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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尊聖者 諸具大悲心者 足下恭敬禮
憫諸眾生度脫三有海,自由悟入甚深真性義,善服施等六度正行衣,眾生怙主上師足下禮。
佛說一切了不了義教,如實分析蒙佛親授記,補處慈尊文殊師利足,至誠一心恭敬頭頂禮。
園林深處修習正定時,親蒙能仁慈悲隨攝引,圓滿教賜勝道波羅蜜,佛子師子賢足恭敬禮。
三世諸佛唯一共趣道,菩提道次次第殊勝禮,數量次第如是決定理,應如理釋師子賢妙宗。
  此中,我們的大師以大悲體性,為所化眾生的義利故,廣說無量契經,其中之中心要義及廣顯三乘現證次第,
即是《般若波羅蜜多經》。於彼《般若波羅蜜多經》有廣、中、略三部,彼三部又各分為三:即是九部般若。
其廣中廣有五百卷,或謂支那(漢地)有譯,中般若四百卷,諸大譯師住世時,雖然俱說古印度有此經,
但藏地未譯,廣中略即《般若十萬頌》。中三部般若即《二萬頌》、《萬八千頌》和《一萬頌》。
略三部般若即《八千頌》、《大般若十八卷》和《般若略義》。
彼等《般若經》所詮內容的中心要義,是顯示遠離一切實有戲論,與《八現觀七十義》亦無差別。
今且依據易於理解《般若經》密意的《現觀莊嚴論》,及能通達彼等義理之方便的『即聖解脫軍』與『師子賢』
二阿闍黎的論釋而作解釋。此中分二:
┌─甲一 所抉擇的般若波羅蜜多 分三
│┌─乙一 般若波羅蜜多的性相
││   以四法所差別的究竟智,是般若波羅蜜多的性相。四法者:一所依的是佛,二通達以外境空的慧,
││ 三此亦是智,四通達諦實空如幻。然此等如其次第:勝出最後心以下所攝;勝出經部師等所許執外境的識;
││ 勝如諸凡夫異生亦能通達能取所取異體空的根識等;勝出唯識師所許於二空之識執為實有,有此四種差別。
││ 然此性相是就遣除邪執分別為緣而說,若就遣除不同種姓異類而說,則現證如所有盡所有一切所知境
││ 究竟智,即是真般若波羅蜜多的性相。
│├─乙二 界限
││   唯在佛地。
│└─乙三 真實與假名之差別
│   圓滿一切相加行等道般若波羅蜜多,及教般若波羅蜜多,是假名施設的般若波羅蜜多。
│ 於真實般若波羅蜜多,可分為二十一聚究竟無漏聖智
│ 由實執所繫及無大悲心,現證無常等的聖智,是道般若波羅蜜多的影相。
└─甲二 能抉擇之方便──八現觀釋 分二
 ┌─乙一 略標八現觀 分八
 │┌─丙一 一切相智 分三
 ││┌─丁一 性相
 │││   現證發菩提心等性相十法之究竟智,是一切相智的性相。
 │││ 此是就所化眾生依彼一切相智的所知境,即能了知大乘圓滿道體而說的。
 ││├─丁二 差別
 │││   就遣除所化眾生邪執分別為緣,總則一切相智可分為二:
 │││ 一了知主要所為的一切相智,二了知一切所知行相的一切相智。此二並非不互遍。
 ││└─丁三 界限
 ││   唯在佛地。
 │├─丙二 道相智 分三
 ││┌─丁一 性相
 │││   若誰補特伽羅自身相續中,以現證空性慧所攝持的智,亦是成辦菩薩聖者利他事業住現觀種類,
 │││ 即是道相智的性相。
 ││├─丁二 差別
 │││   謂由道相智所攝應當了知的現觀;及應當作證的現觀。
 │││ 初如現證無常等十六行相,及現證色等外境非實有的道相智,二如現證空性的道相智。
 ││└─丁三 界限
 ││   從大乘見道乃至佛地。若如俄大譯師所許,則在佛地三智皆有,是聖解脫軍和師子賢二論師的意趣。
 ││ 彼僅以文字為足,引《中般若經》難大乘聖者有一切智者,是未了達分析現證各各種類建立的所依據,
 ││ 乃生起所依的差別。何故不引《顯明義釋》中『及』字『亦攝究竟道相智等前說亦然』等語,
 ││ 證大乘聖者身心相續中有一切智的論證耶?是故如前所許乃合正理。
 │├─丙三 一切智 分三
 ││┌─丁一 性相
 │││   若誰補特伽羅自身相續中,現證補特伽羅無我慧所攝持的智,亦是寂滅苦集,
 │││ 成辦解脫的現證住種類,即是一切智的性相。
 ││├─丁二 差別
 │││ 謂現證無常等十六行相,及現證能取所取異體空的一切智。
 ││└─丁三 界限
 ││   一切聖補特伽羅皆有。彼許正入滅盡定時無一切智,及無大乘發心等者,是未分辨具有三相之差別。
 │├─丙四 圓滿一切相加行 分三
 ││┌─丁一 性相
 │││   為修三智行相獲得自在而修習的菩薩瑜伽,是圓滿一切相加行的性相。
 ││├─丁二 差別
 │││   謂具有三智行相的證受境有一百七十三法。
 ││└─丁三 界限
 ││   從大乘資糧道乃至十地最後心。
 │├─丙五 頂加行 分三
 ││┌─丁一 性相
