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疏 序〉
【大哉真界。萬法資始。包空有而絕相。入言象而無迹。妙有得之而不有。真空得之而不空。
生滅得之而真常。緣起得之而交映。
我佛得之,妙踐真覺。廓淨塵習。寂寥於萬化之域;動用於一虛之中。融身剎以相含;流聲光以遐燭。
我皇得之,靈鑒虛極。保合太和。聖文掩於百王;淳風吹於萬國。敷玄化以覺夢;垂天真以性情。
是知不有太虛,曷展無涯之照。不有真界,豈淨等空之心。大方廣佛華嚴經者,即窮斯旨趣,盡其原流。
故恢廓宏遠,包納沖邃,不可得而思議矣。指其原也,情塵有經。智海無外。妄惑非取。重玄不空。
四句之火莫焚;萬法之門皆入。冥二際而不一;動千變而非多。事理交徹而兩亡;性相融通而無盡。
若秦鏡之互照;猶帝珠之相含。重重交光。歷歷齊現。故得圓至功於頃刻。見佛境於塵毛。
諸佛心內眾生,新新作佛;眾生心中諸佛,念念證真。
一字法門,海墨書而不盡。
一毫之善,空界盡而無窮。語其定也,冥一如於無心。即萬動而恆寂。海湛真智,光含性空。星羅法身,影落心水。
圓音非扣而長演。果海離念而心傳。萬行忘照而齊修。漸頓無礙而雙入。
雖四心廣被,八難頓超。而一極唱高,二乘絕聽。當其器也,百城詢友。一道棲神。明正為南,方盡南矣。
益我為友,人皆友焉。遇三毒而三德圓。入一塵而一心淨。千化不變其慮。萬境順通於道。
契文殊之妙智,宛是初心;入普賢之玄門,曾無別體。
失其旨也,徒修因於曠劫;得其門也,等諸佛於一朝。杳矣!妙矣!廣矣!大矣!
實乃罄諸佛之靈府;拔玄根之幽致。昇慧日以廓妄;扇慈風以長春。包性相之洪流;掩群經之光彩。
豈唯明逾朝徹,靜越坐忘而已耶。然玄籍百千,幽關半掩。我皇御宇,德合乾坤。光宅萬方。重譯來貢。
東風入律,西天輸越海之誠。南印御書,北闕獻朝宗之敬。特迴明詔。再譯真詮。光闡大猷。增輝新理。
澄觀顧多天幸。欽矚盛明。奉詔譯場。承旨幽贊。抃躍兢惕。三復竭愚。露滴天池,喜合百川之味。
塵培華嶽,無增萬仞之高。
大方廣者,所證法也;佛華嚴者,能證人也。
極虛空之可度,體無邊涯;大也。
竭滄溟之可飲,法門無盡;方也。
碎塵剎而可數,用無能測;廣也。
離覺所覺,朗萬法之幽邃;佛也。
芬敷萬行,榮曜眾德;華也。
圓茲行德,飾彼十身;嚴也。
貫攝玄妙,以成真光之彩;經也。
總斯七字,為一部之宏綱。則無盡法門,思過半矣。】
☆稽首歸依真法界 光明徧照諸如來 普賢文殊海會尊 願得冥資讚玄妙☆
【將釋經義,略啟十門:第一教起因緣;第二教門權實;第三所詮義理;第四辨定所宗;第五修證淺深。
第六彰教體性;第七部類品會;第八流傳感通;第九釋經名題;第十隨文解釋。】
(總有十門;此卷有四:一第一教起因緣門;二第二教門權實門;三第三所詮義理門;四第四辨定所宗門)。
┌─甲一 教起因緣 分二
│【今初,夫法無言象,非離言象。無言象而倒惑,執言象而迷筌。故聖人利見,垂象設教,必有由矣!非為小事,
│ 必由大緣;非是一因,因緣無量。親能發起,目之為因。疏而助發,名之為緣。先因;後緣。各開十義:】
│┌─乙一 說經因 分十
││【初因十義者:一法爾常規;二酬昔行願;三遂通物感;四明示真門;五開物性原;六宣說勝行;七令知地位;
││ 七令知地位;八顯果德嚴;九示其終歸;十廣利今後。】
││┌─丙一 法爾常規
│││【今初,第一法爾常規者。一切諸佛,法爾皆現無盡身雲。於無盡剎,常轉圓滿無盡法輪。令諸眾生達本還原
│││ 。窮未來際,無有休息。更無異轍。猶皇王帝道,千古同規。
│││ 是故經云:無量劫中修行滿,菩提樹下成正覺,為度眾生普現身,如雲充滿盡未來。
│││ 十方菩薩偈云:汝觀無上士,廣大智圓滿,不擇時非時,演法恒無盡。既不擇時,說無間矣。
│││ 又云:法王大威力,常轉妙法輪。明知此經法爾常說。猶日月之照,不因川源。如萬籟之聲,非關撫擊。】
││├─丙二 酬昔行願
│││【二酬昔行願者。何以法爾如是轉耶?宿因深故。宿因既深,起果亦大。因相云何?謂諸如來,創躡玄蹤,
│││ 雙運悲智。願周法界,行滿剎塵。誓將無盡法門,度盡無邊生界。酬昔行願,廣闢法門。略有二種:
│││ 一宿願力;二宿行力。故開敷樹華夜神言:善男子,世尊往昔為菩薩時,見一切眾生,著我我所,
│││ 住無明闇室;乃至云:既見是已,起大悲心,為欲利益一切眾生,起諸大願,修諸行等。
│││ 又十方菩薩偈云:佛於無量劫,勤苦為眾生,云何諸世間,能報大師恩。明因深也。】
││├─丙三 遂通物感 分二
│││【三遂通物感者。謂證解脫樂,寂然不動。機宜叩聖,感而遂通。其猶明月無心,水清影現。
│││ 亦有二種:一通;二別。】
│││┌─丁一 通
││││【通謂凡厥生靈,皆含佛智,無不被矣。】
│││└─丁二 別 分五
│││【別謂雖皆普被,機有優降,益有淺深。其猶一水,方圓任器。略分五種:】
│││ ┌─戊一 正為
│││ │【一者正為:謂一乘圓器故。經云:此經不入餘眾生手,唯除乘不思議乘菩薩。又云:非餘境界之所知,
│││ │ 普賢行人方得入。又云:若有以清淨,精勤集福智,具足大功德,聞教能隨入。皆正為也。】
│││ ├─戊二 兼為
│││ │【二者兼為:謂今雖未解,而能信向,以成堅種。如食金剛,終竟不銷。設因餘過,墮於三塗。
│││ │ 聞經信力,速能證悟。故地獄天子,因光生天。三重頓圓十地功德。明有信心,海水劫火不能為障。】
│││ ├─戊三 引為
│││ │【三者引為:謂權教菩薩,未堪直聞圓融之法。故十地中,借其次第行布之法,而誘引之。後令入實。
│││ │ 其猶置藥乳中,乳能愈病。以圓投相,相自亡權。】
│││ ├─戊四 權為
│││ │【四者權為:謂二乘之人既不聞見。故諸菩薩,權示聲聞;或示在座,如聾如盲,彰其絕分,警餘欣樂;
│││ │ 或示在道,開悟自他,知可迴心,自非究竟。】
│││ └─戊五 遠為
│││【五者遠為:謂諸凡夫,外道闡提。雖聞生謗,墮於地獄;一熏耳識,功不唐捐。終令獲益,乃至成佛。
│││ 如狂罵藥,服必病除。如毒塗鼓,聞者皆死。是故經云:
│││ 譬如生盲不見日,日光亦為作饒益,令知時節受飲食,永離眾患身安隱。
│││ 無信眾生不見佛,而佛亦為興義利,聞名及以觸光明,因此乃至證菩提。以斯五類,收無不盡。
│││ 若約正為,則後四類,皆其所揀,即餘眾生;
│││ 若約遠為,邪見尚收,況於三乘而不徧被。故慈雲廣布,若天無私。不揀榮枯,遐霏法雨。】
││├─丙四 明示真門 分二
│││【四明示真門者。頓緣徧轉,欲示真乘。不識寶玉,不得其用;或連城刖足,夜光案劍;或執石為寶,
│││ 掬泡謂珠。今欲還源,要須明解。是故經云:眾生無始來,生死久流轉,不了真實義,故諸佛興世。
│││ 然觸事皆真。要唯有二:一事;二理。亦即二諦。此經雙明。】
│││┌─丁一 事理雙明性相昭著
││││【此復有二:一性相昭著:謂不唯說事令物淪相;不唯明理使物滯空。
││││ 凡是一義必性相雙明。使夫學者不滯偏執。】
│││└─丁二 事理交徹性相渾融
│││【二事理交徹,性相渾融;此復有二:一事理無礙;二事事無礙。次下當說。】
││├─丙五 開物性原
│││【五開物性源者。謂上理事,眾生性有。其猶要是真璞,琢成寶器。良以眾生性含智海,識洞真空。
│││ 衣蔽玄珠,室埋祕藏。而妄隨境變,體逐相遷。鼓擊真源,浩蕩無際。今令知心合體,忘照性情。
│││ 瑩模內之金容,剖塵中之經卷。故談斯教,以示真原。
│││ 是以經云:凡夫迷佛智,沒溺生死流,菩薩無著心,普救咸令出。】
││├─丙六 宣說勝行 分二
│││【六宣說勝行者。既知性有,須起勝行。若不修行,終不返源。如數他寶,自無其其分。
│││ 說食與人,終不能飽。匪知之艱,行之艱矣。經云:不如說行,於佛菩提則為永離。
│││ 然有二種:一者徧成諸行;二者頓成諸行。】
│││┌─丁一 徧成諸行 分二
││││【言徧成者:謂次第淺深,各各差別。於中又二:一者行本;二者行相。】
││││┌─戊一 行本 分三
│││││【言行本者,謂菩提心。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相,魔所攝持。故二千行法,冠之最初。善財求友,
│││││ 先陳已發。有菩提心,是法器故。然菩提心略有三種:一者心體;二者心相;三者心德。】
│││││┌─己一 心體
││││││【言心體者,廣有無量。海雲比丘說有十心。要略唯三:
││││││┌一者直心;一向正念真如法故。即是大智,無所執著。
││││││├二者深心;樂修一切諸善行故。謂發大願,即四弘等。
││││││└三者大悲心;救護一切苦眾生故。則前二所作,亦為眾生。
││││││ 故慈氏云:菩提心燈:大悲為油;大願為炷;光照法界。光即大智。】
│││││├─己二 心相
││││││【言心相者:謂要無齊限。若約悲願,盡度眾生,盡修諸行。故伊舍那優婆夷云:
││││││ 菩薩不為調伏一眾生故,發菩提心;乃至不為調伏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諸眾生故,發菩提心。
││││││ 次正釋云:為度一切眾生盡無餘故,發菩提心。
││││││ 如是略列二十種法。結為百萬阿僧祇方便行故,發菩提心。其一一行,皆無齊限。
││││││ 若約正念真如無齊限者:則下無眾生而可度者;上無菩提而為所求;中無萬行而可修斷;
││││││ 亦無真如而為所念。故淨名云:當令此諸天子捨於分別菩提之見;菩提者,不可以身得,不可以心得
││││││ ;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即斯意也。若融上三心,則度而無度,修而無修。故經云:
││││││ 若於一切智,發生迴向心,見心無所生,當獲大名稱。然大願為主,願有無量,而多說四弘者,
││││││ 對於無作四諦理故:
││││││ 一眾生無邊誓願度者,度於苦源。
││││││ 二煩惱無邊誓願斷者,斷於結集。
││││││ 三法門無盡誓願學者,學於道諦。
││││││ 四佛道無上誓願成者,證於滅理。
││││││ 言無作者。不同小乘有生有滅。謂造境即中,無不真實;陰入皆如,無苦可捨。
││││││ 煩惱即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
││││││ 無苦無集,即無世間;無滅無道,即無出世;不取不捨。直趣真實。若更深入,應知
││││││ 一苦一切苦,則一度一切度。事事無礙故。
││││││ 一惑一切惑,則一斷一切斷。見惑原故。
││││││ 一道一切道,則一修一切修。萬行一體故。
││││││ 一佛一切佛,則一成一切成。生佛平等故。斯等並為菩提心相。】
│││││└─己三 心德
│││││【言心德者:依上發心,一念之德,過於虗空,不可稱量。十方諸佛同共稱讚,多劫不盡。
│││││ 故彌伽翻禮初心,若敬白月之新吐。海雲驚其能發,美青松之萌芽。
│││││ 不有凌雲之心,豈展垂天之翼;若無等佛之志,豈成妙道豈成妙覺之尊。是故經云:一切功德,
│││││ 皆於最初菩提心中住。雖終始不殊,而先心難矣。發菩提心品及慈氏章中廣說。其體、相、德三,
│││││ 不相捨離。猶如日輪,體是珠寶,其相圓明;德無不照,成熟苗稼;廓徹虛空,三無離理也。
│││││ 此是行本廣大妙門。將入行海,故先須發菩提心。發心品云:欲見十方一切佛,欲施無盡功德藏,
│││││ 欲滅眾生諸苦惱,宜應速發菩提心。】
││││└─戊二 行相
││││【二明行相。謂十度萬行廣在經文。上來兩段,總是第一徧成諸行也。】
│││└─丁二 頓成諸行 分二
│││ ┌─戊一 約心觀
│││ │【二頓成諸行者。一行即一切行故。此復有二:一約心觀。謂一念相應,能頓具故。謂此心即是佛智。
│││ │ 佛智即是無念。無念心體,內外無著;諸過自止,忍可諦理;離身心相,寂然不動;
│││ │ 了見性空,善達有無;進詣妙覺,是真修習,決斷分明。十度具矣。餘行例然。故修一行成一切行。】
│││ └─戊二 約性融
│││【二約性融。以修一行故稱法性。性融攝故,令此一行如性普收,無行不具。即十玄門中諸行純雜具德也。
│││ 然前徧成行布之行,與此頓成圓融之行;二無障礙。以行布是教相施設。圓融是理性德用。
│││ 相是性之相故,行布不礙圓融;
│││ 性是相之性故,圓融不礙行布。
│││ 圓融不礙行布故,一為無量;
│││ 行布不礙圓融故,無量為一。
│││ 無量為一故,融通隱隱;
│││ 一為無量故,涉入重重。故世親以六相圓融,上下之文非一也。】
││├─丙七 令知地位 分二
│││┌─丁一 行布位
