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釋止觀,文分為二:
┌─甲一 明序分 分二
│┌─乙一 通序 分六
││┌─丙一 例經如是
│││【止觀明靜,】
││├─丙二 例經我聞
│││【前代未聞。】
││├─丙三 例經教主
│││【智者,】
││├─丙四 例經一時
│││【大隋開皇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丙五 例經說處
│││【於荊州玉泉寺】
││└─丙六 重明分齊 分二
││ ┌─丁一 時分齊
││ │【一夏敷揚,二時慈霔。】
││ └─丁二 明法分齊
││【雖樂說不窮,纔至見境,法輪停轉,後分弗宣。】
│└─乙二 別序 分二
│ ┌─丙一 明付法之由 分三
│ │┌─丁一 寄譬說
│ ││【然挹流尋源,聞香討根。】
│ │├─丁二 引文證
│ ││【論曰:「我行無師保」;經云:「受莂於定光」;書言:「生知者上,學而次良」。】
│ │└─丁三 釋疑生後 分二
│ │ ┌─戊一 約法舉譬為問
│ │ │【法門浩妙,為天真獨朗,為從藍而青?】
│ │ └─戊二 答 分二
│ │  ┌─己一 總答
│ │  │【行人若聞《付法藏》,則識宗元。】
│ │  └─己二 別答 分二
│ │   ┌─庚一 雙酬兩問
│ │   │【大覺世尊,積劫行滿,涉六年以伏見,舉一指而降魔。】
│ │   └─庚二 略明說處
│ │【始鹿苑,中鷲頭,後鶴林,】
│ └─丙二 明付法祖承 分二
│  ┌─丁一 明金口祖承 分二
│  │┌─戊一 正明付法 分二
│  ││┌─己一 列 分二十三
│  │││┌─庚一 大迦葉
│  ││││【法付大迦葉。迦葉八分舍利,結集三藏,】
│  │││├─庚二 阿難
│  ││││【法付阿難。阿難河中,入風三昧,四派其身,】
│  │││├─庚三 商那和修
│  ││││【法付商那和修。修手雨甘露,現五百法門,】
│  │││├─庚四 毱多
│  ││││【法付毱多。多在俗得三果,受戒得四果,】
│  │││├─庚五 提迦多
│  ││││【法付提迦多。多登壇得初果,三羯磨得四果,】
│  │││├─庚六 彌遮迦
│  ││││【法付彌遮迦。】
│  │││├─庚七 佛馱難提
│  ││││【迦付佛馱難提。】
│  │││├─庚八 佛馱蜜多
│  ││││【提付佛馱蜜多。多授王三歸,降伏算者,】
│  │││├─庚九 脇比丘
│  ││││【法付脇比丘。比丘出胎髮白,手放光取經,】
│  │││├─庚十 富那奢
│  ││││【法付富那奢。奢論勝馬鳴,剃髮為弟子。鳴造「賴吒和羅妓」,妓音演:無常、苦、空,聞者悟道!】
│  │││├─庚十一 毘羅
│  ││││【法付毘羅。羅造《無我論》。論所向處,邪見消滅!】
│  │││├─庚十二 龍樹
│  ││││【法付龍樹。樹生生身,龍成法身,】
│  │││├─庚十三 提婆
│  ││││【法付提婆。婆鑿天眼,施萬肉眼,】
│  │││├─庚十四 羅睺羅
│  ││││【法付羅睺羅。羅識《鬼名書》,降伏外道,】
│  │││├─庚十五 僧佉難提
│  ││││【法付僧佉難提。提說偈試羅漢,】
│  │││├─庚十六 僧佉耶奢
│  ││││【法付僧佉耶奢。奢遊海,見城說偈,】
│  │││├─庚十七 鳩摩羅馱
│  ││││【法付鳩摩羅馱。馱見萬騎,記馬色,得人名,分別衣,】
│  │││├─庚十八 闍夜那
│  ││││【法付闍夜那。那為犯重人作火坑,令入懺悔,坑成池,罪滅!】
│  │││├─庚十九 盤馱
│  ││││【法付盤馱。】
│  │││├─庚二十 摩奴羅
│  ││││【馱法付摩奴羅。羅分恆河為二分,自化一分!】
│  │││├─庚二十一 鶴勒夜那
│  ││││【法付鶴勒夜那。】
│  │││├─庚二十二 師子
│  ││││【那付師子。】
│  │││└─庚二十三
│  │││【師子為檀彌羅王所害,劍斬流乳。】
│  ││└─己二 結
│  ││【付法藏人,始迦葉,終師子,二十三人。末田地與商那同時取之,則二十四人。】
│  │└─戊二 明付法之益 分三
│  │ ┌─己一 總標
│  │ │【諸師皆金口所記,並是聖人,能多利益。】
│  │ ├─己二 正明益
│  │ │【昔王不立廄於寺,立廄於屠,況好世值聖,寧無益耶?又婆羅門貨髑髏,孔達者、半者、不者;達者起塔禮供,得生天!】
│  │ └─己三 結益
│  │【聞法之要,功德若此;佛為此益,付法藏也。】
│  └─丁二 明今師祖承 分三
│   ┌─戊一 總舉所傳人法
│   │【此之止觀,天台智者說己心中所行法門。】
│   ├─戊二 別明傳授之人 分二
│   │┌─己一 正明傳授之人 分四
│   ││┌─庚一 明智者 分二
│   │││┌─辛一 明德業
│   ││││【智者生,光滿室,目現雙瞳,行《法華經、懺》,發陀羅尼,代受法師講《金字般若》。陳隋二國,宗為帝師。安禪而化,
│   ││││ 位居五品。】
│   │││└─辛二 引證
│   │││【故經云:施四百萬億那由他國人,一一皆與七寶,又化令得六通,不如初隨喜人百千萬倍,況五品耶!文云:即如來使,如來所
│   │││ 使,行如來事。《大經》云:是初依菩薩。】
│   ││├─庚二 南岳
│   │││【智者師事南嶽,南嶽德行不可思議!十年專誦,七載方等,九旬常坐,一時圓證,大小法門,朗然洞發。】
│   ││├─庚三 惠文
│   │││【南嶽事慧文禪師,當齊高之世,獨步河淮,法門非世所知!履地載天,莫知高厚。】
│   ││└─庚四 龍樹
│   ││【文師用心,一依《釋論》,論是龍樹所說;付法藏中第十三師。智者《觀心論》云:「歸命龍樹師!」驗知龍樹是高祖師也。】
│   │└─己二 釋疑問答 分二
│   │ ┌─庚一 立疑
│   │ │【疑者云:《中論》遣蕩,《止觀》建立,云何得同?】
│   │ └─庚二 設答 分二
│   │  ┌─辛一 旁引注人答
│   │  │【然天竺註論,凡七十家,不應是青目而非諸師。】
│   │  └─辛二 正引論文答
│   │【又《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云云)。】
│   └─戊三 別明所傳之法 分三
│    ┌─己一 正明所傳之法 分二
│    │┌─庚一 略 分四
│    ││┌─辛一 標
│    │││【天台傳南嶽,三種止觀:】
│    ││├─辛二 列
│    │││【一、漸次,二、不定,三、圓頓。】
│    ││├─辛三 示教境及名
│    │││【皆是大乘;俱緣實相,同名止觀。】
│    ││└─辛四 示三種行相
│    ││【「漸」則初淺後深,如彼梯隥;「不定」,前後更互,如金剛寶,置之日中;「圓頓」,初後不二,如通者騰空。為三根性,
│    ││ 說三法門,引三譬喻,】
│    │└─庚二 廣 分二
│    │ ┌─辛一 結前生後
│    │ │【略說竟。更廣說。】
│    │ └─辛二 正釋 分二
│    │  ┌─壬一 明漸次不定 分二
│    │  │┌─癸一 解釋 分二
│    │  ││┌─子一 明漸次
│    │  │││【「漸」,初亦知實相,實相難解,漸次易行。先修歸戒,翻邪向正,止火、血、刀,達三善道!次修禪定,止欲散網,
│    │  │││ 達色無色定道!次修無漏,止三界獄,達涅槃道!次修慈悲,止於自證,達菩薩道!後修實相,止二邊偏,達常住道!
│    │  │││ 是為初淺後深,漸次止觀相。】
│    │  ││└─子二 不定下明不定 分二
│    │  ││ ┌─丑一 不定
│    │  ││ │【「不定」者,無別階位,約前漸後頓。更前更後,互淺互深,或事或理。】
│    │  ││ └─丑二 明不定體
│    │  ││【或指「世界」為「第一義」,或指「第一義」為「為人」、「對治」,或息觀為止,或照止為觀,故名不定止觀。】
│    │  │└─癸二 料簡 分二
│    │  │ ┌─子一 問答 分四
│    │  │ │┌─丑一 問
│    │  │ ││【疑者云:教境名同,相頓爾異?】
│    │  │ │├─丑二 答
│    │  │ ││【然同而不同,不同而同!漸次中六,善惡各三,無漏總中三,凡十二不同。從多為言,故名不定。】
│    │  │ │├─丑三 次問
│    │  │ ││【此章同大乘,同實相,同名止觀,何故名為辨差?】
│    │  │ │└─丑四 次答
│    │  │ │【然同而不同,不同而同。漸次中,九不同;不定中,四不同;總有十三不同。從多為言,故名不同耳!】
│    │  │ └─子二 引證
│    │  │【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即其義也。】
│    │  └─壬二 釋圓頓 分二
│    │   ┌─癸一 釋 分二
│    │   │┌─子一 約止觀 分二
│    │   ││┌─丑一 立所緣境
│    │   │││【「圓頓」者,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
│    │   ││└─丑二 明能緣止觀
│    │   ││【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
│    │   │└─子二 約四諦 分二
│    │   │ ┌─丑一 明諦相
│    │   │ │【己界及佛界,眾生界亦然!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
│    │   │ │ 槃,無滅可證!】
│    │   │ └─丑二 結
│    │   │【無苦無集,故無世間;無道無滅,故無出世間!純一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
│    │   └─癸二 結 分二
│    │    ┌─子一 以止觀結
│    │    │【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
│    │    └─子二 體不二
│    │【雖言初後,無二無別,是名「圓頓止觀」。】
│    ├─己二 引教誠證 分二
│    │┌─庚一 結前生後
│    ││【漸與不定,置而不論。今依經更明圓頓。】
│    │└─庚二 正引文證 分二
│    │ ┌─辛一 正證頓 分三
│    │ │┌─壬一 正引證 分二
│    │ ││┌─癸一 廣引華嚴 分二
│    │ │││┌─子一 正引經 分二
│    │ ││││┌─丑一 引經
│    │ │││││【如了達甚深妙德,賢首曰:「菩薩於生死,最初發心時,一向求菩提,堅固不可動。彼一念功德,深廣無崖際;如來
│    │ │││││ 分別說,窮劫不能盡。」】
│    │ ││││└─丑二 解釋 分二
│    │ ││││ ┌─寅一 引經例章
│    │ ││││ │【此菩薩,聞圓法、起圓信、立圓行、住圓位;以圓功德而自莊嚴;以圓力用建立眾生。】
│    │ ││││ └─寅二 具解釋 分六
│    │ ││││  ┌─卯一 釋聞圓法
│    │ ││││  │【云何聞圓法?聞生死即法身,煩惱即般若,結業即解脫!雖有三名,而無三體;雖是一體,而立三名。是三即一
│    │ ││││  │ 相,其實無有異。法身究竟,般若、解脫亦究竟;般若清淨,餘亦清淨;解脫自在,餘亦自在。聞一切法亦如是
│    │ ││││  │ !皆具佛法,無所減少,是名聞圓法。】
│    │ ││││  ├─卯二 釋圓信
│    │ ││││  │【云何圓信?信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無一二三,而一二三。無一二三,是遮一二三;而一二三,是照一二
│    │ ││││  │ 三。無遮,無照,皆究竟清淨自在!聞深不怖,聞廣不疑,聞非深非廣,意而有勇,是名圓信。】
│    │ ││││  ├─卯三 釋圓行
│    │ ││││  │【云何圓行?一向專求無上菩提;即邊而中,不餘趣向。三諦圓修,不為無邊所寂,有邊所動;不動不寂,直入中
│    │ ││││  │ 道,是名圓行。】
│    │ ││││  ├─卯四 釋圓位
│    │ ││││  │【云何入圓位?入初住時,一住一切住,一切究竟,一切清淨,一切自在,是名圓位。】
│    │ ││││  ├─卯五 釋圓自在莊嚴 分三
│    │ ││││  │┌─辰一 法
│    │ ││││  ││【云何圓自在莊嚴?彼經廣說自在相,或於此根入正受,或於彼根起出說,或於一根雙入出,或於一根不入出;
│    │ ││││  ││ 餘一一根,亦如是!或於此塵入正受,或於彼塵起出說,或於一塵雙入出,或於一塵不入出;餘一一塵亦如是
│    │ ││││  ││ !或於此方入正受,或於彼方起出說,或於一方雙入出,或於一方不入出;或於一物入正受,或於一物起出說
│    │ ││││  ││ ,或於一物雙入出,或於一物不入出。若委說者,祇於一根、一塵,即入、即出,即雙入出,即不入出。於正
│    │ ││││  ││ 報中,一一自在;於依報中,亦如是!是名圓自在莊嚴。】
│    │ ││││  │├─辰二 譬
│    │ ││││  ││【譬如日光,周四天下,一方中,一方旦,一方夕,一方夜半;輪迴不同,祇是一日,而四處見異。】
│    │ ││││  │└─辰三 菩薩下合
│    │ ││││  │【菩薩自在,亦如是!】
│    │ ││││  └─卯六 釋圓建立眾生 分三
│    │ ││││   ┌─辰一 法
│    │ ││││   │【云何圓建立眾生?或放一光,能令眾生得即空、即假、即中益;得入、出、雙入出、不入出益。歷行、住、坐
│    │ ││││   │ 、臥、語、默、作作,亦如是。有緣者見,如目覩光;無緣不覺,盲瞽常闇。】
│    │ ││││   ├─辰二 譬
│    │ ││││   │【故舉龍王為譬:豎遍六天,橫亘四域,興種種雲,震種種雷,耀種種電,降種種雨;龍於本宮,不動不搖,而
│    │ ││││   │ 於一切施設不同。】
│    │ ││││   └─辰三 合
│    │ ││││【菩薩亦如是!內自通達即空、即假、即中,不動法性,而令獲種種益,得種種用。是名圓力用建立眾生。】
│    │ │││└─子二 舉況
│    │ │││【初心尚爾,況中、後心?】
│    │ ││└─癸二 略引諸經 分二
│    │ ││ ┌─子一 引法華明說人不輕
│    │ ││ │【如來殷勤稱歎此法,聞者歡喜。】
│    │ ││ └─子二 引餘經明求者志大
│    │ ││【常啼東請,善財南求,藥王燒手,普明刎頭,】
│    │ │├─壬二 明法恩難報
│    │ ││【一日三捨恒河沙身,尚不能報一句之力;況兩肩荷負,百千萬劫,寧報佛法之恩?】
│    │ │└─壬三 指廣舉例
│    │ │【一經一說如此,餘經亦然。】
│    │ └─辛二 請證餘文 分二
│    │  ┌─壬一 疑問
│    │  │【疑者云:餘三昧,願聞誠證。】
│    │  └─壬二 答 分二
│    │   ┌─癸一 正答 分二
│    │   │┌─子一 總答
│    │   ││【然經論浩博,不可委引,略舉一兩。】
│    │   │└─子二 別答 分四
│    │   │ ┌─丑一 引四經各證三義 分四
│    │   │ │┌─寅一 淨名證
│    │   │ ││【《淨名》云:「始坐佛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三轉法輪於大千,其輪本來常清淨!天人得道此為證,三寶於
│    │   │ ││ 是現世間。」此即漸教之始也。又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或有恐怖,或歡喜,或生厭離,或斷
│    │   │ ││ 疑,斯則神力不共法。」此證不定教也。又云:「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
│    │   │ ││ 之業不敗亡。」此證頓教也。】
│    │   │ │├─寅二 大品證
│    │   │ ││【《大品》云:「次第行、次第學、次第道。」此證漸也。又云:「以眾色裹摩尼珠,置之水中,隨物變色。」此證
│    │   │ ││ 不定也。又云:「從初發心,即坐道場,轉法輪度眾生。」此證頓也。】
│    │   │ │├─寅三 法華證
│    │   │ ││【《法華》云:「如是之人,應以此法,漸入佛慧。」此證漸也。又云:「若不信此法,於餘深法中,示教利喜。」
│    │   │ ││ 此證不定也。又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此證頓也。】
│    │   │ │└─寅四 大經證
│    │   │ │【《大經》云:「『從牛出乳』,乃至『醍醐』」,此證漸也。又云:「『置毒乳中,乳即殺人』;乃至『置毒醍醐,
│    │   │ │ 醍醐殺人』」,此證不定也。又云:「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此證頓也。】
│    │   │ ├─丑二 引無量義唯證漸
│    │   │ │【《無量義》云:「佛轉法輪,微渧先墮,淹諸欲塵,開甘露門,扇解脫風,除世熱惱,致法清涼。次降十二因緣雨,
│    │   │ │ 灑無明地,掩邪見光,後澍無上大乘,普令一切,發菩提心。」此證漸也。】
│    │   │ ├─丑三 引六經唯證頓義
│    │   │ │【《華嚴》曰:「娑伽羅龍,車軸雨海,餘地不堪。」為上根性說圓滿修多羅,二乘如聾如瘂。《淨名》曰:「入瞻蔔
│    │   │ │ 林,不嗅餘香。入此室者,但聞諸佛功德之香。」《首楞嚴》曰:「擣萬種香為丸,若燒一塵,具足眾氣。」《大品
│    │   │ │ 》曰:「以一切種智,知一切法,當學般若波羅蜜。」《法華》曰:「合掌以敬心,欲聞具足道。」《大經》曰:「
│    │   │ │ 譬如有人,在大海浴,當知是人,已用諸河之水。」】
│    │   │ └─丑四 復引華嚴證三
│    │   │【《華嚴》曰:「譬如日出,先照高山;次照幽谷;次照平地。」平地,不定也;幽谷,漸也;高山,頓也。】
│    │   └─癸二 勸信
│    │【上來皆是金口誠言!三世如來,所尊重法,過去過去,久遠久遠,邈無萌始;現在現在,無邊無際;未來未來,展轉不窮。若已今
│    │ 當,不可思議!當知止觀,諸佛之師。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樂、我、淨等,亦復如是。如是引證,寧不信乎?】
│    └─己三 示所傳部處 分三
│     ┌─庚一 正示 分二
│     │┌─辛一 結前生後
│     ││【既信其法,須知三文。】
│     │└─辛二 正示文相
│     │【《次第禪門》合三十卷,今之十軸,是大莊嚴寺法慎私記。不定文者,如《六妙門》,以不定意,歷十二禪、九想、八背,觀練
│     │ 熏修,因緣六度,無礙旋轉,縱橫自在!此是陳尚書令毛喜請智者出此文也。圓頓文者,如灌頂荊州玉泉寺所記十卷是也。】
│     ├─庚二 誠勸 分二
│     │┌─辛一 誡勸
│     ││【雖有三文,無得執文,而自疣害。】
│     │└─辛二 引論證
│     │【《論》云:若見、若不見般若,皆縛、皆脫,文亦例然。】
│     └─庚三 料簡 分三
│      ┌─辛一 問答除疑 分二
│      │┌─壬一 問
│      ││【疑者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大經》云:「生生不可說,乃至不生不生不可說!若通、若別,言語道斷,無能說、
│      ││ 無所說。」身子云:「吾聞解脫之中,無有言說,故吾於此,不知所云。」《淨名》云:「其所說者,無說、無示,其聽法
│      ││ 者,無聞、無得。」斯人不能說,斯法不可說,而言示人?】
│      │└─壬二 答 分二
│      │ ┌─癸一 總斥
│      │ │【然但引一邊,不見其二。】
│      │ └─癸二 別答 分三
│      │  ┌─子一 引二經正酬前難
│      │  │【《大經》云:「有因緣故,亦可得說!」《法華》云:「無數方便,種種因緣,為眾生說!」又云:「以方便力故,為
│      │  │ 五比丘說。」若通、若別,皆可得說。】
│      │  ├─子二 引大經般若二諦助證可能
│      │  │【《大經》云:「有眼者,為盲人說乳。」此指真諦可說。《天王般若》云:「總持無文字,文字顯總持。」此指俗諦可
│      │  │ 說。又,如來常依二諦說法。】
│      │  └─子三 融通說不說 分三
│      │   ┌─丑一 引三經正明融通
│      │   │【《淨名》云:「文字性離,即是解脫。」即說是無說。《大經》云:「若知如來,常不說法,是即多聞。」此指不說
│      │   │ 而是說也。《思益》云:「佛及弟子,常行二事,若說若默。」】
│      │   ├─丑二 引法華重翻前難
│      │   │【《法華》云:「去來坐立,常宣妙法,如注大雨!」又云:「若欲求佛道,常隨多聞人!」「善知識者,是大因緣,
│      │   │ 所謂化導令得見佛。」】
│      │   └─丑三 引大經明感應故說
│      │【《大經》云:「空中雲雷,生象牙上華。」何時一向無說?】
│      ├─辛二 明說文意 分三
│      │┌─壬一 法
│      ││【若競說默,不解教意,去理愈遠!離說無理,離理無說;即說無說,無說即說。無二無別,即事而真。大悲憐愍一切無聞。】
│      │├─壬二 譬
│      ││【如月隱重山,舉扇類之;風息大虛,動樹訓之。】
│      │└─壬三 合
│      │【今人意鈍,玄覽則難,眼依色入,假文則易。】
│      └─辛三 示破執文之方 分三
│       ┌─壬一 示觀法
│       │【若封文為害,須知文非文,達一切文,非文非不文,能於一切文,得一切解。】
│       ├─壬二 結通前難
│       │【為此義故,以三種文,作達一門也。】
│       └─壬三 通前目結
│【已略說緣起竟。】
└─甲二 明正說 分五
 ┌─乙一 標章 分三
 │┌─丙一 正標
 ││【今當開章為十:一、大意,二、釋名,三、體相,四、攝法,五、偏圓,六、方便,七、正觀,八、果報,九、起教,十、旨歸。】
 │├─丙二 明用十數意
 ││【十是數方,不多不少。】
 │└─丙三 明十章功能
 │【始則標期在荼,終則歸宗至極,善始令終,總在十章中矣。】
 ├─乙二 生起 分五
 │┌─丙一 釋生起義
 ││【生起者,專次第十章也。】
 │├─丙二 釋通別