 │││   從緣空性的修所生慧所攝持門,修習智相至極的菩薩瑜伽,是頂加行的性相。
 ││├─丁二 差別
 │││   若略則為加行道頂加行暖等四法,廣則一百七十三法。
 ││└─丁三 界限
 ││   從大乘加行道暖位乃至十地最後心。
 │├─丙六 漸次加行 分三
 ││┌─丁一 性相
 │││   為修三智行相次第決定無疑,獲得堅固而修習的菩薩瑜伽,是漸次加行的性相。
 ││├─丁二 差別
 │││   謂就能堅固門分十三法,就行相證受門有一百七十三法。
 ││└─丁三 界限
 ││   從大乘資糧道乃至十地最後心之前刹那。
 │├─丙七 刹那加行 分三
 ││┌─丁一 性相
 │││   從修漸次加行力所生的菩薩究竟瑜伽,是刹那加行的性相。
 ││├─丁二 差別
 │││   謂有非異熟刹那加行等四刹那。
 ││└─丁三 界限
 ││   唯在十地最後心。
 │└─丙八 法身 分三
 │ ┌─丁一 性相
 │ │   由修三智行相力所獲得的究竟果,是果法身的性相。
 │ ├─丁二 差別
 │ │   略為四身,廣則一百四十四種無漏聖智等。
 │ └─丁三 界限
 │   唯佛地有。
 └─乙二 廣釋七十義 分三
  ┌─丙一 略釋三智體 分三
  │┌─丁一 釋一切相智 分十
  ││┌─戊一 發心 分三
  │││┌─己一 性相
  ││││   為利有情故,希求圓滿無上菩提的樂欲相應心,是發菩提心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謂具有樂欲發心等二十二種。例如欲行施等所攝,利樂今世後世有情;
  ││││ 及意樂相應欲得圓滿無上菩提的心,是意樂相應大乘發心的性相。如是准於餘處亦如是類推。
  │││└─己三 界限
  │││   此中正說界限,謂從大乘下品資糧道乃至佛地。
  │││ 若廣說之,唯大乘發心以修習力所得,未入道者亦有。廣釋此義,在答諍文處,有某注釋謂在希求善法
  │││ 樂欲性相之前,作為希求菩提樂欲者,是未詳觀《八千頌廣釋》,亦毫未了知彼初答諍文,是為成立
  │││ 初中後三為主要的是大悲心,是為成辦大乘發心之因;且應與彼後答諍文中之希求樂欲,當成為無有
  │││ 差異,是未瞭解生起般若波羅蜜多之道次,以智者觀之,顯然成為可笑之處。
  ││├─戊二 此說大乘教授 分三
  │││┌─己一 性相
  ││││   謂無倒開示能得大乘發心所求方便的能詮聲,是大乘教授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謂開示修行自體等十法,如開示不違越世俗勝義二諦,而修習福智二資糧瑜伽之語,是開示修行
  ││││ 自體的性相。開示輪廻流轉品的因果,及開示還滅品的因果—四諦真理,勸令如其次第取捨修習通達
  ││││ 之語,是開示以四諦為所緣境教授的性相,餘處亦隨應准知。應當分辨教授與教授語的差別。
  │││└─己三 界限
  │││   從未入大乘資糧道之前乃至佛地皆有。唯於教授義許為教授是大錯謬。
  ││├─戊三 大乘順抉擇分 分三
  │││┌─己一 性相
  ││││   若就遣除異類不同為緣而說,則是大乘義現觀。若就遣除邪執分別為緣而說,則是大乘順解脫分
  ││││ 之後所生起的大乘現觀。復以勝解行地所差別而說,則是大乘順抉擇分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謂即大乘加行道暖頂忍世第一法四種,為大乘加行道暖位觀察施設之所依事,是彼所緣的性相。
  ││││ 於自所緣境能對治顛倒增益差別法,大乘加行道暖位的智,是彼體相的性相。餘處隨應準知。
  │││└─己三 界限
  │││   界限可知。
  ││├─戊四 此中正說修行的所依自性住種性 分三
  │││┌─己一 性相
  ││││   以修所生慧成為主要時,大乘修行親所依的法界,是此中正說修行所依自性住種姓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謂就所依法之門,此中正說有十三種,乃大乘資糧道的所依等。
  │││└─己三 界限
  │││   此中正說從暖位起;總說從資糧道乃至最後心。
  │││ 若廣言之,自性住種性者,謂有情之心由實執垢染俱空之真知,即稱謂「如來藏」是。
  ││├─戊五 大乘修行之所緣 分二
  │││┌─己一 性相
  ││││   大乘修行觀察增益施設所依事,是大乘修行所緣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若略則有十一法,廣則為一切法。