││││【七令知地位者。從初發心,至於佛果,有階差故。如虛室千燈,雖同徧室。不妨前後,明有微著。
││││ 若無此位,徒修妙行。不知此位,或叨濫上流;或得少為足。此亦二種:
││││ 一行布位,初後淺深,五位差別。】
│││└─丁二 圓融位
│││【二圓融位:一攝一切。一一位滿,即說成佛。一位之中,具攝一切諸位功德。信該果海,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 。上二相攝,例如行說。】
││├─丙八 彰果德嚴 分二
│││┌─丁一 依果
││││【八彰果德嚴者。廣說佛果萬德莊嚴,令信入故。位極必有究竟處故。然果有二種:
││││ 一者依果,即佛淨土;謂無形真極,自他受用,華藏剎海等。】
│││└─丁二 正果
│││【二者正果;謂佛十身,通智通斷;有體有用。】
│││【然依正二果。一經始末廣說其相。而無礙鎔融。通有六句:
│││┌一依內現依,謂塵中剎海。
│││├二正內現正,謂毛孔現佛。
│││├三正內現依。
│││├四依內現正。
│││├五依內現依正。
│││└六正內現正依。其文非一。又有四句:
│││┌一或唯依,佛即剎故。
│││├二或唯正,剎即佛故。
│││├三或俱,不壞兩存故。
│││└四或互泯,即兩亡故。
│││ 謂由剎即佛故,剎則非剎;由佛即剎故。佛則非佛。故經云:
│││ 華藏世界海,法界無差別,佛以法為身,清淨如虗空。
│││ 上之六門,舉一圓收。是此中意。】
││├─丙九 示其終歸
│││【九示其終歸者。種種因果依正等法,究竟皆歸一真法界。猶萬物芸芸,各歸其根。百川滔滔,朝宗於海。
│││ 是故經云:平等真法界,無佛無眾生。由此故有入法界會,無所不収。法界之義,廣如宗中。】
││└─丙十 廣利今後 分二
││ ┌─丁一 成見聞益
││ │【十廣利今後者。諸佛設教,起則有始,用乃無終。若雨滴滄溟,與海俱竭。一言稱性,與性齊終。
││ │ 法界無終,斯教無盡。況大慈大願威力護持,令法眼長存,盡眾生界皆蒙勝益。此有二種:
││ │ 一成見聞益。但為種子故。】
││ └─丁二 成解行益
││【二成解行益。正解修行方證入故。
││ 下方菩薩偈云:廣大福德聚,出興於世間,開悟諸眾生,令集菩薩行。
││ 上方菩薩偈云:如來出興世,寂靜大慈悲,普轉妙法輪,利益諸含識。明今後常益。由上十因,故演此經。】
│└─乙二 說經緣 分十
│【第二說經緣者。一切經初,說時方人,既即是緣故,今亦有十:一依時;二依處;三依主;四依三昧;
│ 五依現相;六依說者;七依聽者;八依德本;九依請者;十依加者。】
│ ┌─丙一 依時 分二
│ │┌─丁一 不壞相
│ ││【第一依時者。夫心冥至道,渾一古今。法界無性,本亡時分。故下經云:菩薩智輪,不可以生死中長短、
│ ││ 染淨,如是等劫分別顯示,以離一切分別網故。況無涯之說,念劫圓融哉!今無時之時,略有二相:
│ ││ 一不壞相。在於後時,說此一經。以逝多園林及身子等,皆在後故。常恒之說不妨後故。】
│ │└─丁二 約圓融
│ │【二約圓融。初成頓說。下放光中,十方剎塵剎塵皆見最勝道場菩薩,於中成正覺故。明是初時如來一念能
│ │ 頓說故。祇園、身子,世九相融,未來之事居現在故。若從少至多,應具十時。義如別說。】
│ ├─丙二 依處 分二
│ │┌─丁一 約相通於淨穢
│ ││【第二依處者。夫智冥真際,能所兩亡。假說依真,而非國土。況剎塵即入,染淨參融。圓教普周,
│ ││ 難分處別。然真非事外,不壞所依。故以無時之時,徧非處之處,亦略有二:一者約相。通於淨穢。
│ ││ 逝多園林及諸城邑,乃至天上,皆屬娑婆。即為染剎。現淨土分,明居淨剎。】
│ │└─丁二 約圓融 分二
│ │【二約圓融。實則不起覺樹,周徧法界。淨穢無礙,通局交徹,各有四句:】
│ │ ┌─戊一 淨穢無礙 分四
│ │ │┌─己一 染
│ │ ││【初淨穢中:一或唯染,在娑婆故。】
│ │ │├─己二 淨
│ │ ││【二或唯淨,淨土分故。】
│ │ │├─己三 俱
│ │ ││【三者或俱,法界之內園林等故。】
│ │ │└─己四 泯
│ │ │【四者或泯,染淨相盡同法界故。】
│ │ │【又或唯染,以園林等覆淨相故;或唯淨,一切妙寶間錯嚴故。
│ │ │ 或俱隱,顯密無礙成故; 或俱非,各相形奪,二相盡故。】
│ │ └─戊二 通局交徹 分四
│ │ ┌─己一 局
│ │ │【或局,此一界故。】
│ │ ├─己二 通
│ │ │【或通,該十方故。】
│ │ ├─己三 俱
│ │ │【或俱,即此即彼故。】
│ │ └─己四 泯
│ │【或泯,此彼相盡故。】
│ │【又或局,此界攝一切故;或通,此界入一切故。或俱,即攝即入故;或泯,形奪相盡故。以上圓融之時,
│ │ 徧此無礙之處。演此難思法門。】
│ ├─丙三 依主 分二
│ │【第三依主者。夫真身寥廓,與法界合其德。包羅無外,與萬化齊其用。窮原莫二,執迹多端。一身多身,
│ │ 經論異說。今說此經佛,為真、為應;為一、為多:
│ │ 若言真者,何名釋迦居娑婆界,人天同見。
│ │ 若言應者,何言遮那處淨妙剎,大菩薩見。
│ │ 若云一者,何以法界各見如來坐蓮華座。
│ │ 若言異者,何故復說而不分身。
│ │ 然說此經佛,並非前說。即是法界無盡身雲。真應相融,一多無礙:即盧遮那是釋迦故。常在此處即他處故
│ │ 。遠在他方恒住此故。身不分異亦非一故。同時異處一身圓滿皆全現故。一切菩薩不能思故。
│ │ 今釋此義,略為二門:先明十身。後彰無礙。】
│ │┌─丁一 明十身 分五
│ ││┌─戊一 第八地中十身 分二
│ │││┌─己一 融三世間以為十身
│ ││││【今初言十身者,經有數節;一第八地中略有二種:一融三世間以為十身。謂一眾生身;二國土身;
│ ││││ 三業報身;四聲聞身;五緣覺身;六菩薩身;七如來身;八智身;九法身;十虛空身。
│ ││││ 論攝此十以為三分:初三染分;次六淨分;後一不二分,非染淨故。
│ ││││ 此三無礙,為一緣起。並為遮那無礙身雲。】
│ │││└─己二 就如來身自有十身
│ │││【二就如來身。自有十身:一菩提身;二願身;三化身;四力持身;五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
│ │││ 七意生身;八福德身;九法身;十智身。餘之九身,例此有十。則有百身。】
│ ││├─戊二 離世間品名為十佛
│ │││【二離世間品。名為十佛。即此十身,名或小異。今次第對之:一成正覺佛,即菩提身;二願佛;
│ │││ 三涅槃佛;四住持佛;五業報佛;六心佛;七隨樂佛;八三昧佛;九法界佛;十本性佛,本智性故。
│ │││ 彼品復說十種見佛,見上十佛:謂一安住世間成正覺佛,無著見;願佛,出生見;業報佛,深信見;
│ │││ 住持佛,隨樂見;涅槃佛,深入見;法界佛,普至見;心佛,安住見;三昧佛,無量無依見;
│ │││ 本性佛,明了見;隨樂佛,普受見。
│ │││ 此之十見,如佛體見。謂無著者,即正覺相:於一切法皆無所著,便成正覺;若見無著,則見正覺。
│ │││ 下九例然。然無著有十,以顯無盡:一於一切世間無著;二於一切眾生無著;三一切法;四所作;
│ │││ 五善根;六生處;七願;八行;九菩薩;十如來。於此十法皆無所著。
│ │││ 無著既十。出生、深信,乃至明了,亦各有十。以成百門。方是十中一如來身,餘眾生身、國土身等,
│ │││ 復各有十。便成千身,乃至無量。俱說十者,一周圓數,以表無盡,令易了故。】
│ ││├─戊三 普徧吉祥無垢光神說十身
│ │││【三徧遍吉祥無垢光神說有十身:一不去身;二不來身;三不生身;四不滅身;五不實身;六不虛身;
│ │││ 七不遷身;八不壞身;九一相身;十無相身。
│ │││ 總就體標,十皆言不;及觀釋文,即菩提等十種之身。則名異義同。】
│ ││├─戊四 普眼長者說十身
│ │││【四普眼長者亦說十身:即一波羅蜜而成一身;佛十度圓,故成十身。與菩提等大意亦同。】
│ ││└─戊五 最寂靜婆羅門說十身
│ ││【五最寂靜婆羅門,說有十身。則約因門。謂十地中一地成一,皆依法身,與如來身,非一非異。
│ ││ 佛具十地,則亦圓收。如海十德,不離一海故。雖數處名字不同,不出八地兩種十身,會釋如下。
│ ││ 所以此經要說十者,諸教隨宜;或說諸佛唯一法身;或二、或三。今圓滿教,故須具說。
│ ││ 若欲會同三身等者:菩提、願、化、力持四身,即是化身;相好、福德,通於報佛;
│ ││ 威勢、意生,通他受用,及與化身;法即法身。智通三身,具四智故;兼他受用,即通四身。
│ ││ 然報必契法,離法無報。如金成像,離金無像;瑩金發光,離像無光。依體起用,離報無化。
│ ││ 故說為一無障礙身。一不為一,為破諸數。是以舒則彌綸法界;卷則足迹難尋。故難思議。】
│ │└─丁二 辨無礙 分十
│ │【第二辨無礙者,即前十身各互相作。一即具十;十即是一。多一圓融,即是無礙。更略說十,以表無盡。】
│ │ ┌─戊一 用周無礙
│ │ │【一用周無礙:謂於上念劫剎塵等處,遮那佛現法界身雲,業用無邊,悉周徧故。經云:如於此處見佛坐
│ │ │ ,一切塵中亦如是等。其文非一。】
│ │ ├─戊二 相徧無礙
│ │ │【二相徧無礙:謂於上差別用中,各攝一切業用盡故。】
│ │ ├─戊三 寂用無礙
│ │ │【三寂用無礙:雲興大用,無私成故。】
│ │ ├─戊四 依起無礙
│ │ │【四依起無礙:無心頓現,海印力故。】
│ │ ├─戊五 真應無礙
│ │ │【五真應無礙:應即同法,一味等故。】
│ │ ├─戊六 分圓無礙
│ │ │【六分圓無礙:一一身分,即全身故。】
│ │ ├─戊七 因果無礙
│ │ │【七因果無礙:雖得佛道,不捨因故。】
│ │ ├─戊八 依正無礙
│ │ │【八依正無礙:正中現依國土體故。】
│ │ ├─戊九 潛入無礙
│ │ │【九潛入無礙:入眾生界,如如來藏,雖作眾生,不失自性故。故出現品云:佛智潛入眾生心中。
│ │ │ 又云:眾生心中,念念常有佛成正覺。】
│ │ └─戊十 圓通無礙
│ │【十圓通無礙:謂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情;即深即廣;
│ │ 即因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一無礙法界身雲。以此身雲,徧前時處,常說華嚴。是知:
│ │ 或說報身在色究竟,約攝報說;或說報身在餘淨土,約引攝說;或說舍那坐千葉華,約攝二地說;
│ │ 或說登地方見佛身,約勝機說;或分三異。約體相用說。俱非此經真實之義。
│ │ 要得十身,自在無礙,方順經宗。】
│ ├─丙四 依三昧 分二
│ │【第四依三昧者。夫動靜唯物,聖豈然乎!示軌後徒,故須入定;明將有說,必須觀機;靜鑒前理。
│ │ 定起發言,言必真當。真當,故受者之心,自然篤矣。】
│ │┌─丁一 佛入果定
│ ││【略有二類:一佛自入師子頻申。總明果定攝德無盡。如本會說。】
│ │└─丁二 善友入因定
│ │【二者善友所入因定;或入不入。以表動寂皆法界故。如末會說。實則定散無礙,因果交徹。】
│ ├─丙五 依現相 分二
│ │【第五依現相者。法性寂寥,雖無諸相;無相之相,無礙繁興。故經云:如來非以相為體,但是無相寂滅法,
│ │ 身相威儀悉具足,世間隨樂皆得見。既隨物現,意在悟人。相與無相,等無差別。現相多端,隨會分二:】
│ │┌─丁一 本會 分二
│ ││┌─戊一 定用
│ │││【一者本會。於中有二:一者定用。頓淨佛剎,頓彰佛身微細容持,表其所詮。】
│ ││└─戊二 放光
│ ││【二者放光。眉間毫相,遐照十方,表其能證。令諸大眾依智證入。】
│ │└─丁二 末會
│ │【二末會之中,隨諸善友現相不同:或現神通;或放光照;或逆或順;或顯或隱。如文具足。】
│ ├─丙六 依說人 分七
│ │【第六依說人者。法無廢興,弘之由人。故經云: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了。今經能說,通三世間;
│ │ 開則為五:謂一佛說;二菩薩說;三聲聞說;四眾生說;五器界說。
│ │ 更開為十:六過去說;七現在說;八未來說;九毛孔說;十微塵說。
│ │ 以前四及器,歷時有三(過、現、未)。各開分說,以為塵毛。異全說故。
│ │ 然前四中用法不同:或用音聲;或用妙色。如教體辨。】
│ │┌─丁一 佛說
│ ││【此中本會,無佛言說,但有現相以為說耳。慈氏閣中,見諸佛說。】
│ │├─丁二 菩薩說
│ ││【菩薩說處,其文甚多。】
