毘 婆 沙 部
甲、聲聞乘中,毘婆沙部說一切所知可分為五類,即色法、心法、心所有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
此五類法中,初色法者,若於緣一事物時,其由極微所組成之粗色能被破壞,令粗色概念失壞;
或經理智分析,令粗色概念失壞,則此色法是為世俗諦性相。若粗色法雖壞,而其概念不失,此則為勝義諦性相。
此如《阿毘達磨俱舍論》(釋分別聖道果人品第六)云——
若破無彼智 由智除余爾 俗諦如瓶水 異此名真諦
毘婆沙師云:自勝義而言,世俗雖無自性,然卻為諦所有。以彼宗遍許一切法為諦實有故。
釋:毘婆沙(Vaibhasika)即說一切有部。許一切法三世實有。
於色法,如瓶,經分析後知其本質為土,故(瓶)的概念即受破壞,如是說瓶雖諦實有(實有瓶的存在),
但其實體則僅為世俗諦定義下的實有。
然而如極微、心識等,既不受破壞,亦能經得起理智分析而其概念不失壞,此即被認為是實體有,
即勝義諦定義下的實有。
二者心法,指能緣外境之前五識,及意識。
釋:前五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等。所緣外境,相應為色、聲、香、味、觸。
前五識與意識,為六識聚。此即不許有第七末那識及第八阿賴耶識。
三者指受、想等五十一心所法,與心王(即心法)同時攀緣外境。
當諸根(如眼)緣外境時,心及心所具所緣平等、伺察平等、時平等、所依平等,事平等五者。
如是,則了悟外境之心識、能知外境差別之心所,遂同時生起,亦同時對外境了別。
是故,除能明證外境之心識及心所外,別無所謂本覺。
釋:此謂心所法與心識同時起五種功能,如是解釋心所法的機理。此即攀緣同一外境;攀緣時起同樣的行相;
攀緣時無先後分別;藉相同的根(器官)來攀緣;對外境的實體同一認識。這種說法與唯識宗不同。
以五平等故,心及心所便非剎那生滅不可,否則即成相違。亦即於攀緣時心及心所生起(活動),
然而其作用則相續,前一攀緣心及心所即行止滅,剎那由另一心識心所來代替。由是毘婆沙部便不能承認有本覺,
即不能承認有本來清淨心,蓋若剎那生滅,此本來心識亦必生滅,生滅即不能說是本來。
四者,指包括無想定,及名身、句身、文身等三世實有(心不相應行)法。
如瓶,既於過去時有,於現在時及未來時亦有。
彼許一切業於完成後仍不失壞。
釋:於無想定中,心及心所停止活動,否則便非無想。所以只能將這種心理狀態歸為心不相應行法,
即與心及心所活動無關。此外尚有得、非得、命根、生、住、異、滅等與重合狀態有關諸法,亦歸入此類。
名身即名相、句身即概念的定義、文身即字母讀音,此三者亦為非精神(心心所法)、非物質(色法)的構成,
故亦只能歸入心不相應行法。
輪迴的機理,彼宗說為即是業滅後仍不失壞的作用,稱為不失法。此固然不能說是色法,亦不能說為心心所法,
因為既說心心所剎那生滅,便不能說為不失,因此唯有建立為心不相應行法。然此建立卻有重大過失,
若不失法不與心心所法相應,則唯有身業及語業,應無意業不失。
五者三種無為法,即虛空、擇滅、非擇滅。彼宗云:唯此三無為法,及道諦及有從屬,意識與其從屬,
五者許為無漏,餘皆有漏。
釋:虛空指空間;擇滅無為藉認知的智力(般若Prajna)以滅一切有漏法,如既知自我為虛妄,
即不執取種種能建立我與我所的法;非擇滅無為不藉認知,自然滅有漏因,譬如不添柴薪,火自熄滅。
經 量 部
甲、經量部(Santrantika)所主,多與毘婆沙部同。其不同者,可舉例而言——
有部許恆轉相續之無表色為色法,經量部則以其依於色法而成,故是假有,且亦不許三世實有。
釋:無表色(Avijnapti-rupa)為毘婆沙部重要建立。一般色法(物質界)皆屬可見,且有障礙性,而無表色則不顯現,
為無形之色法,且不具障礙。其功能為於身中恆轉相續。
建立無表色,目的是想說明輪迴的機理,此不可見而三世流轉,故能保持過去世及今世所作的業,
使之成為未來受報的因。立為色法,色法三世實有,是故即可成為輪迴之體而卻又非「我」。
然而經量部卻認為一切色法均屬假有,且不承認三世實有。此即經部與毘婆沙部諍論最大之處。
乙、許諸根為識所持,對境則由行相轉而為知,說為所緣緣。心及心所即為五識及其隨行心所,用以對境,
例如對色。然外境如色、聲等,實非由心及心所親自認知,實由行相而轉,有如鏡中影像。
釋:此即謂外境非由心及心所直接認知,彼等且不能直接衡量外境(如衡量顏色深淺等)。五識及隨行心所
僅能緣行相而認知外境,此行相為外境在心識中所成,心識如鏡,行相如影,五識及心所則緣影而知外境。
這種情形,即所為帶相(sarupya)。
也可以這樣理解,內識與外境之所謂相應,其實即是指內識上帶有所知對象的影相。
一定要這樣建立,然後才可以說外境的相狀隨心識變異。假如是心識直接認知外境,則心識便非主觀而為客觀。
丙、由是,如色等對境於今剎那轉,其行相於今剎那亦暗中作轉,故與色等對境相應之行相便亦於今剎那生起。
此剎那後,所轉之行相於下一剎那再作轉,故即可認知有另一外行相生起,而視之為對境。
如是能所二取遂成為有,稱為所知。此如《量決定論》(第一品)云—— 親證同類已 猶如證外境釋:
經量部認為,「境」的定義即是心所了知的事物;此際心及心所即是「能知」,
至於「所知」的定義,則是心及心所所能衡量的對境。
因此所謂「有」,其實即是「所知」,亦即是「境」。
經量部將境作六類分別——一者依二諦分別; 二者依自相共相分別;三者依遮遣建立分別;
四者依顯現隱現分別;五者依三時分別; 六者依一異分別。
依二諦者。不待名言施設而成立的法,且可經得起理智考察,此即勝義諦,亦即自相、有為法。如瓶。
唯藉名言施設的法,即是世俗諦,亦即共相、無為法。如無為虛空。如無為虛空。依自共相者。
就勝義而言,凡有因果作用之法,為自相,如瓶。無因果作用之法,為共相,如無為虛空。
依開遮者。遮法分二,遮與非遮。以心智直接排遣一法所應否定之成份,即是遮遣,例如虛空,
即「無雲的天空」,故「雲」即是應否定的成份;於遮遣時,暗示另一意思(即暗中建立另一法),即是非遮,
例如說他對人當面很好,即暗示他在背後對人不好。開許(即建立),為心智無遮與非遮之法,如瓶。
依顯隱者。能以現量了知者為顯現法;唯藉比量了知者,為隱現法。前者如瓶,後者如見煙知有火。
依三時者。於存在的第二剎那呈壞滅相的狀態,即過去法;由於諸緣未足而尚未生起的狀態,即未來法;
已生未滅者,即現在法。
依一異者。非別別者為一,如瓶。別別者如插著花的瓶(花與瓶為別別)。
如上六類,皆為心及心所的對境。
丁、經量部說顯現雖是識之體相,然卻屬虛妄,以所轉之行相非外在有故。然能領納分明一切所知之本覺卻非妄惑。
彼否認心不相應法離色法、心法、心所法而建立。又說三無為非實體有,如石女之子。
釋:關於顯現,即是心與境的交涉。小乘諸宗都承認心外有境,頂多認為它是實有(存在)而非實體有
(其本質非實體)。然則,境既在心外,心又如何緣境(即外境以何機理作顯現)?此中唯正量部主張心能直接緣境,
餘部都不承認。不承認的原因,是由於若心能直接緣境時,則心識將永遠被世俗顯現佔有,是則無從清淨心識。
因此毘婆沙部認為,由外境引生心識印象,這即是顯現。如是,修道便主要是斷除染污無知(我執及由執我而生