  ││├─戊六 大乘修行之所為 分三
  │││┌─己一 性相
  ││││   因何所為故而入修行的究竟果,是大乘修行之所為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有三大所為
  │││└─己三 界限
  │││   唯在佛地。
  ││├─戊七 披甲正行 分三
  │││┌─己一 性相
  ││││謂就施等一一般若波羅蜜多,各俱攝六波羅蜜多,由修持意樂所差別的菩薩事業,是披甲正行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此有六種
  │││└─己三 界限
  │││   從大乘資糧道乃至十地最後心。
  ││├─戊八 趣入正行 分三
  │││┌─己一 性相
  ││││   就大乘道加行為主要門而修持的菩薩事業,是趣入正行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此有九種
  │││└─己三 界限
  │││   從勝解行地乃至十地最後心。
  ││├─戊九 資糧正行 分三
  │││┌─己一 性相
  ││││   謂不違越二諦道次第,能正出生自己親果大菩提的菩薩事業,是資糧正行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有十七種
  │││└─己三 界限
  │││   從上品世第一法乃至最後心。
  ││└─戊十 出生正行 分三
  ││ ┌─己一 性相
  ││ │   由修福智二資糧力決定出生一切相智的清淨瑜伽,是出生正行的性相。
  ││ ├─己二 差別
  ││ │   有八種
  ││ └─己三 界限
  ││   唯在三清淨地。
  │├─丁二 釋道相智 分二
  ││┌─戊一 道相智之支分 分三
  │││┌─己一 性相
  ││││   此中正說道相智之支分的性相,謂遠離障礙生道相智的現行驕慢等,能成為圓滿道相智的支分,
  ││││ 菩薩身心相續中的功德,是道相智之支分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謂遠離違緣障礙、俱有助緣發心、正因種姓、本性和作業五種。
  │││└─己三 界限
  │││   從大乘資糧道乃至最後心
  ││└─戊二 具足支分之道相智 分三
  ││ ┌─己一 了知聲聞道之道相智 分三
  ││ │┌─庚一 性相
  ││ ││   謂由菩提心為等起心,現證空性的慧所攝持;廻向一切有情皆得成佛,以上三差別法為緣現證
  ││ ││ 無常等,為攝受聲聞種姓所應了知的現觀,是了知聲聞道之道相智的性相。
  ││ │├─庚二 差別
  ││ ││   謂現證無常等十六行相
  ││ │└─庚三 界限
  ││ │   一切大乘者俱有。
  ││ ├─己二 了知獨覺道之道相智 分二
  ││ │┌─庚一 性相
  ││ ││   餘與上同。為攝受獨覺種姓,現證所取寂靜之智,是了知獨覺道智之道相智的性相
  ││ │└─庚二 界限
  ││ │   一切大乘聖者俱有。
  ││ └─己三 了知菩薩道之道相智 分二
  ││  ┌─庚一 具有大勝利功能之大乘見道 分三
  ││  │┌─辛一 性相
  ││  ││   謂能破除生死涅槃二邊之諦現觀,是具有大勝利功德之大乘見道的性相。
  ││  │├─辛二 差別
  ││  ││   有十六刹那
  ││  │└─辛三 界限
  ││  │   謂在初地所作圓滿的第一刹那中。
  ││  └─庚二 大乘修道 分二
  ││   ┌─辛一 修道作用 分二
  ││   │┌─壬一 性相
  ││   ││   由修大乘修道力所獲得之功德,是大乘修道作用的性相。
  ││   │└─壬二 差別
  ││   │   此有六種
  ││   └─辛二 有作用修道 分二
  ││    ┌─壬一 有漏修道 分三
  ││    │┌─癸一 無上勝解作意修道 分二
  ││    ││┌─子一 正釋 分三
  ││    │││┌─丑一 性相
  ││    ││││   信解三佛母義為利生之本源的大乘隨現觀,是無上勝解作意修道的性相。
  ││    │││├─丑二 差別
  ││    ││││   有二十七種
  ││    │││└─丑三 界限
  ││    │││   從初地乃至第十地。
  ││    ││└─子二 勝解修道勝利之性相
  ││    ││   彼勝解修道之勝利,謂諸佛菩薩於修三種勝解的菩薩一分,即從彼分令心歡喜分,
  ││    ││ 或說真實功德二分隨一,是此中正說勝解修道勝利的性相
