  │││ 」?故為此答。答有四意,大為兩節:前三帶權,後一顯實。一、「或云展轉」「聞」者,自有數「說」:一、《
│      │  │││ 報恩》第六云:「阿難所不聞經,從諸比丘邊聞;或有諸天向阿難說。」二、依《涅槃》四十云:「我涅槃後,阿
│      │  │││ 難比丘所未聞者,弘廣菩薩當廣流布。阿難所聞,自能宣通。」三、《智論》第二云:「迦葉、阿難於王舍城結集
│      │  │││ 三藏。」「是時長老大迦葉謂阿難言:『佛囑累汝,令持法藏。汝應報佛恩。佛在何處最初說法?佛諸大弟子能守
│      │  │││ 護法藏者,皆已滅度,唯汝一人在。汝今應隨佛心,憐愍眾生故,集佛法藏。』是時阿難禮眾僧已,坐師子床。時
│      │  │││ 大迦葉說此偈言:『佛聖師子王,阿難是佛子,師子座處坐,觀眾無有佛;如是大德眾,無佛失威神,如夜無月時
│      │  │││ ,虛空不清淨。如大智人說,汝佛子當演,何處最初說,今汝當布現』。是時長老阿難一心合掌,向佛涅槃方,如
│      │  │││ 是說言:『佛初說法時,爾時我不見,如是展轉聞:佛在波羅柰,佛為五比丘,初開甘露門,說四聖諦法:苦集滅
│      │  │││ 道諦。阿若憍陳如,最初得見道,及八萬諸天,聞是得見道』。」以是等文,明是「傳『聞』」,故云「或」「展
│      │  │││ 轉傳『聞』」。★
│      │  │││★疏「或如來重說」者,《報恩經》第六明:「阿難,佛命為侍者。阿難從佛請求三願:一者,不受佛故衣;二者、
│      │  │││ 不受佛別請;三者、所未聞法,更請重說。」「如來」將入「涅槃」前,更為「阿難」「重說」。★
│      │  │││★疏「或云得深三昧,自然通達」者,「《金剛華經》云:『阿難得法性覺自在王三昧,故如來前所說經,皆能憶持
│      │  │││ ,與親聞無異。』《涅槃》亦云:『阿難多聞士,若在若不在,自然能解了,常與無常義』」。《法華》得受記竟
│      │  │││ 云:「世尊甚希有,令我念過去,無量諸佛法,如今日所聞。我今無復疑,安住於佛道,方便為侍者,護持諸佛法
│      │  │││ 」。既云得記竟方悟,亦帶「方便」。據「方便為侍者」,即密顯實矣。★
│      │  ││└─寅三 顯實
│      │  ││◆上皆就迹而說,實是大權菩薩影響弘傳。如《不思議境界經》,斯為良證。但隨機教別,故見、「聞」不同。上來總
│      │  ││ 顯己聞竟。◆
│      │  ││★疏「上皆就迹而說」下,顯實。於中:上一句是結前,此下正顯實義。言「如《不思議境界經》,斯為良證」者,彼
│      │  ││ 經云:「爾時復有千億菩薩現聲聞形,亦來會坐。其名曰舍利弗、目犍連」,乃至云:「阿難、提婆達多、跋難陀等
│      │  ││ ,而為上首。皆已久修六波羅蜜,近佛菩提;為化眾生,於雜染土現聲聞形。」釋曰:是「大」「菩薩」「方便」「
│      │  ││ 顯」本,故為實說。如《法華.五百弟子品》云:「諸比丘諦聽,佛子所行道,善學方便故,不可得思議;知眾樂小
│      │  ││ 法,而畏於大智,是故諸菩薩,作聲聞緣覺」,即其文也。又阿難章中云:「方便為侍者,護持諸佛法」,即「大權
│      │  ││ 」明矣。★
│      │  ││★疏「但隨機教別」者,此亦含多義:一、成上諸「說」,「但隨機教」故;二者、即約三種「阿難」受持「三藏」,
│      │  ││ 故云「隨機教別」,「見、『聞』不同」。「三種阿難,即《大乘集法經》說,玄中已引;《金剛仙論》及真諦《般
│      │  ││ 若疏》引《闍王懺悔經》等,並同此說」。★
│      │  │├─丑二 標主時處 分三
│      │  ││◎一時佛在摩竭提國阿蘭若法菩提場中◎
│      │  ││┌─寅一 釋時 分二
│      │  │││★疏「第二、標主、『時』、處」下,釋「一時」中文二:先唯就「一時」說,後「感」、「應」合「說」。★
│      │  │││┌─卯一 就一時說
│      │  ││││◆第二、標主、「時」、處者,即三成就。言「一時」者,「時」成就也。「時」者,亦隨世假立「時」分。「一
│      │  ││││ 」者,揀異餘「時」。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云「一時」。如《涅槃》云「一
│      │  ││││ 時佛在恒河岸」等,即「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也。◆
│      │  ││││★今初,言「亦隨世假立」者,謂佛法中,「時」不可得。《中論》云:「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物尚無所有
│      │  ││││ ,何況當有時」。今「隨世」俗,「說」有「一時」。《智論》意同。言「揀異餘『時』」者,謂趣舉「一時」
│      │  ││││ 耳。★
│      │  ││││★疏「即『法王啟運嘉會之時』」者,即肇公語,意亦可知。「啟」者,開也。「嘉」者,善也。《易》云:「元
│      │  ││││ 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謂「佛」開大「運」,演「說」真乘,即「嘉」「善」之「會」也。★
│      │  │││└─卯二 感應合說
│      │  │││◆亦可機教「一時」,謂上言「如是」,言雖當理,若不會「時」,亦為虛唱。今明物機感聖,聖能垂應,凡、聖道
│      │  │││ 交,不失良機,故云「一時」。◆
│      │  │││★疏「亦可機教『一時』」下,二、「感」、「應」合釋,即生公意,可知。★
│      │  ││├─寅二 釋主 分二
│      │  │││★疏「『佛』者,主成就」下,疏文有二:先略釋;後「義見」下,指廣。★
│      │  │││┌─卯一 略釋
│      │  ││││◆「佛」者,主成就也。具云「勃陀」,此云「覺者」,謂自、他、「覺」滿之「者」。雖具十號,「佛」義包含
│      │  ││││ ,故偏明之。◆
│      │  ││││★前中,若言「菩提」,但稱為「覺」;若云「佛」「陀」,「此云『覺者』」。然「覺」有三:一、「自」「覺
│      │  ││││ 」,謂雙「覺」事、理,「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此揀凡夫。二者、「覺」「他」,揀異二乘。三者、「『覺
│      │  ││││ 』滿」,揀異菩薩。故云「自、他、『覺』滿之者」。若禪觀說,亦云:離心名「自」「覺」,離色名「覺」「
│      │  ││││ 他」,色、心俱離為「『覺』滿」。以依《起信》「心體離念,名為本覺」故。★
│      │  │││└─卯二 指廣
│      │  │││◆義見題中。◆
│      │  │││★「題中」總有此「義」,釋之。★
│      │  ││└─寅三 釋處
│      │  ││◆三、「在摩竭」下,處成就也。真身無在,而無不在,故次辨之。「摩竭提國」者,通舉說處。此云「無毒害」,以
│      │  ││ 國法無刑戮故,表能化法。或云「徧聰慧」,「聰慧」之人「徧」其國故,表所化機。「阿蘭若法」者,別舉說場也
│      │  ││ 。「阿蘭若」者,此云「無諠諍」,即事靜也。「法」者,所證真理;二障業苦,諠雜斯盡也。事、理俱寂,故加「
│      │  ││ 法」言。「菩提場」者,「菩提」云「覺」,即能證大智圓明究竟也;「場」者,證「菩提」之處也。然事處,即天
│      │  ││ 地之中,王舍城之西二百里金剛座上。約法,則萬行皆是道場,理智相會之所故。為表所說如所證故,不移其處說之
│      │  ││ 。若圓融時、處等,並如前說。◆
│      │  ││★疏「真身無在,而無不在,故次辨之」者,總顯大意。言「無在」者,體、相寂寥,離能、所故。「無不在」者,體
│      │  ││ 圓徧故。故下經云:「譬如虛空徧至一切色、非色處,非至、非不至。何以故?虛空無身故。如來亦爾。徧一切法,
│      │  ││ 徧一切眾生,徧一切國土,非至、非不至。何以故?如來身無身故;為眾生故,示現其身。」又「無在」即體,「無
│      │  ││ 不在」即用,體、用無礙,故為「真身」。此亦〈淨名〉身子答天女意:「女身色相無在、無不在」也。★
│      │  ││★疏「為表所說」下,釋「處」所以。「表」自「心中」所證,非是隨宜,故「不移」「證」「處」。★
│      │  │├─丑三 別明時 分二
│      │  ││◎始成正覺。◎
│      │  ││┌─寅一 雙標二時
│      │  │││◆第三、別明時分者,前標一時,未知何時?故今別顯,是初「成」佛時,亦彰大師出現時也。◆
│      │  │││★疏「第三、別明時分」中,分二:先躡「前」生起,雙「標」二「時」,謂說法「時」及「『成』佛時」;★
│      │  ││└─寅二 雙釋二時 分二
│      │  ││★後「此教勝」下,雙釋二「時」。於中二:先明說「時」,後釋「成」佛。★
│      │  ││ ┌─卯一 明說時 分三
│      │  ││ │┌─辰一 釋其所以
│      │  ││ ││◆此教勝故,眾教本故,在於初時。◆
│      │  ││ ││★前中三:初、釋其所以;★
│      │  ││ │├─辰二 假問徵起
│      │  ││ ││◆初言尚總。幾日之初,九會之文同此初不?◆
│      │  ││ ││★次「初言尚總」下,二、假問徵起。此有二徵:一、徵「初」近、遠,二、徵「初」通、局。★
│      │  ││ │└─辰三 略解文義 分三
│      │  ││ │★疏「略為三解」下,第三、「解」「釋」。此上總標,「三」義即為「三」別。「三解」之中:初之「一」「解
│      │  ││ │ 」,徵「初」遠、近,近在「一念」,答「初」通、「局」,「局」「初」「五會」;「第二」「解」,「初」
│      │  ││ │ 在「二七」之「後」,而通「九會」;「第」「三」「解」,取前師即「一念之」「初」,取後「第二」師通於
│      │  ││ │ 「九會」。★
│      │  ││ │ ┌─巳一 不壞前後 分三
│      │  ││ │ │★就「初」「解」中「三」:初、正明「時」分,二、遮伏難,三、會論文。★
│      │  ││ │ │┌─午一 正明時分
│      │  ││ │ ││◆略為三解:一、約不壞前、後相說。纔「成」,初七說前五會;第二七日說〈十地〉等;第九一會乃在後
│      │  ││ │ ││ 時,以祇園、身子皆後時故。◆
│      │  ││ │ ││★初中明「九會」分為「三」「時」,非「總」「初」也。疏「以祇園、身子皆後時故」者,出「後時」所
│      │  ││ │ ││ 以。「祇園」「在後」者,「佛」「成」道「後」,在王舍城。因長者為子娶妻,至於此城,聞「佛」發
│      │  ││ │ ││ 心,方造精舍。故知「在後」。「身子」等「在後」者,按《報恩經》,初度五人,次度耶舍、門徒五十
│      │  ││ │ ││ 人,次度優樓頻螺、門徒五百,次度伽耶、門人三百,次度那提、門人二百,次度鶖子、門徒一百,次度
│      │  ││ │ ││ 目連、門徒一百,合有一千二百五十五人;《十二遊經》,初「成」道第一年度五比丘,第二年化迦葉兄
│      │  ││ │ ││ 弟三人,第五年度身子、目連。五人者:一、拘鄰;二、頞濕鞞,亦云「馬星跋提」;三、摩訶男;四、
│      │  ││ │ ││ 十力迦葉;五、拘利太子。二是母親,三是父親。釋曰:既「身子」等「在後」,今「第九」「會」有此
│      │  ││ │ ││ 等五百及「祇園」,則「在後」矣。★
│      │  ││ │ │├─午二 遮其伏難
│      │  ││ │ ││◆常恒之說,不妨後時。雖能頓說,有所表故。初五,信、解、行、願最在初故,故皆云不離道樹。第六會
│      │  ││ │ ││ 因地證位,居其次深,故無不起菩提樹言。法界極證最在於後故,亦顯二乘絕見、聞故。雖異處別時,亦
│      │  ││ │ ││ 不相離,為寄穢土以顯淨故,須前、後耳。◆
│      │  ││ │ ││★疏「常恒之說」下,第二、遮伏難。總有四難:一云:華嚴教旨,「時」、「處」「圓融」,要歷三「時
│      │  ││ │ ││ 」,豈通玄趣?故此釋云:「常恒之說」,「說」無息「時」。「後時」不談,豈名「常說」?二、有難
│      │  ││ │ ││ 云:如來「圓」「音」「頓演」,何要「三」節,方盡幽微?故此通云:「雖能頓」「演」,表法淺、深
│      │  ││ │ ││ ,故須「三」節。三、有難云:若表「三」節,「三七日」中一「七」一節足得成表,何要「後時」?故
│      │  ││ │ ││ 此答云:「三七」未有聲聞,不得「顯」於不共之教,故須「後時」。故疏云「亦顯二乘絕見、聞故」。
│      │  ││ │ ││ 四、有難云:「處」歷「穢土」,「時」「不相」「融」,豈順華嚴「圓融」之旨?故此答云:正為「融
│      │  ││ │ ││ 」於「異」「時」及與「穢土」,即一剎那即是「淨」故。故疏云「雖異處別時,亦不相離」等。★
│      │  ││ │ │└─午三 會彼論文
│      │  ││ │ │◆若爾,世親那云「初七不說,但思惟行因緣行」耶?世親纔見〈十地〉,即為論釋。或則未窮廣文,或則知
│      │  ││ │ │ 見有異,未全剋定。菩提流支意大同此。◆
│      │  ││ │ │★疏「若爾,世親」下,第三、會「論」「文」。言「思惟行因緣行」者,「因」謂自所得法,「緣」謂所化
│      │  ││ │ │ 之器。欲將己所證法為眾生「說」,名為「行因緣行」。故《法華經》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眾
│      │  ││ │ │ 生諸根鈍,著樂癡所盲;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度」等,是也。彼「思」不得「一乘」「機」,今「思」即
│      │  ││ │ │ 得「一乘」「機」為「異」耳。餘文可知。★
│      │  ││ │ ├─巳二 順論解釋
│      │  ││ │ │◆二、順論釋。九會皆在二七日後,二七非久,亦名「始成」。◆
│      │  ││ │ │★疏「二、順論釋」,可知。★
│      │  ││ │ └─巳三 約實圓融 分四
│      │  ││ │  ┌─午一 正釋
│      │  ││ │  │◆三、約實圓融釋。皆在初「成」,一念之中,一音頓演七處九會無盡之文;海印定中,一時印現。◆
│      │  ││ │  │★疏「三、約實圓融」,即賢首國師意。於中四:初、正「釋」。★
│      │  ││ │  ├─午二 立理
│      │  ││ │  │◆以應機出世,機感即應,應即有說,無非時失故。◆
│      │  ││ │  │★二、「以應機出現」下,立理。謂若「機」熟不「應」,便為「失」人;未熟而「應」,虛心有待,二俱
│      │  ││ │  │ 「失」「時」。★
│      │  ││ │  ├─午三 通妨
│      │  ││ │  │◆祇園、身子,蓋是九世相收。重會之言,亦猶燈光涉入。◆
│      │  ││ │  │★疏「祇園、身子」下,三、通妨難。謂有問言:若「初『成』」「頓說」,「初『成』」未度「身子」等
│      │  ││ │  │ 眾,何處得有五百羅漢?故今答云:「九世相收」。次有難云:「祇園、身子」等,縱許「九世相」「融
│      │  ││ │  │ 」,「一念」、「一時」,何有「重會」?「前」「時」、「後時」方有「重」故,故今通云「重會之言
│      │  ││ │  │ ,亦猶燈光涉入」。如點「燈」盞,似有「前、後」,「光」無「前、後」,而相「涉入」。今「重會」
│      │  ││ │  │ 義但似「燈光」,「一時」之中不妨兩「會」。法則有「重」,「時」不「重」也。★
│      │  ││ │  └─午四 引證 分三
│      │  ││ │   ┌─未一 引法界品
│      │  ││ │   │◆故法界放光,亦見菩薩徧坐道場「成正覺」。◆
│      │  ││ │   │★疏「故法界放光」下,第四、引「文」為「證」。於中有三:初、引〈法界品〉文,「證」是「初『成
│      │  ││ │   │ 』。〈法界品〉內「見」「坐道場」「初」「成正覺」,明知「法界」同「初會」「時」。★
│      │  ││ │   ├─未二 引十地經
│      │  ││ │   │◆故此經〈十地〉之初無二七之言,二七之言順別機故。◆
│      │  ││ │   │★二、「故此經〈十地〉」下,引「〈十地〉」經,「證」「無二七」故。★
│      │  ││ │   └─未三 會諸教時
│      │  ││ │◆故諸經論顯初說時,有多差別,謂:《普耀》、《密跡》二經第二七日即說三乘,《法華》過三七日方云說小,
│      │  ││ │ 《四分律》中六七,《興顯行經》七七,《五分》八七,《智論》五十箇七日。有云:與《十二游經》一年大同
│      │  ││ │ 。時既不定,說亦不同,皆根器所宜,見、聞有異。約佛赴機,無時不說;望器無感,未曾有說。登地恒見常說
│      │  ││ │ 一味之經。就佛而言,無說、不說;若攝方便,皆一乘之印現差別耳。無涯之說,不應局執,故應總攝以為十重
│      │  ││ │ 。如前已辨。◆
│      │  ││ │★「故諸經論」下,後會諸教「時」,明「二七」「言」非為楷定,並隨「機故」。「《密跡》」「三乘」,《玄
│      │  ││ │ 》中已「說」。「《普曜》」「說」十二因緣,而「三乘」俱益,十二因緣通「三乘」故。「三乘」既益,明通
│      │  ││ │ 「說三」。★
│      │  ││ │★疏「《法華》過三七日,方云說小」者,經云:「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等,「
│      │  ││ │ 初」欲「說」「一」,而「無」「一」「機」;次念「說」權,諸「佛」皆讚。乃至云:「舍利弗當知,我聞聖
│      │  ││ │ 師子,深淨微妙音,稱南無諸佛。復作如是念,我出濁惡世,如諸佛所說,我亦隨順行。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羅
│      │  ││ │ 柰,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名轉法輪,便有涅槃音」等。★
│      │  ││ │★疏「時既不定」下,結「成」隨宜。★
│      │  ││ │★疏「約佛」就「機」下,會於權、實,勸令善知。★
│      │  ││ └─卯二 釋成佛 分二
│      │  ││  ┌─辰一 結前總標
│      │  ││  │◆上顯時分,次釋「成正覺」義。約教不同:◆
│      │  ││  │★疏「上顯時分」下,第二、「釋」「成」「佛」「義」。於中二:初、結前總標。★
│      │  ││  └─辰二 別明五教 分五
│      │  ││   ┌─巳一 小乘教
│      │  ││   │◆小乘三十四心斷結,五分法身初圓,名「成正覺」;是實非化。◆
│      │  ││   │★二、「小乘」已下,別明五「教」。一、「小乘三十四心」者,如《婆沙》八十二說。《俱舍.根品》云:
│      │  ││   │ 「傳說菩薩三十四心便成佛故。」言「三十四心」者,見道一十六「心」,謂八忍、八智,離有頂貪;有十
│      │  ││   │ 八念,謂「斷」有頂惑,有九無間、九解脫道。如是十八,足前十六,「成」「三十四」。一切「菩薩」決
│      │  ││   │ 定先於無所有處,已得離貪,方入見道;不復須「斷」下地煩惱,唯「斷」有頂一地之惑,但「三十四心」
│      │  ││   │ 一坐「成」「佛」。★
│      │  ││   │★疏「五分法身初圓」者,即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如〈十藏品〉。「是實非化」者,揀異「大乘」。★
│      │  ││   ├─巳二 始教
│      │  ││   │◆大乘之中約化,八相示成;約報,十地行滿,四智創圓,名曰「始成正覺」。◆
│      │  ││   │★疏「大乘之中」下,第二、始「教」。★
│      │  ││   ├─巳三 終教
│      │  ││   │◆據實,即古今情亡,心無初相,名之曰「始」;無念而照,目之為「正」;見心常住,稱之曰「覺」;始、
│      │  ││   │ 本無二,目之為「成」。◆
│      │  ││   │★疏「據實,即古今情亡」下,第三、終「教」。「古今情亡」,即觀行意,但當「無念」為「始成」故。「
│      │  ││   │ 心無初相」,即《起信論》云:「菩薩地盡,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
│      │  ││   │ ,名竟究覺。」今疏雜其語用。★
│      │  ││   │★疏「無念而照」,「名之曰」「正」者,若唯「無念」,「寂」而失「照」;若但「照」體,「照」而失「
│      │  ││   │ 寂」。並稱不「正」,「正」在雙行。★
│      │  ││   │★疏「見心常住,稱之曰『覺』」,即上所引《起信論》文「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      │  ││   │★疏「始本無二,目之為『成』」者,《起信》云:「謂始覺同本覺,無復始、本之異,名究竟覺。」即是「
│      │  ││   │ 成」義。★
│      │  ││   ├─巳四 頓教
│      │  ││   │◆約法身自覺聖智,無成、無不成。◆
│      │  ││   │★疏「約法身」下,第四、頓教意。言「無成、無不成」者,經云:「譬如世界有成壞,而其虛空不增減,一
│      │  ││   │ 切諸佛成菩提,成與不成無差別」。既「無」有「成」,何有「不成」?又體湛「寂」,故曰「無成」;不
│      │  ││   │ 礙隨緣,故「無不成」。即成終「教」意。★
│      │  ││   └─巳五 圓教
│      │  ││◆若依此經,以十佛法界之身雲徧因陀羅網無盡之時、處,念念初初,為物而現,具足主、伴,攝三世間,此初即攝無
│      │  ││ 量劫之初、無際之初。一成,一切成;無成,無不成;一覺,一切覺;無覺,無不覺。言窮慮寂,不壞假名,故云「
│      │  ││ 始成正覺」。如〈出現品〉及〈不思議法品〉廣顯。攝前諸說,皆一乘之所現也。◆
│      │  ││★疏「若依此經」下,第五、圓「教」。言「以十佛法界之身雲」者,即「成正覺」等「十佛」「義」。並如前言。「
│      │  ││ 念念初初,為物而現」者,即體之應,應「無盡」「時」,生感即「成」。「念念」機感,「念念」「成」矣。「成
│      │  ││ 」既不已,故曰「初初」。「一成、一切成」者,事事無礙故。故〈出現品〉云:「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
│      │  ││ 切眾生成正覺。」故「如來成」,即「眾生成」矣。況「佛」佛平等,「一切成」「佛」。又於「一」處「成」,即
│      │  ││ 「一切」處「成」。故〈十地〉中第十願云:「願於一切世界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離一毛端處,於一切毛端處
│      │  ││ 皆悉示現」等。又云:「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等。「無成」、「
│      │  ││ 不成」,「義」不異「前」。★
│      │  ││★疏「一覺,一切覺」者,若「覺」「一」「法」,「一」「法」之中「一切」「具足」。「無覺」者,遠離「覺」、
│      │  ││ 所覺故;「無不覺」者,朗鑑在懷,亦不存於「不覺」「相」故。餘可知。★          (鈔17 終)
│      │  │├─丑四 別顯處嚴 分二
│      │  ││★疏「第四、別顯處嚴」中,文亦有二:一、通釋前、後,二、「別」釋器界。★
│      │  ││┌─寅一 通釋前後
│      │  │││◆第四、別顯處嚴者,然此下處、主及眾即三世間嚴。三中前二即如來依、正,眾即淨土輔翼不空。◆
│      │  │││★前中,疏「即如來依、正」者,「別顯處嚴」是「依」,教「主」難思是「正」,「眾」海雲集是「眾」。而言「
│      │  │││ 輔翼不空」者,菩薩即十八圓滿中「輔翼」圓滿;「不空」即眷屬圓滿,謂「淨土」中無有四趣,龍、鬼等「眾」
│      │  │││ 是佛現有,欲示「淨土」「不空」故。★
│      │  ││└─寅二 別釋器界 分五
│      │  ││ ┌─卯一 總標列
│      │  ││ │◆今初器界嚴者,即廣於前場之嚴,顯「成」前覺之妙異於餘經之處。於中四事各十種嚴,明即染顯淨,即為四別
│      │  ││ │ :第一、地嚴,第二、樹嚴,第三、宮殿嚴,第四、師子座嚴。◆
│      │  ││ │★疏「今初器界」下,第二、別釋「器界」,文中五:初、總標列。★
│      │  ││ ├─卯二 示儀式
│      │  ││ │◆然此諸嚴各具三釋:一、約事可知。二、表法,謂地表心地法身,樹表菩提,宮殿表無住涅槃,座表法空等。三
│      │  ││ │ 、就因行,謂:一、以窮心地法身之因,報得增上金剛之地;二、以般若為因;三、以悲、智相導為因;四、亦
│      │  ││ │ 以法空為因。◆
│      │  ││ │★二、「然此諸嚴」下,示「釋」儀式,謂「各」「三」故。★
│      │  ││ ├─卯三 通妨難
│      │  ││ │◆然或一因行「成」一切嚴,或一切行「成」一嚴,或一行「成」一嚴,或一切行「成」一切嚴,以通融別,純、
│      │  ││ │ 雜無礙。今但明一行、一嚴,顯所表故。◆
│      │  ││ │★三、「然或一因」下,通妨難。謂有問言:因果圓「融」,何以就「因」,各「別」「所表」?故今釋云:實具
│      │  ││ │ 四句,為約「所表」,故「別」屬「因」耳。然「通」、「別」「無礙」。★
│      │  ││ ├─卯四 科四事
│      │  ││ │◆然各攝無盡之德,故四事皆有十句。初總、後別。今且就文,各分為四:◆
│      │  ││ │★四、「然各攝無盡」下,總科「四事」。★
│      │  ││ └─卯五 釋本文 分四
│      │  ││  ┌─辰一 地嚴 分四
│      │  ││  │┌─巳一 總顯地體
│      │  ││  ││◎其地堅固,金剛所成,◎
│      │  ││  ││◆今初,心「地」十句分四者:初、一,總顯「地」體;二、四,「地」「相」具德;三、四,「地」上具「
│      │  ││  ││ 嚴」。四、一,舉因結用。今初,標以「堅固」,釋以「金剛」。諸教或云木「樹」草座,多云座是「金剛
│      │  ││  ││ 」。今全「地」「金剛」,則權、實斯顯,徹華藏故。廣如彼品。◆
│      │  ││  ││★疏「今初,心『地』十句」下,第五、釋本文。言「徹華藏」者,以「華藏」世界海大蓮「華」「地」面「
│      │  ││  ││ 金剛所成」故。此依本經。若依《觀佛三昧海經》第二,亦異常說,而未盡源。彼云:「爾時菩提場地化以
│      │  ││  ││ 金剛,滿八十里。其色正白,不可具見。此相現時,菩薩眉間白毫相光端潔正直,矗然東向,長一丈五尺,
│      │  ││  ││ 有十楞現。」釋曰:既有「里」數,又言「化以」,故非極說。★
│      │  ││  │├─巳二 四地相具德
│      │  ││  ││◎上妙寶輪及眾寶華、清淨摩尼以為嚴飾;諸色相海無邊顯現。◎
│      │  ││  ││◆次「上妙」下,「地」「相」具德。約因釋者,一、「寶輪」者,一攝「一切」,圓行致故。二、「及眾寶
│      │  ││  ││ 華」,開覺悅他故。三、「清淨摩尼」,圓「淨」明徹故。以上三行,用「嚴」心「地」,故結云「以為嚴
│      │  ││  ││ 飾」。上皆形「色」。四、即顯「色」,謂青、黃等殊,名「諸色相」。種種重疊,深廣如「海」;互相映
│      │  ││  ││ 發,等彼波瀾。或「諸色」俱生,或更相攝入。含虛瑩徹,「現」勢多端,名「無邊顯現」。此由隱、顯「
│      │  ││  ││ 自在」,「定」、散無礙,隨機利行之所致也。◆
│      │  ││  │├─巳三 四地上具嚴
│      │  ││  ││◎摩尼為幢,常放光明,恒出妙音;眾寶羅網、妙香、華纓周匝垂布。摩尼寶王變現自在,雨無盡寶及眾妙華
│      │  ││  ││ ,分散於地。寶樹行列,枝葉光茂。◎
│      │  ││  ││◆三、摩尼」下,明「地」上「嚴」者,一、「寶」「幢」,曲有五句:一、「摩尼」為體,二、三「光」、
│      │  ││  ││ 「音」明用,四、五「網」「纓」辨飾。就因行者,降魔伏外為「幢」,智「光」「常」照,慈「音」外悅
│      │  ││  ││ ,願、行交「羅」,戒「香」芬馥,四攝「周」「垂」故。二、「摩尼」「雨」「寶」,表神通如意,隨機
│      │  ││  ││ 「變現」,「雨」法「寶」故。三、「妙華」「散」「地」,亦多因行,徧「嚴」心故。四、「寶樹行列」
│      │  ││  ││ 者,德行建立故。◆
│      │  ││  │└─巳四 舉因結用
│      │  ││  │◎佛神力故,令此道場一切莊嚴於中影現。◎
│      │  ││  │◆四、「佛神力」下,舉因結用。「佛」「力」者,出所因也。「嚴」具多門,別說難「盡」,故總云「一切」
│      │  ││  │ 悉「現」。或「於」「樹」「中」「現」,或於上諸「嚴」具及「地」中「現」,明一一行中皆「道場」故。
│      │  ││  │★疏「或『於』『樹』『中』『現』」者,以上別中第四「寶樹行列」故。言「或」「諸『嚴』具及『地』中『
│      │  ││  │ 現』」者。以是歎「地」尊勝故。★
│      │  ││  ├─辰二 樹嚴 分四
│      │  ││  │┌─巳一 總顯高勝
│      │  ││  ││◎其菩提樹高顯殊特,◎
│      │  ││  ││◆第二、覺「樹」嚴者,即大智因感。有十一句,分四:初、一總「顯」「高」勝。長聳迥露,「圓」「妙」
│      │  ││  ││ 獨「出」故。約因,即智超數表為「高」,本性不昧為「顯」,成物具德曰「殊」,更無二真為「特」。約
│      │  ││  ││ 「果」,「樹」即「菩提」。◆
│      │  ││  ││★二、樹嚴。疏「長聳」等者,謂「長聳」為「高」,「迥露」釋「顯」,「圓」「妙」釋「殊」,「獨『出
│      │  ││  ││ 』」為「特」。然按《西域記》:「長一百尺,即畢鉢羅樹。」★
│      │  ││  │├─巳二 體攝眾德
│      │  ││  ││◎金剛為身,琉璃為幹,眾雜妙寶以為枝條。寶葉扶疏,垂蔭如雲;寶華雜色,分枝布影。復以摩尼而為其果
│      │  ││  ││ ,含輝發燄,與華間列。◎
│      │  ││  ││◆二、「金剛」下,六句明體攝眾德:一、「身」是「金剛」,「金剛」三昧,本智因故,正行成立為「樹」
│      │  ││  ││ 「身」也。二、「幹」是「琉璃」,本智發解,內、外明徹故。三、「雜」「寶」「枝條」,解隨境差故。
│      │  ││  ││ 四、「條」假「葉」以為嚴,智資定而深照。「寶葉」雖異,共成一「蔭」;百千定門,同歸一寂,自「蔭
│      │  ││  ││ 」、「蔭」他也。五、「寶華」異「色」,在「樹」「分枝」,承「光」,則「色」同;於地「布影」。表
│      │  ││  ││ 神通等法,依定有差,俱承智「光」,影「現」心地。六、「華」雖不同,「果」皆如意。無邊行海,同趣
│      │  ││  ││ 「菩提」。若自利「果」成,內則「含輝」,若「身」、心湛寂;外便「發燄」,若觸境斯明。若利他「果
│      │  ││  ││ 」立,未熟,則「含輝」,解生佛相;已熟,則「發燄」,還流教「光」。體如之行所成,「果」無異因之
│      │  ││  ││ 「果」,故「與華間列」。故下經云:「菩薩妙法樹,生於直心地」等。◆
│      │  ││  ││★疏「表神通等法」者,即〈淨行品〉云:「若見華開,當願眾生,神通等法,如華開敷」。★
│      │  ││  ││★疏「下經云:『菩薩妙法樹』」「等」者,「等」取下文云:「信種慈悲根,智慧以為身,方便為枝幹,五
│      │  ││  ││ 度為繁密。定葉神通華,一切智為果,最上力為鳥,垂陰覆三界」。釋曰:此五十九經所以引者,意明「表
│      │  ││  ││ 」「法」皆有文據,非是臆說。★
│      │  ││  │├─巳三 妙用自在
│      │  ││  ││◎其樹周圍咸放光明,於光明中雨摩尼寶。摩尼寶內有諸菩薩,其眾如雲,俱時出現。◎
│      │  ││  ││◆三、「其樹」下,三句明妙用自在,展轉成益。初依「菩提」智「放」教智「光」;次依智「光」「雨」圓
│      │  ││  ││ 明「法」「寶」;後教成悲、智,即「菩薩」「現」前。無心行成,故「如雲」「出」。◆
│      │  ││  ││★疏「『菩提』智『放』教智『光』」者,「菩提」即是證「智」,「教」謂差別之用,乃至言「教」,即「
│      │  ││  ││ 教」、證二道。〈十地〉廣明。「無心成行」等者,陶隱居云:「雲無心而出岫,鳥倦飛以知還。」凡舉「
│      │  ││  ││ 雲」義,雖有多種,多明「無心」。★
│      │  ││  │└─巳四 舉因結用
│      │  ││  │◎又以如來威神力故,其菩提樹恒出妙音,說種種法,無有盡極。◎
│      │  ││  │◆四、「又以」下,一句舉因結用,謂佛「力」為因,流「音」演「法」。以如如「力」,則智演「法」「音」
│      │  ││  │ ;「音」還如性,故「無」「盡極」。廣多故「無」「盡」,豎長故無窮,無間故稱「恒」也。◆
│      │  ││  ├─辰三 宮殿嚴 分四
│      │  ││  │┌─巳一 總明分量
│      │  ││  ││◎如來所處宮殿、樓閣,廣博嚴麗,充徧十方,◎
│      │  ││  ││◆第三、「如來所處」下,明「佛」「宮殿」「嚴」。十句分四:初、一總明分量。「宮」可覆育,即是慈悲
│      │  ││  ││ ;「殿」可朝宗,所謂圓寂;悲、智相導,若「樓閣」相依。「廣」者無邊,法無外故;「博」者不隘,法
│      │  ││  ││ 內空故;「嚴」者莊飾,具眾相故;「麗」者華美,法義備故。「充」「十方」者,稱法性故。◆
│      │  ││  │├─巳二 體相圓備
│      │  ││  ││◎眾色摩尼之所集成,種種寶華以為莊校。◎
│      │  ││  ││◆二、「眾色」下,二句體、相圓備:一、體是「摩尼」,積德鎔融之所成故;二、相「嚴」多種,「神通」
│      │  ││  ││ 等法,悲寂用故。◆
│      │  ││  │├─巳三 妙用自在
│      │  ││  ││◎諸莊嚴具流光如雲,從宮殿間萃影成幢。無邊菩薩、道場眾會咸集其所,以能出現諸佛光明、不思議音摩尼
│      │  ││  ││ 寶王而為其網,如來自在神通之力所有境界,皆從中出;一切眾生居處、屋宅,皆於此中現其影像。◎
│      │  ││  ││◆三、「諸莊嚴」下,六句妙用「自在」:一、眾行發「光」,灑法「如雲」。「雲」更多義,至下當辨。
│      │  ││  ││ 二、「光」「幢」獨「出」──「萃」者,聚也──,即承「光」聚「影」而「成」。謂悲寂交際,承智起
│      │  ││  ││ 應,降魔超「出」故。三、內容「眾」海「無邊菩薩」,即「道場」外者亦在「其」「中」;即依中有正,
│      │  ││  ││ 亦果中有因;即明涅槃,「眾」聖冥「會」。四、聲「光」「寶」「網」。「網」者,為防禽穢,以益「殿
│      │  ││  ││ 」「嚴」;猶大教「網」,外防惡見,內益悲寂。教皆圓妙,以「寶」而「成」,故「能出」「佛」智「光
│      │  ││  ││ 」,圓「音」妙說。言「不思議音」略有四義:一、「音」聲繁「廣」,二、所說難量,三、聲即無義,四
│      │  ││  ││ 、一具「一切」。五、「出」生果用,即正報大用。在此依中,依、正混融,參而不雜。明依大涅槃能建大
│      │  ││  ││ 義,故曰「出」生。六、無染現染。「眾生」是正,「居處」是依。染違性淨,不言「出」生;妄無自體,
│      │  ││  ││ 還依真「現」。◆
│      │  ││  ││★疏「即明涅槃,『眾』聖冥『會』」者,無有一「聖」不證「涅槃」,猶如百川皆歸大海。故肇公云:「恬
│      │  ││  ││ 然而夷,怕然而泰,九流於是乎交歸,眾聖於是乎冥會矣!」
│      │  ││  ││★疏「染違性淨」等者,即通外難。謂有問言:「涅槃」既無不「包」,「染、淨」同在其內,何以「果用」
│      │  ││  ││ 即「言『出』生」,「居處、屋宅」「不言『出』生」?故今釋云:「染、淨」之「法」,「涅槃」實「包
│      │  ││  ││ 」;「淨」則順「體」,「染」則「違」「體」。證會「涅槃」,方有「大用」,「故曰『出生』」。「染
│      │  ││  ││ 」既「違」「淨」,非此「出」矣;而「體」不離,故云「依」「現」耳。★
│      │  ││  │└─巳四 舉因顯廣
│      │  ││  │◎又以諸佛神力所加,一念之間悉包法界。◎
│      │  ││  │◆四、「又以」下,舉因顯「廣」。謂德「廣」難陳,故今總結:由「佛」「力」故,「一念」頓「包」事理、
│      │  ││  │ 染淨「一切」「法界」,況多「念」耶!然上「充徧十方」,即通、局無礙;「集」「菩薩」「眾」,「出」
│      │  ││  │ 「佛」「神通」,即攝、入無礙;「現」「生」舍「宅」,即染、淨無礙;「悉包法界」,廣、狹無礙;「一
│      │  ││  │ 念」即「能」,延、促無礙;又「集」「菩薩」,因、果無礙;「出」「佛」「神通」,依、正無礙。十種「
│      │  ││  │ 宮殿」,此應說之。◆
│      │  ││  │★疏「然上『充徧』」等下,上直消經文,此下會成「無礙」。★
│      │  ││  │★疏「十種『宮殿』,此應說之」者,亦約表法之「宮殿」耳。亦同上文「妙法樹」矣。即五十四經。經云:「
│      │  ││  │ 佛子!菩薩有十種宮殿。何等為十?所謂:菩提心是菩薩宮殿,恒不忘失故;十善業道、福德、智慧是菩薩宮
│      │  ││  │ 殿,教化欲界眾生故;四梵住是菩薩宮殿,教化色界眾生故;生淨居天是菩薩宮殿,一切煩惱不能染故;生無
│      │  ││  │ 色界是菩薩宮殿,今諸眾生離難處故;生雜染世界是菩薩宮殿,今諸眾生斷煩惱故;現處內宮妻、子、眷屬是
│      │  ││  │ 菩薩宮殿,成就往昔同行眾生故;現居輪王、護世、釋、梵是菩薩宮殿,為調伏自在心眾生故;一切菩薩行遊
│      │  ││  │ 戲神通皆得自在是菩薩宮殿,善遊戲諸禪定、解脫、三昧、智慧故;一切佛所授無上自在一切智王灌頂記是菩
│      │  ││  │ 薩宮殿,住十力莊嚴作一切法自在故。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其中,則得灌頂,一切世間神力自在。」★
│      │  ││  └─辰四 師子座嚴 分四
│      │  ││   ┌─巳一 總顯形勝
│      │  ││   │◎其師子座高廣妙好,◎
│      │  ││   │◆第四、「其師子」下,「師子座」「嚴」。十句分四:初、一總顯形勝。「師子座」者,人中「師子」處之
│      │  ││   │ 。又說無畏之法故,得法空者何所畏哉。空乃「高」而無上,深不可測;「廣」而無外,邊不可窮;「妙」
│      │  ││   │ 乃即事而真,「好」謂具德無缺。◆
│      │  ││   │★疏「空乃『高』而無上」等者,疏有三義釋「師子座」,今唯約表法釋。「高廣妙好」,「事」則可知。下
│      │  ││   │ 多就表。★
│      │  ││   ├─巳二 體德圓備
│      │  ││   │◎摩尼為臺,蓮華為網,清淨妙寶以為其輪,眾色雜華而作瓔珞。堂榭、樓閣、階砌、戶牖,凡諸物像備體莊
│      │  ││   │ 嚴,寶樹枝果周迴間列。◎
│      │  ││   │◆二、「摩尼」下,六句體德圓備:一、「座」「臺」「摩尼」,即處正中,正可依處。「摩尼」隨映有差,
│      │  ││   │ 法空隨緣成異,中道妙理正是可依。二、「周」「座」「華」「網」,即外相無染,交映本空。三、「淨」
│      │  ││   │ 「寶」「為」「輪」,「輪」謂「臺」之處中;「周」匝「輪」圍,即具德「周」徧。四、「華」「纓」「
│      │  ││   │ 周」垂,諸覺、諸通垂化「周」攝。五、「寶」「嚴」填飾,「堂」等略舉,「凡諸」總包,無處不「嚴」
│      │  ││   │ ,故云「備體」。顯於法空全收萬像,無事非理故。六、「寶樹」「間」飾,「間」上「物像」也,即「菩
│      │  ││   │ 薩妙法樹」隨化分「枝」,隨因感果,並依無相,義曰「周迴」;凡、聖相資,名為「間列」。◆
│      │  ││   │★疏「諸覺、諸通」者,《淨名》云:「覺意淨妙華」。〈淨行品〉云:「神通等法,如華開敷」。★
│      │  ││   │★疏「即『菩薩妙法樹』隨化分『枝』」者,釋「寶樹枝果周迴間列」。「菩薩妙法樹」,即前文所引。前云
│      │  ││   │ 「方便為枝幹」,今以權、實為「枝」。隨「樹」不同,「分『枝』」差別;隨「枝」有「華」,各各成「
│      │  ││   │ 果」;「隨因」有異,「感果」不同。「並依無相」,不離「法空」之「座」。★
│      │  ││   ├─巳三 妙用廣大
│      │  ││   │◎摩尼光雲互相照耀。十方諸佛化現珠玉,一切菩薩髻中妙寶悉放光明,而來瑩燭。◎
│      │  ││   │◆三、「摩尼光」下,二句妙用「廣大」:一、「淨」「寶」出「光」,如「雲」涉入;法空亦爾。一一智中
│      │  ││   │ 知「一切」法,一一法體顯「一切」智,為「互」「照」也。二、主、伴「寶」用,「互相」發揮。謂「佛
│      │  ││   │ 」「化」「摩尼」,能作「佛」事。《智論》云輪王「寶」「珠」但隨人意能雨「寶」物,天「寶」堪能隨
│      │  ││   │ 天使令,「佛」「寶」「十方」能作「佛」事,「菩薩」「寶」「珠」亦能分作。如文殊師利冠中毘楞伽「
│      │  ││   │ 寶」「珠」,「十方諸佛」於中顯「現」。今「菩薩」「髻」「珠」即是其類,下文雲集「菩薩」「髻」「
│      │  ││   │ 珠」亦爾。用此「嚴」「座」者,凡初成「佛」,皆「一切」「諸佛」「現」形灌頂,「一切菩薩」親授、
│      │  ││   │ 敬養,故因、果「寶」「珠」俱「來瑩燭」。「如來」從果起用,故云「化現」。「理圓解滿」,義曰「珠
│      │  ││   │ 王」。「菩薩」心頂智「照」圓「淨」,故曰「髻中妙寶」。寂「照」、「照」寂,皆「瑩」「淨」「照」
│      │  ││   │ 「燭」。◆
│      │  ││   │★疏「一一智中知『一切』法」等者,如「一」實「智」「知」徧「法界」「理」,如「一」權「智」窮「事
│      │  ││   │ 」「法界」之邊,則二「智」「圓」明,無不「知」也。言「一一法體顯『一切』智」者,如於「一」塵能
│      │  ││   │ 顯實「智」、權「智」、中道「智」、證「智」、教「智」,無邊「智」門。★
│      │  ││   │★疏「《智論》云輪王『寶』『珠』」等者,即第十二論說:「寶有三種:人寶、天寶、菩薩寶。人寶力少,
│      │  ││   │ 唯有清淨光色,除毒,除鬼,除闇,亦除饑渴、寒熱種種苦事。天寶亦大亦勝,常隨逐天身,可使令,亦可
│      │  ││   │ 共語,輕而不重。菩薩之寶勝於天寶,兼能有人、天寶用,又能令一切眾生知死此生彼因緣本末,譬如明鏡
│      │  ││   │ ,見其面像。」★
│      │  ││   │★疏「如文殊師利冠中毘楞伽『寶』」者,即《文殊般泥洹經》說:「文殊身如紫金山等,其文殊冠,毘楞伽
│      │  ││   │ 寶之所嚴飾,有五百種色。一一色中,日月、星辰、諸天龍宮,世間眾生所希見事,皆於中現。」是也。★
│      │  ││   │★疏「用此『嚴』『座』者」下,出「嚴」所以。言「寂『照』、『照』寂,皆『瑩』『淨』『照』『燭』」
│      │  ││   │ 者,準《瓔珞經》,妙覺方稱「寂『照』」,等覺「『照』寂」。今「菩薩」「寶」,義同「『照』寂」;
│      │  ││   │ 「如來」「『寶』『珠』」,即當「寂『照』」。★
│      │  ││   └─巳四 佛加廣演
│      │  ││◎復以諸佛威神所持,演說如來廣大境界,妙音遐暢,無處不及。◎
│      │  ││◆四、「復以」下,一句「佛」加「廣」「演」。「佛」「境」如空,故云「廣大」;有感斯至,為「無」「不及」。
│      │  ││ 顯教皆從法空所流,是故所流還「周」法界。非智不顯,故云「佛」力。顯處嚴竟。◆
│      │  ││★疏「『佛』『境』如空,故云『廣大』」者,即〈問明品〉云:「如來深境界,其量等虛空,一切眾生入,而實無所
│      │  ││ 入」。★
│      │  ││★疏「顯教皆從法空」下,上就「事」說,此下約表。「無有一法不從法界流,無有一法不歸於法界」,故「從」「座
│      │  ││ 」「流」,「還『周』法界」。★
│      │  │├─丑五 教主難思 分二
│      │  ││★「第五、」「教主難思」,疏「前但云『佛』」下,疏文有二:先彰大意;後「文分」下,開章。★
│      │  ││┌─寅一 彰其大意 分二
│      │  │││┌─卯一 躡前徵起
│      │  ││││◎爾時,世尊處於此座,於一切法成最正覺。◎
│      │  ││││◆第五、「爾時世尊」下,明教主難思。前但云「佛」,未顯是何身「佛」?又但云「始成正覺」,未知「成」相
│      │  ││││ 云何?故今顯之。◆
│      │  ││││★前中二:先躡前徵起,對前二文:一、對標主,二、對別明時分;★
│      │  │││└─卯二 總以答之
│      │  │││◆謂具十種深廣功德,即是遮那十種無盡法界身雲徧於法界「成正覺」也。非權應身。◆
│      │  │││★後「謂具十種深廣」下,總答。初答前「佛」;後「徧於法界『成正覺』」者,答其「『成』相」。★
│      │  ││└─寅二 開章釋文 分二
│      │  ││◆文分為二:先總,後別。◆
│      │  ││ ┌─卯一 總 分三
│      │  ││ │┌─辰一 當相以辨
│      │  ││ ││◆今初總辨,即菩提身。具無盡德,為「世」所尊。「座」相現「時」,身即安「處」。智處諸「法」,無前後
│      │  ││ ││ 故。「於一切法」,示所覺境,即二諦、三諦無盡「法」也。「成最正覺」,示能覺智。開悟稱「覺」,離倒
│      │  ││ ││ 為「正」,至極名「最」,獲得名「成」。此當相解。◆
│      │  ││ ││★疏「今初總辨,即菩提身」下,疏文有三:初「當相」以「辨」。「即菩提身」,「總」示所屬。「具無盡」
│      │  ││ ││ 下,釋「世尊」。次「『座』相現時」下,釋「爾時」。次「於一切」下,牒釋餘文。於中二解:先「當相解
│      │  ││ ││ 」,後寄對明。言「開悟稱『覺』」者,「二諦」中道,理本湛然,妄惑所翳,久迷不見,今二障既寂,若雲
│      │  ││ ││ 卷長空,故名為「開」;了了分明,若晴天廓徹,故稱為「悟」。「悟」即「覺」「悟」,如睡夢「覺」;「
│      │  ││ ││ 開」即「開」發,如蓮華「開」矣。★
│      │  ││ │├─辰二 寄對以釋
│      │  ││ ││◆若揀別者,凡夫倒惑,佛覺重昏。二乘雖「覺」,不名為「正」。但知法有,未知法空;但悟我空,未知我有
│      │  ││ ││ ;有厭生死,空該涅槃。顛倒未除,豈得稱「正」?設許稱「正」,亦未名「最」。菩薩雖「正」,有上有修
│      │  ││ ││ ,不得稱「最」;設位極稱「最」,亦未得名「成」。◆
│      │  ││ ││★疏「若揀別者」下,第二、寄對以釋,仍含二意:一、對「凡」「名」「覺」,對小「名」「正」,對因「名
│      │  ││ ││ 」「最」,對「位極」「名」「成」;二者、對「凡」「名」「覺」,對邪「名」「正」,對小「名」「最」
│      │  ││ ││ ,對因「名」「成」。一「時」雙牒,如文思之。★
│      │  ││ ││★疏「但悟我空,未知我有」等者,謂敵體與「菩薩」相反。「二乘」「知」「我空」「法有」,「菩薩」「知
│      │  ││ ││ 」「法空」「我有」。然「二乘」所空之「我」,「菩薩」亦「空」,謂是「我」執。若無「我」法中有真「
│      │  ││ ││ 我」,「菩薩」「知」「有」,「二乘」「不」「知」。若但約二「空」,了「我空」,與「菩薩」同;不了
│      │  ││ ││ 「法空」,與「菩薩」異。★
│      │  ││ ││★疏「有厭生死,空該涅槃」者,此出上「空」、「有」之過。由謂「法有」,故「厭生死」,不如「菩薩」了
│      │  ││ ││ 「生死」之本「空」,無可「厭」故。《淨名》「善意菩薩曰:『生死、涅槃為二。若見生死性,則無生死,
│      │  ││ ││ 無縛無解,不生不滅。如是解者,是為入不二法門。』」又「寶印手菩薩曰:『樂涅槃、不樂世間為二。若不
│      │  ││ ││ 樂涅槃,不厭世間,則無有二。所以者何?若有縛,則有解;若本無縛,其誰求解?無縛無解,則無樂、厭,
│      │  ││ ││ 是為入不二法門。』」「二乘」不能「如是解」故,故「厭生死」。言「空該涅槃」者,即《涅槃經》意。《
│      │  ││ ││ 涅槃》云:「空者,所謂生死;不空者,謂大涅槃。」今「二乘」謂「生死」卻為「不空」,以「涅槃」無餘
│      │  ││ ││ 永寂,卻是於「空」,故云「空該涅槃」。★
│      │  ││ ││★疏「顛倒未除」者,「倒」有八種。外道謂世間為常、樂、我、淨,為四「顛倒」;「二乘」永寂,計為「涅
│      │  ││ ││ 槃」,則無常、樂、我、淨,復為四「顛倒」。若謂世間無常、樂、我、淨,「涅槃」乃有常、樂、我、淨,
│      │  ││ ││ 則名八行,皆非「顛倒」。是則「二乘」但有無常、樂、我、淨之四「倒」,此約與之;若奪「二乘」,二乘
│      │  ││ ││ 既不能知「涅槃」常、樂、我、淨,則於無常、樂、我、淨亦不如實知,以其漫該,如蟲食木偶成字故。況不
│      │  ││ ││ 了「生死」實性即是「涅槃」,安離八「倒」?故云「顛倒未除,豈得稱『正』」。餘如《涅槃.四倒品》說
│      │  ││ ││ 。★
│      │  ││ ││★疏「設許稱『正』,亦未名『最』」者,此對邪「名」「正」,對小「名『最』」。以上與之,能知「我空」
│      │  ││ ││ ,異乎外道,故得「名『正』」;不能雙「覺」二「空」及「不」「空」義。故「不名」「最」。★
│      │  ││ ││★疏「菩薩雖『正』」下,亦有二意:初對「二乘」,「不名」「正」義;今對「菩薩」,方得「名『正』」。
│      │  ││ ││ 「有上」者,「上」「有」「佛」故;「有修」者,未絕學故。★
│      │  ││ ││★疏「設位極」下,對上「二乘」,得「名」「正」義,則「菩薩」許得「最」「名」,但「未」「成」故,「
│      │  ││ ││ 佛」方「成」耳。★
│      │  ││ │└─辰三 結歸就佛
│      │  ││ │◆我佛獨能,故云「成最正覺」。謂如量如理,了了究竟,已出微細所知障故。◆
│      │  ││ │★疏「我佛獨能」下,第三、結歸就「佛」,具有「成最正覺」四字之義。「謂如量如理」下,對上所覺境中以釋
│      │  ││ │ 「覺」義。「如量」「覺」俗,「如理」「覺」真。三諦中道亦「如理」攝。亦是合上二智「覺」於中道。「了
│      │  ││ │ 了究竟」,揀異菩薩。故《涅槃》云:「十住菩薩見不了了,唯佛.世尊名為了了。」故闍王云:「了了見佛性
│      │  ││ │ ,猶如文殊」等。★
│      │  ││ │★疏「已出微細」下,釋上「了了究竟」之言。二「障」有三種:一、現行,二、種子,三、習氣。習氣、種子名
│      │  ││ │ 為「微細」,「佛」已盡故。然二「障」習氣通障菩提及大涅槃。若就別說,斷煩惱「障」,顯於涅槃;今「成
│      │  ││ │ 正覺」,略言「所知」耳。★
│      │  ││ └─卯二 別 分二
│      │  ││  ┌─辰一 總科
│      │  ││  │◎智入三世,悉皆平等。◎
│      │  ││  │◆後「智入」下,別中即約十德別顯十身,文即分十:一、三業普周,二、威勢超勝,三、福德深廣,四、隨意
│      │  ││  │ 受生,五、相好周圓,六、願身演法,七、化身自在,八、法身彌綸,九、智身窮性、相之源,十、力持身持
│      │  ││  │ 自、他依、正。今初,即別顯菩提身之相也。以成菩提時得無量清淨三輪故。◆
│      │  ││  │★後「別中」,疏「一、三業普周」等者,「十」中後五全「十身」名;前五無有「身」言,而義具之。一、即
│      │  ││  │ 「菩提身」,前總中已示;二、即「威勢」「身」;三、「福德」「身」;四、「意」「生」「身」;五、「
│      │  ││  │ 相好」莊嚴「身」。★
│      │  ││  └─辰二 別釋 分十
│      │  ││   ┌─巳一 三業普周 分二
│      │  ││   │◆文中,先法,後喻。◆
│      │  ││   │┌─午一 法分 分三
│      │  ││   ││◆法中三:先意,次身,後語。◆
│      │  ││   ││┌─未一 意業 分三
│      │  ││   │││┌─申一 總標
│      │  ││   ││││◆今初意業,即釋上「成正覺」言。◆
│      │  ││   ││││★疏「今初意業」下,疏文有三:先總標;★
│      │  ││   │││├─申二 別釋 分二
│      │  ││   ││││┌─酉一 略釋
│      │  ││   │││││◆前云「於一切法」,此云「三世」,乃橫、豎影略耳。「智入」「平等」,是正覺成也。◆
│      │  ││   │││││★後「前云『於一切』」下,別釋。於中復二:先略釋;★
│      │  ││   ││││└─酉二 廣釋 分二
│      │  ││   ││││ ┌─戌一 總標能入之智
│      │  ││   ││││ │◆「智」即二「智」、三「智」、四「智」、無障礙「智」。◆
│      │  ││   ││││ │★後「『智』即二『智』」下,廣釋。於中亦二:先標能入之「智」;★
│      │  ││   ││││ └─戌二 別明智入之相 分四
│      │  ││   ││││★後「二『智』者」下,別明「智」「入」之相,即為四段:一、釋「二智」,二、釋三「智」,三、
│      │  ││   ││││ 釋無障礙「智」,四、釋四「智」。以無障礙「智」,約義即圓,故列在後;因三「諦」成,故釋居
│      │  ││   ││││ 四。★
│      │  ││   ││││  ┌─亥一 釋二智
│      │  ││   ││││  │◆二「智」者,即如理、如量也。此復有二:一、以如量「智」達俗,名「入三世」以如理「智
│      │  ││   ││││  │ 」證真,名「悉」「平等」。故《佛地論》云「以二智覺二諦」是也。二者、證差別性即無差
│      │  ││   ││││  │ 別,故「三世」即「平等」。《瑜伽》云:「如其勝義,覺諸法故,名等正覺。」◆
│      │  ││   ││││  │★前疏「一以如量『智』達俗」等者,然「入」有二義:一、「達」,二、「證」。故「以」「
│      │  ││   ││││  │ 達」「入」「俗」,「以」「證」「入」「真」。然「二智」相者,《攝論》云:「如人初開
│      │  ││   ││││  │ 目,是名加行智,如人正閉目,是無分別智,即彼復開眼,後得智亦爾。應知如虛空,是無分
│      │  ││   ││││  │ 別智,於中現色像,後得智亦爾」。★
│      │  ││   ││││  │★疏「如其勝義,覺諸法故」者,「證」第二義。上則「二智」別「覺」二境,則「三世」為「
│      │  ││   ││││  │ 俗」,「平等」為「真」;今「覺」「俗」即「真」,是故「三世」即是「平等」。「勝義」
│      │  ││   ││││  │ 是「真」,「諸法」是「俗」;今以「真」「智」而「覺」於「俗」,故令「諸法」即「真」
│      │  ││   ││││  │ 「勝義」,以其性、相非一、異故。★
│      │  ││   ││││  ├─亥二 釋三智
│      │  ││   ││││  │◆言三「智」者,即俗「智」、真「智」、中道「智」也。此亦二義:一、真、俗互泯,雙遮辨
│      │  ││   ││││  │ 中,則「三世」、「平等」二相兩亡,方為「智入」;二、真、俗雖即,而不壞相,即雙照明
│      │  ││   ││││  │ 中。此二覺三諦之境。◆
│      │  ││   ││││  │★疏「一、真、俗互泯,雙遮辨中」者,「俗」「即」「真」,故非「俗」;「真」「即」「俗
│      │  ││   ││││  │ 」,故非「真」;非「真」非「俗」,「即」是「中道」。則「三世」「即」「平等」,故非
│      │  ││   ││││  │ 「三世」;「平等」即「三世」,故非「平等」。為「兩亡」也。★
│      │  ││   ││││  │★疏「二、真、俗雖即,而不壞相」者,謂「即」有之空,方是「真」空;「即」空之有,方為
│      │  ││   ││││  │ 妙有。空、有不二,「兩」「相」歷然。如波即水而恒動,水即波而恒濕。故云「雙照」。★
│      │  ││   ││││  │★疏「此二覺三諦之境」者,結成也。在「境」為一「諦」而「三諦」,在心為一觀而「三」觀
│      │  ││   ││││  │ ,在果為一「智」而「三智」,如一圓珠,珠相喻有,珠淨喻空,圓明喻「中」,「三」無前
│      │  ││   ││││  │ 、後。此喻一「諦」而「三諦」。若以明鏡「照」之,珠上「三」「義」一時頓現,即喻一觀
│      │  ││   ││││  │ 而「三」觀。若就鏡中觀珠,珠之與鏡非一非異,則喻心、「境」「二」而不「二」,為「真
│      │  ││   ││││  │ 」「覺」也。★
│      │  ││   ││││  ├─亥三 釋無礙智
│      │  ││   ││││  │◆境既雙泯而雙現,「智」亦寂照而雙流,謂無障礙「智」覺無障礙境,為正覺也。◆
│      │  ││   ││││  │★疏「境既雙泯,而雙現」下,第三、仍前三「智」釋「無障礙『智』」,「謂」合前二種中道
│      │  ││   ││││  │ 為「無障礙」。然前三「智」圓融已為「無」「礙」,而未明遮、「照」「無」「礙」,故復
│      │  ││   ││││  │ 「雙」融,明「無障礙」。然「雙泯」即前「雙」遮,「雙現」即前「雙」「照」。若「境」
│      │  ││   ││││  │ 「雙泯」,則無心於真、俗為「寂」也;若「境」「雙現」,則心權、實「雙」鑑為「照」。
│      │  ││   ││││  │ 故云「『智』亦寂照而雙流」。二種中道既「無障礙」,二種二諦居然相融。★
│      │  ││   ││││  │★疏「謂無障礙『智』」下,結成。★
│      │  ││   ││││  └─亥四 釋四智 分三
│      │  ││   ││││★疏「言四『智』者」下,第四、釋「四『智』」。疏文有三:初、總標,二、會釋經文,
│      │  ││   ││││ 三、通妨難。★
│      │  ││   ││││   ┌─天一 總標
│      │  ││   ││││   │◆言四「智」者,即圓鏡等四「智」也。◆
│      │  ││   ││││   ├─天二 會釋
│      │  ││   ││││   │◆通緣「三世」境故,並「入三世」。言「平等」者,鏡「智」離分別,故依持「平等」;「
│      │  ││   ││││   │ 平等」性「智」證「平等」性故;妙觀察「智」觀察「平等」;成所作「智」普利「平等」
│      │  ││   ││││   │ 。四「智」圓融,一句攝盡。下身、語等皆是四「智」之所發現。◆
│      │  ││   ││││   │★疏「通緣『三世』」下,第二、會釋經文。然「四『智』」廣義,次下喻中廣引論釋,今此
│      │  ││   ││││   │ 但取其中同義。言「通緣『三世』」者,「四『智』」皆「緣」「三世」之「境」;果位八
│      │  ││   ││││   │ 識相應之「智」皆「緣『三世』」,故云「並『入三世』」。下釋「平等」,言「鏡『智』
│      │  ││   ││││   │ 離分別,故依持『平等』」者,論云:「此智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故云「
│      │  ││   ││││   │ 離諸分別」。又云:「不忘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德,現、種依持
│      │  ││   ││││   │ 。」故云「依持『平等』」。意云:雖言「現」行功德之「依」、「種」子功德之「持」,
│      │  ││   ││││   │ 由無「分別」,故得「平等」。★
│      │  ││   ││││   │★疏「『平等』性『智』證『平等』性」者,論云:「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皆悉平
│      │  ││   ││││   │ 等,大慈悲等恒共相應,隨諸眾生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既云「自、他有情
│      │  ││   ││││   │ 皆悉平等」,即是所觀「平等」,故云「證『平等』性」。★
│      │  ││   ││││   │★疏「妙觀察『智』觀察『平等』」者,論云:「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
│      │  ││   ││││   │ 觀無量總持定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
│      │  ││   ││││   │ 令諸有情皆獲利樂。」既云「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此即明「平等」能徧「觀」
│      │  ││   ││││   │ 「一切」「諸法」,故云「觀察『平等』」。★
│      │  ││   ││││   │★疏「成所作『智』普利『平等』」者,論云:「謂此心品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
│      │  ││   ││││   │ 種種變化三業。」此即「普利」之義。不揀怨、親,豈非「平等」?★
│      │  ││   ││││   │★疏「四『智』圓融,一句攝盡』者,歎勝也。「下身、語」「皆四『智』之」「現」者,明
│      │  ││   ││││   │ 此中用「四『智』」之意以「觀」「下」文佛德,與《唯識論》釋「四『智』」同,故云「
│      │  ││   ││││   │ 皆是四『智』之」顯「現」。所以總中宜用「四『智』」釋也。★
│      │  ││   ││││   └─天三 通妨
│      │  ││   ││││◆四「智」圓融,無二性故;修生、本有,非一、異故。不失經宗。◆
│      │  ││   ││││★疏「四『智』圓融,無二性故」下,第三、通妨。謂有難云:「四『智』」菩提,有為、無漏,非我
│      │  ││   ││││ 「經宗」,何得參雜?釋此玄旨,故今通云:「四『智』」菩提,性、相二「宗」皆具「有」之,但
│      │  ││   ││││ 義小「異」耳。用之無爽,謂「圓融」「無二」是其「一」義。故彼「宗」說「四」,不得相「雜」
│      │  ││   ││││ 。今明「一」「智」便具「四『智』」,故下〈出現〉以「四」寶珠喻其「四『智』」。經云:「復
│      │  ││   ││││ 次!佛子!譬如大海有四寶珠,具無量德,能生海內一切珍寶。若大海中無此寶珠,乃至一寶亦不可
│      │  ││   ││││ 得。何等為四?一、名積集寶,二、名無盡藏,三、名遠離熾然,四、名具足莊嚴。佛子!此四寶珠
│      │  ││   ││││ ,一切凡夫、諸天、龍神等悉不得見。何以故?娑竭羅龍王以此寶珠端嚴方正,置於宮中深密處故。
│      │  ││   ││││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大智慧海亦復如是。於中有四大智寶珠,具足無量福智功德,由此能生一切
│      │  ││   ││││ 眾生聲聞、獨覺、學、無學位及諸菩薩智慧之寶。何等為四?所謂:無染著巧方便大智慧寶(一、大
│      │  ││   ││││ 圓鏡智,離諸分別,名無染著。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忘不愚一切境相,巧方便故。),善分別有為
│      │  ││   ││││ 、無為法大智慧寶(二、平等性智,觀一切法有為、無為自、他境相,名巧方便;利他平等,名善分
│      │  ││   ││││ 別。),分別說無量法而不壞法性大智慧寶(三、妙觀察智,此智善觀察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
│      │  ││   ││││ 故說無量法,而不壞法性。無量法者,即攝觀無盡總持定門。而言說者,雨大法雨,斷一切疑。),
│      │  ││   ││││ 知時、非時未曾誤失大智慧寶(四、成所作智,知機知時,作所應作故。)。若諸如來大智海中無此
│      │  ││   ││││ 四寶,有一眾生得入大乘,終無是處。此四智寶,薄福眾生所不能見。何以故?置於如來深密藏故。
│      │  ││   ││││ 」其「一」一「智」皆云:「平均正直,端潔妙好」,即具「四智」之德故。況同「一」「性」,居
│      │  ││   ││││ 然「融」通。言「修生、本有、非一、異故」者,是第二意,不同彼「宗」。彼「宗」「四智」「修
│      │  ││   ││││ 生」,涅槃「本有」。今即「四智」是「本」覺「智」。「修生」之「四」,非別「有」體。如金成
│      │  ││   ││││ 像,金、像不殊故。★
│      │  ││   │││└─申三 總結
│      │  ││   │││◆然上能覺,即成上菩提;就其所覺,即法身也。理、「智」無二,為真法身。◆
│      │  ││   │││★疏「然上能覺」下,第三、總結。所以結者,欲明一「菩提」「身」已具「法」、報「二」「身」,況
│      │  ││   │││ 具下九!★
│      │  ││   ││├─未二 身業 分二
│      │  ││   │││┌─申一 總明
│      │  ││   ││││◎其身充滿一切世間,◎
│      │  ││   ││││◆二、「其身」下,「身」業也。通三「世間」,故云「一切」。此正覺「身」,以是十「身」之總故
│      │  ││   ││││ 。此「其身」通於三「身」、十「身」,無不「充滿」。◆
│      │  ││   ││││★疏「二、『其身』下,『身』業」等者,疏文有二:先總明;★
│      │  ││   │││└─申二 別釋 分二
│      │  ││   │││★後「法『身』普徧」下,別釋。於中二:先隨相各別「徧」,後「圓」融「總」攝「徧」。★
│      │  ││   │││ ┌─酉一 隨相各別徧
│      │  ││   │││ │◆法「身」普徧,「世」所同依故;智「身」證理,如理徧故;色「身」無礙,亦同理徧。並是圓徧
│      │  ││   │││ │ ,而非分徧。謂「一切世間」一一纖塵等處,佛皆圓滿。總看亦現,別看亦現。◆
│      │  ││   │││ │★今初,且寄三「身」以明,下明攝十以為三故。今明「法『身』」本體「徧」。「智『身』」修成
│      │  ││   │││ │ ,「如」體而「徧」;「色『身』」即體之用「徧」。「法『身』」「如」虛空「徧」,「智『身
│      │  ││   │││ │ 』」「如」日光「徧」,「色『身』」「如」日影「徧」。★
│      │  ││   │││ │★疏「並是圓徧」下,別示「徧」相。三「身」皆「如」下說,故云「並是」。言「並是圓徧」者,
│      │  ││   │││ │ 若大若小,「皆圓滿」故。「非分徧」者,「非」是「分」析散布令「徧」。「謂『一切』」下,
│      │  ││   │││ │ 示「圓徧」相;「纖塵」亦「圓」,粗則可了。「總看亦現」者,「徧」法界內唯是「一」「佛」
│      │  ││   │││ │ ,「佛身充滿於法界」故。言「別看亦現」者,則向「一一」國土、「一一」「塵」中皆見全「身
│      │  ││   │││ │ 」。故下經云:「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是也
│      │  ││   │││ │ 。又「總」、「別看」者,「總」則「一」「身」,「處」處皆有;「別」則支「分」,眼、耳、
│      │  ││   │││ │ 鼻等各「徧」法界。故〈現相品〉云:「佛眼云何無有量,耳鼻舌身亦復然」等。★
│      │  ││   │││ └─酉二 圓融總攝徧
│      │  ││   │││◆又國土等即是我「身」、土等,體外無別我故;我即土等,我之體外無土等故。餘一一「身」互望融攝
│      │  ││   │││ ,猶多燈光,各互相徧。◆
│      │  ││   │││★疏「又國土等即是我『身』」下,二、圓「融」總「攝」「徧」。謂前明能徧三「身」非所徧「土」;
│      │  ││   │││ 今明能徧即是所徧,能、所「互」「融」故。又明「一一『身』」相「融」和雜「徧」故。又上約佛「
│      │  ││   │││ 身」上十「身」,謂菩提、願、化、力、莊嚴等;今明三「世間」無礙之十「身」,謂「國土」、眾生
│      │  ││   │││ 「等」。故十「身」相作,於何不「融」?故云「猶」如「燈光」。經云:「譬如冥室百千燈,一一燈
│      │  ││   │││ 光徧室內,諸佛身智亦復然」。★
│      │  ││   ││└─未三 語業
│      │  ││   ││◎其音普順十方國土。◎
│      │  ││   ││◆三、「其音」下,語業也。「順」有三義:一、「順」異類言「音」,經云:「一切眾生語言法,一言演
│      │  ││   ││ 說盡無餘」故。二、「順」所宜「說」「法」,「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故。三、則順「徧
│      │  ││   ││ 」、「佛以一妙音,周聞十方國」故。◆
│      │  ││   │└─午二 喻分 分二
│      │  ││   │★疏「『譬如』下,喻顯」下,疏文中二:先總明大意,後開章別釋。★
│      │  ││   │ ┌─未一 總明大意
│      │  ││   │ │◎譬如虛空具含眾像,於諸境界無所分別。又如虛空普徧一切,於諸國土平等隨入,◎
│      │  ││   │ │◆二、「譬如」下,喻顯,通喻三業。然佛三業非喻能喻,唯「虛空」、真如略可顯示,更以餘喻,便為
│      │  ││   │ │ 謗佛。然「虛空」喻,有同、不同。故下經云:「解如來身非如虛空,一切妙法所圓滿」等,此顯不同
│      │  ││   │ │ 。今分取同義。同義多種,如下〈十忍品〉。◆
│      │  ││   │ │★今初,言「佛三業非喻能喻」者,八十卷末云:「三界有無一切法,不能與佛為譬喻,譬如山林鳥獸等
│      │  ││   │ │ ,無有依空而住者」「虛空真如及實際,涅槃法性寂滅等,唯有如是真實法,可以顯示於如來」,即其