│ │├─丁三 聲聞說
│ ││【聲聞說者,即末會初,身子稱讚文殊勝德。】
│ │├─丁四 眾生說
│ ││【眾生說者,如多知解婆羅門等。】
│ │├─丁五 器界說
│ ││【器界說者,妙多羅樹皆悉演說佛聲、法聲。】
│ │├─丁六 三世說
│ ││【三世說者,亦如慈氏閣內,聞過去佛,及三世互在等。亦如上方菩薩供具等中,現說三世一切境界。】
│ │└─丁七 微塵毛孔說
│ │【微塵、毛孔:如下喜目及與普賢,一一塵毛現聲說等;
│ │ 亦如新集下方菩薩,一一毛孔演說種種法海妙音聲雲等。此無情等而能說者,略有四意:
│ │ 一者業用,佛菩薩力。
│ │ 二者德相,諸佛法爾能如是故。
│ │ 三者顯理,則常是說。
│ │ 四者性融,以法性力一,無不具足故,一說即一切說。是以:
│ │ 以性從相,有說不說;會相歸性,都無所說。
│ │ 以性融相,一說一切說;無說無不說。若約觀心,但隨自心,有說不說。】
│ ├─丙七 依聽人
│ │【第七依聽人者。子期云喪,伯牙絕絃。若無有聽,終無有說。即下十類。除當機一,餘皆說緣。】
│ ├─丙八 依德本 分二
│ │【第八依德本者。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內無德本,外豈能談。然唯約說者,前人此法略有二類:】
│ │┌─丁一 智慧
│ ││【一者智慧。最上首故。即蘊四智於心中,流八音於聽表。】
│ │└─丁二 餘行
│ │【二者餘行。為資助故。謂禪戒等福,增足威光。本會之中,佛德全具。諸菩薩等,皆具眾德。故能有說。】
│ ├─丙九 依請人 分二
│ │┌─丁一 言請
│ ││【第九依請人者。德厚憂深,道大兼亡;菩薩大悲,為物啟發。此亦有二。一者言請。】
│ │└─丁二 念請
│ │【二者念請。本會之中,但有念請。以心傳心,離言說故。
│ │ 末會之中,通二種請。若說若嘿,無非道故。如下當辨。】
│ └─丙十 依能加 分二
│【第十依能加者。夫聖無常應,應於克誠;心契玄同,故佛加被。要得聖加,方能說故。本會佛定,則不須加。
│ 下諸善友,皆承佛力。故解脫長者,文殊師利心念力故,而入三昧。則能加者,通佛菩薩。
│ 善財亦言:我當承佛威神之力,及善友力,而能信受。則顯聽者亦得佛加。然加復有二。】
│ ┌─丁一 顯加
│ │【一者顯加。謂身手摩頂,口勸說聽,心與智力。】
│ └─丁二 冥加
│【二者冥加。但潛資定智。本會唯冥,但佛入定,眾頓證故。】
│【末會之中,義兼冥顯:文殊心念,即是冥加;十方諸佛常來為說,即是顯加。
│ 普賢、文殊,摩頂讚美,即是顯加;見諸善友,皆是文殊威神力故,即是冥加。餘可思準。
│ 由上因緣,故我世尊始成正覺,頓宣圓極!】
├─甲二 教門權實 分四
│【第二教門權實者。若三藏十二分教,諸經大同。權實教門,今當略說。
│ 夫教海沖深,法雲彌漫。智光無際,妙辯叵窮。
│ 以無言之言,詮言絕之理;
│ 以無變之變,應無窮之機。極位所承。凡情難挹。今承理教之力。略啟四門:
│ 一大意合離;二古今違順;三分宗立教;四總相會通。】
│┌─乙一 大意合離 分二
││┌─丙一 不分意
│││【今初,且西域東夏,弘闡之流,於一代聖言,或開宗分教;或直釋經文。以皆含得失,故有去、有取。
│││ 且不分之意,略有五焉:
│││ 一則理本一味,殊途同歸,故不可分。
│││ 二者一音普應,一雨普滋故。
│││ 三原本聖意,為一事故。
│││ 四隨一一文,眾解異故。
│││ 五多種說法,成枝流故。
│││ 以斯五義,故不可分。分之乃令情構異端,是非競作。故以不分為得。】
││└─丙二 分教意
││【其分教者,亦有多意:
││┌一理雖一味,詮有淺深。今約詮分,令知權實。非分至理,言有兩般。
││├二約佛雖一音,而機差教別。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各各隨所解。今分各隨所解,非分一音。
│││ 況此經云: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則一音中具異法也。
││├三本意未申,隨他意語而有異故。
││├四言有通別,就顯說故。如言諸法無言,此語則通。謂
│││ ┌愚人聞之,謂如啞羊,方名為道;
│││ ├小乘聞之,則謂離言以求無言。故身子云:解脫者,無所言說故,吾於是不知所云。而為天女所呵。
│││ └菩薩聞之。自有二解:
│││ ┌一知理圓言偏故,令亡言得意。
│││ └二知文字性離,言即無言,故終日言而未嘗言也。如上所言。此言則通。
│││ 若云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不可同於五性之說;
│││ 若云一切眾生有五種性,不可令同一性義也。今取隨宜言異分之,不以一性平等分也。
││└五雖分權實,須善佛意有開顯故。如分大小,須知小乘本為大事,則順佛懷。
││ 以斯五意對前五意,更有五意:
││┌一如王密語,所為別故,智臣須知。佛順根宜,須觀本意。
││├二不識權實,以深為淺,失於大利;以淺為深,虛其功故。
││├三莊嚴聖教令深廣故。
││├四諸聖教中自有分故。
││└五諸大菩薩亦分教故。以斯多義,若開教者,得多失少。若渾為一,得少失多。且六經旨趣,夫子亦分。
││ 況佛教海,不辨權實。但能虛己,無黨無偏。不可分中,分亦無失。】
│├─乙二 古今違順
││【第二古今違順者。或說一音;或分大小;或言漸頓;或立三時、四教、五時。有多差異。義如別說。】
│├─乙三 分宗立教 分五
││【第三分宗立教。然西域六師,此方三教。教主既別,立意不同。方內、方外,施設非一。
││ 儒道之旨,不異前聞。今所分判,唯論釋典。就於如來一代時教,古德從義總分為五:
││ 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大乘終教;四者頓教;五者圓教。】
││┌─丙一 小乘教
│││【第一小乘教者,即聲聞、緣覺。謂佛說四諦十二因緣。但明人空,未辨法空;但斷煩惱,不斷所知;
│││ 但出三界,成於小果,不求菩提。故法華云: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為求辟支佛者說應十二因緣法。
│││ 就教行異,分成二乘。理界同故,合之為一。】
││├─丙二 大乘始教
│││【二始教者,亦名分教。以立五性,定性二乘及無種性定不成佛。以其未盡大乘法理,故名為初;
│││ 有不成佛,故名為分。多說法相,少說法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然於法相決擇分明。】
││├─丙三 大乘終教
│││【三終教者,亦名實教。若有經說,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立為終教。
│││ 以稱實理,故名為實。多說法性,少說法相。所說法相,亦融入性。然上二教,並有次位,總名為漸。】
││├─丙四 頓教
│││【四頓教者,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修。故名為頓。如思益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
│││ 至於一地。楞伽經云:初地即為八,乃至無所有何次。不同前二漸次修行。又不同後圓融具德。故名為頓。
│││ 頓證此理,即是頓教。故於其中總不說相,但顯真性。亦無諸識差別之相。一切所有,唯是妄想;
│││ 一切法界,唯是絕言。五法與三自性俱空;八識與二無我雙遣。呵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
│││ 不生即佛。亦無佛無不佛;無生無不生。如淨名嘿住,顯不二等。即其類也。今諸禪宗,多依此教。】
││└─丙五 圓教
││【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依普賢法界,帝網重重,
││ 主伴具足,故名圓教。其中多說十十法門,以顯無盡。即是斯經之所宗尚。後門之中當廣分別。】
│└─乙四 總相會通 分二
│【第四總相會通者。略有二門:先會諸教開合;後會化儀先後。】
│ ┌─丙一 會諸教開合 分四
│ │┌─丁一 總合五教為一
│ ││【今初略有四重。第一謂上之五教,總合為一。唯是如來一大善巧攝生方便一音所演。】
│ │├─丁二 或開為二 分二
│ ││┌─戊一 五中初一名聲聞藏即小乘
│ │││【第二或開為二。五中初一名聲聞藏。】
│ ││└─戊二 後四總合為菩薩藏即大乘
│ ││【後四總合為菩薩藏。即同涅槃二乘小教,名為半字;菩薩藏教名為滿字。故諸經中多分大小。
│ ││ 若開小乘以為二乘,即是三乘。】
│ │├─丁三 就大乘中復分權實二教 分二
│ ││┌─戊一 總明權實開合 分二
│ │││┌─己一 權教大乘亦名三乘即前第二大乘始教
│ ││││【第三就大乘中。復分為二:一者權教大乘,亦名三乘。謂三乘定異,五性懸隔。即前第二大乘始教】
│ │││└─己二 實教大乘亦名一乘即後三教合名為實
│ │││【二實教大乘,亦名一乘。謂會三歸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故。即後三教,合名為實。】
│ ││└─戊二 對辨權實差別 分十
│ ││【此上二教,即今法性、法相二宗,並依聖教取意不同,有多差別,略列十條;一者一乘三乘別;
│ ││ 二一性五性別;三唯心真妄別;四真如隨緣凝然別;五三性空有即離別;六生佛不增不減別;
│ ││ 七二諦空有即離別;八四相一時前後別;九能所斷證即離別;十佛身無為有為別。】
│ ││ ┌─己一 一乘三乘別
│ ││ │【第一一乘三乘別者。權教明以三乘為了義,一乘為不了。以眾生根性定有三故,佛說三乘,
│ ││ │ 稱根真實。言一乘者。但為引攝一類不定性人,令歸大乘,故言唯一。非是究竟。
│ ││ │ 若實教宗。則以一乘為真實;三乘為方便。故法華經云:如來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諸佛
│ ││ │ 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一大事者,謂佛知見。為明一切眾生皆有如來知見,故唯一乘。
│ ││ │ 是以經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生。又云: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
│ ││ │ 方便門者,即是三乘;真實相者,即是一乘。先順物性,權說三乘,故為方便。
│ ││ │ 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故唯一乘。廣如法華。唯說一乘,故為妙法。】
│ ││ ├─己二 一性五性別
│ ││ │【第二一性五性別者。權教明說五性為了義,一性非了義。言五性者,依大般若、楞伽等經。
│ ││ │ 說性有五。一聲聞性;二緣覺性;三如來性;四不定性;五無種性。前三種性,名為定性。
│ ││ │ 聲聞定是聲聞,不可令為菩薩等。其不定性,遇緣不同,若遇大緣可為菩薩,若遇小緣則為二乘,
│ ││ │ 故名不定。無種性人無種性故,雖復勤行精進,終不能得無上菩提,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
│ ││ │ 諸聖教中,說一性者,約通相說,非真了義。具明五性,方為了義。若實教宗,則以一性而為了義,
│ ││ │ 五性非了。經說五性,約方便說。且取長時不作佛故,名無種性。非性全無。
│ ││ │ 涅槃經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以凡是有心,定當作佛故。
│ ││ │ 華嚴經云:無一眾生不具如來智慧。亦如大海潛流四天下地,有穿鑿者,無不得水。
│ ││ │ 法華經云:一相一種,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
│ ││ │ 故知五性,是四十餘年,順彼根緣,方便說耳。法華,涅槃,窮終極唱,同說一性,以破前非,
│ ││ │ 故為真實。究竟終歸,定無異轍。
│ ││ │ 若言闡提無佛性者,頗有一人初起邪見作闡提不?