 ││【至理寂滅,無生無生者,無起無起者,有因緣故,十章通是生起。別論前章為生,次章為起。】
 │├─丙三 緣由下釋異名
 ││【緣由趣次,亦復如是。】
 │├─丙四 正明生起相由
 ││【所謂無量劫來,癡惑所覆,不知無明即是明;今開覺之,故言大意。既知無明即明,不復流動,故名為止;朗然大淨,呼之為觀。既聞名
 ││ 得體,體即攝法,攝於偏圓;以偏圓解,起於方便;方便既立,正觀即成;成正觀已,獲妙果報。從自得法,起教教他;自他俱安,同歸
 ││ 常寂。】
 │└─丙五 釋生起意
 │【祇為不達無生、無起,是故生起。既了無生、無起,心行寂滅,言語道斷,寂然清淨。】
 ├─乙三 分別 分二
 │┌─丙一 明分別意
 ││【分別者,十章功德如囊中有寶,不探示人,人無見者。】
 │└─丙二 正明分別 分二
 │ ┌─丁一 問
 │ │【今十章,幾真、幾俗?幾非真非俗?幾聖說、聖默?非說、非默?幾定、幾慧?幾非定慧?幾目足?幾非目足?幾因果、非因果?幾自
 │ │ 他、非自他?幾共不共、非共非不共?幾通別、非通別?幾廣略、非廣略?幾橫豎、非橫豎?如是等種種,應自在作問。】
 │ └─丁二 初八下答
 │【初八章,即俗而真;果報一章,即真而俗;旨歸章,非真非俗。正觀聖默,餘八章聖說,旨歸非說非默。
 │ 正觀一分是定,餘八章及一分是慧,旨歸非定非慧。大意至正觀是因,果報是果,旨歸非因非果。前八章自行,起教化他,旨歸非自非他。
 │ 大意至起教是目,方便至果報是足,旨歸非目非足。大意至正觀共,果報起教不共,旨歸非共非不共。
 │ 大意一通,餘八章別,旨歸非通非別。大意略,八章廣,旨歸非廣非略。體相豎,餘八橫,旨歸非橫非豎。】
 ├─乙四 料簡 分七
 │┌─丙一 問答
 ││【料簡者,問:略指、大意,同異云何?答:通則名異意同,別則略指三門,大意在一頓。】
 │├─丙二 問答
 ││【問:約顯教論顯觀,亦應約秘教論密觀。答:既分顯秘,今但明顯不說秘。】
 │├─丙三 問答 分二
 ││┌─丁一 問
 │││【問:分門可爾,任論得不?】
 ││└─丁二 答 分二
 ││ ┌─戊一 分二門
 ││ │【答:或得,或不得。】
 ││ └─戊二 正答 分二
 ││  ┌─己一 約化主論得不得 分二
 ││  │┌─庚一 約化主論不得
 ││  ││【教是上聖被下之言,聖能顯秘兩說。凡人宣述,祇可傳顯,不可傳秘。聽者因何作觀?】
 ││  │└─庚二 約主論得
 ││  │【或得者,六根淨位;能以一妙音,遍滿三千界;隨意悉能至,則能傳秘教。】
 ││  └─己二 若修下約行者論得不得 分二
 ││   ┌─庚一 論不得
 ││   │【若修觀者,發所修顯法,不發不修者。】
 ││   └─庚二 義立於得
 ││【發宿習人,得論密觀。】
 │├─丙四 問答
 ││【問:初淺後深,是漸觀;初深後淺,是何觀相?答:是不定觀。】
 │├─丙五 問答
 ││【問:初後俱淺,是何觀相?答:小乘意,非三止觀相也。】
 │├─丙六 問答
 ││【問:小乘亦是佛說,何意言非?若言非者,不應言漸。答:既分大小,小非所論。今言漸者,從微至著之漸耳。小乘初後,俱不知實相,
 ││ 故非今漸也。】
 │└─丙七 問答 分二
 │ ┌─丁一 問 分二
 │ │┌─戊一 雙定
 │ ││【問:示三文者,文是色;色是門,為非門?】
 │ │└─戊二 雙難 分二
 │ │ ┌─己一 難是門
 │ │ │【若是門者,色是實相,更何所通?】
 │ │ └─己二 難非門
 │ │【若非門者,云何而言,一色一香,皆是中道?】
 │ └─丁二 答
 │【答:文、門並是實相。眾生多顛倒,少不顛倒!以文示之,即於文達文、非文、非文非不文。文是其門,於門得實相,故文是其門。門具一
 │ 切法,即門即非門,即非門非不門。】
 └─乙五 廣解 分十
  ┌─丙一 大意 分五
  │┌─丁一 釋意意
  ││【解釋者,釋十章也。初釋大意,囊括始終;冠戴初後,意緩難見。今撮為五,】
  │├─丁二 列章
  ││【謂:發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網、歸大處。】
  │├─丁三 生起
  ││【云何發大心?眾生昏倒,不自覺知;勸令醒悟,上求下化。云何行大行?雖復發心,望路不動,永無達期;勸牢強精進,行四種三昧。
  ││ 云何感大果?雖不求梵天,梵天自應;稱揚妙報,慰悅其心。云何裂大網?種種經論,開人眼目,而執此疑彼,是一非諸;聞雪謂冷,
  ││乃至聞鶴謂動。今融通經論,解結出籠。云何歸大處?法無始終,法無通塞;若知法界,法界無始終、無通塞。豁然大朗,無礙自在!】
  │├─丁四 對顯
  ││【生起五略,顯於十廣(云云)。】
  │└─丁五 廣釋 分五
  │ ┌─戊一 發大心 分三
  │ │┌─己一 標
  │ ││【就發心更為三:】
  │ │├─己二 列
  │ ││【初、方言,次、簡非,後、顯是。】
  │ │└─己三 釋 分三
  │ │ ┌─庚一 釋方言
  │ │ │【「菩提」者,天竺音也;此方稱「道」。「質多」者,天竺音;此方言心,即「慮知」之心也。天竺又稱「汙栗馱」,此方稱是
  │ │ │ 「草木」之心也。又稱「矣栗馱」,此方是「積聚精要」者為心也。】
  │ │ ├─庚二 簡非 分二
  │ │ │┌─辛一 正簡非 分二
  │ │ ││┌─壬一 簡心
  │ │ │││【今簡非者,簡積聚、草木等心,專在慮知心也。】
  │ │ ││└─壬二 簡道 分二
  │ │ ││ ┌─癸一 總舉數
  │ │ ││ │【道亦有通、有別,今亦簡之,略為十:】
  │ │ ││ └─癸二 正釋十心 分四
  │ │ ││  ┌─子一 別釋十心 分二
  │ │ ││  │┌─丑一 別釋 分三
  │ │ ││  ││┌─寅一 正釋 分十
  │ │ ││  │││┌─卯一 地獄道
  │ │ ││  ││││【若其心念念專貪瞋癡,攝之不還,拔之不出,日增月甚,起上品十惡。如五扇提羅者,此發地獄心,行火途道。】
  │ │ ││  │││├─卯二 畜生道
  │ │ ││  ││││【若其心念念欲多眷屬,如海吞流,如火焚薪,起中品十惡。如調達誘眾者,此發畜生心,行血途道。】
  │ │ ││  │││├─卯三 鬼道
  │ │ ││  ││││【若其心念念欲得名聞,四遠八方,稱揚欽詠,內無實德,虛比賢聖,起下品十惡。如摩揵提者,此發鬼心,行刀
  │ │ ││  ││││ 途道。】
  │ │ ││  │││├─卯四 修羅道
  │ │ ││  ││││【若其心念念常欲勝彼,不耐下人,輕他珍己,如鴟高飛下視;而外揚仁義禮智信。起下品善心,行阿修羅道。】
  │ │ ││  │││├─卯五 人道
  │ │ ││  ││││【若其心念念欣世間樂,安其臭身,悅其癡心。此起中品善心,行於人道。】
  │ │ ││  │││├─卯六 天道
  │ │ ││  ││││【若其心念念知三惡苦多,人間苦樂相間,天上純樂;為天上樂,關六根不出,六塵不入。此上品善心,行於天道。】
  │ │ ││  │││├─卯七 魔羅道
  │ │ ││  ││││【若其心念念欲大威勢,身口意纔有所作,一切弭從。此發欲界主心,行魔羅道。】
  │ │ ││  │││├─卯八 尼揵道
  │ │ ││  ││││【若其心念念欲得利智辨聰,高才勇哲,鑒達六合,十方顒顒。此發世智心,行尼揵道。】
  │ │ ││  │││├─卯九 色無色道
  │ │ ││  ││││【若其心念念五塵六欲,外樂蓋微,三禪樂如石泉,其樂內重。此發梵心,行色、無色道。】
  │ │ ││  │││└─卯十 二乘道
  │ │ ││  │││【若其心念念知善惡輪環,凡夫耽湎,賢聖所呵。破惡由淨慧,淨慧由淨禪,淨禪由淨戒,尚此三法,如饑、如渴。
  │ │ ││  │││ 此發無漏心,行二乘道。】
  │ │ ││  ││├─寅二 舉略顯廣
  │ │ ││  │││【若心、若道,其非甚多,略言十耳。】
  │ │ ││  ││└─寅三 明開合
  │ │ ││  ││【或開上合下,或開下合上,令十數方足而已。】
  │ │ ││  │└─丑二 明用十心意 分二
  │ │ ││  │ ┌─寅一 列意
  │ │ ││  │ │【舉一種為語端,強者先牽。】
  │ │ ││  │ └─寅二 引證
  │ │ ││  │【如《論》云:「破戒心墮地獄,慳貪心墮餓鬼,無慚愧心墮畜生。」即其義也。】
  │ │ ││  ├─子二 對是簡非 分二
  │ │ ││  │┌─丑一 法
  │ │ ││  ││【或先起非心,或先起是心,或是非並起。】
  │ │ ││  │└─丑二 喻 分二
  │ │ ││  │ ┌─寅一 譬
  │ │ ││  │ │【譬象、魚、風,並濁池水;】
  │ │ ││  │ └─寅二 合 分二
  │ │ ││  │  ┌─卯一 約是非合
  │ │ ││  │  │【象譬外,魚譬內,風譬並起。】
  │ │ ││  │  └─卯二 約俱非合
  │ │ ││  │【又,象譬諸非,自外而起;魚譬內觀羸弱,為二邊所動;風譬內外,合雜穢濁混和。】
  │ │ ││  ├─子三 四諦簡非 分二
  │ │ ││  │┌─丑一 直就四諦 分二
  │ │ ││  ││┌─寅一 約苦滅
  │ │ ││  │││【又,九種是生死,如蠶自縛;後一是涅槃,如?獨跳,雖得自脫,未具佛法。俱非故雙簡。】
  │ │ ││  ││└─寅二 約集道
  │ │ ││  ││【前九是世間,不動不出;後一雖出,無大悲。俱非,雙簡也。】
  │ │ ││  │└─丑二 約諸經 分二
  │ │ ││  │ ┌─寅一 列
  │ │ ││  │ │【有為、無為,有漏、無漏,善惡、染淨,縛脫、真俗等,種種法門亦如是。】
  │ │ ││  │ └─寅二 釋 分四
  │ │ ││  │  ┌─卯一 苦諦
  │ │ ││  │  │【又,九法約世間苦諦,後一非苦諦,雖非苦諦,曲拙灰近,故雙非,簡郤。】
  │ │ ││  │  ├─卯二 集諦
  │ │ ││  │  │【次,有為、有漏,約集諦,後一非集諦,雖非集諦,曲近灰拙,亦雙非,簡也。】
  │ │ ││  │  ├─卯三 道諦
  │ │ ││  │  │【次,善惡、染淨,約道諦,後一是道諦,雖是道諦,亦如前簡。】
  │ │ ││  │  └─卯四 滅諦
  │ │ ││  │【次,縛脫、真俗,約滅諦,後一雖是滅諦,亦如前簡。】
  │ │ ││  └─子四 結簡非意 分二
  │ │ ││   ┌─丑一 明簡十心意
  │ │ ││   │【若得此意,歷一切根塵,三業四儀,生心動念,皆此觀察,勿令濁心得起;設起,速滅。如有明眼人,能避險惡道。
  │ │ ││   │ 世有聰明人,能遠離眾惡。】
  │ │ ││   └─丑二 結歎
  │ │ ││【初心行者,若見此意,堪為世間,而作依止。】
  │ │ │└─辛二 寄是簡非 分二
  │ │ │ ┌─壬一 問
  │ │ │ │【問:行者自發心,他教發心?】
  │ │ │ └─壬二 答 分二
  │ │ │  ┌─癸一 破性過
  │ │ │  │【答:自、他、共、離,皆不可;】
  │ │ │  └─癸二 明感應方可離非 分二
  │ │ │   ┌─子一 正明感應 分四
  │ │ │   │┌─丑一 標感應
  │ │ │   ││【但是感應道交,而論發心耳。】
  │ │ │   │├─丑二 舉譬
  │ │ │   ││【如子墮水火,父母騷擾救之。】
  │ │ │   │├─丑三 引證
  │ │ │   ││【《淨名》云:「其子得病,父母亦病」。《大經》云:「父母於病子,心則偏重。」】
  │ │ │   │└─丑四 行相
  │ │ │   │【動法性山,入生死海,故有病行、嬰兒行,是名感應發心也。】
  │ │ │   └─子二 以四隨等釋成 分二
  │ │ │    ┌─丑一 以四隨等釋成 分二
  │ │ │    │┌─寅一 正釋成 分二
  │ │ │    ││┌─卯一 列
  │ │ │    │││【《禪經》云:「佛以四隨說法,隨樂、隨宜、隨治、隨義,】
  │ │ │    ││└─卯二 釋
  │ │ │    ││【將護彼意,說悅其心;附先世習,令易受行;觀病輕重,設藥多少。道機時熟,聞即悟道。」豈非隨機,感應利益?】
  │ │ │    │└─寅二 以四悉等會同 分二
  │ │ │    │ ┌─卯一 總 分三
  │ │ │    │ │┌─辰一 會四悉
  │ │ │    │ ││【《智度》論四悉檀,世法間隔,名「世界」,隨其堪能,名「為人」,兩悉檀與四隨同,亦是感應意也。】
  │ │ │    │ │├─辰二 會五復次
  │ │ │    │ ││【更引《論》五復次:一、明菩薩種種行故,說《般若波羅蜜經》。二、令菩薩增念佛三昧故。三、說跋致相貌
  │ │ │    │ ││故。四、拔弟子惡邪故。五、說第一義故,說《般若波羅蜜經》。】
  │ │ │    │ │└─辰三 會五緣 分四
  │ │ │    │ │ ┌─巳一 略會
  │ │ │    │ │ │【此五復次,與四隨、四悉皆不異,又與五因緣同。】
  │ │ │    │ │ ├─巳二 明感應意
  │ │ │    │ │ │【若不隨機,惱他故說,於彼無益;若大悲雷雨,得從微之著。】
  │ │ │    │ │ ├─巳三 引證 分三
  │ │ │    │ │ │┌─午一 正引證
  │ │ │    │ │ ││【《論》云:真法及說者,聽眾難得故。】
  │ │ │    │ │ │├─午二 解釋
  │ │ │    │ │ ││【如是,則生死非有邊非無邊;實相非難非易,非有非無;此名真法。能如此說聽,名「真說聽」。】
  │ │ │    │ │ │└─午三 結同四悉
  │ │ │    │ │ │【有三悉檀益,名有邊;第一義益,名非有邊非無邊。】
  │ │ │    │ │ └─巳四 總結意
  │ │ │    │ │【故知緣起,能辦大事,則感應意也。】
  │ │ │    │ └─卯二 別 分三
  │ │ │    │  ┌─辰一 又舉通名
  │ │ │    │  │【然四隨、四悉、五緣名異,意義則同。】
  │ │ │    │  ├─辰二 會通名 分二
  │ │ │    │  │┌─巳一 會
  │ │ │    │  ││【今說之四隨,是大悲應益,悉檀是憐愍?施,蓋左右之異耳。言因緣者,或因於聖,緣於凡;或因於凡,緣於
  │ │ │    │  ││ 聖,則感應道交。】
  │ │ │    │  │└─巳二 結
  │ │ │    │  │【當知三法,言味相符,則意同。】
  │ │ │    │  └─辰三 會別名 分三
  │ │ │    │   ┌─巳一 以隨會悉
  │ │ │    │   │【隨「樂欲」,偏語修因所尚,「世界」,偏語受報間隔,蓋因果之異耳。「便宜」者,選法以擬人。「為人
  │ │ │    │   │ 」者,觀人以逗法。此乃欣赴不同耳。】
  │ │ │    │   ├─巳二 以因緣會隨悉
  │ │ │    │   │【又,五因緣者,眾生信樂為因,佛說:一法一切法,大菩提心也;於《經》是「樂欲」,於《論》是「世界
  │ │ │    │   │ 」。眾生有大精進勇猛,佛說:一行一切行,則四三昧;於《經》是「便宜」,於《論》是「為人」。眾生
  │ │ │    │   │ 有平等大慧為因,感佛說:一破一切破,獲聖果報,及通經論,於經論俱是「對治」。眾生有佛智眼為因,
  │ │ │    │   │ 感佛說:一究竟一切究竟,得說旨歸寂滅,於經論俱是「第一義」也。】
  │ │ │    │   └─巳三 以因緣會復次之
  │ │ │    │【又,五緣五復次者,菩提心是諸行本,論舉種種行,蓋枝本之異耳。四三昧是通修,念佛是別修,蓋通別之異耳。勝
  │ │ │    │ 報備說「依正、習果、報果」,跋致偏舉「習果」入位之相,蓋雙隻之異耳。除經論疑滯者,經論是起疑執處,拔弟
  │ │ │    │ 子惡邪者,是起過人,人處異耳。本末究竟等,與「第一義」名同易見,所以不異,是為義同。】
  │ │ │    └─丑二 以三止觀結 分二
  │ │ │     ┌─寅一 正結 分二
  │ │ │     │┌─卯一 明以三結 分三
  │ │ │     ││┌─辰一 標列感應
  │ │ │     │││【又,聖說多端,或次說,或不次說;或具說,或不具說;或雜說,或不雜說。眾生稟益不同,或次益、不次益
  │ │ │     │││,或具益、不具益,或雜益、不雜益。】
  │ │ │     ││├─辰二 釋成
  │ │ │     │││【或四悉檀成五緣,五緣成四悉;或四悉成一因緣,一因緣成一悉;或一一因緣,皆具四悉,四悉具五緣。】
  │ │ │     ││└─辰三 例結
  │ │ │     ││【如是等種種,互相成顯,還以三止觀結之,可以意知。】
  │ │ │     │└─卯二 明以一結
  │ │ │     │【又,以一止觀結之:發菩提心,即是觀;邪僻心息,即是止。】
  │ │ │     └─寅二 結章廣略
  │ │ │【又,五略祇是十廣,初五章,祇是發菩提心一意耳。方便正觀,祇是四三昧耳。果報一章,祇明違順;違即二邊果報,順即勝妙
  │ │ │ 果報。起教一章,轉其自心,利益於他,或作佛身,施權實,或作九界像,對揚漸頓,轉漸頓、弘通漸頓。旨歸章,祇是同歸大
  │ │ │ 處。秘密藏中,故知廣略意同也。】
  │ │ └─庚三 明顯是 分三
  │ │  ┌─辛一 標列
  │ │  │【顯是更為三:初、四諦;次、四弘;後、六即。】
  │ │  ├─辛二 釋 分三
  │ │  │┌─壬一 明四諦 分三
  │ │  ││┌─癸一 正明四諦 分三
  │ │  │││┌─子一 正明四諦 分二
  │ │  ││││┌─丑一 依經例
  │ │  │││││【四諦名相,出《大經聖行品》,謂生滅、無生滅、無量、無作。】
  │ │  ││││└─丑二 解釋 分四
  │ │  ││││ ┌─寅一 明生滅
  │ │  ││││ │【生滅者,苦集是世因果,道滅出世因果;苦則三相遷移,集則四心流動,道則對治易奪,滅則滅有還無。雖世、出
  │ │  ││││ │ 世,皆是變異,故明生滅四諦也。】
  │ │  ││││ ├─寅二 明無生滅
  │ │  ││││ │【無生者,苦無逼迫,一切皆空,豈有「空」能遣「空」?即色是空,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故無逼迫相也。集無和
  │ │  ││││ │ 合相者,因果俱空,豈有因空與果空合?歷一切貪瞋癡,亦復如是。道不二相,無能治、所治;空尚無一,云何有
  │ │  ││││ │二耶?法本不然,今則無滅,不然不滅,故名無生四諦也。】
  │ │  ││││ ├─寅三 明無量 分二
  │ │  ││││ │┌─卯一 正釋 分四
  │ │  ││││ ││┌─辰一 苦諦
  │ │  ││││ │││【無量者,分別校計,苦有無量相,謂一法界苦尚復若干,況十法界?則種種若干,非二乘若智、若眼,所能知
  │ │  ││││ │││ 見,乃是菩薩所能明了。謂地獄種種若干差別,鈹剝、割截、燒煮、剉切,尚復若干,不可稱計,況復餘界種
  │ │  ││││ │││種色,種種受想行識,塵沙海滴,寧當可盡?故非二乘知見,菩薩智眼乃能通達。】
  │ │  ││││ ││├─辰二 集諦
  │ │  ││││ │││【又,集有無量相,謂貪欲瞋癡,種種心,種種身口,集業若干,身曲影斜,聲喧響濁,菩薩照之不謬耳。】
  │ │  ││││ ││├─辰三 道諦
  │ │  ││││ │││【又,道有無量相,謂析、體、拙、巧、方便、曲直、長短、權實,菩薩精明而不謬濫。】
  │ │  ││││ ││└─辰四 滅諦
  │ │  ││││ ││【又,滅有無量相,如是方便,能滅見諦;如是方便,能滅思惟。各有若干正助,菩薩洞覽無毫差也。又,即空方
  │ │  ││││ ││ 便,正助若干,皆無若干;雖無若干,而分別若干,無謬無亂。又,如是方便,能析滅四住;又如是方便,能體
  │ │  ││││ ││ 滅四住;如是方便,能滅塵沙;如是方便,能滅無明。雖種種若干,彼彼不雜。】
  │ │  ││││ │└─卯二 以四悉結
  │ │  ││││ │【又,三悉檀分別,故有若干;第一義悉檀,則無若干。雖無若干,從多為論,故名若干;稱無量四諦也。】
  │ │  ││││ └─寅四 解無作
  │ │  ││││【無作四諦者,皆是實相,不可思議。非但第一義諦,無復若干;若三悉檀及一切法,無復若干。此義可知,不復委記。】
  │ │  │││├─子二 對土 分二
  │ │  ││││┌─丑一 豎對
  │ │  │││││【若以四諦,豎對諸土,有增有減:同居有四,方便則三,實報則二,寂光但一。】
  │ │  ││││└─丑二 橫對
  │ │  ││││【若橫敵對者:同居生滅,方便無生滅,實報無量,寂光無作(云云)。】
  │ │  │││└─子三 以因緣釋成 分二
  │ │  │││ ┌─丑一 正釋
  │ │  │││ │【又,總說名四諦,別說名十二因緣。苦是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集是無明、行、愛、取、有等五
  │ │  │││ │ 支。道是對治因緣方便。滅是無明滅,乃至老死滅。】
  │ │  │││ └─丑二 引證 分二
  │ │  │││  ┌─寅一 引經
  │ │  │││  │【故《大經》開四「四諦」,亦開四「十二因緣」。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中智觀故,得緣覺菩提;上智觀故,得
  │ │  │││  │ 菩薩菩提;上上智觀故,得佛菩提。】
  │ │  │││  └─寅二 引論 分三
  │ │  │││   ┌─卯一 對四四諦 分二
  │ │  │││   │┌─辰一 通對
  │ │  │││   ││【又《中論》偈云,「因緣所生法」即是生滅;「我說即是空」是無生滅;「亦名為假名」是無量;「亦名中道
  │ │  │││   ││ 義」是無作。】
  │ │  │││   │└─辰二 別對
  │ │  │││   │【又解:因緣即集,所生即苦,滅苦方便是道,苦集盡是滅。】
  │ │  │││   ├─卯二 對因緣 分二
  │ │  │││   │┌─辰一 略對
  │ │  │││   ││【又,偈言因緣,因緣即無明;所生法,即行、名色、六入等。】
  │ │  │││   │└─辰二 引論文判
  │ │  │││   │【故文云:為利根弟子,說十二因緣,不生不滅相;指前二十五品。為鈍根弟子,說十二因緣生滅相;指後兩品。】
  │ │  │││   └─卯三 結同
  │ │  │││【當知論偈總說,即四種四諦;別說,即四種十二因緣也。】
  │ │  ││├─癸二 約諸經 分二
  │ │  │││┌─子一 列章
  │ │  ││││【已分別四「四諦」竟。諸經明種種發菩提心:或言推種種理,發菩提心!或覩佛種種相,發菩提心!或覩種種神通,
  │ │  ││││ 或聞種種法,或遊種種土,或覩種種眾,或見修種種行,或見種種法滅,或見種種過,或見他受種種苦,而發菩提心!
