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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丑二 觀音廣陳 分四                【《首楞嚴經》 卷六】
 │││││││ ││ ┌─寅一 陳白古佛授法
 │││││││ ││ │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 ││ │  爾時,乃大勢至菩薩,陳述根大念佛圓通已竟之時。以上諸聖,但皆略說,惟有
 │││││││ ││ │ 觀世音,殿後廣陳者,有三意存焉:
 │││││││ ││ │一、以此方眾生,耳根最利。如文殊選根偈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
 │││││││ ││ │  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
 │││││││ ││ │二、因聞佛教示悟圓入一科中,已密選耳根為圓通本根,故引古觀世音佛,教示從
 │││││││ ││ │  聞、思、脩法門,正是從耳根下手;
 │││││││ ││ │三、以阿難偏於多聞,不勤定力,故詳談修證,次第解結之法,令阿難得以就路還家,
 │││││││ ││ │  下偈文云:「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是以從容陳述也。
 │││││││ ││ │ 觀(去聲)世音是以能觀之智,觀所觀之境;得名因緣有二:
 │││││││ ││ │一、約因中修行自利釋:依耳根本覺聞性理體,起始覺觀照智用,不出流緣塵,但入流
 │││││││ ││ │  照性,觀照能聞世間音聲者是誰?此以能聞聞性,為所觀境,下結答圓通文云:「
 │││││││ ││ │  我從耳門,圓照三昧,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故彼佛如來,歎我善得圓通法門,於
 │││││││ ││ │  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
 │││││││ ││ │二、約果上應機利他釋:如法華經普門品,佛答無盡意菩薩所問:觀世音菩薩,以何因
 │││││││ ││ │  緣,名觀世音?佛答:十方無量眾生,受諸苦惱,一心稱念觀世音菩薩名者,菩薩
 │││││││ ││ │  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此所觀者,世間眾生,念菩薩名號音聲,而菩薩則尋聲
 │││││││ ││ │  救苦,故名觀世音。
 │││││││ ││ │ 能觀之智是一,所觀之境有殊,乃繼大勢至之後,即從本座而起,頂禮佛足仰白佛言:
 │││││││ ││ │    世尊!憶念我昔,無數恆河沙劫,於時有佛出現於世,名觀世音。
 │││││││ ││ │    我於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 ││ │  憶即記憶,念即思念,乃迴憶追念,過去無數劫前之事。此是菩薩所得,三明中
 │││││││ ││ │ 宿命智明,劫以恆河沙稱,極言過去時之久遠也。於、即在義,在彼之時,有一佛出
 │││││││ ││ │ 現於世間。佛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為欲開示眾生,本具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
 │││││││ ││ │ 為欲令眾生,悟入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
 │││││││ ││ │ 彼佛亦名觀世音,或因中亦由耳根修證故,或鑑機宜,當從耳根得入故,以是立名,
 │││││││ ││ │ 將自行之法,輾轉以化他也。佛教從聞思修,入三摩地,即開示悟入佛之知見,開示
 │││││││ ││ │ 眾生,耳根聞性,即是不生不滅之佛性,此佛性即本具佛之知見。令眾生從聞思修;
 │││││││ ││ │ 聞即聞佛開示、悟明本有佛性,為因地心,依悟而起思修,而得證入。本有佛性是正
 │││││││ ││ │ 因,悟明為了因,思修屬緣因。
 │││││││ ││ │ 緣了有功,正因方顯,得入佛之知見,此為彼佛出世之大因緣也。
 │││││││ ││ │ 我於彼佛,發菩提心:此菩薩自述,最初發心。彼佛即觀世音佛,梵語菩提,此翻為
 │││││││ ││ │ 道。發菩提心﹕即發大道心,不求人天福報,聲聞緣覺,乃至權乘諸位菩薩,惟依最
 │││││││ ││ │ 上乘,發菩提心,即上求無上菩提道之心也。
 │││││││ ││ │ 梵語菩提,又翻為覺;覺有三義:本覺、始覺、究竟覺。
 │││││││ ││ │ 本覺即眾生本有之佛性,一切眾生,本來是佛,迷而不覺,將本覺佛性,埋沒於五陰
 │││││││ ││ │ 煩惱之中。今始覺悟,雖迷不失,依此始覺智,發心勤求究竟覺之佛道,是謂發無上
 │││││││ ││ │ 菩提心。菩提心、為心中之王,菩薩修行,此心為先,若不發菩提心,一切萬行,無
 │││││││ ││ │ 從建立,《華嚴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昔有菩薩,往昔遇佛,
 │││││││ ││ │ 已發菩提心,後在世間修行,將前所發菩提心忘失,並不記憶,如是所脩世出世善,
 │││││││ ││ │ 皆名魔業。問:出世善法,何以亦為魔業?
 │││││││ ││ │答:本經五十種陰魔,聲聞、緣覺,亦列其中,即此可知,皆由不發菩提心故;忘失尚
 │││││││ ││ │  爾,況不發乎?菩提心、亦即《起信論》三心:
 │││││││ ││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此念之所以為正者,不著二邊,起智觀照真如正理,即契
 │││││││ ││ │ 菩提心體。
 │││││││ ││ │二者深心,樂修一切諸善行故,好樂修習世出世間自利利他諸善行。
 │││││││ ││ │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以平等大悲心,拔除一切眾生分段變易二生死苦,
 │││││││ ││ │ 此二皆發菩提心用,今發此心,為求無上菩提也。
 │││││││ ││ │ 菩提心最為貴重,初發即如王子處胎,貴壓群臣,諸佛護念,萬聖加被。
 │││││││ ││ │ 《華嚴百喻》,未足以盡其盛德,故我於彼佛,先發此心,以為因地心也。
 │││││││ ││ │ 彼佛教我,從聞、思、修者:此明秉受法門,既發大心,須求佛示,彼佛即指觀世音
 │││││││ ││ │ 佛,教我從聞思修三慧下手;此之三慧,不同常途,常途則以聞經解義為聞慧,其體
 │││││││ ││ │ 即耳識,與耳家同時意識,所發之勝解;思修亦即獨頭意識,將所聞之聲教,思惟修
 │││││││ ││ │ 習;此皆不離生滅識心,識心為圓通之障礙。
 │││││││ ││ │ 本經以捨識用根為要旨,故三慧不同常途。
 │││││││ ││ │ 今此聞慧,即從耳根聞性妙理,所起始覺妙智,不聞所聞之聲塵,但聞能聞之聞性;
 │││││││ ││ │ 思慧、即正智觀察,能聞者是誰,不著空、有二邊,一味反聞聞自性;修慧、即如幻
 │││││││ ││ │ 聞熏聞修,念念旋元自歸,伏歸元真,發本明耀,解六結越三空,破五陰超五濁,
 │││││││ ││ │ 全憑無分別智,反聞之功。
 │││││││ ││ │ 入三摩地:此即即慧之定,由聞教信解,而起修證。有修中三摩地,即從根解結工夫;
 │││││││ ││ │ 有證中三摩地,即寂滅現前境界。此有入字,乃六結盡解,證入圓通之三摩地;亦即
 │││││││ ││ │ 阿難所請三名中之妙三摩,經題中修證了義也。
 │││││││ ││ ├─寅二 次第解結修證
 │││││││ ││ │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漸增,
 │││││││ ││ │    聞所聞盡;盡聞不住,覺所覺空;空覺極圓,空所空滅;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 ││ │  此是妙三摩,從根解結之正行,一門深入之次第。前佛令選擇圓根,已密示耳門,
 │││││││ ││ │ 於解結次第中,但列三空,意含六結,故觀世音,陳述圓通,具示從淺至深,層次分
 │││││││ ││ │ 明;解六結、破五陰,以彰修證了義。
 │││││││ ││ │ 上發菩提心是願,此是依願所起之行;上秉受法門是教,此即依教所起之修也。
 │││││││ ││ │ 初於聞中者:即最初乃於耳根聞性之中,下手起修;以耳根為所入之妙門,以聞性為
 │││││││ ││ │ 所照之理境。從根中本覺妙理,起如幻始覺妙智;以智照理,聞熏聞修也。
 │││││││ ││ │ 此聞中二字,首宜揀別分明,不可錯用因心。
 │││││││ ││ │一非肉耳之中,以肉耳浮塵色法,不合決定義門。
 │││││││ ││ │二非耳識之中,以耳識隨念分別,固非菩提正因。
 │││││││ ││ │三非意識之中,以意識生死根本,正是圓通障礙。
 │││││││ ││ │ 故阿難請求佛定,佛即三番破識,欲令捨而去之;十番顯見,欲令取而用之。
 │││││││ ││ │ 眼耳雖別,其性則同。今此聞中,即佛所顯之見中也;
 │││││││ ││ │又即如來,廣會四科,徧融七大,所顯三如來藏性之中也;
 │││││││ ││ │又即如來所顯,圓湛不生滅性,朗照萬法,不偏空有,中道之中也。
 │││││││ ││ │ 若能於此體察分明,依之為本修因,自可圓成果地修證。
 │││││││ ││ │ 入流亡所者:古觀世音佛,教示從聞思脩,入三摩地,觀世音菩薩,依教起修,初從
 │││││││ ││ │ 聞中下手,即聞慧。此句至生滅既滅,即思、修二慧;寂滅現前,即入三摩地。入流
 │││││││ ││ │ 是對出流為言,耳根順聞出流奔聲,即結縛之元,反聞入流照性,即解脫之本。
 │││││││ ││ │ 故諸佛異口同音,告阿難言:使汝輪轉,生死結根,唯汝六根,更非他物,令汝速證,
 │││││││ ││ │ 安樂解脫,寂靜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觀世音秉教所修之法門,正合本師釋迦,
 │││││││ ││ │ 十方諸佛之意旨。入流:以觀智為能入,耳門為所入,入即旋反聞機,不出流緣聲,
 │││││││ ││ │ 而入流照性也。又即逆彼無始織妄業流,隨順耳根聞性真流,入流即是思慧,更兼修
 │││││││ ││ │ 慧。用觀智思惟修(非識心分別思惟),能聞世間音聲者是誰?亦即參究工夫,同前
 │││││││ ││ │ 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而斷三緣。但提起一段疑情,驀直參去,
 │││││││ ││ │ 參聞者是誰,緜緜密密,無有間斷。聲動時,參聞聲者是誰?聲靜時,參聞靜者是誰?
 │││││││ ││ │ 即同宗門下,參看話頭,一切時,一切處,不離一句話頭。但彼多用意根,此專用耳
 │││││││ ││ │ 根,為稍異耳。同是智光內照,如佛所言,汝但不循動靜等塵,脫黏內伏,伏歸元真,
 │││││││ ││ │ 則智光不外洩,所有聲塵,不期亡而自亡耳,故曰:入流亡所。入流、即是合覺,
 │││││││ ││ │ 亡所、即是背塵,背塵合覺,為本經妙脩行路,至簡要、至巧妙之脩法也。
 │││││││ ││ │ 亡所:但於六結中,先解聲塵之動結(有聲為動),祗是初步工夫,而得相應。此之
 │││││││ ││ │ 亡所,並非聲塵銷滅,惟定功得力,而得離塵工夫,則聲塵不亡而自亡矣!
 │││││││ ││ │ 入流,是修證圓通總訣,亡所、是但得初步效驗;如永嘉禪師所云:流非亡所而不入,
 │││││││ ││ │ 所非入流而不亡,亡所則入流而亡,入流則亡所而入,凡修禪功者,貴在入流耳。
 │││││││ ││ │ 余二十一歲,由閩航海來蘇,參常州天甯寺冶開和尚學習禪功,參「如何是我本來面
 │││││││ ││ │ 目」一句話頭,放下一切思想,提起一段疑情,連參三年,誓見自己本來面目,了明
 │││││││ ││ │ 生死大事。至二十四歲冬,在禪七之中,專切參究,乃至飲食不知其味,一切時處,
 │││││││ ││ │ 心光皆照一句話頭,至第十日下午,二板香止靜後,參究得力,身心忽空,內外虛融
 │││││││ ││ │ ,定境法樂,非言語所能形容,一動喜心,定境即失。後於別枝香,欲求定境再現,
 │││││││ ││ │ 皆不可得。禪七考功時,將是事陳白冶公和尚。則曰:「汝自後有求定境復現否?」
 │││││││ ││ │ 答曰﹕「有」。乃警之曰:「切不可求,若求則魔得其便,汝將為魔眷矣!」復問:
 │││││││ ││ │ 「如是境界好否?」公曰:「不作聖證之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此不
 │││││││ ││ │ 過用心得力,暫得輕安,從此進修,不著不求,悟證有望。」後閱本經,五十種陰魔
 │││││││ ││ │ 所述,知善知識,不可不親近也。至二十八歲,參浙江寧波天童寺寄禪和尚,亦在
 │││││││ ││ │ 冬月禪七之中,勇猛精進,生死心切,於第八日晚,定境復現,較勝於前,其樂亦勝
 │││││││ ││ │ 。自此深信,宗門中自有奇特事在,後閱楞嚴經,於向所未通者,無不明了,又信本
 │││││││ ││ │ 經為禪門關鑰,更復悉心研究,定能發慧,其語亦有徵矣!余惜後為叢林供職,重興
 │││││││ ││ │ 道場,辦理慈善,主持佛教會務,以致自誤禪功,未明本分上事,雖承緇素群推,
 │││││││ ││ │ 楞嚴獨步,何異說食不飽,數寶常貧也。又入流亡所,實非聞性斷滅,但以專切反聞,
 │││││││ ││ │ 回光返照,心光內注,所有動塵,一一皆亡,聞性不滅。前佛有云:聲於聞中,自有
 │││││││ ││ │ 生滅,非為汝聞,聲生聲滅,令汝聞性,為有為無也。然動塵已滅,靜塵方現,終日
 │││││││ ││ │ 惟聞靜塵之境,當知靜塵亦是結,亦宜解除,仍舊不捨思、修二慧,不緣所聞靜塵,
 │││││││ ││ │ 參究能聞靜塵者是誰?靜塵是境,聞性是心,若聞靜塵,還是出流,反聞能聞是誰?
 │││││││ ││ │ 方是旋聞與聲脫也。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者:
 │││││││ ││ │ 上亡所,是解「動結」,此三句乃解「靜結」,動相不過併言而已。首句所字,即牒
 │││││││ ││ │ 上亡所;入字,即仍舊入流。謂所有動塵雖亡,仍是反聞入流,不捨本脩,不住靜境
 │││││││ ││ │ ;此靜境即是色陰區宇,如明目人,處大暗室。既寂之寂,非是境靜之寂,乃是動靜
 │││││││ ││ │ 二塵,到此俱寂之境。然所入既寂,則動結與靜結俱解,聲塵全泯,故曰:動、靜二
 │││││││ ││ │ 相,了然不生。此了然不生,即動、靜二種塵相,了不可得也;此二句亦即既寂之註
 │││││││ ││ │ 腳也。而工夫到此,聲塵動靜二結俱解,則色陰破矣!
 │││││││ ││ │ 如是漸增,聞所聞盡者:此解「根結」。如是、指法之詞,指上反聞離塵,思修二慧,
 │││││││ ││ │ 塵中二結已解,根結斯現,此根乃聚聞於耳,結滯為根之根,亦復是結,亦當解除。
 │││││││ ││ │ 仍照如是本修之法,漸次增進,加功用行,定力轉深,所聞動靜二塵,既已了然不生,
 │││││││ ││ │ 能聞之根,亦隨所聞以俱盡。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到此則根結亦解,無有能受所受,
 │││││││ ││ │ 則受陰破矣!根塵既銷,識無從生,則想陰亦於此破矣!即佛前云:此根初解,先得
 │││││││ ││ │ 人空,正齊於此;以塵亡根盡識泯,人無所依故。此中三結,亦即佛示,六結生起次
 │││││││ ││ │ 第中所云,勞見發塵,今麤三結已解,則塵不復發,見不復勞矣!
 │││││││ ││ │ 盡聞不住,覺所覺空者:此解「覺結」。盡聞二字,是牒上能聞與所聞俱盡,根塵雙
 │││││││ ││ │ 泯之境,六用不行,惟餘一覺。若住此境,但得我空,未得法空,則永墮無為深坑。
 │││││││ ││ │ 不住者,仍復加功用行,進觀聞性。下句為新證之境,《正脈》云:盡聞之後,根塵
 │││││││ ││ │ 迥脫,湛一無邊之境現前;故今言覺者,即照此境之智也﹔所覺者,即此湛一之境也。
 │││││││ ││ │ 盡聞若住,則境智恆對,能所仍存,終為勝進之障,即溈山所謂:具足心境也。今言
 │││││││ ││ │ 覺所覺空者,謂能覺之智,與所覺之境,二俱空寂,泯然無復對待也。覺是智分,乃
 │││││││ ││ │ 屬般若,智能契理如何亦空﹖當知此破法執,若悋惜此智,不肯放捨,即是一種愛智
 │││││││ ││ │ 之法愛,亦復是結,亦當解除。《圓覺經》云:「幻塵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
 │││││││ ││ │ 幻智亦滅,幻智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幻不滅。」彼文全同此之解結工夫。
 │││││││ ││ │ 今此覺結,即彼幻智,亦即佛示,六結生起次第,智見妄發,發妄不息。
 │││││││ ││ │ 今覺結已解,則知見不發,妄不相續矣!
 │││││││ ││ │ 空覺極圓,空所空滅者:此解「空結」。空即覺所覺空之空,覺即能覺之與所覺,由
 │││││││ ││ │ 有此空,空彼能所二覺,則覺結雖解,空亦是結,亦當解除;以能空所空,二俱宛在,
 │││││││ ││ │ 空性未圓,若悋惜空理,不肯放捨,即是愛理之法愛,還要入流照性,加功用行,
 │││││││ ││ │ 參究空何所依?究而極之,以求圓滿空性。
 │││││││ ││ │ 空所空滅者:非惟所空之智境滅,即能空之空亦滅。如以木鑽木,火出木燒,二俱滅
 │││││││ ││ │ 矣。今空結已解,則行陰破矣!
 │││││││ ││ │ 亦即佛言,空性圓明,成法解脫,正齊於此,已得俱空之境。
 │││││││ ││ │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者:此解「滅結」。生滅二字,總指諸結而言。動滅靜生,靜滅
 │││││││ ││ │ 根生,根滅覺生,覺滅空生,空滅滅生,六結皆生滅法,故滅結亦當解除。此結不解,
 │││││││ ││ │ 恆住俱空之境,猶為圓通細障,即同「百尺竿頭坐的人,雖然得法未為真,百尺竿頭
 │││││││ ││ │ 重進步,十方剎土現全身。」惟是此結,最難解除,禪門謂之末後牢關,到此境界,
 │││││││ ││ │ 不肯進步,又謂之貼肉布衫難脫,此結一解,則可親見本來面目矣。同《圓覺經》,
 │││││││ ││ │ 迷智四相之壽者相。一我相,心所證者,以所證涅槃,認為我體。
 │││││││ ││ │ 二人相,心所悟者,悟知所證之非。三眾生相,心所了者,了前悟證俱非。
 │││││││ ││ │ 四壽者相,心所覺者,覺前前非,認己為是,即住此相中,深生法愛。譬如有人,
 │││││││ ││ │ 不肯斷命,祖師門下,謂之命根不斷也。故仍須入流照性,返窮流根,滅相迥脫,
 │││││││ ││ │ 至不生滅,方是到家時節。既滅者,即觀智還元,一切生滅,悉皆滅已,此去更無可
 │││││││ ││ │ 滅。此滅結,即佛前示,六結次第生起之第一結,由汝無始,心性狂亂;今六結盡解,
 │││││││ ││ │ 五陰全破,狂心已歇,歇即菩提。亦即佛云:解脫法已,俱空不生,妄窮真露,寂滅
 │││││││ ││ │ 真理現前。所謂寂滅者,此寂非對動之寂,從無始來,本自不動之寂也﹔此滅非對生
 │││││││ ││ │ 之滅,從無始來,本自無生之滅也。虛心絕待,妙體孤圓,即如來藏,妙真如性,亦
 │││││││ ││ │ 即一乘,寂滅場地,為真心之全體。前佛云:是名菩薩,從三摩地,得無生忍。上解
 │││││││ ││ │ 六結,是從聞、思、修,此寂滅現前,是入三摩地,得證圓通。
 │││││││ ││ │ 古觀世音佛,所授之法,與釋迦如來,解結修證,無二無別。
 │││││││ ││ │ 既得寂滅現前,親證藏性,而入首楞嚴三昧,當登圓教初住之位。
 │││││││ ││ │ 下忽然超越之下,皆稱全體所起之大用也。
 │││││││ ││ │ 《正脈》云:通前次第解結一科,會於四卷末節:
 │││││││ ││ │ 入流,即守於真常,亡所,即棄諸生滅;盡聞即根塵識心,應念銷落;
 │││││││ ││ │ 覺所覺空,與空所空滅,即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
 │││││││ ││ │ 寂滅現前,即法眼清明,毫無差爽矣!
 │││││││ ││ │ 若會永嘉奢摩他文,入流即息念,亡所即亡塵,亦應倣其文云:
 │││││││ ││ │ 「流非亡所而不入,所非入流而不亡,亡所則入流而亡,入流則亡所而入。」
 │││││││ ││ │ 此四句可齊動靜不生。又云:
 │││││││ ││ │ 「亡所而入,則入無能入;入流而亡,則亡無所亡。」
 │││││││ ││ │ 此四句根塵俱泯,可齊於聞所聞盡。又云:
 │││││││ ││ │ 「亡無所亡,則塵遺非對;入無能入,則念滅非知。」
 │││││││ ││ │ 此四句無對無知,可齊於覺所覺空。又云:
 │││││││ ││ │ 「知滅對遺,一向冥寂。」此二句可齊於空所空滅。又云:
 │││││││ ││ │ 「闃爾無寄,妙性天然。」此二句可齊於生滅既滅,寂滅現前,亦似脗合,而無聞矣!