  ││    │├─癸二 廻向無上作意修道 分三
  ││    ││┌─子一 性相
  ││    │││   能令自他善根,轉成圓滿無上菩提支分,由作業差別為緣的有漏大乘隨現觀,
  ││    │││ 是迴向無上作意修道的性相。
  ││    ││├─子二 差別
  ││    │││   有十二種
  ││    ││└─子三 界限
  ││    ││   界地如前。
  ││    │└─癸三 隨喜無上修道 分三
  ││    │ ┌─子一 性相
  ││    │ │   謂於自他善根深修隨喜的大乘有漏隨現觀,是隨喜無上修道的性相。
  ││    │ ├─子二 差別
  ││    │ │   此有二種
  ││    │ └─子三 界限
  ││    │   界地同上。
  ││    └─壬二 無漏修道 分二
  ││     ┌─癸一 引發修道 分二
  ││     │┌─子一 性相
  ││     ││   大乘引發修道的性相,謂能建立自果究竟智德成績所差別的大乘無漏隨現觀,
  ││     ││ 是大乘引發修道的性相。
  ││     │└─子二 差別
  ││     │   此有五種
  ││     └─癸二 清淨修道 分二
  ││      ┌─子一 性相
  ││      │   謂能建立自果究竟斷德成績所差別的大乘無漏隨現觀,是清淨修道的性相。
  ││      └─子二 差別
  ││   此有九種。此二界限皆從初地乃至第十地。
  │└─丁三 釋一切智 分四
  │ ┌─戊一 與果般若遠近之因由 分二
  │ │┌─己一 性相
  │ ││   謂由方便智慧及大悲心親所攝持,現證無常等之大乘聖者身心相續中的智,
  │ ││ 是遮三有邊所差別道智的性相。從大悲心門觀待世俗,能遮寂滅邊所顯示的大乘聖現觀,
  │ ││ 是遮寂滅邊所差別一切智的性相
  │ │└─己二 界限
  │ │   二者俱從初地以上皆有。
  │ ├─戊二 成立彼(遠近)之因由 分二
  │ │┌─己一 與果般若遙遠的一切智 分二
  │ ││┌─庚一 性相
  │ │││   謂遠離方便及大悲心,非由現證無諦實慧所攝持的智,是與果般若遙遠的一切智的性相
  │ ││└─庚二 界限
  │ ││   從聲聞獨覺見道乃至無學道。
  │ │└─己二 與果般若鄰近的一切智 分二
  │ │ ┌─庚一 性相
  │ │ │   謂由殊勝方便智慧所攝持,現證無常等之菩薩聖智,是與果般若鄰近的一切智的性相
  │ │ └─庚二 界限
  │ │   從大乘見道乃至十地最後心。
  │ ├─戊三 所治品與對治品之差別 分二
  │ │┌─己一 所治品的一切智 分二
  │ ││┌─庚一 性相
  │ │││   謂非由方便智慧所攝持,現證無常等的智,是所治品的一切智的性相
  │ ││└─庚二 界限
  │ ││   一切小乘聖者俱有。
  │ │└─己二 對治品一切智 分二
  │ │ ┌─庚一 性相
  │ │ │   謂由殊勝方便智慧正攝持,現證無常等智,是對治品一切智的性相
  │ │ └─庚二 界限
  │ │   從大乘見道以上俱有。
  │ └─戊四 一切智加行 分三
  │  ┌─己一 正釋 分三
  │  │┌─庚一 性相
  │  ││ 謂所依事的世俗與勝義真理隨一上,能滅除顛倒執著的菩薩瑜伽,是此中正說一切智加行的性相。
  │  │├─庚二 差別
  │  ││   此有十種
  │  │└─庚三 界限
  │  │   此中雖說就所差別事門唯與加行道相配合,然至第十地亦有。
  │  ├─己二 彼一切智加行之行相 分二
  │  │┌─庚一 性相
  │  ││   謂於所依事之差別、所相、能相和有境上,能滅除顛倒執著所差別之菩薩加行證受相,
  │  ││ 是此中所說一切智加行平等的性相。
  │  │└─庚二 差別
  │  │   就相差別有四種
  │  └─己三 彼一切智加行果
  │   謂現證遠離戲論之大乘諦現觀,是此中所說大乘見道的性相。
  │ 由知見而起的現觀,是由菩薩見道所攝持者,為此中所兼說,上已釋竟。
  ├─丙二 釋四加行體 分四
  │┌─丁一 釋圓滿一切相加行 分二
  ││┌─戊一 總建立 分四
  │││┌─己一 修道般若波羅蜜多瑜伽證受相之差別 分二
  ││││┌─庚一 性相
  │││││   謂由加行境、道和證受相之差別,是此正說加行行相之性相。
  ││││└─庚二 差別
  ││││   有一百七十三法,圓滿一切相加行。餘義已於《心要莊嚴疏》釋竟。
  │││├─己二 加行差別 分二
