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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講前小言

       ┌─東晉道安法師製,與西土暗合。
    ┌─通┤
文分三科┤  └─首序分,次正宗分,終流通分。
    │
    │  ┌─此經傳世者七種,今現者不計,四譯同上例。
    └─別┼─今採者為玄奘法師譯,最流通。
       └─奘師譯本,簡擇精要,略去序與流通。

貳、經題

  ┌─華言智慧┐  ┌─實相(真空之體)
般若┤     ├三種┼─觀照(實相之用)
 │└─五不繙一┘  └─文字(銓釋言教)
 │
 └→別名:(真性實相)—(一實諦)—(自性清淨心)—(如來藏)—
      (如如)—(實際)—(一乘)—(法性)—(首楞嚴)—
      (中道)—(畢竟空)等

(智度論)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類,為之立名字。

    ┌─上二字譯彼岸┐┌─生死喻此岸┐
波羅蜜多┤       ├┼─煩惱喻中流┼修習┐
    └─下二字譯曰到┘└─涅槃喻彼岸┘  │
  ┌────────────────────┘
  │  ┌─三賢  歷一僧祇,道力微,被煩惱伏,名遠波羅蜜。
  └階段┼─一至七地歷一僧祇,道力增,伏煩惱, 名近波羅蜜。
     └─八至十地歷一僧祇,道力盛,盡伏煩惱,名大波羅蜜。

 ┌─此係華語,釋此者甚多,以為六百卷之精要者圓。
心┤
 └─喻人心臟,為百體之要,義合乎中。

 ┌─梵語修多羅,譯義甚繁。
經┤
 └─簡舉「貫、攝、常、法」。

參、開義     (表解)

    ┌─釋名—即前之題。
    ├─顯體—即一經指歸。本經以中道實相為體。
  五玄┼─明宗—即修持之法。此經以一心三觀為宗。
    ├─辨用—即其功用。以此法自他兩度。
    └─判教—即五時教相。本經在第四時。

肆、人題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表解)

      ┌─偃師陳氏名,十三歲出家洛陽淨土寺。
      ├─貞觀三年西行至印,歷百二十八國。
  奘師略介┼─留學中印摩竭陀國那爛陀寺,受業於戒賢論師,及勝軍居士。
      ├─貞觀十九年歸長安。
      ├─翻經十九年,成七十三部,千三百三十卷。
      └─世壽六十五歲。

伍、經文(附表解)

    綱甲 示菩薩法空人我執

        ┌實相┐    ┌破我執┐
節一  般若起用┤  ├蘊相空性┤   ├度苦厄
        └觀照┘    └顯我空┘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梵語數種翻來    ┐      ┌納音為聞
「觀自在」┤          ├即觀世音菩薩┤
     └華譯有觀自在、觀世音┘      └達理為觀

        ┌人空般若┐┌但見於空,不見不空。
      ┌淺┴破除我執┴┴三乘同修,名共般若。
「行深般若」┤
      └深┬法空般若┬┬不但見空,又見不空。
        └更破法執┘└異三乘,名不共般若。

         ┌─空觀深,斷見思惑,顯一切智,見真諦。
「照見」—為三智用┼─假觀深,斷塵沙惑,顯道種智,見俗諦。
         └─中觀深,斷無明惑,顯一切種智,見中諦。

               ┌一羊毛上塵,七分之為兔毛塵,再七分為水塵。
               ├水塵七分為金塵,再七分為實極微,再七分為色聚微。
           ┌(喻)┼色聚微七分名極微之微,不可更分。
           │   ├實極微名最極微,天眼可見。
    ┌身─色(眾微聚)┐ └色聚微及極微之微,名假極微,天眼亦不可見。
「五蘊」┤ ┌受(前五識)│
    └心┼想(意 識)├─從因緣生,本無實性。
      ├行(末 那)│
      └識(阿賴耶)┘

                ┌空無義,因緣所生,自體不實。
   ┌各經舉釋各有異┐    ├虛空義,無粗相身,有微妙色。
「空」┼有一至二十之數├約有四義┤
   └為契時機語有異┘    ├心空義,心不著物,一切俱捨。
                └法空義,空為諸法之實相。