  │ │  ││││ 略舉十種為首,廣說(云云)。】
  │ │  │││└─子二 解釋 分二
  │ │  │││ ┌─丑一 正釋 分二
  │ │  │││ │┌─寅一 廣釋前四 分四
  │ │  │││ ││┌─卯一 推理 分三
  │ │  │││ │││┌─辰一 標
  │ │  │││ ││││【推理發心者。】
  │ │  │││ │││├─辰二 釋 分四
  │ │  │││ ││││┌─巳一 生滅
  │ │  │││ │││││【法性自天而然,集不能染,苦不能惱,道不能通,滅不能淨。如雲籠月,不能妨害;卻煩惱已,乃見法性。
  │ │  │││ │││││ 經言:「滅非真諦,因滅會真」;滅尚非真,三諦焉是?煩惱中無菩提,菩提中無煩惱;是名推生滅四諦,
  │ │  │││ │││││ 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發菩提心。】
  │ │  │││ ││││├─巳二 無生滅
  │ │  │││ │││││【推無生四諦發心者,法性不異苦集,但迷苦集,失法性。如水結為冰,無別水也。達苦集無苦集,即會法性
  │ │  │││ │││││ 。苦集尚是,何況道滅?經言:煩惱即是菩提,菩提即是煩惱;是名推無生四諦,上求下化,發菩提心。】
  │ │  │││ ││││├─巳三 無量
  │ │  │││ │││││【推無量者,夫法性者,名為實相。尚無二乘境界,況復凡夫?出二邊表,別有淨法;如《佛藏經》十喻(云
  │ │  │││ │││││ 云)。是名推無量四諦,上求下化,發菩提心。】
  │ │  │││ ││││└─巳四 無作
  │ │  │││ ││││【推無作者,夫法性與一切法,無二無別。凡法尚是,況二乘乎?離凡法更求實相,如避此空,彼處求空。即凡
  │ │  │││ ││││ 法是實法,不須捨凡向聖。經言:生死即涅槃,一色一香皆是中道,是名推無作四諦,上求下化,發菩提心。】
  │ │  │││ │││└─辰三 重示功能
  │ │  │││ │││【若推一法,即洞法界,達邊到底,究竟橫豎,事理具足,上求下化,備在其中,方稱發菩提心。菩提名道,道能
  │ │  │││ │││ 通到橫豎彼岸,名發心波羅蜜。故於推理,委作淺深,事理周遍。下去,法法例爾!】
  │ │  │││ ││├─卯二 覩佛相好 分二
  │ │  │││ │││┌─辰一 標
  │ │  │││ ││││【覩佛相好發心者。】
  │ │  │││ │││└─辰二 釋 分四
  │ │  │││ │││ ┌─巳一 劣應相好
  │ │  │││ │││ │【若見如來父母生身,身相昺著,明了得處,輝麗灼爍;毘首羯磨,所不能作!勝轉輪王,相好纏絡,世間希
  │ │  │││ │││ │ 有,天上天下無如佛,十方世間亦無比!願我得佛,齊聖法王!我度眾生,無數無央!是為見應佛相好,
  │ │  │││ │││ │ 上求下化,發菩提心。】
  │ │  │││ │││ ├─巳二 勝應相好
  │ │  │││ │││ │【若見如來,知如來無如來;若見相好,知相好非相好。如來及相,皆是虛空;空中無佛,況復相好?見如來
  │ │  │││ │││ │ ,非如來,即見如來;見相非相,即見諸相。願我得佛,齊聖法王!我度眾生,無數無央!是為見勝應相好
  │ │  │││ │││ │ ,上求下化,發菩提心。】
  │ │  │││ │││ ├─巳三 報佛相好
  │ │  │││ │││ │【若見如來身相,一切靡所不現;如明淨鏡,覩眾色像。一一相好,凡聖不得其邊,梵天不見其頂,目連不窮
  │ │  │││ │││ │ 其聲!《論》云:「無形第一體,非莊嚴、莊嚴」。願我得佛,齊聖法王!是為見報佛相好,上求下化,發
  │ │  │││ │││ │ 菩提心。】
  │ │  │││ │││ └─巳四 法佛相好
  │ │  │││ │││【若見如來,知如來智,深達罪福相,徧照於十方,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一一相好,即是實相;實相法界,
  │ │  │││ │││ 具足無減。願我得佛,齊聖法王!是為見法佛相好,上求下化,發菩提心(云云)。】
  │ │  │││ ││├─卯三 現神變 分二
  │ │  │││ │││┌─辰一 標
  │ │  │││ ││││【云何見佛種種神變,發菩提心?】
  │ │  │││ │││└─辰二 釋 分四
  │ │  │││ │││ ┌─巳一 劣應神變
  │ │  │││ │││ │【若見如來,依根本禪,一心作一,不得眾多。若放一光,從阿鼻獄,上至有頂,大光晃耀,天地洞明,日月
  │ │  │││ │││ │ 戢重輝,天光隱不現。願我得佛,齊聖法王(云云)。】
  │ │  │││ │││ ├─巳二 勝應神變
  │ │  │││ │││ │【若見如來,依如來無生理,不以二相應諸眾生;能令眾生各各見佛,獨在其前。願我得佛,齊聖法王(云云
  │ │  │││ │││ │ )。】
  │ │  │││ │││ ├─巳三 報佛神變
  │ │  │││ │││ │【若見如來,依如來藏,三昧正受;十方塵剎,起四威儀;而於法性,未曾搖動。願我得佛,齊聖法王(云云
  │ │  │││ │││ │ )。】
  │ │  │││ │││ └─巳四 法佛神變
  │ │  │││ │││【若見如來,與諸神變,無二無異。如來作神變,神變作如來;無記化化,化復作化,不可窮盡。皆不可思議,皆
  │ │  │││ │││ 是實相,而作佛事。願我得佛,齊聖法王(云云)。】
  │ │  │││ ││└─卯四 聞法 分二
  │ │  │││ ││ ┌─辰一 正明聞法不同 分三
  │ │  │││ ││ │┌─巳一 明聞法所從
  │ │  │││ ││ ││【云何聞種種法,發菩提心?或從佛及善知識,或從經卷。】
  │ │  │││ ││ │├─巳二 正明聞法 分四
  │ │  │││ ││ ││┌─午一 聞生滅
  │ │  │││ ││ │││【聞生滅一句,即解世出世法,新新生滅,念念遷移;戒慧解脫,寂靜乃真。願我得佛,能說淨道(云云)
  │ │  │││ ││ │││ 。或聞生滅,即解四諦皆不生不滅;空中無刺,云何可拔?誰苦?誰集?誰修?誰證?畢竟清淨,能所寂
  │ │  │││ ││ │││ 然。願我得佛,能說淨道(云云)。或聞生滅,即解生滅對不生滅為二,非生滅非不生滅為中。中道清淨
  │ │  │││ ││ │││ ,獨拔而出生死涅槃之表。願我得佛,能為眾生,說最上道!獨拔而出,如華出水,如月處空(云云)。
  │ │  │││ ││ │││ 或聞生滅,即解生滅不生滅、非生滅非不生滅、雙照生滅不生滅,即一而三,即三而一。法界秘密,常樂
  │ │  │││ ││ │││ 具足。願我得佛,能為眾生,說秘密藏;如福德人,執石成寶,執毒成藥(云云)。】
  │ │  │││ ││ ││├─午二 聞無生滅
  │ │  │││ ││ │││【若聞無生,謂二乘無三界生,菩薩未無生。若聞無生,謂三乘皆無三界生。若聞無生,二乘非分,但在菩
  │ │  │││ ││ │││ 薩;菩薩先無分段生,次無變易生。若聞無生,一無生,一切無生。】
  │ │  │││ ││ ││├─午三 聞無量
  │ │  │││ ││ │││【若聞無量一句,例如此。若聞無量,謂二乘方便道,四諦、十六諦等,以為無量。
  │ │  │││ ││ │││ 若聞無量,二乘自用伏惑,不能化他;菩薩用此無量,自去惑,亦化他。
  │ │  │││ ││ │││ 若聞無量,謂二乘無分,但在菩薩;菩薩用斷界內塵沙,亦伏界外塵沙。
  │ │  │││ ││ │││ 若聞無量,謂二乘無分,但在菩薩;菩薩用斷界內外塵沙,亦伏無明。
  │ │  │││ ││ │││ 若聞無量,但在菩薩;菩薩用伏斷無明。】
  │ │  │││ ││ ││└─午四 聞無作
  │ │  │││ ││ ││【若聞無作一句,例亦如此。若聞無作,謂非佛、天、人、修羅所作;二乘證此無作。《思益》云:「我等學
  │ │  │││ ││ ││ 於無作,已作證得,而菩薩不能證得。」(云云)。若聞無作,謂三乘皆能證得。若聞無作,謂非二乘境界
  │ │  │││ ││ ││ ,況復凡夫?菩薩破權無作,證實無作。若聞無作,謂即權無作、證實無作。】
  │ │  │││ ││ │└─巳三 結聞法之意
  │ │  │││ ││ │【若得此意,隨聞一句,通達諸句,乃至一切句、一切法,而無障礙(云云)。】
  │ │  │││ ││ └─辰二 以論偈結之 分三
  │ │  │││ ││  ┌─巳一 略明用論意
  │ │  │││ ││  │【夫一說眾解,是義難明!更約《論》偈重說之。】
  │ │  │││ ││  ├─巳二 正示結相 分四
  │ │  │││ ││  │┌─午一 明生滅 分二
  │ │  │││ ││  ││┌─未一 正結
  │ │  │││ ││  │││【若言「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者,既言因緣所生,那得即空?須析因緣盡,方乃會空;呼方空為即
  │ │  │││ ││  │││ 空。「亦名假名」者,有為虛弱,勢不獨立,假眾緣成。賴緣故假,非施權之假。「亦名中道義」者,
  │ │  │││ ││  │││ 離「斷」、「常」名中道,非佛性中道。】
  │ │  │││ ││  ││└─未二 辨異
  │ │  │││ ││  ││【若作如此解者,雖三句皆空,尚不成即空,況復即假,即中?此生滅四諦義也。】
  │ │  │││ ││  │├─午二 無生滅 分二
  │ │  │││ ││  ││┌─未一 正結
  │ │  │││ ││  │││【若因緣所生法,不須破滅,體即是空,而不得即假、即中。設作假中,皆順入空。何者?諸法皆即空,
  │ │  │││ ││  │││ 無主我故;假亦即空,假施設故;中亦即空,離斷常二邊故。】
  │ │  │││ ││  ││└─未二 辨異
  │ │  │││ ││  ││【此三番語雖異,俱順入空。退,非二乘析法;進,非別、非圓;乃是三獸渡河,共空之意耳。】
  │ │  │││ ││  │├─午三 無量 分二
  │ │  │││ ││  ││┌─未一 正結
  │ │  │││ ││  │││【若謂即空、即假、即中者,三種邐迤,各各有異。三語皆空者,無主故空,虛說故空,無邊故空。三種
  │ │  │││ ││  │││ 皆假者,同有名字故假。三語皆中者,中真、中機、中實,故俱中。】
  │ │  │││ ││  ││└─未二 此得下辨異
  │ │  │││ ││  ││【此得別失圓(云云)。】
  │ │  │││ ││  │└─午四 無作
  │ │  │││ ││  │【若謂即空、即假、即中者,雖三而一,雖一而三,不相妨礙。三種皆空者,言思道斷故;三種皆假者,但有
  │ │  │││ ││  │ 名字故;三種皆中者,即是實相故。但以空為名,即具假、中;悟空,即悟假、中。餘亦如是。】
  │ │  │││ ││  └─巳三 總結
  │ │  │││ ││【當知聞於一法,起種種解,立種種願,即是種種發菩提心;此亦可解。】
  │ │  │││ │└─寅二 略明後六
  │ │  │││ │【其淨土、徒眾、修行、法滅、受苦、起過等,發菩提心,例前可解,不復委記。】
  │ │  │││ └─丑二 以三止觀結 分三
  │ │  │││  ┌─寅一 釋 分二
  │ │  │││  │┌─卯一 標
  │ │  │││  ││【上來所說既多,今以三種止觀結之。】
  │ │  │││  │└─卯二 釋 分三
  │ │  │││  │ ┌─辰一 正釋頓
  │ │  │││  │ │【然法性尚非一法,云何以三四而推之?】
  │ │  │││  │ ├─辰二 釋漸 分四
  │ │  │││  │ │┌─巳一 法
  │ │  │││  │ ││【今言一、二、三、四,說法性,是所迷,苦集是能迷;能迷有輕重,所迷有即離。約界內、外分別,即有四
  │ │  │││  │ ││ 種苦集;約根性取理,即有一二三四不同(云云)。若界內鈍人,迷真重,苦集亦重;利人迷真輕,苦集亦
  │ │  │││  │ ││ 輕;界外利鈍、輕重,亦如是。法性是所解,道滅是能解;所解有即離,能解有巧拙。界內鈍人,所解離,
  │ │  │││  │ ││ 能解則拙;利人所解即,能解亦巧;界外利鈍,即離巧拙,亦如是。】
  │ │  │││  │ │├─巳二 譬
  │ │  │││  │ ││【所以者何?事理既殊,昏惑亦甚!譬如父子,兩謂路人,瞋打俱重。瞋以譬集,打以譬苦。若謂煩惱即法性
  │ │  │││  │ ││ ,事理相即,苦集則輕;實非骨肉,兩謂父子,瞋打則薄。】
  │ │  │││  │ │├─巳三 舉例
  │ │  │││  │ ││【麤、細,枝、本,通、別,徧、不徧,難、易等,亦如是。】
  │ │  │││  │ │└─巳四 示相
  │ │  │││  │ │【或云:界內苦集,底滯為重;界外,升出為輕。或界內皮惑,故為淺;界外肉惑,故為深。】
  │ │  │││  │ └─辰三 釋不定 分二
  │ │  │││  │  ┌─巳一 列
  │ │  │││  │  │【或言:界內隨他意,故為拙;界外隨自意,故為巧。
  │ │  │││  │  │ 或言:界內稱機,故為巧;界外不稱機,故為拙。
  │ │  │││  │  │ 或言:界內有能、所,故為麤;界外無能、所,故為細。
  │ │  │││  │  │ 或言:界內小道,極在化城,故為細;界外大道,極在寶所,故為麤。
  │ │  │││  │  │ 或言:界內客塵,故為枝;界外同體,故為本。
  │ │  │││  │  │ 或言:界內在初,故為本;界外在後,故為枝。
  │ │  │││  │  │ 或言:界內小、大共,故為通;界外獨在大,故為別。
  │ │  │││  │  │ 或言:界內偏,故為小,淺故為別;界外圓,故為大,無隔故為通。
  │ │  │││  │  │ 或言:界內短故,為不?;界外周法界,故為徧。
  │ │  │││  │  │ 或言:界內,在一切賢聖共,故為徧;界外,獨在大緣故,為不徧。
  │ │  │││  │  │ 或言:界內,用二乘方便故,為難斷;界外,但依無礙慧,故為易斷。】
  │ │  │││  │  └─巳二 結
  │ │  │││  │【如是等種種互說,今若結之,則易可解。】
  │ │  │││  ├─寅二 總結
  │ │  │││  │【若作淺、深、輕、重者,漸次觀意也。若作一實四諦,不分別者,圓觀意也。若作更互輕重者,不定觀意也。】
  │ │  │││  └─寅三 勸益
  │ │  │││【皆是大乘法相,故須識之。若見此意,即知三種:漸次顯是、不定顯是、圓頓顯是(云云)。】
  │ │  ││└─癸三 問答料簡 分二
  │ │  ││ ┌─子一 正料簡 分三
  │ │  ││ │┌─丑一 問答 分二
  │ │  ││ ││┌─寅一 問
  │ │  ││ │││【問:集既有四,苦果何二?】
  │ │  ││ ││└─寅二 答 分二
  │ │  ││ ││ ┌─卯一 正答
  │ │  ││ ││ │【答:惑隨於解,集則有四;解隨於惑,但感二死。】
  │ │  ││ ││ └─卯二 引例
  │ │  ││ ││【例如小乘,惑隨於解,則有見諦、思惟;若解隨於惑,但是一分段生死耳。】
  │ │  ││ │├─丑二 問答 分二
  │ │  ││ ││┌─寅一 問
  │ │  ││ │││【問:苦、集可是因緣所生法,道、滅何故爾?】
  │ │  ││ ││└─寅二 答 分二
  │ │  ││ ││ ┌─卯一 正答
  │ │  ││ ││ │【答:苦集是所破,道滅是能破;能破從所破得名,俱是因緣生法。】
  │ │  ││ ││ └─卯二 引證
  │ │  ││ ││【故《大經》云:「因滅無明,則得熾然三菩提燈。」亦是因緣也。】
  │ │  ││ │└─丑三 問答 分二
  │ │  ││ │ ┌─寅一 問
  │ │  ││ │ │【問:法性是所迷,何故二?何故四?】
  │ │  ││ │ └─寅二 答
  │ │  ││ │【答:法性隨權、實,是故二;法性隨根緣,是故四。】
  │ │  ││ └─子二 舉例
  │ │  ││【若見此意,例見相、聞法,乃至起過。例作四種,分別廣說(云云)。】
  │ │  │├─壬二 明四弘 分二
  │ │  ││┌─癸一 明來意 分三
  │ │  │││┌─子一 結前生後
  │ │  ││││【中約弘誓顯是者,前推法性、聞法等,其義已顯;為未了者,更約四弘。】
  │ │  │││├─子二 分別同異
  │ │  ││││【又四諦中,多約解明上求下化;四弘中,多約願明上求下化。又四諦中,通約三世佛明上求下化;四弘中,多約未來佛
  │ │  ││││明上求下化。又四諦中,多約諸根明上求下化;四弘中,專約意根明上求下化。】
  │ │  │││└─子三 正結來意
  │ │  │││【如此分別令易解,得意者不俟也。】
  │ │  ││└─癸二 正解 分五
  │ │  ││ ┌─子一 正明四弘誓 分四
  │ │  ││ │┌─丑一 釋生滅 分四
  │ │  ││ ││┌─寅一 正明諦境 分二
  │ │  ││ │││┌─卯一 正明諦境 分四
  │ │  ││ ││││┌─辰一 集境
  │ │  ││ │││││【夫心不孤生,必託緣起。意根是因,法塵是緣,所起之心,是所生法。此根、塵、能、所,三相遷動,竊起竊
  │ │  ││ │││││ 謝,新新生滅,念念不住。睒爍如電耀,遄疾若奔流。】
  │ │  ││ ││││├─辰二 苦境
  │ │  ││ │││││【色泡、受沫、想炎、行城、識幻,所有依報,國土田宅,妻子財產,一念喪失,倏有忽無;三界無常,一篋偏
  │ │  ││ │││││ 苦。】
  │ │  ││ ││││├─辰三 道境
  │ │  ││ │││││【四山合來,無逃避處,唯當專心:戒、定、智慧。】
  │ │  ││ ││││└─辰四 滅境
  │ │  ││ ││││【豎破顛倒,橫截死海,超度有流。】
  │ │  ││ │││└─卯二 引證 分二
  │ │  ││ │││ ┌─辰一 引證
  │ │  ││ │││ │【《經》言:「我昔與汝等,不見四真諦,是故久迴轉。」】
  │ │  ││ │││ └─辰二 結責
  │ │  ││ │││【火宅如此,云何耽湎,縱逸嬉戲?】
  │ │  ││ ││├─寅二 起誓
  │ │  ││ │││【是故慈悲,起四弘誓,拔苦與樂。】
  │ │  ││ ││├─寅三 引例
  │ │  ││ │││【如釋迦之見耕墾,似彌勒之觀毀臺,即其義也。】
  │ │  ││ ││└─寅四 簡非顯是
  │ │  ││ ││【以明了四諦,故非九縛;起四弘誓,故非一脫。是為非縛、非脫,發真正菩提心,顯是義明也。】
  │ │  ││ │├─丑二 明無生滅 分三
  │ │  ││ ││┌─寅一 正明諦境 分五
  │ │  ││ │││┌─卯一 正明諦境
  │ │  ││ ││││【次:祇觀根、塵相對,一念心起,能生、所生,無不即空。妄謂心起,起無「自性」、無「他性」、無「共性」
  │ │  ││ ││││ 、無「無因性」,起時,不從自他共離來;去時,不向東南西北去。此心不在內外兩中間,亦不常自有;但有名
  │ │  ││ ││││ 字,名之為心。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不可得故。生即無「生」,亦無「無生」;有無俱寂,凡愚為有
  │ │  ││ ││││ ,智者知無。】
  │ │  ││ │││├─卯二 總舉譬
  │ │  ││ ││││【如水中月,得喜失憂;大人去取,都無欣慘。鏡像幻化,亦如是!】
  │ │  ││ │││├─卯三 引證
  │ │  ││ ││││【《思益》云:「苦無生,集無和合,道不二,滅不生。」《大經》云:「解苦無苦,而有真諦;乃至解滅無滅,
  │ │  ││ ││││ 而有真諦。」】
  │ │  ││ │││├─卯四 別舉譬
  │ │  ││ ││││【集既即空,不應如彼渴鹿,馳逐颺炎。苦既即空,不應如彼癡猴,捉水中月。道既即空,不應言:我行即空,
  │ │  ││ ││││ 不行不即空!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滅既即空,不應言:眾生壽命,誰於此滅,而證彼滅!生死即空
  │ │  ││ ││││ ,云何可捨?涅槃即空,云何可得?】
  │ │  ││ │││└─卯五 重引證 分二
  │ │  ││ │││ ┌─辰一 引證
  │ │  ││ │││ │【經言:我不欲令無生法中有修道;若四念處乃至八聖道。我不欲令無生法中有得果;若須陀洹乃至阿羅漢。】
  │ │  ││ │││ └─辰二 引例
  │ │  ││ │││【依例亦應言:我不欲令無生法中有色、受、想、行、識,我不欲令無生法中有貪欲、瞋恚、癡;】
  │ │  ││ ││├─寅二 依境發誓
  │ │  ││ │││【但愍念眾生,興誓願,拔兩苦,與二樂。】
  │ │  ││ ││└─寅三 簡非顯是
  │ │  ││ ││【以達苦集空,故非九縛;達道滅空,故非一脫。是為非縛、非脫,發真正菩提心,顯是義明矣。】
  │ │  ││ │├─丑三 別教四弘 分五
  │ │  ││ ││┌─寅一 明誓境 分二
  │ │  ││ │││┌─卯一 總明四諦境
  │ │  ││ ││││【祇觀根塵,一念心起,心起即假。假名之心,為迷解本;謂四諦有無量相。】
  │ │  ││ │││└─卯二 別明四諦境 分二
  │ │  ││ │││ ┌─辰一 苦集 分二
  │ │  ││ │││ │┌─巳一 總
  │ │  ││ │││ ││【三界無別法,唯是一心作。心如工畫師,造種種色,心構六道,分別校計,無量種別。】
  │ │  ││ │││ │└─巳二 別 分二
  │ │  ││ │││ │ ┌─午一 別釋集諦
  │ │  ││ │││ │ │【謂如是見愛,是界內輕、重集相,界外輕、重集相。】
  │ │  ││ │││ │ └─午二 別釋苦諦
  │ │  ││ │││ │【如是生死,是分段輕重苦相;界外輕重苦相。】
  │ │  ││ │││ └─辰二 道滅 分三
  │ │  ││ │││  ┌─巳一 總 分二
  │ │  ││ │││  │┌─午一 法
  │ │  ││ │││  ││【還翻此心,而生於解。】
  │ │  ││ │││  │└─午二 譬
  │ │  ││ │││  │【譬如畫師,洗蕩諸色,塗以墡彩。】
  │ │  ││ │││  ├─巳二 別 分二
  │ │  ││ │││  │┌─午一 道
  │ │  ││ │││  ││【所謂「觀身不淨」,乃至「觀心無常」。如是道品,紆通化城。觀身、身空,乃至觀心、心空;空中無無
  │ │  ││ │││  ││ 常,乃至無不淨。如是道品,直通化城。觀身無常,無常即空;乃至觀身法性,非常非無常,非空非不空
  │ │  ││ │││  ││ ;乃至觀心亦如是。如是道品,紆通寶所。觀身法性,非淨、非不淨,雙照淨、不淨;乃至觀心法性,常
  │ │  ││ │││  ││ 、無常,雙照常、無常。如是道品,直通寶所。】
  │ │  ││ │││  │└─午二 滅
  │ │  ││ │││  │【是人見諦滅,名須陀洹;是人思惟滅,名三果;是人見滅,名見地。是人思滅,名薄、名離、名已辦;乃至
  │ │  ││ │││  │ 侵習,名辟支佛。是人見思滅,名十住;塵沙滅,名十行、十回向;無明滅,名十地、等覺、妙覺;是人見
  │ │  ││ │││  │ 思、塵沙滅,名十信;無明滅,名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
  │ │  ││ │││  └─巳三 結
  │ │  ││ │││【分別十六門道滅不同,及一切恒沙佛法,分別校計不可說、不可說,如觀掌果,無有僻謬;皆從心生,不餘處來。】
  │ │  ││ ││├─寅二 出入假相