│      │  ││   │ │ 文也。又《佛地論》第四云:「如契經言:乃至所有施設譬喻,喻諸如來所有功德,一切皆是謗諸如來
│      │  ││   │ │ 。唯除一喻,所謂虛空,可喻如來,戒等無量功德同虛空故。」★
│      │  ││   │ │★疏「然『虛空』」「為」「喻,有同、不同」等者,上兩句標,下釋二相。先、釋「不同」即第五迴向
│      │  ││   │ │ 之文。此明「佛」有自利之德,「不同」「虛空」不能自利。而言「等」者,「等」取次下經文云:「
│      │  ││   │ │ 於一切處,令諸眾生積集善根,悉充足故。」此明如來有利他之德,「不同」「虛空」。★
│      │  ││   │ │★疏「今分取同」下,二、釋「同義」,但是「分」「同」。言「同義多種,如下〈十忍品〉」者,即第
│      │  ││   │ │ 十如空忍。經云:「佛子!此菩薩摩訶薩了一切法界猶如虛空,以無相故;一切世界猶如虛空,以無起
│      │  ││   │ │ 故;一切法猶如虛空,以無二故;一切眾生行猶如虛空,無所行故;一切佛猶如虛空,無分別故;一切
│      │  ││   │ │ 佛力猶如虛空,無差別故;一切禪定猶如虛空,三際平等故;所說一切法猶如虛空,不可言說故;一切
│      │  ││   │ │ 佛身猶如虛空,無著無礙故。」釋曰:上所引文,若取總通,「無相」、「無起」等,皆是「虛空」「
│      │  ││   │ │ 多」「義」。若「取」別「相」,唯「取」「無分別」、「無差別」、「無著無礙」,以「喻」於「佛
│      │  ││   │ │ 」、「佛力」、「佛身」故。又彼忍下文云:「譬如虛空,一切法依,不生不沒。」又云:「不可破壞
│      │  ││   │ │ 。」又云:「一切世間之所依止,而無所依。」又云:「無生無滅,能持一切世間生、滅。」又云:「
│      │  ││   │ │ 無方無隅,而能顯現一切方、隅。」又云:「非行非住,而能示現種種威儀。」又云:「非色、非非色
│      │  ││   │ │ ,而能示現種種諸色。」又云:「非久非近,而能久住,現一切物。」又云:「非淨非穢,不離淨、穢
│      │  ││   │ │ 。」又云:「一切世間皆現其前,非現一切世間之前。」又云:「普入一切,而無邊際」等。皆「喻」
│      │  ││   │ │ 菩提。經具有合,今略不引。例「喻」於「佛」,亦具上諸「義」,以「十忍」位是等覺故,故可「同
│      │  ││   │ │ 」「佛」。★
│      │  ││   │ └─未二 開章別釋 分三
│      │  ││   │★疏「今有二喻」下,第二、開章別釋。於中有三:一、總顯「喻」相,二、「喻」其所喻,三、結示有歸。
│      │  ││   │  ┌─申一 總顯喻相
│      │  ││   │  │◆今有二喻,開成四義:一、「含」攝喻,兼「無」「分別」義;二、「普徧」喻,兼「徧」「入」義
│      │  ││   │  │ 。◆
│      │  ││   │  │★今初,可知。★
│      │  ││   │  ├─申二 喻其所喻 分三
│      │  ││   │  │★疏「以此四喻喻意業」下,「喻」其所喻。別「喻」三「業」,即為三段。古人唯將前「喻」「喻」
│      │  ││   │  │ 於「意業」,後「喻」身、語──「普徧」「喻」身,「隨入」「喻」語。今並「喻」三「業」,但
│      │  ││   │  │ 引文證,居然可知。★
│      │  ││   │  │┌─酉一 喻意業 分二
│      │  ││   │  ││★今初「喻意業」中,文分為二:初引經「總」釋,後隨相別明。★
│      │  ││   │  ││┌─戌一 引經總釋
│      │  ││   │  │││◆以此四喻喻意業者,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虛空」故,此總喻也。◆
│      │  ││   │  │││★今初,言「佛智廣大同虛空」者,通於二「智」、「四」「智」。然下三句云:「普徧一切眾生
│      │  ││   │  │││ 心,悉了世間諸妄想,不起種種異分別」。「了世」「妄想」,即是量「智」;「不起」「分別
│      │  ││   │  │││ 」即是理「智」。而今但取「廣大同」「空」,則二、「四」皆「廣」,故云「總」也。★
│      │  ││   │  ││└─戌二 隨相別明 分二
│      │  ││   │  ││★疏「量智包『含』而『普徧』」下,第二、隨相別明。於中二:先喻二「智」,後喻四「智」。★
│      │  ││   │  ││ ┌─亥一 喻二智
│      │  ││   │  ││ │◆量智包「含」而「普徧」,理智「無」「分別」而證「入」。◆
│      │  ││   │  ││ │★前中取前喻中「包『含』」之義及後喻中「普徧」之義,以斯二義並喻「量智」。「量智」知
│      │  ││   │  ││ │ 差別故,似「包『含』」義;無法不知,是「普徧」義。言「理智『無』『分別』而證『入』
│      │  ││   │  ││ │ 」者,取前喻「無分別」義,後喻「平等隨入」義,總取二義以喻「理智」。「理智」即「無
│      │  ││   │  ││ │ 分別」「智」,方能「證入」真如故。★
│      │  ││   │  ││ └─亥二 喻四智 分二
│      │  ││   │  ││★疏「又大圓鏡智」下,第二、以喻喻四「智」。於中二:先以初喻喻於「圓鏡」及平等「智」,後
│      │  ││   │  ││ 以後喻喻後二「智」。★
│      │  ││   │  ││  ┌─天一 以前喻喻於鏡平 分二
│      │  ││   │  ││  │★前中復二:先別釋喻相,後總結喻意。★
│      │  ││   │  ││  │┌─地一 別釋喻相 分二
│      │  ││   │  ││  ││★前中復二:先喻「鏡智」,後喻「平等」。★
│      │  ││   │  ││  ││┌─玄一 喻鏡智 分二
│      │  ││   │  ││  │││★前中又二:先引《唯識》證包「含」「義」,後引當經雙證二「義」。★
│      │  ││   │  ││  │││┌─黃一 引唯識
│      │  ││   │  ││  ││││◆又大圓鏡智,「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即「含」攝義。
│      │  ││   │  ││  ││││★今初,《唯識》第十云:「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
│      │  ││   │  ││  ││││ 細難知,不忘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
│      │  ││   │  ││  ││││ 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像。」釋曰:「純」者
│      │  ││   │  ││  ││││ ,「無」「雜」;「淨」者,「離」「染」;「圓」者,滿「義」。「現、種依持」
│      │  ││   │  ││  ││││ 者,「現」行,功德之「依」;「種」子,功德之「持」。「能現能生身、土」、三
│      │  ││   │  ││  ││││ 「智」之「影」。餘文可知。★
│      │  ││   │  ││  │││└─黃二 引當經
│      │  ││   │  ││  │││◆下經云:「菩提智普現一切眾生心念、根欲等,而無所現。」「無所現」言,「無」有
│      │  ││   │  ││  │││ 「分別」。◆
│      │  ││   │  ││  │││★疏「下經云:『菩提智普現』」下,第二、引當經雙證二「義」。經云:「譬如大海普
│      │  ││   │  ││  │││ 能印現四天下中一切眾生色身形像,是故共說以為大海。諸佛菩提亦復如是,普現一切
│      │  ││   │  ││  │││ 眾生心念、根欲等,而無所現。」★
│      │  ││   │  ││  │││★疏「『無所現』言,『無』有『分別』」者,上「現」「心」、「欲等」,即證「含攝
│      │  ││   │  ││  │││ 義」;今證「無」「分別」「義」。然《唯識》「鏡智」亦有無「無」「分別」「義」
│      │  ││   │  ││  │││ ,前疏總中已引用故,故今略之。然「無所現」有其二「義」:一、「所現」即空,二
│      │  ││   │  ││  │││ 、「無心」而「現」。今取後「義」。★
│      │  ││   │  ││  ││└─玄二 喻平等 分二
│      │  ││   │  ││  ││★疏「平等性智」等者,疏文亦二:先引《唯識》,後引當經。★
│      │  ││   │  ││  ││ ┌─黃一 引唯識
│      │  ││   │  ││  ││ │◆平等性智,「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亦「無」「分別」;「無」「分別
│      │  ││   │  ││  ││ │ 」言,顯無差別。◆
│      │  ││   │  ││  ││ │★今初,論云:「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皆悉平等;
│      │  ││   │  ││  ││ │ 大慈悲等恒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妙觀察智不共所依
│      │  ││   │  ││  ││ │ ,無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續,窮未來際。」釋曰:由昔因中執有我,故「自、他
│      │  ││   │  ││  ││ │ 」「差別」;今我執既無,故「皆平等」。「隨」十地「有情所樂」,由「無住涅槃
│      │  ││   │  ││  ││ │ 」「所」「立」。此識「恒共」「悲」、「智」「相應」,「一味」無漏。★
│      │  ││   │  ││  ││ │★疏「亦『無』『分別』」者,然《唯識論》「平等」「智」中無有「『無』『分別』
│      │  ││   │  ││  ││ │ 言」。今言「亦『無』『分別』」,乃有二意:一、依《唯識》,四「智」通緣真如
│      │  ││   │  ││  ││ │ 境故,是「無」「分別」;二者、約境「無差」,名「無」「分別」。今初,論云:
│      │  ││   │  ││  ││ │ 「大圓鏡智緣真如故,是無分別;緣餘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俗
│      │  ││   │  ││  ││ │ 由證真,故說為後得。餘三分二,準此,應知。」釋曰:「準此」論文,四「智」各
│      │  ││   │  ││  ││ │ 通「二」「智」,並通「緣」「真」、「俗」。今且約於增勝而說,增勝二喻各配「
│      │  ││   │  ││  ││ │ 二」「智」。★
│      │  ││   │  ││  ││ │★疏「『無』『分別』言,顯無差別」者,即此第二意。然「所觀」二境「無分別」故
│      │  ││   │  ││  ││ │ ,能觀之「智」亦「無分別」,故「『無』『分別』言,顯無差別」。此「顯」「平
│      │  ││   │  ││  ││ │ 等性智」「無分別」「義」,與「鏡智」不同。「鏡智」「無分別」,若明「鏡」之
│      │  ││   │  ││  ││ │ 無心;「平等性智」「無」「分別」,如日合空,空無異相,名「無差別」,謂不「
│      │  ││   │  ││  ││ │ 分別」「差別」相故。故《攝論》第八云:「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所分別無故
│      │  ││   │  ││  ││ │ ,無分別智無」。★
│      │  ││   │  ││  ││ └─黃二 引當經
│      │  ││   │  ││  ││◆故下經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等。◆
│      │  ││   │  ││  ││★疏「故下經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等」者,二、引當經,即〈出現品〉菩提相中。經
│      │  ││   │  ││  ││ 云:「佛子!如來成正覺時,於一切義無所觀察。」而言「等」者,「等」取餘經云:「
│      │  ││   │  ││  ││ 於法平等,無有疑惑。無二,無相,無行,無止,無量,無際,遠離二邊,住於中道,出
│      │  ││   │  ││  ││ 過一切文字、言說。」釋曰:「無所觀察」,「證」「大圓鏡」「無分別」「義」;「於
│      │  ││   │  ││  ││ 法平等」下,「證」「平等性」「無分別」「義」。餘「義」兼具。★
│      │  ││   │  ││  │└─地二 總顯喻意
│      │  ││   │  ││  │◆是以太「虛」能含眾像,眾像不能含太「虛」;太「虛」不分別眾像,眾像乃差別太「虛」
│      │  ││   │  ││  │ 。以況我法不能容佛智,佛智乃能容我法。有我法者,分別如來;是如來者,不分別我法。
│      │  ││   │  ││  │★疏「是以太『虛』」下,第二、總結喻意,在文可了。★
│      │  ││   │  ││  └─天二 以後喻喻後二智 分四
│      │  ││   │  ││★疏「二、『普徧』喻」下,第二、以第二「喻」喻「妙觀察」及「成所作智」。疏文有四:一、引
│      │  ││   │  ││ 《唯識》,二、引當經,三、結成「喻」意,四、總結難思。★
│      │  ││   │  ││   ┌─地一 引唯識
│      │  ││   │  ││   │◆二、「普徧」喻中,妙觀察智無不「徧」知,即「普徧」義;成所作智曲成無遺,即「隨
│      │  ││   │  ││   │ 入」義。◆
│      │  ││   │  ││   │★今初,言「妙觀察」者,論云:「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
│      │  ││   │  ││   │ 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定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
│      │  ││   │  ││   │ 。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釋曰:神「用」無方,稱之曰「妙」;緣
│      │  ││   │  ││   │ 「自」、「共相」,名為「觀察」。「自」即色、心等別,「共」即同無常等。又《攝論
│      │  ││   │  ││   │ 》云:「圓成實性為共相,依他起性為自相。」言「攝觀」者,「攝」即藏「義」,「觀
│      │  ││   │  ││   │ 」即「觀察」。六度道「品」為「功德」「寶」,諸神通等為「作用差別」。既「觀」「
│      │  ││   │  ││   │ 有情」「自相、共相」等,明「無不徧知」也。★
│      │  ││   │  ││   │★疏「成所作智曲成無遺,即『隨入』義」者,論云:「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
│      │  ││   │  ││   │ 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釋曰:既云「種
│      │  ││   │  ││   │ 種」「三業」「成所作」「事」,豈非委「曲成」就於物無所遺漏?此言即《周易〈繫辭
│      │  ││   │  ││   │ 〉》云:「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注云:「範圍者,擬範天地,而周
│      │  ││   │  ││   │ 備其理也。曲成者,乘變以應物,不係一方者也,則物宜得所矣。」此說《易》之「德」
│      │  ││   │  ││   │ ,今借況佛之「德」耳。《唯識》結云:「如是四智相應心品,雖各定有二十二法,能變
│      │  ││   │  ││   │ 、所變,種、現俱生,而智用增,以智名顯,故此四品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會
│      │  ││   │  ││   │ 二宗「義」,已如上說。★
│      │  ││   │  ││   ├─地二 引當經 分二
│      │  ││   │  ││   │★疏「下經云:『佛智廣大』」下,第二、引當經釋。
│      │  ││   │  ││   │ 於中二:先釋「普徧」,後釋「隨入」。★
│      │  ││   │  ││   │┌─玄一 釋普徧
│      │  ││   │  ││   ││◆又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虛空,普徧一切眾生心」,此即「智」體「徧」;「悉了世間
│      │  ││   │  ││   ││ 諸妄想」,此約「智」用「徧」。又云:「得一切法界等心」,此約證「徧」;「智性
│      │  ││   │  ││   ││ 全同於色性故」,此約理「徧」。◆
│      │  ││   │  ││   ││★前中有四種「徧」:一、「約」「『智』體『徧』」,二、「約『智』用『徧』」──
│      │  ││   │  ││   ││ 此二即第八十經,已如前引;三、「約」契「證『徧』」,心與境冥,即〈出現品〉菩
│      │  ││   │  ││   ││ 提章文;四、「約理『徧』」者,即義引《起信論》云:「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
│      │  ││   │  ││   ││ 相者,云何能現色相?』答:『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
│      │  ││   │  ││   ││ 二,以色性即智性,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性,故說名法身。徧一切處,
│      │  ││   │  ││   ││ 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
│      │  ││   │  ││   ││ 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釋曰:此文亦可證下
│      │  ││   │  ││   ││ 「身」「徧」;今但取其「二」「性」不異之義,以明「智性」之「徧」。上言「智體
│      │  ││   │  ││   ││ 」,以「智」為「體」;今是「理」「性」,與前懸隔。★
│      │  ││   │  ││   │└─玄二 釋隨入
│      │  ││   │  ││   │◆云何「徧」「入」不壞能、所?有證知故。故下經云:「世間諸國土,一切皆隨入,智身
│      │  ││   │  ││   │ 無有色,非彼所能見」。由「隨」於如,即「入」無所入,故云「平等」。◆
│      │  ││   │  ││   │★疏「云何『徧』『入』」下,二、釋「隨入」之言。今先正釋。言「不壞能、所」者,由
│      │  ││   │  ││   │ 前「普徧」之言有其二義:一、「有」「能、所」徧,謂約體「徧」,眾生却是「智」中
│      │  ││   │  ││   │ 物故:二、「無」「能、所」,若約理「徧」,所徧全是能徧體故,則「能、所」不二。
│      │  ││   │  ││   │ 故今此義「不壞能、所」,所證、能證,二相容差。★
│      │  ││   │  ││   │★疏「故下經」下,引證,即〈問明品〉佛境甚深中答佛境「入」文。然彼中意,「入」有
│      │  ││   │  ││   │ 二義:一者、「色」「身」「入」,二者、「智身」「入」。今取「智」「入」。「身」
│      │  ││   │  ││   │ 「入」可見,「智」「入」唯「智」能知,故云「非彼所能見」。★
│      │  ││   │  ││   │★疏「由『隨』於如」下,釋「平等」「入」言。此乃義引。〈淨名〉目連章云:「法隨於
│      │  ││   │  ││   │ 如,無所隨故。」謂若有「所隨」,「所隨」則在能隨之外,能隨之「法」乃在「所隨」
│      │  ││   │  ││   │ 「如」外;「所隨」之「如」「不」「徧」能隨,「由」「無所隨」當體「如」矣。若約
│      │  ││   │  ││   │ 觀行,「隨」「如」之心不生,真順「如」矣。下〈問明〉亦云:「如來深境界,其量等
│      │  ││   │  ││   │ 虛空,一切眾生入,而實無所入」,即其義也。★
│      │  ││   │  ││   ├─地三 結成喻意 分二
│      │  ││   │  ││   │★疏「是以『虛空』『徧』『入』『國土』」下,第三、結成喻意。於中先結喻,後法合。
│      │  ││   │  ││   │┌─玄一 結喻 分二
│      │  ││   │  ││   ││┌─黃一 結徧入之義
│      │  ││   │  ││   │││◆是以「虛空」「徧」「入」「國土」,「國土」「不徧」「入」「虛空」。有「國土
│      │  ││   │  ││   │││ 」處,必有「虛空」;有「虛空」處」,或無「國土」。◆
│      │  ││   │  ││   │││★前中,先結「『徧』『入』」;★
│      │  ││   │  ││   ││└─黃二 結平等隨入
│      │  ││   │  ││   ││◆「虛空」之於「國土」,「平等隨入」;「國土」之於「虛空」,自有彼、此。◆
│      │  ││   │  ││   ││★後「『虛空』之於『國土』」下,結「平等隨入」義。★
│      │  ││   │  ││   │└─玄二 法合 分二
│      │  ││   │  ││   │★疏「『虛空』可喻佛智」下,二、法合。於中復二:先合「徧入」,後合「隨入」。★
│      │  ││   │  ││   │ ┌─黃一 合徧入
│      │  ││   │  ││   │ │◆「虛空」可喻佛智,「國土」可喻三世。三世有處,佛智必在其中;佛智知處,三世
│      │  ││   │  ││   │ │ 或無其體。◆
│      │  ││   │  ││   │ │★今初,言「三世有處,佛智必在其中」者,「佛智」通達,染、淨無礙,一念普觀無
│      │  ││   │  ││   │ │ 量劫故,則知「佛智」無不「徧」「知」。如來定、慧無邊際故,前觀「無」「始」
│      │  ││   │  ││   │ │ ,後「無」「終」故。言「佛智知處,三世或無其體」者,謂真如、實際、涅槃、法
│      │  ││   │  ││   │ │ 性是「佛智」證,彼「無」「三世」故。★
│      │  ││   │  ││   │ └─黃二 合隨入
│      │  ││   │  ││   │◆佛智之於三世,「平等隨入」;三世之於佛智,自有始、終。◆
│      │  ││   │  ││   │★疏「佛智之於三世」下,二、釋「隨入」之言,可知。★
│      │  ││   │  ││   └─地四 總結難思 分三
│      │  ││   │  ││★疏「此猶約不二而二說」等者,第四、總結難「思」也。於中三:初就「隨入」義結,次例「普徧
│      │  ││   │  ││ 」,後總結「二」喻。★
│      │  ││   │  ││    ┌─玄一 明其隨入
│      │  ││   │  ││    │◆此猶約不二而二說耳。若二而不二,國土、虛空、三世、佛智,同一性故,皆互相入。
│      │  ││   │  ││    │ 舉一全收,◆
│      │  ││   │  ││    │★今初,由上「隨入」之言約不壞能、所,故云「不二而二說」耳。則喻中「虛空」為能
│      │  ││   │  ││    │ 入,「國土」為所入;法中「佛智」為能入,「三世」為所入。所入不得為能入,今「
│      │  ││   │  ││    │ 皆互相入」,則「國土」亦「入」「虛空」,「三世」亦「入」「佛智」,故云「舉一
│      │  ││   │  ││    │ 全收」。★
│      │  ││   │  ││    ├─玄二 例於普徧
│      │  ││   │  ││    │◆「普徧」亦然。◆
│      │  ││   │  ││    │★疏「『普徧』亦然」者,二、例「普徧」也。上但「佛智」「徧」「三世」,今「三世
│      │  ││   │  ││    │ 」「亦」「徧」「佛智」也。★
│      │  ││   │  ││    └─玄三 總結二喻
│      │  ││   │  ││◆三世間圓融,則言、思道斷,故名佛智為不思議也。◆
│      │  ││   │  ││★疏「三世間圓融」等者,兼結上來包「含」之義及「無」「分別」,皆悉「圓融」,故云「不可思
│      │  ││   │  ││ 議」。★
│      │  ││   │  ││★疏「故名」下,總結「二」喻。★
│      │  ││   │  │├─酉二 喻身業
│      │  ││   │  ││◆次以二喻喻身業者,一毛尚容法界,全分必「含眾像」。〈出現〉身業第二喻云:「譬如虛空寬廣
│      │  ││   │  ││ 非色,而能顯現一切諸色,而彼虛空無有分別,亦無戲論。」合云:「如來身亦復如是,一切眾生
│      │  ││   │  ││ 諸善根業皆得成就」,即「含」攝義。「而如來身無有分別」,即第二義。「佛身充滿於法界」,
│      │  ││   │  ││ 即「普徧」義。又云:「譬如虛空徧至一切色、非色處,非至、非不至。」「如來身亦復如是,」
│      │  ││   │  ││ 「徧一切法、」「一切國土」等,即「普徧」義;亦「非至,非不至」,即「平等隨入」義。◆
│      │  ││   │  ││★疏「次以二喻喻身業」,即第二段,亦具「四」義。初「義」引經文舉況,以釋「『含』攝」之「
│      │  ││   │  ││ 義」,故云「一毛尚容法界,全分必『含眾像』」。〈世界成就品〉云:「一毛孔內難思剎,等微
│      │  ││   │  ││ 塵數種種住,一一皆有徧照尊,在眾會中宣妙法」。〈出現品〉云:「如人持尺量虛空,復有隨行
│      │  ││   │  ││ 計其數,虛空邊際乍可得」,「佛一毛孔無涯限」。次下文云:「一一毛端悉能含受一切世界,而
│      │  ││   │  ││ 無障礙。」皆「即」「一毛」「含」「法界」「義」也。★
│      │  ││   │  ││★疏「〈出現〉身業第二」下,引此「一」「喻」證前「『含』攝」兼「無」「分別」,但合文未具
│      │  ││   │  ││ 。具云:「如來身亦復如是,以智光明普照明故,令一切眾生世、出世間諸善根業皆得成就;而如
│      │  ││   │  ││ 來身無有分別,亦無戲論。何以故?從本已來,一切執著、一切戲論,皆永斷故。」對文,可知。
│      │  ││   │  ││★疏「佛身充滿於法界」者,即〈現相品〉。下三句云:「普現一切眾生前,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恒
│      │  ││   │  ││ 處此菩提座」。此四句皆「普徧義」。今但用初句,足已為證。★
│      │  ││   │  ││★疏「又云:『譬如虛空徧至一切』」等者,引此一文亦證「二」「義」,謂「普徧」、「隨入」「
│      │  ││   │  ││ 二喻」。「喻」中次釋。經云:「何以故?虛空無身故。」合中略引。具云:「如來身亦復如是,
│      │  ││   │  ││ 徧一切處,徧一切眾生,」「徧一切國土,非至,非不至。何以故?如來身無身故,為眾生故,示
│      │  ││   │  ││ 現其身。」今但略引,足證「徧」「義」。「亦『非至,非不至』,即『平等隨入』」者,謂「無
│      │  ││   │  ││ 身故」「非至」,「非至」即「平等」;「非不至」即不礙「至」,是「隨入義」。★
│      │  ││   │  │└─酉三 喻語業
│      │  ││   │  │◆次以四義喻語業者,如來於一語言中具一切語言故;舍支、天鼓無心出故;如來音聲無不至故;「應
│      │  ││   │  │ 知如來音聲無斷絕,普入法界故」。又云:「如來音聲無邪曲」,即「平等」義;「隨其信解,令歡
│      │  ││   │  │ 喜」故,即「隨入」義。◆
│      │  ││   │  │★疏「次以四義喻語業」等者,即第三段,如次證「四義」。言「如來於一語言中具一切語言故」者,
│      │  ││   │  │ 即證「含」攝「義」;亦是義引,即〈出現〉「語業」中第四善口天女「喻」。合云:「當知如來亦
│      │  ││   │  │ 復如是,於一音中出無量聲,隨諸眾生心樂差別,皆悉徧至,悉令得解。」釋曰:據其末句,可證「
│      │  ││   │  │ 徧至」;今但取前,即「含」攝「義」。又〈妙嚴品〉云:「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
│      │  ││   │  │ 亦即「含」攝「義」也。★
│      │  ││   │  │★疏「舍支、天鼓無心出故」者,即證第二「無」「分別」「義」。此有二「喻」:一、「舍支」者,
│      │  ││   │  │ 即〈十忍品〉如響忍云:「如帝釋夫人──阿修羅女──,名曰舍支,於一音中出百千種音,亦不心
│      │  ││   │  │ 念令如是出。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入無分別界,成就善巧隨類之音,於無邊世界中恒轉法輪。」「
│      │  ││   │  │ 天鼓」即〈出現〉「語業」第三「天鼓」覺悟「喻」。結云:「佛子!彼天鼓音無主,無作,無起,
│      │  ││   │  │ 無滅,而能利益無量眾生。」下法合竟。結云:「而如來音不住方所,無有言說。」即「無心出」「
│      │  ││   │  │ 義」。又如〈隨好品〉,「天鼓」為諸地獄天子說法云:「諸天子!如我說我,而不著我,不著我所
│      │  ││   │  │ ;一切諸佛亦復如是,自說是佛,不著於我,不著我所。」即「無心」「義」。故諸論皆云:「佛身
│      │  ││   │  │ 如摩尼珠,無心現色;佛口如天鼓,無心出聲。」皆「無分別」「義」。★
│      │  ││   │  │★疏「如來音聲無不至故」,亦〈出現〉「語業」第一相云:「應知如來音聲徧至,普徧無量諸音聲故
│      │  ││   │  │ 。」此證第三「普徧」「義」。★
│      │  ││   │  │★疏「應知如來音聲無斷絕,普入法界故」,此全證「平等」、「隨入」之「義」,以「普入」故,「
│      │  ││   │  │ 法界」「平等」故。★
│      │  ││   │  │★疏「又云:『如來音聲無邪曲』」下,引於二文別證「平等」、「隨入」二「義」。彼文具云:「應
│      │  ││   │  │ 知如來音聲無邪曲,法界所生故。」言「隨其信解,令歡喜」者,具云:「應知如來音聲,隨其心樂
│      │  ││   │  │ ,皆令歡喜,說法明了故。」上來「四」文皆〈出現〉「語業」。★
│      │  ││   │  └─申三 結示有歸
│      │  ││   │◆以空一喻「徧」喻三業,故云:「正覺得無量清淨三輪。」明文昭然,非是穿鑿。菩提身竟。◆
│      │  ││   │★疏「以空一喻」下,第三、結示有歸。謂既「明文」具有,故應不可唯以初「喻」「喻」意「業」及將後「
│      │  ││   │ 喻」「喻」「身」、語也。★
│      │  ││   ├─巳二 威勢超勝 分三
│      │  ││   │★疏「第二、『身恒』」下,此段疏文有三:初、標章;二、「謂隨諸」下,引論總釋;後、「言『一切道場
│      │  ││   │ 』」下,牒文別釋。★
│      │  ││   │┌─午一 標舉章門
│      │  ││   ││◎身恒徧坐一切道場,菩薩眾中威光赫奕,如日輪出,照明世界。◎
│      │  ││   ││◆第二、「身恒」下,「威」勢「身」超勝,◆
│      │  ││   │├─午二 引論總釋
│      │  ││   ││◆謂「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無不周「徧」。◆
│      │  ││   ││★二中即《唯識論》平等性「智」之用,以「四」「身」「明」「義」,此當他「受用身」故。雖語於「土
│      │  ││   ││ 」,意正取「身」。《唯識》第十云:「二、他受用身,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
│      │  ││   ││ ,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釋曰:彼唯據「淨土」,
│      │  ││   ││ 今「十」「身」圓融,染、「淨」交徹,與彼小異耳。★
│      │  ││   │└─午三 牒文別釋 分二
│      │  ││   │ ┌─未一 義引四身
│      │  ││   │ │◆言「一切道場」者,略有十種:一、智「身」,「徧坐」法性「道場」;二、法「身」,非「坐」而「
│      │  ││   │ │ 坐」「道場」;三、法門「身」,安「坐」萬行「道場」;四、幻化「身」,安「坐」水月「道場」。
│      │  ││   │ │ 此四義便故來。◆
│      │  ││   │ │★疏「言『一切道場』」下,牒經別釋。上就別「義」配「受用身」,為順法相;此中據實,故說「十」
│      │  ││   │ │ 「身」皆「坐」「道場」。而言「此四義便故來」者,為順「十」「身」「別」故;若將「十」「身」
│      │  ││   │ │ 配「十」「道場」:初、二可知。三、即福德「身」、願「身」、相好莊嚴「身」。以福德云,三世所
│      │  ││   │ │ 行眾福大海,是「萬行」故;願是眾行之本,以行填願,方能「徧」「周」故;相好莊嚴,由行成故。
│      │  ││   │ │ 故十佛中名業報佛,由「萬行」事業報得相好故。如云:「不可思議大劫海,供養一切諸如來,普以功
│      │  ││   │ │ 德施群生,是故端嚴最無比」等,皆約因成相好也。然「法門」之言,是天台依《智論》立名,即「功
│      │  ││   │ │ 德」「法身」。四、「幻化身」,即「化身」、意生「身」及力持「身」。此三皆屬「化身」攝故。菩
│      │  ││   │ │ 提「身」為總,亦此「化身」攝。此「四」具九,兼後「『威』勢」,則「十」「身」具矣。上約「別
│      │  ││   │ │ 」說。既「十」「身」圓融,隨舉一「身」,即「十」「身」具;故「坐」一「道場」,即「坐」「十
│      │  ││   │ │ 」「類」。今就「相」「顯」,故說不同耳。已知「十」「身」所坐之「處」,次當別釋「徧坐」之「
│      │  ││   │ │ 義」。★
│      │  ││   │ │★疏「一、智『身』,『徧坐』法性『道場』」者,「法性」是所證,以能證「智」安處理故。★
│      │  ││   │ │★疏「二、法『身』,非『坐』而『坐』『道場』者,「法『身』」既無能、所,故曰「非『坐』」;「
│      │  ││   │ │ 非『坐』」之「坐」,湛然安「住」,名「坐道場」。★
│      │  ││   │ │★疏「三、法門『身』」等者,即《淨名經》光嚴童子章云:「佛告光嚴童子:『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      │  ││   │ │ 光嚴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所以者何?憶念我昔出毘耶離大城。時維摩詰方入城,我即
│      │  ││   │ │ 為作禮,而問言:「居士從何所來?」答我言:「吾從道場來。」我問:「道場者何所是?」答曰:「
│      │  ││   │ │ 直心是道場,無虛假故;發行是道場,能辦事故;深心是道場,增益功德故;菩提心是道場,無錯謬故
│      │  ││   │ │ ;布施是道場,不望報故;持戒是道場,得願具故;忍辱是道場,於諸眾生心無礙故;精進是道場,不
│      │  ││   │ │ 懈退故;禪定是道場,心調柔故;智慧是道場,現見諸法故。」』」廣說乃至云:「『「一念知一切法
│      │  ││   │ │ 是道場,成就一切智故。如是──善男子!──菩薩若應諸波羅蜜教化眾生,諸有所作,舉足下足,當
│      │  ││   │ │ 知皆從道場來,住於佛法矣。」』」釋曰:「光嚴」謂事「道場」,故問「道場」何者是?《淨名》以
│      │  ││   │ │ 「法」表示。故「萬行」為得「道」之處,即「是道場」。故曰「法門『身』,坐萬行道場」耳。★
│      │  ││   │ │★疏「四、幻化『身』,安『坐』水月『道場』」者,《涅槃》云:「吾今此身是幻身矣!」則所得「道
│      │  ││   │ │ 」之處如水中月。故昔人云:修習空華「萬行」,「安『坐』水月『道場』」,降伏鏡像天魔,證成夢
│      │  ││   │ │ 中佛果。意云:若因、若果,皆從緣生,如「幻」、夢故。★
│      │  ││   │ └─未二 別釋十身 分二
│      │  ││   │  ┌─申一 正辨
│      │  ││   │  │◆若正約「威」勢「身」,略辨六類「道場」:一、「徧」「一切」同類「世界」「道場」,如〈名號
│      │  ││   │  │ 品〉等說;二、「一切」異類「世界」,謂樹形等,如〈世界成就品〉;三、「一切」「世界」種中
│      │  ││   │  │ ;四、「一切」「世界」海中,並如〈華藏品〉說;五、「一切」微塵中,文云:「如於此會見佛坐
│      │  ││   │  │ ,一切塵中亦如是」等;六、剎塵帝網無盡「道場」。並前十種,故云「一切」。◆
│      │  ││   │  │◆言「菩薩眾中威光赫奕」者,正顯「威」勢超勝。勝於勝者,故獨言「菩薩」,非不超餘。「如日輪
│      │  ││   │  │ 出,照明世界」,約喻以顯。映山出、沒,無隱、顯故;處處全現,無異體故。喻「徧坐」「道場」
│      │  ││   │  │ 。大明流空,餘輝掩耀,「赫」「日」之「照」,難究其涯,喻彼「威光」超映「菩薩」,「菩薩」
│      │  ││   │  │ 不能測也。◆
│      │  ││   │  │★疏「若正約『威』勢」下,別辨「十」「身」之一「坐」「六類『道場』」,但自狹之寬。「『威』
│      │  ││   │  │ 勢」既通變「化」「他受用身」,故約諸剎漸寬,「周『徧』」法界,乃至重重。★
│      │  ││   │  │★疏「言如〈名號品〉等說」者,「等」取〈四聖諦〉、〈光明覺品〉及〈昇忉利天宮品〉,謂「徧」
│      │  ││   │  │ 法界、虛空界皆有百億四天下等,一「類」相似,「佛」皆「徧」故。已如前引。其「〈名號〉」、
│      │  ││   │  │ 〈四諦〉,皆先列百億,後結「周徧」,皆有百億十千名等,故知皆是「同類」「界」也。下之五「
│      │  ││   │  │ 類」,至下,當見。★
│      │  ││   │  │★疏「菩薩眾中」等者,即以此文「顯」是「『威』勢『身』」也,「映」蔽「菩薩」故。★
│      │  ││   │  │★疏「映山出、沒」等者,謂「映山出、沒」,如「化身」「坐」「道場」;「無隱、顯」者,即「法
│      │  ││   │  │ 身」「坐道場」;「處處全現」下,即報「身」「坐道場」。以即應即真,故隨「處」即「全」,皆
│      │  ││   │  │ 「無異體」。★
│      │  ││   │  │★疏「大明流空」下,正釋「『威』勢」。「大明」即「日」,「餘輝」謂星、月等。「日」「喻」如
│      │  ││   │  │ 來,月「喻」「菩薩」,星等以「喻」餘眾生。正取「映」奪,是「『威』勢」「義」;兼「菩薩」
│      │  ││   │  │ 「不」「測」,亦「『威』勢」「義」。言「『赫』『日』之『照』,難究其涯」者,即夜摩會勝林
│      │  ││   │  │ 菩薩偈云:「譬如孟夏月,空淨無雲翳,赫日場光輝,十方靡不充。其光無限量,無有能測知,有目
│      │  ││   │  │ 斯尚然,何況盲冥者。諸佛亦如是,功德無邊際,不可思議劫,莫能分別知可見」。★
│      │  ││   │  └─申二 通妨
│      │  ││   │◆既云「照」「世」,則終益生盲;先照高山,獨言「菩薩」。◆
│      │  ││   │★疏「既云『照』『世』」下,通妨。謂有問言:既「十」「身」圓融,則普應「一切」。何為唯處「菩薩眾
│      │  ││   │ 」耶?故「義」取「喻」中「如日輪出」之「言」,則無所不益,故云「終益生盲」及「照高山」。皆是〈
│      │  ││   │ 出現品〉,並如前引。★
│      │  ││   ├─巳三 福德深廣
│      │  ││   │◎三世所行眾福大海,悉已清淨,◎
│      │  ││   │◆第三、「三世」下,「福」德身深廣。「三世」佛德,昔皆徧學。今「三」際已斷,垢習斯亡,故「眾福」
│      │  ││   │ 皆「淨」。◆
│      │  ││   │★疏「今『三』際已斷」者,此下釋「清淨」義。若有「三世」相,「福」非「清淨」;稱法界修,故無「『
│      │  ││   │ 三』際」。謂不從前「際」來,非向後「際」去,不於現在住。法身「已」「淨」,為「斷」「『三』際」
│      │  ││   │ ,「福」豈可量?萬行之上「垢習斯亡」,故云「清淨」,謂恒沙等煩惱皆已盡故。★
│      │  ││   ├─巳四 隨意受生
│      │  ││   │◎而恒示生諸佛國土。◎
│      │  ││   │◆第四、「而恒」下,隨意受「生」:一、隨他意,處處受「生」;二、隨自意,能無不「生」。謂慈悲、般
│      │  ││   │ 若「恒」共相應,感而遂通,窮未來際。◆
│      │  ││   │★疏「第四、『而恒』下,隨意受『生』」者,即「意」「生」身。然「意」「生」有二義:一者、是喻,猶
│      │  ││   │ 如「意」去,速疾無礙故;二者、是法,自有二義:一、「隨自意」,二、「隨他意」。總謂「隨」「意」
│      │  ││   │ 速疾而成故。餘義至〈迴向品〉辨。★
│      │  ││   │★疏「謂慈悲、般若『恒』共相應」等者,此即《唯識》平等性智之用。此下配屬於化身。略舉一相,實則此
│      │  ││   │ 身亦通他受用,「隨」十地菩薩「意」所生故。又「悲」、智「相」導通化用故,化身即是無住涅槃之大用
│      │  ││   │ 故。★
│      │  ││   │★疏「感而遂通」者,即《周易.繫辭》云:「夫《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
│      │  ││   │ 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注曰:「至神者,寂然而無不應。斯蓋功用之母,象數之所由生。」意明亡
│      │  ││   │ 「象」,方能制「象」;遺「數」,方能極「數」;非「動」,方能「應」「動」。彼取「《易》」之虛無
│      │  ││   │ ,無「動」,故能無「不動」。今借此言以況如來內體圓「寂」,外「應」群「生」,躡上眾福已淨之體「
│      │  ││   │ 寂」,便言「而恒示生」。故云「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即法身無「生」,無所不「生」耳。★
│      │  ││   ├─巳五 相好周圓
│      │  ││   │◎無邊色相圓滿光明,徧周法界,等無差別。◎
│      │  ││   │◆第五、「無邊色」下,「相」好莊嚴身。「色」無盡故,名「色」「無邊」。十蓮華藏微塵數「相」,名「
│      │  ││   │ 相」「無邊」,而皆稱真,則一一「無邊」諸「相」隨好放光、常光,皆稱「法界」,故云「圓滿」。廣處
│      │  ││   │ 、狹處皆「圓」現故,名「無差別」。◆
│      │  ││   ├─巳六 願身演法 分三
│      │  ││   │┌─午一 標示大意
│      │  ││   ││◎演一切法,如布大雲。◎
│      │  ││   ││◆第六、「演一切法,如布大雲」,即願身「演」「法」,謂「雨大法雨,斷一切疑」。◆
│      │  ││   ││★疏「即願身『演』『法』」等者,此文有三:一、標示,「謂『雨大法雨,斷一切疑』」,即引《唯識》
│      │  ││   ││ 妙觀察智之文釋成此義;★
│      │  ││   │├─午二 引文證成
│      │  ││   ││◆故下經云:「毘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
│      │  ││   ││★二、「故下經云」,引文證成;★
│      │  ││   │└─午三 牒經委釋
│      │  ││   │◆然經二句,上法、下喻,文含多意:一「雲」喻於身,「雨」為說「法」,「法」、喻影略;又先興慈「雲
│      │  ││   │ 」,後霔「法雨」;一「雲」一「雨」,所潤不同;亦隨物機宜,「雲」、「雨」各異;掩塵蔽日,普覆無
│      │  ││   │ 心等。◆
│      │  ││   │★三、「然經二句」下,牒「經」委釋,總有五意。「一『雲』喻」法「身」,「雨」喻「說『法』,『法』
│      │  ││   │ 、喻影略」者,〈出現〉語業第十娑竭羅龍王降「雨」「喻」中廣說,諸處「雲」色不同,「雨」亦「各」
│      │  ││   │ 別。合中云:「佛子!如來.應.正等覺.無上法王亦復如是,欲以正法教化眾生,先布身雲,彌覆法界。
│      │  ││   │ 隨其所欲,為現不同,所謂:或為眾生現意生身雲,或為眾生現化身雲,或現力持身雲、色身雲、相好身雲
│      │  ││   │ 、福德身雲、智慧身雲、諸力不可壞身雲、無畏身雲、法界身雲。」皆有「或為眾生現」言。次復云:「此
│      │  ││   │ 相現已,一切眾生身之與心皆得清涼。然後從如來大法身雲、大慈悲雲、大不思議雲,雨不思議廣大法雨,
│      │  ││   │ 令一切眾生身、心清淨,所謂:為坐菩提場菩薩雨大法雨,名法界無差別」等。故知「雲」為「現」「身」
│      │  ││   │ ,「雨為說法」。言「『法』、喻影略」者,「法」中但有「法」「說」,「喻」中但有「興」「雲」故。
│      │  ││   │ 若具,應云:「廣」「現化身」,「演一切法,如布大雲」,「雨大法雨」。★
│      │  ││   │★疏「又先興慈『雲』,後注『法雨』」者,亦即上〈出現〉所引之文。★
│      │  ││   │★疏「一『雲』一『雨』,所潤不同」者,即《法華.藥草喻品》云:「一雲所雨,稱其種性而得生長,華果
│      │  ││   │ 敷實;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別。」「喻」也。合云:「迦葉!當知如來亦復如是,出現
│      │  ││   │ 於世,如大雲起;以大音聲普徧世界天、人、阿修羅,如彼大雲徧覆三千大千世界。」釋曰:上即合「雲」
│      │  ││   │ 。次云:「如來於時觀是眾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隨其所堪,而為說法,種種無量,皆令歡喜,快得善
│      │  ││   │ 利。」釋曰:上即合「雨」,何以知是「一」耶?次云:「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
│      │  ││   │ 滅相,究竟至於一切種智」,即「一『雲』一『雨』」之義也。偈云:「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草木叢林,
│      │  ││   │ 隨分受潤」,亦「一『雲』一『雨』,所潤不同」。下云:「為大眾說,甘露淨法,其法一味,解脫涅槃。
│      │  ││   │ 以一妙音,演暢斯義」,乃至云:「正見邪見,利根鈍根,等雨法雨,而無懈倦。一切眾生,聞我法者,隨
│      │  ││   │ 力所受,住於諸地。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等,皆「一『雲』一『雨』,所潤不同」
│      │  ││   │ 也。★
│      │  ││   │★疏「亦隨物機宜,『雲』、『雨』各異」者,亦〈出現〉意。上引《法華》,「雲、雨」則「一」,「所潤
│      │  ││   │ 不同」,「喻」「佛」「身」「說法」,曾無有差,「異」在於「物」。今明「佛」能具「異」,謂現十種
│      │  ││   │ 差別「身」「雲」,降十「法雨」。「如娑竭羅龍王興雲,」「或現閻浮檀金光明色,或毘瑠璃光明色,或
│      │  ││   │ 白銀光明色,或玻璃光明色」等,即「雲」「不同」也。次云:「所謂:於大海中雨清淨水,名無斷絕;於
│      │  ││   │ 他化自在天雨簫、笛等種種樂音,名為美妙」等,即「雨」「不同」也。故云「『雲』、『雨』各異」。★
│      │  ││   │★疏「掩塵蔽日,普覆無心」者,即《十地經》及《法華》意。法雲地云:佛子!此地菩薩以自願力起大悲雲
│      │  ││   │ ,震大法雷,通明無畏以為電光,福德、智慧而為密雲。現種種身,周旋往返。於一念頃,普徧十方百千億
│      │  ││   │ 那由他世界微塵數國土,演說大法,摧伏魔怨。復過此數,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世界微塵數國土,隨諸眾生
│      │  ││   │ 心之所樂,霔甘露雨,滅除一切眾惑塵燄。是故此地名為法雲。」釋曰:此即「掩塵」及「普覆」義。「無
│      │  ││   │ 心」之義,乃是通說。即〈出現〉云:「復次,佛子!譬如海中有大龍王,名大莊嚴。於大海中降雨之時,
│      │  ││   │ 或降十種莊嚴雨,或百,或千,或百千種莊嚴雨。佛子!水無分別,但以龍王不思議力令其莊嚴,乃至百千
│      │  ││   │ 無量差別。如來.應.正等覺亦復如是,為諸眾生說法之時,或以十種差別音說,或百,或千,或以百千,
│      │  ││   │ 或以八萬四千音聲,說八萬四千種行,乃至或以無量百千億那由他音聲各別說法,令其聞者皆生歡喜。如來
│      │  ││   │ 音聲無所分別,但以諸佛甚深法界圓滿清淨,能隨眾生根之所宜,出種種言音,皆令歡喜」等,即「無心」
│      │  ││   │ 義。即「娑竭」「興雲」「喻」中亦云:「雖彼龍王,其心平等,無有彼此,但以眾生善根異故,而有差別
│      │  ││   │ 」,亦是「無心」之義。《法華》亦云:「我無貪著,亦無限礙」,又云:「等雨法雨,而無懈倦」,皆「
│      │  ││   │ 無心」義。★
│      │  ││   ├─巳七 化身自在 分二
│      │  ││   │┌─午一 明廣容
│      │  ││   ││◎一一毛端悉能容受一切世界,而無障礙,◎
│      │  ││   ││◆第七、「一一」下,化身自在,謂「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自在」故。文中二:先明廣「容」
│      │  ││   ││ ,謂於如來身,「一一毛」頭「容一切」剎,「而無障礙」。「無」「礙」有二義:一、以「一」小「毛
│      │  ││   ││ 」現多大剎,則「一」多、大小「無」「礙」;二、此「毛」多剎與彼「毛」多剎,參而不雜。則隱、顯
│      │  ││   ││ 「無」「礙」。◆
│      │  ││   ││★疏「謂『於大眾會』」下,即引《唯識》妙觀察智之用,釋成「化身」。★
│      │  ││   ││★疏「先明廣『容』」者,然法界如空「有二義」:一、「廣『容』」,二、「普徧」。今「一」塵如法界
│      │  ││   ││ 之包含故,即是「廣『容』」。★
│      │  ││   │└─午二 釋普徧
│      │  ││   │◎各現無量神通之力,教化,調伏一切眾生。◎
│      │  ││   │◆後「各現」下,普徧。以廣「容」不「礙」普徧故,還於前「毛」內剎中「神」「力」「調」「生」。若「
│      │  ││   │ 廣徧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所作事,居然易了。◆
│      │  ││   │★疏「以廣『容』不『礙』普徧」下,出「『毛』內」「『調』『生』」所以。謂「廣『容』」,則收法界入
│      │  ││   │ 於「一毛」;「普徧」,則展「一毛」「徧」於法界。今「毛」正「容」「無邊」「剎」時,即「普徧」故
│      │  ││   │ ,便「徧」所容「剎」「內」。★
│      │  ││   │★疏「若『廣徧十方,示現』」下,二、舉況以釋。謂尚「徧」「『毛』」內,何況外耶?疏文即是「成所作
│      │  ││   │ 」智之妙用也。★
│      │  ││   ├─巳八 法身彌綸 分二
│      │  ││   │┌─午一 明法性法身
│      │  ││   ││◎身徧十方,而無來往。◎
│      │  ││   ││◆第八、「身徧」下,法「身」彌綸。以法為「身」,本來湛「徧」,故「無來往」。◆
│      │  ││   ││★疏「法『身』彌綸」者,標章。「彌綸」即周「徧」包羅之義。「以法為『身』」等者,先明「法」性「
│      │  ││   ││ 法『身』」「徧」「無來往」;★
│      │  ││   │└─午二 明應化法身
│      │  ││   │◆依法現色,還如法「身」,在此即是在彼,亦不待「往」「來」。◆
│      │  ││   │★後「依法現色」下,約應化「法『身』」明「無來往」。所以用此釋者,由下以三「身」收之,以此屬化「
│      │  ││   │ 身」故。★
│      │  ││   ├─巳九 智身窮性相之源
│      │  ││   │◎智入諸相,了法空寂。◎
│      │  ││   │◆第九、「智入」下,智「身」窮性、「相」之源。「相」別曰「諸」,性皆「空寂」;性靜,故「寂」;「
│      │  ││   │ 相」無,故「空」。◆
│      │  ││   └─巳十 力持身持自他依正 分二
│      │  ││★疏「力持」等者,疏文有二:先正釋「力持」,後以「三身」收束。★
│      │  ││    ┌─午一 正釋力持 分二
│      │  ││    │★前中又二:初、「正報」,二、「依報」。★
│      │  ││    │┌─未一 正報
│      │  ││    ││◎三世諸佛所有神變,於光明中靡不咸覩。◎
│      │  ││    ││◆第十、「三世諸佛」下,力持身能持自、他依、正。於中,先持正報。「神」謂妙智,「變」謂「現」
│      │  ││    ││ 身。轉「變」、「變」「現」,俱名為「變」,皆能持之。尚持於他,況於自事!後段亦然。◆
│      │  ││    │└─未二 依報
│      │  ││    │◎一切佛土不思議劫所有莊嚴,悉令顯現。◎
│      │  ││    │◆後「一切佛土」下,能持依報。橫盡諸「土」,豎窮「諸」「劫」,「所有」「嚴」事,常持「令」「現
│      │  ││    │ 」。◆
│      │  ││    └─午二 以三身收朿 分五
│      │  ││★疏「上約十身」下,第二、以「三身」收束也。於中五:一、「正」以「三身、四身」收之,二、出收所以,三、揀
│      │  ││ 權、實,四、「融」「國土等」「身」,五、結「歎」難「思」。★
│      │  ││     ┌─未一 約三身四身
│      │  ││     │◆上約十身。若約三身者,則初三段皆名報身;「而恒」下,化身;「身徧十方」下,法身。就報身中,
│      │  ││     │ 前一自受用報,後二即他受用報。故云處菩薩眾。◆
│      │  ││     │★今初,然則「十身」望「三」,有通有局。菩提為總,亦是「化身」。餘九「身」中,願、「化」、「
│      │  ││     │ 力持」,此唯「化身」;「意生」、威勢,通「他受用」及與「變」「化」;福智、相好,通於二「報
│      │  ││     │ 」及「變」「化身」。「法」局法性。今且取順次,故為此配。所以前菩提「身」復明真「身」,向來
│      │  ││     │ 「法身」復明色「身」,欲順今次第配故耳。★
│      │  ││     ├─未二 出收束所以
│      │  ││     │◆以諸教中說三身、四身成、說等別。今皆圓融,於一始成,無不頓具。◆
│      │  ││     │★疏「以諸教中」「三身」等者,二、出收束所以。謂有問言:何用更以「三身」收束「十身」?故今釋
│      │  ││     │ 云:「以諸教」「三、四」迢然不同,今明「圓融」,「一」「身」「具」「三」,則權、實有「別」
│      │  ││     │ 。言「三身」「成」異者,「法身」「無」「成」,但出障為「成」;「報身」四智,創「圓」為「成
│      │  ││     │ 」;「化身」八相,菩提樹下為「成」。「三身」「說」異者,「法身」「無」「說」;「報身」,「
│      │  ││     │ 佛」佛相見,亦「無」有「說」,「化身」有「說」。若攝末歸本,應「化」非真「佛」,亦非「說」
│      │  ││     │ 「法」者,即「報身」「說」;「報」同所證,是「法身」「說」。
│      │  ││     │ 言「四身」「成、說」異者,於「報身中」開「自」、「他受用」,「自受用」「徧」法界「成」,則
│      │  ││     │ 無所說;「他受用」為十地成,為十地「說」。若依《楞伽》,四佛皆「說」,而「說」不同。言「四
│      │  ││     │ 佛」者:一、化佛,二、報生佛,三、如如佛,四、智慧佛。初「化」,次「報」,後二皆「法」。「
│      │  ││     │ 如如及如如智為法身佛」,亦可「智」亦是「報」,「自受用」故。言「說」異者,「化身說施、戒」
│      │  ││     │ 等因緣法,「報」「佛」「說」三性「法」,謂為地上「菩薩」「說」,「令」「成」「佛」故;「法
│      │  ││     │ 佛唯說離心自性」,則以無念會於法界,是故「法佛唯說」「法」「性」;「智」「佛」「說」者,依
│      │  ││     │ 淨法界了相「智」覺。「如」「說」而解,故名為「說」。★
│      │  ││     ├─未三 揀異權實
│      │  ││     │◆十身為正,三、四義兼。◆
│      │  ││     │★疏「十身為正」下,三、揀權、實。★
│      │  ││     ├─未四 融國土等身
│      │  ││     │◆又毛內調生,光中持剎,如空普徧等,亦即國土等十身。「三世」間之圓融,豈報、化之云別?◆
│      │  ││     │★疏「又毛內調生」下,第四、「融」「國土等十身」。「毛內調生」,則有眾生「身」、聲聞「身」、
│      │  ││     │ 緣覺「身」、「菩薩」「身」及業「報身」。「光中持剎」是「國土」「身」,「如空普徧」是虛空「
│      │  ││     │ 身」;上「菩薩眾」中亦「菩薩」「身」。如來居然可見。言「『三世』間圓融,豈報、化之云別」者
│      │  ││     │ ,「十身」中,眾生、「業」報即眾生「世間」,「國土」、虛空即器「世間」,餘是「智」正覺「世
│      │  ││     │ 間」。此「三」,情、非情異,染、非染異,尚得為「一」,「豈」「一」如來「身」上而分「報、化
│      │  ││     │ 之」殊?明知權「說」隔歷,難可比此「圓融」。★               (鈔18 終)
│      │  ││     └─未五 結歎深妙
│      │  ││◆是知略以十德歎於教主,其一一德無不圓融。當去情「思」之矣。◆              (疏04 終)
│      │  ││★疏「是知略以」下,第五、結歎難「思」,可知。★
│      │  │├─丑六 眾海雲集 分二
│      │  ││┌─寅一 總科
│      │  │││◆第六、「有十佛世界」下,明眾海雲集。眾雖深廣難測,略啟十門:一、集意,二、集因,三、辨類,四、定數,
│      │  │││ 五、權實,六、地位,七、前後,八、有無,九、聞不聞,十、釋文。◆
│      │  ││└─寅二 別釋 分十
│      │  ││ ┌─卯一 集意
│      │  ││ │◆今初,來至佛所,何所為耶?有十義故:一、為影響,為主、伴故。二、為作輔翼,得圓滿故,如普賢等常隨之
│      │  ││ │ 眾。三、為守護如來,如執金剛等,諸佛住處常勤護故。四、為莊嚴,如道場神等常為嚴淨佛宮殿故。五、為供
│      │  ││ │ 養,如偈讚即正行供養、華幢等即財供養故。六、為發起此經,諸請難者,即其事故。七、為聞法獲益,當機領
│      │  ││ │ 悟,即其類故。八、為表法,諸首、諸林表信、行等,皆同名故;及座出菩薩等,顯奇特故;亦通表萬行,俱成
│      │  ││ │ 佛故。九、為順證佛、菩薩等,證說不虛故。十、為翻顯,即聲聞不聞,顯法不共故。為斯多意,所以眾海雲集
│      │  ││ │ ,非唯證信而已也。◆
│      │  ││ │★「第六、」「眾海雲集」中,疏「一、為影響,為主、伴故」者,此「集意」中「十」「意」,皆暗取下經。此
│      │  ││ │ 初意引,即諸大「菩薩」及下「證」「法」「如來」皆互「為主、伴」,若「影」之「隨」形,「響」之應聲故
│      │  ││ │ 。疏「二、為作輔翼」等者,亦是義引。疏「三、為守護」等者,經云:「皆於往昔無量劫中恒發大願,願常親
│      │  ││ │ 近、供養諸佛。」又下經云:「一切諸佛化形所在,皆隨化往;一切如來所住之處,常勤守護。」★
│      │  ││ │★疏「四、」「常為嚴淨佛宮殿故」者,此即主城神德。下經云:「皆於無量不思議劫嚴淨如來所居宮殿。」所以
│      │  ││ │ 標「道場神」及釋卻引主城神者,此中「等」字,「等」城神故。然「道場神」合「嚴」「道場」,以「道場神
│      │  ││ │ 」所歎德中但云:「皆於過去值無量佛,成就願力,廣興供養。」釋曰:由無「嚴」飾之文,故「等」取城神之
│      │  ││ │ 文耳。「五、為供養」等者,以義繁重,故總相引。「偈讚」下,〈妙嚴品〉。「其華幢」等,即第二十二經〈
│      │  ││ │ 昇兜率天宮品〉。疏「六、為發起」,即解脫月等。七、亦總引。八、九、十並顯可知。★
│      │  ││ ├─卯二 集因
│      │  ││ │◆第二、集因,亦有十因:一、曾與毘盧遮那如來同集善根故;二、蒙佛四攝曾攝受故;三、往在生死聞圓法故;
│      │  ││ │ 四、曾發大心護一切故;五、往發大願,願事佛故;六、隨逐如來無厭足故;七、樂聞正法,心無倦故;八、善
│      │  ││ │ 能散滅我慢心故;九、福、智已淨,身周徧故;十、同一法性善根大海之所生故。為此多義,得預斯會。中有集
│      │  ││ │ 因,亦通集意,及隨諸眾各有別因,可以思準。◆
│      │  ││ │★疏「第二、集因,亦」「十」等者,「因」謂「因」由。疏「一、曾與毘盧」等者,即菩薩德中云:「此諸菩薩
│      │  ││ │ 往昔皆與毘盧遮那如來共集善根,修菩薩行。」「二、蒙佛四攝曾攝受」者,即第二經初總歎「眾」「集」,文
│      │  ││ │ 云:「如是皆以毘盧遮那如來往昔之時於劫海中修菩薩行,以四攝事而曾攝受。」三即義引〈入法界品〉諸聲聞
│      │  ││ │ 等「往在生死」,不曾「聞」此,故不見、「聞」,反顯「菩薩」「昔」「曾」「聞」故。四即夜叉王德云:「
│      │  ││ │ 皆勤守護一切眾生。」此亦義引,如海雲言:「發哀愍心,有怖畏者,咸守護故」等,即其文也。五即身眾神德
│      │  ││ │ ,文云:「皆於往昔成就大願,供養、承事一切諸佛。」六即是足行神德,文云:「皆於過去無量劫中親近如來
│      │  ││ │ ,隨逐不捨。」「不捨」即「無厭足」。七即乾闥婆王德,文云:「皆於大法深生信解,歡喜愛重,勤修不倦。
│      │  ││ │ 」八即主風神德,文云:「皆勤散滅我慢之心。」亦阿修羅德,文云:「悉已精勤摧伏我慢及諸煩惱。」九即「
│      │  ││ │ 菩薩」德,文云:「一切如來功德大海咸入其身,一切諸佛所在國土,皆隨願往。」亦通就義說,具二嚴者,方
│      │  ││ │ 能「周徧」至「諸佛」所。十亦「菩薩」德,文云:「皆從如來善根海生。」★
│      │  ││ │★疏「中有集因,亦通集意」者,謂即五、六、七、八。五約「往」「願」,承「願」而來,即是「集意」;由「
│      │  ││ │ 願」得來,即是「集因」。六約「隨逐」,心樂「隨逐」,即是「集意」;由「樂」「隨逐」,故得來「集」,
│      │  ││ │ 即是「集因」。七約「樂聞」大「法」而來,即是「集意」;由「樂」得來,即是「集因」。八約「散」「我」
│      │  ││ │ 為歎,「散」「我」即是「集意」;由「散」「我」故,方「得」在「會」,即是「集因」。初四、後二但是其
│      │  ││ │ 「因」,由「同集善」等,故「得」在道場。但為「集因」,非為到來為「同集善」等,故非「集意」。★
│      │  ││ │★疏「及隨諸眾各有別因」者,即下經文「隨」名歎德。然上所引,即是其文。然經「隨」便宜,歎德不同,如風
│      │  ││ │ 神云:「散滅我慢之心。」語其大意,總此「十因」,徧通多「眾」,故此別說「隨」「眾」「別因」。★
│      │  ││ ├─卯三 辨類
│      │  ││ │◆第三、辨類,即上集意,便成十類:一、影響眾,二、常隨眾,三、守護眾,四、嚴會眾,五、供養眾,六、發
│      │  ││ │ 起眾,七、當機眾,八、表法眾,九、證法眾,十、顯法眾。準前,可知。◆
│      │  ││ ├─卯四 定數 分三
│      │  ││ │★疏「第四、定數」者,疏文分三:初隨「相別」明;次「然此諸『眾』」下,會釋;後「此猶約相別」下,「融
│      │  ││ │ 」「通」。★
│      │  ││ │┌─辰一 隨相別名
│      │  ││ ││◆第四、定數者,稱法界眾,焉能數知?即文而言:「九會都數,總有一百七十五眾。〈都序〉之中有四十一眾
│      │  ││ ││ ,謂同生有一,異生三十九,師子座中一。」若兼取前菩提樹中所流及宮殿中無邊菩薩,總四十三眾。此四十
│      │  ││ ││ 三徧於九會:第一會中有二眾,謂新集十方眾、佛眉間眾,添成四十五。第二會有新、舊二眾。第三、四會各
│      │  ││ ││ 有四眾,謂新、舊及證法眾、天眾。第五會一百一十一眾,謂新、舊眾;〈昇天品〉內供養眾有一百七,并天
│      │  ││ ││ 眾、證法眾。第六會四眾,謂天眾、同生、異生、證法眾。七、八兩會,各唯一眾,謂普賢等舊眾。第九會三
│      │  ││ ││ 眾,謂菩薩、聲聞及天王等舊眾。」「舊眾」雖重,隨「會」別故,並皆取之。◆
│      │  ││ │├─辰二 會釋多義
│      │  ││ ││◆然此諸「眾」:或「總」為「一」,一乘「眾」故;或分為「二」,以有實「眾」及化「眾」故;或可為「三
│      │  ││ ││ 」,人、「天」、神故;或為「四」,佛、「菩薩」、人、非人故;或五,非人開天神故;或六,加畜生故;
│      │  ││ ││ 或七,天分欲、色故;或八,「菩薩」有此界、他界故;或九,他方有主、伴故;或十,加聲聞故;或「一百
│      │  ││ ││ 七十五」,如前說故;或無量無邊,義類多方故,一一或以佛剎塵數等為量故。又如「新集」「菩薩」,毛光
│      │  ││ ││ 出「眾」。例上,皆爾。故一一「眾」,皆無分齊。◆
│      │  ││ │└─辰三 融通無盡
│      │  ││ │◆「此猶約相別。若融攝,一一會中皆具一百七十五眾,以稱法界緣起之會互相在故。」上且約一界。若通十方及
│      │  ││ │ 異類剎塵帝網,無盡無盡,是為華嚴海會「眾」數。◆
│      │  ││ ├─卯五 權實 分二
│      │  ││ │┌─辰一 通辨權實
│      │  ││ ││◆第五、權實者,夫能對揚聖教,影響其迹,靡不是權;當機之流,多皆是實。諸教所明,穢土之中雜類菩薩、
│      │  ││ ││ 聲聞,皆通權、實。地前是實,地上是權。法身無生,生五道故。「淨土菩薩唯實,實報生故;雜類聲聞是權
│      │  ││ ││ 。《攝論》云:『欲令淨土不空,化作雜類眾故。』若依此經,同生、異生,皆通權、實,海印定現實德攝故
│      │  ││ ││ ,隨緣隨位而示現故。」第二會初云:「莫不皆是一生補處」故。◆
│      │  ││ ││★疏「第五、權實」等者,疏文分二:先「通」「辨」「權、實」;★
│      │  ││ │└─辰二 對前別辨
│      │  ││ │◆對前十「類」辨「權、實」者,影響一「眾」,自有二「類」:一、果「德」「眾」,謂能加證法諸佛互為主、
│      │  ││ │ 伴,非權非實。若「位」極「菩薩」,影響一向是「權」,故有經云:「昔為釋迦師,今為佛弟子」「二尊不並
│      │  ││ │ 化」,故我為「菩薩」等。當機「唯實」,餘八「通權、實」。◆
│      │  ││ │★後「對前十『類』」下,「對前」別「辨」。云「互為主、伴,非權非實」者,然「權、實」「有」其「二『類
│      │  ││ │ 』」:一、本高迹下,如「佛」「為菩薩」;二、本下迹高,如「菩薩」「為佛」。今既是「佛」,則非迹下,
│      │  ││ │ 「實」是如來;又非本下,則「是實」「非權」。既無「權」可「對」,故亦「非實」,同「果」「海」故。★
│      │  ││ │★疏「昔為釋迦」等者,此有二經:一、即《放鉢經》,但云:「昔為釋迦之師」。二、正是《菩薩處胎經》第四
│      │  ││ │ ,經云:「計我成佛身,此剎為最小,座中有疑故,於胎現變化。我身如微塵,今在他國土,三十二相明,在在
│      │  ││ │ 無不現。昔為能仁師,今為佛弟子,佛道極廣大,清淨無增減。我欲現佛身,二尊不並立,此界現受教,我剎見
│      │  ││ │ 佛身」。下取意引:「佛剎名無礙,佛名昇仙尊」。結云:「我身濡首是」。又云:「剎土名究竟,佛名大智慧
│      │  ││ │ 」,亦結屬己云:「我身濡首是」。疏「當機『唯實』」者,上至等覺,下至「地前」,俱有聽義,並皆稱「實
│      │  ││ │ 」。「餘八『通權、實』」,可以意得。★
│      │  ││ ├─卯六 地位 分二
│      │  ││ │┌─辰一 正明地位
│      │  ││ ││◆第六、地位者,有說一切皆是果位,以是舍那海印現故;或說一切皆因,果海非可見聞,世尊亦是因者,識所
│      │  ││ ││ 現故;或皆通因、果,果不捨因,隨類現故,因位願力助佛化故,當機之流正修趣故;或俱非因、果,緣起大
│      │  ││ ││ 眾同真性故。◆
│      │  ││ │└─辰二 對前料揀
│      │  ││ │◆將此對前權、實,則果位一向權,因位通權、實。若對前十類,影響、證法通因、果,餘八唯因。因位高下,難
│      │  ││ │ 以準定。◆