       ┌諦觀身心┐   ┌煩惱障滅
       ├但見五蘊┴我執空┴度分段生死
「度一切苦厄」┤
       ├蘊從緣生┬法執空┬所知障滅
       └都無自體┘   └度變易生死

        ┌蘊色┐┌從假入空
節二  闡明色空┤  ├┼從空出假
        └我空┘└空假相即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幻有因緣,原無自性┐
      ├此色無此,色性曰空│  (隨緣不變)
「色不異空」┤         ├從假入空,照了實性
      ├溼波喻色,溼水喻空│
      └波溼水幻,波豈非水┘

      ┌空幻四大,造作色法┐
      ├空不見形,形從空幻│  (不變隨緣)
「空不異色」┤         ├從空出假,照了因緣
      ├溼水幻波,水豈離波│
      └水波溼同,水不異波┘

                       ┌真如有隨緣德
                       ├故真如即萬法
      ┌諸法無性,緣生有相┐ ┌萬法真如┼真如有不變性
      ├無性真空,緣生幻色│ │    └故萬法即真如
「色即是空 ├體相不離,空色不二│ │
 空即是色」┤         ├中道一義,照了分別
      ├幻外無真,故曰真空│ │
      ├真外無幻,故曰幻色│ │    ┌真空能成幻有
      └如波即水,水即是波┘ └真空幻有┼幻有必覆真空
                       ├真空顯幻有滅
                       └幻有不礙真空

         ┌造
       ┌色┤
       │ └受
       │ ┌外—(苦樂)
       ├受┤
       │ └內—(憂喜)
「受想行識  │ ┌有相
 亦復如是」┬┼想┤
      ││ └無相
      ││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
      │├行┤
      ││ └煩惱二十六—不定四
      ││ ┌前五—眼、耳、鼻、舌、身
      │└識┤
      │  └六意—七末那—八阿賴耶
      │
      └前釋蘊假體,茲補釋假用

       ┌昧於因果┐
    ┌凡夫┤    ├執著妄有─┐
    │  └執有身心┘     │    ┌立有諸法
    │  ┌不了緣生┐     │    ├方便斷空
(附) ├二乘┤    │     │    ├次及人空
契機說法│  └執有五蘊┼法有人空 └方便契機┼進而法空
    │  ┌雖了緣生│          ├後說中道
    ├中乘┤    │          └利鈍不次
    │  └不達無性┘
    │  ┌照了諸法┐
    └菩薩┤    ├色空中道
       └緣生無性┘

             ┌諸法──蘊處
節三  顯示實相,廣引蘊處┤  ┌實相六不
             └實相┤
                └本無妄相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表解)

      ┌蘊處等。
「諸法空相」┤
      └真空實相無相狀,況強名實相。

          ┌從俗諦觀事相,因緣有此六者。
「不生  ┌事理設喻├從真諦觀理性,法空無此六者。
 不滅  │    ├金瓶喻,金性瓶相,瓶壞為金沙,沙是金,為瓶之金。
 不垢  ┤    └性相色空,仍歸中道。
 不淨  │    ┌色從緣起,真空不生;色從緣謝,真空不滅。
 不增  └採古註一┼隨流不垢,出障非淨;德滿不增,障盡非減。
 不減」      └此生滅等是有為法相,反此以顯真空之相。
 │
 └─────近人語:「能力不滅」,近言性;「物質不滅」,近言色。

節四  分示蘊處—名相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表解)

    真空不變無為之理
   ┌(色)   ┐┌陰覆義─妄相煩惱蓋覆本性
「蘊」┤      ├┤   ┌由此五法積聚成身
   └(受想行識)┘└積聚義┤
               └由此積聚塵勞煩惱

   ┌(根)┐
「處」┤↓ ↑├(識)所生之十二處
   └(塵)┘

   ┌(根)—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界」┼(塵)—色┤ 聲┤ 香┤ 味┤ 觸┤ 法┼諸法性別,各有界限
   └(識)—看┘ 聽┘ 嗅┘ 嘗┘ 感┘ 念┘