的貪嗔癡三毒),若非無知,污染即不顯現,以其經心識抉擇,外境在心識的顯現便跟無知時不同。
經量部則更間接,說外境映於內心,轉為行相,然後心識了別此行相,外境由是顯現。
如是顯現即是虛妄,以其實為一表相,而非外境本身。如是建立故,修道所斷便亦與毘婆沙部同。
然則經量部何以須建立行相?這則是為了要建立輪迴的種子(vija),有行相則能說業是由顯現將業的功德
熏染在一相續(Santati)之上,此相續即有情的身心。行相所負擔的即是熏染的任務。
至於本覺,純屬所知,非為顯現,是故便不虛妄。
說心不相應行法不能離色、心(及心所)建立,即謂其若非屬物質,便即屬精神,
這是為了破毘婆沙部的不失法而下的定義。參考上文即可了知。
聲 聞
甲、彼決定屬聲聞種姓者,行八別解脫律儀。復次以四剎那分別觀四諦,首觀非常,
如是而證「補特迦羅無我」離實有(離我執)。
釋:別解脫律儀(Pratimoksa波羅提木叉)分八:一苾芻(比丘)律儀;二苾芻尼(比丘尼)律儀;三正學律儀;
四勤策律儀;五勤策女律儀;六近事男律儀;七近事女律儀;八近住律儀。 四諦十六行相:
一觀苦諦修四行相——1)非常、2)苦、3)空、4)無我;
二觀集諦修四行相——1)因、 2)集、3)生、4)緣;
三觀滅諦修四行相——1)滅、 2)靜、3)妙、4)離;
四觀道諦修四行相——1)道、 2)如、3)行、4)出。
行律儀即守戒;修四諦十六行相即修止觀,稱為「行相」,即由修止觀而令心識清淨,
如不執著「常」、知「苦」等。
乙、以此串習力,二障於五道修習之究竟金剛喻定(vajropamasamadhi)中摧滅。
此二障即貪瞋癡三毒及其種子,與煩惱以外之無明。
蓋障既不復有,即已捨離,由是能證有餘依或無餘依之阿羅漢果。
釋:二障即煩惱障、所知障。煩惱障由我執(執著自我)生起,所謂煩惱即貪、瞋、癡三毒;
所知障則由法執(執著概念等)生起;所謂煩惱以外之無明,則如執著於外道義理等。
五道為修道的五個階段,即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無學道。
金剛喻定為小乘聲聞或大乘菩薩於修行接近圓滿時所起之定,斷除最後煩惱習氣。
無餘依阿羅漢於證果時已不依身識,有餘依則仍依身識(即世俗之所謂未死)。
緣 覺
甲、緣覺除觀首以非常之四諦外,復觀十二因緣。彼與聲聞在修道上大致相同,唯聲聞眾雖離人我執,
卻仍許外境之無方分極微為勝義,緣覺則認一切外境均屬虛幻,勝義諦中無實有,唯是心識現象。
釋:十二因緣為無明(Avidya)、行(Samskara)、識(Vijnana)、名色(nama-rupa)、六入(Sad-ayatana)、觸(Sparas)、
受(Vedana)、愛(trsna)、取(upadana)、有(bhava)、生(jati)、老死(jara-marana)。
此十二支中前者為後者生起之因,如行之生起,以無明為因,故若無明滅,則行亦滅。
聲聞眾謂「極微」(paramana)為真實有,此即將物質分至不可復分時之粒子。其說為有,以無方分故,
即無可分上下左右,說為極微無方分,因一有方分,即可再分。緣覺則不許此說,故比聲聞為究竟。
乙、彼等許內自執持之識為真實,此則略與唯識宗所主相同。如《現觀莊嚴論》(第二品第八頌)云:
遠所取分別 未離能取故 當知由所依 攝為麟喻道
釋:此謂緣覺僅能離「所取」(外境),而執內識(能取)為真實,故未究竟,喻其如麟(相傳麟為獨角獸)。
於廣大資糧道中觀無我,如是由加行道之暖位,至無學道,每 一證量,皆能於一座中現前證得。
是故聲聞與緣覺等二乘之分別,只在要根器之利鈍。於意業及證悟之理路,實無太大差別。
亦以此故,二者同藏(經律論等)。
釋:前說五道,於資糧道後為加行道,有暖、頂、忍、世第一等四位。以後為有學道,即見道、修道。
至無學道,則能證極果(聲聞為阿羅漢、緣覺為辟支佛、菩薩為佛)。
此即謂緣覺利根,故唯證無我尚歷時百劫,此如《俱捨論》(分別世間品)云:
「要百大劫修菩提資糧,然後方成麟角喻獨覺。」以後即一座即能證一次第,得果迅速。
大乘,或名菩薩乘,依宗義順分為二,即唯識宗(Vijnanavada)及中觀(Madhyamaka)二宗。
唯 識 宗
甲、經量部遮撥毘婆沙部所主心識之時分、極微之方分等。唯識宗僅許外境非屬認知,此實與之暗合。
故《三摩地王經》云——佛子,此三界唯心;此是此宗遂名唯識宗,蓋彼主一切法唯心所顯現故。
唯識宗亦依末轉車輪所教,許一切法依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等三性而安立。
釋:毘婆沙部說心王心所同時剎那生滅,又說物質(色法)可分析為無可再分的粒子名極微,
二者均為「實有」見地鋪路。經量部反對毘婆沙部,已說一切顯現均是識之體相,然此說未免將識體執實,
僅視識上的顯現為虛妄。唯識宗為避免實執六識聚,故建立阿賴耶識。
阿賴耶識的成立,是為了使種子有一安立的處所。然而若僅將阿賴耶識當成業種子的倉庫,則仍未免落於常邊,
是故便為阿賴耶識另立一作用,稱為熏習。於是種子於諸緣具備時即起現行,而現行又同時熏習種子,
由是說為不常不斷,立中道義。此即唯識宗熏現與經量部熏習最大不同之處。
至於說一切法唯識變現(一切法唯心),則如《唯識二十頌》所云:
「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心、意、識了名之差別,此中說心意兼心所。唯遮外境,不遣相應。
內識生時似外境現,如有眩翳見發蠅等,此中都無少分實義。」
此謂識生起時,變現物象如外境,凡夫於是執外境為實有,不知此僅如眼病的人見毛髮蒼蠅,無少分真實。
如是即識所變的原理。
遍計所執自性,如黑夜中踏著草繩,誤以為蛇,此於世俗中亦非真實。
依他起自性即是緣起,一切法皆依因緣生滅,緣具則生、緣不具則滅,是故依他起的「他」即指諸緣,
一切有為法都屬依他起,為世俗真實(世俗諦)。
圓成實自性即一切法自性,為勝義諦。
乙、此中遍計所執自性,復分為名言遍計執,及相成就遍計執。前者指假立名言,包括一切法之假相,
及其安立之假名,此皆心識之增益而非實有。後者指人我與法我。
釋:如是,「所知」便即是名言遍計執,因凡所知都屬假立的名言。如瓶,「瓶」即是名言,而此現為瓶狀的物體,
無非只是此物體在心識中變現所顯的相狀。此相狀有如符號,共業不同的有情,見同一符號,便有不同的相狀。
至於相成就遍計執,即由心識虛構而成的概念。如人我、法我,即對個體的執著,及對概念的執著。
由執著而令相成就,本非實有。
丙、依他起亦分兩種,即不淨依他起與清淨依他起。前者包括由五蘊近取而引生之一切有漏法,
如由引頌「於是空法處,愚者妄分別」,至「苦惱無有量「所說。後者包括究竟清淨勝利王之佛身、根本智、
剎土等。前者之得名,以其依於業及習氣等他緣故;後者之得名,則以其依離障之緣而起故。
釋:此即輪迴界一切法,都屬不淨依他起;而涅槃界一切法,都屬清淨依他起。
此即與後面將要說到的了義大中觀不同。了義大中觀說涅槃界的法離緣起,如是即非依他。
唯識宗如是建立,是由於認為「假必依實「,由是建立清淨依倔起,說佛身等實有,