 │││││││ ││ │ 但永嘉似乎都攝六根,或專攝意根,此經乃專攝耳根為異耳。又永嘉方談最初銷顯,
 │││││││ ││ │ 向後更有脩治,斯經已談深證高位,向後惟彰發用,今與合會而觀,節文宛似,
 │││││││ ││ │ 令知圓頓初後,無有異心,行者不可委為高位,視為不切己也。
 │││││││ ││ ├─寅三 詳演稱體起用 分二
 │││││││ ││ │┌─卯一 標列二本
 │││││││ ││ ││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
 │││││││ ││ ││  上是菩薩修證圓通,自利之因行;下是菩薩稱體起用,利他之妙行。
 │││││││ ││ ││ 自利之行,言之甚略,利他之行,演之甚詳;中有二意:
 │││││││ ││ ││一、從根解結,佛於第二決定義門,已令選擇圓根,一門深入,脫黏內伏,併示解結
 │││││││ ││ ││  次第,入三摩地,至為明晰,何勞多述。
 │││││││ ││ ││二、詳演果用﹑無作妙力,自在成就,乃為激發回小向大之機,令起羨慕,立志欣修,
 │││││││ ││ ││  不得不為廣陳也。
 │││││││ ││ ││ 忽然超越者:即從聞思修,最後一剎那,證圓通體,發自在用時也。超越乃解脫無
 │││││││ ││ ││ 礙之義,寂滅真體,本自圓明,六凡為我執所礙,不能超越世間;三乘為法執所礙,
 │││││││ ││ ││ 不能超越出世間;菩薩入三摩地,我法雙空,俱空亦復不生,故得超越世出世間。
 │││││││ ││ ││ 十方圓明:即四卷佛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惟妙覺明,圓照
 │││││││ ││ ││ 法界。」菩薩亦復如是,《指掌》云:「十方所有諸法,無非自性光明,周徧圓滿
 │││││││ ││ ││ 。」古德云:盡大地是自己光明,無一法不在光明裏者。
 │││││││ ││ ││ 獲二殊勝:此總標大用,即上合下同之二,權﹑小莫及,故稱殊勝。
 │││││││ ││ ││    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
 │││││││ ││ ││  此下二節,別明大用。菩薩已證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之理,故得上合十方諸佛,
 │││││││ ││ ││ 所證本來妙覺真心,此心佛與菩薩眾生,無二無別,即《金剛經》所云:「是法平
 │││││││ ││ ││ 等,無有高下」者是也。上合即與佛同其體;同一慈力,即與佛同其用;佛運無緣
 │││││││ ││ ││ (無所不緣)慈,度有情界,下三十二應,即同其用也。
 │││││││ ││ ││    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 ││ ││  下合眾生,亦應有本妙覺心一句,文略例上可知。此亦與生同其體;生佛雖殊,
 │││││││ ││ ││ 其體一致。同一悲仰:即與眾生同其用;眾生與佛,其體雖同,其用則異。悲者悲
 │││││││ ││ ││ 哀,仰者仰望,眾生身罹苦難,哀求拔苦,希望與樂;菩薩同其用,故施無畏力,
 │││││││ ││ ││ 下十四無畏,即同其用也。
 │││││││ ││ │└─卯二 承演三科 分三
 │││││││ ││ │ ┌─辰一 三十二應 分三
 │││││││ ││ │ │┌─巳一 標承慈力
 │││││││ ││ │ ││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脩。
 │││││││ ││ │ ││    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 ││ │ ││  此為妙應體用洪源。世尊,乃稱呼釋迦,為六凡有情世間,三乘正覺世間,
 │││││││ ││ │ ││ 九法界之所共尊也,又即超九界以獨尊之稱。觀音如來,即菩薩因地本師。
 │││││││ ││ │ ││ 由我供養,不出二種:
 │││││││ ││ │ ││一、供養佛身:侍奉左右,執勞服役。二、供養佛心:依教起修,暢佛本懷。

 │││││││ ││ │ ││ 蒙彼如來:即觀音如來,傳授耳根修證法門。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者:
 │││││││ ││ │ ││ 如幻是喻,聞熏聞修是法,金剛三昧亦然。
 │││││││ ││ │ ││ 上聞字,指本覺聞性內熏,熏起始覺之智;
 │││││││ ││ │ ││ 下聞修,即始覺反聞修習,入流照性之功。
 │││││││ ││ │ ││ 此種修法,無修而修,修即無修,喻如幻事,從無而有,有即非有;修成而得
 │││││││ ││ │ ││ 三昧,名曰金剛三昧。修即入流照性,照破五陰,解除六結,返窮流根,至不
 │││││││ ││ │ ││ 生滅,澈法底源,無動無壞,究竟堅固,喻如金剛,堅固不壞。三昧是梵語,
 │││││││ ││ │ ││ 此云正定,即首楞嚴大定,證此定為得圓通。
 │││││││ ││ │ ││ 與佛如來,同慈力故:既證圓通,與佛同其體,故能與佛如來同其用。
 │││││││ ││ │ ││ 下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即應機所起之妙用也。此用,即菩薩所得,
 │││││││ ││ │ ││ 三輪不思議業用:
 │││││││ ││ │ ││一、身輪不思議:一身能現無量身,應以何身得度,即現何身。溫陵曰:「三十
 │││││││ ││ │ ││  二應者,現十法界身,圓應群機也。」
 │││││││ ││ │ ││二、口輪不思議:一口能說無量法,應以何法得度,即說何法,說皆契理契機也。
 │││││││ ││ │ ││三、意輪不思議:一意能鑒無量機,一切眾生,根性不等,樂欲不同,或樂有為,
 │││││││ ││ │ ││  或樂無為,或樂入世,或樂出世,菩薩鑒機既定,乃為現身說法,善巧方便。
 │││││││ ││ │ ││ 輪有運載之義,以此三輪,入諸國土,即十方諸國土,無剎不現身,普載迷倫,
 │││││││ ││ │ ││ 同躋覺地也。
 │││││││ ││ │ │├─巳二 條陳妙應 分六
 │││││││ ││ │ ││┌─午一 應求聖乘
 │││││││ ││ │ │││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
 │││││││ ││ │ │││    勝解現圓,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 ││ │ │││  此應菩薩所求,以菩薩志在菩提,故現佛身。其餘後三,則現聖身;下皆
 │││││││ ││ │ │││ 現同類身。若諸菩薩:諸是助語詞,若作多解亦可;菩薩則該權實諸位,
 │││││││ ││ │ │││ 權實雖復不同,而希望成佛,則一而已。
 │││││││ ││ │ │││ 三摩地:即所修法門之正定,有相似位、分證位差別,無漏、勝解亦然。
 │││││││ ││ │ │││ 勝解現圓:各隨所修法門,無閒道,因行已滿,將入解脫道,所起殊勝之解,
 │││││││ ││ │ │││ 將現圓滿,而未滿之時。
 │││││││ ││ │ │││ 以下諸位,勝解之字雖同,其義有異;即本科亦當作二種解:
 │││││││ ││ │ │││若相似位菩薩,入相似三摩地,進修中道無漏,則分證勝解現圓。
 │││││││ ││ │ │││若分證位菩薩,入分證三摩地,進修金剛無漏,則究竟勝解現圓。
 │││││││ ││ │ │││ 大士即現佛身,為說頓入佛乘之法,令得分證解脫,或究竟解脫。
 │││││││ ││ │ │││問:大士證入圓通,但登圓教初住之位,如何能現佛身,而為等覺菩薩說法?
 │││││││ ││ │ │││答:初住能分身百界,八相成道,豈不能為等覺說法?又大士近迹,雖在初住
 │││││││ ││ │ │││  ,約其遠本,早成正法明如來,是為等覺說法,理無可疑。
 │││││││ ││ │ │││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
 │││││││ ││ │ │││    我於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 ││ │ │││  此現獨覺身。三科皆云,有學者,以未證無學位故。獨覺者,出無佛世,
 │││││││ ││ │ │││ 觀物變化,自覺無生,故號獨覺。若諸有學,志求獨覺者;
 │││││││ ││ │ │││ 寂靜妙明:即在修道位中,樂獨善寂,曰寂靜,求自然慧,曰妙明。
 │││││││ ││ │ │││ 勝妙現圓者﹕殊勝妙慧(即自然慧)將現圓滿之相,如鑽木取火,已得煖相
 │││││││ ││ │ │││ ,其火將出未出之時。我於彼有學之前,現獨覺身;應其所求,令易信從,
 │││││││ ││ │ │││ 為說無生之法,令其解脫,見思煩惱,而證無學之位。此非天然外道,以多
 │││││││ ││ │ │││ 生熏習小教,今出無佛世,覽物榮枯,觸境悟道也。
 │││││││ ││ │ │││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緣斷勝性,勝妙現圓;
 │││││││ ││ │ │││    我於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 ││ │ │││  此現緣覺身。秉佛十二因緣之教,覺悟無生之理,故稱緣覺。
 │││││││ ││ │ │││ 十二因緣,有流轉還滅二門:
 │││││││ ││ │ │││ 一流轉門,謂遷流不息,輪轉生死;
 │││││││ ││ │ │││ 二還滅門,謂復還本性,滅諸生死。
 │││││││ ││ │ │││ 順觀流轉門,乃知生起次第,有十二支,又名十二有支,不出惑、業、苦三。
 │││││││ ││ │ │││ 而成三世因果:
 │││││││ ││ │ │││ 無明緣行(行即業行,由無明惑而來。此是過去世惑業二支因);
 │││││││ ││ │ │││ 行緣識(即投胎時第八識);
 │││││││ ││ │ │││ 識緣名色(胎中心色和合,名即是心,以心無形相,但名而已,心即投胎之
 │││││││ ││ │ │││      想愛,色投胎中父精母血);
 │││││││ ││ │ │││ 名色緣六入(即一身所具六根,而能入塵);
 │││││││ ││ │ │││ 六入緣觸(孩童時,六根觸對於六塵);
 │││││││ ││ │ │││ 觸緣受(稍長根塵相對,便知領受,此現在世五支果);
 │││││││ ││ │ │││ 受緣愛(成人時,對順境則生愛,逆境則生憎,說愛憎含其中,此是現在世
 │││││││ ││ │ │││     之惑);
 │││││││ ││ │ │││ 愛緣取;

 │││││││ ││ │ │││ 取緣有(此二支,是現在世之業,取是業之初,有是業之成);
 │││││││ ││ │ │││ 有緣生(即未來世受生)﹔
 │││││││ ││ │ │││ 生緣老死(即來生由少而老,由老而死。此二支,乃未來世之苦果)。
 │││││││ ││ │ │││ 此十二支,連環鈎鎖,相續不斷,從因感果,果上再造因,由因再感果,
 │││││││ ││ │ │││ 惑業苦三,循環無已,生死不息,故曰流轉門。
 │││││││ ││ │ │││ 逆觀還滅門,得悟無生之理,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
 │││││││ ││ │ │││ 今云斷十二緣,乃約還滅門說。
 │││││││ ││ │ │││ 緣斷勝性者:勝性即無生理性,以超世間法故稱勝,此性必由緣斷而顯,

 │││││││ ││ │ │││ 故曰:緣斷勝性。勝妙、以悟因緣性空,故稱勝妙。正在勝妙將現圓滿,
 │││││││ ││ │ │││ 未滿之時,我於彼有學之前,現緣覺身,慰其所求,而為說緣生無性之法,
 │││││││ ││ │ │││ 令其解脫分段生死,而證緣覺之果。
 │││││││ ││ │ │││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
 │││││││ ││ │ │││    我於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 ││ │ │││  此現聲聞身。若諸有學,在見道位中,以八忍八智十六心,斷四諦下惑,
 │││││││ ││ │ │││ 見惑已斷,曰得四諦空,而入修道位,斷三界思惑,八十一品,品品皆證
 │││││││ ││ │ │││ 一分擇滅無為,故曰修道入滅。勝性,即滅諦無生之性,將現圓滿之時,
 │││││││ ││ │ │││ 如未雨已先得雲。我即於有學之前,現聲聞身,投其所好,為說滅諦無生之
 │││││││ ││ │ │││ 法,令其解脫,世間諸漏,超出三界,而入方便有餘土涅槃。
 │││││││ ││ │ ││├─午二 應求諸天 分二
 │││││││ ││ │ │││┌─未一 天王
 │││││││ ││ │ ││││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
 │││││││ ││ │ ││││    我於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 ││ │ ││││  此現梵王身。若諸眾生,指在欲界之眾生。欲心明悟者:對婬欲一事,
 │││││││ ││ │ ││││ 心得明悟,了知欲為招苦之本,欲由愛生,身因欲有,身為眾苦所集,
 │││││││ ││ │ ││││ 無非婬欲之所招致,故持戒修身,不犯欲塵,令此欲身,而得清淨。
 │││││││ ││ │ ││││ 清淨乃是生梵之因,故我於彼眾生之前,現梵王身,為說四無量心,及出
 │││││││ ││ │ ││││ 欲論,教脩離欲定。此定若成,可以超出欲界,上生色界,不由胎生,乃
 │││││││ ││ │ ││││ 是化生,身相莊嚴清淨,令得解脫欲界苦麤障,而得色界淨妙離也。
 │││││││ ││ │ ││││    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
 │││││││ ││ │ ││││    我於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帝釋身。若諸眾生,或為人道,或是初二天天人,願為忉利天主。
 │││││││ ││ │ ││││ 梵語忉利,此云三十三,為六欲天第二天,在須彌山頂,東西南北各八天
 │││││││ ││ │ ││││ ,帝釋天主,住善見城、居中一天,合成三十三天,不惟統領忉利諸天,
 │││││││ ││ │ ││││ 兼統四天王。我則應其所求,故於彼前現帝釋身,即忉利天主釋提桓因,
 │││││││ ││ │ ││││ 此云能為主。而為說法者,說上品十善,及種種善論,令其成就帝釋之果。
 │││││││ ││ │ ││││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
 │││││││ ││ │ ││││    我於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自在天身。若諸眾生,指人倫及欲界諸天;欲得此身,逍遙自在,
 │││││││ ││ │ ││││ 遊行十方,而無阻礙。我於彼前,現他化自在天身(謂此天樂具,他天化
 │││││││ ││ │ ││││ 作,自在受用,福報超勝,居欲界頂),而為說上品十善等法,令其成就
 │││││││ ││ │ ││││ 自在天福報。或云六天別有魔王宮,亦自在攝。
 │││││││ ││ │ ││││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虛空;
 │││││││ ││ │ ││││    我於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大自在天身。若諸眾生,指欲界天人,欲得此身自在,而能飛行虛
 │││││││ ││ │ ││││ 空,上云遊行十方,不過六欲四洲之十方;此云飛行虛空,飛行較遊行為
 │││││││ ││ │ ││││ 勝。此虛空,乃大千世界之虛空,因大千世界,上覆以四禪天,大自在天
 │││││││ ││ │ ││││ ,即色界頂天,世間福報最勝,得大自在也。我應其所求,即現大自在天
 │││││││ ││ │ ││││ 身,而為說上上品十善,四禪四無量心,令其成就最勝果報。有謂此天,
 │││││││ ││ │ ││││ 即摩醯首羅天王,有三目八臂,騎白牛,執白拂,能飛行虛空者。
 │││││││ ││ │ │││└─未二 天臣
 │││││││ ││ │ │││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
 │││││││ ││ │ │││    我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天大將軍身。若諸眾生:指人道及八部,心愛統領鬼神,乃八部鬼神。
 │││││││ ││ │ │││ 無福德曰鬼,有福德曰神。《正脈》云:「四王主帥,各有八將,韋馱為上
 │││││││ ││ │ │││ 首。《金光明經》,散脂為大將,統領二十八部,巡遊世間。」今云愛統鬼
 │││││││ ││ │ │││ 神,即欲求天大將軍身也。救護國土者:即巡視世間一切國土,除妖降福,
 │││││││ ││ │ │││ 賞善罰惡耳。我則應其所求,即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五戒十善,

 │││││││ ││ │ │││ 及秘密神咒,呼召鬼神之法,令其成就威勇,保護蒼生也。
 │││││││ ││ │ │││    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
 │││││││ ││ │ │││    我於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四天王身。若諸眾生,指人類眾生,及四天天眾,愛統世間四大部洲,
 │││││││ ││ │ │││ 保護各國眾生;我則應其所求,即於彼前,現四天王身,為說上品十善,
 │││││││ ││ │ │││ 及護國安民之法,令其成就,統領世界之願。
 │││││││ ││ │ │││ 四王居須彌山腰,為帝釋外臣,故列天臣:
 │││││││ ││ │ │││東方持國天王居黃金埵,領乾闥婆、富單那二部;
 │││││││ ││ │ │││南方增長天王居瑠璃埵,領鳩槃荼、薜荔多二部﹔
 │││││││ ││ │ │││西方廣目天王居白銀埵,領比舍闍、莫呼落伽二部﹔
 │││││││ ││ │ │││北方多聞天王居水晶埵,領藥叉、羅剎二部。
 │││││││ ││ │ │││    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
 │││││││ ││ │ │││    我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天王太子身。若諸眾生,指人倫及四天人民,有志愛生四天王宮,
 │││││││ ││ │ │││ 為太子,能驅遣使令一切鬼神。鬼即八部,神即四王各八大將軍之屬;或有
 │││││││ ││ │ │││ 鬼神作祟,擾亂人間,四王太子,而能制止。設有違制,則遣大力鬼神,或
 │││││││ ││ │ │││ 天大將軍,而降伏之。輔助天王,保護眾生。我則應其所求,即現四天王國
 │││││││ ││ │ │││ 太子身,而為說皈依齋戒,十善符咒之法,令得成就其志願也。
 │││││││ ││ │ │││《大吉義經》云:「護世四王,各有九十一子,姿貌端正,有大勢力,即那吒
 │││││││ ││ │ │││ 之類。」《灌頂疏》云:「唐天寶間,西番五國,來寇西安,國軍莫能禦,
 │││││││ ││ │ │││ 玄宗詔不空三藏入內,持念《護國仁王陁羅尼》。方二七遍,忽見神將五百,
 │││││││ ││ │ │││ 荷戈殿前。對曰:北方天王,第二子獨健,往救西安;寇進攻,仰見無數
 │││││││ ││ │ │││ 天兵天將,布陣空中,寇畏歎曰:中國有聖人,未可犯也!即退兵。
 │││││││ ││ │ │││ 隨即表奏,帝喜,因敕諸道府州,各建天王殿以祀之。」
 │││││││ ││ │ │││ 海內大剎,皆有天王,即此由來矣。
 │││││││ ││ │ ││├─午三 應求人趣 分四
 │││││││ ││ │ │││┌─未一 王臣人民
 │││││││ ││ │ ││││    若諸眾生,樂為人王,我於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王身。溫陵戒環法師曰:自金輪以至粟散,皆為人王。
 │││││││ ││ │ ││││ 釋曰,世間人王有五:
 │││││││ ││ │ ││││一、金輪王,即轉輪聖王,亦具三十二相,有七寶隨身,人中最上,無能勝
 │││││││ ││ │ ││││ 者。即王位時:
 │││││││ ││ │ ││││ 一有金輪寶,從空飛下,而至其前。乘此輪寶,一日能遊行東西南北四大
 │││││││ ││ │ ││││  部洲,各國莫不服從,以十善化世,得王(去聲)一四天下。
 │││││││ ││ │ ││││ 二象寶有白象王。
 │││││││ ││ │ ││││ 三馬寶,名勇疾風。
 │││││││ ││ │ ││││ 四將軍寶,又稱主兵臣寶﹑名離垢眼。
 │││││││ ││ │ ││││ 五主藏臣寶,財寶隨身,同輪王出遊,不必帶諸財寶,王欲布施時,
 │││││││ ││ │ ││││  但有土地,藏臣令掘,取用不盡。
 │││││││ ││ │ ││││ 六寶藏瓶,王隨身攜帶,欲要何物,能如輪王之意,一一出生。
 │││││││ ││ │ ││││ 七女寶,即輪王第一夫人,名淨妙德,能輔王化,各國人民,受王之化,
 │││││││ ││ │ ││││  悉修十善,世無惡人,此亦福報所感也。
 │││││││ ││ │ ││││二、銀輪王,即王位時,有銀輪寶,從空飛至,乘之一日能遊行東西南三洲,
 │││││││ ││ │ ││││  除北洲,王(去聲)三天下,各國悉皆服從。
 │││││││ ││ │ ││││三、銅輪王,有銅輪寶,能遊行東南二洲,各國歸其統領。
 │││││││ ││ │ ││││四、鐵輪王,有鐵輪寶,能遊行南洲一洲,所有各國,皆歸統轄,如阿育王
 │││││││ ││ │ ││││  者是也。
 │││││││ ││ │ ││││五、粟散王,即各國小王,如散佈其粟,徧地皆是。
 │││││││ ││ │ ││││ 若諸眾生:指人倫;樂為人王:王者往也,懷仁布德,四方歸往,欲為
 │││││││ ││ │ ││││ 有道之君,治理邦國者也。
 │││││││ ││ │ ││││ 我於彼前,現人王身,為說五戒十善,以為生貴之因﹔及說帝王德業,
 │││││││ ││ │ ││││ 熏成隔生之種,令其成就善因,而獲福果。
 │││││││ ││ │ ││││問:「心懷篡逆,窺竊神器,未知菩薩亦為現身說法否?」
 │││││││ ││ │ ││││答:「菩薩志在利生,豈肯助逆。」
 │││││││ ││ │ ││││ 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我於彼前現 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長者身。我國年高德重,即可稱為長者,西域長者,頗不易稱,
 │││││││ ││ │ ││││ 須具十德:
 │││││││ ││ │ ││││一、姓貴,謂剎利尊姓,貴族大家。二、位高,謂宰輔丞相,朝中老臣。
 │││││││ ││ │ ││││三、大富,謂豐饒財寶,充裕倉廩。四、威猛,謂霜威嚴重,望之可畏。
 │││││││ ││ │ ││││五、智深,謂心如日月,慧燦珠璣。六、年耆,謂耆年宿德,老當益壯。
 │││││││ ││ │ ││││七、行淨,謂矩範堪親,楷模足式。八、禮備,謂威儀庠序,接物和光。
 │││││││ ││ │ ││││九、上歎,謂上為王者之所稱歎。 十、下歸,謂下為人民之所依歸。
 │││││││ ││ │ ││││ 具此十德,方稱長者,故列宰官之前。若諸眾生,愛主一族同姓,併願為
 │││││││ ││ │ ││││ 世間所推重,到處讓居上首者;我於彼前,現長者身,為說博施濟眾,
 │││││││ ││ │ ││││ 仁民愛物之法,令其成就。
 │││││││ ││ │ ││││ 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我於彼前現 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居士身。若諸眾生,愛談古今名人,嘉言典章,可以垂範作則,
 │││││││ ││ │ ││││ 以訓於世。清淨自居者:身處塵勞,心恆清淨,不染世欲,以道自居。
 │││││││ ││ │ ││││ 我於彼前,現居士身,為說清心寡慾,潔己脩身之法,令其成就。居士乃
 │││││││ ││ │ ││││ 以道自居之士,即在俗修行者,有有德有位者,如蘇東坡之類,有有德無
 │││││││ ││ │ ││││ 位者,如王通、邵雍之流,隱淪不仕者。
 │││││││ ││ │ ││││ 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於彼前現 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宰官身。若諸眾生,愛治理國家領土,輔佐政治。溫陵謂:
 │││││││ ││ │ ││││ 三臺輔相是也。能為朝廷,整綱立紀,能為民間,易俗移風。
 │││││││ ││ │ ││││ 剖斷邦邑者:大者為邦(如省),小者為邑(即縣),剖乃剖雪冤屈,
 │││││││ ││ │ ││││ 斷則決斷是非,如片言折獄,訟簡刑清者也。
 │││││││ ││ │ ││││ 我於彼前,現宰官身:宰者治也,官者公也,上自三臺輔相,下至州牧縣
 │││││││ ││ │ ││││ 長,皆名宰官;菩薩現身,為說脩齊治平,護國愛民之法,令其成就。
 │││││││ ││ │ ││││ 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我於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婆羅門身。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者:謂有一類眾生,
 │││││││ ││ │ ││││ 愛好天文地理,陰陽度數,曰數;醫卜命相,咒水書符,曰術;
 │││││││ ││ │ ││││   調攝身心,節勞靜神,曰攝;保衛生命,固精養氣,曰衛。
 │││││││ ││ │ ││││ 如前文所云:求太陰精,用和幻藥,可以益壽,可以脩世。
 │││││││ ││ │ ││││ 以此數術,攝衛自居,不求他學也。
 │││││││ ││ │ ││││ 我於彼前,現婆羅門身:婆羅門,此云淨裔,謂此是劫初梵天苗裔,
 │││││││ ││ │ ││││ 苗裔即後裔。梵者淨也,又云梵志,以彼志在梵天故,菩薩現身,
 │││││││ ││ │ ││││ 為說世智,調氣煉神之法,令其成就,數術攝衛之學也。
 │││││││ ││ │ │││├─未二 秉教男女
 │││││││ ││ │ ││││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於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比丘身。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此是在俗男子,心厭塵勞,好學佛
 │││││││ ││ │ ││││ 法,是以割愛辭親,捨俗出家。
 │││││││ ││ │ ││││ 持諸戒律:初出家所受之沙彌十戒,進受比丘,二百五十戒。
 │││││││ ││ │ ││││ 比丘名含三義,即五不翻中多含不翻。三義者:
 │││││││ ││ │ ││││一、乞士:謂內乞法以資慧命,外乞食以養身命。
 │││││││ ││ │ ││││二、怖魔:謂受比丘戒,登壇白四羯磨時,地行夜叉讚善,空行夜叉,天行
 │││││││ ││ │ ││││  夜叉,亦復讚善,輾轉聲傳六天,魔王聞之生怖,怖懼魔界減少,佛界
 │││││││ ││ │ ││││  增多。
 │││││││ ││ │ ││││三、破惡:修持淨戒,能破身口七支之惡。我即現比丘身,為說戒定慧學,
 │││││││ ││ │ ││││  清白梵行之法,令其成就。

 │││││││ ││ │ ││││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於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比丘尼身。若有女人,既厭塵勞之累,復嫌五障之軀:
 │││││││ ││ │ ││││ 一者不得作梵天王;二者不得作帝釋;三者不得作魔王;
 │││││││ ││ │ ││││ 四者不得作轉輪聖王;五者不得作佛。好樂學道脩行,出離世俗之家。
 │││││││ ││ │ ││││ 持諸禁戒者:諸字包括之辭,尼有三百四十八戒,餘諸八敬等法,皆為佛
 │││││││ ││ │ ││││ 所制禁戒。尼此云女,比丘尼,女人出家,受具戒者。我現比丘尼身,
 │││││││ ││ │ ││││ 合其所慕。而為說法:即離染清淨,精脩梵行之法,令其具足三學,成就
 │││││││ ││ │ ││││ 五德也。上現出家,秉教二眾。
 │││││││ ││ │ ││││   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在家秉教二眾。設若有男子,志慕佛教,不能捨俗出家,但好樂(
 │││││││ ││ │ ││││ 去聲)受持五戒。五戒為出家、在家,通脩之戒,即殺、盜、婬、妄、酒:
 │││││││ ││ │ ││││一不殺害生命,恆存仁愛慈心﹔
 │││││││ ││ │ ││││二不偷盜財物,見利自當思義﹔
 │││││││ ││ │ ││││三不姦婬男女(在家之眾,惟戒邪婬,夫妻正婬仍當節欲),尅守世間禮教;
 │││││││ ││ │ ││││四不虛妄語言,履踐信實之道。
 │││││││ ││ │ ││││ 上四殺、盜、婬、妄是根本戒,又為性業,本性即是罪業,不特受戒者犯
 │││││││ ││ │ ││││ 之有罪,不受之人犯之,國法亦皆治罪。五不飲酒昏迷,而失本有智性。
 │││││││ ││ │ ││││ 酒本無罪,飲之昏迷失性,醉後糊塗,能為造罪之因,是為遮業,
 │││││││ ││ │ ││││ 故佛遮止,不許飲酒。經中具說,飲酒有三十六種過失。
 │││││││ ││ │ ││││ 古時夏禹王,有臣名儀狄,製酒佳味,進貢於禹王,禹王飲之,知此酒能
 │││││││ ││ │ ││││ 誤害於人,遂將儀狄貶於蘇海。又古有優婆塞,因酒而破五戒:因酒戒不
 │││││││ ││ │ ││││ 能持,一日有酒無肴,隣舍走來一雞,遂將盜藏。隣舍覓雞,問曰見否?