│      │  ││ │★疏「將此對前權、實」等者,此「第六」門,疏文分二:先正明,此下「對前」料揀。初「對」第五門料揀;「
│      │  ││ │ 若對前十類」,即「對」第三門料揀。★
│      │  ││ ├─卯七 前後 分三
│      │  ││ │★疏「第七、前後」等者,謂約「列」「眾」。餘經或「從」勝,「先」「列菩薩」,「後」「列」聲聞;或「從
│      │  ││ │ 」微至著,或「先」「列」聲聞,「後」「列菩薩」。今此「眾」「海」,何者為「先」?疏文分三:一、正明
│      │  ││ │ ,二、解妨,三、結成表法。★
│      │  ││ │┌─辰一 正明
│      │  ││ ││◆第七、前後者,初列菩薩,後列餘眾者,表從本以起末。下讚即後明菩薩者,表尋末歸本。良以本、末無二,
│      │  ││ ││ 故二文互舉。◆
│      │  ││ ││★今初,「列」與「讚」德,「前、後」不同。然以「菩薩」「為」「本」,雜類「為末」。「下讚」德中「先
│      │  ││ ││ 」三卷「明」雜類「讚」,「後」第五卷方「明」「菩薩」「讚」,故云「尋末歸本」。★
│      │  ││ │├─辰二 解妨
│      │  ││ ││◆又從本流末,必先小後大,故「自在天」為末;攝末歸本,必從深至淺,故先明「自在」。◆
│      │  ││ ││★疏「又從本流末」下,通妨。謂有難言:就「先」「列」中,既「菩薩」「為」「本」,雜類「為末」「先」
│      │  ││ ││ 「本」「後」「末」,即合諸「天」之內從「自在天」,次「明」廣果,次列三禪等。何以「先明」欲界,後
│      │  ││ ││ 列初禪、二禪等耶?是則「先小後大」矣。故今答云:「菩薩」「為」「本」,猶如一乘;雜類「為末」,如
│      │  ││ ││ 流三乘。三乘之中,初於鹿苑轉於四諦,漸次「歸」「大」,故「先」「列」欲界,「後列」色界。如次而上
│      │  ││ ││ ,故云「先小後大,故自在」「為末」。「末」即「末」「後」耳。★
│      │  ││ ││★「攝末歸本」者,又有難言:「讚」德之中「表尋末歸本」,「後明菩薩者」,則合「先明」日、月「天」「
│      │  ││ ││ 讚」,「末」「後」方「明」「自在天」「讚」。何以雜類之中「先明自在」「讚」耶?故今答云「攝末歸本
│      │  ││ ││ ,必從深至淺」。謂「菩薩」是所歸之「本」,雜類是所攝之「末」,「攝末」「必」須「從」勝,是故「先
│      │  ││ ││ 」「攝」大乘權教。如海「攝」百川,必先「攝」江,次「攝」大河,次「攝」小河,次「攝」溝洫。故「攝
│      │  ││ ││ 」「歸」一乘,先「攝」權大,次「攝」緣覺,次「攝」聲聞,次「攝」人、天。一毫之善,無不皆「攝」。
│      │  ││ ││ 故「先明」「自在天」「讚」,表是所攝之中「先」「攝」勝也;「後明」日、月、「天」等,表所攝之中「
│      │  ││ ││ 後」收「劣」也。★
│      │  ││ │└─辰三 結成表法 分二
│      │  ││ │ ┌─巳一 結成自在
│      │  ││ │ │◆然皆顯法界緣起,逆、順自在故也。◆
│      │  ││ │ │★疏「然皆顯法界」下,第三,結成表法,又二:一、結成「自在」;★
│      │  ││ │ └─巳二 結成交徹
│      │  ││ │◆又表四十二位,一一皆徹因門,並該果海,故互舉前、後,令物不作優、劣之解故。◆
│      │  ││ │★二、「又表四十二位」下,結成交「徹」。★
│      │  ││ ├─卯八 有無 分二
│      │  ││ │★疏「第八、有無」等者,文中二:先別明,後「上十且隨相」下,「圓融」。★
│      │  ││ │┌─辰一 別明 分三
│      │  ││ ││★前中分三:初、通明前三,次、別辨第四,後、合解餘六。★
│      │  ││ ││┌─巳一 通明前三
│      │  ││ │││◆第八、有無者,亦有十類:一、約界,無無色。二、約趣,無地獄。此二非器故。若約轉生,有地獄天子;
│      │  ││ │││ 若約所益,亦通無色,三界皆益故。三、約洲,但列閻浮,餘三略無故,或成難故。◆
│      │  ││ ││├─巳二 別辨第四 分四
│      │  ││ │││┌─午一 正明
│      │  ││ ││││◆四、約乘,無二乘,不共教故。◆
│      │  ││ ││││★疏「四、約乘,無二乘,不共教故」等者,此段有四:一、正明。★
│      │  ││ │││├─午二 通妨
│      │  ││ ││││◆下為顯法,亦不見、聞故。◆
│      │  ││ ││││★二、「下為顯法」下,通妨。謂有難言:若「無二乘」,第九會中何得「有」耶?答云:「為顯法」耳。
│      │  ││ ││││ 次又難云:若「為顯法」,則「有」「二乘」?答云:「亦不見、聞」,與「無」同故。★
│      │  ││ │││├─午三 引證
│      │  ││ ││││◆「《智度論》云:『若小乘經,初唯列聲聞;若大乘經,初具列菩薩、聲聞。』若一乘經,初唯列菩薩,
│      │  ││ ││││ 故指此經為不共教。◆
│      │  ││ ││││★三、《「智」「論》云」下,引證。云明「無」「小乘」,是「不共」義。★
│      │  ││ │││└─午四 重通妨
│      │  ││ │││◆或「大乘經」「唯列」小者,為引攝故,如《金剛經》;或「唯列」大,亦屬「大乘」,主、伴不具故。
│      │  ││ │││ 主、伴具者,必是「一乘」。◆
│      │  ││ │││★四、「或大乘經」下,重通妨難。正通《「智」「論」》,兼通正義。謂有問言:現「有」「『唯列』小」
│      │  ││ │││ ,而是「大乘」,「如《金剛經》」;那言前「『列』小」,但是「小乘經」耶?答云:「為引攝故。」《
│      │  ││ │││ 「智」「論」》就其大略,故「唯列」「小乘」是「小乘經」。「如《金剛經》」等,別是一理耳。言「或
│      │  ││ │││ 『唯列』大」,亦非「一乘」。謂「主、伴不具」者,即如《楞伽》等是也。★
│      │  ││ ││└─巳三 合解餘六
│      │  ││ ││◆五、約部,無四眾,未說小教故。六、約主,無人王,王未知故。七、約三聚,無邪定,彼障隔故,生盲之流
│      │  ││ ││ 但冥益故。八、約內、外,無外道,非彼測故。九、約諸天,無無想,入邪定故。十、約善、惡,無惡魔,不
│      │  ││ ││ 為違害,天中攝故。◆
│      │  ││ │└─辰二 圓融
│      │  ││ │◆上十且隨相說,圓融應有,即無所不具。◆
│      │  ││ ├─卯九 聞不聞 分三
│      │  ││ │┌─辰一 正明
│      │  ││ ││◆第九、聞不聞者,約權,前、後皆互得聞;約實,當會自聞。◆
│      │  ││ ││★疏「第九、聞不聞」等者,於中三:初、正明。★
│      │  ││ │├─辰二 解妨
│      │  ││ ││◆縱不起前,而趣於後,亦各不相知。若約頓機,許一時頓領。◆
│      │  ││ ││★次、「縱不起前」下,通妨。謂有問言:若「約實」,眾「不」「互」「聞」者,如來說法既「不起前,而趣
│      │  ││ ││ 於後」,如何聽眾「不」「得」「互」「聞」?故今答云:「約」佛,「前後」圓融;「約」根,「互」「不
│      │  ││ ││ 」「知」覺。故法慧云:「一切閻浮提,皆言佛在中,我等今見佛,住於須彌頂」。則知「各不相知」也。★
│      │  ││ │└─辰三 總結
│      │  ││ │◆上之九門,且從顯著,略為此釋。中本、廣本,或隱或顯,不可執文。◆
│      │  ││ │★疏「上之九門」下,三、總結義「門」。★
│      │  ││ └─卯十 釋文 分二
│      │  ││  ┌─辰一 總明 分二
│      │  ││  │┌─巳一 總明同異生
│      │  ││  ││◆第十、釋文。第一會中前總四十眾,大分為二:初一同生,餘是異生。《十地論》云:「解脫月是同生眾故
│      │  ││  ││ 。」又云:「同生眾請。」則知兼有地前,明知不約地位。餘釋云云,不符論意。◆
│      │  ││  ││★十中疏云:「餘釋云云,不符論意」者,謂有「釋」云:「聲聞為同,菩薩為異,謂小乘斷惑同故。」有云
│      │  ││  ││ :「出家菩薩、聲聞為同,餘並為異。」此「約」「形」相「同」故。上之二解俱非論意,以經八會無「聲
│      │  ││  ││ 聞」故;論釋《地經》,經亦無故;初成正覺,無「出家」故。或云:「登地為同,同證真故;餘皆是異。
│      │  ││  ││ 」是以「地前」名「異生」「性」故。有云:「八地以上為同,同無漏相故。」上之二解亦違論文。論主但
│      │  ││  ││ 云「解脫月是同生眾」,本不曾言「約地位」故。又「論」明大「眾請」云「有」「同生眾請」,「有地前
│      │  ││  ││ 」故。所以「知」「有」者,由金剛藏云:「有行未久解未得,隨識而行不隨智,聞此生疑墮惡道,我愍是
│      │  ││  ││ 等故不說」。大「眾」承此便「請」,明大「眾」之中「有行未久」,即「地前」故。復有「釋」云:「雜
│      │  ││  ││ 類為同,以受彼彼同類身故;菩薩為異,不約同彼眾生類故。」此亦違論,「解脫月」「為同」故。又有「
│      │  ││  ││ 釋」云:「菩薩、雜類俱為同,法界無二故;俱為異,法界義差別故。」此約實義,豈得為「釋」「同、異
│      │  ││  ││ 」之殊?明知上來並非正解,故疏云「餘釋云云,不符論意」。★
│      │  ││  │└─巳二 釋同異生義
│      │  ││  │◆「云何名為同異、生耶?」然有二義:「一、謂雜類作諸異生種種形故;菩薩得法性身,同人作一類菩薩形故
│      │  ││  │ 。二、菩薩為同者,通諸位故;神等為異,法界差別德故。」◆
│      │  ││  │★疏「云何名為」下,上出「同、異生」體,今釋「同、異生」「義」。然其「二」「釋」:前「約」事相,後
│      │  ││  │ 「約」表法。又有將此「四十眾」以配「地位」。「同生眾」中開之為二,謂十普「菩薩」即是圓因,對「前
│      │  ││  │ 」「菩薩」以為所信;從「海月光」下及「執金剛」為十住。復將一一位中十名如次配於十度,「海月光」等
│      │  ││  │ 十「菩薩」配初發心住。此住「位」本即是檀。其十「菩薩」復配檀中具十,則令十住自有百波羅蜜;歷於五
│      │  ││  │ 「位」,有五百波羅蜜,以等覺「位」亦有十「位」故。「主稼神」下十「眾」配十行,「修羅」以下配十向
│      │  ││  │ ,「三十三天」下配十「地」,前十普「菩薩」是等覺「地」。作此配者,則似「生」情。然文勢多端,配亦
│      │  ││  │ 無失,但不俟如此不次。謂「四十眾」以配三賢、十聖,下「師子座眾」以配等覺,「眉間出眾」以配妙覺,
│      │  ││  │ 則四十二「眾」配四十二「位」,於理甚直。★
│      │  ││  └─辰二 別釋 分二
│      │  ││◆其四十眾,文皆有三:一、標「數」辨類,二、列名結「數」,三、攝德周圓。◆
│      │  ││   ┌─巳一 初一同生 分三
│      │  ││   │┌─午一 標數辨類
│      │  ││   ││◎有十佛世界微塵數菩薩摩訶薩所共圍繞。◎
│      │  ││   ││◆今初同生眾中第一、標「數」辨類中先、標「數」。「佛世界」者,下辨「世界」,略有三類:一、「世
│      │  ││   ││ 界」,二、種,三、海。今云「世界」,則非種非海,權、實共許一三千界一「佛」化境故;或名「佛剎
│      │  ││   ││ 」、「佛土」,皆準此也。「微塵者,七極微量也。」謂抹三千界並為「微塵」,一「塵」為一「菩薩」
│      │  ││   ││ ,則「數」已難量矣。況舉「十」「數」,表無盡耶!◆
│      │  ││   ││◆「菩薩摩訶薩」者,辨類也──即揀非餘眾。具云「菩提薩埵摩訶薩埵」。今從略耳。然有三釋:「一、
│      │  ││   ││ 菩提是所求佛果,薩埵是所化眾生,即悲、智所緣之境,從境立名,故名菩薩;二、菩提是所求之果,薩
│      │  ││   ││ 埵是能求之人,能、所合目,故名菩薩;三、薩埵,此云勇猛,謂於大菩提勇猛求故。」「摩訶」云「大
│      │  ││   ││ 」,「大」有四義:「一者、願大,求大菩提故;二、行大,二利成就故;三、時大,經三無數劫故;四
│      │  ││   ││ 、德大,具足一乘諸功德故。」前二通地前,後二或唯地上。更有諸「大」,亦不出此。此等並是舍那佛
│      │  ││   ││ 內眷屬,動、止常隨,故云「所共圍繞」。◆
│      │  ││   │├─午二 列名結數 分二
│      │  ││   ││◆二、「其名」下,列「名」結數:先列「其名」,後結略顯廣。◆
│      │  ││   ││┌─未一 列其名號 分二
│      │  ││   │││┌─申一 總彰大意 分三
│      │  ││   ││││┌─酉一 標釋無名
│      │  ││   │││││◎其名曰:普賢菩薩摩訶薩、◎
│      │  ││   │││││◆今初。夫聖人無「名」,為物立稱。◆
│      │  ││   │││││★疏「今初。夫聖人無『名』」等者,此先總彰大意。於中有三:初總標「無『名』」「立」「名」
│      │  ││   │││││ 。故《莊子》云:「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今約利生,而於「無名」強「立」「名」
│      │  ││   │││││ 耳。★
│      │  ││   ││││├─酉二 總辨立名
│      │  ││   │││││◆雖得「名」千差,而多依行德;◆
│      │  ││   │││││★次「雖得『名』千差」下,總辨「立」「名」所以。此下辨「立」「名」別因。言「多依行德」者
│      │  ││   │││││ ,亦有因姓,因父、母等故。★
│      │  ││   ││││└─酉三 通其妨難
│      │  ││   ││││◆行德皆具,而隨宜別標。◆
│      │  ││   ││││★後「行德皆具」下,通妨。謂有難云:既「依行德」,而諸「菩薩」「德」「行」「皆具」,何以成
│      │  ││   ││││ 「別」?故云「隨宜別標」,「隨」便「宜」故。謂如有偈云:「弟子堅固菩提心,從師以受灌頂位
│      │  ││   ││││ ,妙修定慧恒觀察,深入業用善巧門」,即「普賢菩薩」。又云:導諸有情勝菩提,以四攝法而攝取
│      │  ││   ││││ 」,即金剛王菩薩;「無厭大悲未曾捨」,即金剛愛菩薩;「見行小善便稱美」,即金剛善哉菩薩;
│      │  ││   ││││ 「無住檀施等虛空」,即金剛寶菩薩,亦虛空藏菩薩別名;「能以慧光破愚冥」,即金剛日菩薩,亦
│      │  ││   ││││ 云金剛光;「有所樂求恒不逆」,即金剛幢菩薩;「發言先笑令心喜」,即金剛笑菩薩;「能於妙法
│      │  ││   ││││ 無染中」,即金剛法菩薩;「善用般若斷諸使」,即金剛利菩薩,亦即文殊師利是;「無上法輪恒不
│      │  ││   ││││ 退」,即金剛因菩薩,亦云金剛轉法輪菩薩;「四辯演說無所畏」,即金剛語言菩薩;「諸佛眾生事
│      │  ││   ││││ 業中」,即金剛業菩薩;「恒被堅誓慈悲甲」,即金剛護菩薩,亦云金剛甲冑菩薩;「摧破魔羅勝軍
│      │  ││   ││││ 眾」,即金剛藥叉菩薩,亦云金剛牙菩薩;「堅持諸佛所祕門」,即金剛拳菩薩。又如乘聲濟物,即
│      │  ││   ││││ 曰觀音;手中雨華,便名華手菩薩等。皆「隨」「德」「隨宜」也。★
│      │  ││   │││└─申二 正釋文 分二
│      │  ││   │││ ┌─酉一 列十同名 分二
│      │  ││   │││ │┌─戌一 釋總名 分二
│      │  ││   │││ ││┌─亥一 總明料揀
│      │  ││   │││ │││◆先十同「名」「普」者,顯具法界總相德故;後十異「名」者,顯具法界別相德故。總、別相
│      │  ││   │││ │││ 融,同一法界。今初,十「名」之「普」,是別之總;「普」下十異,顯即「普」能別,「普
│      │  ││   │││ │││ 」義方成。此是古今諸佛同行「普賢」之行,隨於諸位,差別不同;縱成正覺,亦「普」行攝
│      │  ││   │││ │││ ,故先明之。◆
│      │  ││   │││ │││★疏「今初,十『名』之『普』,是別之總」者,應有難云:前云「十」「普」既「顯」「法界
│      │  ││   │││ │││ 總相」之「德」,何得更有普德、普光等殊?故為此通。疏「此是古今」下,明先列所以,可
│      │  ││   │││ │││ 知。然其釋「名」,皆取下文所得法門以成會釋。由得解脫,各「隨」所得以立其「名」,所
│      │  ││   │││ │││ 以前云「依德行立」。此若不了,但尋下經,自當分明。★
│      │  ││   │││ ││└─亥二 別釋普賢 分三
│      │  ││   │││ ││ ┌─天一 釋普賢名
│      │  ││   │││ ││ │◆言「普賢」者,體性周徧曰「普」,隨緣成德曰「賢」,此約自體。又曲濟無遺曰「普」,
│      │  ││   │││ ││ │ 鄰極亞聖曰「賢」,此約諸位「普賢」。又「德周法界曰『普』,至順調善曰『賢』」,此
│      │  ││   │││ ││ │ 約當位「普賢」。又果無不窮曰「普」,不捨因門曰「賢」,此約佛後「普賢」。位中「普
│      │  ││   │││ ││ │ 賢」,悲、智雙運;佛後「普賢」,智海已滿,而運即智之悲,寂而常用,窮未來際。◆
│      │  ││   │││ ││ ├─天二 通其妨難
│      │  ││   │││ ││ │◆又一即一切曰「普」,一切即一曰「賢」,此約融攝。所以先列者,為上首故,法門主故,
│      │  ││   │││ ││ │ 法界體故,一切「菩薩」無不乘故,無一如來非此成故;令諸聞者見自身中如來藏性,行「
│      │  ││   │││ ││ │ 普」行故。◆
│      │  ││   │││ ││ └─天三 結從別稱
│      │  ││   │││ ││◆上雖多義離釋,今從別稱合釋。無處不「賢」,名曰「普賢」,即體「普」也。此一為總。◆
│      │  ││   │││ │└─戌二 釋別名
│      │  ││   │││ │◎普德最勝燈光照菩薩摩訶薩、普光師子幢菩薩摩訶薩、普寶焰妙光菩薩摩訶薩、普音功德海幢菩薩
│      │  ││   │││ │ 摩訶薩、普智光照如來境菩薩摩訶薩、普寶髻華幢菩薩摩訶薩、普覺悅意聲菩薩摩訶薩、普清淨無
│      │  ││   │││ │ 盡福光菩薩摩訶薩、普光明相菩薩摩訶薩、◎
│      │  ││   │││ │◆餘九為別:二、「德」「普」,謂稱性之「德」充於法界,以為「最勝」;委「照」無遺,如「燈
│      │  ││   │││ │ 」之「光」。三、慧「普」,徧照嚴剎,決定高出故。四、行「普」,內行圓淨,智「焰」外燭,
│      │  ││   │││ │ 故稱為「妙」。五、「音」「普」,具一切「音」,演佛淨土深廣、高出之行故。六、「智」「普
│      │  ││   │││ │ 」,「照」佛法界無盡「境」故。七、「心」「普」,「智」寶嚴於心頂,通行等「華」,高出物
│      │  ││   │││ │ 表故。八、「覺」「普」,徧「覺」性、相,「聲」皆「悅」機,故無不歸者。九、「福」「普」
│      │  ││   │││ │ ,障無不「淨」,稱真「無盡」故。十、「相」「普」,無「光」「相」之「光」「相」,徧益眾
│      │  ││   │││ │ 生故。六「相」圓融,思之。◆
│      │  ││   │││ └─酉二 列十異名
│      │  ││   │││◎海月光大明菩薩摩訶薩、雲音海光無垢藏菩薩摩訶薩、功德寶髻智生菩薩摩訶薩、功德自在王大光菩薩
│      │  ││   │││ 摩訶薩、善勇猛蓮華髻菩薩摩訶薩、普智雲日幢菩薩摩訶薩、大精進金剛臍菩薩摩訶薩、香焰光幢菩薩
│      │  ││   │││ 摩訶薩、大明德深美音菩薩摩訶薩、大福光智生菩薩摩訶薩……。◎
│      │  ││   │││◆二、「海月」下,十異名「菩薩」:一、「海月光大明」者,十「德」、十山皆依「大」「海」;十地
│      │  ││   │││ 、十度皆依佛「智」。「海」中看「月」,淨而且深;依「智」嚴剎,深而且淨。如「海」即「大」,
│      │  ││   │││ 如「月」即「明」,故以名也。二、講如雷震,故曰「雲音」;辯才汎灎,猶如「海光」。又「海」上
│      │  ││   │││ 有「光」,天涯無際;佛「智」起用,一念普周;淨惑無窮,名「無垢藏」。三、修治二嚴,猶如淨「
│      │  ││   │││ 寶」;祕密高顯,故有「髻」言。四、法「王」出現,作用「自在」;二嚴圓滿,為「功德」「光」。
│      │  ││   │││ 五、「勇猛」化生,不染化相;雨法玄妙,如解「髻」珠。六、慈「雲」、「智」「日」,互相資映;
│      │  ││   │││ 長劫「普」應,高出如「幢」。七、堅利智慧與「精進」俱,故得稱「大」;「智」為行本,若「臍」
│      │  ││   │││ 為壽因。八、戒等行發,是為「香焰」;種智高直,故曰「光幢」。九、「智」「光」徧照,是「大明
│      │  ││   │││ 德」;稱真適物,名「深美音」。十、「大」「智」發「光」,徧照佛境;令「福」非福相,「福」亦
│      │  ││   │││ 稱「大」。◆
│      │  ││   ││└─未二 結略顯廣
│      │  ││   ││◎如是等而為上首。有十佛世界微塵數。◎
│      │  ││   ││◆二、「如是等」下,結略顯廣。◆
│      │  ││   │└─午三 攝德周圓 分二
│      │  ││   │◆第三、「此諸菩薩」下,攝德圓滿中二:初別歎勝德,後總結多門。◆
│      │  ││   │ ┌─未一 別歎勝德 分二
│      │  ││   │ │◆初中亦二:初二句就緣歎,餘就「行」歎。◆
│      │  ││   │ │┌─申一 二句就緣歎 分二
│      │  ││   │ ││◆今初,初句「往」因同「行」,顯主、伴有由;後句「從」德「海生」,明長為輔翼。◆
│      │  ││   │ ││┌─酉一 前句顯主伴有由 分二
│      │  ││   │ │││┌─戌一 標列章門
│      │  ││   │ ││││◎此諸菩薩往昔皆與毘盧遮那如來共集善根,修菩薩行,皆從如來善根海生,◎
│      │  ││   │ ││││◆言「毘盧遮那」者,「毘」即「徧」也;「盧遮那」,「光明照」義。迴就方言,應云「光明徧
│      │  ││   │ ││││ 照」。然有二義:「一、身光徧照盡空,乃至塵道;二、智光徧照真、俗重重法界。」「身」、
│      │  ││   │ ││││ 「智」能、所合為一「身」,圓明獨耀,具德無邊,故立斯號。又「毘」者,「種種」義;「盧
│      │  ││   │ ││││ 遮」,「障」義;「那」者,「盡」義、「入」義──即「種種障盡」、「種種德圓」。◆
│      │  ││   │ ││││★疏「又『毘』者,『種種』」下,第二、釋「毘盧」名,以梵語多含,故有此釋。於中二:先總
│      │  ││   │ ││││ 明;★
│      │  ││   │ │││└─戌二 引經別釋
│      │  ││   │ │││◆故《普賢觀經》云:「釋迦牟尼名毘盧遮那,徧一切處。」即「身」亦「徧」,非唯「光」「徧」
│      │  ││   │ │││ 。又云:「其佛住處名常寂光。」即土亦「光」矣。又云:「常波羅蜜所攝成處、我波羅蜜所安立
│      │  ││   │ │││ 處」,即「德圓」義。又云:「淨波羅蜜滅有相處」,即「障盡」義。又云:「樂波羅蜜不住身心
│      │  ││   │ │││ 相處、不見有無諸法相處」,即「證入」義。又云:「如寂解脫乃至般若波羅蜜,是色常住法故。
│      │  ││   │ │││ 」明皆即應即真,為本師矣。此經文證,本品當辨。◆
│      │  ││   │ │││★後「故《普賢觀經》」下,引「經」別解。然彼經由普賢令行者懺悔,「行人問云:『我於何所懺
│      │  ││   │ │││ 悔?』」故有此教。今以〈疏〉間經,當總引經云:「釋迦牟尼名毘盧遮那,徧一切處。其佛住處
│      │  ││   │ │││ 名常寂光,常波羅蜜所攝成處、我波羅蜜所安立處、淨波羅蜜滅有相處、樂波羅蜜不得身心相處、
│      │  ││   │ │││ 不見有無諸法相處。如寂解脫乃至般若波羅蜜,是色常住法故。」但觀經文,自分經、〈疏〉。★
│      │  ││   │ │││◆言「共集善根」者,即備道資糧。言「修菩薩行」者,即作所應作。云何「共集」?互為主、伴故
│      │  ││   │ │││ 。主伴有三:「一、迴向主伴,二、同行主伴,三、如相主伴。」皆稱「共集」。◆
│      │  ││   │ │││★疏「主伴有三」者:一、「迴向主伴」,所修「善根」互相「迴向」,故今成「佛」,遞為「主、
│      │  ││   │ │││ 伴」;二、「同行」者,「同」「修」禪、戒等「行」;三、二俱「稱性」,居然相收。★
│      │  ││   │ ││└─酉二 後句明長為輔翼
│      │  ││   │ ││◆後句「言善根海生」者,謂佛德無邊,積妙法寶,智定盈洽,故稱為「海」。「從」「生」有四:一
│      │  ││   │ ││ 、「從」自佛「善根海生」,謂已圓十身故。二、「從」本師「海生」,佛為勝緣,曾已攝受、授法
│      │  ││   │ ││ ,令「行」得成滿故。三、與「遮那」同於餘佛「海生」,以上云「共集」故。四、「從」法性佛「
│      │  ││   │ ││ 海生」,以上德「海」,諸佛共同,平等一味;但稱性「修」,即是「從」「生」,不揀自、他故。
│      │  ││   │ ││ 「梵本云『與佛同一善根海生』。」◆
│      │  ││   │ ││★疏「謂佛德無邊」等者,釋為「海」義,即《金光明》意。彼經偈云:「佛德無邊如大海,無限妙寶
│      │  ││   │ ││ 積其中,智慧德水鎮恒盈,百千勝定咸充滿」,即同「海」故。疏「『從』自佛『善根海生』」者,
│      │  ││   │ ││ 由「普賢」等「自」「圓十身」,「十身」之中有「如來」「身」,依於「佛」「身」起「菩薩」用
│      │  ││   │ ││ ,云「從」彼「生」。★
│      │  ││   │ │└─申二 就行歎 分二
│      │  ││   │ │ ┌─酉一 敘意 分二
│      │  ││   │ │ │┌─戌一 標章立歎
│      │  ││   │ │ ││◆第二、「諸波羅蜜」下,就行德以歎。◆
│      │  ││   │ │ │└─戌二 別釋其文 分二
│      │  ││   │ │ │ ┌─亥一 標
│      │  ││   │ │ │ │◆夫大士必崇德廣業,虛心外身。◆
│      │  ││   │ │ │ │★疏「夫大士必崇德」下,先彰歎意。先兩句標。「崇德廣業」者,《周易》上〈繫〉云:「子
│      │  ││   │ │ │ │ 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注云:「窮理入神,其德
│      │  ││   │ │ │ │ 崇也;兼濟萬物,其業廣也。次復云:「智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注云:「智以崇為貴
│      │  ││   │ │ │ │ ,禮以卑為用。」又云:「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
│      │  ││   │ │ │ │★「虛心外身」者,即《老子》意。彼云:「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又云:「後
│      │  ││   │ │ │ │ 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今借其言,謂菩薩「虛」曠其「心」,「智」絕能、所,
│      │  ││   │ │ │ │ 亡「身」為物,一向利他。故下經云:「菩薩所修功德行,不為自己及他人,但以最上智慧心
│      │  ││   │ │ │ │ ,利益眾生故迴向」,即斯意也。★
│      │  ││   │ │ │ └─亥二 釋
│      │  ││   │ │ │◆崇德故,進齊佛果;廣業故,行彌法界;虛心故,智周萬法而不為;外身故,功流來際而非己。故
│      │  ││   │ │ │ 德難名矣。◆
│      │  ││   │ │ │★疏「崇德故」下,第二、釋上四事,可知。★
│      │  ││   │ │ └─酉二 釋文 分三
│      │  ││   │ │◆略分為三:一、明自分因行德,二、勝進果行德,三、二行無礙德。◆
│      │  ││   │ │  ┌─戌一 自分因行德 分三
│      │  ││   │ │  │◆初中亦三:一、自利行「圓」,二、利他行「滿」,三、證理位極。◆
│      │  ││   │ │  │┌─亥一 自利行圓 分三
│      │  ││   │ │  ││┌─天一 諸度行滿
│      │  ││   │ │  │││◎諸波羅蜜悉已圓滿,◎
│      │  ││   │ │  │││◆今初,有三句:一、諸度行「滿」,謂六度、十度,八萬四千多劫積集,究盡事、理,故云
│      │  ││   │ │  │││ 「圓滿」。◆
│      │  ││   │ │  ││├─天二 十眼明徹
│      │  ││   │ │  │││◎慧眼明徹,等觀三世,◎
│      │  ││   │ │  │││◆二、「慧眼」下,十「眼明徹」。分別名「慧」,照矚稱「眼」;障翳斯盡,智無不矚,故
│      │  ││   │ │  │││ 云「明徹」。五「眼」之中「慧眼」「觀」理,理無異味,故云「等觀」;十「眼」之中「
│      │  ││   │ │  │││ 慧眼」「觀」事,事無不見,故名「等觀」。是則委見其事為「明」,深達其性為「徹」。
│      │  ││   │ │  │││ 欲以一「眼」含諸,具通事、理,但舉其「慧」。◆
│      │  ││   │ │  │││★疏「五『眼』之中『慧眼』『觀』理」者,「五」謂:一、肉「眼」,二、天「眼」,三、
│      │  ││   │ │  │││ 「慧眼」,四、法「眼」,五、佛「眼」。釋相,如〈離世間品〉。今唯取「慧眼」。「十
│      │  ││   │ │  │││ 『眼』」者,前「五『眼』」外更加「五『眼』」,而業用多異。文云:「所謂:肉眼,見
│      │  ││   │ │  │││ 一切色故;天眼,見一切眾生心故;慧眼,見一切眾生諸根境界故;法眼,見一切法如實相
│      │  ││   │ │  │││ 故;佛眼,見如來十力故;智眼,知見諸法故;光明眼,見佛光明故;出生死眼,見涅槃故
│      │  ││   │ │  │││ ;無礙眼,所見無障故;一切智眼,見普門法界故。」釋曰:「見」「諸根境界」即是「見
│      │  ││   │ │  │││ 」「事」,即「五『眼』」「中」「法眼」「見」同。則「明徹」之言,「明」配「十『眼
│      │  ││   │ │  │││ 』」「中」「智」,「徹」配「五『眼』」「中」「慧」。★
│      │  ││   │ │  ││└─天三 深定已滿
│      │  ││   │ │  ││◎於諸三昧具足清淨;◎
│      │  ││   │ │  ││◆三、「於諸」下,深定已滿。「三昧」者,此云「等持」,遠離沈、掉,平「等持」心,趣一
│      │  ││   │ │  ││ 境故。而云「諸」者,其餘「諸」緣亦一境故。真如「三昧」為其定體,隨境入別,塵數多端
│      │  ││   │ │  ││ ,故云「諸」也。橫則無定不窮,豎則深入無際,故云「具足」。定障永亡,故云「清淨」。
│      │  ││   │ │  ││★疏「竪則深入無際」者,故《法華》云:「禪定、智慧、解脫、三昧,深入無際。」★
│      │  ││   │ │  │├─亥二 利他行滿 分三
│      │  ││   │ │  ││┌─天一 正教輪
│      │  ││   │ │  │││◎辯才如海,廣大無盡;◎
│      │  ││   │ │  │││◆第二、「辯才」下,利他行滿,有三句,即三輪化益:一、語含四「辯」,即正教輪。「辯
│      │  ││   │ │  │││ 」謂巧顯深理,「才」謂巧應機宜。萬法咸演,則「廣大」無涯;千難殊對,則「無」竭「
│      │  ││   │ │  │││ 盡」。故「如海」也。又「海」遇風緣,則洪浪雲涌;智逢機請,則口「辯」波騰。請者既
│      │  ││   │ │  │││ 許無邊,「辯」亦「廣大無盡」。◆
│      │  ││   │ │  ││├─天二 神通輪
│      │  ││   │ │  │││◎具佛功德,尊嚴可敬;◎
│      │  ││   │ │  │││◆二、「具佛」下,身業神通輪。謂三業無失,智深叵撓,為「具佛功德」,故得外儀儼若,
│      │  ││   │ │  │││ 肅然「可敬」。◆
│      │  ││   │ │  ││└─天三 記心輪
│      │  ││   │ │  ││◎知眾生根,如應化伏;◎
│      │  ││   │ │  ││◆三、「知眾生」下,意業記心輪。「根」義總明,文含性欲。言「如應」者,「根」有生、熟
│      │  ││   │ │  ││ ,「化」不失時;器有大、小,授法無謬。「化」謂教「化」,即「應攝受者而攝受之」。「
│      │  ││   │ │  ││ 伏」謂調「伏」,即「應折伏者而折伏之」。由此「具」行,入正法故。◆
│      │  ││   │ │  ││★疏「即『應攝受者』」下,即《勝鬘經》文。「由此『具』行,入正法故」者,即取意結之。
│      │  ││   │ │  ││ 彼云:「折伏,攝受,令正法久住。」多分「折伏」剛強,「攝受」柔弱。★
│      │  ││   │ │  │└─亥三 證理位極 分三
│      │  ││   │ │  │ ┌─天一 證理法 分二
│      │  ││   │ │  │ │┌─地一 入法界藏
│      │  ││   │ │  │ ││◎入法界藏,智無差別;◎
│      │  ││   │ │  │ ││◆第三、「入法界藏」下,證理位極,亦三句:一、證理法,謂以大「智」證「入」平等真
│      │  ││   │ │  │ ││ 「法界藏」。依《佛性論》,說有五藏:「一、如來藏,謂在纏含果法故。二、自性清淨
│      │  ││   │ │  │ ││ 藏,謂在纏不染。三、法身藏,謂果位為功德所依。四、出世間上上藏,謂出纏超過二乘
│      │  ││   │ │  │ ││ 菩薩。五、法界藏,謂通因、果,外持一切染、淨有為,故名法界;內含一切恒沙性德,
│      │  ││   │ │  │ ││ 故復名藏。」此義寬通,故今證「入」。◆
│      │  ││   │ │  │ ││★疏「依《佛性論》,說有五藏」者,即彼論第二卷〈辨相分〉第四.〈自體相品〉第一中
│      │  ││   │ │  │ ││ 有十義:「第一、自體相。」牒釋云:「自體相者,有二種:一者、別相,二者、通相。
│      │  ││   │ │  │ ││ 別相有三種。何者為三?一者、如意功德,二者,無異性,三者,潤滑性。言如意功德相
│      │  ││   │ │  │ ││ 者,謂如來藏有其五種。何等為五?一、如來藏,自性是其藏義。一切諸法不出如來自性
│      │  ││   │ │  │ ││ ,無我為相故,故說一切諸法為如來藏。二者、正法藏,因是其藏義。以一切聖人四念處
│      │  ││   │ │  │ ││ 等正法,皆取此性作境,未生得生,已生得滿,是故說名為正法藏。三者、法身藏,至得
│      │  ││   │ │  │ ││ 是其藏義。此一切聖人信樂正性,信樂願聞,由此信心故,令諸聖人得於四德,乃至過恒
│      │  ││   │ │  │ ││ 沙數等一切如來功德,故說此性名法身藏。四者、出世藏,真實是其藏義。世有三失:一
│      │  ││   │ │  │ ││ 者、對治可滅盡,故名為世;此法則無對治,故名出世。二、不靜住,故名為世,由虛妄
│      │  ││   │ │  │ ││ 心,果報念念生滅不住故;此法不爾,故名出世。三、由有倒見故,心在世間,則恒倒見
│      │  ││   │ │  │ ││ ,如人在三界,心中決不得苦法忍等,以其虛妄,故名為世;此法能出世間,故名真實,
│      │  ││   │ │  │ ││ 為出世藏。五者、自性清淨藏,以祕密是其藏義。若一切法隨順此性,則名為內;是正非
│      │  ││   │ │  │ ││ 邪,則為清淨。若諸法違逆此理,則名為外;是邪非正,名為染濁。故言自性清淨藏。故
│      │  ││   │ │  │ ││ 《勝鬘經》云:「世尊!佛性者,是如來藏,是正法藏,是法身藏,是出世藏,是自性清
│      │  ││   │ │  │ ││ 淨藏。」由說此五藏義,故如意功德而得顯現。為顯此義,故說如意寶喻:譬如有人以宿
│      │  ││   │ │  │ ││ 業故,感得如意寶珠;得此珠已,能隨其意,有所樂事,自然得成。佛性亦爾,由事善知
│      │  ││   │ │  │ ││ 識,修諸福慧,感得此性,便隨修行者意,各各自得三乘之果。故如意功德是其前相。」
│      │  ││   │ │  │ ││ 釋曰:然疏引「五藏」,即賢首疏。其第五「藏」即論第二「正法藏」是,「名」則小異
│      │  ││   │ │  │ ││ ,大旨則同。取其最後,順經「法界藏」義。故當第五「復名」「法界藏」耳。然論「正
│      │  ││   │ │  │ ││ 法藏」云「因是其」「義」,今疏云「通因、果」者。謂能與「因、果」諸位「功德」為
│      │  ││   │ │  │ ││ 「因」,故論云「一切聖人四念處」等,而為「因」故。★
│      │  ││   │ │  │ │└─地二 智無差別 分二
│      │  ││   │ │  │ │★疏「所證之『藏』平等,要『無』分『別』方契」」下,釋「智無差別」。於中分二:先正
│      │  ││   │ │  │ │ 釋,後解妨。★
│      │  ││   │ │  │ │ ┌─玄一 正釋
│      │  ││   │ │  │ │ │◆言「智無差別」者,所證之「藏」平等,要「無」分「別」」方契。此則「智」自「無
│      │  ││   │ │  │ │ │ 差」,即由上義能、所不殊。又此能證「智」與所證「藏」冥合一味,無有境、「智」
│      │  ││   │ │  │ │ │ 之異,故云「無差」。此復有二:一、同無相故。下經云:「「無有少法為智所入,亦
│      │  ││   │ │  │ │ │ 無少智而入於法。」」二、、同法界故,則能、所各互攝盡。故下云::「無有智外如
│      │  ││   │ │  │ │ │ 為智所入」,「智」」攝「「如」盡故;;「「亦無如外知能證於如」,「如」」全攝
│      │  ││   │ │  │ │ │ 「智」故。◆
│      │  ││   │ │  │ │ │★前中,然有三釋連成一義:第一、「『智』自『無差』」,如以圓蓋稱於圓函。今但論
│      │  ││   │ │  │ │ │ 蓋圓耳。謂「所證」「平等」,故須「無差別」「智」,方證於理;若「差別」「智」
│      │  ││   │ │  │ │ │ ,即不「「能證」」此。二、「「即由上義」下,是第二義。「能、所不殊」,云「智
│      │  ││   │ │  │ │ │ 」「無差」,如魚符相合。三、「又此能證」」下,明「一味」「無差」,如水和乳。
│      │  ││   │ │  │ │ │ 言「此復有二」者,前即真空「一味」,後即妙有「一味」;前即無相,後即法性。★
│      │  ││   │ │  │ │ └─玄二 解妨 分二
│      │  ││   │ │  │ │★疏「若皆一味」下,第二、解妨難。於中,先問;後「古德」下,答。★
│      │  ││   │ │  │ │  ┌─黃一 問
│      │  ││   │ │  │ │  │◆若皆一味,豈令「智」同於境而無智耶?◆
│      │  ││   │ │  │ │  └─黃二 答 分二
│      │  ││   │ │  │ │★答中二:先舉昔答,後申今意。★
│      │  ││   │ │  │ │   ┌─宇一 敘昔解 分三
│      │  ││   │ │  │ │   │┌─宙一 正釋
│      │  ││   │ │  │ │   ││◆古德釋云:「智」相盡,故不有;能令「智」相盡,故不無。◆
│      │  ││   │ │  │ │   ││★前中三:初、正釋,謂「『智』相盡,故不有」,則同如一味;「能令『智』相
│      │  ││   │ │  │ │   ││ 盡,故不無」,則「智」有功能。反照「智」「空」,不取於「智」,斯為「真
│      │  ││   │ │  │ │   ││ 」「智」,故「不無」「智」。★
│      │  ││   │ │  │ │   │├─宙二 反解
│      │  ││   │ │  │ │   ││◆不爾,豈令諸相皆盡而「智」獨存?◆
│      │  ││   │ │  │ │   ││★二、「不爾」下,反釋,反成「不有」一味之義。★
│      │  ││   │ │  │ │   │└─宙三 結成 分二
│      │  ││   │ │  │ │   │ ┌─洪一 以寂照對真俗
│      │  ││   │ │  │ │   │ │◆是故於境則不礙真而恒俗,於「智」則不礙寂而恒照,即境、「智」非一;境
│      │  ││   │ │  │ │   │ │ 則不礙俗而恒真,「智」則不廢照而恒寂,即境、「智」非異。◆
│      │  ││   │ │  │ │   │ │★三、「是故於境」「不礙真而恒俗」下,結成。於中二意:先以「寂」、「照
│      │  ││   │ │  │ │   │ │ 」對「真」、「俗」二「境」。辨「非一」、「異」;★
│      │  ││   │ │  │ │   │ └─洪二 結成境智無差
│      │  ││   │ │  │ │   │◆境則空、有無二,「智」則寂、照雙融,故云「無差別」也。◆
│      │  ││   │ │  │ │   │★後「境則空、有」下,結成「無差」。★
│      │  ││   │ │  │ │   └─宇二 申今意 分三
│      │  ││   │ │  │ │★疏「上來所釋」下,二、申今意。於中有三:初成昔解;次「未盡」下,辨順、違;後「今
│      │  ││   │ │  │ │ 正」下,申義。★
│      │  ││   │ │  │ │    ┌─宙一 成昔解
│      │  ││   │ │  │ │    │◆上來所釋約真理寂寥,與止寂相順;俗諦流動,與觀照相順。《起信》等中,且
│      │  ││   │ │  │ │    │ 為此釋。◆
│      │  ││   │ │  │ │    │★今初、成昔解者,明有文據,出於「《起信》」。為出論意,則令昔解未盡其源
│      │  ││   │ │  │ │    │ 。謂前結成之中,於境不礙「真」而恒「俗」,智則不礙「寂」而恒「照」。雖
│      │  ││   │ │  │ │    │ 明不礙,若別對者,意以心「寂」對於境「真」,心「照」對於境「俗」。以「
│      │  ││   │ │  │ │    │ 照」對「俗」,則心、境非一;以「寂」對「真」,則心、境非異。明是唯「照
│      │  ││   │ │  │ │    │ 」對「俗」,唯「寂」對「真」。次雖雙融空有二境、寂照二心,終不得言:境
│      │  ││   │ │  │ │    │ 則不礙「俗」而恒「真」,心則不礙「照」而恒「寂」,則心、境非異。明知本
│      │  ││   │ │  │ │    │ 意相對別也。故今疏取其意,示論意云「真理寂寥,與止寂相順;俗諦流動,與
│      │  ││   │ │  │ │    │ 觀照相順。★
│      │  ││   │ │  │ │    │★言「《起信》等中,且為此釋」者,出其所據也。「等」取《瑜伽》及別經論。
│      │  ││   │ │  │ │    │ 言「起信中」者,即彼「修行信心分」中云:「云何修行止觀門?所言止者,謂
│      │  ││   │ │  │ │    │ 止息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毘鉢
│      │  ││   │ │  │ │    │ 舍那觀義故。云何隨順?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相捨離,雙現前故。若修止者,
│      │  ││   │ │  │ │    │ 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
│      │  ││   │ │  │ │    │ 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想
│      │  ││   │ │  │ │    │ ,念念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
│      │  ││   │ │  │ │    │ 來,住於正念。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
│      │  ││   │ │  │ │    │ 得。若從座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察。久習淳
│      │  ││   │ │  │ │    │ 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釋曰:上皆論文。
│      │  ││   │ │  │ │    │ 「止」中則「知」無相「不生」「不滅」,「觀」中「常念方便」及「「分別因
│      │  ││   │ │  │ │    │ 緣生滅」。明是「止」「順」於「理」,「觀」「順」於事。★
│      │  ││   │ │  │ │    │★又論下文云:「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沈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遠離大
│      │  ││   │ │  │ │    │ 悲,是故修觀。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一切心
│      │  ││   │ │  │ │    │ 、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等。釋曰:上亦多就事明「觀」。又下論云:「唯除
│      │  ││   │ │  │ │    │ 坐時,專念於止;若餘一切,悉當觀察應作、不應作。」「止、觀俱行,所謂:
│      │  ││   │ │  │ │    │ 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雖念因
│      │  ││   │ │  │ │    │ 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釋曰:此之雙「行」,亦明「念」「自性
│      │  ││   │ │  │ │    │ 不生」是「止」,「念因緣和合」是「觀」,故疏出論意云「真理寂寥,與止寂
│      │  ││   │ │  │ │    │ 相順;俗諦流動,與觀照相順」。而上云「等」,「等」取《瑜伽》七十七中亦
│      │  ││   │ │  │ │    │ 說禪定有於三品:一、奢摩他品,二、毘鉢舍那品,三、雙運品。大旨與「《起
│      │  ││   │ │  │ │    │ 信》」多同,故致「等」言。★
│      │  ││   │ │  │ │    ├─宙二 辨順違
│      │  ││   │ │  │ │    │◆未盡其源,以令照真不得名照,照俗之時不得即寂故。◆
│      │  ││   │ │  │ │    │★疏「未盡其源」」下,次、辨順、違。文雖順論,不知諸論且約一相,便將「寂
│      │  ││   │ │  │ │    │ 」、「照」敵對「真」、「俗」,故是有乖。疏「以令照真不得名照,照俗之時
│      │  ││   │ │  │ │    │ 不得即寂故」者,出其有乖所以。由以「寂」對「真」,故單「照真」「時」無
│      │  ││   │ │  │ │    │ 「照」;以「照」對「俗」,故單觀「俗」「時」無「寂」。故統收經論中意:
│      │  ││   │ │  │ │    │ 或以理觀對於事止,謂契理止妄是也;或事觀對於理「寂」,謂無念知境是也;
│      │  ││   │ │  │ │    │ 或事觀對於事「寂」,謂觀於一境,心不動搖是也;或理觀對於理「寂」,忘心
│      │  ││   │ │  │ │    │ 「照」極是也。略舉其四,廣如〈賢首品〉。此由約單觀。若約雙融事、理,如
│      │  ││   │ │  │ │    │ 下疏文。若依古釋,則全無事止,亦無理觀。云何更得三觀一心、三止齊運?若
│      │  ││   │ │  │ │    │ 云約「真」,則境、「智」無二;約「俗」,則境、「智」非一。斯則有理,而
│      │  ││   │ │  │ │    │ 其結云「境則空、有無二,智則寂、照雙融」,明知還「融」前「照」事之觀、
│      │  ││   │ │  │ │    │ 契理之「寂」耳。更請細詳。★
│      │  ││   │ │  │ │    └─宙三 申正釋 分四
│      │  ││   │ │  │ │★疏「今正釋者」下,第三、申今「正」義。於中四:初、約「證理」以釋「境、『智』」非
│      │  ││   │ │  │ │ 一、異義,二、約「照俗」以明,三、「雙」「融」事、理以釋,四、約「三觀」圓「融」
│      │  ││   │ │  │ │ 以釋。★
│      │  ││   │ │  │ │     ┌─洪一 約正理以釋
│      │  ││   │ │  │ │     │◆今正釋者,謂言用,則同而異,由境不能照,「智」有照故;言寂,則異而同
│      │  ││   │ │  │ │     │ ,境、「智」無異味故。同故,無心於彼此,忘心契合故;異故,不失於照功
│      │  ││   │ │  │ │     │ ,「智」異木石故。故名真「智」證理。境則唯寂,「智」則寂而常照。◆
│      │  ││   │ │  │ │     │★今初,即肇公《般若無知論》中之意,而便以〈疏〉間而釋之。彼論先有「難
│      │  ││   │ │  │ │     │ 云:『聖智之無、感智之無,俱無生滅。何以異之耶?』答曰:『聖智之無者
│      │  ││   │ │  │ │     │ ,無知;惑智之無者,知無。其無雖同,所以無者,異也。何者?夫聖心虛寂
│      │  ││   │ │  │ │     │ ,無知可無,可曰無知,非謂知無;惑智有知,故有知可無,可謂知無,非曰
│      │  ││   │ │  │ │     │ 無知也。無知,即般若之無也;知無,則真諦之無也。是以般若之與真諦,言
│      │  ││   │ │  │ │     │ 用,則同而異;言寂,則異而同。同故,無心於彼此;異故,不失於照功。是
│      │  ││   │ │  │ │     │ 以辨同者,同於異;辨異者,異於同。斯則不可得而異,不可得而同也。何者
│      │  ││   │ │  │ │     │ ?內有獨鑒之明,外有萬法之實。萬法雖實,然非照不得,內、外相與以成其
│      │  ││   │ │  │ │     │ 照功,此則聖所不能同,用也。內雖照而無知,外雖實而無相,內、外寂然,
│      │  ││   │ │  │ │     │ 相與俱無,此則聖所不能異,寂也。是以經云「諸法不異」者,豈曰續鳧截鶴
│      │  ││   │ │  │ │     │ ,夷岳盈壑,然後無異哉?誠以不異於異,故雖異而不異耳。故經云:「甚奇
│      │  ││   │ │  │ │     │ ,世尊!於無異法中而說諸法異。」又云:「般若與諸法亦不一相,亦不異相
│      │  ││   │ │  │ │     │ 。」信矣!』」釋曰:但觀上來所引論文,則〈疏〉之中自分主、客;但觀〈
│      │  ││   │ │  │ │     │ 疏〉文中間釋論,則論旨趣居然可知。★
│      │  ││   │ │  │ │     ├─洪二 約照俗以明
│      │  ││   │ │  │ │     │◆若約照俗,則以後得「智」照「差別」之境。◆
│      │  ││   │ │  │ │     │★疏「若約照俗」下,二、「約照」事,可知。★
│      │  ││   │ │  │ │     ├─洪三 約雙融真俗
│      │  ││   │ │  │ │     │◆若約融真、俗者,境則真、俗不二,「智」則權、實雙行。亦為一味,而不失
│      │  ││   │ │  │ │     │ 止,以雖雙行而即寂故。◆
│      │  ││   │ │  │ │     │★疏「若約融真、俗」下,三、「約」「雙」「融」。所以辨此者,自有二意:
│      │  ││   │ │  │ │     │ 一者、古德自科「入法界藏」云:一、「證理」法,故於「止」義唯就「理」
│      │  ││   │ │  │ │     │ 明;今此別明事、「理」無礙。二者、即所證理是即事之「理」,不遮「雙」
│      │  ││   │ │  │ │     │ 「融」。但上「雙」「融」,唯取「權」「智」對於「真」「止」,故為非耳
│      │  ││   │ │  │ │     │ 。故今不要以「止」對「真」,而「智」自有「權、實」「雙」「融」對「真
│      │  ││   │ │  │ │     │ 、俗」「雙」「融」,以與昔別。況云「而不失止」,則「二」「智」之上自
│      │  ││   │ │  │ │     │ 有「二」「止」:「權」「智」之上有隨緣「止」,「實」「智」之上有體真
│      │  ││   │ │  │ │     │ 「止」。「二」「止」亦「融」,對上二「智」,即「止」、「觀」「雙」「
│      │  ││   │ │  │ │     │ 融」;若「融」「智」、「境」,方為「一味」。★
│      │  ││   │ │  │ │     └─洪四 約三觀圓融
│      │  ││   │ │  │ │◆若約三觀及融境、「智」,至下當辨。◆
│      │  ││   │ │  │ │★疏「若約三觀」下,第四、「約三觀」說,謂空「觀」、假「觀」、中道「觀」。在「心」
│      │  ││   │ │  │ │ ,則空、假、中一「心」;對「境」,無諦、有諦、中道第一義諦三諦之「境」。「三觀」
│      │  ││   │ │  │ │ 自有「三止」:空「觀」有體真「止」,假「觀」有隨緣「止」,中「觀」有離二邊分別「
│      │  ││   │ │  │ │ 止」。「三」「止」、「三觀」,六法一時,以契一諦、三諦之「境」。「境、『智』」「
│      │  ││   │ │  │ │ 一味」,則有九法,皆成「一味」。更有異門等,並如下說。★
│      │  ││   │ │  │ ├─天二 證果法
│      │  ││   │ │  │ │◎證佛解脫,甚深廣大;◎
│      │  ││   │ │  │ │◆二、「證佛」下,明「證」果法。言「解脫」者,謂作用自在,如〈不思議法品〉說:「於
│      │  ││   │ │  │ │ 一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事」等。總有十種,廣如彼說。即用而真,故「甚深」;用無涯畔,
│      │  ││   │ │  │ │ 故「廣大」。上窮彼際,故云「證」也。◆
│      │  ││   │ │  │ │★疏「總有十種,廣如彼說」者,即第四十七經末云:「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礙解脫。
│      │  ││   │ │  │ │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諸佛能於一塵現不可說不可說諸佛出興於世,二、一切諸佛能於一塵
│      │  ││   │ │  │ │ 現不可說不可說諸佛轉淨法輪,三、眾生受化調伏,四、諸佛國土,五、菩薩受記,六、現
│      │  ││   │ │  │ │ 去、來、今一切諸佛,七、現去、來、今一切世界種,八、現去、來、今一切神通,九、現
│      │  ││   │ │  │ │ 去、來、今一切眾生,十、現去、來、今一切佛事。」十句之首,皆有「一切諸佛能於一塵
│      │  ││   │ │  │ │ 」等言;前五句下,皆有「不可說不可說」言,同初二門也。★
│      │  ││   │ │  │ └─天三 得位極
│      │  ││   │ │  │◎能隨方便入於一地,而以一切願海所持,恒與智俱,盡未來際;◎
│      │  ││   │ │  │◆三、「能隨」下,明得位極。謂普賢身徧於六位,「隨」在一位,「以」「願海」力「持」於「
│      │  ││   │ │  │ 一切」。故舊經云:「在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德。」今此文順西國;若順此方,應云:「能
│      │  ││   │ │  │ 」「以」「方便」「隨」「入」「一地」,「以」「願海」力「攝」「持」「一切」「地」也。
│      │  ││   │ │  │ 然有引梵本廣明。此中句數開、合不同,不必應爾。何者?夫譯梵為唐,誠乃不易。苟文小左右
│      │  ││   │ │  │ ,貴於旨不乖中;若理不可通,則正之以梵本。譯人意近,則會之以舊經;言異意同,何必廣引
│      │  ││   │ │  │ ?◆
│      │  ││   │ │  │★疏「然有引梵本」下,因釋此句,便彈古人有無益之文。意云:如不獲已,須「引梵」文;若無
│      │  ││   │ │  │ 異轍,何要繁「引」?因示體式。言「譯梵為唐,誠乃不易」者,按道安法師云:「譯梵為秦,
│      │  ││   │ │  │ 有五失本、」「三種不易。」即叡公〈摩訶般若經.序〉所明。言「五失本」者,「一、梵語盡
│      │  ││   │ │  │ 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也;二、梵經尚質,此方好文,傳可眾心,非文不合,二失本也;三、梵
│      │  ││   │ │  │ 經委悉,至於歎詠,叮嚀反覆,或三或四,不嫌其繁,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梵有義說,正
│      │  ││   │ │  │ 似亂辭,尋說向語,文無以異,或千或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事已全成,將更傍及,反
│      │  ││   │ │  │ 謄前辭已,乃復今說,而悉除之,此五失本也。」★
│      │  ││   │ │  │★又「三種不易」,何者?「然《般若經》三達之心,覆面所演。聖必因時,時俗有險易。而刪古
│      │  ││   │ │  │ 雅以適今時。一不易也。愚、智天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載之上微言傳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
│      │  ││   │ │  │ 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久。尊者大迦葉令五百六通迭察迭書。今雖千年,而以近意裁量。彼阿
│      │  ││   │ │  │ 羅漢乃競競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此。豈將不知法者勇乎?斯三不易也。涉茲五失本,逮三不
│      │  ││   │ │  │ 易,譯梵為秦,詎可不慎乎!」今用此意,故云「誠乃不易」。★
│      │  ││   │ │  │★疏「苟文小左右」下,示「譯」方軌。先二句總令取「意」,即什公「意」。叡公〈摩訶般若波
│      │  ││   │ │  │ 羅蜜經.序〉云:「執筆之次,三惟亡師五失、三不易之誨。惕焉若厲,憂懼盈懷,雖復履薄臨
│      │  ││   │ │  │ 深,未足喻也。辛冀宗匠通鑑,文雖左右,而旨不違中。遂謹受按譯,敢當此任。」故「會」「
│      │  ││   │ │  │ 意」「譯」「經」,秦朝羅什為最;若敵對翻「譯」,大唐三藏稱能。★
│      │  ││   │ │  │★疏「若理不可通」下,別示方軌。如下「萬字」非字,虛空無形,「引梵」以「正」,斯「引」
│      │  ││   │ │  │ 得矣。「譯人意近,則會之以」《晉經》者,如今經云「以是發心當得佛故」,引《晉經》云「
│      │  ││   │ │  │ 以是發心即是佛故」,「譯人意」謂:「即」「佛」恐濫果「佛」,故云「當得」。若爾,上云
│      │  ││   │ │  │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何異「即」「佛」?況下復云「即得如來一身、無量身」等,豈唯「當
│      │  ││   │ │  │ 」「成」為是?是知「即」「佛」,約圓融門;「當」「成」,但是行布之意。今以行布釋於圓
│      │  ││   │ │  │ 融,故言「意近」,須引《晉經》以成正理。又如〈出現品〉菩提章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
│      │  ││   │ │  │ ,但得「寂」義,故引《晉經》「解一切義」,則止、觀具矣。如是等文,其類多矣,許可「引
│      │  ││   │ │  │ 」斥。今此文中「廣引」「梵本」,「言異意同」,故成繁長。★
│      │  ││   │ │  │◆言「恒與智俱」者,明「智」窮「來際」,文含二義:一、望前,謂雖在因中「一地」,而「願
│      │  ││   │ │  │ 」力「持」「一切」「地」「功德」,皆與「智俱」,「盡未來際」不離「一地」,如「一地」
│      │  ││   │ │  │ ,餘「地」亦爾。是故因門「盡」於「未來」,「恒」是一一諸位菩薩不見作佛時。二、望後,
│      │  ││   │ │  │ 以「盡未來」之大「智」「入」如來之果「海」也。雖有二義,順前義勝。◆
│      │  ││   │ │  ├─戌二 勝進果行德 分二
│      │  ││   │ │  │◆第二、「了達」下,明勝進果行,分二:一、得果法,二、起果用。◆
│      │  ││   │ │  │┌─亥一 得果法 分四
│      │  ││   │ │  ││┌─天一 入佛密境 分二
│      │  ││   │ │  │││┌─地一 佛即密境
│      │  ││   │ │  ││││◎了達諸佛希有廣大祕密之境,◎
│      │  ││   │ │  ││││◆今初,有四句:一、「入」「佛」「密」「境」。此有二意:一、「佛」即「密」「境」
│      │  ││   │ │  ││││ 。以三業業具,非餘測故。謂非色現色,摩尼不能喻其多;非量現量,應持不能窮其頂;
│      │  ││   │ │  ││││ 不分而徧,一、多不足異其體;全法為身,一毛不可窮其際。此身祕密也。「佛」言聲也
│      │  ││   │ │  ││││ ,非近非遠,目連尋之無際,身子對而不聞;非自非他,若天鼓之無從,猶谷響而緣發。
│      │  ││   │ │  ││││ 無邊「法」「海」,卷之在一言;無內圓音,展之該萬類。是謂「佛」「口」「密」也。
│      │  ││   │ │  ││││ 意則無私成事,等覺尚不能知,「密」之至也。皆「廣大」無涯,超絕奇特,故云「希有
│      │  ││   │ │  ││││ 」。◆
│      │  ││   │ │  │││└─地二 佛之密境
│      │  ││   │ │  │││◆二、「佛」之「密」「境」,即謂一乘,「如來」知見、禪定、解脫深「入」無際。帝網「
│      │  ││   │ │  │││ 之境」,時乃說之,故云「希有」。久默斯要,甚為「祕密」。又權實、隱顯唯佛方知,故
│      │  ││   │ │  │││ 云「祕密」。今洞見其源,故云「了達」。◆
│      │  ││   │ │  ││├─天二 入佛平等 分二
│      │  ││   │ │  │││┌─地一 佛佛平等
│      │  ││   │ │  ││││◎善知一切佛平等法,◎
│      │  ││   │ │  ││││◆二、「善知」下,「入」「佛平等」,亦有二意:一、「佛」「佛平等」,謂「一切」「
│      │  ││   │ │  ││││ 諸佛」體性「平等」,法身無二故;「智慧」平等,德無增減故;內用「平等」,悲願普
│      │  ││   │ │  ││││ 應故。◆
│      │  ││   │ │  │││└─地二 法法平等
│      │  ││   │ │  │││◆二者、「佛」所證「法」「平等」,即第一義。此二無二,稱此而了,故名「善知」。◆
│      │  ││   │ │  ││├─天三 明得佛位
│      │  ││   │ │  │││◎已踐如來普光明地,◎
│      │  ││   │ │  │││◆三、「已踐」下,明得「佛」位。謂「佛有十地」,如《大乘同性經》說:「一、甚深難知
│      │  ││   │ │  │││ 廣明智德地」,乃至「第十、名毘盧遮那智海藏地」。此「十」同是「佛」「地」,約德用
│      │  ││   │ │  │││ 成別。今「普光明」當其第一。「普」即「廣」義,「光明」即「明」。「甚深難知」,此
│      │  ││   │ │  │││ 文雖略,義在「普」中。舉初攝後,理實皆「踐」。又「普光明」亦「十地」之總,總不出
│      │  ││   │ │  │││ 於「普」「法」「智」「光」故。◆
│      │  ││   │ │  │││★疏「《大乘同性經》說」等者,經云:「一、甚深難知廣明地,二、清淨身分威嚴不思議明
│      │  ││   │ │  │││ 德地,三、善明月幢實相海藏地,四、精妙金光功德神通智德地,五、火輪威藏明德地,六
│      │  ││   │ │  │││ 、虛空內清淨無垢焰光開相地,七、廣勝法界藏明界地,八、最勝普覺智藏能淨無垢徧無礙
│      │  ││   │ │  │││ 智通地,九、無邊億莊嚴迴向照明地,十、毘盧遮那智海藏地。」釋曰:此上「十地」「同
│      │  ││   │ │  │││ 是『佛』『地』」,「約」「用成別」,「廣」有其相,具如彼經。★
│      │  ││   │ │  ││└─天四 證佛三昧
│      │  ││   │ │  ││◎入於無量三昧海門;◎
│      │  ││   │ │  ││◆四、「入於」下,證「佛」「三昧」,謂海印等定,皆深廣如「海」;並通一實,故得稱「門
│      │  ││   │ │  ││ 」。◆
│      │  ││   │ │  │└─亥二 起果用
│      │  ││   │ │  │◎於一切處,皆隨現身,世法所行,悉同其事,總持廣大,集眾法海,辯才善巧,轉不退輪;◎
│      │  ││   │ │  │◆第二、「於一切」下,明起果用,文有三業:「一、現佛身業,徧世同事;二、同佛意業,總持
│      │  ││   │ │  │ 大法;三、得佛語業,能轉法輪。」「不退」有四:「一、稱理不退,無改說故;二、應機不退
│      │  ││   │ │  │ ,無虛發故;三、利益不退,聞已必定故;四、調伏不退,天魔、外道不能動故。」復有四種「
│      │  ││   │ │  │ 不退」,謂信、位、證、念。今當第四、念「不退」也。◆
│      │  ││   │ │  │★疏「『不退』有四」等者,此有兩種「四」「不退」義:前義即《十地論》,一向約利他大用而
│      │  ││   │ │  │ 說;後「四」「不退」,如常所辨。「信」謂十「信」,已滿十千劫故;亦是第六「不退」心也
│      │  ││   │ │  │ 。「位」即十住第七「不退」住;「不退」墮聲聞、辟支佛地,故名「位」「不退」。「證」謂
│      │  ││   │ │  │ 初地已「證」真如,已得「不退」。「念」即八地已上,「念」念入法流,心心趣寂滅,故得「
│      │  ││   │ │  │ 不退」。★
│      │  ││   │ │  └─戌三 二行無礙德
│      │  ││   │ │◎一切如來功德大海咸入其身;一切諸佛所在國土皆隨願往;已曾供養一切諸佛,無邊際劫歡喜無倦;一
│      │  ││   │ │ 切如來得菩提處,常在其中親近不捨;恒以所得普賢願海,令一切眾生智身具足;◎
│      │  ││   │ │◆第三、「一切如來」下,二行無礙「德」,謂引攝「佛」「德」,不礙修因故。文有五句:一、引攝「
│      │  ││   │ │ 佛」「德」,然有二義:一、則行成攝果,二、則諸「佛」同加。二、「一切」下,「隨」「佛」徧生
│      │  ││   │ │ ,不揀淨、穢也。三、「已曾」下,「供」「佛」集福。十方「無邊」,三世「無」「際」,此「一切
│      │  ││   │ │ 」「佛」皆「供養」故;「歡」慶有遇,不住福相,故長時無厭。四、「一切」下,長為輔翼,義通真
│      │  ││   │ │ 、應。五、「恒以」下,悲「願」調「生」,不以偏小利物,唯以同體「普」「願」攝物,令證「菩提
│      │  ││   │ │ 」,方顯「智」體圓「足」。◆
│      │  ││   │ └─未二 總結多門
│      │  ││   │◎成就如是無量功德。◎
│      │  ││   │◆第二、「成就」下,總結多門。無得而稱也,菩薩之「德」焉。言不可周,宜以類取,故云「如是無量」。
│      │  ││   │★疏「無得而稱也,菩薩之『德』焉」者,此借《論語.泰伯篇》言:「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
│      │  ││   │ 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意云:「德」既「至」深,故不能「稱」歎也。謂「泰伯」,即武王伯祖
│      │  ││   │ ,文王之伯;弟名季歷,即文王之父。合當「泰伯」長子承嫡,知弟季歷必生聖子,「讓」而不受,託採藥
│      │  ││   │ 於吳,故為「至德」。★                             (鈔18 終)
│      │  ││   └─巳二 餘皆異生 分二
│      │  ││    ┌─午一 總標
│      │  ││    │◆第二大段異生眾中總三十九眾,相從為三:第一、雜類諸「神」眾;第二、「阿修羅」下,八部四王眾;
│      │  ││    │ 第三、「三十三天」下,欲、色諸天眾。◆
│      │  ││    └─午二 別列 分三
│      │  ││     ┌─未一 雜類諸神眾
│      │  ││     │◆今初,有十九眾,通名「神」者,靈祇不測故。文皆三段:第一、標「數」辨類,第二、列名結「數」