           ┌根┐
         ┌色┤ ├為迷色重者說
(附)蘊處界分合說┤ └塵┘
         └心—識—為迷心重者說

    綱乙 示緣聲法空法我執

        ┌無十二因緣流轉┐
節一  權巧立法┼無十二因緣還滅┼皆無實性
        └無四諦世出世法┘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表解)

   無明┐流  ┐
   行 ↙轉↖ │
   識 ↙生↖ │       ┌苦┬身心酬業┬(世間果)┐
   名色↙死↖還│       │ └患累逼惱┘     │
   六入↙門↖滅│       ├集┬起惑造業┬(世間因)│聲
   觸 ↙苦↖涅├緣覺乘  四諦┤ └招集來苦┘     ├聞
   受 ↙集↖槃│       ├滅┬結業已盡┬(出世果)│乘
   愛 ↙二↖門│       │ └無生死累┘     │
   取 ↙諦↖滅│       └道┬正助雙修┬(出世因)┘
   有 ↙ ↖道│         └能至涅槃┘
   生 ↙ ↖二│
   老死↙ ↖諦┘
      └──┘

    綱丙 無證果相

        ┌智慧本具非可增
節一  自性涅槃┤
        └非從外來何云得

無智亦無得。(表解)

            ┌成所作智┐
      ┌一切智  ├妙觀察智│
    ┌智┼道種智 ┌┼平等性智├繁至七十餘名
「智得」┤ └一切種智┘└大圓鏡智┘
    └得—於一切法造作成就之謂

     ┌智即「能觀」之知,得即「所證」之理。無智則「能觀知」
「無智得」┤空,無得則「所空境」空。無智方為真智,無得方是真得。
     ├一切法自相皆空。能取、所取,不可得故。
     └本為有病,借空以除;有病既除,空亦不存。

        ┌菩薩依除三障顯三德
節二  般若之德┤
        └諸佛依證無上正等正覺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
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苦)┌「我執」起煩惱障障涅槃,名曰罣┐┌展轉生死
「罣礙」┤               ├┤
    └「法執」起所知障障菩提,名曰礙┘└輪迴六道

 (業)┌貪求名利患得患失
「恐怖」┼三業相應三界果報
    └「華嚴」列有十八種(不活、惡名、死、惡道、大眾等)

 (惑)
「顛倒」——反於真理,迷真逐妄(如四顛倒等)。

    ┌寤時妄想,寐時幻夢。晝心不散,夜神不昏。
「夢想」┤
    └醒時作得主,還要夢時作得主。

      ┌譯曰圓寂。障盡曰寂,德備曰圓┐
「究竟涅槃」┤              ├菩薩依般若而因圓
      └此言大涅槃,又謂必至此際  ┘

「阿」───譯「無」  ┐
「耨多羅」—譯「上」  ┤
「三藐」──譯「正等」 ┼諸佛依般若而果滿
「三菩提」—譯「正覺」 ┘

    綱丁 尊重贊歎

      ┌贊法至上
節一  結贊┤
      └贊修功德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
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表解)

   ┌陀羅尼名(復有明、密語、真言等謂)。
   ├陀羅尼有四(法、義、咒、忍)此言咒。
「咒」┤
   ├陀羅尼義為總持無量義,及善不失、惡不生。
   └明謂淨障,密謂不知,真謂實相不虛。

「大 神」───具大神力,陰陽不測,除障不虛。
「大 明」───破眾生闇,鑑照無昧。
「無 上」───最勝窮理盡性,無法出上。
「無等等」───切諸法,無能與等。

      ┌喻咒贊功除苦歎果
「除苦不虛」┤
      └總結而映前起度苦不虛

    綱戊 結顯開密

節一  說咒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按)經語有五種不翻,唐代玄奘法師所立,咒語即其一也。
秘者深奧難言之義,密為隱密不易示人。
又顯法誦持,往往尋文思義,不得專一;秘法誦持,不起分別,易成三昧。
聞密宗大德云:咒文不盡梵語,通乎各趣,即天竺人,亦每有所不解。
但求信心薰習,淨心感應,故文例不許翻,語例不強解,謹遵之。
然各經多有顯說密說,不獨本經。
顯說者義詳,密說者義簡,詳簡皆說一事;知其顯,可會其秘密矣。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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