以《三摩地王經》第三十二品(Sutradharananusamsa)頌云——
於是空法處 愚者妄分別 行於分別中 彼人趣惡道 眾生生老遷 流轉無窮已 沈沒生死中 苦惱無有量
此即說十二因緣流轉。「空法」指因緣所生法,「妄分別」即是無明。
丁、復次,圓成實亦分為二,即不變異及不顛倒。前者為內光明藏、法界不變異自性、及住自性真實(實相)。
如《密嚴經》云—— 此藏已決定 許為阿賴耶
至若後者,於到達無漏道究竟後,可說果位阿賴耶已無顛倒,以障智之煩惱已澈底清淨故。
釋:依唯識家的說法,空二執之真如,即是圓成實性。不變異圓成實性便即是法性,斯為究竟真實。
不顛倒圓成性只是一種除蓋障的作用(智),故非究竟。
唯識宗可分為實相派及假相派。
實相派認為,眼識緣青色時,青色如實顯現為青色;假相派則認為青色顯現之類一切法,於外境或心識中
皆無實相,故較實相派稍勝,以此實許除識外別無其他實法,因無明習氣增益,心識無明始污染及執著諸顯現。
若更分別,實相派更可分為主張能取所取等數、或主張相有差別而識則無有差別、或主張相與識如一卵之二份。
此皆以外境及識而作分別。
假相派則以心識自體是否為無明習氣之垢 障所染,分為有垢 、無垢二派。
於主張能取所取同等數目者,或說八識聚,或說六識聚。於主張相有差別識無差別者,或說六識聚 ,或說一識,
如是即有無數分別。
釋:以眼見外境的青色為例,實相派(Sakaravada)認為,青的相為真實,而假相派 (Nirakaravada)則認為不真實。
同樣主張外境由識變現,為什麼卻有真相假相的分別呢?這是因為真相派說,識的變現有三,
如一、青色現為青色;二、青色現為有方分的相;三、青色現為外境。
他們認為,前二者真實,心識未因此而受無明污染,後者則已受污染,故執持外境。
換言之,他們認為只有執持外境才是錯誤,認青色為青,並由是認許其方分相狀,則並非錯誤。
而假相派則認為三者皆不真實。這即是兩派的分別。
真相派分三:能取同數派、心境摻雜雜派、半卵對開派。
能取同數派主張:當眼識緣花紋時,花紋上青黃等我的數量,跟眼識中生起的青黃相為同等數量。
這樣的主張,即等於說眼識生起的青相與黃相為異體。
心境摻雜派則認為花紋上青黃二色同體,持青黃相的根識亦同體。
半卵對開派則將內識與外境視同一卵中的蛋白與蛋黃,他們主張,心識變現的外境青色,跟心識所持的青色相,
雖皆依心識,然而彼此卻異體。
因此三派的差別,實在於外境內識同體與異體的主張不同。
至於假相派,則有有垢 派及無垢 派的分別。有垢派認為無明習氣可污染心識的本體,
無垢派則認為心識本體不受污染。以此分別,前者便否定自性清淨心。
戊、唯識宗又可分為隨教行及隨理行二派。隨教行者主八識聚,隨理行者主六識聚。
此宗雖較聲聞、緣覺為勝,然彼不能如實了知勝義諦圓成實性,此以彼雖共許外境及顯相皆非諦實有,
唯卻許自性光明又無二智 之本覺為勝義圓成寶。
釋:認為本覺諦實有,是因為覺得「假必依實」,必須建立一實法然後才可以將假法比較抉擇。
同時,他們亦認為若不立實法則成斷滅,是故他們所立的勝義諦便非究竟,即仍落實事執邊。
下來說中觀宗,其實中觀自續派亦執實法,然而他們卻不如唯識宗之執內識為真實法,僅視解脫後的內識為真實。
所以於諸宗中,由自續派以下皆有實事執,僅所執的程度不同。應成派之執則最小,僅概念尚未離邊。
中 觀 宗
中觀宗分二:外宗、內宗。
外宗說無體性,屬粗品;內宗說了義大中觀,屬細品。
外宗復分為二:中觀自續派(Svatantrika madhyamaka)、中觀應成派(Prasangika madhyamaka)。
釋:一向以來,漢地學者都無中觀宗分外內二宗的說法,此實緣未明中觀次第之故。
今敦珠法王此論,當可啟發學人作深入研究。
大中觀(Mahamadhyamaka)另有他空派(Shentong),即西藏覺囊派(Jo-nang pa)之所宗。
彼宗稱之為(他空大中觀),說如來藏,且以如來藏為實體(真常),即同漢土之華嚴、天台,
亦即《大乘起信論》的見地。此宗於西藏為格魯派宗喀巴大士所力破,斥之為錯見。
宗喀巴大士的說法傳來漢土,即成為「真常唯心」的判教。
然而「他空大中觀」實非「了義大中觀」。了義大中觀雖亦說如來藏,卻示以為之「真常」,
僅視之為一清淨心識境界,能自顯現功德。譬如大日,能自顯現光明,卻不必因光明顯現即執大日為「真常」。
故於大中觀,必須作「他空」、「離邊」、「了義」等簡別,不能因其都說如來藏即視為一律。
此處敦珠法王唯許「了義大中觀」為內宗,未說不了義的「他空」為內空。
若站在修道次第的立場,外宗雖非究竟,卻亦為道次第之所依;且「他空」亦非錯見,
蓋行者修中觀亦肱以此為道次第中一次第見地,如寧瑪派修心識光明(道光明),即由「他空」起修。
然後漸次「離邊」,以直證「了義」,故僅能說「他空」為非究竟。
且須注意,依「了義大中觀」的見地,給判為「性空唯名」的應成派實亦非究竟,是故判為「粗品」,
判為「外宗」。這一點,很值得學者深思。
外 宗
一、自續派
甲、毘婆沙部、經量部及唯識宗,三者宗義皆落體性邊,故未能離實執之戲認。
自續派則立於中道(Madhyama),蓋以一切法本不落兩邊,具中道自性故。
自續派許一切法於世俗顯現中為有,即於顛倒心之覺受中為有,而於勝義離顛倒之覺心中即為無。
此派建立二諦,世俗諦及勝義諦皆復分為二。於世俗諦可分為——
凡所顯現皆具因果力用之正世俗(tathyasamvrti);凡所顯現皆不具因果力用之倒世俗(mithyasamvrti)。
於勝義諦可分為——
斷除單邊戲論之離一勝義(Paryayaparamarthasatya),如說芽非自生等。
斷除多邊戲論之離多勝義(aparyayaparamarthasatya),如說芽非自生、非他生、非自他共生、非無因生等。
釋:自續派建立世谷有、勝義無,自了義大中觀看來,仍落相對法(有無即是相對)。
此即如《楞伽經》之說一百八句義,所有句義皆相對法。凡相對法皆屬邊見,故非了義。
於世俗諦,可舉例說明。如雲,世俗執此顯現為實有,是正世俗。雲具因果力用,如能化為霖雨。
若雲現蒼狗之形,執此顯現為蒼狗,即是倒世俗,以雲所現之蒼狗無因果力用,如不吠、不守夜等。
兩種勝義,譯為「離一」、「離多」乃取其涵義而譯。嚴格的定義是,離一勝義須藉同義異名而建立,
離多勝義則不能藉異名。如說芽非自生,可說「種子」非「芽」的同義異名,由是說芽非由「芽」出;
若離多邊,則不能如是建立,如說芽非他生,若仍說「種子」非「芽」的同義異名,則反易證成芽由他生。
乙、世俗諦定義,為能被考察智所破,故經不起考察;勝義諦定義,不為考察智所破,故能經受考察。
據此,於認知世俗、認知諸相時,即不能用「非有」來否定,僅能知其無實體自存。
釋:能為考察智所破者,如瓶,一經考察即知其無自存的實體;若無為法,以離緣起故,即不為考察智所破。
以是之故,此派主張「究竟一乘」,以聲聞、緣覺所證,非為究竟,非無住涅槃。
然而說瓶無自性,卻只能說「瓶不是以瓶的實體而存在」(即「瓶無真實存在的實體」),僅能如是表達勝義,
不能說瓶自性非有。因為依考察智僅能考察瓶是否以實體自存,而不能考察瓶的實體為有為無。
丙、外境與內識皆具空性,故僅許於有無都不作增損區別之根本智。