│      │  ││     │ ,第三、攝德圓滿。◆
│      │  ││     │┌─申一 執金剛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佛世界微塵數執金剛神,◎
│      │  ││     │││◆今第一、「金剛神」眾。初、辨類中,以「執」持此杵,守護「佛」故。然一一類,皆通有所表,
│      │  ││     │││ 如地表心地、海表德海等。觀其歎德,則知通意。今此表般若堅利,導於眾行,到彼岸故。◆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妙色那羅延執金剛神、日輪速疾幢執金剛神、須彌華光執金剛神、清淨雲音執金剛神、諸根
│      │  ││     │││ 美妙執金剛神、可愛樂光明執金剛神、大樹雷音執金剛神、師子王光明執金剛神、密燄勝目執金剛
│      │  ││     │││ 神、蓮華光摩尼髻執金剛神──如是等而為上首。有佛世界微塵數,◎
│      │  ││     │││◆二、「所謂」下,列名結「數」。然諸眾立名,皆隨所得法門,為物立稱。一、「那羅延」者,此
│      │  ││     │││ 云「堅固」。由見「佛」「妙色」皆不可壞,故受此名。二、見「佛」身毛,猶如「日輪」現種種
│      │  ││     │││ 「光」,「速」摧障、惱,故名曰「幢」。三、見「佛」身「光」映蔽一切,猶如「須彌」顯於大
│      │  ││     │││ 海;神通等法,如「華」開敷故。四、圓「音」隨類,如「雷」震故。五、現為世主,以「美妙」
│      │  ││     │││ 「根」令物悟故。六、智「光」演法,令「愛樂」故。七、寶飾妙相,如「華」嚴「樹」;方便警
│      │  ││     │││ 物,如「雷」震「音」。八、福深相「妙」,炳著「光明」,如「師子王」處眾無畏。九、慈眼視
│      │  ││     │││ 物,為吉祥「目」,神通之「燄」「密」現物前故。十、雨此嚴具及「光明」故。下諸眾,皆類此
│      │  ││     │││ 知。至得法處,名當自顯。恐厭繁文,下略不釋。◆
│      │  ││     │││★第二、異生眾,疏「一、『那羅延』者,此云『堅固』」。「見『佛』『妙色』」等者,取下「得
│      │  ││     │││ 法」以「釋」此「名」。下經云:「妙色那羅延執金剛神得見如來示現無邊色相身解脫門。」偈云
│      │  ││     │││ :「汝應觀法王,法王法如是,色相無有邊,普現於世間」。★
│      │  ││     │││★疏「二、見『佛』身毛,猶如『日輪』」等者,故下經云:「日輪速疾幢執金剛神得佛身一一毛孔
│      │  ││     │││ 如日輪現種種光明雲解脫門。」偈云:「佛身一一毛,光網不思議,譬如淨日輪,普照十方國」。
│      │  ││     │││ 舉此為例,下皆準之。欲具「釋」者,但看下經,名、義俱了。餘三十八眾,例此,可知。★
│      │  ││     ││└─酉三 攝德圓滿 分二
│      │  ││     ││ ┌─戌一 總彰願行
│      │  ││     ││ │◎皆於往昔無量劫中恒發大願,願常親近、供養諸佛;隨願所行,已得圓滿,到於彼岸;◎
│      │  ││     ││ │◆第三、「皆於」下,攝德「圓滿」。十句分二:初二句總彰「願」、「行」,由昔「願」力得預
│      │  ││     ││ │ 法會,常為「親」侍;由今「行」「滿」,故能徧侍。◆
│      │  ││     ││ └─戌二 別顯滿相
│      │  ││     ││◎積集無邊清淨福業;於諸三昧所行之境,悉已明達,獲神通力;隨如來住,入不思議解脫境界,處於
│      │  ││     ││ 眾會,威光特達;隨諸眾生所應現身,而示調伏;一切諸佛化形所在,皆隨化往;一切如來所住之處
│      │  ││     ││ ,常勤守護。◎
│      │  ││     ││◆後「積集」下,別顯「滿」相:一、「福」「積」「淨」「業」。二、智「達」定「境」。事定「之
│      │  ││     ││ 境」,隨事百千;理定「之境」,即真如實相;「不思議」「定」,則以無礙而為其「境」。今皆智
│      │  ││     ││ 照,故云「明達」。三、「通隨」「佛」「住」。四、「入」用難「思」。五、「處」「眾」超絕。
│      │  ││     ││ 六、「應」物「調」「生」。七、「隨」「佛化形」。八、「護」「佛」「住處」。文並可知。◆
│      │  ││     │├─申二 身眾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佛世界微塵數身眾神,◎
│      │  ││     │││◆第二、「身眾神」,文三同前:初、辨類,有二義:「一、身謂神之自身,眾即同生、同名及所隨
│      │  ││     │││ 者。凡有其一,必更有二,共有其三,三故名眾。」能、所合目,名身眾神。二、約所主,謂「此
│      │  ││     │││ 類神專以變化多身為佛事故」。◆
│      │  ││     │││★疏「眾即同生、同名」者,謂左、右肩童子。★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華髻莊嚴身眾神、光照十方身眾神、海音調伏身眾神、淨華嚴髻身眾神、無量威儀身眾神、
│      │  ││     │││ 最上光嚴身眾神、淨光香雲身眾神、守護攝持身眾神、普現攝取身眾神、不動光明身眾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有佛世界微塵數,◎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於往昔成就大願,供養、承事一切諸佛。◎
│      │  ││     ││◆二、名。三、德。文並可知。◆
│      │  ││     │├─申三 足行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佛世界微塵數足行神,◎
│      │  ││     │││◆第三、「足行神」,亦有二義:一、謂依止「足行」眾生及守護故。如下「善見比丘,足行之神持
│      │  ││     │││ 華承足」。故下德中戀仰「如來」。二、「足」所行處,即道路「神」,通表修行,履「佛」所行
│      │  ││     │││ 故。◆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寶印手足行神、蓮華光足行神、清淨華髻足行神、攝諸善見足行神、妙寶星幢足行神、樂吐
│      │  ││     │││ 妙音足行神、栴檀樹光足行神、蓮華光明足行神、微妙光明足行神、積集妙華足行神──如是等而
│      │  ││     │││ 為上首。有佛世界微塵數,◎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於過去無量劫中親近如來,隨逐不捨。◎
│      │  ││     │├─申四 道場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佛世界微塵數道場神,◎
│      │  ││     │││◆第四、「道場神」,從所依、所守得名。下諸「神」眾,類皆同此。言「道場」者,非唯護「佛」
│      │  ││     │││ 「道場」,但有「莊嚴道場」之處,即於中護。故下德中「願」「供養」「佛」,表護萬行「道場
│      │  ││     │││ 」及修行者故。◆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淨莊嚴幢道場神、須彌寶光道場神、雷音幢相道場神、雨華妙眼道場神、華纓光髻道場神、
│      │  ││     │││ 雨寶莊嚴道場神、勇猛香眼道場神、金剛彩雲道場神、蓮華光明道場神、妙光照耀道場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有佛世界微塵數,◎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於過去值無量佛,成就願力,廣興供養。◎
│      │  ││     │├─申五 主城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佛世界微塵數主城神,◎
│      │  ││     │││◆第五、「主城神」,「表行德防御法城、心城故」,如摩耶處說。◆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寶峰光耀主城神、妙嚴宮殿主城神、清淨喜寶主城神、離憂清淨主城神、華燈焰眼主城神、
│      │  ││     │││ 焰幢明現主城神、盛福光明主城神、清淨光明主城神、香髻莊嚴主城神、妙寶光明主城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有佛世界微塵數,◎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於無量不思議劫嚴淨如來所居宮殿。◎
│      │  ││     ││◆「德中以己德行嚴佛宮殿」者,一、「佛」「殿」為所守之最,瑩飾為尊「佛」故;二、主、伴善根
│      │  ││     ││ 互融攝故;三、瑩飾自心,「佛」安處故。◆
│      │  ││     │├─申六 主地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佛世界微塵數主地神,◎
│      │  ││     │││◆第六、「主地神」,表「深重願」荷負行德故,亦表心「地」為依持故。◆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普德淨華主地神、堅福莊嚴主地神、妙華嚴樹主地神、普散眾寶主地神、淨目觀時主地神、
│      │  ││     │││ 妙色勝眼主地神、香毛發光主地神、悅意音聲主地神、妙華旋髻主地神、金剛嚴體主地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有佛世界微塵數,◎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於往昔發深重願,願常親近諸佛.如來,同修福業。◎
│      │  ││     │├─申七 主山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主山神,◎
│      │  ││     │││◆第七、「主山神」,通表萬德「高」「勝」,性皆閑寂;別表智德最「高」。故德中云「得清淨眼
│      │  ││     │││ 」,名中多有「光」稱。◆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寶峰開華主山神、華林妙髻主山神、高幢普照主山神、離塵淨髻主山神、光照十方主山神、
│      │  ││     │││ 大力光明主山神、威光普勝主山神、微密光輪主山神、普眼現見主山神、金剛密眼主山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於諸法得清淨眼。◎
│      │  ││     │├─申八 主林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不可思議數主林神,◎
│      │  ││     │││◆第八、「主林神」,表以無漏智導於眾行,森聳建立。故德中云「皆有」「可愛光明」。◆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布華如雲主林神、擢幹舒光主林神、生芽發耀主林神、吉祥淨葉主林神、垂布焰藏主林神、
│      │  ││     │││ 清淨光明主林神、可意雷音主林神、光香普徧主林神、妙光迴耀主林神、華果光味主林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不思議數,◎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有無量可愛光明。◎
│      │  ││     │├─申九 主藥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主藥神,◎
│      │  ││     │││◆第九、「主藥神」,表行德伏惑,資益法身。若約利他,則三業不空,如「藥」樹王。故下德中「
│      │  ││     │││ 性皆離垢」,即伏惑去病也;「仁慈祐物」,即進善補益也。◆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吉祥主藥神、栴檀林主藥神、清淨光明主藥神、名稱普聞主藥神、毛孔光明主藥神、普治清
│      │  ││     │││ 淨主藥神、大發吼聲主藥神、蔽日光幢主藥神、明見十方主藥神、益氣明目主藥神──如是等而為
│      │  ││     │││ 上首。其數無量,◎
│      │  ││     │││◆名中總名「主藥」。「藥」既不同,「神」神各別。「吉祥」者,主香茅之類也。「清淨光明」,
│      │  ││     │││ 謂乳石之流。「名稱普聞」,如「藥」樹王、雪山忍草等。「明見十方」,謂眼「藥」等。約法,
│      │  ││     │││ 準之。◆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性皆離垢,仁慈祐物。◎
│      │  ││     │├─申十 主稼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主稼神,◎
│      │  ││     │││◆第十、「主稼神」──「稼」者,樹五穀也──,表萬行法味資益自、他。他益稱心,故德中「大
│      │  ││     │││ 喜成就」。◆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柔軟勝味主稼神、時華淨光主稼神、色力勇健主稼神、增長精氣主稼神、普生根果主稼神、
│      │  ││     │││ 妙嚴環髻主稼神、潤澤淨華主稼神、成就妙香主稼神、見者愛樂主稼神、離垢淨光主稼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莫不皆得大喜成就。◎
│      │  ││     │├─申十一 主河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主河神,◎
│      │  ││     │││◆十一、「主河神」,即河伯之「流」也。表法「河」「流」注,潤益群品。又於生死瀑「流」拯彼
│      │  ││     │││ 漂溺。江、「河」、淮、濟,清、濁俱「河」。故生死法「流」,此「神」皆「主」。◆
│      │  ││     │││★疏第「十一、『主河神』,即河伯之『流』」者,外典說為「河伯」故。《莊子.秋水篇》云:「
│      │  ││     │││ 秋水時至,百川灌河。涇流之大,兩涘渚涯之間不辨牛馬(言其廣也)。於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
│      │  ││     │││ 天下之美為盡在己。順流而東行,至於北海;東面而視,不見水端。於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
│      │  ││     │││ 向若而歎曰:『野語有之曰:「聞道百,以為莫己若者。謂萬分之一。」我之謂也。』」釋曰:「
│      │  ││     │││ 若」即「海若」,「海」「神」名也。如下引之,皆此章具。今但取名「河伯」。亦名「馮夷」,
│      │  ││     │││ 故《洛神賦》云:「馮夷鳴鼓,如媧清歌。」★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普發迅流主河神、普潔泉澗主河神、離塵淨眼主河神、十方徧吼主河神、救護眾生主河神、
│      │  ││     │││ 無熱淨光主河神、普生歡喜主河神、廣德勝幢主河神、光照普世主河神、海德光明主河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有無量數,◎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作意利益眾生。◎
│      │  ││     ││◆德中「勤」「益」「生」者,謂遇沿「流」,則平波息浪;逢泝泳,則微風輕動。水性之屬,深止而
│      │  ││     ││ 住居;陸行之「流」,富「生」而應采。導百川而去害,灌萬頃而開利,為「勤作意利益眾生」,約
│      │  ││     ││ 所表法,隨意消息。◆
│      │  ││     │├─申十二 主海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主海神,◎
│      │  ││     │││◆十二、「主海神」,即「海若」之輩。表具含萬「德」,一一深廣也。◆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出現寶光主海神、成金剛幢主海神、遠塵離垢主海神、普水宮殿主海神、吉祥寶月主海神、
│      │  ││     │││ 妙華龍髻主海神、普持光味主海神、寶焰華光主海神、金剛妙髻主海神、海潮雷聲主海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名中,三、名「遠塵離垢」者,《瑜伽》八十六云:「現斷煩惱,離故遠塵;彼隨眠離繫,故離垢
│      │  ││     │││ 。」今約近事。「塵」謂「塵」境,「垢」即「煩惱」。六根對境,了彼性空,故曰「遠塵」;眾
│      │  ││     │││ 惑不行,誠為「離垢」。心、境相藉,「離垢」由於「遠塵」。◆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悉以如來功德大海充滿其身。◎
│      │  ││     │├─申十三 主水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主水神,◎
│      │  ││     │││◆十三、「主水神」者,通上河、海等「水」及雨、露、霜、雪等也。表法「水」含潤等多義理故。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普興雲幢主水神、海潮雲音主水神、妙色輪髻主水神、善巧漩澓主水神、離垢香積主水神、
│      │  ││     │││ 福橋光音主水神、知足自在主水神、淨喜善音主水神、普現威光主水神、吼音遍海主水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常勤救護一切眾生而為利益。◎
│      │  ││     ││◆德中拯溺為「救」,濟危為「護」。謂已溺邪見、貪愛「水」者,「救」之;將沈者,「護」之。「
│      │  ││     ││ 而為利益」,即雲、雨等潤,發生萬物也。法合,可知。◆
│      │  ││     │├─申十四 主火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數主火神,◎
│      │  ││     │││◆十四、「主火神」即宋無忌之流也。以顯智慧「火」燒煩惱薪,成熟善品,「破」無明「暗」耳。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普光焰藏主火神、普集光幢主火神、大光普照主火神、眾妙宮殿主火神、無盡光髻主火神、
│      │  ││     │││ 種種焰眼主火神、十方宮殿如須彌山主火神、威光自在主火神、光明破暗主火神、雷音電光主火神
│      │  ││     │││ ──如是等而為上首。不可稱數,◎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能示現種種光明,令諸眾生熱惱除滅。◎
│      │  ││     ││◆德中,夫「火」有二「能」:一、「能」為益,二、「能」為損。今用益止損。表法亦爾,「示」慧
│      │  ││     ││ 「光」以去「暗」,用益也;「除」惑苦之「熱惱」,止損也。◆
│      │  ││     │├─申十五 主風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主風神,◎
│      │  ││     │││◆十五、「主風神」,通表方便無住,無所不摧;別表,如下。◆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無礙光明主風神、普現勇業主風神、飄擊雲幢主風神、淨光莊嚴主風神、力能竭水主風神、
│      │  ││     │││ 大聲徧吼主風神、樹杪垂髻主風神、所行無礙主風神、種種宮殿主風神、大光普照主風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散滅我慢之心。◎
│      │  ││     │├─申十六 主空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主空神,◎
│      │  ││     │││◆十六、「主空神」,表法性「空」。別即「離」染、周「徧」等,亦各如名辨。◆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淨光普照主空神、普遊深廣主空神、生吉祥風主空神、離障安住主空神、廣步妙髻主空神、
│      │  ││     │││ 無礙光焰主空神、無礙勝力主空神、離垢光明主空神、深遠妙音主空神、光徧十方主空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心皆離垢,廣大明潔。◎
│      │  ││     ││◆德中,若情塵亂起,翳本性「空」;智日高昇,則情雲自卷。「空」有日,而廓爾無際;智合理,而
│      │  ││     ││ 杳然無涯。故云爾耳。◆
│      │  ││     │├─申十七 主方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主方神,◎
│      │  ││     │││◆十七、「主方神」,即東「方」青帝等類也。表顯邪正、「方」隅,使行無迷倒。◆
│      │  ││     │││★疏「即東『方』青帝等類」者,此「主」五「方」有五「帝」:「東『方』」甲、乙木,其色「青
│      │  ││     │││ 」,故「東『方』」為「青帝」;南「方」丙、丁火,其色赤,為赤「帝」;西「方」庚、辛金,
│      │  ││     │││ 其色白,為白「帝」;北「方」壬、癸水,其色黑,為黑「帝」;中央戊、己土,其色黃,為黃「
│      │  ││     │││ 帝」;若十二「神」,即一「方」有三故,故成十二。《大集經》說:「十二獸皆是大菩薩示迹為
│      │  ││     │││ 之。」廣如彼說。★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徧住一切主方神、普現光明主方神、光行莊嚴主方神、周行不礙主方神、永斷迷惑主方神、
│      │  ││     │││ 普遊淨空主方神、大雲幢音主方神、髻目無亂主方神、普觀世業主方神、周徧遊覽主方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能以方便,普放光明,恒照十方,相續不絕。◎
│      │  ││     ││◆德中,身智教「光」無不引攝,名「普放」也。無時不「放」,所以稱「恒」;如日「周」天,故「
│      │  ││     ││ 相續不絕」。◆
│      │  ││     │├─申十八 主夜神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主夜神,◎
│      │  ││     │││◆十八、「主夜神」,表於無明、黑暗生死長「夜」導以慧明,令知正路。◆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普德淨光主夜神、喜眼觀世主夜神、護世精氣主夜神、寂靜海音主夜神、普現吉祥主夜神、
│      │  ││     │││ 普發樹華主夜神、平等護育主夜神、遊戲快樂主夜神、諸根常喜主夜神、出生淨福主夜神──如是
│      │  ││     │││ 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修習,以法為樂。◎
│      │  ││     ││◆德中「夜」分亡寢,是曰「勤修」;翻彼長迷,故「以法為樂」。◆
│      │  ││     │└─申十九 主晝神 分三
│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 │◎復有無量主晝神,◎
│      │  ││     │ │◆十九、「主晝神」,於「晝」攝化,顯行德「恒」明也。◆
│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 │◎所謂:示現宮殿主晝神、發起慧香主晝神、樂勝莊嚴主晝神、香華妙光主晝神、普集妙藥主晝神、
│      │  ││     │ │ 樂作喜目主晝神、普現諸方主晝神、大悲光明主晝神、善根光照主晝神、妙華瓔珞主晝神──如是
│      │  ││     │ │ 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於妙法能生信解,恒共精勤嚴飾宮殿。◎
│      │  ││     │◆德中,先修正「解」,後「勤」正行。有「信」無「解」,增長無明;有「解」無「信」,還生邪見。
│      │  ││     │ 「信」因「解」淨,「解」藉「信」深,「晝」之義也。上來多「主」器界,故但名「神」。準梵本,
│      │  ││     │ 除金剛神,餘皆女神,表慈育故。菩薩同於彼類,以攝眾生。自下攝領有情,皆受王稱,並是丈夫。◆
│      │  ││     ├─未二 八部四王眾 分八
│      │  ││     │◆第二、八部四「王」眾,文有八段:前四雜類;後四能統是天「王」,所統是八部。◆
│      │  ││     │┌─申一 阿脩羅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阿修羅王,◎
│      │  ││     │││◆今初、「阿修羅」,亦云「阿素落」,梵音楚夏耳。《婆沙》譯為「非天」。「《佛地論》云:『
│      │  ││     │││ 天趣所攝,以多行諂媚,無天實行,故曰非天。』」「依《阿毘曇》:『亦鬼趣攝,諂曲覆故。』
│      │  ││     │││ 《正法念經》:『鬼、畜二攝,』『以羅睺阿修羅是師子子故。』《伽陀經》:『天、鬼、畜攝。
│      │  ││     │││ 』具上說故,由此或開六趣,或合為五。」多好鬪諍,懷勝負故。「或居眾相山中,或居海下」,
│      │  ││     │││ 如《正法念》說。然有「大力」者,廣修福故。今之修福有懷勝負、「諂媚」心者,多生其中。◆
│      │  ││     │││★疏「依《阿毘曇》:『亦鬼趣攝』」者,若依《雜心》第八〈修多羅品〉,亦「畜」生「趣攝」,
│      │  ││     │││ 「有言阿修羅與天同趣,是故說言:『汝先是天。』問:『若然,何不見天帝耶?』答:『諂曲所
│      │  ││     │││ 覆故。』有說是大力餓鬼,天趣不攝故。問:『若爾,釋天云何與相習近耶?』答:『天貪色故,
│      │  ││     │││ 勝負多故。』鳩槃茶勒叉,亦餓鬼趣攝;緊那羅、毘舍遮、醯魯娑迦、闍羅頗來羅,皆畜生趣攝。
│      │  ││     │││ 」上皆論文,因便引來。★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羅睺阿修羅王、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巧幻術阿修羅王、大眷屬阿修羅王、大力阿修羅王、
│      │  ││     │││ 徧照阿修羅王、堅固行妙莊嚴阿修羅王、廣大因慧阿修羅王、出現勝德阿修羅王、妙好音聲阿修羅
│      │  ││     │││ 王──如是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羅睺」,此云「攝惱」,以能將手隱「攝」日、月,令天「惱」故。二、「毘摩」,此云「絲」
│      │  ││     │││ 也。「質多羅」,「種種」也。謂此「王」能以一「絲」幻作「種種」事故。◆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悉已精勤摧伏我慢及諸煩惱。◎
│      │  ││     ││◆德中實者,因、果俱「慢」故。權應偏「摧」,非不斷餘,故云「及」也。◆
│      │  ││     │├─申二 迦樓羅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不可思議數迦樓羅王,◎
│      │  ││     │││◆二、「迦樓羅」,昔云「金翅」,正云「妙翅」,以「翅」有種種寶色莊嚴故。此就狀翻。若敵對
│      │  ││     │││ 翻,此云「大嗉項」,以常著龍於「嗉」中故。「此鳥能食消魚、龍、七寶。」然「鳥及龍各具四
│      │  ││     │││ 生,謂卵、胎、濕、化」。後後勝前前。劣不「能食」勝,謂「卵」「生」「鳥」不「能食」「胎
│      │  ││     │││ 」等;勝能噉劣,「化」食「四生」。如《增一》辨。以「化」食「化」,暫得充虛,亦表菩薩攝
│      │  ││     │││ 生。故〈離世間品〉云:「菩薩迦樓羅,如意為堅足」,乃至「摶撮人天龍,安置涅槃岸」。◆
│      │  ││     │││★疏「『化』食『四生』」者,「化」最「勝」故,則「濕生鳥食濕、胎、卵三生龍,胎生鳥食胎、
│      │  ││     │││ 卵二生龍,卵生鳥唯食卵生龍。然劣不能食勝,若有食者,其鳥即死。」而可「食」者,「日食一
│      │  ││     │││ 龍王、五百小龍。繞四天下,周而復始,次第取食。其鳥命將盡時,至海取龍,為龍吐毒,復不能
│      │  ││     │││ 食。飢火所燒,聳翅入海,直下至風輪際,為風所吹,還復却上。如是七返,無處停足,遂至金剛
│      │  ││     │││ 山頂命終。以食龍故,其身毒氣發火自燒。難陀龍王恐燒寶山,降雨滅火,滴如車軸。其身肉消散
│      │  ││     │││ ,唯有心在,大如人髀,紺瑠璃色。輪王得之,用為珠寶;帝釋得之,為髻中珠。」疏略不言。★
│      │  ││     │││★疏「亦表菩薩攝生」下,約「表」以釋。引文云「乃至」者,彼經具云:「菩薩迦樓羅,如意為堅
│      │  ││     │││ 足,方便勇猛翅,慈悲明淨眼。住一切智樹,觀三有大海,搏撮天人龍,安置涅槃岸」。★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大速疾力迦樓羅王、無能壞寶髻迦樓羅王、清淨速疾迦樓羅王、心不退轉迦樓羅王、大海處
│      │  ││     │││ 攝持力迦樓羅王、堅固淨光迦樓羅王、巧嚴冠髻迦樓羅王、普捷示現迦樓羅王、普觀海迦樓羅王、
│      │  ││     │││ 普音廣目迦樓羅王──如是等而為上首。不思議數,◎
│      │  ││     │││◆「大速疾力」者,《增一》中說:「此鳥食龍,從金剛山頂鐵杈樹下,入海取龍,水未合間,還至
│      │  ││     │││ 本樹。」是為「速疾」。「大海處攝持力」者,即是「攝」彼命將盡者「食」之,而「龍受三歸及
│      │  ││     │││ 袈裟一縷在身,則不可取」。「菩薩」亦爾,如前引〈離世間品〉說。又〈出現〉云:「取善根熟
│      │  ││     │││ 眾生」「置佛法中。」此為命盡。若心有邪歸,斷見所覆,「則不可取」。「普觀海」者,即周四
│      │  ││     │││ 天下求命盡「龍」。◆
│      │  ││     │││★疏「而龍受三歸」者,《菩薩處胎經》佛自說:「昔為金翅鳥,七寶宮殿等。」「時乃入海求龍為
│      │  ││     │││ 食。時彼海中有化生龍,龍子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受如來齋八禁戒法。」「時鳥銜得龍出海──
│      │  ││     │││ 金翅鳥法,若食龍時,先從尾吞──,求尾不得,已經日夜。明日龍出尾示金翅鳥云:『化生龍者
│      │  ││     │││ ,我身是也。我若不持八關齋法者,汝即灰滅我。』金翅聞已,悔過自責云:『佛之威神甚深難量
│      │  ││     │││ !』請龍入宮,龍即隨入,乃請龍受八戒。」「一縷在身」,即《觀佛三昧海經》。★
│      │  ││     │││★疏「又〈出現〉云:『取善根熟眾生』」等者,即彼如來行中「金翅」闢海喻,喻如來無礙行。經
│      │  ││     │││ 云:「佛子!譬如金翅鳥王飛行虛空,回翔不去。以清淨眼觀察海內諸龍宮殿,奮勇猛力,以左右
│      │  ││     │││ 兩翅鼓揚海水,悉令兩闢。知龍男、女命將盡者,而摶取之。如來.應.正等覺金翅鳥王亦復如是
│      │  ││     │││ ,住無礙行,以淨佛眼觀察法界諸宮殿中一切眾生。若曾種善根,已成熟者,如來奮勇猛十力,以
│      │  ││     │││ 止、觀兩翅鼓揚生死大愛海水,使其兩闢而撮取之,置佛法中,令斷一切妄想戲論,安住如來無分
│      │  ││     │││ 別無礙行。」釋曰:觀前經文,自知廣、略。下釋「救攝」,引「〈出現品〉」,亦是此文。★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悉已成就大方便力,善能救攝一切眾生。◎
│      │  ││     ││◆德中「大方便力」,即雖了「眾生」「空」,而能入「有」,是十「力」止「觀」也;「普能救攝」
│      │  ││     ││ ,即「鼓生死大愛海水,取善根熟者」也,如〈出現品〉說。◆
│      │  ││     │├─申三 緊那羅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緊那羅王,◎
│      │  ││     │││◆三、「緊那羅」者,此云「疑神」,謂頂有一角,形乃似人,面極端正,見者生「疑」:為是人耶
│      │  ││     │││ ?為非人耶?因此立稱。依《雜心論》:「畜生道攝。」亦云「歌神」,以能「歌」詠,是天帝執
│      │  ││     │││ 法樂「神」,即四王眷屬。表菩薩示眾生形,而非眾生,常以法樂娛眾生故。◆
│      │  ││     │││★疏「亦云『歌神』」,即唐三藏譯。★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善慧光明天緊那羅王、妙華幢緊那羅王、種種莊嚴緊那羅王、悅意吼聲緊那羅王、寶樹光明
│      │  ││     │││ 緊那羅王、見者欣樂緊那羅王、最勝光莊嚴緊那羅王、微妙華幢緊那羅王、動地力緊那羅王、攝伏
│      │  ││     │││ 惡眾緊那羅王──如是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精進,觀一切法,心恒快樂,自在遊戲。◎
│      │  ││     ││◆德中要「勤」「觀」察,則得「法」「樂」怡神;自、他兼「樂」,為「自在遊戲」。◆
│      │  ││     │├─申四 摩睺羅迦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摩睺羅伽王,◎
│      │  ││     │││◆四、「摩睺羅伽」者,此云「大腹行」,即蟒之類。亦表菩薩徧行一切,而無所行也。◆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善慧摩睺羅伽王、清淨威音摩睺羅伽王、勝慧莊嚴髻摩睺羅伽王、妙目主摩睺羅伽王、如燈
│      │  ││     │││ 幢為眾所歸摩睺羅伽王、最勝光明幢摩睺羅伽王、師子臆摩睺羅伽王、眾妙莊嚴音摩睺羅伽王、須
│      │  ││     │││ 彌堅固摩睺羅伽王、可愛樂光明摩睺羅伽王──如是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修習廣大方便,令諸眾生永割癡網。◎
│      │  ││     ││◆德中,此類聾騃,故令「方便」捨「癡」。◆
│      │  ││     │├─申五 夜叉王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夜叉王,◎
│      │  ││     │││◆五、「夜叉王」,初一是北方天「王」,即「毘沙門」是也。若從能領,是天眾攝。今從所領為名
│      │  ││     │││ 。然四「王」各領二部,從一立稱。「夜叉」,此云「輕捷」,飛空速疾故;亦云「苦活」。此天
│      │  ││     │││ 又領一部,名「羅剎」,此云「可畏」。◆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毘沙門夜叉王、自在音夜叉王、嚴持器仗夜叉王、大智慧夜叉王、焰眼主夜叉王、金剛眼夜
│      │  ││     │││ 叉王、勇健臂夜叉王、勇敵大軍夜叉王、富資財夜叉王、力壞高山夜叉王──如是等而為上首。其
│      │  ││     │││ 數無量,◎
│      │  ││     │││◆名中云「毘沙門」者,此云「多聞」,以福德之名「聞」四方故。此一是天,「夜叉」之「王」;
│      │  ││     │││ 餘九是「夜叉」,「夜叉」即「王」。雖一是天,又從所領,況九皆「夜叉」,故非天眾。下三例
│      │  ││     │││ 然。如龍中娑竭羅王豈是天耶?◆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守護一切眾生。◎
│      │  ││     ││◆德中,此類飛空噉人,故菩薩示為其「王」,翻加「守護」,亦令愛、見羅剎不害法身慧命也。◆
│      │  ││     ││★疏「亦令愛、見羅剎不害法身慧命」者,《涅槃》十一浮囊喻中「羅剎乞浮囊」,合以「愛、見羅剎
│      │  ││     ││ 」。謂一切眾生或因貪「愛」煩惱破戒,如有人明信因果,正見在懷,但為惑纏,遂破禁戒,名「愛
│      │  ││     ││ 」「羅剎」;二者以見不正,撥無因果,起諸邪見──斷、常等見──便破禁戒,謂破無罪,名「見
│      │  ││     ││ 羅剎」。但彼令破戒,此「害慧命」,以之為異,「羅剎」義同。★
│      │  ││     │├─申六 龍王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諸大龍王,◎
│      │  ││     │││◆六、「龍王」,亦初一是天,即西方天「王」。◆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毘樓博叉龍王、娑竭羅龍王、雲音妙幢龍王、焰口海光龍王、普高雲幢龍王、德叉迦龍王、
│      │  ││     │││ 無邊步龍王、清淨色龍王、普運大聲龍王、無熱惱龍王──如是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毘樓博叉」,唐三藏譯云「醜目」。「毘樓」,「醜」也;「博叉」,「目」也。日照三藏譯云
│      │  ││     │││ 「毘」,「徧」也,「多」也;「樓」者,具云「嚕波」,此云「色」也;「博吃叉」,此云「諸
│      │  ││     │││ 根」也。謂眼等「諸根」有種種「色」,故以為名。此不必「醜」也。此「王」主二部,謂「龍」
│      │  ││     │││ 及富單那。富單那者,此云「熱病鬼」也。「娑竭羅」,此云「海」也。於大「海」中,此最尊故
│      │  ││     │││ ,獨得其名。「德叉迦」,舊云「多舌」,以嗜語故;正云「能害害於所害」。「德叉」者,「能
│      │  ││     │││ 害」也;「迦」者,「所害」也。謂若瞋噓視,人、畜皆死也。◆
│      │  ││     │││◆「無熱惱」者,即阿耨達池之「龍」也。「諸」「龍」有四「熱惱」,今皆離故。四「熱」,至下
│      │  ││     │││ 當釋。《智論》云:「此龍是七地菩薩。」《須彌藏經》云:「是馬形龍主。」又「一切龍總有五
│      │  ││     │││ 種形類:一、象形,善住龍王為主;二、蛇形,難陀龍王為主;三、馬形,阿那婆達多龍王為主;
│      │  ││     │││ 四、魚形,婆樓那龍王為主;五、蝦蟆形,摩那斯龍王為主。」◆
│      │  ││     │││★疏「《須彌藏經》」等者,經有兩卷,此即下卷。功德天自敘云:「我與世尊往昔於因陀羅幢相王
│      │  ││     │││ 佛所,同時發誓願。今願悉滿,心意滿足,是故如來出現於世,我今得住功德之處。我今雖復住功
│      │  ││     │││ 德處,猶未圓滿昔本誓願。何以故?此處多有象龍。」下即義引,謂:「諸惡龍惱害眾生,」「請
│      │  ││     │││ 佛除滅。」「佛告須彌藏龍仙菩薩云:『汝於往昔然燈佛所,為化諸龍,起大勇猛。今四生龍有於
│      │  ││     │││ 惡毒、氣毒、見毒、觸毒、齧毒、貪瞋癡毒,云何當令如法除滅?』」「彼菩薩答:『我入其窟,
│      │  ││     │││ 入深三昧。彼當降伏。』」廣說竟云:「我從阿僧祇劫勇猛精進,故能教化一切眾生。此諸龍王於
│      │  ││     │││ 大乘法精進修行,謂:此善住龍王為一切象形龍主,此難陀龍王為一切蛇形龍主,此阿耨達龍王為
│      │  ││     │││ 一切馬形龍主,此婆樓那龍王為一切魚形龍主,此摩那蘇婆帝龍王為一切蝦蟆形龍主。如是等諸大
│      │  ││     │││ 龍王,能與眾生作諸衰惱。自餘諸龍,自力不堪作上衰患。此五大龍安住大乘,有大威德。是大龍
│      │  ││     │││ 王各各佛前率諸眷屬,不令起作如上災禍。於佛、法、僧三寶種性久住於世,不令速滅。」★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莫不勤力興雲布雨,令諸眾生熱惱消滅。◎
│      │  ││     ││◆德中,外則「雲」行「雨」施,散去炎毒;內則慈「雲」廣被,法「雨」普霑,散業、惑、苦之「熱
│      │  ││     ││ 惱」。◆
│      │  ││     ││★疏「德中」「『雲』行『雨』施」者,語出《周易.乾卦》。〈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
│      │  ││     ││ 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
│      │  ││     ││ 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釋曰:「乾」為「龍」也,六爻皆「龍」。今釋於「龍」,宜
│      │  ││     ││ 取「乾」「德」,況「雲行雨施」。★
│      │  ││     │├─申七 鳩槃荼王 分三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鳩槃荼王,◎
│      │  ││     │││◆七、「鳩槃荼王」,初一是南方天「王」,即毘樓勒叉,此云「增長主」,謂能令自、他善根「增
│      │  ││     │││ 長」故。此「王」更領一部,謂薜荔多。薜荔多者,此云「魘魅鬼」。餘如《音義》。◆
│      │  ││     │││★疏「餘如《音義》」者,前後不多引「《音義》」,以「鳩槃荼,此譯為『陰囊』,其狀稍偎」故
│      │  ││     │││ ,指在「《音義》」耳。舊云「冬瓜鬼」,亦以狀翻。★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增長鳩槃荼王、龍主鳩槃荼王、善莊嚴幢鳩槃荼王、普饒益行鳩槃荼王、甚可怖畏鳩槃荼王
│      │  ││     │││ 、美目端嚴鳩槃荼王、高峰慧鳩槃荼王、勇健臂鳩槃荼王、無邊淨華眼鳩槃荼王、廣大天面阿修羅
│      │  ││     │││ 眼鳩槃荼王──如是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修學無礙法門,放大光明。◎
│      │  ││     ││◆德中,此類障礙深重,故偏明「無礙」;自「學」權、實「無礙」,法界智「光」以利眾生。◆
│      │  ││     │└─申八 乾闥婆王 分三
│      │  ││     │ ┌─酉一 標數辨類
│      │  ││     │ │◎復有無量乾闥婆王,◎
│      │  ││     │ │◆八、「乾闥婆」,此云「尋香」,謂諸樂兒不事生業,但「尋」諸家飲食「香」氣,即往設樂,求
│      │  ││     │ │ 食自活。因此世人號諸樂人為「乾闥婆」。彼能執樂,故以名焉。亦云「食香」,止十寶山間,「
│      │  ││     │ │ 食」諸「香」末,即帝釋執樂神也。帝釋須「樂」,此「王」身有相現。提頭賴吒即東方天「王」
│      │  ││     │ │ ,此云「持國」,謂護「持國」土,安眾生故。此從所領為名。更領一部,名「毘舍闍」,此云「
│      │  ││     │ │ 噉精氣」,謂「噉」有情及五穀「精氣」故。◆
│      │  ││     │ ├─酉二 列名結數
│      │  ││     │ │◎所謂:持國乾闥婆王、樹光乾闥婆王、淨目乾闥婆王、華冠乾闥婆王、普音乾闥婆王、樂搖動妙目
│      │  ││     │ │ 乾闥婆王、妙音師子幢乾闥婆王、普放寶光明乾闥婆王、金剛樹華幢乾闥婆王、樂普現莊嚴乾闥婆
│      │  ││     │ │ 王──如是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 └─酉三 攝德圓滿
│      │  ││     │◎皆於大法深生信解,歡喜愛重,勤修不倦。◎
│      │  ││     │◆德中「大法」,即「大」緣起「法」也。「信解」,故「歡喜」;「深」心,故「愛重」。既「歡」既
│      │  ││     │ 「重」,故不替「修」行。◆
│      │  ││     └─未三 欲色界諸天眾 分二
│      │  ││      ┌─申一 總明
│      │  ││      │◆第三、「月天子」下,十二段明欲、色諸天眾。「天者,自在義、光明義、清淨義。《智論》云:『
│      │  ││      │ 天有三種:一、人天,謂帝王;二、生天,謂欲、色等;三、淨天,謂佛、菩薩第一義天。』」今通
│      │  ││      │ 後二。然諸天壽之長短、身之大小、衣服輕重、宮殿勝劣,《俱舍》十一及《瑜伽》等論、《起世》
│      │  ││      │ 等經,皆廣辨之。恐繁,不敘。◆
│      │  ││      │★疏「然諸天壽之長短」等者,《「俱舍」.世界品》云:「人間五十年,下天一晝夜,乘斯壽五百,
│      │  ││      │ 上五倍倍增。色無晝夜殊,劫數等身量;無色初二萬,後後二二增」。言「身量」者,頌云:「欲天
│      │  ││      │ 俱盧舍,四分一一增;色天踰[足善]那,初四增半半。此上增倍倍,唯無雲減三」。釋曰:「俱盧舍
│      │  ││      │ 」即二里,「踰[足善]那」即十六里;以八「俱盧舍」為一「踰[足善]那」故,則四天王「天」「身」
│      │  ││      │ 「長」「半」里,至第六「天」「身」「長」三里,以「半」里「半」里增故。有引《三法度經》云
│      │  ││      │ :「忉利天身長一由旬」,衣二由旬。廣一由旬者,以彼誤譯「里」為「由旬」,不知彼失,故妄引
│      │  ││      │ 耳。四天王「天」「半」里,「忉利天」則一里。餘可例知。★
│      │  ││      │★上云「劫數等身量」者,「色」界梵眾「天」「身長」「半」「由旬」,則「天壽」「半」劫。餘可
│      │  ││      │ 例知。云「初四增半半」者,二、梵輔「天」則「一由旬」,三、大梵則「一由旬」「半」,四、少
│      │  ││      │ 光則「二由旬」。「此上」「諸天」,皆「倍倍增」,「唯無雲」「天」「減」「三」「由旬」。所
│      │  ││      │ 以「減」者,略出一意:唯無量光「天」四「由旬」,光音則八,少淨十六,無量淨三十二,徧淨六
│      │  ││      │ 十四,至「無雲」「天」,合有一百二十八,「減」卻「三」「由旬」,有一百二十五。此上七「天
│      │  ││      │ 」「倍倍增」之,至色究竟「天」,欲成一萬六千劫故,則「身長」一萬六千「由旬」。又云:「少
│      │  ││      │ 光上下天,大全半為劫」。謂「少光已上,大全為劫」,謂八十中劫「為」一「劫」也。「自下諸天
│      │  ││      │ ,大半為劫」,即四十中劫「為」一「劫」也。言中劫者,即「一增」、「一」「減」「劫」也。★
│      │  ││      │★言「衣服輕重」者,四天王「衣」十二銖,忉利六銖,夜摩三銖,兜率一銖半,化樂一銖,他化半銖
│      │  ││      │ 。上皆減半也。言「宮殿」等「殊」者,「月天」,《長阿含》云:「其城正方一千九百六十里,高
│      │  ││      │ 下亦爾。二分天金,一分瑠璃。王座二十里,遙看似圓,而實正方。」日「天」同此,但量加「半」
│      │  ││      │ 「由旬」。三十三「天」中,「宮」名善現,周萬「踰[足善]那」,「高」一半,金城雜飾,其地柔
│      │  ││      │ 軟,中有「殊」「勝」「殿」。周千「踰[足善]那」。此上「諸天」,皆「倍倍」「勝」,可以意得
│      │  ││      │ 。今但略消名意,故指廣在餘。★
│      │  ││      └─申二 別釋 分二
│      │  ││       ◆文中,先有七段明欲界「天」,後有五段明色界「天」。◆
│      │  ││       ┌─酉一 欲界天眾 分七
│      │  ││       │┌─戌一 月天子 分三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月天子,◎
│      │  ││       │││◆前中即分為七:今初、「月天子」,「月」者,「缺」也,有虧「缺」故。下面頗胝迦寶水精
│      │  ││       │││ 所成,能冷,能照,表菩薩得「清」涼慈,照生死夜,如云「菩薩清涼月」等。◆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月天子、華王髻光明天子、眾妙淨光明天子、安樂世間心天子、樹王眼光明天子、示現
│      │  ││       │││ 清淨光天子、普遊不動光天子、星宿王自在天子、淨覺月天子、大威德光明天子──如是等而
│      │  ││       │││ 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名中初一是總。雖標總稱,即受別名。下皆準此。◆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顯發眾生心寶。◎
│      │  ││       ││◆德中「顯發眾生心寶」者,水珠見「月」,則流潤「發」「光」;「淨」「心」遇緣,則慈流智
│      │  ││       ││ 「發」。生了既「發」,正因「顯」然;生由性成,則了非外入。生與不生無二,「發」乃「發
│      │  ││       ││ 」其本「心」,故「顯、發」雙辨。◆
│      │  ││       │├─戌二 日天子 分三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日天子,◎
│      │  ││       │││◆二、「日天子」,「日」者,「實」也,常充「實」故。下面亦頗胝迦寶火精所成,能熱,能
│      │  ││       │││ 照,表菩薩智照故。又「日以陽德,月以陰靈」,一能破暗,表根本破惑;一能清涼,表後得
│      │  ││       │││ 「益」物。又依《寶性論》:「法日有四義:一、破暗如慧;二、照現如智;三、輪淨如解脫
│      │  ││       │││ ;四、上三不相離,如同法界也。」◆
│      │  ││       │││★疏「又『日以陽德,月以陰靈』」,即《文選.月賦》中言。★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日天子:光焰眼天子、須彌光可畏敬幢天子、離垢寶莊嚴天子、勇猛不退轉天子、妙華
│      │  ││       │││ 纓光明天子、最勝幢光明天子、寶髻普光明天子、光明眼天子、持勝德天子、普光明天子──
│      │  ││       │││ 如是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名中「可畏敬幢」者,為惡者「畏」其照明,為善者「敬」其辦業;以斯超出,故以名「幢」
│      │  ││       │││ 。◆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修習,利益眾生,增其善根。◎
│      │  ││       ││◆德中「居者辦業,」「成就本行」等「利益」也;「生長穀稼,」「開敷覺華」等,為「增」長
│      │  ││       ││ 「善根」。如〈出現品〉。◆
│      │  ││       │├─戌三 三十三天 分三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三十三天王,◎
│      │  ││       │││◆三、「三十三天」者,《佛地論》等皆云:「妙高山四面各有八大天王,帝釋居中,故有三十
│      │  ││       │││ 三也。」下釋「天」名,皆依《佛地》。◆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釋迦因陀羅天王、普稱滿音天王、慈目寶髻天王、寶光幢名稱天王、發生喜樂髻天王、
│      │  ││       │││ 可愛樂正念天王、須彌勝音天王、成就念天王、可愛樂淨華光天王、智日眼天王、自在光明能
│      │  ││       │││ 覺悟天王──如是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名中言「釋迦」等者,「釋迦」,「能」也;「因陀羅」,「主」也。具足,應云「釋迦提桓
│      │  ││       │││ 因陀羅」。「提桓」,「天」也,即云「能天主」,撫育勸善,「能」為「天主」故。更有異
│      │  ││       │││ 釋,如《音義》說。◆
│      │  ││       │││★疏「更有異釋,如《音義》」者,彼云:「『釋迦』,正云『鑠迦羅』,此云『帝』也。『因
│      │  ││       │││ 陀羅』,此云『主』也。古來釋同佛釋種族望之稱,謬之深矣。」又《楞伽大雲疏》云:「天
│      │  ││       │││ 帝名有一百八。」今略舉三:一、「因陀羅」,此云「尊重」,「三十三天」共「尊重」故;
│      │  ││       │││ 二、云「釋迦」,此云「勇猛」,威德「勇猛」勝諸天故;三、名「不蘭陀」,此云「降伏」
│      │  ││       │││ ,以能「降伏」阿「修羅」故。★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發起一切世間廣大之業。◎
│      │  ││       ││◆德中言「發起」「廣大」「業」者,令修普賢行故。以此「天」居地「天」之頂,總御四洲;雖
│      │  ││       ││ 勝事頗多,猶懼修羅之敵。若修善者眾,即「天」侶增威;苟為惡者多。即諸天減少。故多好勸
│      │  ││       ││ 「發」,況受佛付囑大權,應為至如堅常啼之心、施雪山之偈、成尸毘大行、破盧志巨慳、談般
│      │  ││       ││ 若於善法堂中、揚大教於如來會下等,皆是「發起」「廣大」「業」也。◆
│      │  ││       ││★疏「猶懼修羅之敵」者,「修羅」嫉「天」有甘露味,諸天求「修羅」之女色,因起爭競。廣有
│      │  ││       ││ 因緣。疏「若修善」者,即下《正法念經》說:「帝釋知修羅欲來,遽遣天使,令觀閻浮之人為
│      │  ││       ││ 修善多,為作惡多?若修善多,知戰必勝,故生歡喜;若為惡者多──不孝父母,不敬三寶──
│      │  ││       ││ ,則生憂悴,知戰不勝。」今言「減少」者,兼辨餘時。「為惡」必墮三塗,故「人」、「天減
│      │  ││       ││ 少」。★
│      │  ││       ││★疏「況受佛付囑」者,則《淨名》、《大品》等,皆「囑」「天帝」。疏「大權應為」者,小乘
│      │  ││       ││ 中說是須陀洹;若準此經,例是「大權」菩薩。★
│      │  ││       ││★疏「至如」下,引事證成。「堅常啼之心」,《大品般若》;「施雪山之偈」,即《涅槃》十三
│      │  ││       ││ ;「成尸毘大行」,即《方便報恩經》;「破盧志巨慳」,即《盧志長者經》;「談般若」等者
│      │  ││       ││ ,《大品》廣說;「揚大教」等者,《淨名》、《大品》等。其類非一,恐厭文繁,不能具出。
│      │  ││       ││ ★                                  (鈔19 終)
│      │  ││       │├─戌四 須夜摩天 分三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須夜摩天王,◎
│      │  ││       │││◆四、「須夜摩天」,「須」者,「善」也,「妙」也;「夜摩」,「時」也。具云「善時分天
│      │  ││       │││ 」。論云:「隨時受樂,故名時分天。」又《大集經》:「此天用蓮華開、合,以明晝夜。」
│      │  ││       │││ 又云:「赤蓮華開為晝,白蓮華開為夜。」故云「時分」也。「隨」此「時」別,「受樂」亦
│      │  ││       │││ 殊,故論云「隨時受樂」也。◆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善時分天王、可愛樂光明天王、無盡慧功德幢天王、善變化端嚴天王、總持大光明天王
│      │  ││       │││ 、不思議智慧天王、輪臍天王、光焰天王、光照天王、普觀察大名稱天王──如是等而為上首
│      │  ││       │││ 。其數無量,◎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修習廣大善根,心常喜足。◎
│      │  ││       ││◆德中,「心」恒「喜足」者,「喜足」在於第四。今慕上而修。◆
│      │  ││       │├─戌五 兜率天 分三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不可思議數兜率陀天王,◎
│      │  ││       │││◆五、「兜率天王」,此云「喜足」。論云:「後身菩薩於彼教化,多修喜足之行故。」得少意
│      │  ││       │││ 悅為「喜」,更不求餘為「足」。◆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知足天王、喜樂海髻天王、最勝功德幢天王、寂靜光天王、可愛樂妙目天王、寶峰淨月
│      │  ││       │││ 天王、最勝勇健力天王、金剛妙光明天王、星宿莊嚴幢天王、可愛樂莊嚴天王──如是等而為
│      │  ││       │││ 上首。不思議數,◎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念持一切諸佛所有名號。◎
│      │  ││       ││◆德中,彼「天」是「諸佛」上生之處,故令「修」「念」「佛」三昧也。召體曰「名」,響頒人
│      │  ││       ││ 、「天」為「號」,通「號」、別「名」,皆悉「念」也。不計一方,故云「一切」,以諸如來
│      │  ││       ││ 同一法界,體德均故。「念」即明記,而慧逾增;「持」而不忘,故無間斷。以「佛」為境,何
│      │  ││       ││ 五塵之能惑哉?◆
│      │  ││       │├─戌六 化樂天 分三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化樂天王,◎
│      │  ││       │││◆六、「化樂天王」,論云:「樂自變化作諸樂具,以自娛樂。」又但受「自」所「化樂」,不
│      │  ││       │││ 犯他故,名為「善」「化」也。「變」謂轉「變」,轉粗為「妙」;「化」謂「化」現,無而
│      │  ││       │││ 忽有。◆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善變化天王、寂靜音光明天王、變化力光明天王、莊嚴主天王、念光天王、最上雲音天
│      │  ││       │││ 王、眾妙最勝光天王、妙髻光明天王、成就喜慧天王、華光髻天王、普見十方天王──如是等
│      │  ││       │││ 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調伏一切眾生,令得解脫。◎
│      │  ││       ││◆德中以出世「化」,故「得解脫」。◆
│      │  ││       │└─戌七 他化天 分三
│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 │◎復有無數他化自在天王,◎
│      │  ││       │ │◆七、「他化自在天王」,論云:「令他化作樂具以自娛樂,顯己自在故。」◆
│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 │◎所謂:得自在天王、妙目主天王、妙冠幢天王、勇猛慧天王、妙音句天王、妙光幢天王、寂靜
│      │  ││       │ │ 境界門天王、妙輪莊嚴幢天王、華蕊慧自在天王、因陀羅力妙莊嚴光明天王──如是等而為上
│      │  ││       │ │ 首。其數無量,◎
│      │  ││       │ │◆名中「寂靜境界門」者,「境」為入理之處,即是「門」也。根無躁動,故稱「寂靜」。根即
│      │  ││       │ │ 「門」也。根無取著,方見「境」空,合為「門」也。故《央掘經》云:「明見來入門,具足
│      │  ││       │ │ 無減修」。◆
│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       │◎皆勤修習自在方便廣大法門。◎
│      │  ││       │◆德中,物、我「自在」,即「廣大法門」。◆
│      │  ││       └─酉二 色界天眾 分五
│      │  ││◆第二、色界諸天眾有五眾,以第四禪有二眾故。然四靜慮攝「天」多少?下經頻列,至〈十藏品〉,當會釋之。多依
│      │  ││ 十八。初靜慮四,二、三各攝三「天」,皆舉最上以勝攝劣,故但列一。下文說頌,徧觀諸天。第四靜慮自攝九「天
│      │  ││ 」,上五小乘聖居,非此正被;異生位中廣果至極,故今列之;大自在「天」,三千界主,所以別列。◆
│      │  ││        ┌─戌一 大梵天王 分三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不可數大梵天王,◎
│      │  ││        ││◆今初、「大梵天王」眾,《佛地論》云:「離欲寂靜,故名為梵。」具云「梵摩」,此云「清
│      │  ││        ││ 潔寂靜」,謂創離欲染,故名「清潔」;得根本定,名為「寂靜」。◆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尸棄天王、慧光天王、善慧光明天王、普雲音天王、觀世言音自在天王、寂靜光明眼天
│      │  ││        ││ 王、光徧十方天王、變化音天王、光明照耀眼天王、悅意海音天王──如是等而為上首。不可
│      │  ││        ││ 稱數,◎
│      │  ││        ││◆「尸棄」,此云「持髻」,謂此「梵王」頂有肉「髻」,似螺形故,亦名「螺髻」;或云「火
│      │  ││        ││ 頂」,以火災至此故。貌如童子,身白銀色,衣金色衣,禪悅為食。◆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        │◎皆具大慈,憐愍眾生;舒光普照,令其快樂。◎
│      │  ││        │◆德中,本修「慈」心,得生「梵」世;等流相續,還「愍眾生」。好請轉法輪,故智「光」「照
│      │  ││        │ 」物;不為污行,故身「光」發揮。若有遇之,身心悅「樂」。◆
│      │  ││        ├─戌二 光音天眾 分三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光音天王,◎
│      │  ││        ││◆第二、「光音天」,二禪第三「天」也。《智論》亦云:「第二禪通名光音。彼天語時,口出
│      │  ││        ││ 淨光」故。有云:彼無尋、伺,言「語」亦無,用「光」當「語」,故名「光音」。《瑜伽》
│      │  ││        ││ 名「極光淨」,謂「淨光」「徧照」自、他處故。◆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可愛樂光明天王、清淨妙光天王、能自在音天王、最勝念智天王、可愛樂清淨妙音天王
│      │  ││        ││ 、善思惟音天王、普音徧照天王、甚深光音天王、無垢稱光明天王、最勝淨光天王──如是等
│      │  ││        ││ 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        │◎皆住廣大寂靜喜樂無礙法。◎
│      │  ││        │◆德中,定生「喜樂」,離尋、伺故,得「寂靜」名。然凡得之,捨動求「靜」,故非「廣大」;
│      │  ││        │ 味定之「喜」,非「無礙法」。今菩薩即動而「靜」,不散不味,是為「廣大」「無礙法門」也
│      │  ││        │ 。◆
│      │  ││        ├─戌三 徧淨天眾 分三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徧淨天王,◎
│      │  ││        ││◆第三、「徧淨天,此「」天離喜,身、心「徧淨」故。◆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清淨名稱天王、最勝見天王、寂靜德天王、須彌音天王、淨念眼天王、可愛樂最勝光照
│      │  ││        ││ 天王、世間自在主天王、光焰自在天王、樂思惟法變化天王、變化幢天王、星宿音妙莊嚴天王
│      │  ││        ││ ──如是等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        │◎皆悉已安住廣大法門,於諸世間勤作利益。◎
│      │  ││        │◆德中,身、心「徧淨」,未為「廣大」;物我無二,普「益」「世間」,方為「廣大」也。◆
│      │  ││        ├─戌四 廣果天眾 分三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量廣果天王,◎
│      │  ││        ││◆第四、「廣果天」,即第四禪第三「天」,於異生善「果」,此最「廣」故,所有功德勝下三
│      │  ││        ││ 故。◆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愛樂法光明幢天王、清淨莊嚴海天王、最勝慧光明天王、自在智慧幢天王、樂寂靜天王
│      │  ││        ││ 、普智眼天王、樂旋慧天王、善種慧光明天王、無垢寂靜光天王、廣大清淨光天王──如是等
│      │  ││        ││ 而為上首。其數無量,◎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        │◎莫不皆以寂靜之法而為宮殿安住其中。◎
│      │  ││        │◆德中,此「天」離八災患,世中最「寂」。今以實智「住」本「寂」之「宮」。◆
│      │  ││        └─戌五 大自在天 分三
│      │  ││         ┌─亥一 標數辨類
│      │  ││         │◎復有無數大自在天王,◎
│      │  ││         │◆第五、「大自在」者,梵云「摩醯首羅」是也,於三千界最「自在」故。《智論》第二云:「
│      │  ││         │ 此天有八臂、三目,乘白牛」,執白拂,一念之間能知大千雨滴。下經同此。準《智論》第十
│      │  ││         │ 一:「過五淨居,有十住菩薩住處,亦名淨居,號大自在天王。」又三乘中立此為「淨」土,
│      │  ││         │ 是報身所居;約實,但是第十地「菩薩」攝報之果,多作彼「王」耳。◆
│      │  ││         ├─亥二 列名結數
│      │  ││         │◎所謂:妙焰海天王、自在名稱光天王、清淨功德眼天王、可愛樂大慧天王、不動光自在天王、
│      │  ││         │ 妙莊嚴眼天王、善思惟光明天王、可愛樂大智天王、普音莊嚴幢天王、極精進名稱光天王──
│      │  ││         │ 如是等而為上首。不可稱數,◎
│      │  ││         └─亥三 攝德圓滿
│      │  ││◎皆勤觀察無相之法,所行平等。◎                             (經01 終)
│      │  ││◆德中,三界之頂非「無相」不超,非離「相」求,故「所行平等」。◆
│      │  ││◆然上釋名歎德,多從義便,以順類殊。若約實德,無不互有,皆可虛求。眾海雲集竟。◆     (疏05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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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八十華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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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12 週四 201622:02
  • 八十八佛 大懺悔文