  ││││┌─庚一 此中正說主要加行 分二
  │││││┌─辛一 性相
  ││││││   謂由通達外境和有境事、道和相三法諦實空,遠離戲論的止觀雙運菩薩瑜伽,
  ││││││ 是此中正說主要加行的性相。
  │││││└─辛二 界限
  │││││   從大乘加行道暖位乃至最後心。
  ││││└─庚二 此中正說唯大乘加行 分二
  ││││ ┌─辛一 正釋 分三
  ││││ │┌─壬一 性相
  ││││ ││   為修三智行相能得自在,而總修習的菩薩瑜伽,是此中正說唯大乘加行的性相。
  ││││ │├─壬二 差別
  ││││ ││   此有二十種加行
  ││││ │└─壬三 界限
  ││││ │   從大乘資糧道起。
  ││││ └─辛二 兼顯修加行所依之補特伽羅 分二
  ││││  ┌─壬一 性相
  ││││  │   謂從承侍供養諸佛等門,善巧積集善根的菩薩,是修加行所依之補特伽羅的性相。
  ││││  └─壬二 界限
  ││││   從未得大乘資糧道的前刹那亦有。
  │││├─己三 修加行之功德及違緣過失 分二
  ││││┌─庚一 修加行之功德 分二
  │││││┌─辛一 性相
  ││││││   由修大乘加行力所得之勝利,是修大乘加行功德的性相。
  │││││└─辛二 差別
  │││││   此有十四種
  ││││└─庚二 修加行之違緣過失 分二
  ││││ ┌─辛一 性相
  ││││ │   謂能障礙加行生起或安住加行,是修加行過失的性相。
  ││││ └─辛二 差別
  ││││   此有四十六種,密意顯示,由了知此等過失,若能不為彼等過失所染汙,修加行善巧成就,
  ││││ 則必須了知無倒依止善知識法,故本頌正說次第,不攝依止善知識法。
  │││└─己四 顯示道般若波羅蜜多瑜伽證受相之性相 分三
  │││ ┌─庚一 性相
  │││ │   謂能獲得果般若波羅蜜多的方便,修習止觀雙運的菩薩事業,是道般若波羅蜜多瑜伽的性相。
  │││ ├─庚二 差別
  │││ │   有九十一種
  │││ └─庚三 界限
  │││   從大乘資糧道乃至最後心。
  ││└─戊二 正說道於身心相續中生起道之次第 分四
  ││ ┌─己一 加行生起位 分二
  ││ │┌─庚一 性相
  ││ ││   為當得佛位,經三無數劫積集資糧,善巧修習一切相智菩薩身心相續中的法現觀,
  ││ ││ 是此中正說大乘解脫分的性相。
  ││ │└─庚二 差別
  ││ │   略為五種,廣則二十一聚無漏智之智德種類悉皆圓滿。
  ││ ├─己二 成熟位 分二
  ││ │┌─庚一 性相
  ││ ││   謂以方便為主一分所差別的菩薩義現觀,是此中正說大乘順抉擇分的性相。
  ││ │└─庚二 差別
  ││ │   此有十二種
  ││ ├─己三 所依之補特伽羅 分三
  ││ │┌─庚一 性相
  ││ ││   謂獲得遠離懷疑三寶是否真皈依處的現行疑惑等相隨一之菩薩,是所依之補特伽羅的性相。
  ││ │├─庚二 差別
  ││ ││   此有三種
  ││ │└─庚三 界限
  ││ │   利根從大乘加行道暖位以上皆有。
  ││ └─己四 補特伽羅的修習次第 分三
  ││  ┌─庚一 生死涅槃平等加行 分二
  ││  │┌─辛一 性相
  ││  ││   謂在後得位中,亦能破除生實執現行的機緣,安住清淨地菩薩的智,
  ││  ││ 是生死涅槃平等加行的性相。
  ││  │└─辛二 界限
  ││  │   謂從第八地起。
  ││  ├─庚二 嚴淨無上刹土加行 分二
  ││  │┌─辛一 性相
  ││  ││   謂令自己將來成佛的殊勝刹土,善根成為堅強能力,安住清淨地的菩薩智,
  ││  ││ 是嚴淨無止刹土加行的性相。
  ││  │└─辛二 界限
  ││  │   界限如前。
  ││  └─庚三 方便善巧加行 分三
  ││   ┌─辛一 性相
  ││   │   謂從寂滅粗功用門,任運成辦事業,安住清淨地的菩薩智,是方便善巧加行的性相。
  ││   ├─辛二 差別
  ││   │   此有十種
  ││   └─辛三 界限
  ││   界限如前。
  │├─丁二 釋頂加行 分四
  ││┌─戊一 釋加行道頂加行 分四
  │││┌─己一 暖頂加行 分二
  ││││┌─庚一 性相
  │││││   謂在醒覺時,從止觀雙運門,由修空性力,則於夢中亦能觀一切法諦空如幻等,
  │││││ 獲得十二相隨其一種的順抉擇分,是暖頂加行的性相。此是就需要緣空性修所生力而得,