此如師子賢論師於《般若現觀莊嚴論釋》中所云—— 以此根本智 即自存本覺
釋:若增損有邊,或增損無邊,則必執世俗為實有,或執世俗為虛無。二者皆失中道。
說根本智為「自存」之本覺,以「自存」即離緣起故。以離緣起,然後始能於有無都不作增損。
丙、能破之於所破(此如世俗諸相),由量及因明正理建立。此即金剛句(rdo-rje gzegs-ma)之於因上考察;
破有無生(yod-med skye-gog)之於果上考察;
破四句生(mu-bzhi skye-gog)之於因果二者上考察;以無上緣起作隱義同類因遮遣;以離一多作顯義遮遣。
釋:本段所說為因明五支,即五正量。
金剛句為決定義,如言「佛寶」,此即由「佛」加以考察,證成「佛寶」此義。如是即為因上考察。
破有無生,即謂非有、非無。破四句者,則謂離有、非有、有非有、非有非非有等四句義。
此中考察有無即果上考察;而考察一切相對句義,則為因上考察。故破四句生即同時考察因果。
隱義遮遣必用同類因。如云以緣起故,五蘊非我。「五蘊」即「我」之同類因。如是破執五蘊為我。
顯義遮遣,則將五蘊一一分析,謂色中無我,以至受想行識中皆無我。
故其遮遣僅能說之為「無」,而不能說之為「非」。——「五蘊中無我」與「五蘊非我」,在意義上有很大的分別。
丁、是故於幻相(此即為外宗所力圖建立之境),本宗對此遮破,不能用隱義同類因,因其已離范限,
僅能引顯義遮遣用以排除,即僅能排除其為實有。如是,自續派許假定建立之無生自性為勝義諦,離戲論如虛空。
釋:何以自續派不能作陷義同類因遮遣?蓋依其安立二諦定義,於因明五支中僅四支可用。
若用「非」來遮,則與定義相違。如瓶,不能謂其「非有」,僅能謂其為「無實體有」(無有)。此已見前說。
如是,此派局限處即在於此。故於如來藏,即僅能說有垢無垢 ,而不能說非淨非染。
由是勝義建立亦僅能定義為「無生」。
此派建立勝義無而世俗有,仍犯落常斷二邊之過。
戊、此派於離戲論之假定(無生自性),僅憑顯義遮遣而了知實非了義,因其用以破除戲論之智量,本身即未離戲論。
釋:僅憑顯義遮遣考察,未離戲論,因其考察智未離有無二邊。如考察瓶,
實無非考察「瓶有自存的實體」、或「瓶無自存的實體」,此考察即從有無二邊出發,而結論亦未離有無二邊。
隱義同類因遮遣說泥土非瓶的自性,則據緣起為基礎,非從「是非」邊出發,故其考察即離戲論。
二、應成派
甲:應成派以顛倒心及無顛倒心以界定二諦。
於聖菩薩定境中,及諸佛一切相根本智中,離能所的相對即無能知識與所知境的對待。
此如人未睡,不應有夢。如龍樹大士云——
猶如人夢中 由夢力能見 妻兒及居地 醒則不復見 於諸世俗相 所見亦如夢 離夢開智眼 即離世俗執
釋:應成派的基本見地,無非分迷與覺,迷則為凡夫,覺則為聖者。是故世俗執諸相,如入睡時執夢境,此即為迷。
聖者離世俗執如離夢,由是離能所——能知者是心識,所知者是外境。
然應成派的局限亦正在於此,雖非如自續派之仍落常斷邊,但分為「顛倒」與「無顛倒」則仍屬對待。
凡相對法悉是戲論,故應成派於「究竟」尚隔一塵。
乙、「能知」入根本智,即句寂滅。心及心所中諸戲論悉遮遣後,即住於離言說思維之無上寂滅
,是名為無顛倒心真實。如月稱論師於《入中論》說此云——
不生是實慧離生 此緣彼相證實義 如心有相知彼境 依名言諦說為知
又云—— 盡焚所知如乾薪 諸佛法身最寂滅 爾時不生亦不來 由心滅故唯身證
此即說勝義諦上之了知,及其所了知之客境,即為本住自性,法爾真實展現。
釋:上來《入中論》偈頌,可改譯如下——
以無生為真實故 根本智亦是無生 於智量中證真實 恰如相中證世俗 如心對境起浮現 如是了知彼客境
原頌七句,譯為六句。後一頌亦可改譯如下——
盡焚所知如乾薪 佛法身證寂滅果 爾時不生亦不滅 心來已由身現證
這樣就比較容易瞭解,什麼叫做「能知」入根本智。
無顛倒心之「能知」,其機理亦如顛倒心之「能知」。當顛倒心緣諸相時,心中浮現境相,如是即謂「能知」。
無顛倒心於智量中起「能知」作用,但以其為根本智故,根本智真實,故其「能知」亦即智量所證真實。
凡夫執著與「能知」相對的「所知」,而諸佛現證則無對待(因證真實故,真實即無對待),故說為「盡焚所知」。
所知盡,即寂滅果。此際說境界為「不生不滅」,以「心滅」(所知盡的境界),故說不生;以法身親證,說為不滅。
這即是應成派所建立的成佛機理,跟自續派不同。自續派建立「無生自性」,仍落體性邊。應成派說「無生」,
則僅為根本智所證的境界,故即不落體性邊。
丙、妄見之顛倒心,為凡俗無明所染而失真實,此猶病眼之執翳暗及毛髮相。具能取所取對待之顛倒覺受,
即因苦樂、高下等習染,而現為六道有情界。聖者於後得定境中則覺受不同,實為彼等所知之情器世間而已。
世俗顯現有如是二相,此即如有患根與無患根之覺受。
如《入中論》云—— 妄見亦說有兩種 謂明利根有患根 有患根之諸覺受 明利根則說為倒
是故輪迴一切法,心王心所及其對境之覺受,均為世俗顯現。即猶具未離染身之登地菩薩,
因心王心所尚未離障染,其在六識聚中顯現之外境,亦無非世俗。
要之,凡遮遣者皆應歸之於世俗顯現邊,而建立之為顛倒。然世俗顯現,又分為顯於有患根之倒世俗,
及顯於無患根之正世俗。前者好於凡俗心中亦許為不實,如第二月、如夢等妄見。
後者於凡俗心識中卻許為實,如月等妄見。
顛倒心中之各種顯現,雖於執二取之顛倒境中許為真實,然於聖者及佛陀之等至中,則非為所緣,以顛倒既滅,
顛倒顯現自亦不起。此猶如毛髮相唯現於有患眼根,於善眼根則不現。前引之《入中論》復云——
如眩翳力所遍計 見毛髮等顛倒性 淨眼所見彼體性 乃是實體此亦爾
又如聖提波之《中觀滅妄論》(Madhyamakabhramaghata)云——
聖者如日智 摧破無明暗 心王及心所 對境皆不起
釋:世俗分二層次,喻為有患眼根所見之倒世俗、無患眼根所見之正世俗。
前者好遍計所執自性,後者即依他起自性。
前者即凡夫之妄執二取(能取所取)為真實,猶病眼執毛髮相為真實;
後者如聖者於後得定中所證境,情器世間緣起實相。此實相其實仍非真實,故屬虛妄。聖者及佛陀於等至中所證,
則非顛倒虛妄,以離二取故,顛倒不起,譬如於善眼根中毛髮相不起。此即所謂圓成實性。
是故依他起自性,僅屬世俗之真實。應成派亦予以遮遣。
《入中論》偈頌後二句,應譯云—— 淨眼所見一切法 應知亦為世俗諦
如是即較易理解,知凡緣起法皆屬世俗,非絕對真實。
丁、如是,勝義諦可定義為遠離能所二取戲論之體性,心王及心所之一切垢染,於如實展現中悉皆寂滅。
以離繁瑣名言句身等體,故無對外境之攀緣。
勝義諦又可定義為離言說思維之常恆真實體性,遠離戲論,不落見地。此如《順中論》偈頌所云——
二種法皆無 戲論不戲論 不分別不真 此義是諦相
釋:上偈依元魏般若流支譯。頌意云:由戲論以離戲論,即外無所受,內無法執,此即為寂滅(諦相、真實相。)
如是即遠離能所二取——內識能取、外境所取悉皆遮遣(故云「二種法皆無」)。
戊、總之,甚深義之法界,諸佛離一切障之殊勝寂滅心識、了知法界之一切相智、聖者菩薩於等至中之根本智體性、
於後得時顯現之勝慧,凡此皆為勝義諦。
釋:上來依定義說應成派勝義諦範限。由是可知,應成派之分別勝義與世俗,實以二取作為分別,
此即彼宗較自續派以下諸宗優勝之處,以不落本體範限故。