  │ │  ││ │││【觀此一心,能通不可說心;不可說心能通不可說法,不可說法能通不可說非心、非法。觀一切心,亦復如是。】
  │ │  ││ ││├─寅三 簡非
  │ │  ││ │││【九縛凡夫,不覺不知,如大富盲兒,坐寶藏中,都無所見;動轉罣礙,為寶所傷。二乘熱病,謂諸珍寶,是鬼、虎
  │ │  ││ │││ 、龍、蛇;棄捨馳走,竛竮辛苦,五十餘年。雖縛脫之殊,俱貧如來無上珍寶。】
  │ │  ││ ││├─寅四 正明發誓
  │ │  ││ │││【起大慈悲誓願,拔苦與樂。】
  │ │  ││ ││└─寅五 結顯是
  │ │  ││ ││【是為非縛、非脫,發真正菩提心,顯是義明矣。】
  │ │  ││ │└─丑四 圓教四弘 分四
  │ │  ││ │ ┌─寅一 正明諦境 分二
  │ │  ││ │ │┌─卯一 正明三諦境 分四
  │ │  ││ │ ││┌─辰一 總標 分三
  │ │  ││ │ │││┌─巳一 標一念三諦
  │ │  ││ │ ││││【次根塵相對,一念心起,即空、即假、即中。】
  │ │  ││ │ │││├─巳二 標根塵法界
  │ │  ││ │ ││││【若根、若塵,並是法界,】
  │ │  ││ │ │││└─巳三 標互融
  │ │  ││ │ │││【並是畢竟空,並是如來藏,並是中道。】
  │ │  ││ │ ││├─辰二 別釋 分三
  │ │  ││ │ │││┌─巳一 法 分三
  │ │  ││ │ ││││┌─午一 正釋
  │ │  ││ │ │││││【云何即空?並從緣生,緣生即無主,無主即空。云何即假?無主而生,即是假。云何即中?不出法性,
  │ │  ││ │ │││││ 並皆即中。】
  │ │  ││ │ ││││├─午二 結皈
  │ │  ││ │ │││││【當知一念即空、即假、即中,並畢竟空,並如來藏,並實相。】
  │ │  ││ │ ││││└─午三 複踈
  │ │  ││ │ ││││【非三而三,三而不三;非合非散,而合而散;非非合,非非散;不可一異,而一異。】
  │ │  ││ │ │││├─巳二 譬
  │ │  ││ │ ││││【譬如明鏡,明喻即空,像喻即假,鏡喻即中。不合不散,合散宛然;不一二三,二三無妨。】
  │ │  ││ │ │││└─巳三 合
  │ │  ││ │ │││【此一念心,不縱不橫,不可思議!非但己爾,佛及眾生,亦復如是。】
  │ │  ││ │ ││├─辰三 引證 分四
  │ │  ││ │ │││┌─巳一 引經明理齊
  │ │  ││ │ ││││【《華嚴》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當知己心,具一切佛法矣。】
  │ │  ││ │ │││├─巳二 引二經證理齊
  │ │  ││ │ ││││【《思益》云:愚於陰界入,而欲求菩提。陰界入即是,離是無菩提。《淨名》曰:如來解脫,當於眾生心行
  │ │  ││ │ ││││ 中求。眾生即菩提,不可復得;眾生即涅槃,不可復滅。一心既然,諸心亦爾,一切法亦爾。】
  │ │  ││ │ │││├─巳三 引觀經明佛體徧
  │ │  ││ │ ││││【《普賢觀》云:毘盧遮那,徧一切處。即其義也。】
  │ │  ││ │ │││└─巳四 結
  │ │  ││ │ │││【當知一切法即佛法,如來法界故。】
  │ │  ││ │ ││└─辰四 釋疑 分二
  │ │  ││ │ ││ ┌─巳一 立疑
  │ │  ││ │ ││ │【若爾,云何復言「遊心法界如虛空」?又言「無明、明者,即畢竟空」?】
  │ │  ││ │ ││ └─巳二 釋 分二
  │ │  ││ │ ││  ┌─午一 釋
  │ │  ││ │ ││  │【此舉空為言端;空即不空,亦即非空、非不空。又言「一微塵中,有大千經卷;心中具一切佛法,如地種
  │ │  ││ │ ││  │ ,如香丸」者,此舉有為言端;有即不有,亦即非有、非不有。又言「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此舉中道
  │ │  ││ │ ││  │ 為言端;即中而邊,即非邊、非不邊,具足無減。】
  │ │  ││ │ ││  └─午二 誡
  │ │  ││ │ ││【勿守語害圓,誣罔聖意。】
  │ │  ││ │ │└─卯二 明四諦境 分二
  │ │  ││ │ │ ┌─辰一 釋
  │ │  ││ │ │ │【若得此解,根塵一念心起,根即八萬四千法藏;塵亦爾,一心念起,亦八萬四千法藏。佛法界、對法界、起法
  │ │  ││ │ │ │ 界,無非佛法。生死即涅槃,是明苦諦。一塵有三塵,一心有三心。一一塵,有八萬四千塵勞門,一一心亦如
  │ │  ││ │ │ │ 是。貪、瞋、癡亦即是菩提,煩惱亦即是菩提,是名集諦。翻一一塵勞門,即是八萬四千諸三昧門,亦是八萬
  │ │  ││ │ │ │ 四千諸陀羅尼門,亦是八萬四千諸對治門,亦成八萬四千諸波羅蜜。】
  │ │  ││ │ │ └─辰二 結 分二
  │ │  ││ │ │  ┌─巳一 結
  │ │  ││ │ │  │【無明轉即變為明,】
  │ │  ││ │ │  └─巳二 譬
  │ │  ││ │ │【如融冰成水,更非遠物,不餘處來;但一念心,普皆具足。如「如意珠」,非有寶,非無寶。若謂無者,即妄語;
  │ │  ││ │ │ 若謂有者,即邪見。不可以心知,不可以言辨。】
  │ │  ││ │ ├─寅二 正明發誓 分二
  │ │  ││ │ │┌─卯一 弘明誓之由
  │ │  ││ │ ││【眾生於此不思議、不縛法中,而思想作縛;於無脫法中,而求於脫。】
  │ │  ││ │ │└─卯二 正明發誓
  │ │  ││ │ │【是故起大慈悲,興四弘誓,拔兩苦,與兩樂。】
  │ │  ││ │ ├─寅三 顯是
  │ │  ││ │ │【故名非縛、非脫,發真正菩提心。】
  │ │  ││ │ └─寅四 辨異
  │ │  ││ │【前三,皆約四諦為語;今約法藏、塵勞、三昧、波羅蜜,其義宛然。】
  │ │  ││ ├─子二 料簡 分二
  │ │  ││ │┌─丑一 正料簡 分二
  │ │  ││ ││┌─寅一 問
  │ │  ││ │││【問:前簡非,併言非;今顯是,何故併言是?】
  │ │  ││ ││└─寅二 答
  │ │  ││ ││【答:所言併是者,皆非縛、非脫,故言併是;通皆上求故。又,次第漸入到實,故言併是。又實難知,借權顯實,
  │ │  ││ ││ 故言併是。此三番,擬世界悉檀,言併是也。又,權不攝實,實則攝權;欲令攝顯易見,故言併是。此一番,擬為人
  │ │  ││ ││ 悉檀,故言是也。又,一菩提心,一切菩提心;若不說者,不知一切,故言併是。此一番,擬對治悉檀明是。若究竟
  │ │  ││ ││ 而論,前三是約權,後一約實。】
  │ │  ││ │└─丑二 舉譬
  │ │  ││ │【譬如良藥,有一秘方總攝諸方;阿伽陀藥,功兼諸藥。如食乳糜,更無所須,一切具足。如「如意珠」,權實顯是,
  │ │  ││ │ 其義可知。】
  │ │  ││ ├─子三 一是異名 分三
  │ │  ││ │┌─丑一 正明異名 分三
  │ │  ││ ││┌─寅一 一大事
  │ │  ││ │││【又,一是者,一大事因緣故。云何為「一」?一實不虛故,一道清淨故,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故。云何為「大
  │ │  ││ │││ 」?其性廣博,多所含容,大智、大斷,大人所乘,大師子吼,大益凡聖,故言為大。「事」者,十方三世,佛之
  │ │  ││ │││ 儀式。以此自成佛道,以此化度眾生,故名為事。「因緣」者,眾生以此因感佛,佛以此緣起應,故言因緣。】
  │ │  ││ ││├─寅二 不思議
  │ │  ││ │││【又,是者,不可言三,不可言一,不可言非三、非一,而言三一,故名不可思議是也。】
  │ │  ││ ││└─寅三 無作
  │ │  ││ ││【又,是者,非作法、非佛、非天、人、修羅所作。常境無相,常智無緣。以無緣智,緣無相境;無相之境,相無緣之
  │ │  ││ ││ 智。智境冥一,而言境智,故名無作也。】
  │ │  ││ │├─丑二 引證
  │ │  ││ ││【又,是者,如《文殊問經》云:「破一切發,名發菩提心;常隨菩提相,而發菩提心。」又「無發而發,無隨而隨」
  │ │  ││ ││ ;又「過一切破,過一切隨;雙照破隨,名發菩提心。」如此三種,不一不異。如理、如事,如非理、非事,故名為
  │ │  ││ ││ 是。】
  │ │  ││ │└─丑三 舉例
  │ │  ││ │【若例此義,無作、不可思議、一大事因緣等諸法門,皆言破,皆言隨,皆言非破、非隨,雙照破、隨。又,前三,是上
  │ │  ││ │ 、中、下智所觀;後一,是上上智所觀。】
  │ │  ││ ├─子四 判權實 分二
  │ │  ││ │┌─丑一 判
  │ │  ││ ││【前三是共,後一是不共。前三淺近曲,後一深遠直(云云)。前三是小中大,後一是大中大、上中上、圓中圓、滿中
  │ │  ││ ││ 滿、實中實、真中真、了義中了義、玄中玄、妙中妙、不可思議中不可思議。】
  │ │  ││ │└─丑二 結
  │ │  ││ │【若能如此,簡非顯是,體權識實,而發心者,是一切諸佛種。】
  │ │  ││ └─子五 約譬廣歎 分二
  │ │  ││  ┌─丑一 約理以明生善滅惡德 分二
  │ │  ││  │┌─寅一 正釋 分二
  │ │  ││  ││┌─卯一 明生善德
  │ │  ││  │││【譬如金剛,從金性生;佛菩提心,從大悲起,是諸行先。如服阿娑羅藥,先用清水,諸行中最;如諸根中,命根
  │ │  ││  │││ 為最;佛正法、正行中,此心為最。如太子生,具王儀相,大臣恭敬,有大聲名;如迦陵頻伽鳥,[穀-禾+卵]中
  │ │  ││  │││ 鳴聲,已勝諸鳥。此菩提心,有大勢力,】
  │ │  ││  ││└─卯二 明滅惡德
  │ │  ││  ││【如獅子筋弦,如獅子乳,如金剛槌,如那羅延箭;具足眾寶,能除貧苦,如如意珠。雖小懈怠,小失威儀,猶勝二
  │ │  ││  ││ 乘功德。】
  │ │  ││  │└─寅二 結要 分二
  │ │  ││  │ ┌─卯一 結 分二
  │ │  ││  │ │┌─辰一 以功能結
  │ │  ││  │ ││【舉要言之,此心即具一切菩薩功德,能成三世無上正覺。】
  │ │  ││  │ │└─辰二 以止觀結
  │ │  ││  │ │【若解此心,任運達於止觀,無發無礙,即是觀;其性寂滅,即是止。】
  │ │  ││  │ └─卯二 會異名
  │ │  ││  │【止觀即菩提,菩提即止觀。】
  │ │  ││  └─丑二 約事以明生善滅惡德 分二
  │ │  ││   ┌─寅一 明生善
  │ │  ││   │【《寶梁經》云:比丘不修比丘法,大千無唾處,況受人供養?六十比丘悲泣白佛:我等乍死,不能受人供養!
  │ │  ││   │ 佛言:汝起慚愧心,善哉!善哉!一比丘白佛:何等比丘,能受供養?佛言:若在比丘數,修僧業,得僧利者,
  │ │  ││   │ 是人能受供養。四果、四向是僧數,三十七品是僧業,四果是僧利。比丘重白佛:若發大乘心者,復云何?佛言:
  │ │  ││   │ 若發大乘心,求一切智,不墮數,不修業,不得利,能受供養。比丘驚問:云何是人能受供養?佛言:是人受衣用
  │ │  ││   │ 敷大地;受搏食若須彌山,亦能畢報施主之恩。當知小乘之極果,不及大乘之初初!】
  │ │  ││   └─寅二 明滅惡 分五
  │ │  ││    ┌─卯一 以所滅之惡顯法勝妙
  │ │  ││    │【又《如來密藏經》說:若人父為緣覺而害,盜三寶物,母為羅漢而汙,不實事謗佛,兩舌間賢聖,惡口罵聖人,
  │ │  ││    │ 壞亂求法者,五逆初業之瞋,奪持戒人物之貪,邊見之癡,是為「十惡」惡者。】
  │ │  ││    ├─卯二 舉能滅菩提 分二
  │ │  ││    │┌─辰一 法
  │ │  ││    ││【若能知如來說因緣法,無我、人、眾生、壽命,無生、無滅、無染、無著,本性清淨;又於一切法知本性清淨
  │ │  ││    ││ ,解知信入者,我不說是人趣向地獄及諸惡道果。何以故?法無積聚,法無集惱。一切法不生、不住,因緣和
  │ │  ││    ││ 合,而得生起,起已還滅;若心生已滅,一切結使,亦生已滅。如是解,無犯處;若有犯、有住,無有是處。】
  │ │  ││    │└─辰二 譬
  │ │  ││    │【如百年闇室,若燃燈時,闇不可言:我是室主,住此久而不肯去。燈若生,闇即滅。其義亦如是。】
  │ │  ││    ├─卯三 判教 分二
  │ │  ││    │┌─辰一 列
  │ │  ││    ││【此經,具指前四菩提心:若知如來說因緣法,即指初菩提心;若無生、無滅,指第二菩提心;若本性清淨,指
  │ │  ││    ││ 第三菩提心;若於一切法,知本性清淨,指第四菩提心。】
  │ │  ││    │└─辰二 況
  │ │  ││    │【初菩提心,已能除重重十惡,況第二、第三、第四菩提心耶?】
  │ │  ││    ├─卯四 勸進 分二
  │ │  ││    │┌─辰一 法
  │ │  ││    ││【行者聞此勝妙功德,當自慶幸!】
  │ │  ││    │└─辰二 譬
  │ │  ││    │【如闇處伊蘭,得光明栴檀。】
  │ │  ││    └─卯五 雜料簡 分二
  │ │  ││     ┌─辰一 問
  │ │  ││     │【問:因緣語通,何意初觀,獨當其名?】
  │ │  ││     └─辰二 答 分二
  │ │  ││      ┌─巳一 約法門次第答
  │ │  ││      │【答:以最初當名耳。】
  │ │  ││      └─巳二 約法相通別答
  │ │  ││【又因緣事相,初觀為便。若言生滅者,即別後三。例有通別,而從別受名耳。】
  │ │  │└─壬三 約六即顯是 分四
  │ │  │ ┌─癸一 明用六即所以 分二
  │ │  │ │┌─子一 設問
  │ │  │ ││【約六即顯是者,為初心是,後心是?】
  │ │  │ │└─子二 答 分二
  │ │  │ │ ┌─丑一 引論
  │ │  │ │ │【答:如《論》焦炷,非初不離初,非後不離後。】
  │ │  │ │ └─丑二 釋所以
  │ │  │ │【若智信具足,聞一念即是。信故不謗,智故不懼;初後皆是。若無信,高推聖境,非已智分。若無智,起增上慢,謂己均
  │ │  │ │ 佛,初後俱非。為此事故,須知六即。】
  │ │  │ ├─癸二 正釋 分三
  │ │  │ │┌─子一 列名
  │ │  │ ││【謂:理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真即、究竟即。】
  │ │  │ │├─子二 離過
  │ │  │ ││【此六即者,始凡終聖。始凡故,除疑怯;終聖故,除慢大(云云)。】
  │ │  │ │└─子三 正釋 分六
  │ │  │ │ ┌─丑一 理即 分三
  │ │  │ │ │┌─寅一 正釋
  │ │  │ │ ││【「理即」者,一念心即如來藏理。如故即空,藏故即假,理故即中;三智一心中具,不可思議。如上說三諦、一諦
  │ │  │ │ ││ ,非三非一,一色、一香,一切法、一切心,亦復如是。是名理即是菩提心。】
  │ │  │ │ │├─寅二 亦是下會異名
  │ │  │ │ ││【亦是理即止觀。】
  │ │  │ │ │└─寅三 止觀結
  │ │  │ │ │【即寂名止,即照名觀。】
  │ │  │ │ ├─丑二 名字即 分三
  │ │  │ │ │┌─寅一 正釋
  │ │  │ │ ││【「名字即」者,理雖即是,日用不知;以未聞三諦,全不識佛法。如牛羊眼,不解方隅。或從知識,或從經卷,
  │ │  │ │ ││ 聞上所說一實菩提。於名字中,通達解了,知一切法,皆是佛法。是為名字即菩提。】
  │ │  │ │ │├─寅二 會異名
  │ │  │ │ ││【亦是名字止觀。】
  │ │  │ │ │└─寅三 正觀結
  │ │  │ │ │【若未聞時,處處馳求;既得聞已,攀覓心息名止;但信法性,不信其諸,名為觀。】
  │ │  │ │ ├─丑三 觀行即 分三
  │ │  │ │ │┌─寅一 正釋 分二
  │ │  │ │ ││┌─卯一 正釋
  │ │  │ │ │││【「觀行即」是者,若但聞名口說,如蟲食木,偶得成字,是蟲不知是字、非字,既不通達,寧是菩提?必須心觀
  │ │  │ │ │││ 明了,理慧相應,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華首》云:「言說多不行,我不以言說;但心行菩提。」此心口
  │ │  │ │ │││ 相應,是觀行菩提。】
  │ │  │ │ ││└─卯二 引證
  │ │  │ │ ││【《釋論》四句,評聞慧具足。如眼得日,照了無僻。觀行亦如是,雖未契理,觀心不息。如《首楞嚴》,中射的喻
  │ │  │ │ ││ ,是名觀行菩提。】
  │ │  │ │ │├─寅二 會異名
  │ │  │ │ ││【亦名觀行止觀。】
  │ │  │ │ │└─寅三 正觀結
  │ │  │ │ │【恒作此想名觀,餘想息名止(云云)。】
  │ │  │ │ ├─丑四 相似即 分二
  │ │  │ │ │┌─寅一 正釋
  │ │  │ │ ││【「相似即」是菩提者,以其逾觀逾明,逾止逾寂;如勤射鄰的,名相似觀慧。一切世間治生產業,不相違背,所有
  │ │  │ │ ││ 思想、籌量,皆是先佛經中所說,如六根清淨中說。】
  │ │  │ │ │└─寅二 會異名
  │ │  │ │ │【圓伏無明名止,似中道慧名觀(云云)。】
  │ │  │ │ ├─丑五 分真即 分二
  │ │  │ │ │┌─寅一 正釋
  │ │  │ │ ││【「分真即」者,因相似觀力,入銅輪位,初破無明,見佛性,開寶藏,顯真如,名發心住;乃至等覺,無明微薄,
  │ │  │ │ ││ 智慧轉著。如從初日,至十四日,月光垂圓,闇垂盡。若人應以佛身得度者,即八相成道;應以九法界身得度者,
  │ │  │ │ ││ 以普門示現。如經廣說,是名分真菩提。】
  │ │  │ │ │└─寅二 會異
  │ │  │ │ │【亦名分真止觀,分真智斷。】
  │ │  │ │ └─丑六 究竟即 分二
  │ │  │ │  ┌─寅一 正釋
  │ │  │ │  │【「究竟即」菩提者,等覺一轉,入於妙覺,智光圓滿,不復可增,名菩提果。大涅槃斷,更無可斷,名果果。等覺
  │ │  │ │  │ 不通,唯佛能通。過茶無道可說,故名究竟菩提。】
  │ │  │ │  └─寅二 會異
  │ │  │ │【亦名究竟止觀。】
  │ │  │ ├─癸三 舉譬
  │ │  │ │【總以譬譬之。譬如貧人家有寶藏,而無知者;知識示之,即得知也。耘除草穢,而掘出之,漸漸得近;近已藏開,盡取用
  │ │  │ │ 之。合六喻可解(云云)。】
  │ │  │ └─癸四 料簡 分三
  │ │  │  ┌─子一 問答 分二
  │ │  │  │┌─丑一 問
  │ │  │  ││【問:《釋論》五菩提意云何?】
  │ │  │  │└─丑二 答
  │ │  │  │【答:《論》豎判別位,今豎判圓位。會之:發心對名字,伏心對觀行,明心對相似,出到對分真,無上對究竟。又用彼
  │ │  │  │ 名,名圓位。發心是十住,伏心是十行。】
  │ │  │  ├─子二 問答 分二
  │ │  │  │┌─丑一 問
  │ │  │  ││【問:住已斷,行云何伏?】
  │ │  │  │└─丑二 答
  │ │  │  │【答:此用真道伏。例如小乘,破見名斷,思惟名伏。明心是十迴向,出到是十地,無上是妙覺。又從十住,具五菩提;
  │ │  │  │ 乃至妙覺,究竟五菩提。故地義云:從初一地,具諸地功德,即其義也。】
  │ │  │  └─子三 問答 分二
  │ │  │   ┌─丑一 問
  │ │  │   │【問:何意約圓說六即?】
  │ │  │   └─丑二 答
  │ │  │【答:圓觀諸法,皆云「六即」。故以圓意,約一切法,悉用六即判位。餘不爾,故不用之。當其教用之,胡為不得?而淺近非
  │ │  │ 教正意也。】
  │ │  └─辛三 結斥 分二
  │ │   ┌─壬一 結
  │ │   │【然上來簡非,先約苦諦,升沈世間簡耳。次約四諦智,曲拙淺近簡耳。次約四弘行願,次約六即位,展轉深細,方乃顯是。】
  │ │   └─壬二 引譬斥
  │ │【故知明月神珠,在九重淵內,驪龍頷下;有志有德,方乃致之。豈如世人,麤淺浮虛,競執瓦、石、草、木,妄謂為寶;末學膚受,
  │ │ 太無所知。】                                        (卷01 終)
  │ ├─戊二 修大行 分四
  │ │┌─己一 來意 分四
  │ ││┌─庚一 標
  │ │││【二勸進四種三昧,入菩薩位,說是止觀者。】
  │ ││├─庚二 釋
  │ │││【夫欲登妙位,非行不階;】
  │ ││├─庚三 舉喻
  │ │││【善解鑽搖,醍醐可獲。】
  │ ││└─庚四 引證
  │ ││【《法華》云:又見佛子,修種種行,以求佛道。】
  │ │├─己二 開章
  │ ││【行法眾多,略言其四:一、常坐,二、常行,三、半行半坐,四、非行非坐。】
  │ │├─己三 釋名 分三
  │ ││┌─庚一 略述
  │ │││【通稱三昧者,調直定也。】
  │ ││├─庚二 引論
  │ │││【《大論》云:「善心一處住不動,是名三昧。」】
  │ ││└─庚三 釋論文
  │ ││【法界是一處,正觀能住不動,四行為緣,觀心藉緣調直,故稱三昧也。】
  │ │└─己四 別釋 分二
  │ │ ┌─庚一 正釋 分四
  │ │ │┌─辛一 明常坐三昧 分二
  │ │ ││┌─壬一 指所依教
  │ │ │││【一常坐者,出文殊說、文殊問,兩般若,名為一行三昧。】
  │ │ ││└─壬二 開章別釋 分二
  │ │ ││ ┌─癸一 開章
  │ │ ││ │【今初明方法,次明勸修。】
  │ │ ││ └─癸二 別釋 分二
  │ │ ││  ┌─子一 方法 分二
  │ │ ││  │┌─丑一 標
  │ │ ││  ││【方法者,身論開遮,口論說默,意論止觀。】
  │ │ ││  │└─丑二 釋 分三
  │ │ ││  │ ┌─寅一 身開遮 分十
  │ │ ││  │ │┌─卯一 正約四儀
  │ │ ││  │ ││【身開常坐,遮行住臥;】
  │ │ ││  │ │├─卯二 約眾
  │ │ ││  │ ││【或可處眾,獨則彌善。】
  │ │ ││  │ │├─卯三 約處
  │ │ ││  │ ││【居一靜室,或空閒地,離諸喧鬧,】
  │ │ ││  │ │├─卯四 約資具
  │ │ ││  │ ││【安一繩床,傍無餘座;】
  │ │ ││  │ │├─卯五 約時
  │ │ ││  │ ││【九十日為一期,】
  │ │ ││  │ │├─卯六 約要期
  │ │ ││  │ ││【結跏正坐,項脊端直,不動不搖,不萎不倚,以坐自誓,肋不拄床,況復屍臥、遊戲住立?】
  │ │ ││  │ │├─卯七 約除疑
  │ │ ││  │ ││【除經行、食、便利。】
  │ │ ││  │ │├─卯八 約方所
  │ │ ││  │ ││【隨一佛方面,端坐正向。】
  │ │ ││  │ │├─卯九 約剎那
  │ │ ││  │ ││【時刻相續,無須臾廢。】
  │ │ ││  │ │└─卯十 約誡勸
  │ │ ││  │ │【所開者:專坐。所遮者:勿犯。不欺佛,不負心,不誑眾生。】
  │ │ ││  │ ├─寅二 口說默 分三
  │ │ ││  │ │┌─卯一 明為除障故說 分二