  大慈大悲愍眾生 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  眾等至心皈命禮   一拜
南無 皈依十方盡虛空界 一切諸佛    一拜
南無 皈依十方盡虛空界 一切尊法    一拜
南無 皈依十方盡虛空界 一切賢聖僧   一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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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掃塵除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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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9 週五 201621:15
  • 佛說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呢經

◎◎◎◎◎◎◎◎◎◎◎◎◎◎◎◎◎◎◎◎◎◎◎◎◎◎◎◎◎◎◎◎◎◎◎◎◎◎◎◎◎◎◎◎◎◎◎◎◎◎◎
        大佛頂如來放光悉怛多缽怛囉陀羅尼
       sta-thA-ga-to-sni-sam si-tA-ta pa-tram a-pa-rA-ji-tam pra-tyu-ngi-ram dhA-ra-ni
 

        第壹會  毘盧真法會
 曩莫 薩嚩母馱 冐地薩哆[口*大]毘藥。 曩謨 颯跢喃 糝藐糝母馱 俱胝喃 娑室囉嚩迦 僧伽喃。
na-mah sa-rva-bu-ddhA bo-dhi-sa-rva-byah. na-mo sa-ptA-nam sa-mya-ksam bu-ddha ko-ti-nam sa-srA-va-ka sam-gha-nam.
 曩謨 盧雞 阿囉罕跢喃。 曩謨 素嚕哆半曩喃。  曩謨 塞訖唎跢 誐弭喃。  曩謨 阿曩 誐弭喃。
na-mo lo-ke a-rha-ntA-nAm. na-mo sro-tA-pa-nnA-nAm. na-m0 so-kr-tA gA-mi-nAm. na-mo a-nA gA-mi-nAm.
 曩謨 路計 糝藐 誐跢喃 糝藐 缽囉底半曩喃。    曩謨 囉怛曩怛囉夜耶。
na-mo lo-ke sa-mya-gga-ta-nAm sa-mya-kpra-ti-pa-nna-nAm. na-mo ra-tna-tra yA-ya.
 曩謨 婆誐嚩帝 你唎嗏 輸囉 洗曩缽囉訶囉拏 囉惹耶 怛他誐跢耶阿囉訶帝 糝藐糝母馱耶。
na-mo bha-ga-va-te dr-dha su-ra se-na-pra-ha-ra-na rA-ja-ya ta-thA-ga-tA-yA-rha-te sa-mya-ksam-bu-ddhA-ya.
 曩謨 婆誐嚩帝阿弭跢婆耶 怛他誐跢耶阿囉訶帝 糝藐糝母馱耶。
na-mo bha-ga-va-te a-mi-tA-bhA-ya ta-thA-ga-tA-yA-rha-te sa-mya-ksam-bu-ddhA-ya.
 曩謨 婆誐嚩帝 阿屈數弊夜耶 怛他誐跢耶阿囉訶帝 糝藐糝母馱耶。
na-mo bha-ga-va-te a-kso-byA-ya ta-thA-ga-tA-yA-rha-te sa-mya-ksam-bu-ddhA-ya.
 曩謨 婆誐嚩帝 偝殺爾耶虞嚕 吠女[口*璃]耶 缽囉婆[口*邏]惹耶 怛他誐跢耶阿囉訶帝 糝藐糝母馱(引)耶。
na-mo bha-ga-va-te bhai-sai-jya-gu-ru vai-tU-rya pra-bha-rA-ja-ya ta-thA-ga-tA-yA-rha-te sa-mya-ksam-bu-ddhA-ya.
 曩謨 婆誐嚩帝 糝補澀比跢娑[口*練]娜囉[口*邏]惹耶 怛他誐跢耶阿囉訶帝 糝藐糝母馱耶。
na-mo bha-ga-va-te sam-pu-spI-tA-sA-le-ndra-rA-ja-ya ta-thA-ga-tA-yA-rha-te sa-mya-ksam-bu-ddhA-ya.
 曩謨 婆誐嚩帝 舍枳也牟曩曳 怛他誐哆耶阿囉訶帝 糝藐糝母馱耶。
na-mo bha-ga-va-te sA-kya-mu-na-ye ta-thA-ga-tA-yA-rha-te sa-mya-ksam-bu-ddhA-ya.
 曩謨 婆誐嚩帝 囉哆曩 俱蘇麼雞都 [口*邏]惹耶 怛他誐跢耶阿囉訶帝 糝藐糝母馱耶。
na-mo bha-ga-va-te ra-nta ku-su-ma-ke-tu rA-ja-ya ta-thA-ga-tA-yA-rha-te sa-mya-ksam-bu-ddhA-ya.
 曩謨 婆誐嚩帝 怛他誐跢俱羅耶。   曩謨 婆誐嚩帝 缽娜麼俱羅耶。 曩謨 婆誐嚩帝 嚩日囉俱羅耶。
na-mo bha-ga-va-te ta-thA-ga-tA-ku-lA-ya. na-mo bha-ga-va-te pa-dma-ku-lAya. na-mo bha-ga-va-te va-jra-ku-lA-ya.
 曩謨 婆誐嚩帝 麼抳俱羅耶。  曩謨 婆誐嚩帝 孽惹俱羅耶。   曩謨 泥嚩唎史喃。
na-mo bha-ga-va-te ma-ni-ku-lA-ya. na-mo bha-ga-va-te ga-rja-ku-lA-ya.  na-mo de-ba-rsi-nam.
 曩謨 悉馱尾你也 馱囉喃。   曩謨 悉馱尾你也 馱囉唎史喃 舍播努孽囉訶 娑末囉他喃。
na-mo si-ddhA-vi-dyA dha-rA-nam. na-mo si-ddhA-vi-dyA dha-rA-rsi-nam sA-pa-nu-gra-ha sa-ma-rthA-nam.
 曩謨 沒囉訶麼抳。 曩謨 印捺囉耶。 曩謨 婆誐嚩帝 嚕捺囉耶 鳴莽缽底 娑醯夜耶。
na-mo bra-hma-ni.   na-mo i-rdra-ya.  na-mo bha-ga-va-te ru-drA-ya u-mA-pa-tI sa-he-yA-ya.
曩謨 曩囉延拏耶 [口*洛]乞參彌 娑醯夜耶 半遮 摩訶母捺囉。  曩麼 塞訖哩哆耶。
na-mo nA-rA-ya-nA-ya ra-ksam-mi sa-he-yA-ya pam-ca ma-hA-mu-gra. na-mo skr-tA-ya.
曩謨 摩訶迦羅耶 底哩補囉 曩誐囉 尾捺囉跛拏迦羅耶 阿地目得迦 捨麼捨曩 嚩悉你 摩底哩誐拏。
na-mo ma-hA-kA-lA-ya tri-pu-ra na-ga-ra vi-drA-pa-na-kA-rA-ya a-dhi-mu-kto-ka sma-sA-na va-si-ni ma-tr-ga-na.
曩謨 塞訖哩跢耶 翳瓢。 曩謨 塞訖哩跢嚩 伊[魔*未] 婆誐嚩跢 娑跢他誐睹瑟膩衫 悉嚲跢缽哆[口*藍]
na-mah skr-tA-ya e-bhyo.  na-mah skr-tva i-mA bha-ga-va-ta sta-thA-ga-to-snI-sam si-tA-ta pa-tram.
 曩莽 跛囉爾跢 缽囉底孕祗囕 薩嚩泥嚩。曩麼 塞訖哩擔 薩嚩泥吠毘藥 布爾擔。薩嚩泥吠 尸奢 跛哩 播里擔。
na-mo pa-rA-ji-tAm pra-tyu-ngi-ram sa-rva de-va.na-mo skr-tam sa-rva-de-va-bhyah pu-ji-tam. sa-rva-de-va sca pa-ri pA-li-tam.
薩嚩 部哆 誐囉訶 你誐囉訶 迦唎炎。跛囉 尾你也 砌娜曩 迦唎炎。訥難 哆喃 薩哆嚩喃 娜麼劍
sa-rva bhu-ta gra-ha ni-gra-ha kam-rIm. pa-ra vi-dyA cche-da-na ka-rIm. du-nam ta-nam sa-tvA-nAm da-ma-kam.
訥瑟吒喃 你嚩囉抳炎。 阿迦羅 沒哩底庾 缽囉奢麼曩 迦哩炎。薩嚩 滿馱曩 目訖刃曩 迦唎炎。
du-stA-nAm ni-vA-ra-nIm. a-kA-la mr-tyu pra-sa-ma-na ka-rIm.   sa-rva ba-nda-na mo-ksa-na ka-rIm.
薩嚩努瑟吒 訥塞嚩般曩 你嚩囉抳炎。者睹囉施底喃 孽囉訶 娑訶娑囉喃 尾特奉娑曩 迦唎炎。
sa-rva-du-sta du-sva-pna ni-vAra-rIm.  ca-tu-rAsI-tI-nAm gra-ha sa-ha-srA-nAm vi-dhvam-sa-na ka-rIm.
阿瑟吒尾孕捨底喃 諾訖剎多囉喃 缽囉娑娜曩 迦唎炎。阿瑟吒喃 摩訶誐囉訶喃 尾特奉娑曩 迦唎炎。
a-sta-vim-sa-tI-nAm na-ksa-trA-nAm pra-sA-da-na ka-rIm. a-sta-nAm ma-hA-gra-hA-nAm vi-dhvam-sa-na ka-rIm.
薩嚩捨咄嚕 你嚩囉抳炎。虞[口*藍] 努娑嚩缽曩難者 曩捨你炎。尾娑 設娑哆囉 阿祇你 烏娜迦 烏哆囉抳炎。
sa-rva-sa-trU ni-vA-ra-nIm. gu-rAm du-sva-pna-nAm-ca nA-sa-nIm. vi-sa sa-stra a-gni u-da-ka u-tra-nIm.
阿跛囉爾跢虞[口*邏] 摩訶戰拏喃 摩訶蟄勃擔 摩訶帝染 摩訶始吠擔 入嚩攞
a-pa-rA-ji-tA-gu-rA ma-hA-ca-nthnam ma-hA-di-stAm ma-hA-te-jam ma-hA-sve-tAm jhva-la
摩訶末攞 室哩耶半拏囉 嚩徙你炎 阿唎耶跢囉 毘唎俱知炎 制嚩染
 ma-hA-ba-lA srI-ya-pa-nda-ra vA-si-nIm Ar-ya-tA-rA bhr-ku-tIm ce-va-jam
嚩日囉摩禮底 尾輸嚕擔 缽納麼加[魔*未] 嚩日囉爾賀嚩者 莽攞 制嚩 跛囉爾跢
va-jra-ma-le-ti vi-srU-tAm pa-dma-khAm va-jra-jhi-hvA-cah ma-lA ce-vA pa-rA-ji-tAh
嚩日囉難膩 尾舍邏者 扇跢 吠泥訶 布爾跢 燥咩嚕波 摩訶始吠哆 阿唎耶跢囉 摩訶末攞 阿跛囉
va-jra-da-ndi vi-sa-lA-ca sa-ntA vai-de-ha pU-ji-tah sau-mi-ru-pA ma-hA-sve-tA Ar-ya-tA-rA ma-hA-vi-lAh a-pa-rA
嚩日囉商迦囉制嚩 嚩日囉矯摩唎 俱蘭馱唎
va-jra-sa-kA-lA-ce-vah va-jra-kau-mA-rih ku-la-ndha-rI
嚩日囉訶娑哆者 摩訶尾你也 怛他建者曩 麼理迦 俱蘇唵婆
va-jra-ha-sta-ca ma-hA-vi-dyA tA-tha-kAh-ca-nA mA-li-kah ku-su-mbha
 囉哆曩 制嚩吠嚧者曩 俱娜囉菟瑟膩娑 尾[卄/積][口*臨]波摩拏者 嚩日囉迦曩迦 缽囉波魯者囊
ra-ta-na ce-va-vai-ro-ca-na ku-dA-rtho-usI-sa vi-jr-mna-ma-na-ca va-jra-ka-na-ka pra-bha-lA-ca-nAh
嚩日囉頓膩者 始吠跢者 迦麼攞訖叉 捨施缽囉婆 伊底曳帝母捺囉 誐拏 薩吠[口*路]訖刪 俱囉挽睹 麼麼寫:
va-jra-tu-ndI-ca sve-tA-ca ka-ma-lA-ksa sa-si-pra-bhA  i-tye-te-mu-drA ga-nah sa-rve-rAh-ksA ku-rva-ntu ma-ma-sya.
        第貳會  釋尊應化會
唵 唎史誐拏缽囉捨娑哆 怛他蘗姤瑟膩沙 吽 [巿*攴]啉。染婆曩 吽 [巿*攴]啉。娑擔婆曩 吽 [巿*攴]啉。
om r-si-ga-na-pra-sa-sta ta-thA-ga-to-snI-sa hUm bhrUm.  ja-mbha-na hUm bhrUm. sta-mbha-na hUm bhrUm.
冒訶曩 吽 [巿*攴]啉。 摩他曩 吽 [巿*攴]啉。 跛囉尾你也 糝薄訖叉拏迦囉 吽 [巿*攴]啉。
bo-hA-nah hUm bhrUm. ma-thA-na hUm bhrUm.  pa-ra-vi-dyA sa-mbha-ksa-na-ka-ra hUm bhrUm.
薩嚩 訥瑟吒喃 娑擔婆曩迦囉 吽 [巿*攴]啉。 薩嚩藥叉 [口*邏]剎娑 誐囉訶喃 尾特奉娑曩迦囉 吽 [巿*攴]啉。
sa-rva du-sta-nAm sta-mbha-na-ka-ra hUm bhrUm. sa-rva-ya-ksa rA-ksa-sa gra-hA-nAm vi-dhva-sa-na-ka-ra hUm bhrUm.
者咄囉 施底喃 孽囉訶 娑訶娑囉喃 尾囊捨曩迦囉 吽 [巿*攴]啉。
ca-tu-rA sI-tI-nAm gra-ha sa-ha-sra-nAm vi-nA-sa-na-ka-ra hUm bhrUm.
阿瑟吒 尾孕設底喃 諾訖叉怛囉喃 缽囉娑娜曩迦囉 (薄訖叉拏迦囉) 吽[巿*攴]啉。
a-stA vim-stA-tI-nAm na-ksa-trA-nAm pra-sA-da-na-ka-ra mbha-ksa-na-ka-ra hUm bhrUm.
阿瑟吒喃 摩訶 誐囉訶喃 尾特奉娑曩迦囉 [口*洛]乞叉 [口*洛]乞叉[魔*未]。
a-stA-nAm ma-hA gra-hA-nAm vi-dhvam-sa-na-ka-ra ra-ksa ra-ksa mAm.
婆誐鍐 娑哆他誐妒瑟膩灑 摩訶缽囉底孕[口*疑]囇 摩訶娑訶娑囉部逝 娑訶娑囉 尸哩曬 俱胝 捨哆娑訶娑囉儜帝隷
bha-ga-vAm sta-thA-ga-to-snI-sa ma-hA-pra-tyu-ngi-re ma-hA-sa-ha-srA-bhu-je sa-ha-sra si-rsai ko-tI sa-ta-sa-ha-srA-ne-tre
阿便你也 入嚩理哆 曩吒曩迦 摩訶 嚩日[口*路]娜囉 底哩步嚩曩 漫拏羅。唵 娑嚩悉底羅婆嚩睹 麼麼:
a-bhem-dya jva-li-ta na-ta-na-ka ma-hA va-jro-dA-ra tr-bhu-va-na ma-nda-la.   om sva-sti-rbha-va-tu ma-ma
        第叄會  觀音合同會
囉惹婆耶 主囉婆耶 阿[口*疑]你婆耶 鳴娜迦婆耶 尾沙婆耶 捨娑哆囉婆耶 跛囉斫訖囉婆耶
rA-ja-bha-ya co-ra-bha-ya a-gni-bha-ya u-da-ka-bha-ya vi-sa-bha-ya sa-stra-bha-ya pa-ra-ca-kra-bha-ya
訥擗(重聲)乞叉婆耶 阿捨你婆耶 阿迦羅沒哩底庾婆耶 馱囉抳 部彌劍波婆耶
du-rbhi-ksa-bha-ya a-sa-nI-bha-ya a-kA-la-mr-tyu-bha-ya dha-ra-nI bhu-mi-kam-pa-bha-ya
嗚勒迦波哆婆耶 囉惹難拏婆耶 曩誐婆耶 尾你庾婆耶 蘇缽囉抳婆耶。
u-ko-pA-ta-bha-ya ra-ja-da-ndu-bha-ya na-ga-bha-ya vi-dyu-bha-ya su-pa-rni-bha-ya.
藥乞叉誐囉訶 囉乞叉娑誐囉訶 必隷哆誐囉訶 比舍遮誐囉訶 部哆誐囉訶 鳩盤拏誐囉訶 布單曩誐囉訶
ya-ksa-gra-hA rA-ksa-sa-gra-hA pre-ta-gra-hA pi-sA-ca-gra-hA bhU-ta-gra-hA ku-mbha-nda-gra-hA pU-ta-na-gra-hA
揭吒布單曩誐羅訶 塞建娜誐囉訶 阿跛娑麼囉誐囉訶 嗢莽娜誐囉訶 車耶誐囉訶隷嚩底誐囉訶
ka-ta-pU-ta-na-gra-hA ska-nda-gra-hA a-pa-smA-ra-gra-hA u-nma-da-gra-hA cchA-yA-gra-hA re-va-ti-gra-hA
鳴惹訶唎惹 孽婆訶唎惹 惹跢訶唎惹 爾尾跢訶唎惹 嚕地囉訶唎惹 嚩娑訶唎惹
U-ja-hA-ri-nyA gra-bhA-hA-ri-nyA ya-tA-hA-ri-nyA jI-vi-ta-hA-ri-nyA ru-dhi-rA-hA-ri-nyA va-sA-hA-ri-nyA
莽娑訶唎惹 咩娜訶唎惹 末惹訶唎惹 萬跢訶唎惹 阿輸遮訶唎惹 質遮訶唎惹
mam-sA-hA-ri-nyA me-dA-hA-ri-nyA ma-jjA-hA-ri-nyA bA-nta-hA-ri-nyA a-su-cyA-hA-ri-nyA ci-cca-hA-ri-nyA
帝衫薩吠衫 薩嚩 孽囉訶喃 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te-sam-sa-rve-sam sa-rva-gra-hA-nam 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波哩沒囉惹迦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拏迦拏枳你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pa-ri-brA-ja-ka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dA-ka-dA-ki-nI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摩訶跛輸跛底嚕捺囉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ma-hA-pa-su-pa-ti ru-dra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怛哆嚩孽嚕拏索醯耶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ta-tva ga-ru-da sa-he-ya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摩訶迦羅 摩底哩誐拏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迦跛理迦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ma-hA-kA-la ma-tr-ga-na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kA-pA-li-k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惹耶迦囉末度迦囉 薩嚩囉他娑馱曩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ja-ya ka-ra ma-dhu-ka-ra sa-rva-rtha sA-dha-na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者咄囉薄[口*疑]你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ca-tu-rbha-gi-nI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勃[口*陵]儗哩智迦 難你雞尸嚩囉 誐拏跛底 娑醯耶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bhrm-gi-ri-ti-ka na-ndi-ke-sva-ra ga-na-pa-ti sa-he-ya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曩誐曩失囉麼拏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na-gna-sra-ma-na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阿囉罕哆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a-rhA-nta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尾哆囉誐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vi-ta-rA-ga-na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嚩日囉播抳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va-jra-pa-ni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沒囉訶麼 訖哩擔 嚕娜羅 訖哩擔 曩囉 延拏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bra-hma-kr-tAm ru-dra-kr-tAm na-rA-ya-na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嚩日囉播抳 玉[口*皿]野迦地缽底 訖哩擔尾捻 瞋娜耶弭 枳羅耶弭。  [口*洛]乞叉 [口*洛]乞叉[魔*未]  (引稱名)
va-jra-pa-ni gu-hya-kA-dhi-pa-ti kr-tAm-vi-dyAm cchi-nda-yA-mi ki-la-yA-mi. ra-ksa ra-ksa mAm.
        第肆會  剛藏折攝會
婆誐梵 悉跢哆缽怛囉 娜謨素睹帝。阿徙哆曩邏囉迦。缽囉婆娑普吒。尾迦 悉跢哆缽怛隷。入嚩攞 入嚩攞。
bha-ga-vAm sti-tA-ta-pa-tra na-mo stu-te. a-si-tA-na-lA-rkah. pra-bhasphu-ta. vi-ka si-tA-ta-pa-treh. jva-la jva-la.
馱迦 馱迦。尾馱迦 尾馱迦。娜囉 娜囉。尾娜囉 尾娜囉。瞋娜 瞋娜。頻娜 頻娜。吽吽 泮吒 泮吒 娑嚩訶
dha-ka dha-ka. vi-dha-ka vi-dha-ka. da-ra da-ra vi-da-ra vi-da-ra cchi-nda cchi-nda bhi-nda bhi-nda. hUm hUm pha-tu pha-tu svA-hA.
醯醯 泮吒。 阿目伽耶 泮吒。 阿缽囉底訶哆耶 泮吒。 嚩囉缽囉娜耶 泮吒。 阿素囉尾娜囉跛迦耶 泮吒。
he-he pha-tu. a-mo-gha-yA pha-tu. a-pra-ti-ha-tA-ya pha-tu. va-ra-pra-dA-ya pha-tu. a-su-ra-vi-drA-pa-ka-ya pha-tu.
 薩嚩 禰吠毘藥 泮吒。 薩嚩曩藝弊耶 泮吒。 薩嚩藥乞曬弊耶 泮吒。 薩嚩 羅乞剎細弊耶 泮吒。
sa-rva de-ve-bhyah pha-tu. sa-rva nA-ge-bhyah pha-tu. sa-rva ya-kse-bhyah pha-tu. sa-rva rA-ksa-se-bhyah pha-tu.
薩嚩 誐嚕禰弊耶 泮吒。 薩嚩 巘闥吠弊耶 泮吒。 薩嚩 阿素隷弊耶 泮吒。薩嚩 緊娜隷弊耶 泮吒。
sa-rva ga-ru-de-bhyah pha-tu. sa-rva ga-ndha-rve-bhyah pha-tu. sa-rva a-su-re-bhyah pha-tu. sa-rva ki-nda-re-bhyah pha-tu.
 薩嚩 麼護羅藝弊耶 泮吒。 薩嚩 步帝弊耶 泮吒。 薩嚩 比舍制弊耶 泮吒。 薩嚩 弓盤嬭弊耶 泮吒。
sa-rva ma-ho-ra-ge-bhyah pha-tu. sa-rva hU-te-bhyah pha-tu. sa-rva pi-sca-ce-bhyah pha-tu. sa-rva ku-mbha-ndi-bhyah pha-tu.
薩嚩布單你弊耶 泮吒。薩嚩 揭吒布單你弊耶 泮吒。薩嚩 訥楞祇帝弊耶 泮吒。
sa-rva pU-ta-ne-bhyah pha-tu. sa-rva ka-ta-pU-ta-ne-bhyah pha-tu. sa-rva du-rlim-ghi-te-bhyah pha-tu.
薩嚩 努瑟缽[口*禮]乞史帝弊耶 泮吒。薩嚩 入嚩隷弊耶 泮吒。薩嚩 阿跛娑麼隷弊耶 泮吒。薩嚩 失囉麼你弊耶 泮吒。
sa-rva du-spre-ksi-te-bhyah pha-tu. sa-rva jva-re-bhyah pha-tu. sa-rva a-pa-sma-re-bhyah pha-tu. sa-rva 'sra-ma-ne-bhyah pha-tu.
薩嚩 底[口*栗]體雞弊耶 泮吒。薩嚩 溫莽禰弊耶 泮吒。薩嚩 尾你也遮唎曳弊耶 泮吒。
sa-rva tI-rthi-ke-bhyah pha-tu. sa-rva u-nmAm-de-bhyah pha-tu. sa-rva vi-dya-ca-rye-bhyah pha-tu.
惹耶迦囉 末度迦囉 薩嚩[口*栗]他 娑馱雞瓢。尾你也遮唎曳弊耶 泮吒。者咄囉薄[口*疑]你弊耶 泮吒。
ja-yA-ka-ra ma-dhu-ka-ra sa-rva-rtha si-ddhA-he-bhyo. vi-dyA-cA-rye-bhyah pha-tu. ca-tu-rbha-gi-nI-bhyah pha-tu.
嚩日囉矯莽哩 俱蘭馱唎 尾你也囉誓弊耶 泮吒。 摩訶 缽囉底孕[口*疑]曬弊耶 泮吒。
va-jra-ksau-mA-rI ku-la-ndha-rI vi-dyA-rA-jE-bhyah pha-tu. ma-hA pra-tyu-ngi-re-bhyah pha-tu.
嚩日囉商迦攞耶 缽囉底孕[口*疑]囉邏惹耶 泮吒。摩訶迦攞耶 忙底哩誐拏 曩麼塞訖哩跢耶 泮吒。
va-jra-'sa-nka-la-ya pra-tyu-mgi-ra-rA-ja-ya pha-tu. ma-hA-kAla-ya ma-tr-ga-na na-ma-skr-tA-ya pha-tu.
印娜囉耶 泮吒。沒囉訶弭你曳 泮吒。嚕娜囉耶 泮吒。尾瑟拏尾曳 泮吒。尾瑟嬭尾曳 泮吒。
i-ndra-ya pha-tu. bra-hmi-nI-ye pha-tu. ru-drA-ya pha-tu. vi-snu-vi-ye pha-tu. vi-snu-vi-ye pha-tu.
物囉訶彌曳 泮吒。       阿[口*疑]你曳 泮吒。魔訶迦里曳 泮吒。 嘮涅哩曳 泮吒。
bra-hmi-ye pha-tu. (va-ra-ki-ye pha-tu.)  a-gni-ye pha-tu.  ma-hA-kA-lI-ye pha-tu. rau-drI-ye pha-tu.
迦羅難馳曳 泮吒。愛涅哩曳 泮吒。忙底唎曳 泮吒。遮悶膩曳 泮吒。迦攞囉底哩曳 泮吒。迦跛里曳 泮吒。
kA-la-da-ndI-ye pha-tu. ai-ndri-ye pha-tu.ma-trI-ye pha-tu. cA-mu-ndi-ye pha-tu.kA-la-rA-tri-ye pha-tu.kA-pA-rI-ye pha-tu.
阿地目訖德迦捨麼舍曩 嚩悉你曳 泮吒。  曳髻 質哆娑怛嚩 麼麼:
a-dhi-mu-kto-ka-'sma-'sA-na vA-si-nI-ye pha-tu. ye-ke 'si-ttA-sa-tvA ma-ma
        第伍會  文殊弘傳會
訥瑟吒質跢 播跛質跢 嘮娜囉質哆 尾你吠沙質跢 阿昧怛囉質哆 嗚哆跛娜演底 枳羅演底 曼怛囉演底 惹半底 粗罕底
du-sta-ci-ttA pA-pa-ci-ttA rau-dra-cittA vi-dvai-sa-cittA a-mai-tra-cittA u-tpA-da-ya-nti ki-la-ya-nti ma-ntra-ya-nti ja-pa-nti je-ha-nti
鳴惹訶囉 孽婆訶囉 嚕地囉訶囉 芒娑訶囉 咩娜訶囉 末惹訶囉 嚩娑訶囉 惹跢訶囉 爾尾跢訶囉
u-ja-hA-rA ga-rbhA-hA-rA ru-dhi-rA-hA-rA mam-sA-hA-rA me-dA-hA-rA ma-ja-hA-rA va-sA-hA-rA ja-tA-hA-rA jI-vi-tA-hA-rA
 末略訶囉 嚩略訶囉 巘馱訶囉 補瑟波訶囉 頗攞訶囉 薩寫訶囉 播跛質跢 努瑟吒質跢
ma-lyA-hA-rA va-lyA-hA-rA ga-nda-hA-rA pU-spA-hA-rA pha-lA-hA-rA sa-syA-hA-rA pA-pa-ci-ttA du-sta-ci-ttA
泥嚩孽囉訶 曩誐孽囉訶 藥乞叉孽囉訶 囉乞剎娑孽囉訶 阿素囉孽囉訶 孽嚕拏孽囉訶 緊娜囉孽囉訶 麼護囉誐孽囉訶
de-va-gra-hA nA-ga-gra-hA ya-ksa-gra-hA rA-ksa-gra-hA a-su-ra-gra-hA ga-ru-na-gra-hA ki-nda-ra-gra-hA mo-ho-ra-ga-gra-hA
畢囇多孽囉訶 比舍者孽囉訶 部多孽囉訶 布單曩孽囉訶 迦吒布單曩孽囉訶 鳩盤拏孽囉訶 塞建拏孽囉訶
pre-ta-gra-hA pi-sA-ca-gra-hA bhU-da-gra-hA pU-ta-na-gra-hA ka-ta-pU-ta-na-gra-hA ku-mbhA-nda-gra-hA ska-nda-gra-hA
嗢莽娜孽囉訶 車耶孽囉訶 阿跛娑莽囉孽囉訶 拏迦拏枳你孽囉訶 囇嚩底孽囉訶 惹弭迦孽囉訶
u-nma-da-gra-hA cchA-yA-gra-hA a-pa-smA-vA-gra-hA dA-ka-dA-kI-nI-gra-hA re-va-ti-gra-hA ja-mi-kA-gra-hA
鑠俱你孽囉訶 難你迦孽囉訶 藍尾迦孽囉訶 建吒播抳孽囉訶
sa-ku-ni-gra-hA na-ndI-kA-gra-hA lam-vi-ka-gra-hA ka-ntha-pA-ni-gra-hA
入嚩囉 翳迦[口*皿]迦 你[口*大]底也迦 底隷底也迦 者咄他迦
jva-rA e-kA-hi-kA dvai-ti-ya-kA tre-ti-ya-kA ca-tu-rtha-kA
你底耶入嚩囉 尾沙摩入嚩囉 嚩底迦 背底迦 始隷參彌迦 散你跛底迦
 ni-tyA-jva-rA vi-sa-ma-jva-rA vA-ti-kA pai-tti-kA sle-smi-kA sa-ndi-pa-ti-kA
薩嚩入嚩囉 始嚕[口*栗]底 阿囉馱嚩髀馱迦 阿嚧者迦 阿乞史嚧儼 目佉嚧儼 喝唎訥嚧儼
sa-rva-jva-rA si-ro-rtti a-rdhA-va-bhe-dha-ka a-ro-ca-ka a-ksi-ro-gam mu-kha-ro-gam hr-d-ro-gam
羯囉拏輸藍 難多輸藍 訖哩娜耶輸藍 末麼輸藍 播囉尸嚩輸藍 缽哩瑟咤輸藍 嗚娜囉輸藍
ka-rnda-'sU-lam da-nda-'sU-lam hr-da-ya-'sU-lam ma-rma-'sU-lam pA-rA-sva-'sU-lam pr-sta-'sU-lam u-da-ra-'sU-lam
迦智輸藍 嚩娑底輸藍 嗚嚧輸藍 穰伽輸藍 賀娑多輸藍 播娜輸藍 薩罔誐 缽囉底孕誐輸藍。
ka-ti-'sU-lam va-sti-'sU-lam U-rU-'sU-lam jam-gha-'sU-lam ha-sta-'sU-lam pA-da-'sU-lam sa-rvA--nga-pra-tyu-nga--'sU-lam.
步哆吠跢拏 拏迦拏枳你 入嚩囉娜訥嚧 建紉 枳智婆魯哆吠 薩跛魯訶陵誐。輸沙怛囉 娑誐囉 尾灑瑜誐。
bhU-ta-ve-tA-da dA-kA-dA-ki-nI jva-ra-da-drU ka-ntyu ki-ti-bha-lo-tA-vai sa-rpa-lo-ha-li-nga.'so-sa-trA sa-ga-ra--vi-sa-yo-ga.
 阿[口*疑]你 嗚娜迦 末囉吠囉 建跢囉 阿迦羅沒哩底庾。
a-gni u-da-ka ma-ra-ve-ra kAm-nta-ra a-kA-lA-mr-tyu.
帝囇目迦 帝隷攞吒迦 沒哩始止迦 薩跛 曩俱羅 思孕賀 尾也伽囉 哩乞沙 哆囉哩乞沙 遮末囉 爾尾鞞 帝衫 薩吠衫。
trai-mu-ka trai-lA-ta-ka vr-sci-ka sa-rpa na-ku-la sIm-hA byA-ghra ri-ksa ta-ra-ri-ksa ca-ma-ra jI-vi-bhe te-sAm sa-rve-sAm.
悉跢多缽怛囉 摩訶嚩日嚕嗚瑟膩衫 摩訶缽囉底孕[口*疑]藍 夜嚩娜嚩娜捨瑜惹曩 便多囇拏。
si-tA-ta-pa-tra ma-hA-va-jra-sNI-sam ma-hA-pra-tyu-ngi-ram yA-va-dva da-'sa-yo-janA bhyA-nta-re-na.
衫莽滿鄧 迦嚕弭。你捨滿鄧 迦嚕弭。跛囉尾你也滿鄧 伽嚕弭。帝殊滿鄧 迦嚕弭。
sI-ma-ba-ndham ka-ro-mi. di-'sA-ba-ndham ka-ro-mi. pa-ra-vi-dyA-ba-ndham ka-ro-mi. te-jo-ba-ndham ka-ro-mi.
賀娑哆滿鄧 迦嚕弭。播娜滿鄧迦嚕弭。薩罔誐缽囉底孕誐滿鄧 迦嚕(引)弭。
ha-stA-ba-ndham ka-ro-mi. pA-da-ba-ndham ka-ro-mi. sa-rva-nga-pra-tyu-nga-ba-ndham ka-ro-mi.
怛你也他 唵 阿曩囇 阿曩囇 尾舍娜 尾舍娜 滿馱 滿馱 滿馱你 滿馱你 吠囉嚩日囉播抳 泮吒 吽 [巿*攴]啉
ta-dya-thA om a-na-le a-na-le vi-'sa-da vi-'sa-da ba-ndha ba-ndha ba-ndha-ni ba-ndha-ni vai-ra-va-jra-pA-ni pha-tu hUm bhrUm
 泮吒 娑嚩阿。曩謨 娑哆他誐跢耶 蘇誐跢耶囉訶帝 三藐三沒馱耶。悉殿睹曼怛囉跛娜 娑嚩訶!   (吉祥圓滿)
 pha-tu svA-hA. na-mo sta-thA-ga-tA-ya su-ga-tA-ya-rha-te sa-mya-ksam-bu-ddhA-ya. si-ddhyam-tu ma-ntra-pa-dA sv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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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經咒皆為我佛大悲心之流露,故顯密無二致;故咒之流傳,每因方言之重譯,音輒乖舛,學者苦之。近頃,苦行之士,不遠千里,留學康、藏、印度,以求密教之正傳,良有以也。民二十夏,南京佛教居士林舉行法會,不佞介紹吳子潤江參謁 諾那活佛,從而請傳密咒,乃不期年而得厥三昧,謂非慧根夙具,而誰信耶?今秉其心得編成斯帙,以國音釋梵音,復以英音釋國音,誠放諸東海西海而俱準矣!吾尤願吳子本普傳密咒之大悲心,現阿闍黎之身,化度無限之末法苦眾生也!
中華氏國二十一年冬 禺山 陳肇祺  序於申江旅次
    編輯大意
一、編者發心受持大白傘蓋經咒後,發現舊譯本經原文咒音,不無訛誤之處,特根據藏文為之訂正,以饗讀者。
二、真言用藏音至為準確!蓋藏文係從古梵文蛻化,其音讀與梵文絕少歧異;再考古梵文今已失傳,現在經典內所流傳之悉曇文,乃尼泊爾文字音讀,與古梵文殊多出入,實不及藏文讀音之準確。故此編一以藏文為本,以符梵文本音。
三、英文註音,社會上已多通行,故為採用。至於國音,因全國方言不同,特採北平音為標準,屢經同道為之校正,絕鮮錯誤。
四、本書內容組織,請看梅光羲居士跋文。咒文句讀清晰,易於持誦。
  經內之藏文,係照班禪護國宣化廣慧大師駐京辦事鍾堪布所書之原本翻繕者。現鍾堪布已逝世,存此手澤遺惠後人。今此經付梓,特舉其功德,為之迴向往生極樂!
  又余編此經,蒙蘇智民、余文華、羅嘯璈、黎競庵、鄭灼臣、鄭又明、佘鵬南、王家齊、何叔達九位居士,或於精神、物質予以佽助,或於編述校讐,力加贊襄,均屬功德無量!
謹本善與人同之義,並表而出之,以示謝忱!
                       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月十八日    吳潤江 謹識
        佛說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呢經    元天竺俊辯大師  及譯主僧真智等譯
    敬禮一切最妙上師
  夫欲修習白傘蓋佛母者,寂靜室內,於軟穩氈上坐已,然後發願云:為六道一切有情,於輪迴中令得解脫故,願我成究竟正覺而發願。已,面前空中,想白傘蓋佛會,彼等處,以真實心念三歸依。已,佛會消融為光,融入自身,自身成光,然後念娑巴斡咒:唵 梭巴娃 蘇達 沙爾娃 達爾媽 梭巴娃 別蘇多 哼! (Oom, sO ba va shuda, sarva darma, sO ba va, beh shudO hunk.) 想一切皆空。於其空中,華月輪上,想白色唵字,唵字放光,其光復回,字種變成白傘金柄,柄上嚴唵字,其字放光復回,字種變成白傘蓋佛母:一面二臂具三目,金剛跏趺而坐,右手作無怖畏印,左手執白傘;當胸嚴飾種種瓔珞,身色潔白,如雪山上日光明照。具喜悅相,顯無自性。應觀如鏡中像,然欲誦咒時,自已心中,蓮華月輪上,唵字周圍繞心咒及長短總持等,於彼放光,遣除自他一切罪障及間斷等想。已,然後讀誦:
    敬禮最上三寶
如是我聞,一時出有壞,住三十三天,善法妙好諸天所居之處,與大比丘,并大菩提勇識,及天主帝釋,眾等集。
爾時,出有壞,坐蓮華座,入於普觀頂髻三昧。速然,出有壞從頂髻中,出現如是總持、密咒法行。
敬禮正覺,及一切菩提勇識。
敬禮正覺。敬禮妙法。敬禮大眾。
敬禮七俱胝、真實究竟正覺,及聲聞大眾等。
敬禮所有世間壞怨等。
敬禮所有預流等。
敬禮所有一來等。
敬禮所有不還等。
敬禮所有世間、真實超越等。
敬禮所有入實者等。
敬禮天仙咒咀、及有加祐力能等。
敬禮所有誦持明咒、獲成就者等。
敬禮淨梵。
敬禮帝釋。
敬禮緊威具美、能令退屈苦行之主者等。
敬禮具美、嚴五手印、無愛子之所歸敬處。
敬禮具美、能摧壞三層宮城、住於墓地之中、一切陰母所歸敬處。
敬禮出有壞、如來種佛。
敬禮出有壞、蓮華種佛。
敬禮出有壞、金剛種佛。
敬禮出有壞、寶珠種佛。
敬禮出有壞、大象種佛。
敬禮出有壞、少童種佛。
敬禮出有壞、龍種佛。
敬禮出有壞、如來、應供、正徧知、勇固部器械王佛。
敬禮出有壞、如來、應供、正徧知、無量光佛。
敬禮出有壞、如來、應供、正徧知、不動佛。
敬禮出有壞、如來、應供、正徧知、藥師琉璃光王佛。
敬禮出有壞、如來、應供、正徧知、娑羅主王佛。
敬禮出有壞、如來、應供、正徧知、華寶圓滿佛。
敬禮出有壞、如來、應供、正徧知、釋迦牟尼佛。
敬禮出有壞、如來、應供、正徧知、寶上王佛。
敬禮出有壞、如來、應供、正徧知、最妙普賢佛。
敬禮出有壞、如來、應供、正徧知、眾明主佛。
敬禮出有壞、如來、應供、正徧知、目圓滿、烏特巴拉香上王佛。
 彼等處敬禮已,出有壞母、一切如來頂髻中、出白傘蓋、餘無能敵大迴遮母。
以此決斷、一切出者邪魔。
亦能決斷、餘者一切明咒。
亦能迴遮、非時橫夭。
亦能令有情、解脫一切繫縛。
亦能迴遮、一切憎嫌惡夢。
亦能摧壞、八萬四千邪魔。
亦能歡悅、二十八宿。
亦能折伏、八大房宿。
亦能迴遮、一切冤讎。
亦能摧壞、最極暴惡、一切憎嫌惡夢。
亦能救度、毒藥、器械、水火等難。
 無有能敵大緊母 大掇朴母大力母 大熾然母大威力 大白蓋母大力母 熾然掛纓白衣母
 聖救度母具嗔皺 勝勢金剛稱念珠 蓮華昭明金剛名 無有能敵具念珠 金剛墻等摧壞母
 柔善佛等供養母 柔相威力具大母 聖救度母大力母 不歿金剛鐵鋜母 金剛少童持種母
 金剛手種金念珠 大赤色及寶珠母 種明金剛稱頂髻 種相窈窕金剛母
 如金色光具眼母 金剛燭及白色母 蓮華眼及月光母
手印聚彼等一切力故,願令擁護於我、擁護於我、及諸眾生。
唵 沙爾娃 咑他嘎多 阿聶卡 西打 打把借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OOm, sarva,da ta ga dO, onneh ca, see da, da ba jeh, hone jome sik kajome.
 扎木巴 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登木巴 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jumba nah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dumba nah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摩哈 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拉木巴 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mO ha na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lumba na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巴哈 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巴喇 別卡 八洽 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ba ha na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bar ra bat ca, bukcha na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沙爾娃 德兒中木 不囉 迭渣 能木 登木巴 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sarva derjome, ju-A dehja num, dum ba na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沙爾娃 雅洽辣洽 沙渣哈 能木 別登木 沙 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sarva yAhcha rAtcha sa jah ha num, bat dum, sah na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沙爾娃 巴囉 別雅 寸打 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sarva ba ra, batyah, chune da na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甲德囉 西迭 能木 炸哈沙哈 順能木 別登木 沙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chader ra, sit dat num, ja ha sa ha, seon num, bat dum, sa na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啊渣別沙 德黑 能木 那洽渣能木 不囉沙打 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ah-ja beh sha dei num, nutcha ja num, ju-A sAt da na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啊卡渣能木 嘛哈炸哈能木 別登木 沙納嘎咧 吽 中木 西卡中木。
ahka-ja num, maha ja ha num, bat dum, sa na ga reh, hone jome sik kajome.
辣洽辣洽 嘛木 沙爾娃 沙登木 卡渣!
rAt rAt mum, sarva sAt dum ka-ja!
出有壞、如來頂髻中,出白傘蓋、金剛頂髻大迴遮母,具千手聖母,千面聖母,百千萬眼聖母。
不二熾燃、具種相,金剛寬廣大白母,主宰三界中圍。一切時中,擁護於我,及諸眾生,常得安穩。
種相窈窕金剛母。如金色光具眼母。金剛燭及白色母。蓮華眼及月光母。蓮華昭明、金剛名、金剛少童持種母。
一切諸佛、手印真言。具彼等、一切力故,願令擁護於我,及諸眾生。
唵 里喀黑 嘎納不囉夕達 沙爾娃 打他嘎多 阿聶卡 西打 打把借 吽 中木。
OOm, ree kei, ga na ju-A shedah, sarva da ta ga dO, onneh ca, see da, da ba jeh, hone jome.
 軋木巴 納嘎咧 吽 中木。 登木巴 納嘎咧 吽 中木。
jumba na ga reh, hone jome. dumba na ga reh, hone jome.
嗎哈 唄呀 桑木 八洽 納嘎咧 吽 中木。
maha beiya, sum bukcha na ga reh, hone jome.
巴囉 唄呀 沙木 八洽 納嘎咧 吽 中木。
bar ra beiya, sAm bukcha na ga reh, hone jome.
沙爾娃 都卡渣 能木 登木巴 納嘎咧 吽 中木。
sarva dUk-ja num, dum ba na ga reh, hone jome.
沙爾娃 雅洽辣洽 沙渣哈 能木 別登木 沙 納嘎咧 吽 中木。
sarva yAhcha rAtcha sa jah ha num, bat dum, sah na ga reh, hone jome.
甲德囉 西德黑 能木 炸哈沙哈 沙能木 別登木 沙納嘎咧 吽 中木。
cha derra, sit dei num, ja ha sa ha, sa num, bat dum, sa na ga reh, hone jome.
啊渣別沙 德黑能木 那洽渣能木 不囉沙打 納嘎咧 吽 中木。
ah-ja beh shAt dei num, nukcha ja num, ju-A sAt da na ga reh, hone jome.
啊渣能木 嘛哈炸哈能木 別登木 沙納嘎咧 吽 中木。
ahja-ja num, maha ja ha num, bat dum, sa na ga reh, hone jome.
吽吽 呸呸 辣洽辣洽 嘛木 梭哈!
hone hone peh peh, rAtcha rAtcha mum, sO ha!
  出有壞、如來頂髻中,出白傘蓋、金剛頂髻大迴遮母。具千手聖母,千面聖母,百千萬眼聖母。
不二熾燃、具種相,金剛寬廣大白母,主宰三界中圍。我及諸眾生。
國王難、盜賊難、火難、水難、毒藥難、器械難、軍兵難、飢饉難、冤讐難、疾疫難、霹靂難、
非時橫夭難、地震動難、星箭難、國王刑罰難、天難、龍難、閃電難、飛空難、惡獸忿怒難。
  又復天魔、龍魔、非天魔、風神魔、飛空魔、尋香魔、疑神魔、大腹行魔、施礙魔、
夜叉魔、餓鬼魔、空行母魔、食肉魔、出者魔、瓶袋魔、臭魔、身臭魔、令枯瘦魔、令忘魔、
令顛狂魔、令魘寐魔、令鎮伏魔、奎宿魔,彼等一切之中,願我獲得安穩吉祥。
  又奪威力鬼、奪容顏鬼、食產宮鬼、飲血鬼、食胞胎鬼、食肉鬼、食脂鬼、食髓鬼、食脂衣鬼、取命鬼、
食嘔吐鬼、食大便鬼、食小便鬼、食竅流鬼、食殘鬼、食唾鬼、食涕鬼、食涎鬼、食膿鬼、食施食鬼、食鬘鬼、
食香氣鬼、食香鬼、奪意鬼、食華鬼、食果鬼、食苗鬼、食燒施鬼等之中。
願我獲得安穩吉祥。
  彼等一切、及一切魔、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遍遊行、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
空行與空行母、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大獸主、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
無愛子、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飛空及真實作等、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
大黑及陰母等、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持人頭器、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
令勝及作蜂蜜與令義昔成、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四姊妹、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
必英哩屹哩低及喜主與集主等、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無善淨、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
壞怨、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 離欲、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
密主金剛手、所造明咒,以此決斷,將杵擊之。
  敬禮出有壞母、一切如來頂髻中、出白傘蓋佛母。擁護於我、擁護於我及諸眾生。
唵 阿希達 阿納拉嘎 不囉巴坡渣 別嘎西達 打把借。
OOm A see da, A na laga, ju-A ba pogja, bat ga see da, da ba jeh.
唵 作拉作拉。卡達卡達。哈納哈納。打哈打哈。打辣打辣。別打辣別打辣。
OOm, jO la jO la. ka dAt ka dAt. ha na ha na. da ha da ha. da ra da ra. bat da ra bat da ra.
寸達寸達。邦打邦打。吽吽 呸呸 梭哈。
chuendAt chuendAt. bundAt bundAt. hone hone peh peh, sO ha.
黑耶黑耶呸。呵呵呸。啊孟嘎呀呸。阿不囉爹哈打呀呸。巴囉打呀呸。
heh heh peh. hO hO peh. A mon ga ya peh. A ju-A deh ha peh. ba rah da ya peh.
巴囉 不囉 打呀 呸。不囉 德依格野 囉 打呀 呸。
baa rah ju-A da ya peh. ju-A deeng-geh ra da ya peh.
 阿蘇囉 別炸哇納 嘎囉呀呸。   巴囉別 渣哇納 嘎囉呀呸。   沙爾娃德未野別呸。
A su rah, bat jar vah nah, ga ra ya peh. ba rah beh,jah va na, ga ra ya peh. sarva deh veh beh peh.
沙爾娃納格野別呸。沙爾娃辣洽些別呸。  沙爾娃不德黑別呸。
sarva na geh beh peh. sarva rAhcha seh beh peh. sarva bUh dei beh peh.
 沙爾娃接爹別呸。  沙爾娃別薩借別呸。 沙爾娃公木邊借別呸。
sarva ju-et deh beh peh. sarva bet sha jeh beh peh. sarva goom benjeh beh peh.
 沙爾娃不達納木別呸。 沙爾娃嘎渣不達聶別呸。  沙爾娃格嗯迭別呸。
sarva bUh da num beh peh. sarva ga ja, bUh da neh beh peh. sarva gAndeh beh peh.
 沙爾娃唵嘛迭別呸。  沙爾娃渣洽野別呸。 沙爾娃阿巴嘛咧別呸。
sarva oom ma deh beh peh. sarva jahcha yeh beh peh. sarva A ba ma reh beh peh.
 沙爾娃烏達囉格野別呸。沙爾娃渣格嗯聶別呸。 沙爾娃咧霸迭別呸。
sarva OOda rah geh beh peh. sarva jah gAn neh beh peh.sarva reh bah deh beh peh.
 沙爾娃呀嘛野別呸。 沙爾娃薩咕聶別呸。   沙爾娃嘛支嘎聶別呸。
sarva ya ma yeh beh peh. sarva sha goon neh beh peh. sarva ma jee gah neh beh peh.
 沙爾娃戈木不格野嘛聶別呸。 沙爾娃阿拉木霸格野別呸。 沙爾娃嘎達達聶別呸。
sarva gum bu geh mah neh beh peh. sarva A lum, bah geh beh peh. sarva ga da, da neh beh peh.
沙爾娃格恩借別呸。沙爾娃格恩達未野別呸。沙爾娃阿蘇咧別呸。
sarva gAnjeh beh peh. sarva gAnda veh beh peh. sarva A su reh beh peh.
沙爾娃格野納咧別呸。沙爾娃嘎嚕則黑別呸。沙爾娃嘛哈辣格野別呸。
sarva gatna reh beh peh. sarva ga ru jei beh peh. sarva ma hA ra geh beh peh.
沙爾娃雅車也別呸。 沙爾娃都拉木格野迭別呸。 沙爾娃都不囉其德黑別呸。
sarva yahcheh beh peh. sarva du lum, gat deh beh peh. sarva du ju-A chit dei beh peh.
 沙爾娃佐咧別呸。 沙爾娃霸耶別呸。沙爾娃烏巴炸未野別呸。
sarva jO reh beh peh. sarva ba yeh beh peh. sarva OO bah ja veh beh peh.
 沙爾娃烏巴薩格野別呸。 沙爾娃 基達呀 嘎嘛聶 嘎科 德黑 別 呸。
sarva OO bah sug geh beh peh. sarva jit daya gama neh, gah kok dei beh peh.
 格野囉納別打借別呸。  季渣洽就哎薩嘎 沙爾娃都渣迭迭別呸。  沙爾娃都日不德黑別呸。
gat ra nah bet da-ngjeh beh peh. jit jacha ju-et sha ga, sarva du ja, deh deh beh peh. sarva dur bookdei beh peh.
沙爾娃迭兒他野格黑別呸。沙爾娃薩嘛聶別呸。  沙爾娃巴打格野別呸。
sarva deh-r-teh gei beh peh. sarva sha-r ma neh beh peh. sarva bah da geh beh peh.
沙爾娃別雅打咧別呸。炸雅嘎囉 嗎都嘎囉 沙爾娃 阿爾他 沙德啊 格野巴入 別呀 炸咧 別呸。
sarva bet ya da reh beh peh. ja ya ga ra, ma du ga ra, sarva ar-ta sa dug geh bayook beh ya ja reh beh peh.
渣都兒霸入八格野聶別呸。別炸戈~嘛咧 別炸孤練打咧 別呀炸咧別呸。
ja du-rba yuk buk geh neh beh peh. batja gO~ ma reh, beh ja goo landa reh, bat ya ja reh beh peh.
沙爾娃嘛哈不囉打呀木格野咧別呸。別炸薩木 嘎拉呀 不囉打呀木格野咧 囉渣呀呸。
sarva maha ju-A da-yum, geh reh beh peh. behja shum ga lah ya, ju-A da-yum, geh reh, ra ja ya peh.
嘛哈嘎拉呀 嘛借嘎納 納 密衣機 打耶呸。不囉哈嘛聶耶呸。別卡納別耶呸。
maha ga la ya, ma jeh ga nah, na meejee da yeh peh. ju-A ha-ma neh yeh peh. beh ka-na bet yeh peh.
嘛黑野 沙咧 耶呸。裸借 耶呸。嘛哈 嘎咧 耶呸。軋木 目恩接 耶呸。
ma heh sha reh yeh peh. rO jeh yeh peh. maga ga leh yeh peh. jum moon-ngjet yeh peh.
枸嘛咧耶呸。巴喇黑野耶呸。哀恩渣耶呸。阿納耶呸。押嘛耶呸。
gO ma reh yeh peh. ba ra heh yeh peh. anja yeh peh. ug-na yeh peh. ya ma yeh peh.
聶咧迭耶呸。霸嚕納耶呸。嘛嚕迭耶呸。梭嘛耶呸。
neh reh deh yeh peh. ba ru na yeh peh. ma ru deh yeh peh. sO ma yeh peh.
哀薩聶耶呸。嘎拉點借耶呸。嘎拉喇借耶呸。呀嘛點借耶呸。
eh sha neh yeh peh. ga la denjeh yeh peh. ga la rah jeh yeh peh. ya ma denjeh yeh peh.
裸借耶呸。嘎巴咧耶呸。阿迭莫克迭 薩嘛薩納 巴顯聶 耶呸。
rO jeh yeh peh. ga ba leh yeh peh. A deh mook deh shama sha na, ba sen neh yeh peh.
唵 卡中木 偏達偏達。辣洽辣洽 嘛木 梭哈!
OOm, kajome benda benda. rAtcha rAtcha mum, sO ha!
  凡有有情,於我起憎嫌心等者,起暴惡心等者,能奪威力等者。
又復奪顏容鬼,食產宮鬼等,食血鬼等,食凝脂鬼等,食肉鬼等,食脂鬼等,食髓鬼等,食胎衣鬼等,取命鬼等,食嘔吐鬼等,食大便鬼等,食小便鬼等,食竅流鬼等,食殘鬼等,食涎鬼等,食涕鬼等,貪唾鬼等,食膿鬼等,食施食鬼等,食鬘鬼等,食香氣鬼等,食香鬼等,食華鬼等,食果鬼等,食苗鬼等,食燒施鬼等,具罪愆心者等,具忌嫌心者等,具暴惡心者等。
又復所有天魔等,龍魔等,非天魔等,風神魔等,飛空魔等,尋香魔等,疑神魔等,大腹行魔等,施礙魔等,夜叉魔等,餓鬼魔等,食肉魔等,出者魔等,瓶袋魔等,臭魔等,身臭魔等,令枯瘦魔等,令顛狂魔等,令厭魅魔等,令忘魔等,鎮伏魔等,空行母魔等,奎宿魔等,獄帝魔等,陰母令喜魔等,遍遊行具瓔魔等,拔剌魔等。
  又復所有一日疫病,二日病,三日病,四日病,七日病。恒常疫病,無盡疫病,瘌痛病,出者依風起病,依膽起病,依痰起病,依俱集起病,一切疾病,身病等願令遣除。
  又復身分病,不進飲食病,眼病,鼻病,口病,項頸病,心病,咽喉病,耳病,齒病,心熱惱病,腦病,半肋病,背節病,腹病,腰病,穀道病,腿[月*古]病,脛病,手病,足病,肢病,眾肢病等。願令遣除。願令擁護。
  大白傘蓋佛母,金剛頂髻大迴遮母。以此十二由旬內出者,起屍者空行母者。
又復疫病、疥瘡、癢瘡、痘瘡、癩瘡、皴烈瘡、痔瘡、燒瘡、疙癆瘡、妙瘡。
又枯瘦恐怖病、及寶毒、及和合毒、厭禱毒、并火難水難。又鬥爭結怨損害非時夭壽。
又復達喇嘛餔噶蟲、得哷拉答蟲,蝮、蝎、蚖、虵,鼠、狼、獅子、虎、熊、羆,并熊狼、水獸,及猶如蝱蠅,取他性命。
彼等一切明咒,悉皆繫縛。一切威儀繫縛。餘者一切明咒繫縛。一切諸魔明咒,悉皆願令繫縛。
迭呀他 唵 安納列安納列。卡沙墨野卡沙墨野。別咧別咧。
dAtya ta, OOm, An na leh, An na leh. ca sa meh ca sa meh. beh rei, beh rei.
梭墨野梭墨野。顯迭顯迭。點迭點迭。別卡迭別卡迭。
sO meh, sO meh. shendat shendat. dendat dendat. bat ca dat ba ca dat.
別累別累。迭未野 別炸打咧 偏達偏達聶。別炸巴聶 呸。
 beh rei beh rei. deh veh batja da reh neh, benda benda neh. batja ba neh, peh.
唵 吽 吽 中木 卡中木 呸 梭哈。吽 中木 偏達呸 打啦送些 梭哈。
OOm, hone hone jome kajome peh, sO ha. hone jome benda peh, dah la soong shek, sO ha.
唵 別炸巴聶 偏達偏達 別炸巴噱納 嘛嘛 沙爾娃 督卡中木 別納呀嘎 吽吽 呸呸 梭哈!
OOm, batja ba neh, benda benda batja ba she na, ma ma sarva dook kajome, beh na ya ga, hone hone peh peh, sO ha.
凡有行人。以此一切如來頂髻中、出白傘蓋、餘無能敵、大迴遮母。或樺皮、或白氎、或樹皮上書寫已。或戴身上、或項頸上。則能直至終身,以毒不能害,以器械不能害,以火不能焚,以水不能漂,以寶毒不能中,以和毒不能害,以咒毒不能壞;非時夭壽不能侵。一切冤魔、及所有惡友等,凡一切處,為悅愛所愛敬也。又能、恒河沙俱胝、八萬四千金剛種等,亦擁護。亦救護。亦覆護。彼等作悅意,所愛敬之。又能、八萬四千大劫之中。得宿命智。
又世世生處,不受施礙羅剎餓鬼、臭及身臭等身。又不受人中貧窮之身。又具足無量無數恒河沙數正覺,出有壞之福祿也。
又能一切如來頂髻中、出白傘蓋佛母。餘無能敵大迴遮母恒受持。
則不行梵行,亦成梵行。不能忍,則亦能成忍。不清淨,則亦為清淨。無近住戒,得近住戒。不持齋戒亦成齋戒。
設爾所造、五無間罪,則能清淨無餘。往昔業障悉皆消滅。若欲女人求子,
則能受持一切如來頂髻中、出白傘蓋佛母,餘無能敵、大迴遮母者,獲得具足壽命福德威力之子。命終之後往生極樂世界。又人病、牛病、畜病、疫病,及損害,及惹病礙。及鬬戰,餘他一切軍兵之中。
則能以此一切如來頂髻中、出白傘蓋佛母,餘無能敵、大迴遮母,安置於幢頂上,作廣大供養已,將幢置大城門上,或宮宅之中,或村坊之中,或聚落之中,或川原之中,或寂靜之處。於餘無能敵、大迴遮母處,作廣大供養。則能速然國界安寧。亦能柔善、疫病礙、與損害鬬爭。餘他一切軍兵也。
      忿怒金剛遣魔擁護咒
迭呀他 唵 卡中木 偏達偏達 嘛嘛 辣洽辣洽 梭哈。
dAtya ta, OOm, kajome benda benda ma ma rAtcha rAtcha sO ha.
唵 卡中木 偏達偏達 別炸嘛嘛 辣洽辣洽 別炸巴聶 吽呸 梭哈!
OOm, kajome, benda benda, batja ma ma, rAtcha rAtcha, batja ba neh, hone peh, sO ha!
      恒常持心咒
唵 沙爾娃 打他嘎多 阿聶卡 安納列 阿哇囉嘎耶迭 租納點坐 辣施。唵 佐啦佐啦 達嘎達嘎。
OOm sarva,da ta ga dO, onneh ca, An na leh, A vah lO gat deh, ju-na den jO, rah see. OOm ,jO la jO la, dug ga dug ga.
打辣打辣。別打辣別打辣。寸達寸達。本打本打。吽吽 呸呸 梭哈!
da ra da ra. bat da ra bat da ra. chuendAt chuendAt. bundAt bundAt. hone hone peh peh, sO ha!
      增長身親心咒
唵 沙爾娃 打他嘎多 阿聶卡 吽呸 梭哈!
OOm sarva, da ta ga dO, onneh ca hone peh, sO ha!
      攝受咒
迭呀他 唵 安納列安納列。卡沙墨野卡沙墨野。別咧別咧。
dAtya ta, OOm, An na leh, An na leh. ca sa meh ca sa meh. beh rei, beh rei.
梭墨野梭墨野。沙爾娃 不達 阿弟洽納 阿弟切迭。
sO meh, sO meh. sarva bUdda, A dit cha na, a dit chAt deh.
沙爾娃 打他嘎多 阿聶卡 西打 打把借 吽 呸。
sarva,da ta ga dO,onneh ca,see da,da ba jeh,hone peh.
      堅甲咒
吽 嘛嘛 吽內 梭哈!
hone ma ma hone neh, sO ha!
應作明滿修習。彼所有龍王等,依時降雨矣。正覺與菩提勇識,天及非天并人,與尋香一切世間等,