己、應成派雖亦用因明五正量以衡量諸法無自性,然卻不同自續派之先建立世俗相為假,然後予以遮遣;
或先建立離戲論,然後用勝義起初遮遣戲論。應成派以無顛倒密意辯證,引向不可言說、不可思議,住於真實。
此中一切皆無分咖哩 ,離「有、非有、有非有、非有非非有」四句。由是遮破一切有執之見地。
如龍樹菩薩《迴諍論》云—— 若我有少宗 則我有彼過 由我全無宗 故我唯無失
於《廣百論》中亦有云—— 有非有俱非 諸宗皆寂滅 於彼欲興難 畢竟不能中
復如《中觀寶燈論》云—— 所許之實事 少分亦無有 從始本不生 如同石女兒
釋:應成派先不立量,由是即可用隱義同類因以遮遣一切先設見地為非,復可衡量一切法無自性。
以遮遣見地故,即能離有、非有等。無先設見地故,即「全無宗」(全無先行建立的宗義,
如唯識宗建立阿賴耶識、自續師建立無生自性),由是即不受人所難。
既「全無宗」故自然無實事執,如唯識師之執阿賴耶、自續師之執無生自性,從應成派的觀點看來,
皆落實事邊。此無實事執,即以「從如本不生」故。
庚、或難云:如是,二諦應即無從建立。以其既住於真實自性中,則已超越一切對待,二諦亦應已被超越。
答云:應成師亦依虛妄世間增益相而建立其名言,唯卻不似他宗執之為宗。
如《入中論》 所云—— 若時都無依他起 云何得有世俗因
又如《三摩地王經》云—— 所聞與所說 離諸文字法 無改而增益 作聞法開示
釋:應成派以下諸宗,先作世欲諦建立,然後離世俗建立勝義。故彼等認為,若不先建立世俗,即應無從建立勝義。
然應成派之二諦,則僅以名言為世俗,其名言建立則隨順世間虛幻增益(本屬虛幻,卻為之建立名言,
此即是「增益」),而離一切世俗即為勝義。故雖未立量,亦可建立世俗。
《入中論》偈頌,即依他起料視為世俗因,予以遮遣,此即離一切緣起法(名言法)而立勝義。
《三摩地王經》偈頌的意思是:佛所說與聖者所聞諸法,實離文字(名句等種種名相),
然於開示法義時(或聖者聞法時),則不能不隨順世俗建立名相以溝通,然此建立雖有增(為虛幻法增益名相),
而法義則實未因此增益建立而有所改變。此即如應成派所建立的二諦,雖建立世俗而不壞勝義。
辛、是故於真實中雙運等至與方便大悲,即能積集智慧資糧;於後得定中視一切法如幻,即能積集福德資糧。
由是即能證佛之起初法身及兩種色身。如《寶鬘論》云—— 諸佛之色身 福資糧所生 如王慧資糧 流出佛法身
如是,根之中道,緣二諦;道之中道,緣二資糧;果之中道,緣法身二身雙運。
釋:真實中等至,離一切染,即是智慧。興大悲雙運,即智悲雙運。如是積智慧資糧;
後得智中如實見情器世間,功德事業自然生起,如是積福德資糧。由是成就佛法身與兩種色身(報身與化身)。
住於真實而不離世俗(大悲方便),即不偏於智邊,由是始能積智慧資糧;雖作功德事業而視一切法如幻,
由是始能積福德資糧。故曰根之中道緣二諦;道之中道緣二資糧。
如是證法身二身雙運。凡成佛皆法報化三身具足故。
內 宗——大中觀
復次宣說深細內宗大中觀義。此如清辯大師於《中觀寶燈論》中所云——
應成自續二派中觀,為粗品外中觀。善知識為辯破外道,或因著述大論,或因建立殊勝義理教導,是故說此。
若欲體悟細品內中觀,行者則應於瑜伽行中觀自性中修止觀。
此即說中觀有二,一為外粗品,一為內細品。
釋:《中觀寶燈論》即《般若燈論釋》,收《大正》第三十卷。引文不在本論之內,見於釋文,故漢地無此。
此中須知,「他空大中觀」實依瑜伽行自續派而建立,以其視一切輪迴法自性空,而涅槃法則本體不空,
由是「無生自性」以外一切法空,是即「他空」。
應成派則為「自空」。不但不執外境,抑或不執內識,由是離能取所取,住於真實,此即無「無生自性」可執,
由是輪迴涅槃法皆自性空。
了義大中觀,即瑜伽行中觀(Yogacara-Madhyamaka),即所謂「大圓滿」法門,此即遮遣了一切相對法,
而赤裸直證絕對。由是「他空」、「自空」皆相對法,僅絕對始為「不二」(相對即為二),故此即不二法門,
亦名不可思議法門。
於後者,攝法王彌勒已廣說其義,一切法安立為三性。此即就末轉車輪所說之無倒義理,及三輪究竟清淨義,
予以安立。
釋:彌勒為未來佛,尚未正式於人間示現,故稱之為「攝法王」。及其示現成佛,始為世尊。
三性,即遍計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三輪清淨,即主、客、物三者自性空。如以佈施為例,
即施者(主)、受者(客),及所施之物(物)三者皆無自性。以三輪體空故,釋迦說未曾說法,未有一有情可度。
了義大中觀以末轉車輪所說為了義經。如今有些學者懷疑,中觀宗既說唯識為不了義,
而釋迦於末轉車輪實說《解深密經》等唯識宗經典,卻又謂末轉車輪為了義,何則?
寧瑪派認為,末轉車輪實說「瑜伽行中觀」(了義大中觀),《解深密經》等說唯識僅為其一分。
此可以《入楞伽經》為例。其主旨雖在說如來藏,然卻仍說三性、八識,即因如來藏實為離垢心識境界。
欲說離垢 ,必先令凡夫知心識污染種種行相,此污染相即名阿賴耶識。
故末轉車輪非專說唯識,僅為方便而作此建立。故可判唯識為不了義,而末轉車輪則為了義。
於前說唯識宗中,依他起性為空體,且說為絕對,所遮如幻外境空。
絕對真實(圓成實性)者,亦說為所遮如幻外境空。蓋於心識及心行境界中,凡依他起者都說為如幻外境,
及其一切屬性皆空之體,而一切法所依,本體皆空之空體,即是絕對真實。
然此空體卻非實有,以其為其輪迴境之空故。輪迴剎那生起,復依其垢染性及重大過失而作區別。
然此體於涅槃之證悟相則不空,以無始來時法爾住故。
《寶性論》如是云—— 佛身法爾淨 煩惱故不染 而不離功德 其不異故
《釋論》云——
此偈明何義?有情若離一切妄心,不於此自性清淨如來藏中作種種區別,則自能遠離一切剎那生起之污垢。
如來藏實無所有,唯清淨故,然自性真實,離分別法。故知如來藏中一切分別皆空,能除虛妄覆蓋。
然於恆河沙數諸佛之無分別相中則不空,以無分別及無所捨故。
釋:此說「空」及「不空」。空如來藏為依他起性,不空如來藏即圓成實性。亦即空如來藏所空者為輪迴界一切法,
而不空如來藏則為佛無分別、無捨離之法爾真實境相。換言之,八地以上菩薩心識已不受污染,即證緣起法之空性。
而佛心識(姑名之為心識)則法爾不受污染。故二者心識境界不同,聖者證依他起性,佛陀則證圓成實性。
故曰「如來藏實無所有,唯清淨故」。
所引《寶性論》偈頌,依拙譯《實性論新譯》。勒那摩提則譯為——
如來無為身 自性本來淨 客塵虛妄染 本來自性空
本書英譯者則譯為如下—— 剎那生起污染空 以其具有分別故 無比真實卻不空 以共具無分別故
此屬意譯,用意在配合說明依他起與圓成實之空與不空。
此即謂如幻所顯諸相(遍計執)實無體性,依他起者亦無體性,而勝義真實(圓成實)復無體性。
前二者為具能所之戲論,剎那生起虛妄,其自性則空。後者則為法爾顯現之空性,為無實體之本性,以本來清淨故,
因空性力用而住,此即諸佛法身之證悟相。其所顯現之力用,即為佛身佛土之體,遍虛空現前生起。
以此覺性力用法爾而現,故離因果。此即如來十力及四無畏之體。
諸佛法爾顯現,名善逝種。此非如種子之有變壞有增減有因緣等等,此無有覆蓋,亦無有一可喻境堪思量或顯現。