  │ │ ││  │ ││┌─辰一 正明說
  │ │ ││  │ │││【口說默者,若坐疲極,或疾病所困,或睡蓋所覆,內外障侵,奪正念心,不能遣卻;當專稱一佛名字,慚愧懺
  │ │ ││  │ │││ 悔,以命自歸!與稱十方佛名,功德正等。】
  │ │ ││  │ ││└─辰二 解釋 分二
  │ │ ││  │ ││ ┌─巳一 一番釋 分二
  │ │ ││  │ ││ │┌─午一 譬
  │ │ ││  │ ││ ││【所以者何?如人憂、喜、鬱、怫,舉聲歌哭、悲笑則暢。】
  │ │ ││  │ ││ │└─午二 合
  │ │ ││  │ ││ │【行人亦爾!風觸七處,成身業;聲響出脣,成口業。二能助意成機,感佛俯降。】
  │ │ ││  │ ││ └─巳二 一番釋 分二
  │ │ ││  │ ││  ┌─午一 譬
  │ │ ││  │ ││  │【如人引重,自力不前;假傍救助,則蒙輕舉。】
  │ │ ││  │ ││  └─午二 合
  │ │ ││  │ ││【行人亦爾!心弱不能排障,稱名請護,惡緣不能壞。】
  │ │ ││  │ │├─卯二 明為除迷故說
  │ │ ││  │ ││【若於法門未了,當親近解般若者,如聞修學;能入一行三昧,面見諸佛,上菩薩位。】
  │ │ ││  │ │└─卯三 舉況
  │ │ ││  │ │【誦經、誦咒,尚喧於靜,況世俗言語耶?】
  │ │ ││  │ └─寅三 意止觀 分二
  │ │ ││  │  ┌─卯一 正明止觀 分三
  │ │ ││  │  │┌─辰一 略出止觀 分四
  │ │ ││  │  ││┌─巳一 通用止觀立身心相
  │ │ ││  │  │││【意止觀者,端坐正念,】
  │ │ ││  │  ││├─巳二 正明修觀
  │ │ ││  │  │││【蠲除惡覺,捨諸亂想,莫雜思惟,不取相貌。但專繫緣法界,一念法界。繫緣是止,一念是觀。】
  │ │ ││  │  ││├─巳三 明勸信 分二
  │ │ ││  │  │││┌─午一 正勸信
  │ │ ││  │  ││││【信一切法,皆是佛法,無前無後,無復際畔;無知者,無說者;若無知、無說,則非有、非無,非知者、
  │ │ ││  │  ││││ 非不知者。離此二邊,住無所住;如諸佛住,安處寂滅法界。】
  │ │ ││  │  │││└─午二 誡勸
  │ │ ││  │  │││【聞此深法,勿生驚怖!】
  │ │ ││  │  ││└─巳四 會異 分二
  │ │ ││  │  ││ ┌─午一 別會四名
  │ │ ││  │  ││ │【此法界,亦名菩提,亦名不可思議境界,亦名般若,亦名不生不滅。】
  │ │ ││  │  ││ └─午二 通會諸名
  │ │ ││  │  ││【如是等一切法,與法界無二、無別;聞無二、無別,勿生疑惑。】
  │ │ ││  │  │├─辰二 重明觀法身 分五
  │ │ ││  │  ││┌─巳一 結前境法成十號
  │ │ ││  │  │││【能如是觀者,是觀如來十號。】
  │ │ ││  │  ││├─巳二 明境智不二
  │ │ ││  │  │││【觀如來時,不謂如來為如來,無有如來為如來,亦無如來智。能知如來者,如來及如來智,無二相、無動相
  │ │ ││  │  │││ 、不作相、不在方、不離方、非三世、非不三世、非二相、非不二相、非垢相、非淨相。】
  │ │ ││  │  ││├─巳三 結歎觀智
  │ │ ││  │  │││【此觀如來,甚為希有!猶如虛空,無有過失,增長正念。】
  │ │ ││  │  ││├─巳四 明觀成見佛
  │ │ ││  │  │││【見佛相好,如照水鏡,自見其形。初見一佛,次見十方佛;不用神通往見佛,惟住此處見諸佛。聞佛說法,
  │ │ ││  │  │││ 得如實義。為一切眾生見如來,而不取如來相!化一切眾生向涅槃,而不取涅槃相!】
  │ │ ││  │  ││└─巳五 明誓願莊嚴
  │ │ ││  │  ││【為一切眾生發大莊嚴,而不見莊嚴相!無形、無相,無見聞知。佛不證得,是為希有!何以故?佛即法界。
  │ │ ││  │  ││ 若以法界證法界,即是諍論!無證無得。】
  │ │ ││  │  │└─辰三 明觀三道 分二
  │ │ ││  │  │ ┌─巳一 正明用觀 分三
  │ │ ││  │  │ │┌─午一 觀苦道
  │ │ ││  │  │ ││【觀眾生相,如諸佛相;眾生界量,如諸佛界量。諸佛界量不可思議,眾生界量,亦不可思議。眾生界住,
  │ │ ││  │  │ ││ 如虛空住;以不住法,以無相法,住般若中。不見凡法,云何捨?不見聖法,云何取?生死、涅槃,垢、
  │ │ ││  │  │ ││ 淨,亦如是不捨、不取,但住實際。如此觀眾生,真佛法界。】
  │ │ ││  │  │ │├─午二 觀煩惱道 分二
  │ │ ││  │  │ ││┌─未一 明三諦相
  │ │ ││  │  │ │││【觀貪欲、瞋、癡諸煩惱,恒是寂滅行,是無動行;非生死法,非涅槃法。】
  │ │ ││  │  │ ││└─未二 明三觀相
  │ │ ││  │  │ ││【不捨諸見,不捨無為,而修佛道;非修道,非不修道,是名正住煩惱法界也。】
  │ │ ││  │  │ │└─午三 觀業道
  │ │ ││  │  │ │【觀業重者,無出五逆。五逆即是菩提,菩提、五逆,無二相。無覺者、無知者、無分別者,逆罪相、實相相
  │ │ ││  │  │ │ ,皆不可思議,不可壞,本無本性。一切業緣,皆住實際。不來、不去,非因、非果,是為觀業,即是法界
  │ │ ││  │  │ │ 印。】
  │ │ ││  │  │ └─巳二 釋成 分二
  │ │ ││  │  │  ┌─午一 立
  │ │ ││  │  │  │【法界印,四魔所不能壞,魔不得便。】
  │ │ ││  │  │  └─午二 釋
  │ │ ││  │  │【何以故?魔即法界印,法界印云何毀法界印?以此意,歷一切法,亦應可解。】
  │ │ ││  │  └─卯二 結
  │ │ ││  │【上所說者,皆是經文。】
  │ │ ││  └─子二 明勸修 分四
  │ │ ││   ┌─丑一 說法
  │ │ ││   │【勸修者,稱實功德,獎於行者。法界法,是佛真法,是菩薩印。聞此法,不驚不畏,乃從百千萬億佛所,久殖德本。】
  │ │ ││   ├─丑二 舉譬 分二
  │ │ ││   │┌─寅一 譬
  │ │ ││   ││【譬如長者失摩尼珠,後還得之,心甚歡喜。】
  │ │ ││   │└─寅二 合
  │ │ ││   │【四眾不聞此法,心則苦惱;若聞信解,歡喜亦然。當知此人即是見佛,已曾從文殊聞是法。】
  │ │ ││   ├─丑三 領解
  │ │ ││   │【身子曰:「諦了此義,是名菩薩摩訶薩。」彌勒云:「是人近佛座,佛覺此法故。」故文殊云:「聞此法不驚,即是
  │ │ ││   │ 見佛。」】
  │ │ ││   └─丑四 佛印 分二
  │ │ ││    ┌─寅一 印
  │ │ ││    │【佛言:即住不退地,具六波羅蜜,具一切佛法矣。】
  │ │ ││    └─寅二 勸
  │ │ ││【若人欲得一切佛法、相好威儀、說法音聲、十力無畏者,當行此一行三昧,勤行不懈,則能得入。如治摩尼珠,隨磨隨光,
  │ │ ││ 證不可思議功德。菩薩能知,速得菩提;比丘、比丘尼聞不驚,即隨佛出家;信士、信女聞不驚,即真歸依。此之稱譽,出彼
  │ │ ││ 兩經(云云)。】
  │ │ │├─辛二 明常行三昧 分二
  │ │ ││┌─壬一 開章
  │ │ │││【二常行三昧者,先方法,次勸修。】
  │ │ ││└─壬二 別釋 分二
  │ │ ││ ┌─癸一 方法 分三
  │ │ ││ │┌─子一 開章
  │ │ ││ ││【方法者,身開遮,口說嘿,意止觀。】
  │ │ ││ │├─子二 明所出經
  │ │ ││ ││【此法出《般舟三昧經》,翻為「佛立」。佛立三義:一、佛威力,二、三昧力,三、行者本功德力。能於定中,見十方
  │ │ ││ ││ 現在佛,在其前立;如明眼人,清夜觀星。見十方佛,亦如是多,故名「佛立三昧」。  《十住婆沙》偈云:「是三
  │ │ ││ ││ 昧住處,少中多差別;如是種種相,亦應須議論。」住處者,或於初禪,二三四中間,發是勢力,能生三昧,故名住處
  │ │ ││ ││ 。初禪少,二禪中,三、四多。或少時住名少,或見世界少,或見佛少,故名少;中、多亦如是。】
  │ │ ││ │└─子三 正釋 分三
  │ │ ││ │ ┌─丑一 身開遮
  │ │ ││ │ │【身開常行,行此法時,避惡知識及癡人、親屬、鄉里,常獨處止。不得希望他人,所有求索;常乞食,不受別請。嚴
  │ │ ││ │ │ 飾道場,備諸供具、香餚、甘果;盥沐其身,左右出入,改換衣服。惟專行旋,九十日為一期。須明師,善內外律,
  │ │ ││ │ │ 能開除妨障。於所聞三昧處,如視世尊,不嫌不恚,不見短長。當割肌肉供養師,況復餘耶?承事師,如僕奉大家;
  │ │ ││ │ │ 若於師生惡,求是三昧終難得。須外護,如母養子。須同行,如共涉險。須要期誓願,使我筋骨枯朽,學是三昧不得
  │ │ ││ │ │ ,終不休息。起大信,無能壞者;起大精進,無能及者;所入智,無能逮者。常與善師從事。終竟三月,不得念世間
  │ │ ││ │ │ 想欲,如彈指頃;三月終竟,不得臥出,如彈指頃;終竟三月行,不得休息,除坐食左右;為人說經,不得希望衣食
  │ │ ││ │ │ 。《婆沙》偈云:「親近善知識,精進無懈怠,智慧甚堅牢,信力無妄動。」】
  │ │ ││ │ ├─丑二 口說默
  │ │ ││ │ │【口說默者,九十日,身常行,無休息。九十日,口常唱「阿彌陀佛」名,無休息。九十日,心常念「阿彌陀佛」,
  │ │ ││ │ │ 無休息。或唱念俱運,或先念後唱,或先唱後念;唱念相繼,無休息時。若唱彌陀,即是唱十方佛功德等,但專以
  │ │ ││ │ │ 彌陀為法門主。舉要言之,步步、聲聲、念念,唯在「阿彌陀佛」!】
  │ │ ││ │ └─丑三 意止觀 分二
  │ │ ││ │  ┌─寅一 正明止觀 分二
  │ │ ││ │  │┌─卯一 緣三十二相為觀境
  │ │ ││ │  ││【意論止觀者,念西方阿彌陀佛,去此十萬億佛剎,在寶地、寶池、寶樹、寶堂,眾菩薩中央坐;說經三月,常念
  │ │ ││ │  ││ 佛。云何念?念三十二相,從足下千輻輪相,一一逆緣念諸相,乃至無見頂;亦應從頂相順緣,乃至千輻輪,
  │ │ ││ │  ││ 令我亦逮是相。】
  │ │ ││ │  │└─卯二 正明三觀 分三
  │ │ ││ │  │ ┌─辰一 明空觀 分二
  │ │ ││ │  │ │┌─巳一 略解
  │ │ ││ │  │ ││【又念:我當從心得佛,從身得佛?佛不用心得,不用身得;不用心得佛色,不用色得佛心。】
  │ │ ││ │  │ │└─巳二 重釋
  │ │ ││ │  │ │【何以故?心者,佛無心;色者,佛無色;故不用色心得三菩提。佛色已盡,乃至識已盡。佛所說盡者,癡人不
  │ │ ││ │  │ │ 知,智者曉了:不用身口得佛,不用智慧得佛。何以故?智慧,索不可得;自索我,了不可得,亦無所見。
  │ │ ││ │  │ │ 一切法本無所有,壞本絕本!(其一)】
  │ │ ││ │  │ ├─辰二 假觀
  │ │ ││ │  │ │【如夢見七寶,親屬歡喜;覺已追念,不知在何處。如是念佛!又如舍衛有女,名須門,聞之心喜,夜夢從事;
  │ │ ││ │  │ │ 覺已念之,彼不來,我不往,而樂事宛然。當如是念佛!如人行大澤饑渴,夢得美食,覺已腹空;自念一切所
  │ │ ││ │  │ │ 有法,皆如夢。當如是念佛!數數念,莫得休息;用是念,當生阿彌陀佛國,是名如相念。如人以寶,倚琉璃
  │ │ ││ │  │ │ 上,影現其中。亦如比丘觀骨,骨起種種光;此無持來者,亦無有是骨,是意作耳。如鏡中像,不外來,不中
  │ │ ││ │  │ │ 生;以鏡淨故,自見其形。行人色清淨,所有者清淨,欲見佛,即見佛;見即問,問即報;聞經大歡喜。(其
  │ │ ││ │  │ │ 二)】
  │ │ ││ │  │ └─辰三 中觀 分二
  │ │ ││ │  │  ┌─巳一 正明中觀
  │ │ ││ │  │  │【自念:佛從何所來?我亦無所至,我所念即見!心作佛,心自見心,見佛心;是佛心,是我心見佛。心不自
  │ │ ││ │  │  │ 知心,心不自見心;心有想為癡,心無想是泥洹!是法無可示者,皆念所為;設有念,亦了無所有空耳!(
  │ │ ││ │  │  │ 其三)】
  │ │ ││ │  │  └─巳二 重釋中觀
  │ │ ││ │  │【偈云:「心者不知心,有心不見心,心起想即癡,無想即泥洹。」「諸佛從心得解脫,心者無垢名清淨,五道鮮潔
  │ │ ││ │  │ 不受色,有解此者成大道!」是名佛印,無所貪、無所著、無所求、無所想,所有盡、所欲盡,無所從生、無所可
  │ │ ││ │  │ 滅、無所壞敗,道要、道本!是印二乘不能壞,何況魔邪(云云)。】
  │ │ ││ │  └─寅二 校量
  │ │ ││ │【《婆沙》明新發意菩薩,先念佛色相,相體、相業、相果、相用,得下勢力;次念佛四十不共法,心得中勢力;次念實佛
  │ │ ││ │ ,得佛上勢力,而不著色法二身。偈云:「不貪著色身,法身亦不著;善知一切法,永寂如虛空。」】
  │ │ ││ └─癸二 勸修
  │ │ ││【勸修者,若人欲得智慧如大海,令無能為我作師者,於此坐不運神通,悉見諸佛,悉聞所說,悉能受持者;常行三昧,於諸功
  │ │ ││ 德最為第一。此三昧,是諸佛母、佛眼、佛父、無生大悲母;一切諸如來,從是二法生!碎大千地,及草木為塵,一塵為一佛
  │ │ ││ 剎,滿爾世界中寶,用布施,其福甚多;不如聞此三昧,不驚不畏!況信、受持、讀誦、為人說?況定心修習,如[(殼-一)/牛]
  │ │ ││ 牛乳頃?況能成是三昧?故無量無量!《婆沙》云:劫火、官賊、怨毒、龍獸、眾病,侵是人者,無有是處!此人常為天龍八
  │ │ ││ 部、諸佛,皆共護念稱讚!皆共欲見,共來其所。若聞此三昧,如上四番功德皆隨喜,三世諸佛、菩薩皆隨喜,復勝上四番功
  │ │ ││ 德。若不修如是法,失無量重寶,人天為之憂悲!如齆人,把旃檀而不嗅;如田家子,以摩尼珠,搏一頭牛(云云)。】
  │ │ │├─辛三 明半行半坐三昧 分三
  │ │ ││┌─壬一 標章開章
  │ │ │││【三、明半行半坐。亦先方法,次勸修。方法者,身開遮,口說默,意止觀。】
  │ │ ││├─壬二 略出二經行相
  │ │ │││【此出二經,《方等》云:「旋百二十匝,却坐思惟」。《法華》云:「其人若行、若立,讀誦是經;若坐,思惟是經;我乘
  │ │ │││ 六牙白象,現其人前。」故知俱用半行半坐為方法也。】
  │ │ ││└─壬三 正解釋 分二
  │ │ ││ ┌─癸一 明方等 分二
  │ │ ││ │┌─子一 方法 分三
  │ │ ││ ││┌─丑一 身開遮
  │ │ ││ │││【方等至尊,不可聊爾!若欲修習,神明為證,先求夢王;若得見一,是許懺悔。於閒靜處,莊嚴道場,香泥塗地,及
  │ │ ││ │││ 室內外,作圓壇彩畫,懸五色旛,燒海岸香,燃燈,敷高座,請二十四尊像,多亦無妨。設餚饌,盡心力。須新淨衣
  │ │ ││ │││ 、鞵、屩,無新浣故;出入著脫,無令參雜。七日長齋,日三時洗浴。初日供養僧,隨意多少。別請一明了內外律者
  │ │ ││ │││ 為師,受二十四戒,及陀羅尼咒;對師說罪,要用月八日、十五日。當以七日為一期,決不可減;若能更進,隨意堪
  │ │ ││ │││ 任!十人已還,不得出此。俗人亦許,須辦單縫三衣,備佛法式也。】
  │ │ ││ ││├─丑二 口說默
  │ │ ││ │││【口說默者,預誦陀羅尼呪一篇使利。於初日分,異口同音,三遍召請,三寶、十佛,方等、父母,十法王子。召請法
  │ │ ││ │││ ,在《國清百錄》中。請竟,燒香運念,三業供養;供養訖,禮前所請三寶;禮竟,以志誠心,悲泣雨淚;陳悔罪咎
  │ │ ││ │││ 竟,起旋百二十匝,一旋一呪,不遲、不疾,不高、不下;旋呪竟,禮十佛、方等、十法王子。如是作已,卻坐思惟
  │ │ ││ │││ ;思惟訖,更起旋呪;旋呪竟,更卻坐思惟。周而復始,終竟七日,其法如是!從第二時,略召請,餘悉如常。】
  │ │ ││ ││└─丑三 意止觀 分二
  │ │ ││ ││ ┌─寅一 明修觀 分二
  │ │ ││ ││ │┌─卯一 則先明實相觀法 分三
  │ │ ││ ││ ││┌─辰一 通示境觀
  │ │ ││ ││ │││【意止觀者,經令思惟,思惟「摩訶袒持陀羅尼」,翻為「大秘要,遮惡持善」。秘要祇是實相、中道、正空。】
  │ │ ││ ││ ││├─辰二 正明觀法
  │ │ ││ ││ │││【經言:吾從真實中來。真實者,寂滅相;寂滅相者,無有所求。求者亦空,得者、著者、實者、來者、語者、
  │ │ ││ ││ │││ 問者悉空。寂滅、涅槃,亦復皆空!一切虛空分界,亦復皆空!(其一)無所求中,吾故求之。如是空空,
  │ │ ││ ││ │││真實之法,當於何求?六波羅蜜中求。(其二)】
  │ │ ││ ││ ││└─辰三 引同
  │ │ ││ ││ ││【此與《大品》十八空同。《大經》迦毘羅城空、如來空、大涅槃空,更無有異。】
  │ │ ││ ││ │└─卯二 歷事修觀 分二
  │ │ ││ ││ │ ┌─辰一 約經名方便 分二
  │ │ ││ ││ │ │┌─巳一 約經名修觀
  │ │ ││ ││ │ ││【以此空慧,歷一切事,無不成觀。  方等者,或言廣平;今言方者,法也。般若有四種方法,謂四門入清
  │ │ ││ ││ │ ││ 涼池,即「方」也;所契之理,平等大慧,即「等」也。】
  │ │ ││ ││ │ │└─巳二 約方修觀
  │ │ ││ ││ │ │【令求夢王,即二觀前方便也。】
  │ │ ││ ││ │ └─辰二 約尊容道具
  │ │ ││ ││ │【道場,即清淨境界也。治五住糠,顯實相米;亦是定慧用莊嚴法身也。香塗者,即無上尸羅也。五色蓋者,觀五陰
  │ │ ││ ││ │ ,免子縛,起大慈悲,覆法界也。圓壇者,即實相不動地也。繒旛,即翻法界上迷,生動出之解,旛壇不相離,
  │ │ ││ ││ │ 即動出不動出,不相離也。香燈,即戒慧也。高座者,諸法空也,一切佛皆棲此空。二十四像者,即是逆順觀十二
  │ │ ││ ││ │ 因緣,覺了智也。餚饌者,即是無常苦酢,助道觀也。新淨衣者,即寂滅忍也。瞋惑重積,稱故;翻瞋起忍,名為
  │ │ ││ ││ │ 新。七日,即七覺也;一日,即一實諦也。三洗,即觀一實,修三觀、蕩三障、淨三智也。一師者,即一實諦也。
  │ │ ││ ││ │ 二十四戒者,逆順十二因緣,發道共戒也。呪者,囑對也。《瓔珞》明十二因緣有十種,即有一百二十支;一呪一
  │ │ ││ ││ │ 支,束而言之,祇是三道,謂苦、業、煩惱也。今呪此因緣,即是呪於三道,而論懺悔。】
  │ │ ││ ││ └─寅二 明破障
  │ │ ││ ││【事懺,懺苦道、業道;理懺,懺煩惱道。文云:犯沙彌戒,乃至大比丘戒,若不還生,無有是處!即懺業道文也。眼耳
  │ │ ││ ││ 諸根清淨,即懺苦道文也。第七日見十方佛,聞法得不退轉,即懺煩惱道文也。三障去,即十二因緣樹壞,亦是五陰舍
  │ │ ││ ││ 空;思惟實相,正破於此,故名諸佛實法懺悔也。】
  │ │ ││ │└─子二 勸修
  │ │ ││ │【勸修者,諸佛得道,皆由此法,是佛父母;世間無上大寶!若能修行,得全分寶;但能讀誦,得中分寶;華香供養,得下
  │ │ ││ │ 分寶。佛與文殊說下分寶,所不能盡!況中上耶?若從地積寶至梵天,以奉於佛,不如施持經者,一食充軀,如經廣說(
  │ │ ││ │ 云云)。】
  │ │ ││ └─癸二 約法下明法華 分二
  │ │ ││  ┌─子一 開章
  │ │ ││  │【約《法華》,亦明方法、勸修。】
  │ │ ││  └─子二 別釋 分二
  │ │ ││   ┌─丑一 明方法 分二
  │ │ ││   │┌─寅一 開章
  │ │ ││   ││【方法者:身開遮,口說默,意止觀。】
  │ │ ││   │└─寅二 正釋 分二
  │ │ ││   │ ┌─卯一 開遮兼於說默
  │ │ ││   │ │【身開為十:一、嚴淨道場,二、淨身,三、三業供養,四、請佛,五、禮佛,六、六根懺悔,七、遶旋,八、誦
  │ │ ││   │ │ 經,九、坐禪,十、證相。別有一卷,名《法華三昧》,是天台師所著,流傳於世,行者宗之。此則兼於說默,
  │ │ ││   │ │ 不復別論也。】
  │ │ ││   │ └─卯二 意止觀 分三
  │ │ ││   │  ┌─辰一 引二經定有相無相 分六
  │ │ ││   │  │┌─巳一 列二經示相違
  │ │ ││   │  ││【意止觀者,「普賢觀」云:專誦大乘,不入三昧;日夜六時,懺六根罪。「安樂行品」云:於諸法無所行,
  │ │ ││   │  ││ 亦不行不分別。】
  │ │ ││   │  │├─巳二 略會相違
  │ │ ││   │  ││【二經本為相成,豈可執文拒競?蓋乃為緣,前後互出,非碩異也。】
  │ │ ││   │  │├─巳三 互引示同
  │ │ ││   │  ││【「安樂行品」,護持、讀誦、解說、深心、禮拜等,豈非事耶?《觀經》明無相懺悔,我心自空,罪福無主
  │ │ ││   │  ││ ,慧日能消除;豈非理耶?】
  │ │ ││   │  │├─巳四 證同
  │ │ ││   │  ││【南嶽大師云:有相安樂行、無相安樂行,豈非就事、理,得如是名?】
  │ │ ││   │  │├─巳五 明相違所以
  │ │ ││   │  ││【特是行人,涉事修六根懺,為悟入弄引,故名有相;若直觀一切法空為方便者,故言無相。】
  │ │ ││   │  │└─巳六 判文意
  │ │ ││   │  │【妙證之時,悉皆兩捨;若得此意,於二經無疑。】
  │ │ ││   │  ├─辰二 歷文修觀
  │ │ ││   │  │【今歷文修觀,言六牙白象者,是菩薩「無漏六神通」。牙有利用,如通之捷疾;象有大力,表法身荷負;無漏
  │ │ ││   │  │ 、無染,稱之為白。頭上三人,一持金剛杵,一持金剛輪,一持如意珠,表三智居無漏頂(云云)。杵擬象能
  │ │ ││   │  │ 行,表慧導行。輪轉表出假。如意表中。牙上有池,表八解是禪體。通是定用,體用不相離故。牙端有池,池
  │ │ ││   │  │ 中有華;華表妙因。以神通力,淨佛國土,利益眾生即是因;因從通生,如華由池發。華中有女,女表慈;
  │ │ ││   │  │ 若無「無緣慈」,豈能以神通力,促身令小,入此娑婆?通由慈運,如華擎女;女執樂器,表四攝也。慈修身
  │ │ ││   │  │ 口,現種種同事、利行,財法二施,引物多端;如五百樂器,音聲無量也。示喜見身者,是普現色身三昧也;
  │ │ ││   │  │ 隨所宜樂,而為現之,未必純作白玉之像。語言陀羅尼者,即是慈熏口說種種法也。】
  │ │ ││   │  └─辰三 結
  │ │ ││   │【皆「法華三昧」之異名,得此意於象身上,自在作法門也。】
  │ │ ││   └─丑二 勸修
  │ │ ││【勸修者,「普賢觀」曰:若七眾犯戒,欲一彈指頃,除滅百千萬億阿僧祇劫生死之罪者;欲發菩提心,不斷煩惱而入涅槃;不
  │ │ ││ 離五欲,而淨諸根,見障外事;欲見分身多寶、釋迦佛者;欲得法華三昧,一切語言陀羅尼,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
  │ │ ││ ,於天、龍、八部眾中說法者;欲得文殊、藥王諸大菩薩持華香,住立空中侍奉者;應當修習此《法華經》,讀誦大乘,念大
  │ │ ││ 乘事,令此空慧與心相應;念諸菩薩母,無上勝方便,從思實相生!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成辦如此諸事,無不具足!