│ ││ │ 若言有者。未作闡提有佛性不?
│ ││ │ 若言有者。先有後無,佛性可斷。
│ ││ │ 若言無者。先已自無,非關闡提能斷佛性。又後迴心。佛性生不?若言生者。佛性滅;
│ ││ │ 若不生者。何用令人莫作闡提!是知闡提無佛性者,無有行性,非無真性。故涅槃云:
│ ││ │ 或有佛性,闡提人有,善根人無;
│ ││ │ 或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
│ ││ │ 或有佛性,二人俱有。
│ ││ │ 或有佛性,二人俱無。分析差別,善惡等殊。一真之性,更無有二。抑彼闡提令其發心,通云無耳。
│ ││ │ 故涅槃云:一闡提人。雖復斷善根,猶有佛性。廣如涅槃、法華所明。
│ ││ │ 既性有五一不同,故令乘有三一之異。既以一性為實,則以一乘為真。廣如別說。】
│ ││ ├─己三 唯心真妄別
│ ││ │【第三唯心真妄別者。權宗所明三界唯心,八識皆是生滅之法,皆為業惑之所辦生。一期報盡,
│ ││ │ 便歸壞滅。以其識種,引起後識。依生滅識,建立生死及涅槃因。
│ ││ │ 若實教中所辨唯心,八識皆通如來藏性隨緣成立。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
│ ││ │ 不生滅者即如來藏。生滅之者業惑所生。體不相離,故非一異。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
│ ││ │ 不相捨離。故楞伽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溟壑,無有斷絕期;藏識海常住,
│ ││ │ 境界風所動,七識波浪起,騰躍而轉生。根自在主善知識中,廣說此義。
│ ││ │ 離水無波,離波無水,故非異也;
│ ││ │ 水是濕相,波是動相,故非一也。非一非異,即是中道。故此生滅,即無生滅。】
│ ││ ├─己四 真如隨緣凝然別
│ ││ │【第四真如隨緣凝然別者。若權宗說,真謂真實,顯非虗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
│ ││ │ 故真如者,凝然不變,不許隨緣。若隨緣者,是遷變義,同無常故。
│ ││ │ 若實教宗,則許真如有其二義:一不變義;二隨緣義。由體不變,故能隨緣成一切法。雖成諸法,
│ ││ │ 不失自性,故云不變。如水遇風而成波浪,雖成波浪,不失濕性。故勝鬘云:依如來藏故有生死,
│ ││ │ 依如來藏故有涅槃。離如來藏,一切諸法皆不成立。是故當知真如隨緣能成諸法。】
│ ││ ├─己五 三性空有即離別
│ ││ │【第五三性空有即離別者。若權宗說,三性之中,徧計所執,此一則空。如夜見繩,謂之為蛇。
│ ││ │ 今言空者,說蛇空耳。非說繩無。依他起性,及圓成實性,此二不空。依他緣有,圓成性有。
│ ││ │ 故空與有,二義不同。如牛兔角,不得相即。
│ ││ │ 若實教宗,三性相融,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如波相虛,體即是水。故說即色便是真空。空即是色。
│ ││ │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皆空有相即,
│ ││ │ 三諦一際。】
│ ││ ├─己六 己六生佛不增不減別
│ ││ │【第六生佛不增不減別者。若權教說,若使一切皆有佛性,生盡成佛,生界便減,佛界便增。
│ ││ │ 今有一類無種性人,長不作佛,故生界不減,佛界不增。
│ ││ │ 若實教說,一理齊平,故說生界不增不減。設一切眾生一時成佛,亦無增減。以皆不出真法性故。
│ ││ │ 若言一分不成佛者,俱是不盡,非不減義。】
│ ││ ├─己七 二諦空有即離別
│ ││ │【第七二諦空有即離別者。若權教說,俗諦之內有空、不空。
│ ││ │ 徧計是俗,此俗則空;
│ ││ │ 依他是俗,此俗不空。
│ ││ │ 圓成為真。一向不空。空有既異,二諦體殊。真俗多種,皆不相雜。
│ ││ │ 若實教說,真俗二諦,體非即離。俗諦緣生。緣生即空,便成真諦。故此空者,是不空空。
│ ││ │ 言緣生者,是不有有。空有無二,二諦無乖。無二之二,說言二諦。二之無二,說為一體。
│ ││ │ 故涅槃云:唯一實諦。仁王經云:於諦常自二,於解常自一,通達此無二,真入第一義。】
│ ││ ├─己八 四相一時前後別
│ ││ │【第八四相一時前後別者。若權教宗,則同時四相,滅表後無。謂
│ ││ │ 生明此法先非有;
│ ││ │ 滅表此法後是無;
│ ││ │ 異表此法非凝然;
│ ││ │ 住表此法暫有用。既表後無。則住時非滅。
│ ││ │ 若實教宗,四相同時,體性即滅。故滅與三而得同時。淨名經云:比丘,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
│ ││ │ 生滅義殊,體非前後。釋前三相,不異於彼。】
│ ││ ├─己九 能所斷證即離別
│ ││ │【第九能所斷證即離別者。若權教說,緣境斷惑,義說雙觀,決定別照。二智、二境各不同故。
│ ││ │ 以有為智,證無為理,義說不異,而實不一。
│ ││ │ 若實教說,緣境斷惑,不二而二,有能所斷;二而不二,說為內證。
│ ││ │ 照惑無本,即是智體;
│ ││ │ 照體無自,即是證如。
│ ││ │ 非智外如為智所證,
│ ││ │ 非如外智能證於如。三時無斷,方能斷惑。無斷之斷,斷即無斷。是故經說不斷煩惱而入涅槃。】
│ ││ └─己十 佛身無為有為別
│ ││【第十佛身無為有為別者。若權教說,以出世智依生滅識種。故四智心品,為相所遷。
│ ││ 佛果報身,有為無漏。以生法必滅,一向記故。
│ ││ 若實教說,世出世智,依如來藏。始覺同本,更無有二。有為無為,非一非異。故佛身者即是無為。
│ ││ 涅槃經說: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況於報體。即體之智,非相所遷。智若相遷,體不即真。
│ ││ 體若即真,相則不遷。
│ ││ 若言即真而相遷者,真亦應遷。故以用從體,皆無為矣。不墮諸數。
│ ││ 若言如來同有為者,云何此人舌不隨落?
│ ││ 上來略明一乘三乘權實對辨,且從相顯,十義不同。若欲會之,亦皆一味,廣如別說。】
│ │└─丁四 就實教中復有二門 分二
│ │ ┌─戊一 約有位無位 分二
│ │ │┌─己一 漸
│ │ ││【第四就實教中復有二門:一約有位無位;分之為二。則以終教同前始教,皆名為漸。】
│ │ │└─己二 頓
│ │ │【第四名頓。】
│ │ └─戊二 約圓融不融 分二
│ │ ┌─己一 同教一乘
│ │ │【二約圓融不融,分成二種:即實教、頓教並皆不融,為同教一乘。】
│ │ └─己二 別教一乘
│ │【唯第五教圓融具德,名別教一乘。今經正是第五教攝。以一一圓融,包攝無盡故。】
│ └─丙二 會化儀先後 分十
│【第二會化儀前後者。不曉此意,或謂如來初成說小;或初說大,後方漸次;或謂初時說有,次時說空,後說中道
│ 。異解不同。故今會通一代時教,總以十門收無不盡:一本末差別門;二依本起末門;三攝末歸本門;四
│ 本末無礙門;五隨機不定門;六顯密同時門;七一時頓演門;八寂寞無言門;九該通三際門;十重重無盡門。】
│ ┌─丁一 本末差別門
│ │【今初,謂本末同時,始終一類,各無異說。於此一門,自有三位:
│ │ 一若小乘中,則初度陳如,後度須跋,中間亦唯說小益小,如四阿含經及五部律。由有此類,如來滅後,
│ │ 學小之者不信大乘,謂佛一代唯說小故。
│ │ 二者若約三乘,始終通說三乘,益三種器,如密迹經等。
│ │ 三若約一乘。則見始終唯為圓機,說於圓極。始說華嚴,其中不通小乘三乘,從前至後更無異說。
│ │ 然上三類,依於此世根性定者,常聞如上一類之法。故佛所說法,各通始終,更無前後。】
│ ├─丁二 依本起末門
│ │【二依本起末門。此有五類:謂初為菩薩;二為緣覺;三為聲聞;四為善根眾生;五為邪定。出現品云:
│ │ 譬如日出,先照須彌山等諸大山王;次照黑山;次照高原;然後普照一切大地。合云:如來智輪光照菩薩
│ │ 摩訶薩等諸大山王;次照緣覺;次照聲聞;次照決定善根眾生。隨其心器,示廣大智。
│ │ 然後普照一切眾生,乃至邪定亦皆普及。為作未來利益因緣,令成熟故。及三千界初成喻中,亦辨先大,
│ │ 後漸說小。約法名為從本起末,於一佛乘分別說三。約機各是一類之機。非為一機,先大後小。】
│ ├─丁三 攝末歸本門
│ │【三攝末歸本門者。依無量義經,初時說小;次說中乘;後時說大乘。法華經云:初轉四諦,後說法華經。
│ │ 解深密經及妙智經,皆明先小,後方說大。】
│ ├─丁四 本末無礙門
│ │【四本末無礙門者。謂
│ │ 初舉照山王之極說,明非本無以垂末;
│ │ 後顯歸大海之異流,明非末無以歸本。故本末交映,與奪相資。方為攝生之善巧矣。是故通論總有五位。
│ │ 一根本一乘。如華嚴經。
│ │ 二密意小乘。
│ │ 三密意大乘。
│ │ 四顯了三乘。上三如解深密三時教說。
│ │ 五破異一乘。如法華經。上之四門。圓通無礙。是則前後即無前後;無前後之前後耳。】
│ ├─丁五 隨機不定門
│ │【五隨機不定門者。上之四門:
│ │ 初門明三類機,始末常定;
│ │ 次門明五類機,異時常定;
│ │ 第三門通明一類及三類機,自淺至深;
│ │ 第四門明二類機,初機聞頓,後機從淺至深。更有一類不定之機:或從小乘,次入三乘,後入一乘。
│ │ 亦有從小直入一乘。或多類機,隨聞一句,異解不同,故名不定。】
│ ├─丁六 顯密同時門
│ │【六顯密同時門者。若異聞互知,是顯不定;若互不相知,即是祕密。密顯同時,亦無前後。】
│ ├─丁七 一時頓演門
│ │【七一時頓演門者。上來諸門,隨一剎那,一時頓演。】
│ ├─丁八 寂寞無言門
│ │【八寂寞無言門者。楞伽第三云:從初得道,乃至涅槃,不說一句。然有六義:
│ │ 一約遮過顯德。入楞伽第八云: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是則有過之說,佛則非有;具德之說,佛則非無。
│ │ 二約真俗二諦。隨俗假名,故言有說。真諦寂寥,本無言說。法華經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
│ │ 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
│ │ 三傳古非作。其猶夫子述而不作。離古佛法,無別法故。故無一法是佛自說。
│ │ 四悲願所成。謂廣大悲願應眾生故,非為如來本自有說。故兩佛相見,寂無所言。
│ │ 五本質影像。謂佛三業皆悉平等與物為緣。感者自聞,非佛有說。猶如谷響,隨叩應故。
│ │ 六約心智。正說法時即常無說,以佛無心當此說故。
│ │ 由此六義,故說如來不說一字,不說即是真實說也。】
│ ├─丁九 該通三際門
│ │【九該通三際門者。此上諸門,盡通三際,莫尋其始,不究其終。】
│ └─丁十 重重無盡門
│【十重重無盡門者。上之九門,隨處隨時,重重無盡,皆無前後。後之二門,正是華嚴甚深境界,融取前八,
│ 皆此大用。若離前八,無可重重故。】
├─甲三 所詮義理 分四