 │││││││ ││ │ ││││ 妄言不見,少頃殺而烹之,以酒燉雞,真婦聞氣味生疑,故來探視,遂留
 │││││││ ││ │ ││││ 同飲同食,醉後調戲成姦,是則因酒,而五戒全破也。
 │││││││ ││ │ ││││ 此之男女,身處塵勞;樂持五戒:欲以五戒自居(即自守也),以修其身。
 │││││││ ││ │ ││││ 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此云近事男,可以親近承事三寶之男子;
 │││││││ ││ │ ││││ 現優婆夷身:即近事女。為說五戒,為人道因,
 │││││││ ││ │ ││││ 五戒全持,則為上等人,若持四戒,未免美中不足,
 │││││││ ││ │ ││││ 若持三戒,則為中等之人,如持二戒,則為中人以下。
 │││││││ ││ │ ││││ 但持一戒,亦可不失人身,此人前生,持戒太少,雖得人身,極為愚癡苦
 │││││││ ││ │ ││││ 惱,應當持滿分戒即五戒全持。此五戒,即儒教仁、義、禮、智、信五常:
 │││││││ ││ │ ││││ 不殺仁也;不盜義也,不邪婬禮也;不妄語信也;不飲酒智也。
 │││││││ ││ │ ││││ 為說五戒,令其成就清信士女之身。
 │││││││ ││ │ │││├─未三 世諦婦女
 │││││││ ││ │ ││││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脩家國;我於彼前,現女主身,
 │││││││ ││ │ ││││    及國夫人,命婦大家(音姑),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婦女身。內政立身者:女正位乎內,故曰內政。家門以內之事,
 │││││││ ││ │ ││││ 女人主之,孝敬翁姑,教育子女,是為內政。貴而能勤,富而能儉,貞靜
 │││││││ ││ │ ││││ 幽嫻,以修女德,名曰立身。閨門為萬化之源,關於國家之治亂興衰,
 │││││││ ││ │ ││││ 徧觀自古及今,上自朝廷,下至家庭,無不皆然。女人又為教育之所係,
 │││││││ ││ │ ││││ 母教更有力於師教,孟母即其證也。
 │││││││ ││ │ ││││ 以脩家國者:即內政立身,而身脩矣。感化家庭,關係國政,如岳武穆之
 │││││││ ││ │ ││││ 母教,以成精忠報國之志。家通大夫以上,國通諸侯以上。女人如能內政
 │││││││ ││ │ ││││ 立身,脩身,即為齊家治國之本。我於彼前,觀其志願,或現女主身、即
 │││││││ ││ │ ││││ 天子之后;或現國夫人身,即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國人稱之曰君夫
 │││││││ ││ │ ││││ 人,一國主君之婦也。命婦,謂受朝廷誥命之婦,妻因夫榮、丈夫為官,
 │││││││ ││ │ ││││ 女人受誥封也。大家、家訓姑,才德兼備,能為女主之師,如漢扶風(縣
 │││││││ ││ │ ││││ 名)曹世叔之妻,乃同郡班彪之女,和帝常召入宮,令皇后貴人師事之,
 │││││││ ││ │ ││││ 世稱曹大家也。為說三從四德,端莊淑慎之法,令其成就。
 │││││││ ││ │ │││└─未四 童真男女
 │││││││ ││ │ │││    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於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童男身。若有保守天真,不染欲塵之男子,天真未洩,男根不壞,
 │││││││ ││ │ │││ 有志終身持守,是謂童真。我於彼前,現童男身,為說守真抱璞,固精保元
 │││││││ ││ │ │││ 之法,令其成就童真也。
 │││││││ ││ │ │││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於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此現童女身。若有處女,亦名處子,乃未出閨門,未嫁之女子,愛樂(去
 │││││││ ││ │ │││ 聲、好也)處女之身,白圭無玷,不求婚嫁。縱有強施侵暴,迫之令嫁,
 │││││││ ││ │ │││ 亦誓所不從,願終身不字,永為處女之身。我於彼前,即現處女身,為說堅
 │││││││ ││ │ │││ 貞美德,清淨自居之法,令其成就。上自天主至此,乃是大士以如幻三昧之
 │││││││ ││ │ │││ 力,應眾生希求之心,竿木隨身,逢場作戲,同事攝化之妙也。
 │││││││ ││ │ ││├─午四 應離八部
 │││││││ ││ │ │││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以上諸科,皆應希求,令得成就,出世入世之願望。以下諸科,皆應厭離,
 │││││││ ││ │ │││ 令得成就,出離本位,得生人道。
 │││││││ ││ │ │││問:「餘趣求生人道,是事不疑,天本勝人,何以反求,轉入人道?」
 │││││││ ││ │ │││答:「天道雖樂,樂有終盡,五衰相現,畢竟無常。又則天人著樂,不肯脩行。
 │││││││ ││ │ │││  裴相國云:整心慮趣菩提,惟人道為能耳。」
 │││││││ ││ │ │││ 所以諸佛皆從人中得道,三乘聖人,亦皆人身脩證。故諸天樂出天倫,得生
 │││││││ ││ │ │││ 人道,既得人身,可成四聖也。我現天身,為說無常,苦、空、無我之法,
 │││││││ ││ │ │││ 令得成就也。
 │││││││ ││ │ │││    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灌頂云:梵語那伽,此云龍。龍有四類:
 │││││││ ││ │ │││ 一守天宮殿、二興雲降雨、三開瀆決江、四守護伏藏。其類不一,故曰諸龍。
 │││││││ ││ │ │││ 過去亦曾修福,所住宮殿,亦為寶成,身能變化,多化人形,惟五時不免蛇
 │││││││ ││ │ │││ 形:生時、眠時、婬時、瞋時、死時。《長阿含經》明龍有三患:
 │││││││ ││ │ │││ 一熱沙炙身、二風壞宮衣、三金翅鳥噉。因有多苦,故樂出離。《阿含經》
 │││││││ ││ │ │││ 又云:就因先世多瞋,心曲不端,犯戒鬥諍,故墮龍中,由大行布施福力,
 │││││││ ││ │ │││ 故七寶為殿。我現龍身,為說布施持戒,正直柔和,仁慈謙讓等法令其成就。
 │││││││ ││ │ │││    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於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梵語藥叉,此云捷疾,其行捷疾故;亦名勇健,勇猛強健故;
 │││││││ ││ │ │││ 或云暴惡,其形暴惡故。有地行、空行、飛行三種。
 │││││││ ││ │ │││ 《最勝王經》云:是等藥叉悉皆愛樂如來正法,深心護持。
 │││││││ ││ │ │││ 樂度本倫者:因受佛法熏習之力,知暴惡為墮緣,故樂度脫本倫。我現藥叉
 │││││││ ││ │ │││ 身,為說持戒脩福,柔和善順之法,令其成就人淪;若能兼修慧業,亦可成
 │││││││ ││ │ │││ 就聖倫也。
 │││││││ ││ │ │││    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乾闥婆,此云香陰,在須彌山南,金剛窟住。此神不噉酒肉,惟食諸香,
 │││││││ ││ │ │││ 以資五陰,是帝釋樂神。帝釋須樂,燒沉水香,此神尋香而至。
 │││││││ ││ │ │││ 好樂脫離本倫,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為說離於放逸,及五戒、中品十善
 │││││││ ││ │ │││ 之法,令其成就。
 │││││││ ││ │ │││    若阿脩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阿脩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阿脩羅此云非天,有天福無天德故,此指化生阿脩羅,是天趣攝。
 │││││││ ││ │ │││ 更有胎生人趣攝,卵生鬼趣攝,濕生畜趣攝。亦云無端正,男醜女美,無端
 │││││││ ││ │ │││ 正男故。長阿含經云:南洲金剛山,有脩羅宮,六千由旬,欄楯行樹,每日
 │││││││ ││ │ │││ 三時,苦具自至,刀鎗劍戟,從空飛入宮中,脩羅若不躲避,必受殺傷,故
 │││││││ ││ │ │││ 生厭離,樂脫其倫。名義集云:由在因時,雖行五常,懷猜忌心,欲勝他故
 │││││││ ││ │ │││ ,作下品十善,感脩羅身。我於彼前現阿脩羅身,為說慈忍謙恭,虛心受教
 │││││││ ││ │ │││ ,及中品十善之法,令其成就。
 │││││││ ││ │ │││  按《法華經普門品》,此部之後有迦樓羅,此云金翅鳥,以龍為食,龍求
 │││││││ ││ │ │││ 佛救,佛授袈裟,俾纏龍角,乃至纏袈裟一縷者,金翅鳥皆不敢食。鳥亦往
 │││││││ ││ │ │││ 佛求救,佛曰汝無人食汝,何為求救?鳥曰:我無龍食,則必餓死,佛安可
 │││││││ ││ │ │││ 不救?佛曰:汝遵吾教,不可食龍,我每日受食時,布施汝食。現在侍者施
 │││││││ ││ │ │││ 食,偈云:「大鵬金翅鳥,曠野鬼神眾,羅剎鬼子母,甘露悉充滿。」
 │││││││ ││ │ │││ 故亦樂脫其倫。大士現同類身,為說仁慈愛物之法,令其成就。
 │││││││ ││ │ │││ 此經無此部,諒係抄寫之脫漏也。
 │││││││ ││ │ │││    若緊那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緊那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緊那羅此云疑神,其形似人,頭有一角,見者生疑,唐翻歌神,是帝釋唱
 │││││││ ││ │ │││ 歌之神,貌醜而音美。《菩薩處胎經》云:須彌山北,十寶山間,有緊那羅
 │││││││ ││ │ │││ ,於中治化,由昔布施之力,居七寶殿,壽命極長,天欲奏樂,腋下汗流,
 │││││││ ││ │ │││ 便自上天。帝釋請佛,諸天絃歌而頌法門者,即是此神。今樂脫其倫者,
 │││││││ ││ │ │││ 大士為現同類身,為說歌詠亂心,欲樂無常,及中品十善之法,令其成就。
 │││││││ ││ │ │││  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摩呼羅伽此云大蟒神,亦云地龍,而無神通,乃屬腹行,較之天龍,其苦
 │││││││ ││ │ │││ 自倍。此類因心中多癡恚,故所感之報,聾騃無知,常含毒傷生,必更墮落。
 │││││││ ││ │ │││ 今樂脫本類,求生人道,大士為現同類身,為說修慧﹑修慈,忍辱柔和,及
 │││││││ ││ │ │││ 中品十善之法,令其成就。
 │││││││ ││ │ ││├─午五 應人修人
 │││││││ ││ │ │││    若諸眾生,樂人脩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若諸眾生:眾生之名,本是六道通稱。此對下句,樂人脩人,即是人道,
 │││││││ ││ │ │││ 好樂生生世世為人。經云:人身難得,今生既得,好樂脩持人道,來生不失
 │││││││ ││ │ │││ 人身,故曰樂人脩人。六道之中,諸天著樂,餘道多苦,故樂得人身;
 │││││││ ││ │ │││ 又以人身,方值佛法,諸佛皆於人中成道故。又人道易於脩證,出世四聖,
 │││││││ ││ │ │││ 皆人道脩成,所以八部,皆樂脫本倫,轉生人道。人者仁也,惻隱之心,人
 │││││││ ││ │ │││ 皆有之,惻隱即是仁。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是則內教外教,皆重人
 │││││││ ││ │ │││ 倫。我於彼前,即現人身,為說五戒,中品十善,令其成就。
 │││││││ ││ │ ││└─午六 應離非人
 │││││││ ││ │ ││    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脫其倫;
 │││││││ ││ │ ││    我於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 ││ │ ││  《指掌》云:上科人倫,統收人王宰官等,不盡之機。此科非人,統收天龍
 │││││││ ││ │ ││ 八部等,不盡之類。以彼所不攝者,皆此攝故。長水子璿法師云:有形有色蘊
 │││││││ ││ │ ││ ,如休咎精明等,無形無色蘊,如空散銷沉等;有想有四蘊,如鬼神精靈等;
 │││││││ ││ │ ││ 無想無四蘊,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等。有好樂度其本倫,轉生人道者,我於彼
 │││││││ ││ │ ││ 等之前,一一各隨其類而現身,各應其機以說法,令其成就。
 │││││││ ││ │ │└─巳三 結名出由
 │││││││ ││ │ │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熏聞脩,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 ││ │ │  上三句指所現之身,下四句出起用之本。是字即應九界機,普門示現身相。
 │││││││ ││ │ │ 上結列總標之名,名為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一時頓現,隨類各應曰妙;
 │││││││ ││ │ │ 所現身相,不著於相曰淨;又妙者不可思議,淨者無所染著,即大士證圓通已,
 │││││││ ││ │ │ 而得三輪不思議之明證也。先由意輪鑒機既定,應以何身得度,即現何身,應以
 │││││││ ││ │ │ 何法得度,即說何法;身、口、意三輪,皆不思議,曰妙,一一皆無染著曰淨,
 │││││││ ││ │ │ 是為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即十方諸國土,無剎不現身,以一身普入一切剎
 │││││││ ││ │ │ ,一切剎中作佛事。如是妙用,乃稱圓通體所起,皆由耳門脩證三昧之力也。
 │││││││ ││ │ │ 聞熏聞修者:由本覺聞性內熏,熏起始覺妙智,作反聞修習之工夫,時時反聞自
 │││││││ ││ │ │ 性,熏變執習,解六結,破五陰,妄窮真露,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 ││ │ │ 得成無作妙力:即不假作意,不可思議之力用;一身不分而普現,萬機咸應以無
 │││││││ ││ │ │ 違,如一月在天,影臨眾水,月豈作意而臨水耶?千江有水千江月,世間之物尚
 │││││││ ││ │ │ 然,何況大士,圓通妙力?自在成就者:即任運而應,有感斯通,千處祈求千處
 │││││││ ││ │ │ 應,苦海常作渡人舟。以上所現三十二應之身,與法華普門品,互為出沒,如天
 │││││││ ││ │ │ 趣,此有四天王國太子,人趣此有女主及國夫人,彼經則無。八部中彼有迦樓羅
 │││││││ ││ │ │ ,八部外彼有執金剛神,此並不列。大士妙應無方,神化莫測,三十二應,亦不
 │││││││ ││ │ │ 過略言而已,實則應化無盡,故兩經隨意取捨,以成三十二數也。
 │││││││ ││ │ ├─辰二 十四無畏 分三
 │││││││ ││ │ │┌─巳一 標承悲仰
 │││││││ ││ │ ││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
 │││││││ ││ │ ││    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 ││ │ ││  此標自證圓通妙力,能與眾生同悲仰也。亦由大士返聞證性,下合眾生,本
 │││││││ ││ │ ││ 妙覺心,既同其體,遂運同體大悲心,故能與眾生同悲仰。乃稱呼世尊,自述
 │││││││ ││ │ ││ 我又因此,聞性內熏,熏起始覺之智:智光不外洩,反聞修習,以照能聞之性
 │││││││ ││ │ ││ ,是謂迴光返照;照徹心源,無動無壞,是名金剛三昧。
 │││││││ ││ │ ││ 此二句乃證體,下則起用,用不離體也。
 │││││││ ││ │ ││ 無作妙力者:稱性無作,任運成益,故曰妙力。由此不思議力用,所以得與十
 │││││││ ││ │ ││ 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其悲哀拔苦,仰望與樂也。故字即大士與眾生,同
 │││││││ ││ │ ││ 悲仰之故,以為無畏之本。眾生悲仰之心,即大士之心,大士悲愍之心,亦即
 │││││││ ││ │ ││ 眾生之心,凡聖體同,交相感應也。故能令眾生,於大士身心,獲(得也)十
 │││││││ ││ │ ││ 四種無畏功德;身、即大士妙應身,心、即大士妙觀心。若眾生在苦惱厄難之
 │││││││ ││ │ ││ 中,一心稱名,感應道交,正在怖畏之中,蒙救得脫,即獲無畏。無畏,約眾
 │││││││ ││ │ ││ 生說;功德,約大士言。由大士圓通妙力,功能德用,故令眾生脫苦無畏。
 │││││││ ││ │ ││ 普門品云:「眾生被困厄,無量苦逼身,觀音妙智力,能救世間苦。」
 │││││││ ││ │ │├─巳二 條陳無畏 分四
 │││││││ ││ │ ││┌─午一 八難無畏
 │││││││ ││ │ │││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 ││ │ │││  此苦惱難無畏。八難中此一為總,餘七為別。
 │││││││ ││ │ │││ 逼迫外身曰苦,逼迫內心曰惱。上三句出自修之本,下四句彰利他之用。
 │││││││ ││ │ │││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觀為能觀之智,智光不外照,即不自觀世間之
 │││││││ ││ │ │││ 音聲,以觀能觀者是誰?上句是離塵,下句為照性,亦即脫黏內伏,背塵合
 │││││││ ││ │ │││ 覺,由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加被眾生;故能令十方苦惱眾生
 │││││││ ││ │ │││ ,但能一心稱我名號,我則觀其稱念音聲,尋聲救苦,令其即得解脫苦惱,
 │││││││ ││ │ │││ 則苦惱無畏矣!此即觀世音菩薩,果上得名之因緣。《法華經普門品》,
 │││││││ ││ │ │││ 無盡意菩薩問佛:觀世音菩薩以何因緣,名觀世音?佛告無盡意菩薩:
 │││││││ ││ │ │││ 善男子,若有無量百千萬億眾生,受諸苦惱,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
 │││││││ ││ │ │││ (即稱念菩薩名號),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觀世間稱念
 │││││││ ││ │ │││ 菩薩名號音聲,故名觀世音)。彼經但約菩薩,果上利他而立名,故不說
 │││││││ ││ │ │││ 菩薩因中所修自利之行。此經雙約兩利,由得自利行成,方能利他也。
 │││││││ ││ │ │││ 或有以觀其音聲句,作眾生受苦惱時,自己觀其音聲。交師非之當矣!