  │││││ 總則能於夢中憶念諸法如夢,一般凡夫異生亦多能生。
  ││││└─庚二 差別
  ││││   此有十二種
  │││├─己二 頂頂加行 分二
  ││││┌─庚一 性相
  │││││   謂由修般若波羅蜜多力。較量等同供養三千世界諸佛尤為超勝,獲得十六種福德增長的
  │││││ 第二順抉擇分,是頂頂加行的性相。
  ││││└─庚二 差別
  ││││   謂就相門有十六種增長。
  │││├─己三 忍頂加行 分二
  ││││┌─庚一 性相
  │││││   謂於圓滿成就三智智德種類的妙慧,及獲得利他事業堅固不變的第三抉擇分,
  │││││ 是忍頂加行的性相。
  ││││└─庚二 差別
  ││││   謂於方便智慧俱獲得堅固有二種
  │││└─己四 世第一法頂加行
  │││   由於生起見道功德成熟,隨喜四菩薩善根,及獲得無邊三摩地,其心堅固的第四順抉擇分,
  │││ 是世第一法頂加行的性相
  ││├─戊二 見道頂加行 分二
  │││┌─己一 性相
  ││││   謂能對治見道所斷分別種子的大乘諦現觀,是見道頂加行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謂有能對治能取所取四種分別遍計種子的四對治法,廣則忍智十六刹那
  ││├─戊三 修道頂加行 分二
  │││┌─己一 性相
  ││││   謂能對治修道所斷分別種子的大乘隨現觀,是修道頂加行的性相。
  │││└─己二 差別
  │││   若略說就所斷分四,若廣則從初地第二刹那乃至第十地
  ││└─戊四 無間道頂加行 分二
  ││ ┌─己一 性相
  ││ │   謂總修三智成為至極的瑜伽,能正生起一切相智,是無間三摩地頂加行的性相
  ││ └─己二 此中所說是就所應遣除邪行 分二
  ││  ┌─庚一 性相
  ││  │   謂執著二諦不能合為一體的種子和現行隨一,是此所說應遣除邪行的性相。
  ││  └─庚二 差別
  ││   此有十六種
  ││ 於彼執著若許為能緣和所緣等,則必須為實有,若許為諦實空,則不能安立一切能所現行和種子。
  ││ 這亦是說,是從觀待所化眾生親切意樂而說,成就無間頂加行,必須斷除彼邪行等。
  ││ 實則獲得見道之後,即斷盡分別,得第八地以後,俱生與現行則無容出生。
  │├─丁三 釋漸次加行 分三
  ││┌─戊一 性相
  │││   上已釋竟。
  ││├─戊二 差別
  │││   為修三智一百七十三相獲得堅固,例如於修習次第決定位中,修苦無常加行,亦是漸次加行。
  │││ 若是廣分,則有一百七十三種,若就能堅固門為緣,可分十三種
  │││ 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最後心之前刹那。
  ││└─戊三 異門差別
  ││   依《般若二萬頌光明論》(聖者解脫軍論師著)所說:有三種異門差別,一漸次作,二漸次學,
  ││ 三漸次修三種。初謂開示初業菩薩依如此次第修習之法,如《釋量論》云:
  ││ 「是故無常後說苦,復從苦後說無我。」是說由先觀粗無常,隨即思惟憶念當死,然後思惟惡趣苦,
  ││ 了知從此當往何處,唯隨業自在,自無主宰,從而即能勵行斷惡修善,能決定依增上生因果位次修習。
  ││ 此復從思惟細無常,遍緣生死總過患,一切行苦;及思惟補特伽羅無我等法門,以成就大悲心為先導,
  ││ 發起勝菩提心。依決定次第修習施等波羅蜜多,主要是顯資糧道位中修習漸次軌則。譬如在資糧道位,
  ││ 修習施等波羅蜜多漸次加軌則,即是為利益有情,能依決定次第修習施捨自身、受用和善根等之捨心。
  ││ 如是於其餘波羅蜜多亦應了知。
  ││ 次復隨念三寶;又特別是隨念自己增上之天;及於損害淨戒的所治品起防護心;以及修行施捨。
  ││ 然彼等亦依通達空性妙慧所攝持門而修習者,是為能令漸次堅固之支分。更主要者謂初三品位次別別
  ││ 顯示三智行相;及於圓加行位中所有總顯三智行相,悉能生起決定次第而作修習法義。
  ││ 總則於圓加行的修習軌則中,若於何道修力弱小,則於最初修習等亦有次第錯亂而修。
  ││二漸次學者謂以修空性總義軌則而通達修所生慧所攝持門,依次第修習三智行相,是由其餘加行道處所攝。
  ││三漸次修者謂從現證空性慧所攝持門,依決定次第修習三智行相,是從初地乃至十地最後心之前刹那所有
  ││ 修行。此中為利他故,能於自身、受用和善根,依次第修習捨心的菩薩瑜伽,是佈施漸次加行的性相。
  ││ 佈施分為法施、財施和無畏施三種。
  ││ 從防護淨戒等門,依次第修習淨戒的菩薩瑜伽,是淨戒漸次加行的性相。