│【第三所詮義理。已知此經總屬圓教,未知圓義分齊云何。然此教海宏深,包含無外。色空交映,德用重重。語其
│ 橫收,全收五教,乃至人天,總無不包,方顯深廣。其猶百川不攝大海,大海必攝百川。雖攝百川,同一鹹味。
│ 故隨一滴,逈異百川。前之四教,不攝於圓,圓必攝四;雖攝於四,圓以貫之。故十善五戒,亦圓教攝。尚非三
│ 四,況初二耶!斯則有其所通,無其所局。故此圓教,語其廣包,名無量乘;語其甚深,唯顯一乘。一乘有二:
│ 一同教一乘,同頓同實故;
│ 二別教一乘,唯是圓融具德法故。以別該同。皆圓教攝。今顯別教一乘,略有四門:
│ 一所依體事;二攝歸真實;三彰其無礙;四周徧含容。各有十門,以彰無盡。】
│┌─乙一 所依體事
││【今初,第一所依體事,略有十對:
││ 一教義;二理事;三境智;四行位;五因果;六依正;七體用;八人法;九逆順;十應感。
││ 教即能詮,謂前五教,乃至光香一切法等。
││ 義即所詮,即五教等一切義理。
││ 理即生空所顯,二空所顯無性真如等理。
││ 事即色心身方等事。餘可思準。至下宗中,當更顯示。】
│├─乙二 攝歸真實
││【第二攝歸真實者。即上十門皆是真空,頓絕諸相。非色非空。無即不即。無相不相。無得不得。言迹頓絕。
││ 此絕亦滅。儻然靡據。故經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若知一切法,
││ 體性皆如是,斯人則不為,煩惱所染著。亦同下文智照無二。亦同頓教。亦有十門,義如別說。】
│├─乙三 彰其無礙 分二
││【第三彰其無礙者。然上十對皆悉無礙。
││ 若事理相望,成事理無礙;
││ 若餘相望,便成事事無礙。今且辨事理無礙,總有二門:第一正明無礙;第二彰其所以。】
││┌─丙一 正明無礙 分十
│││【今初,亦有十門:一理徧於事門;二事徧於理門;三依理成事門;四事能顯理門;五以理奪事門;
│││ 六事能隱理門;七真理即事門;八事法即理門;九真理非事門;十事法非理門。】
│││┌─丁一 理徧於事門
││││【今初,理徧於事者,謂理無分限。事有分限。今無分限理。徧分限事。
││││ 以其理性不可分故,一一纖塵,理皆圓足。】
│││├─丁二 事徧於理門
││││【二事徧於理門。謂有分之事,全同無分之理。若不全同,色不即空。故一小塵即徧法界。由上二義互該徹
││││ 故,皆同一性。故出理品云: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
││││ 皆同一性,所謂無性。理徧事故,一成一切成。事徧同理故,說都無所成。
││││ 經云:譬如虛空,無成無壞;一性無性,即是佛性。
││││ 下經云:思惟眾生無作性甚深。
││││ 涅槃云:佛性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
││││ 又出現品云: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無不具有者,即一乘義。】
│││├─丁三 依理成事門 分二
││││┌─戊一 明具分唯識變故
│││││【三依理成事門。謂事無別體,要因理成。如攬水成波故。於中又二:一明具分唯識變故。
│││││ 故根自在主云:由境界風,飄靜心海,起識波浪,靜心即是如來藏性。】
││││└─戊二 明真如隨緣成故
││││【二明真如隨緣成故。靜心即是真如。又彼文云:由識自性本性故諸識轉。本性即是真如。問明品云:
││││ 法性本無性,示現而有生。亦同勝鬘:依如來藏有生死等。】
│││├─丁四 事能顯理門
││││【四明事能顯理門。謂由事攬理成,故事虛而理實。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如波相虛,令水現故。善財云:
││││ 無有性隨緣轉故。謂由隨緣而顯無性。論云:若法從緣生,是則無自性。】
│││├─丁五 以理奪事門
││││【五以理奪事門者。謂事即全理,即事盡無遺。如水奪波,波相全盡。故說生佛不增不減。出現品云:譬如
││││ 虛空。一切世界若成若壞,常無增減。何以故?虛空無生故。諸佛菩提亦復如是。若成正覺不成正覺,
││││ 常無增減。何以故?菩提無相故。乃至云:設一切眾生於一念中悉成正覺,與不成正覺亦無有異。
││││ 皆以無相理平等故。解脫長者云:有無諸法本不生故。】
│││├─丁六 事能隱理門
││││【六事能隱理門。謂真理隨緣而成事法,遂令事顯理不現也。如水成波,動顯靜隱。故說法身流轉五道,
││││ 名曰眾生。下經云:不能覺知生死輪中無由出離。】
│││├─丁七 真理即事門
││││【七真理即事門。謂凡是真理,必非事外。以是法無我理故,空即色故。理即是事,方為真理。
││││ 經云:法性不違法相等。】
│││├─丁八 事法即理門
││││【八事法即理門。謂從緣集,必無自性。舉體即真故。善財念言:離一切法見,知空無生。故經云:
││││ 一切法皆如,諸佛境亦然,乃至無一法,如中有生滅。】
││││【上之二門,正明二諦不相違義。如濕不違波,波不違濕,舉體相即故。自在主言:因緣相作,不相捨離,
││││ 非一非異。夜摩偈云:如金與金色,其性無差別,法非法亦然,體性無有異。
││││ 又由事即理故,雖有不常;理即事故,雖空不斷。又由事理相即故,起滅同時。故下經云:思惟眾生心
││││ 流注甚深。意明即生即滅故。又上經云:一切凡夫行,莫不速歸盡,其性如虛空,故說無有盡。
││││ 無有盡者,即性滅義,名難思盡。亦令究竟斷證,離於能所。十地品云:非初非中後,非言詞所及。】
│││├─丁九 真理非事門
││││【九真理非事門。即妄之真,異於妄故,如濕非動。】
│││└─丁十 事法非理門
│││【十事法非理門。即真之妄,異於真故,如動非濕。故慚愧林偈云:如色與非色,此二不為一等。
│││ 上七、八二門,明事理非異;
│││ 九、十二門,明事理非一。故為無為,非一非異。主林神云:於一切差別境中。入無差別定。
│││ 於無差別平等法中,現於自在有差別智。上經云:
│││ 於有為界示無為法,而不滅壞有為之相;
│││ 於無為界示有為法,而不分別無為之性。上之十門,同一緣起,故云無礙。
│││ 約理望事,則有成有壞,有即有離。事望於理,有顯有隱,有一有異。逆順自在,無障無礙,同時頓起。】
││└─丙二 彰其所以 分三
││【第二彰其所以者。由緣起之事,與性空之理,二互相望,有三義故:一相違義;二不相礙義;三相作義。
││ 由此三義。成前十門。】
││ ┌─丁一 相違義
││ │【言相違者。經云:空中無色。以空害色故。亦應云:色中無空。以色違空故。若互相存,必互亡故。
││ │ 即五、六、九、十,四門。】
││ ├─丁二 不相礙義
││ │【二不相礙義者。謂以
││ │ 色是幻色,必不礙空;
││ │ 空是真空,必不妨色。
││ │ 若礙於色,則是斷空,非真空故;
││ │ 若礙於空,則是實色,非幻色故。此即七、八,事理相即二門。】
││ └─丁三 相作義
││【三相作義者。謂若此幻色舉體非空,不成幻色。是故要由色即是空,方得有色。大品經云:
││ 若諸法不空,即無道無果。中觀論文亦同此說。又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真空亦爾。準上應知。
││ 此即三四依理成事、事能顯理門也。其初二門,即通顯體相,亦即不相礙義。
││ 又由上三義,諸空有法,通有四義:
││┌一廢己成他義。以空即色故,即色現空隱也。即是第三依理成事門。
││├二泯他顯己義。以色即空故,即色盡空顯也。即是第八事法即理門。
││├三自他俱存義。以隱顯無二,是真空故。謂
│││ 不異空為幻色,色存也;
│││ 不異色名真空。空顯也。以互不相異,二俱存也。即是第九真理非事門。
││└四自他俱泯義。以舉體相即,全奪兩亡,絕二邊故。即是第五以理奪事門。
││ 上之四義,並空望於色。若色望於空,亦有四義:
││┌一顯他自盡義。即是第四事能顯理門。
││├二自顯隱他義。即是第七真理即事門。
││├三俱存義。即是第十事法非理門。
││└四俱泯義。即是第六事能隱理門。並準前思之。
││ 而有前四門,必帶後四門;有後四門,必帶前四門。合則通為四門。
││ 是則幻有存亡無礙,真空隱顯自在,合為一味,圓通無礙。
││ 又所以相違無礙及相作者,以緣起法有四義故:
││ 一緣生故有;二緣生故空;
││ 三無性故有;四無性故空。由初及四,二義別故,有相違義;由二及三,有相作義。謂
││ ┌緣生故空,則有作於空;
││ └無性故有,則空作於有。
││ 由上四義同一緣起,有不相礙義。又
││ ┌由初二義,有有望於空而成四義;
││ └由後二義,有空望於有而成四義。謂
││ ┌由無性故有,有廢己成他義;
││ └由無性故空,有泯他顯己義。
││ ┌由上二義無礙故,有俱存義;
││ └由上二義相形故,有自他俱泯義。有望於空,四義準之。又以
││ ┌無性緣生故有,則非常見有見之有,為幻有也;
││ └無性緣生故空,則非斷見無見之空,為真空也。
││ 幻有則是不有有;
││ 真空即是不空空。非空非有,是中道義。
││ ┌以有與非有無二,方為幻有;空與非空無二,為真空故。
││ └又非空與有無二,為一幻有;空與非有無二,為一真空。
││ 又幻有與真空無二,為一味法界。合之則一不為一;開之則具上十義。
││ 同時頓起,深思明了,以成事理無礙觀也,不唯無念無起而已。】
│└─乙四 周徧含容即事事無礙 分二
│【第四周徧含容觀,即事事無礙。於中分二:第一明德用玄妙;第二明德用所因。】
│ ┌─丙一 明德用玄妙 分十
│ │【今初,古德於此明十玄門:一同時具足相應門;二廣狹自在無礙門;三一多相容不同門;
│ │ 四諸法相即自在門;五祕密隱顯俱成門;六微細相容安立門;七因陀羅網境界門;八託事顯法生解門;
│ │ 九十世隔法異成門;十主伴圓明具德門。】
│ │【此之十門,初總;餘別。同異成壞,同一緣起,無礙圓融。隨一一門,即具一切。
│ │ 今且於前所依體事十對之中,取一事法,明具十門。如下隨舉一華一葉,一身一剎,一毛一塵,無不具足。
│ │ 今就事中,但取一塵,明具十門。】
│ │┌─丁一 同時具足相應門
│ ││【一者此一塵中,即具教義理事等十對之法,同時相應,具足圓滿。亦具廣狹下之九門,及彼門中所具教等
│ ││ ,以是總故。華藏頌云: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下普救神初云:一一塵中各見微塵數佛剎。
│ ││ 善財將見普賢,見一一塵中一切境界。】
│ │├─丁二 廣狹自在無礙門
│ ││【二廣狹自在無礙門者。即此一塵徧周法界而不壞本位。以分即無分;無分即分。廣狹自在,無障無礙。
│ ││ 或唯廣無際;或分限歷然;或即廣即狹;或廣狹俱泯。
│ ││ 或具前四,以是解境,四門了了故;
│ ││ 或絕前五。以是行境,行起解絕故。而舉一全收。下皆準此。】
│ │├─丁三 一多相容不同門
│ ││【三一多相容不同門者。即此一塵,舒己徧入一切法中,即攝一切令入己內。舒攝同時,是故鎔融。
│ ││ 或有四句六句,思之。經云:以一佛土滿十方,十方入一亦無餘。
│ ││ 普賢章中,塵毛念念出一切境界。復入塵毛。】
│ │├─丁四 諸法相即自在門
│ ││【四諸法相即自在門者。即此一塵,廢己同他,舉體全即是一切法。而恒攝他全同於己,於彼一切即是己體