皆大歡喜,出有壞所說之處,現前讚揚。           (佛說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呢經竟)
    大白傘蓋佛母總讚歎禱祝偈
  唵
 蓮華月輪妙座上 金剛跏趺身色白 左手當胸執白蓋 具白傘處稱讚禮
 右手結於無畏印 喜笑及身具窈窕 一切正覺所攝受 佛母汝處稱讚禮
 一切所伏有情處 隨類化現種種身 大寶莊嚴極美妙 悅意母處稱讚禮
  唵
 無有能敵大緊母 大掇朴母大力母 大熾然母大威母 大白蓋母大力母 熾然掛纓白衣母 
 聖救度母大嗔皺 聖世金剛稱念珠 蓮華昭明金剛名 無有能敵具念珠 金剛牆等摧壞母
 柔善佛等供養母 柔相威力具大母 聖救度母大力母 不歿金剛鐵鋜母 金剛少童持種母
 金剛手種金念珠 大赤色及寶珠母 種明金剛稱頂髻 種相窈窕金剛母 如金色光具眼母
 金剛燭及白色母 蓮華目及月光母 手印聚處稱讚禮 出有壞母白蓋母 釋迦頂髻中出母
 金剛頂髻迴遮母 千臂千手大具母 大俱胝之具眼母 不二熾燃具種相 金剛廣博大白母
 主宰三界中圍母 最極於我求擁護 最極於我乞覆護
  唵
國王賊怖水火毒 器械飢饉邪魔疾 霹靂非時并夭壽 地震國王刑罰等 閃電飛空諸怖散 惡獸虎等大難中
一切時中乞覆護 其天魔等諸魔礙 能奪威力并餓鬼 風膽痰等大病中 一切時中乞覆護
貪癡嗔等諸煩惱 十不善業五無間 所遮自性罪業等 惡趣苦果怖畏中 愚資我今求覆護
以大慈悲之鐵鉤 猶如愛子乞護持 一切時中擁護我
 大白傘蓋總持讚歎禱祝偈竟