 │││││││ ││ │ │││ 因此經苦惱眾生下,略去一心稱名等字,致有如是錯解,交師加蒙我二字,
 │││││││ ││ │ │││ 意即顯矣!眾生在苦惱難中,能有幾人解作觀?即使能作觀得脫,與總標之
 │││││││ ││ │ │││ 文,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亦不能合。試詳察焉。
 │││││││ ││ │ │││    二者:知見旋復,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 ││ │ │││  此大火難無畏。知見二字,包括六根見、聞、齅、嘗、覺、知。
 │││││││ ││ │ │││ 旋復:即旋妄復真,旋轉緣塵之妄知妄見,復歸自性之真知真見。大士用耳
 │││││││ ││ │ │││ 根,反聞入流工夫,旋聞與聲脫,既旋彼妄聞,而與聲塵脫離,則根塵不偶
 │││││││ ││ │ │││ ,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故諸根一一皆能旋妄復真。知見旋復,則內見
 │││││││ ││ │ │││ 覺之大火既息,而外世間之火,不能為害。溫陵曰:內外四大,常相交感,
 │││││││ ││ │ │││ 見覺屬火,故見業交,則見猛火。今知見旋復,則無見業,是以火不能燒。
 │││││││ ││ │ │││ 令諸眾生,入火不燒,此即大士,自證之力,加被眾生。普門品言:「由是
 │││││││ ││ │ │││ 菩薩威神力故」。《正脈》云:「證極法界,威神無量,故令一心稱名者,
 │││││││ ││ │ │││ 即為大悲威光所攝,不墮火難,如入山陰,暑不能侵也。」此能令眾生,大
 │││││││ ││ │ │││ 火不燒,則大火難無畏矣!大火不燒,是事難信,特為引證。《應驗傳》云
 │││││││ ││ │ │││ :祝長舒,晉元康中,於洛陽住草屋,為大火延燒將及,隣舍幾家,皆忙搬
 │││││││ ││ │ │││ 移物件,他在草屋中,一心稱念菩薩聖號,乃為菩薩威神加被,風迴火轉,
 │││││││ ││ │ │││ 至隣舍而滅,人皆奇之,草屋飛一火星,亦當燒滅,何以安然無恙?乃詢其
 │││││││ ││ │ │││ 故,答曰:惟念觀世音聖號。里中有一人,不信稱名所致,特因風燥之時,
 │││││││ ││ │ │││ 夜間擲火燒之,一次不燒,連擲三夜,皆不能燒,方信菩薩神力冥加,
 │││││││ ││ │ │││ 乃向直言懺悔。
 │││││││ ││ │ │││    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 ││ │ │││  此大水難無畏。觀聽旋復:此句是妙力,下是大用。謂由反觀聽聞之性,
 │││││││ ││ │ │││ 旋彼妄聞,復歸真聞,聽聞屬水,故聞業交,則見大水,今既旋聞復性,
 │││││││ ││ │ │││ 則無聞業,是以水不能溺。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亦即大士自證
 │││││││ ││ │ │││ 之力,加被眾生,故大水難無畏矣!唐岑文本,字景仁,棘陽人,少信佛,
 │││││││ ││ │ │││ 嘗誦普門品,一日往吳江舟覆,文本亦溺水中,俄聞有人云:能誦普門品,
 │││││││ ││ │ │││ 水難應免。如是者三,遂浮水面,須臾水浪漂送岸邊,為人所救,得免於難。
 │││││││ ││ │ │││    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 ││ │ │││  此羅剎難無畏。妄想乃是第六意識,前佛破識非心文云:此非汝心,乃是
 │││││││ ││ │ │││ 前塵,虛妄相想,喻之如賊。能殺害眾生法身慧命,如同羅剎能食人,深可
 │││││││ ││ │ │││ 怖畏。大士反聞入流,外不緣塵,內不循根,根塵不偶,識心亦滅,故曰
 │││││││ ││ │ │││ 斷滅妄想。妄想既滅,心無殺害,全超鬼神心行;以此威力,加被眾生,故
 │││││││ ││ │ │││ 能令眾生,諸羅剎鬼國,但能一心稱名,鬼不能害,則羅剎難無畏矣!
 │││││││ ││ │ │││ 傳云:師子國有入商賈,一百餘人,航海而來,忽遇惡風(即鬼風),將船
 │││││││ ││ │ │││ 飄墮羅剎鬼國,許多羅剎女來歡迎。內有一商人多智,知入羅剎鬼國,乃號
 │││││││ ││ │ │││ 召於眾曰:今者船入鬼國,汝等當一心稱念觀世音菩薩名號,得免於難。
 │││││││ ││ │ │││ 眾即依言稱念,忽起大風,將船吹出,速達我國,足證聖言之不虛也。
 │││││││ ││ │ │││    五者:熏聞成聞,六根銷復,同於聲聽,能令眾生,臨當被害,
 │││││││ ││ │ │││    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 ││ │ │││  此刀兵難無畏。熏聞成聞者:大士反聞照性,本覺內熏,熏彼妄聞,而成
 │││││││ ││ │ │││ 真聞,耳根如是,銷妄復真,六根悉皆銷復。後偈云:一根既返源,六根成
 │││││││ ││ │ │││ 解脫;同於聲塵聽聞之性,一一復歸元真,塵亡根盡;根塵既銷,云何覺明
 │││││││ ││ │ │││ ,不成圓妙。大士以此自證,金剛三昧,不動不壞之本,加被眾生,能令眾
 │││││││ ││ │ │││ 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即大士金剛三昧之力,加被被害眾生,身同金剛
 │││││││ ││ │ │││ ,故其刀觸身,刀即段段壞。縱然其刀不壞,其身亦無所損,使其兵戈,
 │││││││ ││ │ │││ 猶如刀割水,水無斷痕,如風吹光(日光也),光不息滅。以能觸之刀,
 │││││││ ││ │ │││ 色塵即藏性;所觸之身,身根亦藏性;藏性合藏性,即同以空合空,性無搖
 │││││││ ││ │ │││ 動,則刀兵難無畏矣!齊書孫敬德,防守北陲,造觀音像,每日禮事,後為
 │││││││ ││ │ │││ 賊橫引,判處死刑。有一梵僧,教誦觀音經千遍即普門品,後臨刑刀成三段
 │││││││ ││ │ │││ ,其首無傷。丞相為奏免。又如六祖,刺客三揮利刃,猶如斬影,刃從頭過
 │││││││ ││ │ │││ ,頭無所傷,此乃六祖,自證之力耳。
 │││││││ ││ │ │││    六者:聞熏精明,明徧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眾生。
 │││││││ ││ │ │││    藥叉羅剎,鳩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旁,目不能視。
 │││││││ ││ │ │││  此諸鬼難無畏。聞熏精明,明遍法界者:反聞熏修,伏歸本元真精之性。
 │││││││ ││ │ │││ 發本明耀,耀性發明,徧周法界,則諸幽隱暗昧為性之鬼神,皆不以自全矣!
 │││││││ ││ │ │││ 此明能破暗故。大士以此威光,加被眾生,能令眾生,仗承威光,諸鬼雖近
 │││││││ ││ │ │││ 其旁,目不能視,以彼背明向暗,反不堪於光耀。如梟鳥晝盲夜視,羅剎向
 │││││││ ││ │ │││ 日不見,視尚不能視,何能加害耶?藥叉,此云輕捷,有地行、空行、天行
 │││││││ ││ │ │││ 三種,是男鬼;羅剎,此云可畏,是女鬼;此二皆食人之鬼,人屍若臭,
 │││││││ ││ │ │││ 咒養令鮮食之,乃北方多聞天王管轄。鳩槃茶,此云甕形,是魘魅鬼,能魘
 │││││││ ││ │ │││ 魅於人者,乃南方增長天王管轄。毘舍遮,此云噉精氣鬼,能噉人及五穀精
 │││││││ ││ │ │││ 氣,乃東方持國天王管轄。富單那,此云主熱病鬼,乃西方廣目天王管轄。
 │││││││ ││ │ │││ 等者,以該其餘諸鬼。皆以陰隱為性,故雖近其旁,目不能視,如土地不見
 │││││││ ││ │ │││ 洞山者,既不能視,則諸鬼難無畏矣!
 │││││││ ││ │ │││  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生,禁繫枷鎖,所不能著。
 │││││││ ││ │ │││  此枷鎖難無畏。音性圓銷者:音聲動靜二性,悉皆銷滅,即動靜二相,了
 │││││││ ││ │ │││ 然不生,故曰圓銷。觀聽返入者:即觀照能聽聞之性,逆流而入,故曰返入。
 │││││││ ││ │ │││ 如是,則入一無妄,不但聲塵銷滅,則色等諸塵,亦隨聲塵以俱滅,故曰
 │││││││ ││ │ │││ 離諸塵妄。塵既不緣,根無所偶,見等諸根,亦隨聞以旋復,根塵雙泯。
 │││││││ ││ │ │││ 以此妙力,加被眾生,故能令被難人民,而能稱名即成感應,禁繫枷鎖,
 │││││││ ││ │ │││ 所不能著其身。因妄塵既離,妄身亦空,故禁閉囹圄,繫縛身體;
 │││││││ ││ │ │││ 在頸曰枷,練腳曰鎖,此皆治罪人之刑法;或誤入憲網,或屈遭陷害;
 │││││││ ││ │ │││ 若能一心稱念聖號,皆得解脫,則枷鎖難無畏矣!晉竇傳河內人,永和七年,
 │││││││ ││ │ │││ 為高昌步卒,呂護所俘。同伴七人,共繫獄中,不久將殺,僧道山時在護營
 │││││││ ││ │ │││ 中,與傳相識,乃往視之。傳曰:命在旦夕,能相救乎?山曰:「爾至心念
 │││││││ ││ │ │││ 觀世音菩薩,必有感應。」傳遂至心默念三晝夜,械鎖(即腳栲之鎖)忽然
 │││││││ ││ │ │││ 自解。傳念同伴桎梏,何忍遽捨,復求菩薩神力普濟,乃勸同伴,同心稱念
 │││││││ ││ │ │││ 聖號,諸人刑具亦解,遂同遁回鄉裡,自是篤信奉法,一鄉之人,莫不敬事
 │││││││ ││ │ │││ 觀音也。
 │││││││ ││ │ │││    八者:滅音圓聞,徧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 ││ │ │││  此劫賊難無畏。滅音圓聞者:即大士反聞入流時,
 │││││││ ││ │ │││ 滅音、而解脫聲塵,圓聞、而證極根性。
 │││││││ ││ │ │││ 塵滅、則外無敵對,根圓、則咸歸一心,故能徧生慈力。
 │││││││ ││ │ │││ 乃至磣心毒人,亦不能起惡,悉化為慈悲眷屬矣!
 │││││││ ││ │ │││ 《法華》云:念彼觀音力,咸即起慈心是也。
 │││││││ ││ │ │││ 大士以此慈力,加被眾生,能令眾生,經過危險之路途,或曠野山隘之間,
 │││││││ ││ │ │││ 或盜賊衝出之處,皆險路也。但能稱念聖號,賊不能刦,則刦賊難無畏矣!
 │││││││ ││ │ │││ 昔尼宗本,高平金鄉人,幼有清信,日誦《普門品》,鄉黨稱之。
 │││││││ ││ │ │││ 後出家為尼,被虜所拘,急誦《普門品》,旋即得釋,歸路出冀州,復遇賊
 │││││││ ││ │ │││ 所逐,攀上枯樹,誠念觀音聖號,賊尋索不見,得免賊難。
 │││││││ ││ │ ││├─午二 三毒無畏
 │││││││ ││ │ │││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婬眾生,遠離貪欲。
 │││││││ ││ │ │││  貪、瞋、癡名為三毒;以能毒害法身慧命,故名三毒,甚可怖畏!
 │││││││ ││ │ │││ 又貪、瞋、癡,是三途因:多貪眾生墮地獄,多瞋眾生墮餓鬼(瞋心屬火,
 │││││││ ││ │ │││ 餓鬼則受飢火燒然之報),多癡墮畜生,亦可怖畏!今言三毒無畏者,非縱
 │││││││ ││ │ │││ 惡無所畏,乃由持名離毒,大威神力,得無畏也。此離貪毒無畏,諸貪之中
 │││││││ ││ │ │││ ,貪欲為首。惟此婬欲一事,人最易犯,見色動心,必落愛欲深坑,且最難
 │││││││ ││ │ │││ 斷,為害最大。若要離欲,《法華普門品》云: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
 │││││││ ││ │ │││ 離欲。由仗菩薩威神之力,及自己持名念力,以念力對治婬心,仗威神銷除
 │││││││ ││ │ │││ 業障也。熏聞離塵者:此乃反聞照性之功,熏彼出流之妄聞,而成入流之真
 │││││││ ││ │ │││ 聞,入流則必亡所。聲塵之結既解,諸塵之結齊解,而色塵豈能劫於家寶乎?
 │││││││ ││ │ │││ 能令一切多婬眾生:婬而言多者,乃是夙習深重,數數(入聲)現起婬念,
 │││││││ ││ │ │││ 發為婬行,輕則損身失德,重則傾家喪命。其尤甚者,婬欲屬火,菩薩見欲
 │││││││ ││ │ │││ ,如避火坑。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婬欲,妄言行婬非殺非偷,無有
 │││││││ ││ │ │││ 業報。發是語已,先於女根,生大猛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然,墮無間獄。
 │││││││ ││ │ │││ 多婬眾生,能常念菩薩聖號,由菩薩威力加被,即能遠離貪欲,則離貪毒,
 │││││││ ││ │ │││ 自可無畏矣﹗
 │││││││ ││ │ │││   十者: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瞋恚。
 │││││││ ││ │ │││  此離瞋毒無畏。純音無塵者:純一聞音妙性,別無所對聲塵。此句,即動
 │││││││ ││ │ │││ 靜二相,了然不生。既無所對之境,亦無能對之根,根境雙泯,惟一圓融,
 │││││││ ││ │ │││ 清淨寶覺,內外一如,無能對之與所對;以瞋恚生於對待違拒,大士自證境
 │││││││ ││ │ │││ 界,圓融一體,無對無礙;以此加被眾生,能令一切有忿怒瞋恨之眾生,
 │││││││ ││ │ │││ 但能常念恭敬觀世音,以念力而伏瞋機,仗慈風掃除恚熱,便得離諸瞋恚,
 │││││││ ││ │ │││ 則離瞋毒,自可無畏矣!
 │││││││ ││ │ │││    十一者: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朗徹無礙,能令一切,
 │││││││ ││ │ │││    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癡暗。
 │││││││ ││ │ │││  癡由妄塵所蔽,無明所障。銷塵旋明者:銷除所緣之妄塵,旋復自性之本
 │││││││ ││ │ │││ 明,此即前文所云:脫黏內伏,伏歸元真,發本明耀。所以外之法界,內之
 │││││││ ││ │ │││ 身心,猶如瑠璃寶,洞然朗照,內外明徹,無所障礙。大士以此自證智力,
 │││││││ ││ │ │││ 加被眾生,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癡暗。昏鈍性,即是愚癡
 │││││││ ││ │ │││ ,愚癡以昏迷暗鈍為性,能障智慧,故曰昏鈍性障。阿顛迦此云無善心,皆
 │││││││ ││ │ │││ 由癡習偏重,迷正知見,邪見熾盛,撥無因果。若能常念恭敬觀世音,以正
 │││││││ ││ │ │││ 念而袪邪執,仗智日以破昏蒙,便得永離癡暗,則離癡毒,自可無畏矣!
 │││││││ ││ │ ││├─午三 二求無畏
 │││││││ ││ │ │││    十二者:融形復聞,不動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能徧十方,
 │││││││ ││ │ │││    供養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能令法界,無子眾生,
 │││││││ ││ │ │││    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
 │││││││ ││ │ │││  此應求男無畏。世人無有男子,其畏有三:
 │││││││ ││ │ │││一年老無人服事;二後事無可囑咐;三宗嗣必至斷絕。故必求生男。
 │││││││ ││ │ │││ 《普門品》云:「設欲求男,禮拜供養觀世音菩薩,便生福德智慧之男。」
 │││││││ ││ │ │││ 彼經但說求男之法,未說菩薩加被之力,此經但說加被,未說求男之法,
 │││││││ ││ │ │││ 兩經會合解釋,其義則全。融形復聞,不動道場;此二句,指修行證理,
 │││││││ ││ │ │││ 銷融四大之幻形(即如是漸增,聞所聞盡)。旋復一真之聞性(即生滅既滅
 │││││││ ││ │ │││ 寂滅現前),證入不動搖不生滅之理體。亦即佛所云:皆獲一乘,寂滅場地
 │││││││ ││ │ │││ 也。涉入世間,不壞世界七句;乃稱體所起之大用。菩薩身能善入微塵佛剎
 │││││││ ││ │ │││ ,以一身而現無量身,涉入三世間(器世間,有情世間,及正覺世間),
 │││││││ ││ │ │││ 隨類現身,不壞世間之相,依理成事,從真涉俗,即方便智,方便屬權,
 │││││││ ││ │ │││ 權能幹事,有生男義。
 │││││││ ││ │ │││ 能徧十方,供養微塵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供養有二:
 │││││││ ││ │ │││一身供養,執侍巾瓶,效勞服役,此求福足。
 │││││││ ││ │ │││二心供養,常隨佛學,代轉法輪,心能善順佛心,令佛暢慰本懷。
 │││││││ ││ │ │││ 各各佛邊,為法王真子:此求慧足。以此餘福餘慧,加被眾生,能令法界,
 │││││││ ││ │ │││ 無子眾生,禮拜供養觀世音菩薩,便生福德智慧之男。
 │││││││ ││ │ │││ 有福德,則富而且貴;有智慧,則廉而能明。若有福無慧,則識庸見淺。
 │││││││ ││ │ │││ 若有慧無福,則家貧力薄。
 │││││││ ││ │ │││ 凡有求者,菩薩令生福慧雙美之男,則求男無畏矣!
 │││││││ ││ │ │││  余亦父母向觀世音菩薩所求而生。余籍福建,古田縣吳氏,父為木商,
 │││││││ ││ │ │││ 年三十五歲,生二女而無男子,余父同母,即向觀音大士求男,家供奉大士
 │││││││ ││ │ │││ 像,余母每日禮拜,後有孕,禮拜益力,一夜夢見大士、抱一孩兒,授余母
 │││││││ ││ │ │││ 曰:此孩與汝作子。余母接之喜而醒,乃告余父,及余祖母。即日設供,
 │││││││ ││ │ │││ 供養大士,虔誠禮拜,越三日生余,加意撫育,不幸五歲父母雙亡,由祖母
 │││││││ ││ │ │││ 及叔父教養,至七歲入私塾,師及鄉黨,目余為神童,至十歲,好武力,與
 │││││││ ││ │ │││ 同里兒童角力,將他打傷,其童哭而歸告其母。其母與余祖母交涉,祖母對
 │││││││ ││ │ │││ 其再三道歉,乃駡余曰:那裏曉得觀音大土,送汝這一個頑皮兒到我家裏來
 │││││││ ││ │ │││ 。當時聞之,不知其意。待祖母喜時,向詢其事,乃將父母求男相告。
 │││││││ ││ │ │││ 祖母曰:我以為大士送來,必是好子,那知汝乃頑皮兒,余即思念,倘若不
 │││││││ ││ │ │││ 立志學好,菩薩都要受累,乃跪向祖母言:望勿憂慮,必定學好。從此即專
 │││││││ ││ │ │││ 心求學,十四歲入考,至十五六,常思入山修行,當時亦不知為僧。十七歲
 │││││││ ││ │ │││ 祖母逝世,十八歲欲出家為僧,為叔父所覺,不許。至十九,方入佛門,
 │││││││ ││ │ │││ 二十歲,受具足戒,即出外參學。廿四歲,聽通智老法師,講《楞嚴經》即
 │││││││ ││ │ │││ 發願為法師,以利生為事業,弘法作家務,弘揚《楞嚴》大法,令得久住世
 │││││││ ││ │ │││ 間,前曾創辦圓明《楞嚴》專宗學院,亦本此志願也。
 │││││││ ││ │ │││    十三者:六根圓通,明照無二,含十方界,立大圓鏡,空如來藏,
 │││││││ ││ │ │││    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秘密法門,受領無失,能令法界無子眾生,
 │││││││ ││ │ │││    欲求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 ││ │ │││  此應求女無畏。《指掌》云:男承內嗣,女結外親,有男無女,亦非全美。
 │││││││ ││ │ │││ 故半子亦有求者。《法華普門品》。約女人欲求生女,以是同類為親,故欲
 │││││││ ││ │ │││ 求之;求之之法,亦不外禮拜供養而已。
 │││││││ ││ │ │││ 六根圓通:圓者圓融,六根互相為用,隨舉一根,皆具見聞齅嘗覺知。
 │││││││ ││ │ │││ 通者通達,六根根隔無礙。圓通二字,貫下諸句。由通達故,明照無二,
 │││││││ ││ │ │││ 六根靈明照用,無二無別,所以立大圓鏡,能承順十方,微塵如來,一切秘
 │││││││ ││ │ │││ 密法門。由圓融故,含十方界,而能含裹十方,諸佛世界,所以立空如來藏
 │││││││ ││ │ │││ ,能領受諸佛法門,大小權實,完全無失。《正脈》云:承順即坤儀柔德,
 │││││││ ││ │ │││ 受領即閨門能事,故能應求女也。
 │││││││ ││ │ │││ 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女者:大士以此自在妙力,加被眾生,能令法界
 │││││││ ││ │ │││ ,無有女子之眾生,欲求生女者,果能禮拜供養觀世音菩薩,便得誕生,
 │││││││ ││ │ │││ 端正福德,柔順之女,外則品貌端正,窈窕莊重,則有福;內則性情柔順,
 │││││││ ││ │ │││ 貞靜幽嫻,則有德。有福眾人見之生愛,有德眾人見之生敬,有相即福相與
 │││││││ ││ │ │││ 德相也。若但端正,而不柔順,則可愛,而不可敬;若但柔順,而不端正,
 │││││││ ││ │ │││ 則可敬,而不可愛,福德二字,福字連上,德字連下,福德兼備,故得眾人
 │││││││ ││ │ │││ 愛敬,則求女無畏矣!