│ ││ 。一多相即,渾融無礙。解行境別,六句同前。經云:知一即多,多即一等。普賢摩一善財頂,一切塵內
│ ││ 一時摩頂,以一即多故。剎塵善友得法門,一毛孔中皆具足,多即一故等。】
│ │├─丁五 秘密隱顯俱成門
│ ││【五祕密隱顯俱成門者。塵能攝彼,則一顯多隱;一切攝塵,則一隱多顯。顯顯不俱;隱隱不並。
│ ││ 隱顯顯隱,同時無礙。如八日月。全攝俱泯,存亡俱成,句數同前。】
│ │├─丁六 微細相容安立門
│ ││【六微細相容安立門者。謂此一塵,微細等剎,炳然齊現。下云:一一塵中一切佛剎,曠然安住。
│ ││ 其文非一。第九迴向中廣說微細。】
│ │├─丁七 因陀羅網境界門
│ ││【七因陀羅網境界門者。既一一塵中,各現無邊剎海;剎海之中,復有微塵;彼諸塵內,復有剎海。
│ ││ 如是塵塵不盡,剎剎無窮,非是心識思量境界。如帝釋殿,珠網覆上,一明珠內萬像皆現,珠珠皆爾。
│ ││ 此珠明徹,互相現影,影復現影,而無窮盡。文云:如因陀羅網世界等。亦如鏡燈,重重交光,影影互入
│ ││ 。故下普賢所現境界一一徧周;一一塵中皆有普賢,亦現神變周徧法界。一一塵毛重現亦然。】
│ │├─丁八 託事顯法生解門
│ ││【八託事顯法生解門者。見此一塵,即是見於無盡法界。非是託此別有所表。普賢塵毛皆是無盡勝因生故。
│ ││ 即此亦名具足無盡門,本自具足。】
│ │├─丁九 十事隔法異成門
│ ││【九十世隔法異成門者。即此一塵,既徧一切處,亦該一切時。三世各三,攝為一念,故為十世。經云:
│ ││ 過去無量劫,安置未來今,未來無量劫,迴置過去世等。良以時無別體,依法上立,別為此門。】
│ │└─丁十 主伴圓明具德門
│ │【十主伴圓明具德門者。此塵能現,即名為主。理無孤起,必攝眷屬,餘即為伴。如經云:普賢於此佛前入定
│ │ 為主,則言一身頓現諸境。結通十方,則一一佛前有多普賢,以是伴故。餘大菩薩,相望為伴,一一皆然。
│ │ 復有果主、果伴,因主、因伴等。然以主望主,以伴望伴,各不相見。主伴伴主,則得相見。圓明具德。】
│ │【上辨一塵十門具足。一塵既爾,餘事亦然;事法既爾,餘體用等十對亦然。隨其一門既具十門,門門互攝,
│ │ 重重相望,亦至無盡。若於此十門圓明顯了,則常入法界普賢之境。然要解前攝歸真實,及事理無礙,
│ │ 方入此觀。若水澄清,方印萬像。不得寂照謂此為繁。】
│ └─丙二 明德用所因 分十
│【第二明德用所因者。所以諸佛如是混融無障礙者,因緣無量,略提十義,以彰無盡:一唯心所現故;
│ 二法無定性故;三緣起相由故;四法性融通故;五如幻夢故;六如影像故;七因無限故;八佛證窮故;
│ 九深定用故;十神通解脫故。】
│【上十因中,隨一即能令彼諸法渾融無礙。十中前六,通約法性為德相因,法爾如是;後之二門,皆是業用,
│ 義通因果:七是修起,義徧德相及與業用;八約果德,唯是德相。故前十門,通於德相及與業用。
│ 言德相者,勝德之相。謂如真如具無盡德以為其相。諸佛菩薩證窮真如,所成勝德,同彼如相。
│ 任運即入,重重無盡。言業用者,由佛菩薩內自證故,對應化者,臨事施設,大小相入,延促互為等。
│ 然相入義,似唯約用,實通德用。本來亦有相入義故。如鏡相照,是相入義,不必因人故有。
│ 經云:諸佛常來入我體,我身徧入諸佛軀;斯即德相。是以約佛,用亦德相。德上用故,無時不用故。
│ 約對機緣。相亦稱用。令知相故。
│ ┌即用之相,染淨雙融;
│ └即相之用,能染能淨。】
│ ┌─丁一 唯心所現故
│ │【第一唯心現者。一切諸法,真心所現。如大海水舉體成波。以一切法無非一心。心無礙故,大小等相,
│ │ 隨心迴轉,即入無礙。】
│ ├─丁二 法無定性故
│ │【第二無定性者。既唯心現,從緣而生,無有定性,性相俱離。
│ │┌小非定小,故容太虛,以同於大之無外故;
│ │└大非定大,故入小塵,以同於小之無內故。是則等太虛之微塵,含如塵之廣剎,有何難哉。
│ │ 經云:金剛圍山數無量,悉能安置一毛端,欲知至大有小相,菩薩以是初發心。
│ │ 又上經云:毛孔悉能受諸剎,諸剎不能徧毛孔。如是
│ │┌一非定一,故能是多;多非定多,故能是一。
│ │└邊非定邊,故能即中;中非定中,故能即邊。延促靜亂如是等法,一一皆爾。】
│ ├─丁三 緣起相由故 分十
│ │【第三緣起相由故者。謂同大法界緣起法故。然緣起法海,義門無量。約就圓宗,略舉十門,以釋前義。
│ │ 謂緣起法,要具十義,緣方起故,闕則不成:
│ │ 一諸緣各異義;二互徧相資義;三俱存無礙義;四異門相入義;五異體相即義;六體用雙融義;
│ │ 七同體相入義;八同體相即義;九俱融無礙義;十同異圓滿義。十中:初一異體;次一同體;
│ │ 三即雙明,此三即是緣起本法;
│ │ 四五六門。總就第一異體門中。明其義理;
│ │ 七八與九。皆於第二同體門中。明其義理;
│ │ 其第十門。即就第三雙明門中。明其義理。已知大意。次當別釋。】
│ │┌─戊一 諸緣各異義
│ ││【一明諸緣各異者,謂大緣起,諸緣相望,要須體用各別不雜,方成緣起。若雜亂者,失本緣法,
│ ││ 緣起不成。此則諸緣各守自位。如含梁椓不相雜亂。經云:多中無一性,一亦無有多。】
│ │├─戊二 互徧相資義
│ ││【二互徧相資者,謂此諸緣,要互相徧應,方成緣起。如以一緣徧應多緣,各與彼多全為一故,
│ ││ 此一即具多箇一也。若此一緣不具多一,即資應不徧,不成緣起。此即一一各具一切。
│ ││ 文云:知以一故眾;知以眾故一。】
│ │├─戊三 俱存無礙義
│ ││【三俱存無礙義者,謂凡是一緣,要具前二,方成緣起。以要住自一,方能徧應,徧應多緣,方是一故。
│ ││ 是故唯一、多一,自在無礙鎔融,有其六句。謂或舉體全住,唯是一也;或舉體徧應,是多一也。
│ ││ 或俱存;或雙泯。或總合;或全離,皆思可見。文云:諸法無所依,但從和合起。】
│ │├─戊四 異門相入義
│ ││【四異門相入義者,謂諸門力用,遞相依持,互融奪故;各有全力、全無力義,緣起方成。
│ ││ 如論云:因不生,緣生故;緣不生,自因生故。
│ ││┌若各唯有力,無無力者,則有多果過,一一各生故。如多種子共在一處,各自生芽。
│ ││└若各唯無力,無有力者。即有無果過。以同非緣俱不生故。猶如絲綿不生酥酪。是故緣起要互相依,
│ ││ 具力無力。如闕一緣,一切不成。餘亦如是。是故
│ ││┌一能持多,一是有力,能持於多;
│ ││└多依於一,多是無力,潛入一內。
│ ││┌由一有力必不得與多有力俱,是故無有於一而不攝多。
│ ││└由多無力必不得與一無力俱,故無有多而不入一。如一持多依既爾,多持一依亦然,翻上思之。
│ ││ 如一望多,有依有持,全力無力,常含多在己中,潛入己在多中,同時無礙。
│ ││ 多望於一,當知亦爾。俱存、雙泯,二句無礙。準上思之。】
│ │├─戊五 異體相即義
│ ││【五異體相即義者,謂諸緣相望,全體形奪,有有體無體義,緣起方成。若闕一緣,餘不成起故。
│ ││ 緣義則壞。得此一緣,一切成起。所起成故,緣義方立。故
│ ││┌一緣是能起能成,故得有體;
│ ││└多緣是所起所成,故無有體。由
│ ││┌一有體不得與多有體俱,
│ ││└多無體不得與一無體俱,是故
│ ││┌無有不多之一,
│ ││└無有不一之多。一多既爾,多一亦然,翻上思之。
│ ││ 如一望多,有有體、無體故,能攝他同己,廢己同他,同時無礙。多望於一,當知亦爾,準前思之。
│ ││ 俱存、雙泯,二句無礙。亦思可見。】
│ │├─戊六 體用雙融義
│ ││【六體用雙融義者,謂諸緣法,要力用交徹,全體融合,方成緣起。是故圓通亦有六句:
│ ││┌一以體無不用故,舉體全用,即唯有相入,無相即義。
│ ││├二以用無不體故,舉用全體, 唯有相即,無相入也。
│ ││├三歸體之用不礙於用,全用之體不失於體,則無礙雙存,亦入亦即,自在俱現。
│ ││├四全用之體體泯,全體之用用亡,非即非入,圓融一味。
│ ││├五合前四句,同一緣起,無礙俱存。
│ ││└六泯前五句,絕待離言,冥同性海。】
│ │├─戊七 同體相入義
│ ││【七同體相入義,謂前一緣所有多一,與彼一緣,體無別故,名為同體。又由此一緣應多緣故,有此多一
│ ││ ,所應多緣既相即入,令此多一亦有即入。先明相入,謂一緣有力能持多一,多一無力依彼一緣,
│ ││ 是故一能攝多,多便入一。一入多攝,翻上應知。餘義餘句,準前思之。】
│ │├─戊八 同體相即義
│ ││【八同體相即義者,謂前一緣所具多一,亦有有體、無體之義,故亦相即。
│ ││ 以多一無體,由本一成,多即一也。
│ ││ 由本一有體,能作多一,令一攝多。如一有多空既爾,多有一空亦然。餘義餘句,並準前思。】
│ │├─戊九 俱融無礙義
│ ││【九俱融無礙義者,謂亦同前體用雙融,即入自在,亦有六句,準前應知。】
│ │└─戊十 同異圓滿義
│ │【十同異圓滿義者,具足十門。謂以前九門,總合為一大緣起故,令多義門同時具足。
│ │ 由住一徧應故,有廣狹自在門;由就用故,有相入門。
│ │┌由就體相容,具微細門;
│ │└由異體相即,具隱顯門。
│ │┌又就用相入為顯,則令就體相即為隱。即顯入隱亦然。
│ │└又由異門即入為顯,令同體即入為隱。同顯異隱亦然。又由異體相入帶同體相入,具帝網門;
│ │ 由大緣起即無礙法界故,有託事顯法門;由顯時中,有十世門;由相關互攝故,有主伴門。十門具矣。
│ │ 故文云:菩薩善觀緣起法,於一法中解眾多;眾多法中解了一。
│ │ 又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了彼互生起,當成無所畏。
│ │ 下慈氏云:此是菩薩知諸法智因緣聚集、顯現之相等。皆其義也。上來緣起相由門竟。】
│ ├─丁四 法性融通故
│ │【第四法性融通門者。謂
│ │┌若唯約事,則互相礙,不可即入;
│ │└若唯約理,則唯一味,無可即入。
│ │ 今則理事融通,具斯無礙。謂不異理之一事,具攝理性時,令彼不異理之多事,隨所依理皆於一中現。
│ │┌若一中攝理不盡。則真理有分限失;
│ │└若一中攝理盡,多事不隨理現,則事在理外失。今既一事之中全攝理盡,多事豈不於中現。華藏品云:
│ │ 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法界即事法界矣。斯即總意。若別說者。亦具十意:
│ │┌一既真理與一切法而共相應,攝理無遺,即是諸法、諸門同時具足。
│ │├二事既如理而包,亦如理能徧,而不壞狹相,故有廣狹純雜無礙門。又性常平等故純,普攝諸法故雜。
│ │├三理既徧在一切多事,故令一事隨理亦徧一切事中,
│ ││ 徧理全在一事中故,則一切事隨理亦在一事之中,故有一多相容門也。
│ │├四真理既不離諸法,則隨一事即是真理,真理即是一切事故,是故此一即彼一切。一切即一,翻上可知,
│ ││ 故有相即自在門。
│ │├五由真理在事各全非分故,正在此時,彼即為隱;正在彼時,此即為隱。故有隱顯門。
│ │├六真理既普攝諸法,帶彼能依之事,頓在一中,故有微細門。
│ │├七此全攝理,故現一切;
│ ││ 彼全攝理,同此頓現。
│ ││ 此現彼時,彼能現、所現俱現此中;
│ ││ 彼現此時。此能現、所現亦俱現彼中。如是重重無盡無盡,故有帝網門,良以真如畢竟無盡故。
│ │├八即事同理故,隨舉一事即真法門,故有託事顯法門。
│ │├九以真如徧在,晝夜、日月、年劫皆全在故。在日之時,不異在劫,故有十世隔法異成門。況時因法有,
│ ││ 法融時不融耶!