  │ │ ││ 能持此經者,則為得見我,亦見於汝,亦供養多寶及分身,令諸佛歡喜,如經廣說。誰聞如是法,不發菩提心?除彼不肖人,
  │ │ ││ 癡瞑無智者耳!】
  │ │ │└─辛四 明非行非坐三昧 分二
  │ │ │ ┌─壬一 通釋名略立觀境 分六
  │ │ │ │┌─癸一 釋別名對辨同異 分三
  │ │ │ ││┌─子一 立名不同
  │ │ │ │││【四、非行非坐三昧者,上一向用行坐,此既異上,為成四句,故名非行非坐;實通行坐,及一切事。而南嶽大師,呼為
  │ │ │ │││ 「隨自意」,意起即修三昧。《大品》稱「覺意三昧」,意之趣向,皆覺識明了。】
  │ │ │ ││├─子二 明體同
  │ │ │ │││【雖復三名,實是一法。】
  │ │ │ ││└─子三 依教立名
  │ │ │ ││【今依經釋名。覺者,照了也。意者,心數也。三昧如前釋。】
  │ │ │ │├─癸二 略示觀法
  │ │ │ ││【行者,心數起時,反照觀察,不見動轉、根源、終末、來處、去處,故名覺意。】
  │ │ │ │├─癸三 釋疑立觀
  │ │ │ ││【諸數無量,何故對意論覺?窮諸法源,皆由意造,故以意為言端。】
  │ │ │ │├─癸四 釋境異名
  │ │ │ ││【對境覺知,異乎木石,名為心。次心籌量,名為意。了了別知,名為識。】
  │ │ │ │├─癸五 斥倒立真 分二
  │ │ │ ││┌─子一 斥
  │ │ │ │││【如是分別,墮心想見倒中,豈名為覺?】
  │ │ │ ││└─子二 立
  │ │ │ ││【覺者,了知心中,非有意,亦非不有意;心中非有識,亦非不有識;意中非有心,亦非不有心;意中非有識,亦非不有識;
  │ │ │ ││ 識中非有意,亦非不有意;識中非有心,亦非不有心。心意識非一,故立三名;非三,故說一性。若知名非名,則性亦非
  │ │ │ ││ 性。非名故不三,非性故不一;非三故不散,非一故不合;不合故不空,不散故不有;非有故不常,非空故不斷。若不見
  │ │ │ ││ 常斷,終不見一異。】
  │ │ │ │└─癸六 立名之意 分三
  │ │ │ │ ┌─子一 明攝法壞使義同
  │ │ │ │ │【若觀意者,則攝心識,一切法亦爾。若破意,無明則壞,餘使皆去。】
  │ │ │ │ ├─子二 舉略攝廣
  │ │ │ │ │【故諸法雖多,但舉意以明三昧;觀則調直,故言「覺意三昧」也。】
  │ │ │ │ └─子三 從例立意
  │ │ │ │【隨自意,非行非坐,準此可解。】
  │ │ │ └─壬二 開章別解 分二
  │ │ │  ┌─癸一 開章解釋 分二
  │ │ │  │┌─子一 列
  │ │ │  ││【就此為四:一約諸經,二約諸善,三約諸惡,四約諸無記。】
  │ │ │  │└─子二 釋 分四
  │ │ │  │ ┌─丑一 約諸經釋 分二
  │ │ │  │ │┌─寅一 正約觀音 分二
  │ │ │  │ ││┌─卯一 明此章攝廣
  │ │ │  │ │││【諸經行法,上三不攝者,即屬「隨自意」也。】
  │ │ │  │ ││└─卯二 明今用經意 分二
  │ │ │  │ ││ ┌─辰一 明約事儀
  │ │ │  │ ││ │【且約《請觀音》示其相:於靜處嚴道場,旛蓋香燈;請彌陀像、觀音、勢至二菩薩像,安於西方;設楊枝淨水
  │ │ │  │ ││ │ ,若便利左右;以香塗身,澡浴清淨,著新淨衣。齋日建首,當正向西方,五體投地,禮三寶七佛,釋尊、
  │ │ │  │ ││ │ 彌陀,三陀羅尼,二菩薩聖眾;禮已胡跪,燒香散華,至心運想如常法。供養已,端身正心,結跏趺坐,繫念
  │ │ │  │ ││ │ 數息,十息為一念;十念成就已,起燒香。為眾生故,三遍請上三寶;請竟,三稱三寶名,加稱觀世音。合十
  │ │ │  │ ││ │ 指掌,誦四行偈竟,又誦三遍呪;或一遍,或七遍,看時早晚。誦呪竟,披陳懺悔,自憶所犯;發露洗浣已,
  │ │ │  │ ││ │ 禮上所請。禮已,一人登高座,若唱、若誦此經文,餘人諦聽。午前初夜,其方法如此,餘時如常儀。若嫌闕
  │ │ │  │ ││ │ 略,可尋經補益(云云)。】
  │ │ │  │ ││ └─辰二 明修觀 分二
  │ │ │  │ ││  ┌─巳一 正明修觀 分二
  │ │ │  │ ││  │┌─午一 明二乘觀法 分二
  │ │ │  │ ││  ││┌─未一 明觀四諦 分二
  │ │ │  │ ││  │││┌─申一 觀六塵
  │ │ │  │ ││  ││││【經云:眼與色相應,云何攝住?乃至意與攀緣相應,云何攝住者。《大集》云:如心住。如,即空也
  │ │ │  │ ││  ││││ 。此文一一,皆入「如實」之際,即是「如」、「空」之異名耳。】
  │ │ │  │ ││  │││└─申二 觀五陰
  │ │ │  │ ││  │││【地無堅者,若謂地是有,有即實,實即堅義。若謂地是無,是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是事實,皆是堅義
  │ │ │  │ ││  │││ 。今明畢竟不可得,亡其堅性也。水性不住者,謂水為有,有即是住;乃至謂水是非有非無,亦即是住
  │ │ │  │ ││  │││ 。今不住有四句,亦不住無四句中,亦不住不可說中,故言水性不住。風性無礙者,觀風為有,有即是
  │ │ │  │ ││  │││ 礙;乃至謂風非有非無,亦無無四句,故言風性無礙。火大不實者,火不從自生,乃至不從無因生;
  │ │ │  │ ││  │││ 本無自性,賴緣而有,故言不實。觀色既爾,受、想、行、識,一一皆入如實之際。】
  │ │ │  │ ││  ││└─未二 明觀因緣
  │ │ │  │ ││  ││【觀陰既爾,十二因緣,如谷響、如芭蕉堅、露電等,一時運念,令空觀成;勤須修習,使得相應。觀慧之
  │ │ │  │ ││  ││ 本,不可闕也!】
  │ │ │  │ ││  │└─午二 明三陀羅尼對破三障 分三
  │ │ │  │ ││  │ ┌─未一 破報障 分二
  │ │ │  │ ││  │ │┌─申一 破障
  │ │ │  │ ││  │ ││【銷伏毒害陀羅尼,能破報障;】
  │ │ │  │ ││  │ │└─申二 明功能
  │ │ │  │ ││  │ │【毘舍離人,平復如本。】
  │ │ │  │ ││  │ ├─未二 破業障 分二
  │ │ │  │ ││  │ │┌─申一 破障
  │ │ │  │ ││  │ ││【破惡業「陀羅尼」,能破業障;】
  │ │ │  │ ││  │ │└─申二 功能
  │ │ │  │ ││  │ │【破梵行人,蕩除糞穢,令得清淨。】
  │ │ │  │ ││  │ └─未三 破煩惱障 分二
  │ │ │  │ ││  │  ┌─申一 破障
  │ │ │  │ ││  │  │【六字章句「陀羅尼」,能破煩惱障;】
  │ │ │  │ ││  │  └─申二 明功能 分二
  │ │ │  │ ││  │   ┌─酉一 約惑
  │ │ │  │ ││  │   │【淨於三毒根,成佛道無疑。】
  │ │ │  │ ││  │   └─酉二 約處 分二
  │ │ │  │ ││  │    ┌─戌一 總約六道
  │ │ │  │ ││  │    │【六字,即是六觀世音,能破六道、三障。所謂
  │ │ │  │ ││  │    │ 「大悲觀世音」,破地獄道三障;此道苦重,宜用大悲!
  │ │ │  │ ││  │    │ 「大慈觀世音」,破餓鬼道三障;此道饑渴,宜用大慈!
  │ │ │  │ ││  │    │ 「師子無畏觀世音」,破畜生道三障;獸王威猛,宜用無畏也。
  │ │ │  │ ││  │    │ 「大光普照觀世音」,破阿修羅道三障;其道猜忌嫉疑,偏宜用普照也。
  │ │ │  │ ││  │    │ 「天人丈夫觀世音」,破人道三障;人道有事、理,事伏憍慢稱天人,理則見佛性,故稱丈夫。
  │ │ │  │ ││  │    │ 「大梵深遠觀世音」,破天道三障;梵是天主,標主得臣也。】
  │ │ │  │ ││  │    └─戌二 別約二十五有
  │ │ │  │ ││  │【廣六觀世音,即是二十五三昧。大悲,即是無垢三昧;大慈,即是心樂三昧;師子,即是不退三昧;
  │ │ │  │ ││  │ 大光,即是歡喜三昧;丈夫,即是如幻等四三昧;大梵,即是不動等十七三昧。自思之可見(云云)。】
  │ │ │  │ ││  └─巳二 結成三乘
  │ │ │  │ ││【此經通三乘人懺悔,若自調、自度,殺諸結賊,成阿羅漢!若福厚根利,觀無明、行等,成緣覺道!
  │ │ │  │ ││ 若起大悲,身如琉璃,毛孔見佛,得首楞嚴,住不退轉。】
  │ │ │  │ │└─寅二 以諸經例
  │ │ │  │ │【諸大乘經,有此流類,或七佛八菩薩懺,或虛空藏,八百日塗廁,如此等,皆是隨意自攝(云云)。】
  │ │ │  │ ├─丑二 約諸善 分二
  │ │ │  │ │┌─寅一 開章
  │ │ │  │ ││【二、歷諸善,即為二。先分別四運,次歷眾善。】
  │ │ │  │ │└─寅二 別釋 分二
  │ │ │  │ │ ┌─卯一 分別四運 分二
  │ │ │  │ │ │┌─辰一 正分別
  │ │ │  │ │ ││【初明四運者:夫心識無形,不可見;約四相分別,謂未念、欲念、念、念已。未念,名心未起;欲念,名心欲
  │ │ │  │ │ ││ 起;念,名正緣境住;念已,名緣境謝。若能了達此四,即入一相無相。】
  │ │ │  │ │ │└─辰二 料簡 分二
  │ │ │  │ │ │ ┌─巳一 問答 分二
  │ │ │  │ │ │ │┌─午一 問
  │ │ │  │ │ │ ││【問:未念未起,已念已謝;此二皆無心,無心則無相,云何可觀?】
  │ │ │  │ │ │ │└─午二 答 分二
  │ │ │  │ │ │ │ ┌─未一 答未念 分三
  │ │ │  │ │ │ │ │┌─申一 法
  │ │ │  │ │ │ │ ││【答:未念雖未起,非畢竟無。】
  │ │ │  │ │ │ │ │├─申二 譬
  │ │ │  │ │ │ │ ││【如人未作作,後便作作,不可以未作作,故便言無人;若定無人,後誰作作?以有未作作人,則將有
  │ │ │  │ │ │ │ ││ 作作。】
  │ │ │  │ │ │ │ │└─申三 合
  │ │ │  │ │ │ │ │【心亦如是,因未念故,得有欲念;若無未念,何得有欲念?是故未念雖未有,不得畢竟無念也。】
  │ │ │  │ │ │ │ └─未二 答念已 分三
  │ │ │  │ │ │ │  ┌─申一 法
  │ │ │  │ │ │ │  │【念已雖滅,亦可觀察。】
  │ │ │  │ │ │ │  ├─申二 譬
  │ │ │  │ │ │ │  │【如人作竟,不得言無;若定無人,前誰作作?】
  │ │ │  │ │ │ │  └─申三 合
  │ │ │  │ │ │ │【念已心滅,亦復如是,不得言永滅;若永滅者,則是斷見,無因無果。是故念已雖滅,亦可得觀。】
  │ │ │  │ │ │ └─巳二 問答 分二
  │ │ │  │ │ │  ┌─午一 問
  │ │ │  │ │ │  │【問:過去已去,未來未至,現在不住;若離三世,則無別心,觀何等心?】
  │ │ │  │ │ │  └─午二 答 分三
  │ │ │  │ │ │   ┌─未一 總斥簡非 分五
  │ │ │  │ │ │   │┌─申一 總斥非
  │ │ │  │ │ │   ││【答:汝問,非也。】
  │ │ │  │ │ │   │├─申二 牒難
  │ │ │  │ │ │   ││【若過去永滅,畢竟不可知;未來未起,不可知;現在無住,不可知。】
  │ │ │  │ │ │   │├─申三 引例為難 分二
  │ │ │  │ │ │   ││┌─酉一 引佛為例
  │ │ │  │ │ │   │││【云何諸聖人,知三世心?】
  │ │ │  │ │ │   ││└─酉二 舉劣況勝
  │ │ │  │ │ │   ││【鬼神尚知自他三世,云何佛法行人起斷滅、龜毛兔角見?】
  │ │ │  │ │ │   │├─申四 結
  │ │ │  │ │ │   ││【當知三世心,雖無定實,亦可得知。】
  │ │ │  │ │ │   │└─申五 引證
  │ │ │  │ │ │   │【故偈云:「諸佛之所說,雖空亦不斷,相續亦不常,罪福亦不失。」】
  │ │ │  │ │ │   ├─未二 結斥
  │ │ │  │ │ │   │【若起斷滅,如盲對色;於佛法中,無正觀眼,空無所獲。】
  │ │ │  │ │ │   └─未三 勸進
  │ │ │  │ │ │【行者既知心有四相,隨心所起善惡諸念,以無住著智,反照觀察也。】
  │ │ │  │ │ └─卯二 歷眾善 分三
  │ │ │  │ │  ┌─辰一 示捨廣從略
  │ │ │  │ │  │【次歷善事,善事眾多,且約六度。】
  │ │ │  │ │  ├─辰二 歷十二事意
  │ │ │  │ │  │【若有諸塵,須捨六受;若無財物,須運六作。捨、運共論,有十二事。】
  │ │ │  │ │  └─辰三 正解釋 分二
  │ │ │  │ │   ┌─巳一 正約作受以明四運 分二
  │ │ │  │ │   │┌─午一 約十二事共論檀 分二
  │ │ │  │ │   ││┌─未一 約六受 分二
  │ │ │  │ │   │││┌─申一 約眼根色塵修觀 分三
  │ │ │  │ │   ││││┌─酉一 明空觀
  │ │ │  │ │   │││││【初論眼受色時,未見、欲見、見、見已,四運心,皆不可見,亦不得不見。又,反觀覺色之心,不
  │ │ │  │ │   │││││ 從外來,外來於我無預;不從內出,內出不待因緣。既無內外,亦無中間,不常自有。當知:覺色
  │ │ │  │ │   │││││ 者,畢竟空寂!所觀色,與空等;能觀色者,與盲等。乃至意緣法,未緣、欲緣、緣、緣已,四心
  │ │ │  │ │   │││││ 不可得。反觀覺法之心,不外來,不內出,無法塵。無法者,悉與空等,是為覺六受觀(云云)。
  │ │ │  │ │   │││││ 眼根、色塵、空、明,各各無見,亦無分別。】
  │ │ │  │ │   ││││├─酉二 假觀 分二
  │ │ │  │ │   │││││┌─戌一 牒空境作十界生因
  │ │ │  │ │   ││││││【因緣和合,生眼識;眼識因緣,生意識;意識生時,即能分別。依意識則有眼識。】
  │ │ │  │ │   │││││└─戌二 別明十界 分四
  │ │ │  │ │   │││││ ┌─亥一 明四趣
  │ │ │  │ │   │││││ │【眼識能見,見已生貪,貪染於色,毀所受戒;此是地獄四運。意實愛色,覆諱言不;此鬼道四
  │ │ │  │ │   │││││ │ 運。於色生著,而計我、我所;畜生四運。我色、他色,我勝他劣;阿修羅四運。】
  │ │ │  │ │   │││││ ├─亥二 明人天
  │ │ │  │ │   │││││ │【他惠我色,不與不取。於此色上,起仁、讓、貞、信、明等,五戒、十善,人天四運。】
  │ │ │  │ │   │││││ ├─亥三 明二乘
  │ │ │  │ │   │││││ │【觀四運心,心相生滅,心心不住,心心三受,心心不自在。心心屬因緣,二乘四運。】
  │ │ │  │ │   │││││ └─亥四 明菩薩 分三
  │ │ │  │ │   │││││  ┌─天一 三藏菩薩
  │ │ │  │ │   │││││  │【觀己四運,過患如此;觀他四運,亦復如是;即起慈悲,而行六度。】
  │ │ │  │ │   │││││  ├─天二 通菩薩 分二
  │ │ │  │ │   │││││  │┌─地一 斥三藏
  │ │ │  │ │   │││││  ││【所以者何?六受之塵,性相如此;無量劫來,頑愚保著,而不能捨;捨不能亡。】
  │ │ │  │ │   │││││  │└─地二 正明通教 分二
  │ │ │  │ │   │││││  │ ┌─玄一 明因位 分二
  │ │ │  │ │   │││││  │ │┌─黃一 正明觀法
  │ │ │  │ │   │││││  │ ││【今觀塵非塵,於塵無受;觀根非根,於己無著。觀人叵得,亦無受者;三事皆空,
  │ │ │  │ │   │││││  │ ││ 名檀波羅蜜。】
  │ │ │  │ │   │││││  │ │└─黃二 引證 分二
  │ │ │  │ │   │││││  │ │ ┌─宇一 引經
  │ │ │  │ │   │││││  │ │ │【《金剛般若》云:若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是名住相布施。如人入闇,
  │ │ │  │ │   │││││  │ │ │ 則無所見。不住聲味布施,是無相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 │ │  │ │   │││││  │ │ └─宇二 消經意
  │ │ │  │ │   │││││  │ │【直言不見相,略猶難解。今,不見色有相、無相、亦有無相、非有無相,若處處著相,
  │ │ │  │ │   │││││  │ │ 引之令得出。不起六十二見,乃名無相檀,到於彼岸。一切法趣檀,成摩訶衍,是菩薩
  │ │ │  │ │   │││││  │ │ 四運。】
  │ │ │  │ │   │││││  │ └─玄二 明果佛
  │ │ │  │ │   │││││  │【又觀四運與虛空等,即「常」;不受四運,即「樂」;不為四運起業,即「我」;四運不能
  │ │ │  │ │   │││││  │ 染,即「淨」。是佛法四運。】
  │ │ │  │ │   │││││  └─天三 別菩薩
  │ │ │  │ │   │││││【如是四運雖空,空中具見種種四運;乃至遍見恒沙佛法,成「摩訶衍」,是為假名四運。】
  │ │ │  │ │   ││││└─酉三 中觀
  │ │ │  │ │   ││││【若空,不應具十法界。法界從因緣生,體復非有;非有故空,非空故有;不得空有,雙照空有;三諦
  │ │ │  │ │   ││││ 宛然,備佛知見。於四運心,具足明了。】
  │ │ │  │ │   │││└─申二 例觀餘塵
  │ │ │  │ │   │││【觀聲、香、味、觸、法,五受四運心;圓覺三諦,不可思議,亦復如是。準前可知,不復煩記。】
  │ │ │  │ │   ││└─未二 約六作 分二
  │ │ │  │ │   ││ ┌─申一 正釋 分二
  │ │ │  │ │   ││ │┌─酉一 舉行緣 分三
  │ │ │  │ │   ││ ││┌─戌一 空觀
  │ │ │  │ │   ││ │││【次觀六作行檀者,觀未念行、欲行、行、行已。四運遲速皆不可得,亦不見不可得。反觀覺心,
  │ │ │  │ │   ││ │││ 不外來、不內出、不中間、不常自有,無行,無行者,畢竟空寂。】
  │ │ │  │ │   ││ ││├─戌二 假觀
  │ │ │  │ │   ││ │││【而由心運役,故有去來。或為毀戒,或為誑他,或為眷屬,或為勝彼,或為義讓,或為善禪。或
  │ │ │  │ │   ││ │││ 為涅槃。或為慈悲,捨六塵,運六作。方便去來,舉足、下足,皆如幻化!怳[忄兩]虛忽,亡能
  │ │ │  │ │   ││ │││ 、亡所!千里之路,不謂為遙;數步之地,不謂為近。凡有所作,不唐其功,不望其報。如此住
  │ │ │  │ │   ││ │││ 檀,攝成一切恒沙佛法,具「摩訶衍」能到彼岸。】
  │ │ │  │ │   ││ ││└─戌三 中觀
  │ │ │  │ │   ││ ││【又觀一運心,十法具足。一不定一,故得為十;十不定十,故得為一。非一非十,雙照一十;一念
  │ │ │  │ │   ││ ││ 心中,具足三諦。】
  │ │ │  │ │   ││ │└─酉二 餘五例
  │ │ │  │ │   ││ │【住、坐、臥、語默、作作,亦復如是。準前可知。】
  │ │ │  │ │   ││ └─申二 引證
  │ │ │  │ │   ││【故《法華》云:「又見佛子,名衣上服,以用布施,以求佛道。」即此義也。】
  │ │ │  │ │   │└─午二 約十二事各論六 分二
  │ │ │  │ │   │ ┌─未一 標同異
  │ │ │  │ │   │ │【前約十二事,共論檀,今約一一事,各各論六。】
  │ │ │  │ │   │ └─未二 明六度互嚴 分六
  │ │ │  │ │   │  ┌─申一 以五嚴檀度 分二
  │ │ │  │ │   │  │┌─酉一 廣於行中具六 分四
  │ │ │  │ │   │  ││┌─戌一 正釋 分二
  │ │ │  │ │   │  │││┌─亥一 明檀中六度 分二
  │ │ │  │ │   │  ││││┌─天一 正釋
  │ │ │  │ │   │  │││││【行者行時,以大悲眼觀眾生,不得眾生相;眾生於菩薩得無怖畏,是為行中檀。於眾生無所
  │ │ │  │ │   │  │││││ 傷損,不得罪福相,是名尸。行時,心想不起,亦無動搖,無有住、處、陰、入、界等,亦
  │ │ │  │ │   │  │││││ 悉不動,是名忍。行時不得舉足下足,心無前思後覺,一切法中,無生、住、滅,是名精進。
  │ │ │  │ │   │  │││││ 不得身心、生死、涅槃,一切法中,無受念著,不味不亂,是名禪。行時,頭等六分,如雲