此如《文殊師利遊戲大乘經》(Manzusri-vikridita-mahayana Sutra)所云——
姊妹,妄心雖剎那生起,然不與自性內光明相融,以自性內光明不為剎那生起之妄心所染故。
此亦如彌勒菩薩於《寶性論》中云—— 無為無功用 不依他而覺 具智悲力用 自他利俱足
釋:唯識宗謂遍計所執無實體性,依他起者亦無實體性,而圓成實則有實體性。即中觀自續派安立無生自性,
宗旨實亦同此。故據唯識見修習,即有能淨的智,與所淨的識,是即為分別。瑜伽行自續派則屬他空,
是亦落分別對待邊。今了義大中觀說圓成實亦無實體性,很可能給外宗(如前說唯識、中觀自續派)
認為是「斷滅空」,是「惡取空」,故須辨別其理。
所謂圓成實性,雖然真實,但卻不必有實體性,正以無實體性,然後始能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增不減。
所以諸佛實法爾顯現,離諸緣起。所表現出來的,非其體性或身相,而是其法爾功德事業。
此如大日亦無實體,然而其光與熱卻法爾生起。此即其體雖空,卻不失力用。
《寶性論》一頌,謂佛性及所攝八種功德,即一無為、二無功用(無作意起功用),三不依他覺、四智慧、
五慈悲、六力用、七自利圓滿、八利他圓滿。詳見拙譯《寶性論新譯》。
唯若執一法除空性外即無自性,此卻為本空見,蓋亦可依此邊見說起初佛身本空。如是,則佛身、本覺智、佛土
等皆可說為非實有,積集資糧、清淨垢障等依此亦皆非實。無論因乘果乘之教法實顯示除障之道,如是亦成斷滅。
若清淨之體非實,即無清淨之果可得。根本智若空,則無利他之行,亦無所謂證悟。
對欺之不淨依他起,亦無證悟相可轉此不淨為清淨依他起。由是無在纏與解脫之自我,亦無教法可供個人證悟。
如是有種種過患匯,皆緣執著自性本空而成邪見之因。此由《寶積經》所說即知——迦葉,若乎空性,以心計量,
由邪見見空,是則為大邪見。迦葉,寧見計我如須彌山,不見憍慢眾生計空為元。何以故?
迦葉,一切邪見,解空即離,若此計外之空,彼不可化。
釋:所謂「計外之空」,即是虛無,不但否定事物的本體實有,且連事物的功能亦加以否定。
如是一切法皆歸斷滅,是則名為「惡取空」。
了義大中觀雖遠離一切邊見,但卻承認事物的相與用,因此修道便可除去垢障,便可積資糧,便可證悟。
此即與「計外為空」者有所不同。
然若計外非空,則如《入楞伽經》云——
云何空性?此即一切法勝義真實,即聖者大根本智。聖者根本智之究竟,即其本覺,此中一切見空,諸漏亦空,
是即一切法勝義起初空,是即聖者大根本智。
說外空之勝義真實,亦可見於次轉車輪經典。如《般若二萬五千頌》云——何等名為他法他法空?
若佛出、若佛未出,法住法相位,法性如實際(依藏本尚有以下數句:無漏真實、法性如是、無倒自性如是、
無異自性如是、如其真實如是住),過此諸法空,是名他法他法空,是名菩薩摩訶薩摩訶衍。
此即如前引《寶性論》云—— 佛身法爾淨 煩惱故不染
如是展現之自性於有情心識中,實如珍寶之藏諸於地。於彼性中本無污染,然卻剎那自然生起輪迴相,如水成冰。
《三摩地王經》中有云—— 清淨內光明 無障亦無雜 是名善逝種 無始住真實
於龍樹大師之《攝真實論》中亦云—— 有如地中泉 彼是純清淨 智在迷妄心 亦純淨如彼
上來所引,即謂依了義言,如來藏實不可思議。如來藏自性遍輪迴涅槃,離善離惡。
此如《大乘莊嚴經》云—— 一切法自性 無異即如是 淨即如來性 有情具彼種
上來所引,明離對竺之自性,即為無變異之實相。於《寶性論》中有云—— 本初及後際 不變其勝義
若依剎那生起之污染作區別,則說有三類,此如《寶性論》云——
不淨與染淨 及圓滿清淨 次第相應者 凡夫菩薩佛
《釋論》釋此云——世尊於諸經中廣說無垢藏六種義理,即性、因、果、相應、行等。
此皆可依三種境界,立三種名字——
一者,境界不淨者名為世法有情;
二者,境界有淨及不淨者名為菩提薩埵;
三者,境界圓滿者名為如來。
以此即有三乘差別;或依次第而有五道、十地之差別;或依偷而有善惡有情之別;有聲聞辟支佛、菩薩、佛陀之別。
然內在光明自性則為真實之開展,亦即勝義諦,周普萬法而無善惡增減等種種對待。此如瓶,瓶由其性而顯差別,
謂土瓶、木瓶、寶石瓶等,然若論瓶之空間,則無瓶性差別。如《寶性論》云——
如空遍一切 而空無分別 自性無垢心 亦遍無分別
遍一切處法共相 過失功德及究竟 愉如虛空中色法 有劣有中有最勝
釋:上來大段說如來藏。
如來藏思想於印度佛教中為一大流派,當日傳來漢土,發展成為三論宗、華嚴宗、天台宗。
然而當日傳來者實為瑜伽行自續派的他空見,即《大乘起信論》的思想。
至於菩提達摩所傳,愈來愈多證據證明即是不二法門(文殊師利法門)。
此可參考邵頌雄《禪密同源初探》(刊《內明》第二九九期)。
不二法門即了義大中觀,雖亦說如來藏,卻非他空。由是即不受今日漢土流行三系判教所判,
以其宗義非「真常」故。於《寶性論釋論》中,已明說凡夫、菩薩、佛的分別,
依三種境界(vrtti原意為轉,指心識所轉境)。然而當日勒那摩提譯本論時,實持他空見而譯,
由是遂令彌勒菩薩所傳的如來藏義與他空見混淆。蓋禪風為心識所轉境界即無實體性,如何能稱之為「真常」?
此可參閱拙作《寶性論五題》(刊《內明》第二九五、二九六期;及《慧炬》第三八八至三九零期,
並收入拙譯《寶性論新譯》附錄。)
時至今日,必須將關於如來藏思想的判教弄清楚,而且更不能將此思想分別為初、中、後期來理解。
若不明如來藏的了義,則將失去了義大中觀此一重要法門。尤其重要的是,持了義大中觀見的寧瑪派,
保存了由印度傳來的九乘次第修習體系,由小乘止觀至大圓滿法,條理井然,若因對如來藏的誤解,
而忽視了此體系的修習,對整個大乘佛教來說,實為莫大的損失,因為可能同時忽視了一向以來印度大乘修習傳統。
若謂上來所說三種境界究竟如何?則有情之輪迴涅槃,實依能否解脫覆蓋其如來藏之垢障而作差別。
如上論云—— 處處有情具佛性 佛見無垢功德藏 二障所覆羅網雲 以慈悲風吹令散
上說三種境界,凡夫為無明覆障,僅得少分證悟相。聲聞阿羅漢與辟支佛則以或多或寡之對治力,漸除覆蓋
如來藏污染,是故證悟相較上;然地上菩薩則已超越種種具無明相之位,是故更上;至於佛陀,離一切障是為至上。
是故勝義諦者,為實相之展現,不依下三乘聖者所住自性而安立,此謂阿羅漢、辟支佛、菩薩等。
住於資糧道及加行道上者因難知其義,僅能作為考察智之精進;即住於定慧者,於道上亦難了知究竟,
仍離少分證悟,此如小兒難知,其光輝於隙縫中僅為一閃者,實為無所不照之大日。
上來所說,如《寶性論》云—— 離言唯勝義所攝 離世智且無可喻 無比及離輪涅法 佛此境界不思議
於佛界中,直接且圓滿了知此真實自性展現。此如《釋論》釋云——
真智見少份 如雲間見日 聖者清淨見 亦非常見此 唯具無邊智 始常見法身 以一切種智 無邊如虛空
釋:說如來藏為無明覆蓋,即說心識因受污染而失圓滿清淨本覺。非謂有一清淨實體,其上覆蓋著無明像一層殼。
言實相展現,不依三乘聖者所住自性安立,即說三乘聖者心識境界尚非實相,以尚於程度上受煩惱污染故。
如是即知所謂如來藏者,無非為心識不受污染時的境界,此境界唯佛始能了知,離言說思維。
或難言:有情成佛須積集二資糧,及以法爾光明之顯露,以出離二障,然則此於有情自性中,其實為無用者耶?