│ │└十此事即理時,不礙與餘一切相應,故有主伴門。是故一理融通,十門具矣。】
│ ├─丁五 如幻夢故
│ │【第五如幻夢者。猶如幻師,能幻一物以為種種;幻種種物以為一物。以長為短;以短為長等。
│ │ 下諸幻喻,其文非一。一切諸法業幻所作,故得自在。摩耶夫人住大願智幻解脫門,能以一身而為多身;
│ │ 復以多身而為一身。非一處住,非多處住。言如夢者,如夢所見廣大境界,不離枕上。歷時久遠,
│ │ 未經斯須。故攝論云:處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故時雖無量,攝在一剎那。】
│ ├─丁六 如影像故
│ │【第六如影像者。然一切法略有二義:
│ │ 一皆如明鏡含明了性,以是一心之所成故。
│ │ 二分別所現,如影像故。由初義故,皆為能現;由後義故,並為所現。故一切法互為鏡像,
│ │ 如鏡互照而不壞本相。故下經云:思惟如影智不可思議等。】
│ ├─丁七 因無限故
│ │【第七因無限者。謂諸佛菩薩昔在因中,常修緣起無性等觀,大願迴向稱法界修,及餘無量殊勝因故。
│ │ 今如所起果,具斯無礙。】
│ ├─丁八 佛證窮故
│ │【第八佛證窮者。由冥真性得如性用故。下經云:無比功德故能爾也。】
│ ├─丁九 深定用故
│ │【第九深定用故者,謂海印定等諸三昧力故。普賢云:汝見我此三昧神通力不?】
│ └─丁十 神通解脫故
│【第十神通解脫故者。謂由十通及不思議解脫等故。慈氏云:汝見菩薩自在解脫威神力不?】
│【由上十因,令教義等十對之法,具同時等十種玄門。以為別教一乘義之分齊。】
├─甲四 辨定所宗 分二
│【第四辨定所宗者。已知此經義旨宏深,未知此中宗尚何法,略為二門:先明通宗;後顯別宗。】
│┌─乙一 明通宗 分十
││【前中,通論佛教宗於二諦,一味無差。如來滅後,異執分流,成二十部,各是一宗。雖則多岐,乖乎一揆。
││ 如析金杖,金體無殊。今以義相從,合之為十:】
││┌─丙一 我法俱有宗
│││【一我法俱有宗。謂犢子部等,計我在第五不可說藏,不可說為有為及無為故。故智度論云:諸部共推不受
│││ 此說,名附佛法外道。】
││├─丙二 法有我無宗
│││【二法有我無宗。謂薩婆多等,彼立諸法不離色心皆無有我,以計有我濫外道故。由無我故,異乎外道。
│││ 於所立中,立正因緣,以破外道邪因無因故。西域九十五種異見,不離邪因無因。
│││ 此方若計萬物自然而生,即是無因;
│││ 若計陰陽等法而能生者,即是邪因。以不知三界由乎我心,從癡有愛,流轉無窮。迷正因緣,廣生異計。
│││ 安知因緣性空,真如妙有。今但說正因緣,諸見皆破。故知佛法之最淺,已勝外道之甚深。廣破異計,
│││ 亦如別說。】
││├─丙三 法無去來宗
│││【三法無去來宗。謂大眾部等,說有現在及無為耳。其過未之法,體用俱無。】
││├─丙四 現通假實宗
│││【四現通假實宗。謂說假部,就前現在之中,法在蘊為實,在界處為假。】
││├─丙五 俗妄真實宗
│││【五俗妄真實宗。即說出世部,謂世俗是假,以虛妄故;出世為真,以無虛妄故。】
││├─丙六 諸法但名宗
│││【六諸法但名宗。謂一說部等,一切我法,唯有假名,無實體故。】
││├─丙七 三性空有宗
│││【七三性空有宗。謂徧計是空,依他圓成二俱是有。】
││├─丙八 真空絕相宗
│││【八真空絕相宗。謂心境兩亡,直顯體故。】
││├─丙九 空有無礙宗
│││【九空有無礙宗。謂互融雙絕而不礙兩存,真如隨緣具恒沙德故。】
││└─丙十 圓融具德宗
││【十圓融具德宗。謂事事無礙,主伴具足,無盡自在故。】
││【然此十宗,後後深於前前。前四唯小;五六雖是小乘,義通於大;後四唯大乘:七即法相宗;八即無相宗;
││ 後二即法性宗。今此華嚴,正唯第十宗,兼通八九。餘義廣如別說。】
│└─乙二 明別宗 分二
│【第二明別宗者。一切諸經各自有宗。隨時、隨宜,順欲、順法。所尊所尚,有差別故。楞伽經云:一切法不生,
│ 不應立是宗者。遣物執心。亦以不宗一切,方契無生。斯則無宗之宗,則宗說兼暢。故須立宗以示所重。
│ 略以二門分別:謂先總;後別。】
│ ┌─丙一 總明
│ │【今初總中,此經所宗,昔說非一:
│ │ 賢首法師具以因果緣起、理實法界而為經宗,釋第九會以入法界而為其宗。則通別有異。
│ │ 今以此經總攝諸會故,以入法界緣起、普賢行願為宗。則今昔無違,通別皆具。
│ │ 入法界者,總也;緣起普賢行願,別也。同異成壞,準思可知。
│ │ 又入法界緣起,即所入也;普賢行願,即能入也。入通能所。
│ │ 又法界,體也;緣起行願,用也。並通因果,皆含性相。謂法含持軌,界通性分。緣起有二:
│ │ 一 因緣緣起。通於事界。
│ │ 二者法性緣起。即事理無礙法界。
│ │ 文云:菩薩行如幻悲智所生故。即因法界之緣起也。
│ │ 又云:知菩提性從緣起。是果法界之緣起也。
│ │ 位前普賢行,即是因行;
│ │ 位後普賢行,即是果行;
│ │ 位中普賢,義通因果。
│ │ 稱理之行,即性行也;
│ │ 差別之行,是相行也。並如下說。上已總明。】
│ └─丙二 別解 分三
│【第二別解,略為三門:第一釋所入;第二釋能入;第三明能所契合,即釋入字。】
│ ┌─丁一 釋所入即法界緣起 分二
│ │【今初,言所入者,即法界緣起。復開二門:一者開合;二者釋相。】
│ │┌─戊一 開合
│ ││【今初,然其法界,非界非不界;非法非不法。無名相中,強為立名,是曰無障礙法界。寂寥虛曠,冲深
│ ││ 包博。總該萬有,即是一心。體絕有無,相非生滅。莫尋終始,豈見中邊。為聖智境,而二智不知。
│ ││ 唯證所見,而五目亡照。解之則廓爾大悟,迷之則生死無窮。諸佛出世,本欲開示令其悟入於此無障礙
│ ││ 法界。開為事、理二門:色心等相,謂之事也;體性空寂,謂之理也。事理相融,即無有障礙。
│ ││ 故於法界略分三種:一事法界;二理法界;三無障礙法界。
│ ││ 無礙有二,則分四種法界。謂事理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古德立五種法界,亦不出此。謂
│ ││ 一有為法界,即事界也。
│ ││ 二無為法界,即理界也。
│ ││ 三亦有為亦無為法界,雙具事理。
│ ││ 四非有為非無為法界,即雙非顯理。
│ ││ 五無障礙法界,即第三所攝。從一至五,並不出無障礙法界。】
│ │└─戊二 釋相 分三
│ │ ┌─己一 事法界
│ │ │【第二釋相中,第一事法界者,界即分義,謂三世之法差別邊際,意識所知,並名法界。縱八識名界,
│ │ │ 取其因義,亦事界攝。故不思議品云:諸佛知過去一切法界盡無有餘等。既云一切,明約事也。
│ │ │ 又第十迴向云:如法界無量迴向等。下增長威力夜神云:
│ │ │ 我知法界無量,獲得無量智光明故;
│ │ │ 我知法界無邊,見一切佛諸神變故。皆約事界。事則無量,略明其十以顯無盡,謂教、義、人、境、
│ │ │ 因、果、體、用,及與逆、順:
│ │ │ 一教:謂能詮言說,下諸善友多以此門。
│ │ │ 二義:謂所詮旨趣,雖通於理,取差別義。
│ │ │ 三人:謂人天、男女,在家、出家,外道、諸神、菩薩及佛,五十五友不出此十。
│ │ │ 四境:謂所知分齊,十重舍宅等。
│ │ │ 五因:謂五位差別,行修不同等。
│ │ │ 六果:謂菩提涅槃,相德殊勝等。
│ │ │ 七體:謂若人、若法,用之所依,無生禪定等。
│ │ │ 八用:謂勝通自在,不思議解脫,變現無方等。
│ │ │ 九順:即無違教理,正行可依等。
│ │ │ 十逆:即勝熱炙身,甘露現虐,筏蘇染欲,徧行處邪等。
│ │ │ 此之十類,類各有多,皆分齊難量,並事法界。故善財見聞,皆得證入。】
│ │ ├─己二 理法界 分二
│ │ │┌─庚一 性淨門
│ │ ││【第二理法界者,界者性也。謂真理寂寥,為法之性。略有二門:一性淨門,謂在凡不染,性恒清潔
│ │ ││ ,徧一切法,不同一切,一味平等。如濕之性,徧於動靜,凝流不易。
│ │ ││ 經云:譬如法界徧一切,不可見取為一切。下經云:我知法界一性。
│ │ ││ 又出現品云:法性無作、無變易。猶如虛空本清淨等。】
│ │ │└─庚二 離垢門
│ │ │【二離垢門,謂由對治,障盡淨顯,隨位淺深,分十真如。故云:陶治塵滓,如鍊真金。
│ │ │ 又經云:真如平等無相身,離垢光明淨法身。上句證初義;下句證後義。法身即法界故。
│ │ │ 攝論云:欲明法身具五義故,轉名法界。即其義也。】
│ │ └─己三 無障礙法界 分三
│ │【第三無障礙法界,界通性分,略有三門:一相即無礙門;二形奪無寄門;三雙融俱離性相渾然門。】
│ │ ┌─庚一 相即無礙門
│ │ │【今初,謂即一心法界,具含二門:一心真如門;二心生滅門。雖此二門皆各總攝一切法,而此二門
│ │ │ 亦不相離,亦無雜亂。其猶攝水之波非靜;攝波之水非動故。
│ │ │ 問明品云:法界眾生界,究竟無差別,一切悉了知,此是如來境。
│ │ │ 覺林偈云:應知佛與心,體性皆無盡。主林神云:
│ │ │ 能於一切差別境中,入於平等無差別定。
│ │ │ 於無差別平等法中,現於自在有差別智等。】
│ │ ├─庚二 形奪無寄門
│ │ │【二形奪無寄門者,謂
│ │ │ 無事非理,故事非事也。經云:色即是空。
│ │ │ 無理非事,故理非理也。經云:空即是色。又大品云:有為、無為是二法,不合、不散。
│ │ │ 解深密云:一切法略有二種,謂有為、無為。是中
│ │ │ 有為,非有為、非無為;
│ │ │ 無為,非無為、非有為等。是知不可言有為、無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即空、不即空等。
│ │ │ 故修然靡據,而事不失真。有所依託,皆不稱法故。第十迴向云:如法界無依相迴向等。
│ │ │ 出現品云:法性不在於言論,無說離說恒寂滅等。】
│ │ └─庚三 雙融俱離性相渾然門
│ │【三雙融俱離性相渾然門者,曲有十門:
│ │ 一由離相故,事泯而即理。
│ │ 二由離性故,理泯而即事。
│ │ 三離性不泯性故,理即事而理存,以非理為理也。
│ │ 四離相不壞相故,事即理而事存,以非事為事也。由此故令事理相即,無障無礙。