  ││ 淨戒分為律儀戒、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三種。
  ││ 他作怨害悉能忍耐,依次第修習安忍的菩薩瑜伽,是安忍漸次加行的性相。
  ││ 此中分安受苦忍、耐怨害忍和諦觀法忍的菩薩三種忍。
  ││ 依次第勤修精進的菩薩瑜伽,是精進漸次加行的性相。精進分五:一披甲精進,二加行精進,
  ││ 三不怯弱精進,四不退屈精進,五不滿足精進。略為披甲精進、攝善法精進、饒益有情精進。
  ││ 依次第修習靜慮的菩薩瑜伽,是靜慮漸次加行的性相。靜慮分三:
  ││ 一能令此生身心住安樂的靜慮,二能成辦現前功德的靜慮,三能饒益有情的靜慮。
  ││ 依次第修證如所有盡所有般若妙慧的菩薩瑜伽,是般若妙慧漸次加行的性相。妙慧分三:
  ││ 一通達世俗之妙慧,二通達勝義之妙慧,三通達利益有情事業之妙慧。
  ││ 諸佛功德在勝義中不可得,在世俗中無倒依次隨念之菩薩瑜伽,是隨念諸佛漸次加行的性相。
  ││ 於隨念法漸次加行,及隨念僧漸次加行的性相二者中,除法寶或善不善無記法,及有學不退僧易彼所云
  ││ 「諸佛功德」處外,餘皆相同。依次隨念三種律儀之菩薩瑜伽,是隨念淨戒漸次加行的性相。
  ││ 依次隨念三種佈施之菩薩瑜伽,是隨念捨漸次加行的性相。
  ││ 以證明理隨念生天聖智等之菩薩瑜伽,是隨念天漸次加行的性相。
  ││ 依次修習真實義之菩薩瑜伽,是了知清淨支分法無自性漸次加行的性相。
  │└─丁四 釋刹那加行 分三
  │ ┌─戊一 性相
  │ │   上已釋竟。
  │ ├─戊二 差別 分四 
  │ │┌─己一 非異熟刹那加行
  │ ││   謂有粗功用刹那加行位中,獲得諸無漏智現前種類之最後瑜伽,是非異熟刹那加行的性相。
  │ │├─已二 異熟刹那加行
  │ ││   謂無粗功用位中,獲得諸無漏智真正種類之最後瑜伽,是異熟刹那加行的性相。
  │ │├─己三 無相刹那加行
  │ ││   謂現證一切諸法,遠離實有性相所差別之最後瑜伽,是無相刹那加行的性相。
  │ │└─己四 無二刹那加行
  │ │   謂現證能取所取異體空之最後瑜伽,是無二刹那加行的性相。
  │ │ 此中前二是就有境聖者現前之相而立,後二是就外境粗細勝義門而立。
  │ └─戊三 界限
  │   唯在最後心。此與漸次加行修法,已於餘處釋竟。
  └─丙三 釋法身體 分二
   ┌─丁一 法身性相
   │   謂以究竟斷德與證德智所差別,功德圓滿究竟,是法身的性相。
   └─丁二 法身差別 分四
    ┌─戊一 佛自性身
    │   謂於法界自性清淨中,永離諸垢染所差別,無為法所攝持的究竟功德,是諸佛自性身的性相
    ├─戊二 智慧法身
    │   謂現見一切所知:如所有盡所有的究竟智,是智慧法身的性相。判別者略為四智
    │ 廣則有二十一聚究竟無漏智德。若許智慧法身與成所作智相違者,當知是顛倒所說。
    ├─戊三 圓滿報身
    │   謂具足五種決定所差別之佛色身,是圓滿報身佛的性相。
    └─戊四 化身佛
   謂不具足五種決定所差別之佛色身,是化身佛的性相。說除聖者智體性外另有色身者,
 當知此乃某些聲聞部所許之見,非本宗所許。
   法身作增上緣,獲得的白淨功德,是法身作用事業的性相。
 此中若分,有從安立增上生位和安立無住涅槃位中,有二十七類事業。有謂安立「諸趣寂滅業」。
 唯是安立道所依增上生位中的事業,是非本義,因為顯示遮遣唯獨希求輪廻安樂後,亦希求生起解脫之心故。
   三身與四身之差別,唯開合不同,攝歸三身亦是阿闍黎意趣。有許佛自身相續中不攝聖智;及佛二種色身,
 非是真佛的性相等,乃是一類最大惡見,還自命為大圓滿者;以及諸外道行者的書中所有此都不應說。
 又事業中亦有屬於能作者及所作業,此二者易知。
    偈 曰:
能得現觀道要諸次第,無邊至教唯一正見眼,顯示離邊中道真如性,一切至教究竟般若經。
如來殷切教誡善囑累,於結集者附托二再三,所為密意我今略通達,為願此論久住造略論。
智者希求利益諸眾生,僅此能得無餘究竟理,如何受持甚深道智理,法理詞義余處廣宣說。
聖者密意深細極難量,我慧微劣修習力少分,於此解釋若有錯誤處,唯願上師本尊垂慈憫。
盡此所有白淨諸善根,願此妙道恒常不遠離,尤願盡虛空界諸眾生,穩速同登趣入勝乘道。
 
  此《現觀莊嚴略義寶鬘論》,是因諸博通顯密住戒勤修者的多方勸請,特別是措登.嘎希巴佛增
為利初業行人易得趣入安樂支分,故殷勤勸請,五明論師達瑪仁欽造於大卓山嘎登寺尊勝洲。
住戒勤修持藏DB法王記錄。唯願此論能令正法寶藏,從一切門,遍一切處,宏揚廣大,長久住世。吉祥!