 │││││││ ││ │ ││└─午四 持名無畏
 │││││││ ││ │ ││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
 │││││││ ││ │ ││    恆河沙數,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 ││ │ ││  此明持名無畏。以但持觀世音菩薩名,不持諸菩薩名,恐一名不及多名,
 │││││││ ││ │ ││ 而生怖畏也。此三千大千世界:指娑婆世界,共有百億須彌山,百億日月,
 │││││││ ││ │ ││ 百億四天下。現住世間:即現住三界六道,隨類化身,乘願利生;諸法王子,
 │││││││ ││ │ ││ 有六十二恆河沙數之多,此為聖人現量,所知所見。修法垂範下:顯諸法王子
 │││││││ ││ │ ││ ,行化不一,有脩實行,自利之法,亦可垂範眾生,以為眾生模範。
 │││││││ ││ │ ││ 教化眾生者:有修權行利他之法,隨順眾生根性,示現四攝(布施、愛語、
 │││││││ ││ │ ││ 利行、同事),用方便權智者,各各則有不同。
 │││││││ ││ │ ││    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妙耳門,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周徧法界,
 │││││││ ││ │ ││ 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恆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
 │││││││ ││ │ ││  此明一名能敵多名。其故何也?由我所得耳根圓通,即是圓通本根。
 │││││││ ││ │ ││ 本根有二義:
 │││││││ ││ │ ││一、為娑婆本利之根,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
 │││││││ ││ │ ││二、為諸圓通中之本根,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
 │││││││ ││ │ ││ 上但標名,下出體相;謂此圓通本根,發自妙耳門之中。
 │││││││ ││ │ ││ 耳門所以稱妙者,即古觀世音佛,所授從聞、思、修之法,依根中聞性,
 │││││││ ││ │ ││ 不生不滅之妙理,起反聞照性之妙智,照破五陰,解除六結,生滅既滅,
 │││││││ ││ │ ││ 寂滅現前,證圓通體,發自在用。
 │││││││ ││ │ ││ 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周徧法界者:然後稱體起用,應化無方,身之微妙也;
 │││││││ ││ │ ││ 鑒機不謬,心之微妙也。含容、指妙心,謂心含十方,無量世界眾生;
 │││││││ ││ │ ││ 周徧、指妙身,謂身徧聖、凡、染、淨十界。故能令眾生,持我觀世音一名,
 │││││││ ││ │ ││ 與彼共持六十二恆河沙數諸法王子名號,二人福德,正等無有別異也。
 │││││││ ││ │ ││    世尊!我一名號,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得真圓通。
 │││││││ ││ │ ││  《指掌》云:一名多名,單持共持,以二人之行迹論之,有類霄壞;以二人
 │││││││ ││ │ ││ 之福德論之,不異絲毫。其故何也?大士曰:單持我一名號,與彼共持眾多名
 │││││││ ││ │ ││ 號,福德無異,則持名無畏矣!此實由我脩習耳門三昧,乃得真實圓通故也。
 │││││││ ││ │ ││ 以具足圓通常三真實,故能超二十四聖而獨妙,當敵諸法王子以勿疑矣!
 │││││││ ││ │ ││ 觀後二句,菩薩密意,已將諸聖圓通,選己為獨最也。
 │││││││ ││ │ ││ 後佛敕文殊更選者,為不了佛與觀音密意者,添此葛藤也。
 │││││││ ││ │ │└─巳三 結名顯益
 │││││││ ││ │ │    是名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 ││ │ │  此結名。前總標文云:「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是即指
 │││││││ ││ │ │ 上十四種,乃名十四施無畏力。菩薩以身心為能施,無畏力為所施,十四種眾生
 │││││││ ││ │ │ 、是受施者。菩薩三輪體空,不住於相,無能施之身心,無所施之無畏力,無受
 │││││││ ││ │ │ 施之眾生,無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故能周徧普及十方眾生,令得離苦受
 │││││││ ││ │ │ 益也。以上十四種眾生,機徧十方:
 │││││││ ││ │ │ 八難眾生,身罹苦難,畏其性命不保,但能持聖號,
 │││││││ ││ │ │                  即蒙大士以無畏力,福德周備,而全性命。
 │││││││ ││ │ │ 三毒眾生,惑業深重,畏其將來墮落,但能持聖號,
 │││││││ ││ │ │                  即蒙大士以無畏力,福德周備,令得離毒。
 │││││││ ││ │ │ 二求眾生,無有後嗣,畏其老死無靠,但能持聖號,
 │││││││ ││ │ │                  即蒙大士以無畏力,福德周備,令生男女。
 │││││││ ││ │ │ 持名眾生,持念一名,畏其福德缺少,但能得一心,
 │││││││ ││ │ │                  即蒙大士以無畏力,福德周備,令等無異。
 │││││││ ││ │ │ 故十方世界眾生,皆稱觀世音為施無畏菩薩也。     (講義第十五卷終)
 │││││││ ││ │ └─辰三 四不思議 分五
 │││││││ ││ │  ┌─巳一 標承圓通自在力
 │││││││ ││ │  │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 ││ │  │  此重標自證圓通體用。上三句證體,下三句起用;前上合下同,帶果行因,
 │││││││ ││ │  │ 歷位進脩,皆標從三昧。此重標,我又得是真實圓通:獲者得也;
 │││││││ ││ │  │ 修證無上道故:當是功行漸深,修證將滿,得成無上之佛道故,溫陵多約等覺
 │││││││ ││ │  │ 釋之。又能善獲下,稱體起用;而言善獲者,即不假作意,任運自在,至妙至
 │││││││ ││ │  │ 神,不可思惟,不可擬議,言思所不能及,口欲談而辭喪,心欲緣而慮亡也。
 │││││││ ││ │  │ 四種皆是無作無為不可思議之德用,妙即不可思議之謂也。
 │││││││ ││ │  ├─巳二 同體形咒不思議
 │││││││ ││ │  │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心精遺聞,見聞覺知,不能分隔,
 │││││││ ││ │  │    成一圓融,清淨寶覺,故我能現,眾多妙容,能說無邊,秘密神咒。
 │││││││ ││ │  │  此敘得體現用之來由。一者,四種居首,即第一不思議。推其原由,即由我
 │││││││ ││ │  │ 蒙彼觀世音如來,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初於聞中,入流照性,從本覺
 │││││││ ││ │  │ 妙理,起始覺妙智,以妙智,照妙理,理智雙妙,故曰妙妙聞心。
 │││││││ ││ │  │ 又六根之性,為妙性耳根超諸根而獨妙,是謂妙中之妙。
 │││││││ ││ │  │ 初得此心,為本修因地,故曰初獲妙妙聞心。
 │││││││ ││ │  │ 心精遺聞:遺者脫也,即聞所聞盡,惟一心精,根塵雙脫也。
 │││││││ ││ │  │ 見、聞、覺、知:即六精,舉四攝六故。
 │││││││ ││ │  │ 不能分隔者:見等不為六根分離隔礙,以塵亡根盡,反流全一,六用不行,
 │││││││ ││ │  │ 即屬此根初解,先得人空。
 │││││││ ││ │  │ 成一圓融,清淨寶覺者:即不住化城,漸次增進,而得法空,俱空。直透末後
 │││││││ ││ │  │ 牢關,生滅既滅,寂滅現前,伏歸本元真體,成一圓融無礙,清淨本然,寶覺
 │││││││ ││ │  │ 真心。六根互用曰圓融,諸塵不染曰清淨。證入三如來藏心,本覺理體,猶如
 │││││││ ││ │  │ 摩尼寶珠,故曰寶覺。寶覺真心,由來清淨,本無一法可得,即空如來藏,如
 │││││││ ││ │  │ 摩尼珠之體,清淨無染:真心隨緣,而成十界諸法,如摩尼珠,隨方現色;
 │││││││ ││ │  │ 真心雖隨緣,而本體不變,如摩尼珠,雖現眾色,珠體不變。故我能現,眾多
 │││││││ ││ │  │ 妙容下:大用現前。一身能現多容,即現首、現臂、現目。

 │││││││ ││ │  │ 能說無邊秘密神咒:咒而稱秘密者,乃諸聖密言,下位不知,上位密咒。
 │││││││ ││ │  │ 持之得益,具有神妙力用,故又稱神咒也。
 │││││││ ││ │  │    其中或現: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
 │││││││ ││ │  │    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萬首、八萬四千爍迦羅首。
 │││││││ ││ │  │  此明現首。其中即眾多妙容之中。首為五根都聚之處,一身以首為尊,以首
 │││││││ ││ │  │ 為貴,菩薩故先現之。首以一數為本數,遞加至八萬四千,以應法門之數,對
 │││││││ ││ │  │ 治塵勞煩惱。六祖曰:「我此法門,從一般若,生八萬四千智慧。何以故?
 │││││││ ││ │  │ 為世有八萬四千塵勞煩惱,若無塵勞,智慧常現,何用轉染成淨?」
 │││││││ ││ │  │ 爍迦羅此云堅固不壞也。或問:「菩薩現八萬四千首,是事奚足信?」
 │││││││ ││ │  │答:「此是菩薩不思議境界,詎可以凡情測度哉?普賢菩薩,於一毛孔,不可說
 │││││││ ││ │  │ 佛剎次第入,則現首更無足疑,即如人之一身,有八萬四千毛孔,無足異也。」
 │││││││ ││ │  │    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
 │││││││ ││ │  │    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萬臂、八萬四千母多羅臂。
 │││││││ ││ │  │  此明現臂。臂即手臂。一身二臂為本數,遞增至八萬四千,以表法門如前說。
 │││││││ ││ │  │ 母多羅:此云印,謂臂各有手,手各結印故。
 │││││││ ││ │  │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萬目、八萬四千清淨寶目。
 │││││││ ││ │  │  此明現目。人但二目,摩醯首羅天王,則有三目,故以雙數單數,互增至
 │││││││ ││ │  │ 八萬四千。清淨寶目:即法眼圓明清淨,無礙無染,如佛紺目澄清是也。
 │││││││ ││ │  │    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 ││ │  │  此之慈、威、定、慧,對上首、臂、目言。或是不定之意,
 │││││││ ││ │  │ 或 現慈容可親,或現威容可畏; 或垂臂提攜則慈,或擎拳勇健則威;
 │││││││ ││ │  │ 或慈眼眷顧為慈,或怒目猙獰為威;或結印安靜則定,或摩頂授記則慧;
 │││││││ ││ │  │ 慈是愛念相,威是雄勇相,定是寂靜相,慧是開朗相。
 │││││││ ││ │  │ 所現諸相,皆為救護眾生,救是救拔,令其離苦,護是護念,令其得樂。
 │││││││ ││ │  │ 又慈以護其善根,威以救其惡性,定以護其散亂,慧以救其昏迷。
 │││││││ ││ │  │ 得大自在:即由不思議妙德,不勞作意,任運示現,自在成就,無往而不適其
 │││││││ ││ │  │ 宜也。形既如是,咒可例知,亦必救護自在矣!
 │││││││ ││ │  ├─巳三 異體形咒不思議
 │││││││ ││ │  │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如聲度垣,不能為礙,
 │││││││ ││ │  │    故我妙能現一一形,誦一一咒,其形其咒,能以無畏,施諸眾生。
 │││││││ ││ │  │    是故十方,微塵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 ││ │  │  上科同體形咒,一身能現眾多妙容,能說無邊神咒。此科異體形咒,
 │││││││ ││ │  │ 鑑機不一,現形亦多,應現何形,一一現之,各為說咒,故不同上科。
 │││││││ ││ │  │ 亦不同三十二應,各隨所求,各應同類,此不拘類求,此能施無畏;
 │││││││ ││ │  │ 亦不同十四無畏,彼但冥加,此則顯應。
 │││││││ ││ │  │  前四句明證體,中明起用,是故下述得名。
 │││││││ ││ │  │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即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諸根圓拔,六塵迥脫
 │││││││ ││ │  │ ,所以塵不能礙。此二句是法,下二句是喻:如音聲能度垣牆之外,雖有垣牆
 │││││││ ││ │  │ ,不能為礙。因是證體,故我能現妙用,任運隨緣,能現一一身形,能誦一一
 │││││││ ││ │  │ 神咒。誦者,即誦古佛所說之咒,如過去千光王靜住佛,所說《廣大圓滿無礙
 │││││││ ││ │  │ 大悲心大陀羅尼》等,所現之形,所說之咒,皆能以無畏力,布施於眾生,
 │││││││ ││ │  │ 是由實德咸孚,令聞廣譽,十方世界,微塵國土眾生,皆名我為能施無畏者。
 │││││││ ││ │  ├─巳四 破貪感求不思議
 │││││││ ││ │  │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清淨本根,所遊世界,皆令眾生,
 │││││││ ││ │  │    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 ││ │  │  前三句為能感,後四句為所感。由我修習本妙圓通者:圓通乃眾生人人本具
 │││││││ ││ │  │ ,迷而不發,雖處迷位,依然不失,故曰本妙圓通。
 │││││││ ││ │  │ 清淨本根:是指耳根,根性即是如來藏性,清淨本然,為此方對機之根,是為
 │││││││ ││ │  │ 本根。上句在迷本具,此句修證離染,故得清淨。由證清淨之體,一切無有染
 │││││││ ││ │  │ 著,故令眾生,能捨慳悋執著之心。而我所遊化世界,皆能令眾生,破除慳貪
 │││││││ ││ │  │ ,發心喜捨,捨自身所有珍珠寶物,求我哀愍,受之而為施作佛事也。
 │││││││ ││ │  │ 《正脈》云:眾生慳(不捨也)心最難破,捨心最難發,求心不可強致。今所
 │││││││ ││ │  │ 過之處,即感眾生,破慳施捨哀求,是誠不可思議,威神所使然也。孰知其洪
 │││││││ ││ │  │ 源,但由修習耳根,清淨無著,故能類感如此。此事《法華普門品》可證,
 │││││││ ││ │  │ 無盡意菩薩聞佛所說觀世音菩薩,遊化諸國,利益娑婆,即白佛言:「世尊!
 │││││││ ││ │  │ 我今當供養觀世音菩薩,即解頸眾寶珠瓔珞,價值百千兩金,而以與之,作是
 │││││││ ││ │  │ 言:仁者!受此法施,珍寶瓔珞(瓔珞雖然貴重,本是財施,而曰法施者,
 │││││││ ││ │  │ 一解供之時,了達三輪體空;二不為己施,乃為眾施,求作佛事,饒益眾生,
 │││││││ ││ │  │ 故成法施)。時觀世音菩薩,不肯受之。無盡意復白觀世音菩薩言:仁者!
 │││││││ ││ │  │ 愍我等故,受此瓔珞(觀世音不受有二意:
 │││││││ ││ │  │一不供佛,而供我,佛不命受,故不敢受;
 │││││││ ││ │  │二現從頸解,受之非義,故不宜受。無盡意重請,亦有二意:
 │││││││ ││ │  │一表誠懇,望佛轉致,令其必受;
 │││││││ ││ │  │二為眾而施,為眾而受,乃無傷於義)。
 │││││││ ││ │  │ 爾時,佛告觀世音菩薩,當愍此無盡意菩薩,及四眾八部,受此瓔珞。
 │││││││ ││ │  │ 即時觀世音菩薩,愍諸四眾八部,受其瓔珞,分作二分,一分奉釋迦牟尼佛,
 │││││││ ││ │  │ 一分奉多寶佛塔(既為眾而受,亦為眾而供,奉供二尊,佛為無上福田,以此
 │││││││ ││ │  │ 轉供,回施一切眾生,令植佛因,旁引法華,以見菩薩,言之有徵也)。
 │││││││ ││ │  └─巳五 供養佛生不思議
 │││││││ ││ │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傍及法界,六道眾生。
 │││││││ ││ │  前二句述所證體,下明所起用。我得佛心者﹕即得諸佛如來,秘密之因地心。
 │││││││ ││ │ 依此因心,而起了義修證,從妙耳門,反聞照性,證得一切事究竟堅固首楞嚴定,
 │││││││ ││ │ 即證入如來藏,則世出世法,一一無不含藏其中,故能具足珍寶,供養佛生,以見
 │││││││ ││ │ 佛生不二,等與供養也。證於究竟:莫作妙覺極果解,以菩薩示居等覺因位故也。
 │││││││ ││ │ 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 ││ │  上則佛、生等供,此則財、法二施。
 │││││││ ││ │ 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此對人道,以外財布施,國城妻子,皆外財也;
 │││││││ ││ │ 求長壽得長壽: 此對人道天仙,以內財布施,壽命色力,皆內財也。此應在三昧前。
 │││││││ ││ │ 人間,有求長年益壽,仙道有求堅固形骸,壽千萬歲;天道,亦有長壽天,有求皆得
 │││││││ ││ │ ,上皆以財布施。
 │││││││ ││ │ 求三昧得三昧:此對上二界諸天,及三乘聖眾,或求四禪,四空,有漏禪定,或求
 │││││││ ││ │ 聲聞、緣覺、三賢、十聖,無漏三昧,皆能令得三昧;或求無餘大涅槃,究竟斷德,
 │││││││ ││ │ 即令得大涅槃;此皆以法布施。蓋由大士,證得藏心,一真法界,平等真如,故能
 │││││││ ││ │ 生佛等供,財法二施,其無作妙力,豈可得而思議哉?
 │││││││ ││ └─寅四 結答所證圓通
 │││││││ ││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三昧,緣心自在。
 │││││││ ││    因入流相,得三摩地,成就菩提,斯為第一。
 │││││││ ││  佛前問我等,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我觀世音乃從妙耳門,
 │││││││ ││ 依本根圓湛不生滅性,起智觀照,是謂圓照,即反聞照性,照到一心本源,即得三昧,
 │││││││ ││ 是首楞嚴王三昧。此圓照三昧四字,上二修因,下二證果。緣心自在句,即果後脩因,
 │││││││ ││ 又曰帶果行因,包括上三科。緣字,即三十二應,十四無畏,四不思議,隨緣應化,所起
 │││││││ ││ 妙用,心得自在。上結答佛問悟十八界誰為圓通,我悟妙耳門,即是圓通根。
 │││││││ ││ 因入流相,得三摩地者:此結答佛問從何方便,入三摩地,我因入流相,得三摩地。
 │││││││ ││ 因入流相四字,即從聞、思、修,解六結,破五陰,所有行相。因者依也,依耳根最優勝,
 │││││││ ││ 最圓滿之根;又因者由也,由耳根聞性,起始覺智。入流者,逆生死流,入涅槃流,由淺
 │││││││ ││ 入深,入到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得三摩地,即如幻聞薰聞修,金剛三昧,名得耳根圓通。
 │││││││ ││ 此上所答五句,該攝一經總題,亦即該攝全經要義。我從妙耳門,圓湛不生滅性,為因地
 │││││││ ││ 心,即如來密因。照字是起智觀照,做入流照性,背塵合覺之工夫,即修證了義。
 │││││││ ││ 緣心自在,隨緣普應,或冥應,或顯應;心得自在,任運利生,即諸菩薩萬行。
 │││││││ ││ 得三摩地,即得首楞嚴大定。
 │││││││ ││ 成就菩提者:此成無上極果之菩提,圓得三菩提也。
 │││││││ ││ 證真性菩提之妙理,滿實智菩提之妙智,起方便菩提之妙用,故曰成就菩提。
 │││││││ ││ 上我從耳門圓照,即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為因地心。此句即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 ││ 斯為第一者:斯者此也,此耳根圓通,最為第一,即結答法門殊勝。
 │││││││ ││ 此耳根一門,即佛首告阿難,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
 │││││││ ││ 一門超出,妙莊嚴路之一門;亦即阿難請入華屋之門;亦即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
 │││││││ ││ 故為第一。又此成就菩提,斯為第一者:
 │││││││ ││ 即觀世音代佛明答阿難所問,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
 │││││││ ││ 謂我從耳門,悟圓湛不生滅性,大開圓解,即妙奢摩他;
 │││││││ ││ 起智觀照,依耳根,為本修因,反聞照性,而起圓修,即妙三摩;
 │││││││ ││ 隨緣應化,心得自在,安住圓定,萬行繁興,即妙禪那。
 │││││││ ││ 具足三定,圓成首楞嚴大定,成就無上菩提,惟此耳根第一。
 │││││││ ││ 悟根性為因地心,是最初方便;從根修證,是初方便(為入初發心住之方便);
 │││││││ ││ 獲二勝、發三用,隨緣利生,是方便。阿難能問耳根圓通,悟徹得成菩提之法,改偏聞之
 │││││││ ││ 轍,向耳根門頭,旋妄復真,即是具足三慧,速證圓通,何待佛敕文殊再選也。
 │││││││ ││    世尊!彼佛如來,歎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
 │││││││ ││  此結自利殊勝。彼佛如來,即古觀世音如來,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我即秉教修
 │││││││ ││ 習,而得圓通。歎我善得圓通法門,即讚歎於我;善得者,費力少,而收效速,得循圓根
 │││││││ ││ ,與不圓根,日劫相倍也。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此即依修證自利行,而授因位
 │││││││ ││ 之名,應在證圓通時授之,由其師資道合,故授同名之記。
 │││││││ ││    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 ││  上約人得名,此約法得名。法即修證之法,由我觀照耳根,聽聞之性,圓照法界,惟妙
 │││││││ ││ 覺明,十方眾生,念我名號,無不圓明了知,不因心念,不假作意,與樂拔苦,自在成就
 │││││││ ││ ,由是十方眾生,皆稱我名,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 ││ 十方眾生,皆與菩薩有緣,禮念供養,甲於其他菩薩也。
 │││││││ │└─子三 佛現瑞應 分二
 │││││││ │ ┌─丑一 彰圓通總相
 │││││││ │ │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
 │││││││ │ │  此因諸聖各說圓通,二十五門悉啟,雖門門皆可證入圓通,而以觀音耳根為最。
 │││││││ │ │ 爾時,即諸聖各說已竟之時,佛現瑞應。世尊,指本師釋迦,於師子座上:師子為獸中
 │││││││ │ │ 王,遊行無所畏,佛為法中王,說法無所畏,故以師子名座。
 │││││││ │ │ 從其五體:乃從佛全身,一首兩手兩腳為五體,同放寶光;其光遠灌十方,微塵數如來
 │││││││ │ │ 之頂,及法王子,諸菩薩頂:此則表顯圓通總相,圓通妙理,自他因果交徹;諸佛表果
 │││││││ │ │ ,諸聖表因,光明互相灌注,正顯自他因果交徹也。今佛光灌諸佛頂,乃以自果徹他果;
 │││││││ │ │ 灌菩薩頂,以自果徹他因;然必灌其頂者,表圓通妙理,為最勝頂法也。
 │││││││ │ │ 彼諸如來,亦於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並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
 │││││││ │ │ 此他佛光灌我佛,主伴之頂。正顯佛佛道同,頂法無二,唯一藏心。
 │││││││ │ │ 諸佛以之為密因,菩薩依之興萬行,皆不離乎此者也。
 │││││││ │ └─丑二 顯圓通別相
 │││││││ │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三昧。
 │││││││ │  上彰圓通總相,即圓通妙理,諸佛同證;此顯圓通別相,色聲諸法,法法圓融。林木池沼
 │││││││ │ (聚水處大者為池,小者為沼),屬無情,皆演法音成有情,如極樂世界,水流花間,風吹
 │││││││ │ 行樹,皆演法音,此即情與無情共一體。
 │││││││ │ 交光相羅,如寶絲網者:我佛光灌他佛,他佛光灌我佛,光光相交,彼此羅織,猶如寶絲網
 │││││││ │ 相似,同體不分,不雜不亂。此即處處皆同真法界,以表諸聖法門,即同而異,即異而同,
 │││││││ │ 互徧互嚴,天地呈祥,滿目瑞相,而成圓通真境。是諸大眾,眼觀瑞相,耳聞法音,身居法
 │││││││ │ 會,頂灌佛光,各各得未曾有。
 │││││││ │ 一切普獲金剛三昧者:乃即事明理,因相悟性,悟明一切事究竟堅固之理性,即普獲大士所
 │││││││ │ 證金剛三昧,是謂徹法底源,無動無壞。此顯同悟,陰、入、處、界、七大,本如來藏,妙
 │││││││ │ 真如性,諸聖入門,雖各不同,所證圓通,則一而已。
 │││││││ │    即時天雨(去聲、落也)百寶蓮華,青黃赤白,間錯紛糅,十方虛空成七寶色。
 │││││││ │  即時,即於諸佛放光現瑞之時。諸天雨華,供養海會佛生,所雨之華,乃是百寶蓮華,而
 │││││││ │ 分青、黃、赤、白四色,相間錯綜,紛然糅合;一時十方虛空,寶華盈滿,成七寶色。
 │││││││ │ 華分四色以表行,寶具光明以表智;蓮華因果同時,方華即果以表因心具足果覺,果覺不離
 │││││││ │ 因心;百寶四色,表智行紛敷;間錯糅合,表智行相即;空成寶色,表理智互嚴也。
 │││││││ │  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 │  正當諸佛放光,而成種種瑞相之時,此娑婆世界,依報之大地山河,俱同(同時也)不現
 │││││││ │ ,唯見十方,微塵諸佛國土,合成一個世界,自他不隔,一體圓融。此文上三句,表諸妄銷
 │││││││ │ 亡,中三句表一劫獨露。妄空真顯,即生滅既滅,寂滅現前,正是圓通真境,到此則梵唄詠
 │││││││ │ 歌,自然敷奏。梵者淨也,唄為讚頌,西域之唄,猶東土之讚,即歌詠讚歎。自然敷揚節奏
 │││││││ │ ,無異天樂鳴空也。此表圓通法樂,任運而成。
 │││││││ └─癸四 更敕文殊選擇 分二
 │││││││  ┌─子一 如來敕選 分二
 │││││││  │┌─丑一 先示諸說平等
 │││││││  ││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
 │││││││  ││    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真實圓通,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
 │││││││  ││  此佛敕文殊揀選。因前悟圓入一科中曾云:「得循圓通,與不圓根,日劫相倍。」
 │││││││  ││ 又云:「隨汝詳擇,其可入者,吾當發明,令汝增進。」因阿難不知最圓之根,佛雖
 │││││││  ││ 密示耳根,阿難仍未領悟,故請如來,最後開示,退藏密機,冀佛冥授。故佛敕諸聖
 │││││││  ││ 各說因地修證法門,皆曰斯為第一。阿難亦復罔知所措,故敕文殊揀選圓通根,文殊
 │││││││  ││ 為根本大智,過去乃七佛之師,承命揀選有二意:
 │││││││  ││一、佛前雖令一門深入,究竟未曾顯說,何門即是;況今諸門並陳,理宜決定一門也。
 │││││││  ││二、諸聖所說,各皆方便,惜不對根智,惟觀音曲合機宜,惟此一選,決定捨諸門,而獨
 │││││││  ││ 取耳門也。於是如來,特告文殊師利法王子,汝現今觀此二十五位菩薩羅漢;
 │││││││  ││ 皆稱無學者,以圓人修同無修故。
 │││││││  ││ 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真實圓通者:各說最初發心,乃至成道,無非根、
 │││││││  ││ 塵、識十八界,以及七大,以為下手,權巧方便,皆言依此修習,究竟俱得真實圓通,
 │││││││  ││ 各稱第一也。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者:彼諸聖等,所修之行,所證圓通,
 │││││││  ││ 畢竟無二,實無優劣之分,與差別之異也。此雖歸元無二,其實方便多門,
 │││││││  ││ 門,不無巧拙遲速之不同耳;是猶千徑九逵,共會王城之意。
 │││││││  ││ 而其所入之據此,則二十五門,應無所揀矣﹗
 │││││││  │└─丑二 後出選擇本意
 │││││││  │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
 │││││││  │    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  │  上正為阿難。以證處雖皆平等,而從入之門,豈盡對此方之機,豈盡可常時修學耶?