  │ │ │  │ │   │  │││││ 、如影、夢、幻、響、化,無生、滅、斷、常,陰、界、入空寂,無縛、無脫,是名般若。】
  │ │ │  │ │   │  ││││└─天二 指教
  │ │ │  │ │   │  ││││【具如《首楞嚴》中廣說。】
  │ │ │  │ │   │  │││└─亥二 逐難重以辨禪慧過失 分二
  │ │ │  │ │   │  │││ ┌─天一 明禪 分二
  │ │ │  │ │   │  │││ │┌─地一 舉禪過
  │ │ │  │ │   │  │││ ││【又,行中寂然有定相,若不察之,於定生染,貪著禪味。】
  │ │ │  │ │   │  │││ │└─地二 明禪得
  │ │ │  │ │   │  │││ │【今觀定心,心尚無心,定在何處?當知此定,從顛倒生。如是觀時,不見於空及與不空;
  │ │ │  │ │   │  │││ │ 即破定相,不生貪著。以方便生,是菩薩解。】
  │ │ │  │ │   │  │││ └─天二 行者下明慧 分二
  │ │ │  │ │   │  │││  ┌─地一 明慧過
  │ │ │  │ │   │  │││  │【行者未悟,或計我能觀心,謂是妙慧。著慧自高,是名智障;同彼外道,不得解脫。】
  │ │ │  │ │   │  │││  └─地二 明慧德 分二
  │ │ │  │ │   │  │││   ┌─玄一 正明慧德
  │ │ │  │ │   │  │││   │【即反照能觀之心,不見住處,亦無起滅,畢竟無有觀者及非觀者。觀者既無,誰觀諸法
  │ │ │  │ │   │  │││   │ ?不得觀心者,即離觀想。】
  │ │ │  │ │   │  │││   └─玄二 引證
  │ │ │  │ │   │  │││【《大論》云:「念想觀已除,戲論心皆滅,無量眾罪除,清淨心常一;如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
  │ │ │  │ │   │  │││ !」《大集》云「觀於心心」,即此意也。】
  │ │ │  │ │   │  ││├─戌二 結成三昧
  │ │ │  │ │   │  │││【如是行中,具三三昧。初觀破一切種種有相,不見內外,即空三昧;次觀能壞空相,名無相三昧
  │ │ │  │ │   │  │││ ;後觀不見作者,即無作三昧。】
  │ │ │  │ │   │  ││├─戌三 結成諸波羅蜜
  │ │ │  │ │   │  │││【又,破三倒、三毒,越三有流,伏四魔怨,成波羅蜜。】
  │ │ │  │ │   │  ││└─戌四 舉多況少
  │ │ │  │ │   │  ││【攝受法界,增長具足,一切法門,豈止六度,三三昧而已矣。】
  │ │ │  │ │   │  │└─酉二 以十一事略例
  │ │ │  │ │   │  │【若於行中具足一切法者,餘十一事,亦復如是。】
  │ │ │  │ │   │  ├─申二 以五嚴尸 分二
  │ │ │  │ │   │  │┌─酉一 正釋 分二
  │ │ │  │ │   │  ││┌─戌一 約十二事中尸 分二
  │ │ │  │ │   │  │││┌─亥一 約作受明事戒境 分二
  │ │ │  │ │   │  ││││┌─天一 正明事戒
  │ │ │  │ │   │  │││││【次更歷六塵中,競持謹潔;如擎油鉢,一渧不傾。又於六作中,威儀肅肅,進退有序;】
  │ │ │  │ │   │  ││││└─天二 斥事
  │ │ │  │ │   │  ││││【但名持戒,持戒果報,升出受樂;非是三昧,不名波羅蜜。】
  │ │ │  │ │   │  │││└─亥二 明理觀戒 分二
  │ │ │  │ │   │  │││ ┌─天一 明觀意
  │ │ │  │ │   │  │││ │【若得觀慧,於十二事,尸羅自成。】
  │ │ │  │ │   │  │││ └─天二 正約三觀 分三
  │ │ │  │ │   │  │││  ┌─地一 空觀
  │ │ │  │ │   │  │││  │【謂觀未見色、欲見、見、見已,四運心,種種推求,不得所起之心,亦不得能觀之心;
  │ │ │  │ │   │  │││  │ 不內外,無去來,寂無生滅。(其一)】
  │ │ │  │ │   │  │││  ├─地二 能如下假觀
  │ │ │  │ │   │  │││  │【能如是觀身口七支,淨若虛空,是持「不缺」、「不破」、「不穿」三種律儀戒。
  │ │ │  │ │   │  │││  │ 破四運諸惡覺觀,即持「不雜戒」也。不為四運所亂,即持「定共戒」也。
  │ │ │  │ │   │  │││  │ 四運心不起,即持「道共戒」也。分別種種四運無滯,即持「無著戒」也。
  │ │ │  │ │   │  │││  │ 分別四運不謬,即持「智所讚戒」也。知四運攝一切法,即持「大乘自在戒」也。
  │ │ │  │ │   │  │││  │ 識四運四德,持「究竟戒」。(其二)】
  │ │ │  │ │   │  │││  └─地三 中觀
  │ │ │  │ │   │  │││【心既明淨,雙遮二邊,正入中道,雙照二諦;不思議佛之境界,具足無減。(其三)】
  │ │ │  │ │   │  ││└─戌二 以五度嚴 分二
  │ │ │  │ │   │  ││ ┌─亥一 約色廣明 分三
  │ │ │  │ │   │  ││ │┌─天一 正釋
  │ │ │  │ │   │  ││ ││【色者、色法、受者,不可得;三事皆亡,即「檀」。於色、色者,安心不動,名「忍」。
  │ │ │  │ │   │  ││ ││ 色、色者,無染無間,名「毘梨耶」。不為色、色者所亂,名「禪」。色、色者,如幻、
  │ │ │  │ │   │  ││ ││ 如化,名「般若」。】
  │ │ │  │ │   │  ││ │├─天二 結成三昧
  │ │ │  │ │   │  ││ ││【色、色者如虛空,名「空三昧」;不得此空,名「無相三昧」;無能無所,名「無作三昧」。
  │ │ │  │ │   │  ││ │└─天三 結成恒沙佛法
  │ │ │  │ │   │  ││ │【何但三諦、六度、三空,一切恒沙佛法,皆例可解。】
  │ │ │  │ │   │  ││ └─亥二 以十一事略例
  │ │ │  │ │   │  ││【觀色塵既爾,餘五塵亦然;六受、六作亦如是。】
  │ │ │  │ │   │  │└─酉二 引證
  │ │ │  │ │   │  │【《法華》云:「又見佛子,威儀具足,以求佛道。」即此義也。】
  │ │ │  │ │   │  ├─申三 以五嚴忍
  │ │ │  │ │   │  │【次,歷忍善者,還約作、受,皆有違、順。順,是可意;違,不可意。於違不瞋,於順不受。無見、
  │ │ │  │ │   │  │ 無見者,無作、無作者,皆如上說。】
  │ │ │  │ │   │  ├─申四 以五嚴精進 分二
  │ │ │  │ │   │  │┌─酉一 明事境 分五
  │ │ │  │ │   │  ││┌─戌一 示舊解
  │ │ │  │ │   │  │││【次,歷精進善,舊云:精進無別體,但篤眾行。】
  │ │ │  │ │   │  ││├─戌二 先略斥舊
  │ │ │  │ │   │  │││【義而推之,應有別體。】
  │ │ │  │ │   │  ││├─戌三 舉例
  │ │ │  │ │   │  │││【例無明通入眾使,更別有無明。】
  │ │ │  │ │   │  ││├─戌四 出今師意
  │ │ │  │ │   │  │││【今且寄誦經,勤策其心,以擬精進;晝夜不虧,乃得滑利。】
  │ │ │  │ │   │  ││└─戌五 正斥事
  │ │ │  │ │   │  ││【而非三昧慧。】
  │ │ │  │ │   │  │└─酉二 明理觀
  │ │ │  │ │   │  │【今觀氣息觸七處,和合出聲如響,不內、不外,無能誦、所誦;悉以四運推撿,於塵不起受者,於緣
  │ │ │  │ │   │  │ 不生作者,煩惱不間誦說。念念流入,大涅槃海,是名精進(云云)。】
  │ │ │  │ │   │  ├─申五 以五嚴禪 分三
  │ │ │  │ │   │  │┌─酉一 總舉事斥禪
  │ │ │  │ │   │  ││【次歷諸禪。根本、九想、背捨等,但是「禪」,非波羅蜜。】
  │ │ │  │ │   │  │├─酉二 正明觀理
  │ │ │  │ │   │  ││【觀入定四運,尚不見心,何處有定?即達禪實相,以禪攝一切法。】
  │ │ │  │ │   │  │└─酉三 斥謬 分二
  │ │ │  │ │   │  │ ┌─戌一 斥謬
  │ │ │  │ │   │  │ │【故《論》第五,解「八想」竟,明「十力、四無所畏、一切法」;諸論師不達玄旨,咸謂《論》
  │ │ │  │ │   │  │ │ 誤;未應說此。】
  │ │ │  │ │   │  │ └─戌二 引論主意
  │ │ │  │ │   │  │【此是論主明「八想」,作「摩訶衍」相,故廣釋諸法耳(云云)。】
  │ │ │  │ │   │  └─申六 以智慧為頭歷十二事 分二
  │ │ │  │ │   │   ┌─酉一 總引論具有事理
  │ │ │  │ │   │   │【次歷智慧者,《釋論》八種解般若。】
  │ │ │  │ │   │   └─酉二 正釋 分二
  │ │ │  │ │   │    ┌─戌一 明事智
  │ │ │  │ │   │    │【今且約世智,用觀六受、六作。】
  │ │ │  │ │   │    └─戌二 明理觀 分二
  │ │ │  │ │   │     ┌─亥一 正明觀法
  │ │ │  │ │   │     │【四運推世智叵得,皆如上說。】
  │ │ │  │ │   │     └─亥二 歷三昧等
  │ │ │  │ │   │【約餘一切善法,亦如是!】
  │ │ │  │ │   └─巳二 問答料簡 分二
  │ │ │  │ │    ┌─午一 問
  │ │ │  │ │    │【問:若一法攝一切法者,但用觀即足,何須用止?一度即足,何用五度耶?】
  │ │ │  │ │    └─午二 答 分三
  │ │ │  │ │     ┌─未一 答六度
  │ │ │  │ │     │【答:六度宛轉相成,如披甲入陣,不可不密(云云)。】
  │ │ │  │ │     ├─未二 答止觀
  │ │ │  │ │     │【觀如燈,止如密室;浣衣、刈草等(云云)。】
  │ │ │  │ │     └─未三 重述六度
  │ │ │  │ │【又,般若為法界,遍攝一切,亦不須餘法;餘法為法界,亦攝一切,亦不須般若。又,般若即諸法,諸法即般若,
  │ │ │  │ │ 無二無別(云云)。】
  │ │ │  │ ├─丑三 隨自意約諸惡 分二
  │ │ │  │ │┌─寅一 標
  │ │ │  │ ││【三、以隨自意,歷諸惡事者。】
  │ │ │  │ │└─寅二 釋 分二
  │ │ │  │ │ ┌─卯一 明觀境 分二
  │ │ │  │ │ │┌─辰一 明通相善惡 分二
  │ │ │  │ │ ││┌─巳一 釋
  │ │ │  │ │ │││【夫善惡無定,如諸蔽為惡,事度為善;人天報盡,還墮三途,已復是惡。何以故?蔽、度,俱非動出,體皆
  │ │ │  │ │ │││ 是惡。二乘出苦,名之為善。二乘雖善,但能自度,非善人相。《大論》云:「寧起惡癩、野干心,不生聲
  │ │ │  │ │ │││ 聞、辟支佛意。」當知生死、涅槃,俱復是惡。六度菩薩,慈悲兼濟,此乃稱善。雖能兼濟,如毒器貯食;
  │ │ │  │ │ │││ 食則殺人,已復是惡。三乘同斷,此乃稱好。而不見別理,還屬二邊,無明未吐,已復是惡。別教為善,雖
  │ │ │  │ │ │││ 見別理,猶帶方便,不能稱理。《大經》云:「自此之前,我等皆名邪見人也。」邪豈非惡?惟圓法名為善
  │ │ │  │ │ │││ !善順實相名為道,背實相名非道。若達諸惡非惡,皆是實相;即行於非道,通達佛道。若於佛道生著,
  │ │ │  │ │ │││ 不消甘露,道成非道。】
  │ │ │  │ │ ││└─巳二 結
  │ │ │  │ │ ││【如此論善惡,其義則通教。】
  │ │ │  │ │ │└─辰二 別相善惡 分三
  │ │ │  │ │ │ ┌─巳一 明別善惡相
  │ │ │  │ │ │ │【今就別明善惡;事度是善,諸蔽為惡。】
  │ │ │  │ │ │ ├─巳二 簡示
  │ │ │  │ │ │ │【善法用觀,已如上說;就惡明觀,今當說。】
  │ │ │  │ │ │ └─巳三 釋觀惡所以 分五
  │ │ │  │ │ │  ┌─午一 重舉自他之惡
  │ │ │  │ │ │  │【前雖觀善,其蔽不息;煩惱浩然,無時不起。若觀於他,惡亦無量;故修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時,則不見好
  │ │ │  │ │ │  │ 人,無好國土,純諸蔽惡而自纏裹。】
  │ │ │  │ │ │  ├─午二 縱釋
  │ │ │  │ │ │  │【縱不全有蔽,而偏起不善;或多慳貪,或多犯戒、多瞋、多怠,多嗜酒味,根性易奪,必有過患,其誰無
  │ │ │  │ │ │  │ 失?】
  │ │ │  │ │ │  ├─午三 況釋
  │ │ │  │ │ │  │【出家離世,行猶不備!白衣受欲,非行道人,惡是其分。羅漢殘習,何況凡夫?】
  │ │ │  │ │ │  ├─午四 明用觀所以
  │ │ │  │ │ │  │【凡夫若縱惡蔽,摧折俯墜,永無出期;當於惡中,而修觀慧。】
  │ │ │  │ │ │  └─午五 明用觀有益 分三
  │ │ │  │ │ │   ┌─未一 明惡不妨道 分二
  │ │ │  │ │ │   │┌─申一 正示人 分二
  │ │ │  │ │ │   ││┌─酉一 通舉凡夫
  │ │ │  │ │ │   │││【如佛世時,在家之人,帶妻挾子,官方俗務,皆能得道。】
  │ │ │  │ │ │   ││└─酉二 別示人類
  │ │ │  │ │ │   ││【央掘摩羅,彌殺彌慈;秪陀、末利,唯酒唯戒;和須蜜多,婬而梵行;提婆達多,邪見即正。】
  │ │ │  │ │ │   │└─申二 結
  │ │ │  │ │ │   │【若諸惡中,一向是惡,不得修道者,如此諸人,永作凡夫!以惡中有道,故雖行眾蔽,而得成聖,故知
  │ │ │  │ │ │   │ 惡不妨道。】
  │ │ │  │ │ │   ├─未二 明道不妨惡
  │ │ │  │ │ │   │【又道不妨惡,須陀洹人,婬欲轉盛;畢陵尚慢;身子生瞋;於其無漏,有何損益?】
  │ │ │  │ │ │   └─未三 舉譬善惡體性
  │ │ │  │ │ │【譬如虛空中,明暗不相除,顯出佛菩提,即此意也。】
  │ │ │  │ │ └─卯二 明修觀 分二
  │ │ │  │ │  ┌─辰一 明對蔽設觀方法 分三
  │ │ │  │ │  │┌─巳一 法
  │ │ │  │ │  ││【若人性多貪欲,穢濁熾盛;雖對治折伏,彌更增劇,但恣趣向!何以故?蔽若不起,不得修觀。】
  │ │ │  │ │  │├─巳二 譬
  │ │ │  │ │  ││【譬如綸釣,魚強繩弱,不可爭牽;但令鉤餌入口,隨其遠近,任縱沈浮,不久收獲。】
  │ │ │  │ │  │└─巳三 合
  │ │ │  │ │  │【於蔽修觀,亦復如是。蔽即惡魚,觀即鉤餌;若無魚者,鉤餌無用。但使有魚,多大惟佳;皆以鉤餌,隨之不
  │ │ │  │ │  │ 捨。此蔽不久,堪任乘御。】
  │ │ │  │ │  └─辰二 正明用觀 分二
  │ │ │  │ │   ┌─巳一 於貪瞋二蔽廣示 分二
  │ │ │  │ │   │┌─午一 約貪用觀 分二
  │ │ │  │ │   ││┌─未一 明用觀 分三
  │ │ │  │ │   │││┌─申一 明觀空 分二
  │ │ │  │ │   ││││┌─酉一 正明諸句用觀 分二
  │ │ │  │ │   │││││┌─戌一 明推四句 分二
  │ │ │  │ │   ││││││┌─亥一 舉四運
  │ │ │  │ │   │││││││【云何為觀?若貪欲起,諦觀貪欲有四種相:未貪欲、欲貪欲、正貪欲、貪欲已。】
  │ │ │  │ │   ││││││└─亥二 空觀 分二
  │ │ │  │ │   ││││││ ┌─天一 列四句
  │ │ │  │ │   ││││││ │【為當未貪欲滅,欲貪欲生?為當未貪欲不滅,欲貪欲生?亦滅亦不滅,欲貪欲生?非滅非不
  │ │ │  │ │   ││││││ │ 滅,欲貪欲生?】
  │ │ │  │ │   ││││││ └─天二 却覆推撿
  │ │ │  │ │   ││││││【若未滅欲生,為即為離?即滅而生,生滅相違;若離而生,生則無因。
  │ │ │  │ │   ││││││ 未貪不滅而欲生者,為即?為離?若即,即二生相並,生則無窮!若離,生亦無因。
  │ │ │  │ │   ││││││ 若亦滅亦不滅,而欲生者:若從滅生,不須亦不滅;若從不滅生,不須亦滅。不定之因,那生
  │ │ │  │ │   ││││││ 定果?若其體一,其性相違;若其體異,本不相關。
  │ │ │  │ │   ││││││ 若非滅非不滅,而欲貪生;雙非之處,為有?為無?若雙非是有,何謂雙非?
  │ │ │  │ │   ││││││ 若雙非是無,無那能生?如是四句,不見欲貪欲生。】
  │ │ │  │ │   │││││└─戌二 轉句迭推
  │ │ │  │ │   │││││【還轉四句,不見未貪欲滅,欲貪欲生、不生、亦生亦不生、非生非不生,亦如上說。】
  │ │ │  │ │   ││││└─酉二 結成空觀 分二
  │ │ │  │ │   ││││ ┌─戌一 正明觀成
  │ │ │  │ │   ││││ │【觀貪欲蔽,畢竟空寂,雙照分明,皆如上說,是名鉤餌。】
  │ │ │  │ │   ││││ └─戌二 結觀成氣分
  │ │ │  │ │   ││││【若蔽恆起,此觀恆照!亦不見起,亦不見照,而起而照。(其一)】
  │ │ │  │ │   │││├─申二 明假觀
  │ │ │  │ │   ││││【又觀此蔽,因何塵起「色」耶?餘耶?因何作起「行」耶?餘耶?
  │ │ │  │ │   ││││ 若因於色為未見、欲見、見、見已;若因於行,未行、欲行、行、行已;為何事起,為毀戒耶?
  │ │ │  │ │   ││││ 為眷屬耶?為虛誑耶?為嫉妬耶?為仁讓耶?為善禪耶?為涅槃耶?為四德耶?為六度?為三三昧耶
  │ │ │  │ │   ││││ ?為恒沙佛法耶?(其二)】
  │ │ │  │ │   │││└─申三 明中觀 分四
  │ │ │  │ │   │││ ┌─酉一 辨觀相
  │ │ │  │ │   │││ │【如是觀時,於塵無受者,於緣無作者;而於塵、受、根、緣,雙照分明;幻化與空,及以法性,
  │ │ │  │ │   │││ │ 不相妨礙。】
  │ │ │  │ │   │││ ├─酉二 釋
  │ │ │  │ │   │││ │【所以者何?若蔽礙法性,法性應破壞;若法性礙蔽,蔽應不得起。當知蔽即法性;蔽起即法性起,
  │ │ │  │ │   │││ │ 蔽息即法性息。】
  │ │ │  │ │   │││ ├─酉三 引證 分二
  │ │ │  │ │   │││ │┌─戌一 引無行
  │ │ │  │ │   │││ ││【《無行經》云:貪欲即是道,恚癡亦如是!如是三法中,具一切佛法。若人離貪欲,而更求菩提
  │ │ │  │ │   │││ ││,譬如天與地,貪欲即菩提。】
  │ │ │  │ │   │││ │└─戌二 引淨名
  │ │ │  │ │   │││ │【《淨名》云:行於非道,通達佛道。一切眾生,即菩提相,不可復得;即涅槃相,不可復滅。為
  │ │ │  │ │   │││ │ 增上慢,說離婬怒癡,名為解脫;無增上慢者,說婬怒癡性,即是解脫。一切塵勞,是如來種。】
  │ │ │  │ │   │││ └─酉四 舉譬
  │ │ │  │ │   │││【山海色味,無二無別;即觀諸惡,不可思議理也。(其三)】
  │ │ │  │ │   ││└─未二 結位 分二
  │ │ │  │ │   ││ ┌─申一 正判位
  │ │ │  │ │   ││ │【常修觀慧,與蔽理相應,譬如形影,是名觀行位。能於一切惡法,世間產業,皆與實觀不相違背,是
  │ │ │  │ │   ││ │ 相似位。進入銅輪,破蔽根本;本謂無明,本傾枝折,顯出佛性,是分證真實位。乃至諸佛,盡蔽源
  │ │ │  │ │   ││ │ 底,名究竟位。】
  │ │ │  │ │   ││ └─申二 以諸法例
  │ │ │  │ │   ││【於貪蔽中,豎具六即,橫具諸度;一切法,例如上(云云)。】
  │ │ │  │ │   │└─午二 略於瞋恚修觀 分四
  │ │ │  │ │   │ ┌─未一 觀境
  │ │ │  │ │   │ │【次觀瞋蔽,若人多瞋,鬱鬱勃勃,相續恆起,斷不得斷,伏亦不伏。】
  │ │ │  │ │   │ ├─未二 起觀方便
  │ │ │  │ │   │ │當恣任其起,照以止觀。】
  │ │ │  │ │   │ ├─未三 正用觀
  │ │ │  │ │   │ │【觀四種相,瞋從何生?若不得其生,亦不得其滅。歷十二事,瞋從誰生?誰是瞋者?所瞋者誰?