◎◎◎◎◎◎◎◎◎◎◎◎◎◎◎◎◎◎◎◎◎◎◎◎◎◎◎◎◎◎◎◎◎◎◎◎◎◎◎
        大白傘蓋護國息災法會念誦儀軌
  四皈依:na mok goo ru beh, na mok bU-da ya, na mok darma ya, na mok sunkga ya.
    讚
  吽
金剛頂髻大廻遮母 具千手聖母 千面聖母 百千萬眼聖母 不二熾燃具種相 金剛寬廣大白母 主宰三界中圍
將我與一切眾生 無相之魔 有相之冤 及其他一切軍兵武力等 所來妨害者 護持護持
  (二或七遍)
    大白傘蓋咒節要:
(此節要乃三咒所合成,如能全誦則最佳,如不能全誦,則在此三咒中,任則一咒,耑心持誦,則功德亦相同)
唵 阿希達 阿納拉嘎 不囉巴坡渣 別嘎西達 打把借。
OOm, A see da, A na laga, ju-A ba pogja, bat ga see da, da ba jeh.
唵 作拉作拉。卡達卡達。哈納哈納。打哈打哈。打辣打辣。別打辣別打辣。
OOm, jO la jO la. ka dAt ka dAt. ha na ha na. da ha da ha. da ra da ra. bat da ra bat da ra.
寸達寸達。邦打邦打。吽吽 呸呸 梭哈!
chuendAt chuendAt. bundAt bundAt. hone hone peh peh, sO ha.
迭呀他 唵 安納列安納列。卡沙墨野卡沙墨野。別咧別咧。梭墨野梭墨野
dAtya ta, OOm, An na leh, An na leh. ca sa meh ca sa meh. beh rei beh rei. sO meh sO meh.
顯迭顯迭。點迭點迭。別卡迭別卡迭。別累別累。迭未野 別炸打咧。
shendat shendat. dendat dendat. bat ca dat ba ca dat. beh rei beh rei. deh veh batja da reh neh.
偏達偏達聶。別炸巴聶 呸。唵 吽 吽 中木 卡中木 呸 梭哈。
benda benda neh. batja ba neh, peh. OOm, hone hone jome kajome peh, sO ha.
吽 中木 偏達呸 打啦送些 梭哈。
hone jome benda peh, dah la soong shek, sO ha.
唵 別炸巴聶 偏達偏達 別炸巴噱納 嘛嘛 沙爾娃 督卡中木 別納呀嘎 吽吽呸呸 梭哈!
OOm, batja ba neh, benda benda batja ba she na, ma ma sarva dook kajome, beh na ya ga, hone hone peh peh, sO ha.
唵 沙爾娃 咑他嘎多 阿聶卡 西打 打把借 吽呸。吽 嘛嘛 吽內 梭哈!
OOm, sarva, da ta ga dO, onneh ca, see da, da ba jeh, hone peh. hone ma ma hone neh, sO ha!
  此咒具大威力,能使怨敵自行退避,天魔外道悉皆降服,並摧毀一切禁語!
除壽限已到,雖長壽佛不能挽回者外,凡持此咒可除危害。
又牢獄枷鎖所不能侵,魂夢不安、見聞不祥、魅魎顯形,均可潛消。
刀、兵、水、火、星變、飢饉之災,風魔、驚風、服毒、善忘之症,以及八萬四千種災難,
定能得日月、星斗歡喜擁護,而降吉祥。能書寫、受持、誦讀或供養、佩帶此原文咒,
功德相同,命終不墮六道,往生極樂!
     大白傘蓋堅甲:咒吽媽媽吽聶娑哈
此咒乃大密宗最秘密之法,功能鎮護國家,退卻強敵,息災解難,為衛國之至寶。今我國外患逼迫,國亡無日,西康諾那呼圖克圖上師,憫國事之艱難,悲心廣運,特傳此咒,並囑普傳,以挽救國家之危亡。上師云,若有善男善女,發心修持此咒,除常持及隨意持念者外,若為衛國息災,必須斷絕一切惡念。(侵略者盜用此法,非特無效,且獲無間罪業)發大菩提心護持救度一切眾生,並虔誠備戒沐浴,啟建大白傘蓋法會,(法會不限人數,祇一人修持亦可,人數多則更佳,日期一日、七日、廿一日、四十九日均可)設大白傘蓋佛母壇場,作廣大供養。即作是念:我今願為國息災難,願一切眾生悉離苦海,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觀想大白傘蓋佛母降臨壇場,虔行三皈依,然後用硃砂,書寫此咒原文於黃旛上(一面或多面均可)。每日依時入壇修法,弗可間斷,先持誦大白傘蓋咒節要滿十萬遍。繼持此堅甲咒亦滿百萬遍,念誦時,想大白傘蓋佛母唵字心印流出大光明,照旗旛上,此旛放光返照即時變成大白傘蓋護國堅甲退敵神旛,災敵悉皆退滅,期滿後即將此旛供在佛壇上,或分散各地壇場供養,以備不時之用,遇敵來侵時。即於陣地看其風勢,如吹何敵方,則在附近高阜之處,將此旛懸掛,同時虔持此咒,祈求佛母慈悲加被,護持一切眾生,(升旗時風勢吹向敵方則最佳,如吹向兩邊,或無風亦可,如吹向我方,則切勿升舉,以免誤事,祇可持咒而已)升旗後,如風勢變轉,亦應任其懸掛,俾其發揚咒力,徧諸法界,如此修持,當有不可思議大威神力,使敵自行驚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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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
  昔世尊在帝釋天宮入定,適阿修羅與帝釋戰,修羅勢橫甚,逼帝釋宮;帝釋求救於世尊,世尊悲憫,頂現法身無敵金剛佛母,手持大白傘蓋,宣說大白傘蓋陀羅尼,無量金剛同時湧現。修羅懼而退卻,帝釋獲免於危。世尊並悲憫末法眾生,易遇魔障,遂傳此陀羅尼於娑婆世界,俾知受持、資以驅遣。此大白傘蓋陀羅尼咒所由說之因緣也!
  民國二十年秋,南京佛教居士林,舉行大白傘蓋護國法會,恭請西康 諾那呼圖克圖上師傳授此咒,當時諾師所傳,乃係藏文,且此咒原文甚長,學者對於藏文,尚鮮學習,每苦不能成誦;今閱 吳潤江居士所編之大白傘蓋全咒,以藏文為基準,以漢英兩文互照譯音;復從全咒錄出節要,音讀清晰,無齮齕舛訛之病。並附各種真言,而加以功德之說明,同道得此一卷,即無異於親得金剛上師之口傳;亦即無異於當日親聆世尊所說者。
  余既嘉吳居士之熱心弘法,因特掬誠奉勸世人,篇內諸咒,均經 諾那呼圖克圖上師允許方便普傳。際此國步艱難、外患內憂瀕仍之秋,甚盼大善知識,於各地多多舉行大白傘蓋法會,上以禦侮護國、下以息災利民,深植菩提善根、永離劫濁苦難。即此咒之節要,其功德與全咒無異,茍能虔誦逾百數十萬遍,定有不可思議之靈感徵應。蓋真言乃佛菩薩無上悲心所流露,徧照法界眾生,猶如日月徧照萬川,川流清澈瑩光自現。吾心虔誠、感而遂通,幸勿以常情擬度而等閒視之!
  至附編之各種真言,亦均係密宗之精華,行者茍能任擇其一受持,弗或間斷,則業障消除、福慧日增,不難於現生獲證也!經云:真言如醍醐妙藥。一人受持則福利一人,一家受持則福利一家;推而至於國家天下,茍能人人受持,則世界太平、災害悉免,化妖氣為祥和、登斯民於袵席,其功德之廣,豈有涯哉!
  嗟乎!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大密宗之精華尤不易遘;世之善男善女,茍欲脫此娑婆、登彼極樂,棄此般若之船、無畏之鎧,又誰與歸?是為跋!
          中華民國二十二年 國慶日            梅光羲 謹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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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雪域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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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9 週五 201621:04
  • 《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藏音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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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福慧資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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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9 週五 201620:44
  • 《事師法五十頌釋》 馬鳴菩薩 造頌 宗喀巴大師 造釋   湯薌銘 等 譯