 │││││││  │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於二十五行,誰當其根?阿難多聞第一,慣用耳根,故下文殊選出:
 │││││││  │ 「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下兼為未來,兼我滅後,此界末世眾生,根機愈鈍,開悟
 │││││││  │ 愈難,若不選對方之根,則縱入菩薩乘,捨小慕大,求無上道,亦難究竟。故佛命文殊選
 │││││││  │ 擇,先授意云:一對阿難一類之機,次對末法此界眾生,三修真因,四得極果,乃曰何方
 │││││││  │ 便門,能得容易成就也。
 │││││││  └─子二 文殊偈對 分二
 │││││││   ┌─丑一 敘儀標偈
 │││││││   │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   │  此經家敘儀。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者:欽奉我佛慈悲之法旨,即所授意揀選之
 │││││││   │ 事,故後偈云:「堪以教阿難,及末劫沉淪,但以此根指耳根修,圓通超餘者。」即從
 │││││││   │ 座起,頂禮佛足者:果後大人,受命常儀,尚且如是。承佛威神者:仗佛威德神力,加
 │││││││   │ 被於我,以二十五聖,與文殊齊肩者,實有其人,非仗佛威神,焉敢自行品量也。而以
 │││││││   │ 偈對,不以文對者,貫華易持,令聞已而思修也。
 │││││││   └─丑二 詳演偈文 分六
 │││││││    ┌─寅一 發源開選 分三
 │││││││    │┌─卯一 雙示二源
 │││││││    ││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    ││  上二句,所依真源,即是本有真心,亦即如來藏性。此猶前文,將問明與不明,
 │││││││    ││ 先標性本二覺,將破有為無為,先標真性二字也。覺海不作法喻解,乃直稱覺性為
 │││││││    ││ 海,如《華嚴》所謂剎海,劫海等是也。若取水海,猶墮法喻不齊之過。以覺海橫
 │││││││    ││ 無邊涯,豎無底蘊,非若水海,尚有邊底也。
 │││││││    ││ 覺海性,性字指體大,澄圓圓澄約相大,元妙元明謂用大。
 │││││││    ││ 澄圓謂覺海澄湛不動,圓含萬有,此即寂而照,不變常隨緣也。
 │││││││    ││ 圓澄,謂覺海雖然圓含萬有,究竟澄湛不動,此即照而寂,隨緣常不變也。
 │││││││    ││ 元妙,本來自妙,不由造作;元明,本來自明,不假功用,既曰元妙元明,則一念
 │││││││    ││ 不生,法爾具足。此中元妙二字,即含有元明之意,對上澄圓,即元妙義,圓澄即
 │││││││    ││ 元明義也。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此二句能依妄源,即最初根本不覺,亦即獨
 │││││││    ││ 頭生相無明,一切妄法,皆依他而生,故此句元明二字,躡上文而來。元明,不妄
 │││││││    ││ 生照用,則是本明,毫無一物,今於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此照是妄照,即經前
 │││││││    ││ 所云:「性覺必明,妄為明覺。」生所者,因妄照而妄所生,即前所云:「覺非所
 │││││││    ││ 明,因明立所」。以所照之妄境既立,而真照之性遂亡,即所謂有相當情,無相即
 │││││││    ││ 隱,如迷雲起,必障蔽於慧日也。遂將本有如來藏,轉成無明藏識也。
 │││││││    │├─卯二 略彰生滅
 │││││││    ││    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
 │││││││    ││  此明從真起妄,妄成世界、眾生、併業果,三種相續之相。以其妄所既已成立,
 │││││││    ││ 則轉本有之智光,而成能見之妄見,欲見本識,不知本識,卒不可見,遂迷性空,
 │││││││    ││ 而妄成頑空,故曰迷妄有虛空,即前晦昧為空是也;親依無明,虛空先現耳。
 │││││││    ││ 次句依空立世界者:以本識既不可見,而定欲見之,空見相對,堅執欲緣,如瞪目
 │││││││    ││ 發勞,依虛空晦昧,結暗境而成四大之色法,故曰,依空立世界;
 │││││││    ││ 即前空晦暗中,結暗為色是也。
 │││││││    ││ 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者:上句,即溫陵所謂「妄想凝結,成無情國土」也。
 │││││││    ││ 下句,謂妄想知覺,成有情眾生也。此依無明藏識,生起依、正二報,而有見、相
 │││││││    ││ 二分。《指掌疏》云:且約本識中細相言之,而不言麤相者,以其示迷途未遠,
 │││││││    ││ 見歸源之易也。
 │││││││    ││  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
 │││││││    ││  前四句,明諸法忽生;後二句,明諸法還滅,即返妄歸真之意。前迷妄有虛空,
 │││││││    ││ 則虛空生於大覺心中,僅如海之一漚發現而已。
 │││││││    ││ 以覺心,喻之如海;虛空,喻之如漚,其大小為何如耶?
 │││││││    ││ 有漏微塵國,皆依空所生者:有漏,即前之有情世界,具足欲漏、有漏、無明漏也
 │││││││    ││ 。微塵國,即前之器世界,皆依虛空之所生,不出空外,益見其微劣與虛妄矣!
 │││││││    ││ 此四句,即前「引起塵勞煩惱,起為世界,靜成虛空,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
 │││││││    ││ 同異,真有為法」。
 │││││││    ││ 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者:空性如漚,有生必滅,究之生滅,亦屬妄見;
 │││││││    ││ 漚滅,虛空本無所有,況復空中,諸三有世間耶?三有即三界,謂欲有、色有、
 │││││││    ││ 無色有也。妙理無端,妄成三界,如水結成冰,物而不化,故謂之曰有。
 │││││││    ││ 又取中三界九地,則為九有:廣開四洲四惡趣,六欲併梵天,四禪四空定,無想阿
 │││││││    ││ 那含,則為二十五有也。又依空同體,安危事一,故滅則俱滅。
 │││││││    ││ 是知漚性不實,滅之仍歸於海,則知空性本無,滅之仍歸如來藏性也。
 │││││││    │└─卯三 正明須選
 │││││││    │   歸元性無二,方便有多門。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    │  上明可以還滅,已引歸元之路;此明圓通順逆之意,意謂:但能滅除妄識境界,
 │││││││    │ 自可復歸本來元有如來藏性;既歸藏性,其理則無有二。設若欲入此無二之理,
 │││││││    │ 其方便自有多門;如京畿是一,入路多歧也。
 │││││││    │ 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者:諸聖證入此性,則無有不通;以三科七大,或順修而入
 │││││││    │ ,或逆修而入,二十五門,皆為方便之門,如千逕九逵,皆達帝京也。
 │││││││    │ 孤山曰:「觀音耳根則順,餘聖諸根則逆。對此方之機為順,不對此方之機為逆也。」
 │││││││    │ 《正脈》云:「順塵識流,宛轉達道曰順入,則六塵六識,火大至識大圓通也。
 │││││││    │ 如順背京之路,繞遠方到者也。
 │││││││    │ 逆根性之外流,而旋返入性曰逆入,即六根及根大圓通也。
 │││││││    │ 如逆背京之路,迴身即到者也。請觀諸根圓通,俱有旋反字面可見矣!
 │││││││    │ 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者:此二句,正見須選;以上所云,順逆皆方便,所謂十方
 │││││││    │ 如來,於一切法門,皆能證得,何須選擇!但初發心人,欲入三昧,指楞嚴大定,
 │││││││    │ 得循圓根,與不圓根,日劫相倍。以不得圓根,則艱難而遲,雖修數劫,不及一日,
 │││││││    │ 以得圓根則容易而速,但修一日,可當數劫。
 │││││││    │ 因此遲速難易,自不同倫,又不可以不選也。
 │││││││    ├─寅二 了揀諸門 分四
 │││││││    │┌─卯一 揀六塵
 │││││││    ││    色想結成塵,精了不能徹,如何不明徹,於是獲圓通。
 │││││││    ││  前來佛說,彼等修行,實無優劣,乃據諸聖,證得藏性而言。
 │││││││    ││ 今欲初心,修證三昧,有遲速難易之殊,故不得不揀耳!此揀六塵圓通:
 │││││││    ││一、優婆尼沙陀色塵,因觀色性空而悟入者。
 │││││││    ││ 言色惟憑妄想凝結而成,為障蔽之塵,若以心精了之,終不能使之明徹;良以色塵
 │││││││    ││ 之體,元本結暗所成,如何以此不了明,不透徹之物,而欲初心依此,而速獲圓通
 │││││││    ││ 者哉!
 │││││││    ││    音聲雜語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獲圓通?
 │││││││    ││二、憍陳那聲塵,因聞法音而悟入者。
 │││││││    ││ 音聲即徑直聲,語言即屈曲聲,即此音聲一法,未免雜於語言文字。
 │││││││    ││ 但伊名句味:伊者彼也,名詮自性,以一字直目為名,如言瓶等,並不言何瓶;
 │││││││    ││ 句詮差別,如言花瓶二字,帶表為句;文詮聯合,以多字聯合為文;
 │││││││    ││ 今言味者,即文理所詮之義味也,惟以彼之名句義味而已。且一名非能徧含一切名
 │││││││    ││ ,一句非能徧含一切句,一義,非能徧含一切義;
 │││││││    ││ 云何初心,依此不通之物,而速獲圓通者哉﹖
 │││││││    ││    香以合中知,離則元無有,不恆其所覺,云何獲圓通?
 │││││││    ││三、香嚴童子香塵,因香塵而悟入者。
 │││││││    ││ 香塵必以鼻根,合中方知其有香,如若離而不合,則元無有香。且能覺之根,不能
 │││││││    ││ 恆常與所覺之塵相合,以塵合時,則有能覺,塵離時,併無所覺;云何初心,依此
 │││││││    ││ 不恆之物,而速獲圓通者哉?
 │││││││    ││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時有,其覺不恆一,云何獲圓通?
 │││││││    ││四、藥王、藥上味塵,因味塵而悟入者。然此味塵體性非本然,而自知有味也。
 │││││││    ││ 本然即自然,要以味塵合舌根時,方知其有味。其舌根能覺之性,不能恆常與所覺
 │││││││    ││ 合而為一;云何初心,依此不恆之物,而欲速獲圓通者哉?
 │││││││    ││    觸以所觸明,無所不明觸,合離性非定,云何獲圓通?
 │││││││    ││五、跋陀波羅觸塵,因觸塵而悟入者。然觸塵本無自性,要以有知之身根,
 │││││││    ││ 與無知之外物合,而覺知冷暖澀滑,違順等相,方名為觸。此上觸字指觸塵,
 │││││││    ││ 下觸字指身根所對之物,故云觸塵必以身根所對之物,乃得發明顯現。
 │││││││    ││ 無所不明觸者:若無有所觸之物,則不能發明觸塵之相。合離之性,本非一定;
 │││││││    ││ 云何初心,依此不常之物,而欲速獲圓通者哉?
 │││││││    ││    法稱為內塵,憑塵必有所,能所非徧涉,云何獲圓通?
 │││││││    ││六、摩訶迦葉法塵,因法塵而悟入者。法塵非同外五塵之實質,乃是五塵落謝影子,
 │││││││    ││ 謝在意地之中,惟意中獨緣;合外五塵,俱屬法塵,為獨影境,故稱為內塵。
 │││││││    ││ 憑塵必有所者:憑外五塵落謝,必有所落謝之影,是則外塵為能謝,內塵為所謝;
 │││││││    ││ 但外塵有五,落謝必有先後,內塵亦五,影子非無甲乙。起意緣時,惟專一境,
 │││││││    ││ 捨一緣一,能所非能互徧互涉;云何初心依此不徧之物,而速獲圓通者哉?
 │││││││    │├─卯二 揀五根
 │││││││    ││    見性雖洞然,明前不明後,四維虧一半,云何獲圓通?
 │││││││    ││  六根,今言五根者,惟留耳根為當選也。
 │││││││    ││一、阿那律眼根,因見性而悟入者。然見根之性即眼根,雖洞然明徹,若四方論,
 │││││││    ││ 但明前一方,及左右兩方,不明後一方,故曰明前不明後。若以四維論,
 │││││││    ││ 只見前兩維,不見後兩維,故言四維虧了一半;則三分言功,一分無德;
 │││││││    ││ 云何初心依此不圓之根,而速獲圓通者哉?
 │││││││    ││    鼻息出入通,現前無交氣,支離匪涉入,云何獲圓通?
 │││││││    ││二、周利槃特迦鼻息,因觀鼻根而悟入者。鼻息者,鼻中之氣息也。
 │││││││    ││ 出而通於外,入而通於內,故曰出入通。即前云,有出有入是也。
 │││││││    ││ 現前無交氣者:出息盡時,不能即入,入息盡時,不能即出,即此出入少停之時,
 │││││││    ││ 名為現前,無有交接之氣,則無功德,即前云,而缺中交是也。
 │││││││    ││ 據此,則三分論功,而缺一分。
 │││││││    ││ 支離匪涉入者:而且支分離異,各有所據,有出無入,有入無出,即此支離處,
 │││││││    ││ 匪能互相涉入;云何初心,依此不圓之根,而速獲圓通者哉?
 │││││││    ││    舌非入無端,因味生覺了,味亡了無有,云何獲圓通?
 │││││││    ││三、憍梵鉢提舌根,因舌根而悟入者。溫陵曰:舌不因味,而即能覺了,乃為無端。
 │││││││    ││ 無端,即無因也。謂舌入非無因,而能知味,因有味塵,合到舌根之時,方生覺了
 │││││││    ││ 之知。設或味塵銷亡,則覺了之知,本無所有;云何初心,依此不常之根,而速獲
 │││││││    ││ 圓通者哉!《正脈》問:耳離聲而聞靜,說為本性,何不舌離味而嘗淡,亦說為常
 │││││││    ││ 耶?耳為離知,恆常普徧,離聲聞靜,更比聲圓,人所易曉。經云:動若邇遙,
 │││││││    ││ 靜無邊際是也。今舌根覺味之知,不過三寸,合知尚劣,而離知淡相,更為眇昧,
 │││││││    ││ 豈能同耳之常性彰顯乎﹖
 │││││││    ││    身與所觸同,各非圓覺觀,涯量不冥會,云何獲圓通?
 │││││││    ││四、畢陵伽婆蹉身根,因觀身根苦諦而悟入者。
 │││││││    ││ 此之身根,與彼所有觸塵相同,前云:觸以所觸明,無所不明觸。
 │││││││    ││ 今身正與相同,謂身之覺性,亦因所觸而得發明,若無所觸之塵,不得發明。
 │││││││    ││ 各非圓覺觀者:以圓之一字,雙貫覺、觀二字:
 │││││││    ││ 圓覺者,獨立之全體也;圓觀者,絕待之全智也。
 │││││││    ││ 此身根與前觸塵,各非圓覺之與圓觀也。良以合中之知,根塵相待而顯,故前觸塵,
 │││││││    ││ 離此身根,其相即隱,固無獨立之全體,與夫絕待之全智也。而此身根,離前觸塵,
 │││││││    ││ 其知亦泯,亦無獨立絕待,全體全智也。此二句總明合而後有知也。
 │││││││    ││ 涯量不冥會者:且身根之與觸塵,一屬有知,一屬無知,各有邊涯,各有分量,
 │││││││    ││ 不能於離時,而得冥知契會;此句乃明離而後無知也。
 │││││││    ││ 合有離無,其性不定,云何初心依此不常之根,而速獲圓通者哉?
 │││││││    ││    知根雜亂思,湛了終無見,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    ││五、須菩提意根,因意根而悟入者。知根、謂意知根,即意根也。
 │││││││    ││ 意根,乃第七末那識;第六依第七為根,故曰意根。
 │││││││    ││ 雜者夾雜,亂思是意識,此識於諸識中,最亂最強,最難調伏。
 │││││││    ││ 湛了終無見者:言脫盡意識,湛然了知之境,終不可見;如是則想念,不可一時
 │││││││    ││ 頓脫之故;云何初心依此雜亂不離之根,而速獲圓通者哉?
 │││││││    │├─卯三 揀六識
 │││││││    ││    識見雜三和,詰本稱非相,自體先無定,云何獲圓通?
 │││││││    ││  此揀六識。經初以六識為生死根本,不可依之錯誤修習,故以捨識用根為經旨。
 │││││││    ││ 而諸聖自陳圓通,仍備六識者,見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也。
 │││││││    ││ 此處文殊復揀去者,正以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也:
 │││││││    ││一、舍利弗眼識,因眼識而悟入者。識見:應云見識,見屬眼,即眼識也。
 │││││││    ││ 雜三和者:根塵相對,識生其中,能所合說也。乃眼家隨念分別,外對色塵,內對
 │││││││    ││ 眼根,中間詐現,隨念麤略分別,是為眼識。以能依自體,所依根塵,故曰雜三和。
 │││││││    ││ 詰本稱非相者:即所生之識,詰其根本,無所從來。
 │││││││    ││ 一者不從根生,惟根無塵,不自生故。二者不從塵生,色塵無知,非生識因故。
 │││││││    ││ 三者非根塵和合共生,根是有知,塵屬無知,應所生之識,一半有知,一半無知,
 │││││││    ││ 今則不然。故舉體虛妄不實,稱為非相。
 │││││││    ││ 自體先無定,云何初心,依此不常之識,而速獲圓通者哉?
 │││││││    ││    心聞洞十方,生於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獲圓通?
 │││││││    ││二、普賢菩薩耳識,因耳識而得悟入者。心聞:即耳識,能洞徹十方,圓聞無礙者;
 │││││││    ││ 此皆生於脩法界行,大因威力之所成就,非耳識自能有如是功能,須是深位菩薩方
 │││││││    ││ 可。云何初心依此久遠之因,而速獲圓通者哉?
 │││││││    ││    鼻想本權機,祗令攝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獲圓通?
 │││││││    ││三、孫陀羅難陀鼻識,因鼻識而悟入者。鼻想者:於鼻端作觀白之想也。
 │││││││    ││ 本權機者:本來權巧方便,隨順機宜而設,非鼻識本有也;鼻識以分別香臭為用。
 │││││││    ││ 次句,即其權施之意,祗令收攝其散亂心,令得暫住而已。
 │││││││    ││ 三句云:既有能住之心,則鼻端白,即成所住之境。
 │││││││    ││ 蓋真心無住,云何初心依此有住之心,而速獲圓通者哉?
 │││││││    ││    說法弄音文,開悟先成者,名句非無漏,云何獲圓通?
 │││││││    ││四、富樓那舌識,因舌識而悟入者。舌識說法,惟是播弄音聲,及以語言文字。
 │││││││    ││ 而富樓那得大開悟,成阿羅漢者,乃是先所成,曠劫辯才之力,故能如是耳,
 │││││││    ││ 非一時舌識之功能。以名身、句身及文身,乃不相應行,有為法所攝,非無漏法。
 │││││││    ││ 云何初心,依此有為法,而速獲圓通者哉?
 │││││││    ││    持犯但束身,非身無所束,元非徧一切,云何獲圓通?
 │││││││    ││五、優波離身識,因身識而悟入者。
 │││││││    ││ 持犯者:持婬﹑殺﹑盜戒,欲令清淨,不使有犯,但能約束身識而已。
 │││││││    ││ 非身識之範圍;如妄言、綺語、惡口、兩舌,則身識無所從束,是尚不徧於口、意
 │││││││    ││ 二業;況夫菩薩,清淨律儀,乃至八萬細行,一切法門耶?故曰元非徧一切。
 │││││││    ││ 云何初心,依此不徧法門,而速獲圓通者哉?