答云:不然,此蓋有兩種離垢。一者法爾清淨,一者離剎那生起之污染。前者真實,以為其自性故,
於本來清淨本性玩所變異故。此如《諸佛根本智莊嚴經》所云——文殊師利,心即法爾光明故,不為虛妄心所染,
唯受剎那生起諸妄念所污。是知法爾光明離諸虛妄。無虛妄則無對治。
又如《般若二萬五千頌》云——憍尸迦,於意云何,有情有生來不?
答言:不也,具壽須菩提,若問云何,則以有情本來清淨故。
同經又云——於法爾光明中,唯清淨離諸虛妄。以受想行識皆法爾光明故。是唯清淨,離諸虛妄。
一切相智所起萬行,皆為法爾故。是亦唯清淨,離諸虛妄。
由上來所引,知法爾離垢實超越心識境界,實由諸垢障中起初解脫。
於勝義中此本來迴盪,以絕對真實(圓成實)法爾清淨故。
第二種離垢,即對剎那生起諸垢障作適當對治。前已說此非真實證悟,此住於根,不為道所治,
故其果則仍是有情。由是知說無相違,以未說有情即離一切障諸佛故。
釋:誤解了義大中觀為斷滅空者,以說成佛亦無真實本體,故質疑曰:積福德資糧及智慧資糧,
及顯露法爾光明以除煩惱障所知障,是否其實徒勞無功?其意若曰:若成佛了無本體,則誰是資糧之受者,
誰是離障成佛者?
此不知所謂圓滿清淨如來藏,實謂其法爾圓滿清淨,乃指法身諸佛境界而言。此即與有情之修道與對治無善。
有情心識非法爾能離一切障染,故仍有積資糧與除障之業力。
然若落對治邊,即有能所的區別,故非證悟,由是即非究竟。
因此,不宜將諸佛境界用於有情心識,亦不能用有情心識來思議諸佛境界。謂有情心識本來清淨,
不等如說其不受污染,而佛則決定不受污染,以具污染即非佛故。由是佛之本體不可思議,僅能說為法爾圓滿清淨。
大圓滿三句義,謂體性清淨、自相任運、大悲周遍,即如是說佛之性相用。
同理即說有兩種實證。此即由本來真實之本覺而證法爾根本智之實證,及由道上禪定力而證依他起根本智之實證。
前者定義為超越世俗,為法爾根本智,此由自體本覺智而了知勝義真實。故《文殊真實名經》云——
隨身成妙義 淨除諸惡趣 救諸群生尊 度脫諸眾生
此兩種出離及兩種實證,自性圓滿,住勝義真實體性中。此如聖者彌勒於《寶性論》云——
於法無所滅 亦復無所增 如實知實諦 證此即解脫
後一種實證,為由道上定力所增長之實證,說為絕對,須離整治,蓋於等至時之根本智,及後得時之大悲已積
二資糧,故離障力已能成就證悟。此如《大乘莊嚴經》云——前際與後際 此中無分別 諸障所不集 由是得成佛
釋:說兩種離垢,一者法爾,一者對治,前者真實,後者不真實。
說兩種實證,一者法爾,一者依他起,而二者皆真實。
何以有此差別?此實說離整治則可證真實,對治即非真實。以對治則必落邊見故。由是可知了義大中觀離邊離整治。
然離整治必須住法性中始可言此境界,此所以跟懈怠與放縱不同。
或問如何始能於定中住法性?此則必須歷九乘次第而修習,依次證生起次第之三等持、證圓滿次第之子母光明、
證生圓雙運、入大手印定,始可言住於法性。此中無著論師於《寶性論釋論》中云——
譬如芽漸長 突離種子殼 見道斷煩惱 漸修忽頓悟 (吉祥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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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佛家大小乘四部宗義,摘譯自敦珠法王無畏智金剛尊者之《密咒舊譯教法安立簡論--顯現善說喜宴》。
此原非宗義學專論,僅於說「九乘次第」前作引導,是故其體系便亦跟宗義學之分見修行果以說宗義不同。
雖然如此,本論對四部宗義實亦已綱張目舉,可謂要言不煩。
但對初學者而言,則若尚嫌簡略,由是譯時便隨文釋義,以共參考。
於釋義時,留意指出四宗宗義的開合何以有所不同。蓋此實跟解釋業與輪迴有莫大關係,解釋不同,
修習重點自亦有所不同,因為修習的目的實在於解脫輪迴的枷鎖,由是便自然有不同的宗義建立。
關於業於輪迴,譯者多年前應香港出版家之約,曾撰《細說輪迴》一書,此雖為通俗著作,
唯介紹四宗部輪迴學說尚不苟且,讀者可以參考,則對敦珠法王此文自當更容易瞭解。
二
印度大乘佛教最重要的思想,為如來藏思想,此即究竟義中觀,亦即不二法門,或稱文殊師利不可思議法門。
這一體系的經典傳播得相當早,最遲亦跟般若系列經典同時傳出。
屬於這一體系的重要經典,為《文殊支利普真如三昧經》《魔逆經》《廣殊師利淨律經》
《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密多經》《維摩詰經》及《楞伽經》等。這些經典,未專說如來藏,
或未為學者認為專說如來藏,然而卻實說如來藏。倘如再加上專說如來藏的經典,如《如來藏經》
《不增不減經》等,其份量較專說般若的經典可謂不遑多讓。
何以既說般若,卻又說如來藏,而二者的主旨卻無非都說空性?
可以這樣理解,般若實為見地,而如來藏則可說為果。見與果不同,因此便分別而說。
然而卻不可泛泛將如來藏思想即等同般若,因為如來藏思想實可說為深般若波羅蜜多,
般若有不同的層次(筆者寫過一篇《諸宗般若差別》,即對這問題略有說明),如來藏則實為深層次的般若。
所以就廣義而言,亦可說如來藏思想等同般若。了義大中觀,即以如來藏思想對應成派以下諸宗作抉擇,
認為他們都有層次不同的「二」,而非了義的不二法門。
所謂「二」,即是相對。凡落在相對層次的法,都非勝義。因此《大乘起信論》雖亦說如來藏,
唯以其主「一心二門」(心真如門、心生滅門),以「二門」故,是亦非究竟,判為「真常唯心」,可謂適當。
研究如來藏思想的學者,對此必須瞭解,但若將「一心二門」的如來藏跟「不二法門」的如來藏混淆,
則將失如來藏義,亦即失去大乘佛教的了義,由是即無可說不二法門、不可思議法門、深般若波羅蜜多。
三
藏傳佛教的學者有一個包袱,那就是格魯派宗喀巴大士判中觀應成派為究竟,那麼,
怎可以接受了義大中觀的如來藏說為究竟呢?
殊不知聖者傳法,講究對機,宗大士當日立應成派為究竟,於傳法時且以破覺囊派的「他空大中觀」作為手段,
實無非針對當時環境,是故宗大士於寧瑪派的教法但作「等置」,即不加以評論,不予肯定或否定。因此時至今日,
若尚斤斤計較宗喀巴大士當日的破立,而不肯承認了義大中觀為究竟,那偈反而容易失去聖者的本懷。
蓋依西藏的說法,無上瑜伽密於「鬥諍時」廣弘;依蓮花生大士的授記,了義大中觀的「大圓滿」法門於
「鐵翼行空」時傳播,是故今日弘揚了義的時機實已成熟,非宗大士創派時的根器。
或質疑曰:今時的世道人心比宗喀巴大士時還要壞,何以反而說是弘楊大乘究竟義的時機呢?
