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八十華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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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丑七 稱揚讚德 分二
│      │  ││┌─寅一 總科
│      │  │││◆自下大文第七、稱揚讚德分,亦是發起序。◆
│      │  │││★「第七、稱揚讚德分」,初標章有二:一、對十「分」之名,「稱揚讚」詠本師功「德」;二、云「亦是發起序」
│      │  │││ 者,對三「分」科經,謂「序」、正、流通。一品是「序」,常途分二:一、證信,二、「發起」。今以前六「分
│      │  │││ 」皆為證信。此下四「分」總為「發起」。「讚」「揚」、「發起」佛「德」,出眾顯於佛用,正「發起」大經,
│      │  │││ 不同古德,但用天地禎祥為「發起」也。★
│      │  ││└─寅二 別釋 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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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二  正解經文 分三
│★疏「上來十例各顯一理,然亦無盡」者,第二、正釋經文。於中三:初、總結前義,二、依三分,三、依四分消經。★
│    ┌─己一 總結前文
│    │◆上來十例各顯一理,然亦無盡。◆
│    ├─己二 依三分略科分為 分二
│    │┌─庚一 總科三分
│    ││◆若依常用,應依三分,謂:初品為序;〈現相品〉下,正宗;〈法界品〉內「爾時文殊師利從善住樓閣出」下,明流通。◆
│    ││★疏「若依常用」下,二、「依三分」略科。於中二:先總科「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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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七 部類品會 分二
│ │┌─丁一 總辨來意
│ ││◆第七、部類品會者,既知旨趣沖深,未審能詮文言廣狹。◆
│ ││★疏「第七、部類品會」下,此章有二:先辨來意;★
│ │└─丁二 開章別釋 分二
│ │ ┌─戊一 開章
│ │ │◆於中有四:一、彰本部,二、顯品會,三、明支類,四、辨論釋。◆
│ │ │★後「於中有四」下,開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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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四 教所被機 分二
│ │★「第四、教所被機」中二:先總,後別。★
│ │┌─丁一 舉意總標 分二
│ ││┌─戊一 躡前起後
│ │││◆第四、教所被機者,夫教因機顯,離機無言。上說義理弘深,未委被何根器。◆
│ │││★前中,初、躡前起後;★
│ ││└─戊二 約法揀定
│ ││◆若明能應者,十身圓音。今直彰所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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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三 義理分齊 分二
│ │★「第三、義理分齊」中疏文分二:先總明大意;後「今顯別教」下,開章別釋。★
│ │┌─丁一 總彰大意 分三
│ ││★前中分三:初、結前生後,二、「總」顯深廣,三、結「屬」所攝。★
│ ││┌─戊一 結前生後
│ │││◆第三、義理分齊。已知此經總屬圓教,未知圓義分齊云何?◆
│ │││★今初,兩句:前句結前,謂前教攝中不別明攝者,以五教中第五「圓教」指於「此經」,義當已攝;況諸師立「教」,皆以《華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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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二 藏教所攝 分二
│ │◆第二、藏教所攝中二:先藏攝,後教攝。◆
│ │★「第二、藏教所攝」,疏文分二:先總,後別。★
│ │┌─丁一 明藏攝 分二
│ ││◆前中亦二:先藏,後攝。◆
│ ││★總中亦二:先總科;★
│ ││┌─戊一 明藏 分二
│ │││┌─己一 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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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 開章釋文 分二
│★「將釋」已下,第三、開章「釋」「文」。「十門」之內:前八「義」「門」,後二正「釋」,以「經題」目即是「文」故。亦可九皆「義」
│ 「門」,「題」目通一「部」故。★
│┌─乙一 標列章門
││◆將釋經義,總啟十門:一、教起因緣;二、藏教所攝;三、義理分齊;四、教所被機;五、教體淺深;六、宗趣通局;七、部類品會;
││ 八、傳譯感通;九、總釋經題;十、別解文義。◆
││★「十門」生起如是次第者,夫聖人設「教」,言不虛發,動必有由;非大「因緣」,莫宣斯典。故受之以「教起因緣」。★
││★二者、「因緣」既興,有所「起」「教」;佛「教」雖廣,不出三「藏」十二分「教」。未委此經三「藏教」中何「藏教」「攝」,故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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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于闐國三藏 實叉難陀 譯◎(以「◎◎」符號區隔)。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唐 清涼山 大華嚴寺沙門 澄觀 撰◆(以「◆◆」符號區隔)。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唐 清涼山 大華嚴寺沙門 澄觀 述★(以「★★」符號區隔)。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序
  至聖垂誥,鏡一心之玄極;大士宏闡,燭微言之幽致。雖忘懷於詮旨之域,而浩瀚於文義之海。蓋欲寄象繫之跡,窮無盡之趣矣!
斯經文理,不可得而稱也。晉譯幽祕,賢首頗得其門;唐翻靈篇,後哲未窺其奧;澄觀,不揆膚受,輒闡玄微。偶溢九州,遐飛四海。
講者盈百,咸叩余曰:「大教趣深,疏文致遠。親承指訓,髣髴近宗。垂範千古,慮惑高悟。希垂重剖,得睹光輝。」
順斯雅懷,再此條理,名為「隨疏演義」。昔人云:「人在,則易;人亡,則難。」今為此釋,冀遐方、終古,皆若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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