    【後 記】
  《現觀莊嚴論》在古印度的疏釋,藏譯本有二十餘種,西藏的疏釋也很多,僅甲操傑大師就有四種,
此《略義寶鬘論》是其中最略之本。一九四八年,五臺山紮桑克.羅桑巴桑大喇嘛由能海上師親自從北京迎請
至四川成都近慈寺,在譯經院講授此《略義》,由隆果法師譯文度語,但主要是為學藏文者講授,
譯文以藏漢文對照,為石印本,未輟文附梓流通。歷經四十餘年,幸得僅存一獨本,
弟子為報大喇嘛講授此《論》四十四年之法恩,特將此《論》作了校刊整理,故記始末,以告賢哲。
又因此《略義》文精義簡,為使初學《現觀》者易於理解,故依法尊法師譯的《現觀莊嚴論略釋》,
及極尊卻吉堅贊大師的《現觀莊嚴論釋總義遊戲海》,略標《八現觀七十義》表,
及略注《略義》中七十義之差別法數,僅供樂於研習《現觀莊嚴論》者參考。
                                  一九九二年三月  於北京
  注釋:
01. 最後心:第十地菩薩心識最後際刹那,第二刹那必定成佛。
02. 能取:內心。
03. 所取:外境。
04. 如所有:事物本性、法性。
05. 盡所有:世俗世間所包括的一切事物。
06. 一切所知境:可以認識的一切外境。
07. 究竟智:即佛陀的一切相智。
08. 四加行。
09. 即佛的智法身。
10. 八現觀:三智、四加行和法身八事。
11. 所為:需要或宗旨。
12. 空性慧:般若。
13. 師子賢著。
14. 三相:因明三支或因三相:遍是宗法、同品遍、異品遍。
15. 參見本書附篇中《八現觀七十義之差別法數》(下簡稱《差別法數》)中一切相智十義之一。
16.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相智十義之二。
17.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相智十義之三。
18. 顛倒增益:虛構。
19. 差別法:事物的特徵。
20. 法性。
21.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相智十義之四。
22. 如來藏:自性住種姓即自性住佛性義,一切眾生皆有可以成佛的佛性,或能成就如來自性身依住之處,
  即染汙心之真如、法性、空性。如來藏,即款離客塵煩惱位的心所,皆有自性清淨的法性,
  即一切有情心中所具有的真如法性。
23.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相智十義之五。
24.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相智十義之六。
25.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相智十義之七。
26.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相智十義之八。
27.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相智十義之九。
28.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相智十義之十。
29. 參見《差別法數》中道相智十一義之一。
30. 等起:出發點。
31. 參見《差別法數》中道相智十一義之二。
32. 參見《差別法數》中道相智十一義之三。
33. 參見《差別法數》中道相智十一義之四。
34. 參見《差別法數》中道相智十一義之五。
35. 佛母:般若波羅蜜多。
36. 參見《差別法數》中道相智十一義之六。
37. 參見《差別法數》中道相智十一義之七。
38. 參見《差別法數》中道相智十一義之八。
39. 參見《差別法數》中道相智十一義之九。
40. 參見《差別法數》中道相智十一義之十。
41. 參見《差別法數》中道相智十一義之十一。
42.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智九義之一、二。
43.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智九義之三。
44.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智九義之四。
45.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智九義之五。
46.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智九義之六。
47. 所依事:依事物本體或處所。
48.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智九義之七。
49. 差別事:事物本體、特徵。
50. 有境:內心感覺。
51.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智九義之八。
52. 參見《差別法數》中一切智九義之九。
53. 參見《差別法數》中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義之一。
54. 甲操傑大師著,釋現觀莊嚴論心要,有三百四十六頁,約譯三十餘卷。
55. 有境:心所。
56. 參見《差別法數》中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義之二。
57. 參見《差別法數》中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義之三。
58. 參見《差別法數》中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義之四。
59. 參見《差別法數》中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義之五。
60. 參見《差別法數》中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義之六。
61. 參見《差別法數》中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義之七。
62. 參見《差別法數》中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義之八。
63. 參見《差別法數》中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義之九。
64. 參見《差別法數》中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義之十。
65. 參見《差別法數》中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義之十一。
66. 參見《差別法數》中頂加行八義之一。
67. 參見《差別法數》中頂加行八義之二。
68. 參見《差別法數》中頂加行八義之三。
69. 參見《差別法數》中頂加行八義之四。
70. 參見《差別法數》中頂加行八義之五。
71. 參見《差別法數》中頂加行八義之六。
72. 參見《差別法數》中頂加行八義之七。
73. 參見《差別法數》中頂加行八義之八。
74. 參見《差別法數》中漸次加行十三義。
75. 初業:此指初發心。
76. 法稱論師著。
77. 增上生:人天善趣安樂。
78. 參見《差別法數》中刹那加行四義。
79. 有境:內心。
80. 參見《差別法數》中法身四義之一。
81. 四智: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
82. 參見《差別法數》中法身四義之二。
83. 參見《差別法數》中法身四義之三。
84. 參見《差別法數》中法身四義之四。
85. 增上生:人天善趣安樂。
86. 師子賢。
87. 指阿難。
88. 精通《中觀論》、《現觀莊嚴論》、《俱舍論》和《律經論》四部論典的學位名,
  稱嘎希巴,即嘎登派精通此四論的格西。
89. 甲操傑。
90. 紮桑克.羅桑巴桑大喇嘛:西元1882──1955,格魯派著名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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