  │ │ │  │ │   │ │ 如是觀時,不得瞋來去足迹,相貌空寂。觀瞋十法界,觀瞋四德,如上說(云云)。】
  │ │ │  │ │   │ └─未四 引證
  │ │ │  │ │   │【是為於瞋非道,通達佛道。】
  │ │ │  │ │   └─巳二 餘四蔽略例
  │ │ │  │ │【觀犯戒、懈、亂、邪癡等蔽,及於一切惡事,亦如是。】
  │ │ │  │ └─丑四 約諸無記 分四
  │ │ │  │  ┌─寅一 立境觀 分四
  │ │ │  │  │┌─卯一 出無記相為境
  │ │ │  │  ││【四、觀非善非惡,即是無記[夢-夕/登]瞢之法。】
  │ │ │  │  │├─卯二 一往折伏
  │ │ │  │  ││【所以須觀此者,有人根性,性不作善,復不作惡,則無隨自意出世因緣,奈此人何!】
  │ │ │  │  │├─卯三 引接開通
  │ │ │  │  ││【《大論》云:無記中有「般若波羅蜜」者,即得修觀也。】
  │ │ │  │  │└─卯四 推成觀境
  │ │ │  │  │【觀此無記與善惡異耶?同耶?同則非無記;異者,為記滅,無記生?記不滅,無記生?記亦滅亦不滅,無記生?記
  │ │ │  │  │ 非滅非不滅,無記生?求記不可得,何況無記與記同異耶?非同故不合,非異故不散;非合故不生,非散故不滅。】
  │ │ │  │  ├─寅二 明觀法
  │ │ │  │  │【又,歷十二事中,為何處生無記?為誰故生無記?誰是無記者?如此觀時,同虛空相。又,無記一法,生十法界及
  │ │ │  │  │ 一切法。又,無記即法性,】
  │ │ │  │  ├─寅三 以正觀結
  │ │ │  │  │【法性常寂,即止義;寂而常照,即觀義。】
  │ │ │  │  └─寅四 引證結例
  │ │ │  │【於無記非道,通達佛道。無記為法界,橫攝諸法,豎攝六位,高廣具足。例如上說。】
  │ │ │  └─癸二 以三止觀結
  │ │ │【復次,但約最後善明隨自意,此是次第意。若善惡俱明隨自意,即是頓意。若約襵牒之善,明隨自意,此則不定意(云云)。】
  │ │ └─庚二 廣料簡 分四
  │ │  ┌─辛一 與三三昧對簡方法有無 分六
  │ │  │┌─壬一 以方法與理觀對辨同異
  │ │  ││【復次,四種三昧方法各異,理觀則同。】
  │ │  │├─壬二 以三三昧與隨自意對辨方法動障多少
  │ │  ││【但三行方法,多發助道法門。又,動障道,隨自意既少方法,少發此事。】
  │ │  │├─壬三 單約方法與理觀辨得失
  │ │  ││【若但解方法,所發助道事相,不能通達;若解理觀,事無不通。】
  │ │  │├─壬四 問成不成
  │ │  ││【又,不得理觀意,事相助道亦不成;得理觀意,事相三昧,任運自成。】
  │ │  │├─壬五 以三三昧與隨自意對辨有問無問
  │ │  ││【若事相行道,入道場得用心,出則不能,隨自意,則無間也。】
  │ │  │└─壬六 以方法與理觀對辨
  │ │  │【方法局三,理觀通四(云云)。】
  │ │  ├─辛二 簡勸修有無 分二
  │ │  │┌─壬一 問
  │ │  ││【問:上三「三昧」,皆有勸修,此何獨無?】
  │ │  │└─壬二 答 分三
  │ │  │ ┌─癸一 標無意
  │ │  │ │【答:六蔽非道即解脫道。鈍根障重者,聞已沈沒;若更勸修,失旨逾甚。】
  │ │  │ ├─癸二 廣斥勸修失意之人 分三
  │ │  │ │┌─子一 通約師資自行化他有滅法之失 分二
  │ │  │ ││┌─丑一 明因師資之失以滅法 分四
  │ │  │ │││┌─寅一 明師自行之失
  │ │  │ ││││【淮河之北,有行大乘空人,無禁捉蛇者,今當說之。其先師於善法作觀,經久不徹;放心向惡法作觀,獲少定心,
  │ │  │ ││││ 薄生空解。】
  │ │  │ │││├─寅二 明教他之失
  │ │  │ ││││【不識根緣,不達佛意;純將此法,一向教他。教他既久,或逢一兩得益者;如蟲食木,偶得成字,便以為證,謂是
  │ │  │ ││││ 事實,餘為妄語。笑持戒修善者,謂言非道;純教諸人,徧造眾惡。】
  │ │  │ │││├─寅三 責其師資迷謬之失
  │ │  │ ││││【盲無眼者不別是非;神根又鈍,煩惱復重;聞其所說,順其欲情,皆信伏隨從,放捨禁戒;無非不造,罪積山岳。】
  │ │  │ │││└─寅四 明民主因茲輕滅之失
  │ │  │ │││【遂令百姓,忽之如草;國王大臣,因滅佛法。毒氣深入,於今未改。】
  │ │  │ ││└─丑二 引事以例師資滅法之失 分二
  │ │  │ ││ ┌─寅一 引史記以例其師妄授
  │ │  │ ││ │【《史記》云:周末有被髮袒身,不依禮度者;遂犬戎侵國,不絕如綖,周姬漸盡。】
  │ │  │ ││ └─寅二 舉失禮以例弟子謬受 分三
  │ │  │ ││  ┌─卯一 公卿斅阮
  │ │  │ ││  │【又阮藉逸才,蓬頭散帶,後公卿子孫皆覩之。奴狗相辱者,方達自然;撙節兢持者呼為田舍。是為司馬氏滅相。】
  │ │  │ ││  ├─卯二 周武信識
  │ │  │ ││  │【宇文邕毀廢,亦由元嵩魔業。此乃佛法滅之妖怪,亦是時代妖怪!何關隨自意意?何以故?如此愚人,心無慧解
  │ │  │ ││  │ ,信其本師,又慕前達,決謂是道。又順情為易,恣心取樂,而不改迷。】
  │ │  │ ││  └─卯三 鄰女斅嚬
  │ │  │ ││【譬如西施,本有心病,多喜嚬呻,百媚皆轉,更益美麗!鄰女本醜,而斆其嚬呻,可憎彌劇。貧者遠徙,富者杜門;
  │ │  │ ││ 穴者深潛,飛者高逝。彼諸人等,亦復似是。狂狗逐雷,造地獄業,悲哉可傷!既嗜欲樂,不能自止;猶如蒼蠅,為唾
  │ │  │ ││ 所粘。浪行之過,其事略爾。】
  │ │  │ │├─子二 斥師有化他違教差機之失 分四
  │ │  │ ││┌─丑一 明差機遠旨之失 分二
  │ │  │ │││┌─寅一 正明失旨
  │ │  │ ││││【其師過者,不達根性,不解佛意。】
  │ │  │ │││└─寅二 引佛意責 分三
  │ │  │ │││ ┌─卯一 法
  │ │  │ │││ │【佛說「貪欲即是道」者,佛見機宜,知一種眾生,底下薄福,決不能於善中修道;若任其罪,流轉無已;令於貪
  │ │  │ │││ │ 欲修習止觀。極不得止,故作此說。】
  │ │  │ │││ ├─卯二 譬
  │ │  │ │││ │【譬如父母,見子得病,不宜餘藥;須黃龍湯,鑿齒瀉之,服已病愈。】
  │ │  │ │││ └─卯三 合 分二
  │ │  │ │││  ┌─辰一 明佛說當機 分二
  │ │  │ │││  │┌─巳一 明宜惡
  │ │  │ │││  ││【佛亦如是,說當其機。快馬見鞭影,即到正路。貪欲即是道,佛意如此。】
  │ │  │ │││  │└─巳二 明宜善
  │ │  │ │││  │【若有眾生,不宜於惡修止觀者,佛說諸善,名之為道。】
  │ │  │ │││  └─辰二 引佛說責
  │ │  │ │││【佛具二說,汝今云何呵善就惡?若其然者,汝則勝佛;公於佛前,灼然違反。】
  │ │  │ ││├─丑二 舉時結過 分三
  │ │  │ │││┌─寅一 釋用惡時意
  │ │  │ ││││【復次,時節難起,王事所拘,不得修善;令於惡中,而習止觀。】
  │ │  │ │││├─寅二 引譬引事
  │ │  │ ││││【汝今無難、無拘,何意純用乳藥毒他慧命?故《阿含》中,放牛人善知好濟,令牛?安隱。若好濟有難,急不獲已
  │ │  │ ││││ ,當從惡濟;惡濟多難,百不全一。汝今無事,幸於好濟,善道驅牛;何為惡道,自他沈沒?】
  │ │  │ │││└─寅三 結過
  │ │  │ │││【破壞佛法,損失威光,誤累眾生,大惡知識!不得佛意,其過如是。】
  │ │  │ ││├─丑三 舉事驗教
  │ │  │ │││【復次,夷險兩處,皆有能通,為難從險,善惡俱通,審機入蔽。汝棄善專惡,能通達非道;何不蹈躡水火,穿逾山壁?
  │ │  │ │││ 世間險路,尚不能通,何況行惡,而會正道,豈可得乎?】
  │ │  │ ││└─丑四 結失儐棄 分二
  │ │  │ ││ ┌─寅一 舉過相 分三
  │ │  │ ││ │┌─卯一 正結差機之失
  │ │  │ ││ ││【又,不能知根緣,直是一人,即時樂善,即時樂惡,好樂不定;何況無量人邪,而純以貪欲化他?】
  │ │  │ ││ │├─卯二 引淨名證
  │ │  │ ││ ││【《淨名》云:我念聲聞,不觀人根,不應說法。二乘不觀,尚自差機;況汝盲瞑,無目師心者乎?】
  │ │  │ ││ │└─卯三 傷歎
  │ │  │ ││ │【自是違經,不當機理,何其愚惑,頓至於此?】
  │ │  │ ││ └─寅二 正明儐棄 分二
  │ │  │ ││  ┌─卯一 法
  │ │  │ ││  │【若見有人,不識機宜,行此說者,則戒海死屍;宜依律擯治,】
  │ │  │ ││  └─卯二 譬
  │ │  │ ││【無令毒樹生長者宅(云云)。】
  │ │  │ │└─子三 斥師自行行偏違心之失 分二
  │ │  │ │ ┌─丑一 以事難其行偏 分二
  │ │  │ │ │┌─寅一 法
  │ │  │ │ ││【復次,檢其惡行,事即偏邪。汝謂貪欲即是道陵一切女,而不能瞋恚即是道害一切男。惟愛細滑觸是道,畏於打拍
  │ │  │ │ ││苦澀觸,則無有道。行一不行一,一有道,一無道。癡闇如漆,偏行污損。】
  │ │  │ │ │└─寅二 譬如下譬
  │ │  │ │ │【譬如死屍穢好花園(云云)。】
  │ │  │ │ └─丑二 以事難違心
  │ │  │ │【難其偏行如前。或將水火刀杖向之,其即默然。或答云:而汝不見,我常能入。此乃違心無慚愧語,亦不得六即之意。】
  │ │  │ └─癸三 結無勸修意 分二
  │ │  │  ┌─子一 法
  │ │  │  │【所以須說此者,上三行法,勤策事難,宜須勸修!隨自意,和光入惡;一往則易,宜須誡忌。】
  │ │  │  └─子二 譬
  │ │  │【如服大黃湯,應備白飲,而補止之(云云)。】
  │ │  ├─辛三 簡四三昧有無 分二
  │ │  │┌─壬一 問
  │ │  ││【問:中道正觀,以一其心,行用即足,何須紛紜四種三昧、歷諸善惡、經十二事?水濁珠昏,風多浪鼓,何益於澄靜耶?】
  │ │  │└─壬二 答 分二
  │ │  │ ┌─癸一 明自行 分二
  │ │  │ │┌─子一 譬
  │ │  │ ││【答:譬如貧窮人,得少便為足,更不願好者。】
  │ │  │ │└─子二 合
  │ │  │ │【若一種觀心;心若種種,當奈之何?此則自行為失。】
  │ │  │ └─癸二 明化他 分三
  │ │  │  ┌─子一 法
  │ │  │  │【若用化他,他之根性,舛互不同;一人煩惱,已自無量,何況多人?】
  │ │  │  ├─子二 譬
  │ │  │  │【譬如藥師,集一切藥,擬一切病。一種病人,須一種藥,治一種病;而怪藥師多藥,汝問似是?】
  │ │  │  └─子三 合 分二
  │ │  │   ┌─丑一 約一人
  │ │  │   │【煩惱心病,無量無邊;如為一人,眾多亦然!云何一人?若人欲聞四種三昧,聞之歡喜,須遍為說,是為世界。以聞
  │ │  │   │ 四種,次第修行,能生善法,即具說四,是各各為人。或宜常坐中,治其諸惡,乃至隨自意中,治其諸惡,是名對治。
  │ │  │   │ 是人具須四法,豁然得悟,是第一義。秖為一人,尚須四說,云何不用耶?】
  │ │  │   └─丑二 約多人 分二
  │ │  │    ┌─寅一 總約四三昧
  │ │  │    │【若為多人者,一人樂常坐,三非所欲;一人欲常行,三非所樂。徧赴眾人之欲,即世界悉檀也。餘三悉檀亦如是!】
  │ │  │    └─寅二 別約一一三昧
  │ │  │【又約一種三昧,亦具四悉檀意。若樂行即行,樂坐即坐。行時若善根開發,入諸法門,是時應行;若坐時心地清涼,喜悅安快
  │ │  │ ,是時應坐。若坐時沈昏,則抖擻應行;行時散動疲困,是則應坐。若行時怳焉虛寂,是則應行;若坐時湛然明利,是時應坐。
  │ │  │ 餘三例爾(云云)。】
  │ │  └─辛四 簡根遮有無 分三
  │ │   ┌─壬一 正明根遮 分二
  │ │   │┌─癸一 問
  │ │   ││【問:善扶理,可修止觀;惡乖理,云何修止觀?】
  │ │   │└─癸二 答 分三
  │ │   │ ┌─子一 引論列
  │ │   │ │【答:《大論》明根遮有四:一、根利無遮,二、根利有遮,三、根鈍無遮,四、根鈍有遮。】
  │ │   │ ├─子二 二解釋 分四
  │ │   │ │┌─丑一 初句
  │ │   │ ││【初句上品。佛世之時,身子等是其人也。行人於善法中修止觀者,以勤修善法,未來無遮;常習止觀,令其根利。若
  │ │   │ ││ 過去具此二義,今生薄修,即得相應;從觀行位,入相似真實。今生不得入者,昔無二義;今約善修,令未來疾入。】
  │ │   │ │├─丑二 第二句
  │ │   │ ││【次句,得道根利,而罪積障重。佛世之時,闍王、央掘,示其人也。逆罪遮重,應入地獄;見佛聞法,豁爾成聖。
  │ │   │ ││ 以根利故,遮不能障。今時行人,於惡法中修止觀者,即此意也。以起惡故,未來有遮。修止觀故,後世根利;若遇
  │ │   │ ││ 知識,鞭入正道。云何而言,惡法乖理,不肯修止觀耶?】
  │ │   │ │├─丑三 第三句
  │ │   │ ││【次根鈍無遮者,佛世之時,周利槃特,示是其人;雖三業無過,根性極鈍。九十日誦鳩摩羅偈。智者,身口意不造於
  │ │   │ ││ 諸惡,繫念常現前;不樂著諸欲,亦不受世間無益之苦行。今時雖持戒行善,不學止觀,未來無遮,而悟道甚難!】
  │ │   │ │└─丑四 第四句
  │ │   │ │【後句者,即一切行惡之人,又不修止觀者是也。不修止觀,故不得道;根鈍,千?為說,兀然不解!多造罪惡,遮障萬端。
  │ │   │ │ 如癩人身痺,針刺徹骨,不知不覺;但以諸惡而自纏裹。】
  │ │   │ └─子三 總結
  │ │   │【以是義故,善雖扶理,道由止觀;惡雖乖理,根利破遮。惟道是尊,豈可為惡,而廢止觀?】
  │ │   ├─壬二 以大經明乘戒釋成根遮
  │ │   │【《大經》云:於戒緩者,不名為緩;於乘緩者,乃名為緩。應具明緩急四句,合上根遮義也(云云)。】
  │ │   └─壬三 引事成乘戒 分二
  │ │    ┌─癸一 證成乘
  │ │    │【又經云:寧作提婆達多,不作鬱頭藍弗。即其義也。應勤聽思修,初無休息。】
  │ │    └─癸二 證成戒
  │ │【如醉婆羅門剃頭,戲女披袈裟(云云)。】
  │ ├─戊三 明感大果 分二
  │ │┌─己一 正釋
  │ ││【第三、為明菩薩清淨大果報故,說是止觀者。若行違中道,即有二邊果報;若行順中道,即有勝妙果報。設未出分段,所獲華報,
  │ ││ 亦異七種方便,況真果報耶?香城七重,橋津如畫,即其相也。此義在後第八重中,當廣分別。】
  │ │└─己二 料簡 分二
  │ │ ┌─庚一 問
  │ │ │【問:《次第禪門》明修證,與此果報,云何同異?】
  │ │ └─庚二 答
  │ │【答:修名習行,證名發得。又,修名習因,證名習果,皆即生可獲;今論果報,隔在來世,以此為異。二乘但有習果,無有報果;
  │ │ 大乘具有(云云)。】
  │ ├─戊四 明裂大網 分二
  │ │┌─己一 約觀心自除疑網
  │ ││【第四、為通裂大網諸經論故,說止觀者。若人善用「止觀」觀心,則內慧明了,通達漸頓諸教。如破微塵出大千經卷,恒沙佛法,
  │ ││ 一心中曉。】
  │ │└─己二 破他疑網
  │ │【若欲外益眾生,逗機設教者,隨人堪任,稱彼而說。乃至成佛,化物之時,或為法王,說頓漸法;或為菩薩,或為聲聞、天、魔、人
  │ │ 、鬼,十法界像,對揚發起;或為佛所問,而廣答頓漸;或扣機問佛,佛答頓漸法輪。此義至第九重當廣說;攝法中亦略示。】
  │ └─戊五 明皈大處 分四
  │  ┌─己一 總序來意
  │  │【第五、歸大處,諸法畢竟空故,說是止觀者。夫膠手易著,寱夢難醒;封文齊意,自謂為是。競執瓦礫,謂琉璃珠。近事顯語,
  │  │ 猶尚不識,況遠理密教,寧當不惑?為此意故,須論旨歸。】
  │  ├─己二 釋章名
  │  │【旨歸者,文旨所趣也。如水流趣海,火炎向空;識密達遠,無所稽滯。譬如智臣,解王密語;聞有所說,皆悉了知,到一切智地。
  │  │ 得此意者,即解旨歸。旨者,自向三德。歸者,引他同入三德。故名旨歸。又,自入三德名歸,令他入三德名旨,故曰旨歸。】
  │  ├─己三 廣解 分二
  │  │┌─庚一 正釋三德 分三
  │  ││┌─辛一 約總別兩番以明三德 分二
  │  │││┌─壬一 總相 分二
  │  ││││┌─癸一 釋
  │  │││││【今更總別明旨歸。諸佛為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示種種像,咸令眾生同見法身;見法身已,佛及眾生,俱歸法身。
  │  │││││ 又,佛說種種法,咸令眾生究竟如來一切種智;種智具已,佛及眾生,俱歸般若。又,佛現種種方便,神通變化,
  │  │││││ 解脫諸縛,不令一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既滅度已,佛及眾生,俱歸解脫。】
  │  ││││└─癸二 引證
  │  ││││【《大經》云:「安置諸子秘密藏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是名總相旨歸。】
  │  │││└─壬二 別相
  │  │││【別相者,身有三種:一者色身,二者法門身,三者實相身。若息化論歸者:色身歸解脫,法門身歸般若,實相身歸法身。般若
  │  │││ 說有三種:一說、道種智,二說、一切智,三說、一切種智。若息化論歸:道種智歸解脫,一切智歸般若,一切種智歸法身。
  │  │││ 解脫有三種:一、解無知縛,二、解取相縛,三、解無明縛。若息化歸真:解無知縛,歸解脫;解取相縛,歸般若;解無明縛
  │  │││ ,歸法身。以是義故,別相旨歸,亦歸三德秘密藏中。】
  │  ││├─辛二 重辨總別成不思議一中具三 分二
  │  │││┌─壬一 正明不思議 分三
  │  ││││┌─癸一 明法身
  │  │││││【復次三德,非三非一,不可思議。所以者何?若謂法身,直法身者,非法身也。當知法身,亦身、非身、非身非非身。住
  │  │││││ 首楞嚴,種種示現,作眾色像,故名為身;所作辦已,歸於解脫。智慧照了,諸色非色,故名非身;所作辦已,歸於般若。
  │  │││││ 實相之身,非色像身、非法門身,是故非身非非身;所作辦已,歸於法身。達此三身,無一異相,是名為歸;說此三身,
  │  │││││ 無一異相,是名為旨。俱入秘藏,故名旨歸。】
  │  ││││├─癸二 明般若
  │  │││││【若謂般若,直般若者,非般若也。當知般若,亦知、非知、非知非非知。道種智般若,徧知於俗,故名為知;所作辦已,
  │  │││││ 歸於解脫。一切智般若,徧知於真,故名非知;所作辦已,歸於般若。一切種智般若,徧知於中,故名非知非非知;所作
  │  │││││ 辦已,歸於法身。達三般若,無一異相,是名為歸;說三般若,無一異相,是名為旨。俱入秘藏,故名旨歸。】
  │  ││││└─癸三 明解脫
  │  ││││【若謂解脫,直解脫者,非解脫也。當知解脫,亦脫、非脫、非脫非非脫。方便淨解脫,調伏眾生,不為所染,故名為脫;
  │  ││││ 所作辦已,歸於解脫。圓淨解脫,不見眾生及解脫相,故名非脫;所作辦已,歸於般若。性淨解脫,則非脫非非脫;所作辦
  │  ││││ 已,歸於法身。若達若說,如此三脫,非一異相;俱入秘藏,故名旨歸。】
  │  │││└─壬二 約事理始終不思議 分二
  │  │││ ┌─癸一 總釋
  │  │││ │【復次,三德,非新非故,而新而故。所以者何?三障障三德,無明障法身,取相障般若,無知障解脫。三障先有,名之為
  │  │││ │ 故;三德破三障,今始得顯,故名為新。三障即三德,三德即三障。三障即三德,三障非故;三德即三障,三德非新。
  │  │││ │ 非新而新,則有發心所得之三德,乃至究竟所得之三德。非故而故,則有發心所治之三障,乃至究竟所治之三障。新非新
  │  │││ │ ,故非故,則有理性之三德。若總達三德,非新非故,而新而故,無一異相,為他亦然;即是旨歸秘密藏中。】
  │  │││ └─癸二 別釋
  │  │││【又說者,無明先有,名為故;法身是明,破於無明,名為新。無明即明,明即無明。無明即明,無明非故;明即無明,明則非
  │  │││ 新。取相先有,名之為故;無相破相,無相名新。相即無相,無相即相,何新何故?無知先有,名之為故;知破無知,知名為
  │  │││ 新。無知即知,知即無知,何新何故?】
  │  ││└─辛三 結前總別
  │  ││【若達總、別,新、故,無一異相;若為他說,亦復如是。是名旨歸,入秘密藏。縱橫、開合、始終等,例皆如是。】
  │  │└─庚二 寄指皈名以明三德
  │  │【復次,旨歸亦復如是,謂旨、非旨、非旨非非旨,歸、非歸、非歸非非歸,一一悉須入秘密藏中,例上可解。旨,自行故;非旨,
  │  │ 化他故;非旨非非旨,無自他故。】
  │  └─己四 總結會 分二
  │   ┌─庚一 會
  │   │【旨歸三德,寂靜若此;有何名字而可說示,不知何以名之,強名:中道、實相、法身、非止非觀等;亦復強名:一切種智、平等
  │   │大慧、般若波羅蜜、觀等;亦復強名:首楞嚴定、大般涅槃、不可思議解脫、止等。】
  │   └─庚二 結                                (科01 終)
  │【當知種種相、種種說、種種神力,一一皆入秘密藏中。何等是旨歸?旨歸何處?誰是旨歸?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永寂如空,是名旨歸。
  │ 至第十重中,當廣說也。】                            (卷02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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