 │││││││    ││ 《指掌疏》「問云:波離執身,次第執心,俱得通利,今何但云束身?
 │││││││    ││ 答曰:此約初心言之,大凡初心持戒,先斷婬、殺、盜、妄,妄猶可緩,
 │││││││    ││ 而最所宜急者,唯婬殺盜耳。但執心誠難,故先以身識束身。如身識不起邪覺,
 │││││││    ││ 離於惡觸,自然無復婬殺盜事,是為束身。至若心動婬殺盜機,口出妄言、綺語等,
 │││││││    ││ 非不欲斷,但非身識能持,人不盡皆然。波離豈能依此入圓哉?」
 │││││││    ││    神通本宿因,何關法分別﹖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    ││六、大目犍連意識,因意識而悟入者。不可測度,謂之神,自在無礙謂之通。
 │││││││    ││ 大目連神通,雖由旋識復湛,心光發宣,究其深本,乃宿因久修。
 │││││││    ││ 故遇佛聞法,即得成就,是知其有由來矣,何關意識之事!
 │││││││    ││ 法分別:即意識也。因對法塵上,所起分別,念念攀緣;
 │││││││    ││ 即合法塵則有,離法塵則無,故曰念緣非離物;物即法塵也。
 │││││││    ││ 云何初心,依此攀緣妄識,而速獲圓通者哉?
 │││││││    │└─卯四 揀七大
 │││││││    │    若以地性觀,堅礙非通達,有為非聖性,云何獲圓通?
 │││││││    │  此揀七大圓通,前五大同塵,第六同識,第七同根。今
 │││││││    │一、持地菩薩地大,因平地而悟入者。
 │││││││    │ 若以地大之性而為觀察,境則是堅凝障礙之物,而非通達之相。
 │││││││    │ 持地平填道路,尚涉有為,而非無漏之正性耳,聖者正也;後遇平心之教方歸聖性。
 │││││││    │ 云何初心,依此有為之法,而速獲圓通者哉?
 │││││││    │    若以水性觀,想念非真實,如如非覺觀,云何獲圓通?
 │││││││    │二、月光童子水大,因觀水大而悟入者。若以水大之性,而為觀境。
 │││││││    │ 皆由想念而成,非真如實際,如如不動之理。
 │││││││    │ 凡欲契如如不動之理,須得如如不動之智;而起心分別覺觀,皆不與相應,
 │││││││    │ 故曰如如,非六識覺觀所能契入也。云何初心依此覺觀之心,速獲圓通者哉?
 │││││││    │    若以火性觀,厭有非真離,非初心方便,云何獲圓通?
 │││││││    │三、烏芻瑟摩火大,因觀火大而悟入者。若以火大之性,而為觀境。
 │││││││    │ 烏芻厭有欲火,而求離欲,非到身心俱斷,斷性亦無,乃非真離欲也。
 │││││││    │ 然初心不盡多婬之機,有少欲無欲者,豈必藉此,以為方便?
 │││││││    │ 云何初心依此不通之法,而速獲圓通者哉?
 │││││││    │    若以風性觀,動寂非無對,對非無上覺,云何獲圓通?
 │││││││    │四、瑠璃光法王子風大,因觀風大而悟入者。若以風大之性,而為觀境。彼雖徧觀內外
 │││││││    │ ,皆是妄緣風力所轉,然風大有動有寂,便屬循環生滅,無常之法,非無對待。
 │││││││    │ 既有對待,自非無上覺體。云何初心,依此不常之法,而速獲圓通者哉?
 │││││││    │ 《正脈》「問:反聞法門,亦從動靜而入,何殊於此?
 │││││││    │ 答:彼乃漸脫動靜二塵,以取無動靜之聞性,為初心方便。
 │││││││    │ 此即取有動寂之風性為入門,所以大不同也;豈可以此難彼?」
 │││││││    │    若以空性觀,昏鈍先非覺,無覺異菩提,云何獲圓通?
 │││││││    │五、虛空藏菩薩空大,因觀空大而悟入者。若以空大之性,而為觀境,諦觀四大無依,
 │││││││    │ 妄想生滅,虛空無二,佛國本同。虛空,乃晦昧所為,昏即冥也,鈍即頑也。
 │││││││    │ 乃以冥頑為相,自體先非靈明覺知之用。
 │││││││    │ 無覺異菩提者:既無靈明覺知之用,自與菩提相異。梵語菩提,此翻覺道,即圓通所
 │││││││    │ 證之無上覺道也。今欲以昏鈍之因,而取靈明之果,何異鑽冰取火也;
 │││││││    │ 云何初心依此無覺之物,而速獲圓通者哉?
 │││││││    │    若以識性觀,觀識非常住,存心乃虛妄,云何獲圓通?
 │││││││    │六、彌勒菩薩識大,因觀識大而悟入者。若以識性,為所觀境,諦觀十方唯識。
 │││││││    │ 然此識性,念念生滅不停,實非常住之性;且存心觀之,已是虛妄,何況所觀之識大
 │││││││    │ ,而不虛妄耶?云何初心依此不常之心,而速獲圓通者哉?
 │││││││    │    諸行是無常,念性元生滅,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    │七、大勢至法王子根大。按根大應當在第六,今彌勒識大超前,勢至根大居此者,足見
 │││││││    │ 菩薩明知欲脩楞嚴大定,獨讓觀音殿後,而求其普被三根,利鈍兼收者,惟此念佛一
 │││││││    │ 門。凡有動作遷流,全屬諸行,皆是無常。而勢至則曰都攝六根,淨念相繼;
 │││││││    │ 既是都攝,則屬根大;可見念佛,不是口念,不是第六意識心念,乃是意根都攝六根
 │││││││    │ 而念。雖曰淨念,終成有念;既曰相繼,難免生滅;故曰念性元生滅也。
 │││││││    │ 以此念佛為因,往生淨土為果,因果相孚,則萬修萬人去。若以此生滅之因,
 │││││││    │ 而求現證,不生滅之圓通,則因果相背,感應咸殊,故曰因果今殊感。
 │││││││    │ 云何初心依此生滅之心,而速獲圓通者哉?
 │││││││    │ 《正脈》云:「通論二十四聖,約其所證,必等觀音;而原其入門,不從本根,
 │││││││    │ 略有四緣,所以當揀:
 │││││││    │ 一者不對方宜;二者、不便初心;三者、別有資藉;四者、非常脩學。
 │││││││    │ 反顯耳根、對方宜、便初心、不勞資藉,通常可脩也。意在後偈,預此明之」。
 │││││││    ├─寅三 獨選耳根 分二
 │││││││    │┌─卯一 備彰門妙 分四
 │││││││    ││┌─辰一 根隨方利
 │││││││    │││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
 │││││││    │││  上來餘門,既經揀去,此則應選耳根,故云:我現今重白世尊言:
 │││││││    │││ 佛出娑婆世界,此云堪忍,以娑婆眾苦具足,眾生堪能忍受諸苦故。
 │││││││    │││ 如來必隨一方機宜,而立教體。設教不應機,化則不勝。準維摩經云:或有佛土
 │││││││    │││ ,以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而作佛事;乃至或以園林臺觀,或以
 │││││││    │││ 虛空影響,或以音聲語言,或以寂無言說,各隨機宜,教體不同。
 │││││││    │││ 今佛世聞聲得益者多,即末世亦從此方眾生耳根偏利,能由聞性,徧達無量差別
 │││││││    │││ 理事。故對此一方機宜,以音聲施作佛事,所以透彼聞根之利也。如來在世,
 │││││││    │││ 聞教得益者多,即末世亦從開示,而得悟入者眾;意言常途但以音聲為教體,
 │││││││    │││ 是隨相假體。而此方真實教體,清淨本然,周徧法界者,惟在聽音之聞性而已。
 │││││││    │││ 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者:良以教詮藏性,而聞性最切近藏性者也。
 │││││││    │││ 然領悟雖以雙託音聞,而修定但宜單取聞性,故凡欲取證三摩提,即楞嚴大定,
 │││││││    │││ 實在要以耳根聞性得入。如觀音自敘:彼佛教我,從聞思脩,入三摩地。
 │││││││    │││ 於是依教,初於聞中,做入流照性工夫,解六結而越三空,破五陰而獲二勝,
 │││││││    │││ 是則從說選根以來直至此處,方以決定指出耳根,為圓通本根,至妙之法門矣!

 │││││││    ├─寅三 獨選耳根 分二
 │││││││    │┌─卯一 備彰門妙 分四
 │││││││    ││┌─辰一 根隨方利
 │││││││    │││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
 │││││││    │││  上來餘門,既經揀去,此則應選耳根,故云:我現今重白世尊言:
 │││││││    │││ 佛出娑婆世界,此云堪忍,以娑婆眾苦具足,眾生堪能忍受諸苦故。
 │││││││    │││ 如來必隨一方機宜,而立教體。設教不應機,化則不勝。準維摩經云:或有佛土
 │││││││    │││ ,以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而作佛事;乃至或以園林臺觀,或以
 │││││││    │││ 虛空影響,或以音聲語言,或以寂無言說,各隨機宜,教體不同。
 │││││││    │││ 今佛世聞聲得益者多,即末世亦從此方眾生耳根偏利,能由聞性,徧達無量差別
 │││││││    │││ 理事。故對此一方機宜,以音聲施作佛事,所以透彼聞根之利也。如來在世,
 │││││││    │││ 聞教得益者多,即末世亦從開示,而得悟入者眾;意言常途但以音聲為教體,
 │││││││    │││ 是隨相假體。而此方真實教體,清淨本然,周徧法界者,惟在聽音之聞性而已。
 │││││││    │││ 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者:良以教詮藏性,而聞性最切近藏性者也。
 │││││││    │││ 然領悟雖以雙託音聞,而修定但宜單取聞性,故凡欲取證三摩提,即楞嚴大定,
 │││││││    │││ 實在要以耳根聞性得入。如觀音自敘:彼佛教我,從聞思脩,入三摩地。
 │││││││    │││ 於是依教,初於聞中,做入流照性工夫,解六結而越三空,破五陰而獲二勝,
 │││││││    │││ 是則從說選根以來直至此處,方以決定指出耳根,為圓通本根,至妙之法門矣!
 │││││││    ││├─辰二 法以人勝 分二
 │││││││    │││┌─巳一 略讚自利
 │││││││    ││││    離苦得解脫,良哉觀世音!
 │││││││    ││││  此科以耳根圓通之法,因為觀音之人殊勝故,其法必堪珍重也。
 │││││││    ││││ 此二句,略讚自利功德。
 │││││││    ││││ 離苦者:離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之苦,即解六結而越三空也。
 │││││││    ││││ 得解脫者:得離繫自在,二種解脫之樂,即破五陰,而獲二用也。
 │││││││    ││││ 此乃言自備利他體用故,判屬自利也;良有二義:
 │││││││    ││││一、誠實義,如云:離苦得解脫,誠哉觀世音之人耳。
 │││││││    ││││二、讚善義,如云:離苦得解脫,善哉觀世音之法耳。
 │││││││    │││└─巳二 廣顯利他
 │││││││    │││    於恆沙劫中,入微塵佛國,得大自在力,無畏施眾生。
 │││││││    │││  此科廣顯利他功德。
 │││││││    │││ 第一句,明豎窮三際;於恆沙劫,顯化導時長也。
 │││││││    │││ 第二句,明橫徧十方;入微塵國,顯現身處廣也。
 │││││││    │││ 第三句,顯三十二應,有無作妙力,自在成就之語。
 │││││││    │││ 第四句,顯十四無畏,有施無畏力,福備眾生之語。
 │││││││    │││ 又以此三四兩句,總顯四不思議科:
 │││││││    │││ 第一不思議科後,有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    │││ 第二不思議科後,有能以無畏,施諸眾生也。且連上兩句,貫成四句。
 │││││││    │││ 總顯此等妙用,皆極盡沙劫之常,皆窮盡塵剎之徧;總顯常徧二義,誠為巧妙也。
 │││││││    │││    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救世悉安寧,出世獲常住。
 │││││││    │││  溫陵曰:以說法不滯為妙音,尋聲救苦為觀音,音性無著為梵音,應不失時為
 │││││││    │││ 海潮音。今三十二應中說法,四不思議中說咒,由菩薩妙觀察智,
 │││││││    │││          觀定應說何法而得度,即為說法,或說咒,此皆妙音之力也。
 │││││││    │││ 十四無畏中之救八難,四不思議中之施無畏,由菩薩以觀智,
 │││││││    │││           觀世間稱念菩薩名號音聲,皆得解脫,此皆觀世音之力也。
 │││││││    │││ 十四無畏之除三毒,四不思議之破慳貪,由菩薩音性清淨無著,此皆梵音之力也。
 │││││││    │││ 三十二應中之赴徧求,十四無畏中之赴二求,四不思議中之赴廣求,
 │││││││    │││              由菩薩及時說法,應不失時,此皆海潮音之力也。
 │││││││    │││ 然《法華》,有勝彼世間音,此中獨缺,以致持名一科,無所收屬。
 │││││││    │││ 以菩薩一名,與彼六十二恆河沙,法王子名號,正等無異;以彼一名,正屬勝彼
 │││││││    │││ 世間音,如是則五音具足矣!救世二句,義攝後不思議。以世人慳貪積聚,
 │││││││    │││ 患得患失,皆不安寧;而第三不思議中,破貪感求,正救此病,令悉安寧。
 │││││││    │││ 以脩行欲求出世,錯用因心,不得究竟;而第四不思議中,有求大涅槃,
 │││││││    │││ 得大涅槃,證出世無上覺道,而得不生不滅,無去無來,常住快樂也。
 │││││││    ││├─辰三 示法真實 分三
 │││││││    │││┌─巳一 圓真實
 │││││││    ││││我今啟如來,如觀音所說,譬如人靜居,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此則圓真實。
 │││││││    ││││  此顯示耳根,具足三種真實,誠正定之真修也。決定速證圓通,不勞資藉。
 │││││││    ││││ 我者文殊自稱,現今啟白如來,所以揀去諸聖,獨選耳根者,如觀音所說:
 │││││││    ││││ 我從耳門,圓照三昧,所以速證圓通也。非指下偈為觀音所說,偈中仍是文殊
 │││││││    ││││ 取前六根數量,併擊鐘驗常等科中,佛說語意,而加發揮,見耳根之本妙也。
 │││││││    ││││ 譬如人靜居者:假設聞鼓一事,以例聞一切聲皆然,故云:譬如靜居;寂靜居
 │││││││    ││││ 處,揀非鬧時也,以鬧時聞性,雖則常圓,殊不自覺。
 │││││││    ││││ 《正脈》云:十方俱擊鼓者:一時同擊也。
 │││││││    ││││ 十處一時聞者:聞無先後也。此見耳根聞性,人人本來自圓,
 │││││││    ││││ 喻如最大圓珠懸於空中,周輝普照;諸聲如影,亂映齊現,絲毫不昧。
 │││││││    ││││ 此則圓真實者:本來圓滿周徧十方,真而無妄,實而不虛之妙義也。
 │││││││    │││├─巳二 通真實
 │││││││    ││││    目非觀障外,口鼻亦復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緒。
 │││││││    ││││  此以耳根超勝五根。二、三句語倒,且口字是舌字,以舌在口中,故以代之。
 │││││││    ││││ 目能觀障內之色,非能觀見遮障之外所有諸物;其猶隔窗外,不見外物,
 │││││││    ││││ 隔皮膚不見臟腑。是近而薄者,尚障隔不通,況遠厚乎?
 │││││││    ││││ 身以合方知者:即身根,亦必以塵合身,方有知觸之用。
 │││││││    ││││ 口、鼻二根之與味、香,二塵亦復然,稍離尺寸,便不覺知。
 │││││││    ││││ 心是意根,又雜意識,想念紛亂,無有頭緒,如是則想念尚不能脫,況能通乎?
 │││││││    ││││    隔垣聽音響,遐邇俱可聞,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    ││││  此言耳根在動用中,現具靈通之相,隔垣牆而聽音響,尚無隔礙。
 │││││││    ││││ 不知者,謂聲能透入;其知者,以聞性湛然,周徧圓滿。
 │││││││    ││││ 無線電話,可以驗知,並非聲來耳邊,亦非耳往聲處,如隔數千里之遙,
 │││││││    ││││ 問答如在目前,因聞性周徧故。
 │││││││    ││││ 遐邇俱可聞者:遐遠也,邇近也;所有一切聲音皆可得聞。
 │││││││    ││││ 五根所不齊者:則隔垣能聽,非若眼根之不觀障外也。
 │││││││    ││││ 遐邇俱聞,非若三根之離塵不知也。
 │││││││    ││││ 於靜中聞鼓時,則俱擊齊聞,非若意根之雜亂無緒也。以是而觀,則五根功能
 │││││││    ││││ ,所不能與耳根齊等,況塵識與諸大,非根之類者,豈能齊哉?此見耳根聞性
 │││││││    ││││ ,人人本來自通,喻如洪水普為淹沒,草舍竹籬,悉皆通透一無隔礙。
 │││││││    ││││ 是則通真實者:本來通達,周徧無礙,真而無妄,實而不虛之妙義也。
 │││││││    │││└─巳三 常真實
 │││││││    │││    音聲性動靜,聞中為有無,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
 │││││││    │││  此對聲塵以顯聞性常住。
 │││││││    │││ 初四句,動靜無關,音聲是總相,動靜是別相,此取擊鐘驗常科中義。
 │││││││    │││ 前羅睺正擊之時,則音聲之性屬動;擊久聲銷,音響雙絕,則對動說靜。
 │││││││    │││ 聞中為有無者:言動靜二相,常於聞性湛然體中,循環代謝。
 │││││││    │││ 時羅睺更擊,動則音聲歷然現有;擊久聲銷,靜則音聲寂然現無。
 │││││││    │││ 世人顛倒,尚且惑聲為聞,因於無聲之際,號為無聞,殊不知無聲之時,
 │││││││    │││ 聞性愈覺無有邊際,故曰非實聞無性也。
 │││││││    │││    聲無即無滅,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    │││  此四句,生滅雙離。
 │││││││    │││ 如上所說,無聲之時,聞性既無有滅,以此例知有聲之時,聞性亦非有生。
 │││││││    │││ 是知聞性,湛然常住,一任其中,聲有則聞動,聲無則聞靜。
 │││││││    │││ 而自體了無生滅之相,故曰生滅二圓離。
 │││││││    │││ 以見聞性,人人本來自常,喻如太虛空,恆無起滅。
 │││││││    │││ 是則常真實者:豈非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真而無妄,實而不虛之妙義也!
 │││││││    │││    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    │││  此離思惟,以顯聞性常住。
 │││││││    │││ 思惟,乃是第六散位意識所為,而夢想亦第六獨頭意識所現。
 │││││││    │││ 今云縱令在夢想之中,完全忘卻夢外動靜之境,而了無所思;
 │││││││    │││ 而此聞性,亦不為彼無思而即便滅無。如前熟睡之人,聞舂擣聲,惑為鐘鼓響,
 │││││││    │││ 可見聞性,不為彼不思而便成無耶。
 │││││││    │││ 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者:上覺字,即聞性本體;下觀字,指聞性照用。
 │││││││    │││ 而此照用,乃是寂而常照,不假思惟,超出思惟之外。身根兼眼鼻舌三根,
 │││││││    │││ 心是意根,如是五根對此,皆不能接夢外五塵之境,而有覺耶?
 │││││││    │││ 惟獨耳根,能通夢外之聲,一呼便覺,超彼心身,所不能及也。
 │││││││    │││ 然此圓通常三種真實,皆吾人尋常日用所現具者,不待修習而後有也。
 │││││││    │││ 若能依之反聞自性,修證圓通,猶風帆行於順水,必至易而至速也。
 │││││││    ││└─辰四 顯行當根 分二
 │││││││    ││ ┌─巳一 舉此方教體
 │││││││    ││ │    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
 │││││││    ││ │  此明耳根行門,正對此方之機。
 │││││││    ││ │ 今此娑婆國:譯為堪忍,以此方具足苦境,堪能成就行人忍力故。此雖約處,
 │││││││    ││ │ 實則因對此方眾生,耳根偏利故,佛以音聲而作佛事,立諸聲、名、句、文,
 │││││││    ││ │ 一切經論,義理得以宣暢,心性得以了明。
 │││││││    ││ │ 《正脈》謂:含蓄所宣明者,無非皆為詮顯圓湛妙明之性。
 │││││││    ││ │ 而此妙性,又祗在於能聞本根之中。
 │││││││    ││ │ 眾生當可由所聞聲論,而反聞能聞之本根,方為得旨矣!
 │││││││    ││ │ 若是,則下科之意,自有來歷矣。
 │││││││    ││ └─巳二 明病在循聲
 │││││││    ││  眾生迷本聞,循聲故流轉,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豈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
 │││││││    ││  此明病在循聲。此方眾生,耳根既利,如來既以音聲為佛事,凡聞聲者,
 │││││││    ││ 皆當免於流轉矣﹗無奈眾生迷本聞,此眾生乃指狂慧學者,迷而不悟,不能因言
 │││││││    ││ 會道,聞教觀心;能聞之本聞,是為妙明心性;而但循順所聞之聲教,增益戲論,
 │││││││    ││ 故自取於流轉也。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者;乃舉事證驗,即如阿難,縱能強記
 │││││││    ││ ,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淨妙理,如恆河沙,猶尚不免落於邪思,為物所轉,
 │││││││    ││ 溺於婬舍,不得自由也。
 │││││││    ││ 豈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者:豈非二字,乃承上文決定之辭,下八字病藥相當,
 │││││││    ││ 即在迷本聞,不迷本聞而已。迷則隨所淪,隨即循也,所即聲塵,淪即流轉,
 │││││││    ││ 言循聲必至流轉,即如諸佛,異口同音告曰:「阿難汝欲識知,俱生無明,使汝輪
 │││││││    ││ 轉,生死結根,唯汝六根,更無他物。」若不迷則旋流,旋彼聞根,反聞聞性。
 │││││││    ││ 獲無妄者:獲得真實常住,不流轉之性,即如諸佛告言:「汝復欲知,無上菩提,
 │││││││    ││ 令汝速證,安樂解脫,寂靜妙常,亦汝六根,更無他物。」此兩句又如偈云:「
 │││││││    ││ 迷晦即無明,發明便解脫。」若能發明,旋流反聞,便得無礙大解脫也。
 │││││││    ││ 但初心之人,於一切時處,獨向耳根,反聞自性,別無他事,自有到家消息,
 │││││││    ││ 豈不速而易修耶?