答言:要瞭解佛家的了義,今時的確比古時為容易。因為今日有情的根器在概念上實高於前人,亦利於前人。
例如從前要說「不定時」概念,就很難說得清楚,現在只須說時間的相對,
那就很容易說明何以在過去、現在、未來之外還有一個「不定」。
又如,寧瑪派修「大圓滿」實在是修空間的相對,在從前,修習的人很難掌握這「離邊復離中」的空間概念,
亦很難理解壇城中心的真實義,若引入空間相對的概念,立刻便容易明白。
故《一切本尊正會續》說四續部乃依「四時」而教授:第一「圓滿時」以傳播事續為主;
第二「三分時」(賢劫過去了三分一)時傳播行續為主;第三「二分時」(賢劫過去了一半)時以傳播瑜伽續為主;
第四「斗諍時」以傳播無上瑜伽續為主。
若不執實其年限,只體會其理趣,那麼,我們便可以理解佛法修習教授,實時代愈晚,所傳愈高。
以此之故,蓮花生大士的授記實不可懷疑,亦不可懷疑今時的根器。
同時,亦不應以宗喀巴大士曾立應成派為究竟義,即使否定了義大中觀,否則即陷邊見。
四
寧瑪派以九乘次第說修習,即由小乘有部(毘婆沙部)起修,而至寧瑪派的「大圓滿」法門,即依根器而建立修習。
我們相信,這即是西元八世紀時由印度傳入西藏的修持系統,而且是屬於「瑜伽行中觀派」的系統。
這修習系統,如今只有寧瑪派將之保存;所以「寧瑪」(Nying-ma)意為古舊,即謂其教法來源古遠。在此之前,
菩提達摩曾將此法門傳入漢土,建立「楞伽宗」,至第六代則改為禪宗。當年楞伽宗的修習到底真相如何?
甚至菩提達摩所傳的修習到底真相如何?跟九乘次第有何開合?這實在是很值得我們發掘資料,加以研究的課題。
如今由敦煌文獻的出土,即證實了達摩的法門與「大圓滿」法門有血緣,是則二者的修習亦必有血緣,
若能加以比較,當能更清楚「大圓滿」法的傳播歷史。
這法門殊勝之處,在於不高高立一見地,且依此見地而高高修習。他立的見地雖高,雖為究竟,
但卻仍許停止不究竟的見地來修習,所以寧瑪派信徒即使只修聲聞乘的止觀,上師亦許可,只會提醒其人,於建立
「出離心」外尚須建立「菩提心」,引導其趨向菩薩乘。同樣,對修習菩薩乘(如四無量心、六波羅蜜)的弟子,
亦只會提出,須修「瑜伽行」然後始能證得清淨見,如是即引導其趨向四部瑜伽(密法),期依次第證究竟空性。
這樣做很踏實,的確能適應各種不同的根器。以是之故,凡修密的人實必須以經教為基礎,
必須以出離心及菩提心的修習為基礎,若毫無基礎便侈言學密,那便只能得其事相的皮毛。近時偽師偽法已遍世界,
即正派出身的上師亦多流為持事相為教授,是故學密的人實應對九乘次第加以注意,不可禪風為悠謬之談。
須知學密實求解脫,即不能以解脫亦當求得暇滿人身,倘只求加持,則很容易便將密法貶同巫術。
此心所謂危,不得不說。
尤其是如今大乘佛教已現危機,危機的造成,緣於廢止了止觀修習,所以今日幾已無人修習華嚴、天台的止觀,
即修淨土的人亦只稱名念佛,而不修彌陀十六觀。於此時提出九乘次第的修習,應該可挽救此危機造成的不良效果。
五
本篇附於《九乘次第論集》正文四篇之後,作為附錄,目的為令讀者欲知九乘次第的別別見修行果時,
於見地上能得一宗義的參考。如是即不致見地不明,虛負修習。
小乘二部及大乘唯識宗部份,先由許錫恩譯出,筆者修訂並加釋義。中觀宗部份,則筆者於五年前曾譯出,
先發表於《內明》雜誌,其後復收入《佛家經論導讀叢書》第一輯《四法寶鬘》中作為附錄,今又重譯,並加釋義。
因總集四宗部見,故題為《四部宗義要略》。
全書蒙堪布福德力王仁波切及義成活佛仁波切賜序,令本書生色,他們兩位不但學養豐富,且修持亦有證量,
故所說實非泛泛之言,尚祈讀者留意。蓋必須見修配合,然後學佛始有是處。暇滿人身難得,尚希珍重。
西元一九九七年 六月 無畏金剛 談錫永於 多倫多 密乘佛學會 西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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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錫永,法號無畏金剛(Dorje Jigdral),以筆名王亭之馳譽於世。廣東南海人,先世八旗士族。
童年隨長輩習東密,十二歲入道家西派之門,旋即對佛典產生濃厚興趣,至二十八歲時皈依西藏密宗,
於三十八歲時,得寧瑪派金剛阿闍梨位。一九八六年由香港移居夏威夷,修習大圓滿四部加行法;
一九九三年移居加拿大多倫多(Toronto)。
早期佛學著述,收錄於張曼濤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近期著作多發表於《內明》雜誌及《慧炬》雜誌,
並結集為《大中觀論集》。通俗佛學著述有《談佛談密》《說觀世音與大悲咒》《談西藏密宗占卜》《細說輪迴》
《談佛家名相》《談密宗名相》《談佛家宗派》《閒話密宗》等。
於一九九二年,與唯識大師羅時憲居士倡議出版《佛家經論導讀叢書》,被推為主編,並負責《金剛經》
《四法寶鬘》《楞伽經》及《密續部總建立廣釋》之導讀。
所譯經論,有《四法寶鬘》(龍青巴著)、《密續部總建立廣釋》(克主傑著)、《大圓滿心性休息》及
《大圓滿心性休息三住三善導引菩提妙道》(龍青巴著)、《寶性論》(彌勒著,無著釋)等。
且據敦珠法王傳授《大圓滿心髓修習明燈》,註疏《大圓滿禪定休息》。
於香港、夏威夷、紐約、圖麟都、溫哥華五地創立「密乘佛學會」,弘揚寧瑪派教法。
密乘佛學會的成立,主要是為了兩項任務——
第一,出版一套《佛家經論導讀叢書》。第二,出版一套《寧瑪派叢書》。
這兩項任務都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為了使佛家正法正見得以流傳推廣,讓佛教徒以及對佛學有興趣的人,
能夠有一個正確的輔導,可以自行去研讀佛家經論,即使仍有文字方面的障礙,最少亦能對經論理解,
從而親身體會內中法味,不受異端邪說困擾。
因此我們需要一筆出版基金,支持編寫、翻譯以及培訓撰譯人材,同時作為出版經費
(包括計劃捐贈五百套叢書予國內外佛教團體及各大圖書館)。
在加拿大、美國及香港,密乘佛學會已註冊為非牟利認可慈善團體,一切捐助均可向當地稅局申請在稅款中扣免。
導人正信,請予支持推廣,功德無量。
近年捐資印贈佛經的人多,而能讀佛家經論的人卻少。近年演繹佛學的著作譯作亦多,
只是能引導讀者有系統地讀經論的叢書則未見。為此,同人等發願,精選佛家經論若干種,編成叢書出版,
小乘大乘,空宗有宗,顯乘密乘,規模略具。
光是選印佛經,即雖精心選注,對今日的讀者恐怕益處亦不大。尤其是一些不能讀經論原文的讀者,
他們僅靠讀近人的著述來瞭解經論大義,甚容易僅能得一偏之見,因此,便須要指導他們怎樣去讀經論,
令其能親自體會經論的法味。這總比靠間接傳播,所領略者為深刻。此亦猶家廚小炒,終比名廚製作的罐頭好味。
是故「導讀」之作,除註釋或講解經論外,最重要的,還是指出一經一論的主要思想,
以及產生這種思想的背景,同時交代其來龍去脈,即其啟發承先的作用。讀者循序而入,
便當對佛學發展的脈絡瞭然,亦能體會佛說一經的用意,菩薩演繹一論的用心所在。
然而由於技術問題,叢書出版次序,並不等於閱讀經論的次序,此點尚希注意。
* 香港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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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 18 Tue 2014 19:58
《九乘次第論集──附錄:四部宗義要略》 敦珠 仁波切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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