  敬禮妙音菩薩
本為諸佛父,孺童佛子身,妙語慰有情,恐怖諸魔部。
常住一切上,亦作有情僕,妙音希事業,惟願恒護持。

如理依止普善積,賜予喜樂獨一門,依善知識五十法,如力所能我當釋。
得具貴勝金剛薩綞上位因  上師足蓮如實恭敬為作禮
清淨續說依止彼,今總集說其敬聽。
已能獲得勝灌頂,如是金剛軌範師,十方所住諸如來,三時現前為作禮。
以最勝信日三時,獻花中圍而合掌,頭頂接足為作禮,開演上師當敬事。
師或在家新出家,為避世間譏毀故,以持禁戒心作禮,面前所置正法等。
若獻座位若起立,作事業等諸敬事,有禁戒者普應作,唯離拜及非妙業。
上師及與其弟子,同等失壞於誓句,勤勇軌範及弟子,最初應互相觀察。
具慧弟子不應從,無有悲愍而忿毒,貢高貪著不守護,自矜而伐為上師。
堅牢調伏具足慧,具忍正直無諂曲,了知咒與續加行,具足悲愍解諸論,
畢竟曉了十真性,善巧繪造中圍業,了知宣說咒加行,其心專一根調伏。
於彼等同怙主想,既為弟子若輕毀,即名輕毀一切佛,是故恆常當得苦。
若有輕毀軌範師,便由疫氣傷害病,鬼魅熾然或諸毒,增上愚癡而命終。
王法火難或毒蛇,水或空行或盜賊,鬼魅邪引所殺害,從此墮入那落迦。
普於一切軌範師,何時不應惱觸心,若由愚癡而現行,那落迦中受煎逼。
諸所示現極可怖,若無間等那落迦,一切輕毀軌範者,正說應住於彼處。
是故一切勤勇者,預其金剛軌範師,大慧自善不矜伐,何時不應起輕毀。
諸有恭敬供上師,隨順師故而奉施,從此熾然等侵害,當來亦令不出生。
於自誓句軌範師,以非可施妻與子,及以自命常承事,況復變動諸財物。
是故無數俱胝劫,極難獲得大覺位,若有具足勤精進,亦於現生能賜予。
恆常守護自誓句,恆常供養諸如來,亦恆奉獻其上師,此與一切佛同等。
欲得無盡真實者,以其少分堪悅意,變成至極殊勝者,若彼若此獻上師。
若能於此恆施供,即是恆施一切佛,此施名為福資糧,資糧令得勝悉地。
是故弟子應具足,悲捨戒忍諸功德,軌範師與金剛持,不應觀為有別異。
可畏等同壞塔罪,不應踐踏上師影,況復更所不應踏,若鞋若墊若乘等。
大覺慧者以歡心,精勤聽受上師命,若如理事無力能,其所不能婉言謝。
依師當得諸悉地,若增上生若安樂,是故一切精勤者,不應違越上師命。
上師諸物如自命,上師所愛亦如師,上師眷屬如親屬,依於等住恆思惟。
止憩床座或前行,或作束縛其頂髻,置足於墊手置腰,上師面前皆不應。
上師安住或起立,不應偃臥或端坐,恆常於彼諸事業,善巧興作令圓滿。
除遣口唾液沫等,伸展其足於坐墊,往來經行或諍論,上師面前皆不應,
摩擦支體或舞躍,歌詠伎樂皆不應。加行眾多雜言論,能聞近處不應作。
鞠躬從座而起立,當大恭敬而端坐,黑夜渡水道可怖,得教令已能前行。
軌範所能現見前,具慧不應旋扭身,不應以背倚柱等,不應牽曳其指節。
或濯其足或浴身,拂拭及與撫摩等,皆應先行為作禮,禮已後當隨所喜。
若當稱說上師名,名後隨行面前文。為令所餘起恭敬,故先稱說勝敬詞。
若於上師請教令,即應說雲如命行,雙手合掌勿散亂,當善聽受上師教。
發笑及與唾痰等,當善以手遮其口,作所命事究竟已,當以柔順語啟白。
師前調順而端坐,善護所著衣等相,以膝著地而合掌,為求聞等三啟白。
於作敬事一切行,其心應離於我慢,慚羞怖畏善防護,住於初適嫁女相。
一切輕佻等所作,開演師前應遠離,所餘類此諸所作,自內觀察應遣除。
善住中圍及護摩,攝收弟子及講說,其處若與師同住,未得許可不應作。
若開眼等隨所得,一切皆當獻上師,師於所獻取受已,有所餘者隨所喜。
上師弟子非弟子,弟子亦非上師前,隨行所有諸敬事,及作禮等當屏退。
隨於軌範有所獻,或軌範師有所賜,具慧於彼應鞠躬,以其二手而持取。
能以正念無忘失,於自遍行皆精進,同法違越自所行,以歡喜心相勸阻。
有病恭敬師事業,亦未得師賜許可,於諸遮制雖現行,具善心故不成罪。
此中多說何所用,令師歡悅所應作,令師不悅皆遠離,於彼於此當精進。
悉地隨順軌範師,大金剛持所親說,既曉了巳以諸事,一切為令上師悅。
意樂清淨諸弟子,已正歸依於三寶,隨順上師而轉者,便應施與令記誦。
次乃施與咒乘等,令得成為正法器,一十有四根本墮,正所應誦及受持。
如是弟子隨師轉,生無餘利無過患。集此我積無邊善,願諸有情速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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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初來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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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9 週五 201620:36
  • 《上師五十法頌略釋》 丹吉仁波切口譯 大福藏智慧劍 記

  序(本文係由藏文原序譯出)
  印度大班智達跋維諦瓦大師所作的「上師五十」頌法,不但是學金剛密乘的根本,而且對學顯教各宗來說,也同樣的重要。本頌的論註解,是班智達 婆拉遮達尊者所輯注的。譯者與大福藏智慧劍(廣定)法師,花了很多時間,經過很仔細的考證,才把藏文一句一句的法頌以及註解,翻譯成為中華漢文。
  奉事上師法五十頌,是真學金剛密乘,為眾生而想得到正確成就的學者,所有一切學法所不能缺少的先法(首先必須學的要法)。根據密乘很多根本經論裡所說,上師是這麼的重要!所以,希望本法頌以及註解(略釋)譯成中文後,能有助於真正想學正確密法的人。
  過去有一少部分的人,對於上師法等,以及學法最重要的根本預備法,一點也不了解。有的人並不是不了解,而是他沒有把學金剛密乘法,所必要的根本預備法放在心中。這種學法或者作法的人,使他自己和別人都漂流在苦海中。修學金剛密乘的人,也許因此而種了墮落金剛地獄的大因。
  本法頌的最大功能是,幫助不斷集堆的人,返回正路,而且使他能夠以正心、正慈、正悲的修學而得成就。
  希望真學無上金剛密乘,為眾生而想得大成就的學子們,應該先學本法──上師五十法頌。真正明暸本法,是修學密宗最重要的第一步。
           西元一九八三年藏歷四月三十曰     西藏大神通轉世佛爺(丹吉仁波切)序於台北
  
  
上師五十法(事師法五十頌)   丹吉仁波切 口譯  大福藏智慧劍 記
    梵語:咕嚕班查西嘎    中文:上師五十
  敬禮如來金剛心
  修學密宗想要得到大成就而證得佛地,必須修學正確的密法。這一切成就的法門,就是正當如法的拜師。所以,印度千萬班智達的大上師 跋維諦瓦(三尊)班智達,為利益修學者,特造此法頌,取其名曰「上師五十」法。

嗡梭地蘇擋
 一:能得吉祥金剛心地因,次第頂禮上師蓮座下;拜師無數根本清經內,重點少集說此應禮聽。
 二:所有十方世界中,佛及菩薩三時時;禮拜金剛阿闍黎,灌頂大上金剛師。
 三:最勝意樂三時時,合掌持花曼達拉;供養世尊咕嚕師,頂禮恭敬接足禮。
 四:在家或者初學釋,法經佛像前供養;學密弟子真心禮,有時則息諸疑謗。
 五:供坐站禮有意事,供養等事作一切;金剛弟子力事全,能放大禮無上師。
 六:金剛師及其弟子,同樣會得越法罪;所以一勇阿闍黎,弟子當互審其器。
 七:真慈放棄黑心怒,無戒傲心貪心心,多散心亂此族等,在智弟子以慧揀。
 八:穩定具戒忍悲智,心直尊重無諂曲;明暸儀範密根經,博閒經理諸論議。
 九:契證圓滿十真如,善達事業曼達拉;能明密咒相論議,滿清諸根悉淨安。
 十:若彼求法學法者,登壇後謗阿闍黎;則謗一切如來佛,彼子常得諸苦惱。
十一:若謗金剛阿闍黎,現得惡報無安時;中毒得病著魔亂,愚痴此人會斷命。
十二:王法火災惡毒蛇,冤賊水難空行怒;妖魔鬼與邪怪等,毀人定進金剛獄。
十三:金剛上師阿闍黎,永久不作障礙事;愚痴常作諸障礙,命終一進惡地獄。
十四:毀謗金剛阿闍黎,無間地獄等怖畏,所說所有畏地獄,廢子定入進住獄。
十五:大智金剛阿闍黎,發揚無降廣大德;是故一切當全力,永時輒莫生輕毀。
十六:發生恭敬尊重心,供養咕嚕金剛師;則除苦惱病亂害,消後無復苦惱難。
十七:自戒金剛阿闍黎,難施妻兒及自身;自命亦舍為拜師,何況富貴與財物?
十八:為此無量億劫時,極為稀有難得之,無上成就證布達,勇猛修習此身得。
十九:永久善護其深誓,永久供養諸如來;永久供養阿闍黎,咕嚕等同一切佛。
二十:有心要得無盡成,所有最上諸珍玩;上師心中歡喜物,長時誠心而奉獻。
二十一:施供金剛阿闍黎,永施所有布達等;所以此事福德德,福德能得金剛成。
二十二:所以想學求法者,有了具戒忍功德;慈心圓滿優越子,咕嚕無二金剛持。
二十三:若足踏過上師影,猶罪恐怖如破塔;於床坐鞋等資具,驀過獲罪何況說?
二十四:大悲弟子歡喜心,上師指導當聽受;真是超力不能為,則善言恭請稟白。
二十五:依止咕嚕阿闍黎,成就生天現樂成;所以一切力所為,當受師命不違背。
二十六:咕嚕財物猶如命,上師心愛如師敬;於彼上師執侍人,如親常時恭敬心。
二十七:不應金剛上師前,包頭頂高坐前去;翹足踏坐手扠腰,安然按腰上師前。
二十八:金剛咕嚕站起時,應當勿坐或勿臥;常具敬供諸威儀,站會全事歡喜事。
二十九:無棄涕唾上師前,坐時勿舒於雙足;師處舉步隨口諍,應當不作上師前。
三十 :上師行處鄰近傍,語笑歌舞言作唱;亦勿金剛上師前,手足揉等無敬行。
三十一:常時咕嚕坐或起,各按坐起徐禮敬;夜水危險路行中,許準後自作前導。
三十二:阿闍黎前或見處,有智不應現疲身;不倚柱及牆壁等,亦不屈指節作聲。
三十三:若須替師浴身足,濯足身等奉侍時;先白頂禮師令知,完後頂禮自作事。
三十四:弟子名稱上師時,不稱只名下有禮;為得恭敬余人前,上師名前特點稱。
三十五:先請何作上師令,說全遵照上師令;雙手合掌心耳一,樂心憶持咕嚕令。
三十六:有笑嗽時上師前,應當則以手遮口;若有完事白上師,當無得意軟語明。
三十七:淨心前來欲聽法,上師前坐具威儀;心身衣等規律正,合掌前跪應三請。
三十八:供養上師與時時,舍離野心驕慢心;三門當如初適嫁,攝心低顏甚慚赧。
三十九:嚴身具等生愛樂,不得現于上師前;餘事一切自思惟,切勿自作當遠離。
四十 :開光壇城火供等,說法集子度弟子;同城金剛上師居,一切無旨不應作。
四十一:開光說法等所得,淨施悉以奉其師;師納受後留讓財,隨得可用自所需。
四十二:師子金兄不為徒,自徒說法受禮拜;接受承事禮敬等,應止金剛上師前。
四十三:若物供養上師時,或有上師所施時;二手奉獻後頂受,有智弟子大禮師。
四十四:自專常憶持不忘,專修正行當全力;金剛兄弟非律時,愛語相教指導他。
四十五:若自病緣無能力,頂禮站等上師戒;上師所教勅無作,有德心子無其咎。
四十六:此處多說無意義,當令一切師歡喜;離諸上師煩惱事,一切當勤而行之。
四十七:金剛如來親此說,成就跟隨阿闍黎;此明全物一切事,圓滿歡喜咕嚕師。
四十八:弟子清淨有信心,皈依稀有三寶後;能後隨師咕嚕法,傳子日夜為常誦。
四十九:及授金剛密咒等,令作弟子正法盆;墮落根本十四戒,應當觀背誦持嚴。
五十:依教隨順上師行學子,一切得成無缺上師法;我作所集無邊善德緣,願與眾生萬速勝利成。

  
上師五十法頌略釋──真開成就寶門
  印度 婆拉遮達[曰/阿]大師 輯    丹吉仁波切 口譯      大福藏智慧劍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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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初來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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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9 週五 201620:13
  • 禪宗傳心付法偈

 
  釋迦牟尼佛:
法本法無法 無法法亦法 今付無法時 法法何曾法

  初祖摩訶迦葉:
法法本來法 無法無非法 何於一法中 有法有非法
  阿難陀:
本來付有法 付了言無法 各各須自悟 悟了無無法
  商那和修:
非法亦非心 無心亦無法 說是心法時 是法非心法
  優婆氍多:
心自本來心 本心非有法 有法有本心 非心非本法
  提多迦:
通達本心法 無法無非法 悟了同未悟 無心亦無法
  彌遮迦:
無心無可得 說得不名法 若了心非心 始了心心法
  婆須蜜:
心同虛空界 示等虛空法 證得虛空時 無是無非法
  佛陀難提:
虛空無內外 心法亦如此 若了虛空故 是達真如理
  伏馱蜜多:
真理不無名 因名顯真理 受得真實法 非真亦非偽
十祖 脅尊者:
真體自然真 因真說有理 領得真真法 無行亦無止
  富那夜奢:
迷悟如隱顯 明暗不相離 今付隱顯法 非一亦非二
  馬鳴大士:
隱顯即本法 明暗元不二 今付悟了法 非取亦非離
  迦毗摩羅:
非隱非顯法 說是真實際 悟此隱顯法 非愚亦非智
  龍樹尊者:
為明隱顯法 方說解脫理 於法心不證 無瞋亦無喜
  迦那提婆:
本對傳法人 為說解脫理 於法實無證 無終亦無始
  羅睺羅多:
於法實無證 不取亦不離 法非有無相 內外云何起
  僧迦難提:
心地本無生 因地從緣起 緣種不相妨 華果亦復爾
  伽耶舍多:
有種有心地 因緣能發萌 於緣不相礙 當生生不生
  鳩摩羅多:
性上本無生 為對求人說 於法既無得 何懷決不決
二十 闍夜多:
言下合無生 同於法界性 若能如是解 通達事理境
  婆修盤頭:
泡幻同無礙 如何不了悟 達法在其中 非今亦非古
   摩拏羅:
心隨萬境轉 轉處實能幽 隨流認得性 無喜復無憂
  鶴勒那:
認得心性時 可說不思議 了了無可得 得時不說知
  師子比丘:
正說知見時 知見俱非心 當心即知見 知見即於今
  婆舍斯多:
聖人說知見 當境無是非 我今悟真性 無道亦無理
  不如密多:
真性心地藏 無頭亦無尾 應緣而化物 方便呼為智
  般若多羅:
心地生諸種 因事復生理 果滿菩提圓 華開世界起
  菩提達摩:
吾本來茲土 傳法救迷情 一華開五葉 結果自然成
  慧可:
本來緣有地 因地種華生 本來無有種 華亦不曾生
三十 僧璨華:
華種雖因地 從地種華生 若無人下種 華地盡無生
  道信:
華種有生性 因地華生生 大緣與信合 當生生不生
  弘忍:
有情來下種 因地果還生 無情亦無種 無性亦無生
  慧能:
心地含諸種 普雨悉皆生 頓悟華情已 菩提果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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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9 週五 201620:04
  • 何謂密宗及密咒簡介

  密宗又稱金剛乘,乃佛法中,以眾生因位,而由諸佛果地起修之特殊法門。因諸佛果地,
深密難思,十地菩薩尚難測其境,故稱「密宗」;又其修持,以三密相應為本旨,轉眾生之三業成
本尊之三密,故稱「密宗」。而諸佛果地覺,即眾生因地心,因果非異,此心清淨、堅固、不動,
惑業無明所不能壞,喻為金剛,故稱「金剛乘」;又其教法,能速登覺地,如金剛之堅利,
破無明煩惑,無所不摧,故稱「金剛乘」。此宗法門深妙,能令眾生即此凡身,證成佛果,
不歷三祇大劫,速超十地階位。

        密宗之起源
  密宗(尤其舊派藏密)以「九乘」判釋一切佛法: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此三為顯教三乘;
事乘、行乘、瑜伽乘,此三為外密三乘;瑪哈瑜伽乘、阿努瑜伽乘、阿底瑜伽乘,此三為內密三乘
(新派藏密將內密乘統稱為「無上密」)。其中,內密由法身普賢王如來傳下,外密則由報身金剛
薩埵傳下,顯教則由化身釋迦牟尼佛傳下。至於娑婆世界之密法,乃釋迦牟尼佛初成正覺,
於初七日安住正定,獨享法樂;次二、三七日對諸內眷屬等,宣說密乘;次四七至七七日,
向法身大士宣說華嚴。以非具器眾生,不見不聞,故小乘說佛成道四十九日內獨享法樂,
華嚴宗說佛成道二十一日內獨享法樂。實則密法乃釋迦世尊初成正覺,最初宣說之最勝妙法。
但以眾生根器未熟,故未得流通。釋尊乃將一切密法,咐囑金剛手菩薩,由其護持流通。
至公元八世紀,眾生根器漸熟,密法乃日益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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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9 週五 201619:55
  • 《達摩祖師─四行觀;血脈論;悟性論;破相論;觀門》《弘忍禪師:最上乘論》

菩提達摩大師  略辨大乘入道四行觀   達摩祖師著  弟子曇琳序
  法師者,西域南天竺國人,是婆羅門國王第三之子也。神慧疏朗,聞皆曉悟;志存摩訶衍道,故捨素隨緇,紹隆聖種;冥心虛寂,通鑒世事,內外俱明,德超世表。悲悔邊隅正教陵替,遂能遠涉山海,遊化漢魏。亡心之士,莫不歸信;存見之流,乃生譏謗。于時唯有道育惠可,此二沙門年雖後生,俊志高遠。幸逢法師,事之數載,虔恭諮啟,善蒙師意。法師感其精誠,誨以真道,令如是安心,如是發行,如是順物,如是方便,此是大乘安心之法,令無錯謬。如是安心者:壁觀。如是發行者:四行。如是順物者:防護譏嫌。如是方便者:遣其不著。此略序所由云爾。
  夫入道多途,要而言之,不出二種:一是理入、二是行入。理入者:謂藉教悟宗;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但為客塵妄想所覆,不能顯了。若也捨妄歸真,凝住壁觀,無自無他,凡聖等一,堅住不移,更不隨文教,此即與理冥符。無有分別,寂然無為,名之理入。行入謂四行,其餘諸行悉入此中。何等四耶?一報冤行,二隨緣行,三無所求行,四稱法行。
  云何報冤行?謂修道行人,若受苦時,當自念言:我往昔無數劫中,棄本從末,流浪諸有,多起冤憎,違害無限,今雖無犯,是我宿殃,惡業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見與,甘心甘受都無冤訴。經云:逢苦不憂。何以故?識達故。此心生時與理相應,體冤進道,故說言報冤行。
  二隨緣行者:眾生無我,並緣業所轉,苦樂齊受,皆從緣生。若得勝報榮譽等事,是我過去宿因所感,今方得之,緣盡還無,何喜之有?得失從緣,心無增減,喜風不動,冥順於道,是故說言隨緣行。
  三無所求行者:世人長迷,處處貪著,名之為求。智者悟真,理將俗反,安心無為,形隨運轉,萬有斯空,無所願樂。功德黑暗常相隨逐,三界久居,猶如火宅,有身皆苦,誰得而安?了達此處,故捨諸有,止想無求。經曰:有求皆苦,無求即樂。判知無求真為道行,故言無所求行。
  四稱法行者:性淨之理,目之為法。此理眾相斯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經曰: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智者若能信解此理,應當稱法而行。法體無慳,身命財行檀捨施,心無吝惜,脫解三空,不倚不著,但為去垢,稱化眾生而不取相。此為自行,復能利他,亦能莊嚴菩提之道。檀施既爾,餘五亦然。為除妄想,修行六度,而無所行,是為稱法行。
達摩大師四行觀終

附達摩大師碑頌   梁武帝 蕭衍
楞伽山頂坐寶日。中有金人披縷褐。形同大地體如空。心有琉璃色如雪。匪磨匪瑩恆淨明。披雲卷霧心且徹。
芬陀利花用嚴身。隨緣觸物常怡悅。不有不無非去來。多聞辨才無法說。實哉空哉離生有。大之小之眾緣絕。
剎那而登妙覺心。躍鱗慧海起先哲。理應法水永長流。何期暫通還蹔渴。驪龍珠內落心燈。白毫慧刃當鋒缼。
生途忽焉慧眼閉。禪河駐流法梁折。無去無來無是非。彼此形體心碎裂。住焉去焉皆歸寂。寂內何曾存哽咽。
用之執手以傳燈。生死去來如電掣。有能至誠心不疑。劫火燃燈斯不滅。一真之法盡可有。未悟迷途茲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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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大師血脈論           達摩祖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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