 │││││││    │└─卯二 詳示脩巧 分四
 │││││││    │ ┌─辰一 出名教所反聞
 │││││││    │ │    阿難汝諦聽:我承佛威力,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真三昧。
 │││││││    │ │  此呼阿難之名而告之曰:汝果欲旋流反聞,應當諦聽我語。
 │││││││    │ │ 我今仗承我佛威神之力,所以為汝宣說觀音所證之三昧,汝當生珍重之心。
 │││││││    │ │ 金剛王者:具體、相、用三大,其體堅固,不可破壞;其相光明,照了一切;
 │││││││    │ │ 其用銳利,能斷無明;亦即三德秘藏。
 │││││││    │ │ 王者,自在無礙義,前五卷有寶覺二字,此則俱含三字中。
 │││││││    │ │ 如幻不思議者:幻是譬喻,無而忽有,雖有若無。謂所修三昧,無修而修,修即
 │││││││    │ │ 無修也。不思議者,不可以心思口議,謂所修速疾,超乎世出世間之意,前偈:
 │││││││    │ │ 「如幻三摩提彈指超無學」,故知然也。
 │││││││    │ │ 佛母真三昧者:第一卷告示阿難,及諸大眾,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
 │││││││    │ │ 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
 │││││││    │ │ 五卷偈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可見十方諸佛,都從此一門超出,
 │││││││    │ │ 趣入涅槃之門,所以稱為佛母,出生諸佛故。所證之三昧,是真三昧,乃天然自
 │││││││    │ │ 性本定,非同工夫引起之定,有入住出也。
 │││││││    │ │ 此出名中,已示修巧之意,且簡要易速四義為巧:
 │││││││    │ │ 但依耳根,一門深入,此則為簡;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此則為要;
 │││││││    │ │ 但向根中,旋流反聞,此則為易;  自入流亡所,而至寂滅現前,此則為速;
 │││││││    │ │ 具此四義,故成此真三昧也。
 │││││││    │ │    汝聞微塵佛,一切秘密門,欲漏不先除,蓄聞成過誤。
 │││││││    │ │  此抑多聞而顯過。汝阿難是多聞第一之人,與我「同於空王佛所發心,我常勤
 │││││││    │ │ 精進,汝常樂多聞」,據此則所遇之佛,數等微塵,皆以多聞之力,護持法藏,
 │││││││    │ │ 凡一切秘密深奧之法門,悉皆得聞。
 │││││││    │ │ 欲漏不先除者:惟務多聞,不勤定力,欲漏種習,不先除卻。
 │││││││    │ │ 蓄聞成過誤者:因欲漏不先除,故蓄積多聞,反成過誤;非但聞於普通佛法,乃
 │││││││    │ │ 至聞於秘密深法,皆為循塵流轉矣!
 │││││││    │ │    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
 │││││││    │ │  此決取捨而反聞。決定捨於循塵之聞,而取反聞之聞也。首句上佛字,指佛身
 │││││││    │ │ ,下佛字指佛法,次句上聞字屬聞根,下聞字屬聞性。故以警之曰:將自己之聞
 │││││││    │ │ 根,受持諸佛所說之佛法,何不識取本聞,而旋倒聞根,以聞聞性乎?此科是教
 │││││││    │ │ 反聞之正文也。觀此但聞一聞性,便勝無量多聞,亦見其至簡,而最要矣!
 │││││││    │ ├─辰二 法說次第超越
 │││││││    │ │    聞非自然生,因聲有名字,旋聞與聲脫,能脫欲誰名?
 │││││││    │ │  此科法說。當修反聞,如何修?如何證?先明超越情界,次示超越器界。
 │││││││    │ │ 聞非自然生者:聞指妄聞,乃攬塵所結之根,非是自然而生也。
 │││││││    │ │ 因聲有名字者:因於動﹑靜二種妄塵,黏起湛然一精明之體,發為聽精,聽精映
 │││││││    │ │ 聲,捲聲成根,由此無始來,遂有耳根之名字,即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耳
 │││││││    │ │ 體,乃聚聞結滯為根之體。旋聞二句,言既因攬聲而結,必待脫聲而解。
 │││││││    │ │ 旋觀能聞之聞性,而與所聞之聲塵脫離,即入流亡所。乃至動靜二相,了然不生
 │││││││    │ │ ,旋倒聞根,反聞自性,而與聲塵脫離也。能脫即指聞根,前因攬塵而結,茲因
 │││││││    │ │ 旋根而脫;欲誰名者,言塵已脫,而根隨盡,更有誰名為根也?
 │││││││    │ │ 此二句即當如是漸增聞所聞盡,併能聞耳根之名亦失,惟一妙性而已。
 │││││││    │ │ 《正脈》云﹕此四句喻水本因寒而結冰,故冰須脫寒而還水矣!
 │││││││    │ │    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
 │││││││    │ │  此如後三漸文云:「塵既不緣,根無所偶。」亦即返流全一,六用不行,人疑
 │││││││    │ │ 但解一根,餘根尚結,不知根雖有六,體本是一;此橫論六根,結則同結,解則
 │││││││    │ │ 齊解,六根同一成壞也。正同豎論六結,每一根,約迷真起妄,從性至塵。
 │││││││    │ │ 由細向麤,皆有次第六結;約返妄歸真,從塵至性,由麤向細,亦有次第六結;
 │││││││    │ │ 如一結成時,六根同成一結,乃至六結皆然;或一結解時,六根齊解,一結乃至
 │││││││    │ │ 六結皆然。解結者,但從耳根,逆流而入。
 │││││││    │ │ 六結:一動、二靜、三根、四覺、五空、六滅。此處,一根既已返本還源,覺性
 │││││││    │ │ 現前,不復循塵結根,於六結,但解動、靜、根三結,則六根俱成解脫。
 │││││││    │ │ 是則一根返源,豈不至簡耶?六根齊脫,豈不至要耶?
 │││││││    │ │ 夫至六根皆脫,則眾生世界,已自不能纏縛矣!
 │││││││    │ │    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銷覺圓淨。
 │││││││    │ │  此科明器界超越,不是情器根塵平言。蓋言塵界,全倚情根而立,今情根解脫
 │││││││    │ │ ,而塵界自必隨銷。見聞等四句,乃重明上文之意,以起下淨極光通之義。
 │││││││    │ │ 本一精明之體,起於見聞、齅嘗、覺知六用,如依淨眼,起於幻翳相似,三界依
 │││││││    │ │ 正,猶翳眼所見空華,翳病若除,華於空滅;聞根今已旋妄復真,則翳根之病除
 │││││││    │ │ 矣!幻翳既除,而塵界應念隨銷,如空華滅於虛空。
 │││││││    │ │ 覺圓淨者:由是本覺之體,根除為圓而不礙,塵銷為淨而不染,所謂迥脫根塵,
 │││││││    │ │ 靈光獨耀矣!夫根身解,而器界隨銷,其亦至易,而甚速者乎!
 │││││││    │ │ 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卻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
 │││││││    │ │  上言覺圓淨者,似未至極圓極淨也。蓋必覺所覺空,乃至寂滅現前,乃為淨極;
 │││││││    │ │ 而心光自然通達,徧照塵剎,乃為圓極。夫淨極即寂,光通即照、此光寂而常照
 │││││││    │ │ ,稱性含裹虛空。虛空,乃世界之最大者,今以大覺海中比之,其猶一漚之小,
 │││││││    │ │ 何況空中,所有世界耶?
 │││││││    │ │ 卻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者:乃涉世無礙之意;既得全體,復獲大用,
 │││││││    │ │ 卻來涉世利生,以含空之寂照,覺察世間,悉皆如夢,了無罣礙,
 │││││││    │ │ 即所謂超越世界,得大自在也。
 │││││││    │ │ 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者:乃激發阿難之語,汝昔之所以被邪術所制,無自由
 │││││││    │ │ 分者,正由不能解根超界,得大解脫也。亦由不知根中圓湛妙心,寂照含空,無
 │││││││    │ │ 可拘制,而但取緣塵影事為心,妄認身中,是以受制莫脫。若能以此觀世,則摩
 │││││││    │ │ 登伽女,乃是夢中之人,以夢中之人,不能牽夢外之身,故曰:誰能留汝之形乎?
 │││││││    │ ├─辰三 舉喻以合前法
 │││││││    │ │ 如世巧幻師,幻作諸男女,雖見諸根動,要以一機抽,息機歸寂然,諸幻成無性。
 │││││││    │ │  此喻,明從真起妄,返妄歸真也。巧幻師,即能作之人,喻真如能隨緣也。
 │││││││    │ │ 幻作,即所作幻術,喻成事無明也。諸男女,即幻作之人,喻六根也。
 │││││││    │ │ 一機抽,即抽男女之機關也,喻一精明之體也。元依一精,分成六用,在眼曰見,
 │││││││    │ │ 乃至在意曰知,所謂雖見諸根動,喻六根之用差殊。
 │││││││    │ │ 要以一機抽者:喻惟一精明之體,隨緣異用也。
 │││││││    │ │ 息機:休息機關而不抽,喻旋一根精明之體,令其還源也。
 │││││││    │ │ 歸寂然者:男女諸根皆不動,六根俱解脫也。
 │││││││    │ │ 諸幻成無性者:所依幻處,亦成無性,全泯於無也,即器界亦得超越也。
 │││││││    │ │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處成休復,
 │││││││    │ │    六用皆不成,塵垢應念銷,成圓明淨妙。
 │││││││    │ │  此法合,言六根中性,亦如幻人之諸根是也。
 │││││││    │ │ 一精明,是依真妄和合而起,而為六精之總相,即本經所稱,陀那微細識。
 │││││││    │ │ 六根是能依,一精是所依,故曰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
 │││││││    │ │ 依此分為六性,和合根塵,性雖有六,體本是一。
 │││││││    │ │ 合上幻師,幻作男女,雖見諸根動,要以一機抽也。
 │││││││    │ │ 《正脈》云:當補兩句,雖見六用殊,惟一精明轉,合喻中雖見諸根動二句方全。
 │││││││    │ │ 一處成休復:即指耳根反聞照性,合喻中息機。
 │││││││    │ │ 六用皆不成:指見聞齅嘗覺知;一精既轉,六用不成,合喻中歸寂然。
 │││││││    │ │ 齊此,喻明情界脫纏。末二句合諸幻成無性;塵垢即指器世間,六塵垢染世界。
 │││││││    │ │ 應念銷者:如前經云:山河大地,應念化成無上知覺是也。
 │││││││    │ │ 成圓明淨妙者:無情器之分曰圓,無無明之蔽曰明,無根塵之污曰淨,無結縛之
 │││││││    │ │ 礙而互用變現曰妙,此更喻明,器界超越。
 │││││││    │ └─辰四 結示因果究竟
 │││││││    │    餘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
 │││││││    │  餘塵者:斷無明未盡,謂之有餘微細之塵;如等覺菩薩,尚有一分生相無明未盡,
 │││││││    │ 尚在諸學地。明極即如來者:謂本明證極,無明盡淨,即是究竟如來。夫法門既妙,
 │││││││    │ 修證又巧,乃至成佛無難,所以惟選於耳門也。
 │││││││    ├─寅四 普勸修持
 │││││││    │    大眾及阿難,旋汝倒聞機,反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圓通實如是。
 │││││││    │  此以文殊選定耳根圓通,勸眾普修。意謂反聞之功,易而且速,實效如此,故呼
 │││││││    │ 大眾,勿迷本聞,及汝阿難勿再強記,真實圓通,別無他法,惟在旋轉循塵之顛倒
 │││││││    │ 聞機,反聞以聞自己之聞性。此性,即是圓湛不生滅性,亦即菩提涅槃元清淨體,
 │││││││    │ 實成佛之真因。故判決此性,定成無上之佛道,即究竟極果也。
 │││││││    │ 末句謂圓通法門雖多,若尅定真實,便於初心,惟修如是聞性而已。
 │││││││    │    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過去諸如來,斯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
 │││││││    │    今各入圓明;未來修學人,當依如是法;我亦從中證,非惟觀世音。
 │││││││    │  此是十方三世,微塵諸佛,到菩提家,入涅槃門,一條妙修行之大路。過去諸如來
 │││││││    │ ,已得成佛,是斯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雖未成佛,今依此各入圓明,圓明,即淨
 │││││││    │ 極光通之意;未來修學人,必當依此耳根反聞之法,如是而修也。不唯諸佛菩薩,
 │││││││    │ 由斯而入,即我文殊,亦從耳根反聞之中,而得修證也,非唯觀世音一人為然。則知
 │││││││    │ 此法,為三世通修之路,是諸佛共入之門,汝等當從妙耳門而入焉。《正脈》云:
 │││││││    │ 蓋自不修,惟勸人修,人或不從,先身入,而率眾同入,人皆樂與,故文殊明己亦從
 │││││││    │ 耳根修證,所以啟人之必信從也。
 │││││││    ├─寅五 結答覆命
 │││││││    │   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以救諸末劫;求出世間人,成就涅槃心,觀世音為最。
 │││││││    │  此結答。即觀世音為最一句覆命,因前佛敕,揀選圓通,今當覆命。誠者真也,如
 │││││││    │ 佛言,真真如佛所命,表信從佛旨也。次四句,牒前敕選授意之文。我今欲令阿難開
 │││││││    │ 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
 │││││││    │ 得易成就。詢我諸方便者:即問我諸二十五聖,方便行門,那一門最當阿難之根機,
 │││││││    │ 揀取一門,為通常可修法也。而阿難多聞,一向慣用耳根,此答第一旨。
 │││││││    │ 以救諸末劫者:即前兼我滅後,此界眾生,而欲令其出離生死;蓋此界眾生,耳根最
 │││││││    │ 利,循聲故流轉,旋流獲無妄也,此答第二旨。
 │││││││    │ 求出世間人,成就涅槃心二句:即前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三、四二旨。
 │││││││    │ 求出世間人,即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即此令回小向大,
 │││││││    │ 得成就究竟涅槃心也。
 │││││││    │ 觀世音為最者:《正脈》云:能於佛之前旨,四義全順者,惟觀音耳門最為第一也。
 │││││││    │ 蓋耳根圓通,即多聞者之聞根,故能獨當阿難之根,即順第一旨也。
 │││││││    │      人人現具,淺深均脩,故能普救諸末劫,即順第二旨也。
 │││││││    │       先得人空,次脫法執,故能應求出世,即順第三旨也。
 │││││││    │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故能成就涅槃心,即順第四旨也。
 │││││││    │ 又前二顯契機,後二顯契理,機理雙契,聖旨全孚,此觀之門,所以獨超諸門矣!
 │││││││    │    自餘諸方便,皆是佛威神。即事捨塵勞,非是常修學,淺深同說法。
 │││││││    │  自觀音耳根圓通之外,其餘諸二十四聖,所修方便法門,皆佛之威德神力,令其即
 │││││││    │ 遇之事,而能捨脫塵勞也。非是二字,雙貫下句,非是通常可修之法;若通常可修學
 │││││││    │ ,不須仗佛威神加被,但任運進修,自能入圓也。亦非是淺位與深位,同時可以說法
 │││││││    │ ,若淺深可同說,不須即事而捨塵勞,但三根普利,無機不收也。然就諸門中,明佛
 │││││││    │ 威加被者,如那律失明,佛示樂見照明;盤特闕誦,佛教調息攝心。明即事捨塵者,
 │││││││    │ 如鳥芻多婬,佛教觀欲火;難陀心散,佛教觀鼻端。人不皆然,豈尋常可以通修乎?
 │││││││    │ 且此等,唯對於淺位,深位則不相宜。如普賢之大因,滿慈之宿辯,善現之解空,
 │││││││    │ 舍利之淨見,皆屬深心。豈淺智初心,可得入乎?若觀音之耳根法門,則是淺深可以
 │││││││    │ 同說,久長可以共修,而最初入門方便,更無過於此矣!
 │││││││    └─寅六 求加總結
 │││││││    頂禮如來藏,無漏不思議。願加被未來,於此門無惑,方便易成就。
 │││││││    堪以教阿難,及末劫沉淪,但以此根修,圓通超餘者,真實心如是。
 │││││││  初二句有二解:
 │││││││一、敬禮尊法也。以此耳根一門,修證定體;即前佛說,三如來藏自性清淨之理體也。所證定用,
 │││││││  乃屬無漏無為,不思議之事用也。此正如來,真如法身,全體大用也﹔故頂禮求加。
 │││││││二、敬禮三寶也。如來藏,如來即佛寶也。藏,謂藏心法寶也。無漏不思議,意指圓通諸聖,僧寶
 │││││││  也。無漏,指大阿羅漢,已斷見思故。不思議,指諸菩薩,神用莫測故。
 │││││││  故我頂禮,願求加被未來學者。
 │││││││ 於此一門無惑;無惑當作兩解:
 │││││││一、無生疑惑,加被眾生,於此法門,必信從而無疑惑也。
 │││││││二、無生迷惑,加被眾生,於此法門,必解悟而無迷惑也。
 │││││││ 此正初心方便,不遲而速,容易成就也。何以故?因未修之先,本來現具圓通之相,由是加修,
 │││││││ 一反聞間,彈指可超無學,乃至入住成佛,不勞多劫,豈不容易成就哉?
 │││││││ 堪以教阿難,及末劫沉淪者:自阿難以至末劫群生,俱是當機。以阿難多聞,耳根偏利故堪教,
 │││││││ 此即答佛敕選時,囑云: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娑婆世界,聲論得以宣明,雖至末
 │││││││ 劫沉淪,亦耳門堪教,此即答前兼我滅後,此界眾生,何方便門,得易成就也。但以此根修二句;
 │││││││ 明其但以此耳根,一門修習,而所證圓通,便超其餘二十四聖,凡欲修楞嚴大定者,真實修心要
 │││││││ 訣,不過如是而已。此文殊奉命揀選,乃至求加總結,唯此耳根反聞,獨當其選矣!
 ││││││└─辛三 大眾承示開悟證入 分二
 ││││││ ┌─壬一 阿難一類開悟
 ││││││ │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身心了然,得大開示,觀佛菩提,及大涅槃,
 ││││││ │    猶如有人,因事遠遊,未得歸還,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 │  此阿難一類之機,所知障輕,故能頓悟﹔而煩惱障重,故未能頓證。且圓頓教旨,惟重徹悟
 ││││││ │ ,不愁不證。阿難既是大權示現,雖不證亦復何礙?於是,即指文殊偈選之後,於是時也;
 ││││││ │ 阿難及諸大眾,一類之機,各各身心了然。此與五卷偈後,身心皎然不同。
 ││││││ │ 彼以身心,結之次第,與解之次第,皎然明白矣。尚未知所入一門,是何門,當以何修法。
 ││││││ │ 此了然者,豁然貫通義。由聞文殊偈選,分明指出,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及成就涅槃心
 ││││││ │ ,觀世音為最,是了知從入之門,獨在耳根,而修證唯在旋流。
 ││││││ │ 又明得耳根解,而六處之根齊解,是身了然,以根即身也。
 ││││││ │ 明得聞性復以六處之性齊復,是心了然以性即心也。
 ││││││ │ 得大開示:因前未知,從入之門,冀佛冥授,於是如來敕令諸聖各說本門,再令文殊,
 ││││││ │ 分明揀選,傍敲側擊,借口傳言,到此始得豁然貫通,功由得大開示也。
 ││││││ │ 觀佛菩提及大涅槃者:解見在前不覆。今得大開示,觀佛智斷二果,修證之法,了然不昧,
 ││││││ │ 故以喻明之。
 ││││││ │ 猶如有人者:喻阿難及諸大眾,一念未動以前,安住菩提涅槃家鄉;俄而無明不覺,忽動一念
 ││││││ │ ,三細勃興,六麤競作。背覺合塵,流而忘返,即同因事遠遊,六道往返,日久月深,
 ││││││ │ 不唯未得歸還,即家鄉之道路,亦幾忘失。今者幸遇如來,種種開示,及聞文殊敕選,
 ││││││ │ 雖未即得圓通,而相似解發,已知耳根解結次第,旋流即獲無妄,即同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 │ 雖未俶裝錦旋,然已了知歸家道路,即無上乘,妙脩行路矣!
 ││││││ └─壬二 登伽一類證入
 ││││││    普會大眾,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
 ││││││    其數凡有十恆河沙,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
 ││││││  此約登伽一類,煩惱障輕,故能頓證。然圓頓行人,悟即徹底,證分淺深。
 ││││││ 而登伽前聞神咒,不思議力加持,頓證三果,此以聞偈開悟,乘悟頓斷殘思,故與此等列作一類。
 ││││││ 凡經敘證,多從深至淺,此中三段,但約圓位:一初住,二七信,三初信也。普會大眾,
 ││││││ 總標在會之機。天龍八部,應是利根凡夫;有學二乘,應是不定初心;發心菩薩,應是圓人初機。
 ││││││ 此等宿因實深,現位雖淺,皆屬煩惱障輕,故得乘悟證入;其數有十恆河沙,可謂機熟者眾!
 ││││││ 皆得本心者:咸皆悟得本有真心;此心即六根門頭,圓湛不生滅性也;與第三卷末,
 ││││││ 阿難等獲本妙心,同一心相,但彼悟得,此則證得也。
 ││││││ 良以圓人,初後二心究竟不別,故初住即證得本有真心矣!
 ││││││ 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者:《正脈》云:即四卷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也。
 ││││││ 覺所覺空,則塵遠;空所空滅,則垢離矣。
 ││││││ 得法眼淨者:《莊嚴論》解法眼淨,初地見道位,若依圓教,即十住初心也。
 ││││││ 蓋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即法眼淨矣。
 ││││││ 此位是證徹圓通因地心,成果地初步,四卷末云:「則汝法眼,應時清明」是也。
 ││││││    性比丘尼,聞說偈已,成阿羅漢。
 ││││││  性是登伽,華言出家,名比丘尼,尼即女也。聞文殊說偈已,增進成阿羅漢,即圓之七信,
 ││││││ 借小聖名,稱大凡位。按圓通即此根初解,先得人空,而文齊於聞所聞盡也。
 ││││││    無量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  此初發心菩薩,即圓教初信位。數以無量稱者,愈見其不可思議也。
 ││││││ 《智論》云:阿婆磨,此翻無等等,以佛果菩提乃為無等,謂無有何法可與齊等也。
 ││││││ 今既皆能發成佛之心,謂於無可等者,今已能等,故曰無等等也。
 ││││││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合之即一佛字,此名乃超九界以獨尊之號。從下釋上:
 ││││││ 三菩提此云正覺,超過六凡眾生之不覺;三藐此云正等,超過二乘人自他不能平等,但求己利不肯
 ││││││ 利他;阿耨多羅此云無上,超過菩薩之有上,雖為等覺菩薩,猶有妙覺,尚稱有上士;
 ││││││ 唯佛一人,獨當此稱。《寶鏡疏》云:當機所求,唯曰路、曰門、乃至賜屋,是尚未知有本家也。
 ││││││ 今聞耳根圓通之後,經家直敘曰家者,正顯當機大眾,了明自心,不從人得,義如本家,非賜屋之
 ││││││ 可比也。然即以此耳根返聞,為還涅槃鄉,歸菩提家之門路也。     (講義第十六卷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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