│ │ 五由離性不異離相故,有事理雙奪,逈超言念。
│ │ 六由不壞、不異、不泯故,有初事理二界俱存,現前爛然可見。
│ │ 七由不泯、不壞、不異、離相、離性故,為一事理無礙法界。使超視聽之妙法,無不恒通見聞。
│ │ 絕思議之深義,未甞礙於言念。
│ │ 八由以理融事,令事無分齊。
│ │ 如理之徧,則一入一切;
│ │ 如理之包。則一切入一等。故令緣起之法,一一各攝法界無盡。
│ │ 九由因果法界各全攝故,令普賢身佛佛無盡;佛毛孔內普賢重重。
│ │ 十因果法界差別之法,無不該攝法界無遺。故隨一一法、一一行、一一位、一一德各攝重重,故廣剎大身
│ │ 輕塵毛孔皆悉無盡。由此善財遇仙人執手,時經多劫,處至無邊。普賢一毛,即齊諸佛。】
│ │【十中後三,即事事無礙。以此該前,更無事理別行,一多不即。故唯歸一無障礙法界。而舉一全收,
│ │ 隨門說異耳。故總即法界。別即事等;同即法界無違;異即事理相反;成則同辯法界;壞則各住事等。
│ │ 故無礙重重,無盡無盡!餘如所詮義理門中。已說所入。】
│ ├─丁二 釋能入 分二
│ │┌─戊一 總明
│ ││【第二明能入者,總明即是普賢行願,無所不收;】
│ │└─戊二 別說 分二
│ │【別說有二:一者身入;二者心入。】
│ │ ┌─己一 身入
│ │ │【身由心證,故廣辨心。】
│ │ └─己二 心入
│ │【心入有三:一者正信;二者正解;三者正行。此三於前三重所入,一一皆具。謂如入前理法界時,
│ │ 先須正信,深忍樂欲,令心清淨;
│ │ 次即正解。決了分明,不可引轉;
│ │ 後須正行,謂心詣斯理,因解起行,行起解絕,解相雖絕而不失解。故此三事亦須圓融。
│ │ 若將諸行一一對前,可以意得,略如下明。】
│ └─丁三 能所契合正顯入義 分二
│ 【第三能所契合,正顯入義。入者,了達證悟之名。總有二位:一者果位;二者因位。】
│ ┌─戊一 果位 分二
│ │┌─己一 究竟圓極之果
│ ││【果位有二:一者究竟圓極之果。謂如來自證,果海離言。心智不及。但依三昧現相成益,寄言說之,
│ ││ 即是本分。如來自入師子頻申三昧,以心傳心,令諸大眾頓證法界是也。】
│ │└─己二 隨能證如與佛智合即名果海
│ │【二隨能證如,與佛智合,即名果海。亦不可說。故云:如空中鳥迹,如空中風相,牟尼智如是,
│ │ 分別甚難見。亦但隨相,及以修行而說契合,名十地證智。】
│ └─戊二 因位 分二
│ 【第二因位。即文殊普賢,據可寄言,即名為因。釋此因相,略有二門:一別明智證;二身智對辨。】
│ ┌─己一 別明智證 分五
│ │【今初復有五門:一能所歷然;二能所無二;三能所俱泯;四存亡無礙;五舉一全收。
│ │ 此之五門,通事理等。證理相隱,今先說之。】
│ │┌─庚一 能所歷然
│ ││【第一能所歷然者。謂以無分別智,契無差別理。心與境冥;智與神會。成能證智與所證理一相平等
│ ││ 。故上經云:入法界藏,智無差別;由法界藏,本自無差。今能證智,一同法界無有分別。
│ ││ 離二取相,都無所得。故云:道遠乎哉,觸事而真,聖遠乎哉,體之則神。以神合道,故離二取。
│ ││ 雖無二執,非相全無。如日合空,雖在一處,難以分別。而光與空不可言一。謂
│ ││┌日光非空,光有照用,體是色故;
│ ││└空非日光,無有照用,但無礙故。無分別智證理亦爾。雖同一相平等一味,不可言一。
│ ││┌智非所證,智有照用,是緣起故;
│ ││└理非能證,無有照用,但寂滅故。故雖平等,理智歷然。】
│ │├─庚二 能所無二
│ ││【第二能所無二者。以知一切法即心自性。以即體之智,還照心體,舉一全收。
│ ││ 舉理收智,智非理外;舉智收理,智體即寂。故上經云:
│ ││ 無有智外如,為智所入;
│ ││ 亦無如外智,能證於如。如一明珠,珠自有光,還照珠體。非別有光來照珠也。善知識云:
│ ││ 即體之用曰知;即用之體曰寂。體用既無有二;知寂不可兩分。非獨知之一字,眾妙之門。
│ ││ 若淨、若雜,若佛、若心,無不皆是。斯則一字法門,一昧真道。】
│ │├─庚三 能所俱泯
│ ││【第三能所俱泯者。
│ ││ 由智即理,故智非智,以全同理無自體故;
│ ││ 由理即智,故理非理,以全同智無自立故。二互相奪,理智俱寂。
│ ││ 如波即水,動相便虛;
│ ││ 水即波故,靜相亦隱。既動靜兩亡,則性相齊離。經云:平等真法界,無佛無眾生。
│ ││ 又云:如來深境界,其量等虛空,一切眾生入,而實無所入。非但無佛無眾生,亦無界無不界,
│ ││ 無入無不入。應如是知,如是信解,不生法相。故無心於理,理泯;無心於智,智忘。蕭焉無寄,
│ ││ 理自玄會。是故經云:無智亦無得。有得有證,於佛法中為增上慢。
│ ││ 前門強說即心即佛,此門亦復非心非佛,則是無字法門。無尚不存,何況於有。】
│ │├─庚四 存泯無礙
│ ││【第四存泯無礙者。以前三門,說有前後,體無二故。
│ ││ 約離相離性,則能所雙泯;
│ ││ 約不壞性相,則能所歷然;正離性相。即不壞故,存亡無礙。非謂滌除萬物,杜塞視聽,然後契真
│ ││ 。是則雙遮永寂,故云雙泯;寂照心境,即曰雙存;即遮而照,故云無礙。是曰靜無遺照,動不離
│ ││ 寂。雙亡正入,寂照雙流矣。】
│ │└─庚五 舉一全收
│ │【第五舉一全收者。上列四門者:一則欲次第階道;二者欲會眾經異說。然至理既融,契道無二。
│ │ 故四門一揆,舉一全收。若大海一滴,全含海味,亦具百川。虛心冲融,方見玄妙。上來略說證理
│ │ 法界。若約證事理無礙,及事事無礙法界者,但如前法界信解明了,則心行自造,豁然證入。
│ │ 若說其相,益復繁廣。如識真俗,成真俗智;若識中道,成中道智。離境說智,智不可知。
│ │ 故但細解,自當證入。亦可以能所歷然,證事法界;
│ │ 能所一相,證理法界,及事理無礙相即之門;能所俱泯,證事理無礙形奪無寄門;
│ │ 存亡無礙,全證事理無障礙門。則寂照無二之一心,契空有雙融之中道。
│ │ 以舉一全收,證事事無礙門。所證法界既互融通,能證契合亦須一揆。即一證一切證故。
│ │ 唯亡言者可與道合;虗壞者可與理通;冥心者可與真一;遺智者可與聖同。格義局執,難與言道。】
│ └─己二 身智對辨 分五
│ ┌─庚一 身證
│ │【第二身智相對,亦有五重:一者身證,入樓閣而還閇是也。】
│ ├─庚二 智證
│ │【二者智證,鑒無邊之事理是也。】
│ ├─庚三 俱證
│ │【三者俱證,入普賢身而徧了是也。】
│ ├─庚四 俱泯
│ │【四者俱泯,智照無二而兩亡是也。】
│ └─庚五 圓融
│【五者圓融,等普賢之自在是也。亦身智無二,舉一全收。六相圓融,亡言絕慮。辨定所宗竟。】(疏01 終)
│
│(義有五門;經有二分。言五門者:一第五修證淺深門;二第六彰教體性門;三第七部類品會門;
│ 四第八流傳感通門;五第九釋經題目門。經有二分者:第一序分;第二請分。)
├─甲五 修證淺深
│【第五辨修證淺深者。然一經之內,上下諸門,皆明修證。恐文浩博,復撮其要。自大師法眼,晦迹雙林。諸聖
│ 傳燈,明明不絕。以聖教為龜鏡,以心契為冥符。故曰:以心傳心,不在文字。苟領文繫之表,復何患於文哉!
│ 不可以筌為魚,不可棄鏡求像。自一味汩亂,南北分流。於能詮、所詮成定、慧兩學:慧學者復分性相,
│ 定學者有漸頓不同。性相二學,會釋如前。
│ 漸頓不同,今當略說。謂
│ ┌說漸者,則看心修靜方便通經,或頓悟漸修;或漸修漸悟。
│ └說頓者,直指心體,或頓毀語言;或頓悟頓修;或無修無悟。雖此不同,並欲識心。俱期見理。
│ 得意則雙美,殊塗同歸;失旨則兩傷,亡羊不異。今寄言以筌理,令得月於指端。
│ 然其所悟,或言心體離念,本性清淨,不生不滅,多約漸也。
│ 或云無住空寂,真如絕相,或妄空真有;或妄有真空;或即心即佛,非心非佛,本具佛法,多屬頓門。
│ 然皆不離心之性相,並可通用。若明能悟,入法千門,不離定慧;故定慧二門,若天之日月,易之乾坤。何者?
│ 夫心猶水火,澄之聚之,其用則全;攬之散之,其用則薄。故波搖影碎,水濁影昏。清明止澄,巨細斯鑒。
│ 無定無慧,是狂是愚;偏修一門。是漸是近。若並運雙寂,方為正門。成兩足尊,非此不可。
│ 若言不起心為修道,定為門也;若云看心、觀心,體心、覺心,求心、融心,皆慧為門也;
│ 若云無念、無修,定為門也;若云知心空寂,知見無念,朗徹照寂,慧為門也;
│ 若云寂照,或知無念,則雙明定慧門也;
│ 若云揚眉瞪目皆稱為道,即此名修,此通二意:
│ ┌一令知其觸目為道,即慧門也;
│ └二令心無所當,即定門也。餘可類知,不出定慧。
│ 若明悟相,不出二種:
│ ┌一者解悟,謂明了性相;
│ └二者證悟,謂心造玄極。若明漸頓者,乃有多門。
│ 若云頓悟漸修,此約解悟。謂豁了心性,後漸修學令其契合。則悟如月照,頓朗萬法。修如拂鏡,漸瑩漸明。
│ 若云漸修頓悟,謂初攝境唯心;次視心本淨;後心境雙寂,瞥起不生,前後際斷,湛猶停海,曠若虛空。
│ 此約證名悟。則修如瑩鏡;悟似鏡明。
│ 若云漸修漸悟,亦是證悟。則修之與悟,並如登臺,足履漸高,所鑒漸遠。
│ 若云頓悟頓修,此通三義:
│ 若云先悟後修,謂廓然頓了,名之為悟;不看不證,不收不攝,曠然合道,名之為修。此則解悟;此定為門。
│ 亦猶不拂不瑩而鏡自明。
│ 若云先修後悟,謂依前而修,忽見心性,名之為悟。此為證悟。則修如服藥;悟如病除。
│ 若云:修悟一時,謂無心忘照,任運寂知,則定慧雙運;
│ 如明鏡無心,頓照萬像,則悟通解證。
│ 若云:本具一切佛法,名之為頓;一念具足十度萬行,名之為修。則修如飲大海水;悟如得百川味。亦通解證。
│ 若云:非心非佛,名之為頓;無念無修,名之為修。此約拂迹顯理名頓,以定門修。以此為悟,亦通解證。
│ 若云:無漸無頓,名之為頓;無悟不悟,名之為悟。此亦拂迹約理名頓。約定門修。亦通解證。苟若得意,
│ 皆成定慧。如其失旨,不成妄想,即墮無記。
│ 若云:夫稱頓者,明理不可分,悟悟極照。以頓明悟,義不容二。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此則理智兼釋,
│ 謂之頓悟。則唯證稱悟,信解名修。
│ 若云:立有階位,名之為漸。不立為頓。亦通解證。是頓教中意,通前頓義。
│ 若依楞伽,說四漸四頓。
│┌言四漸者:
││┌一如菴羅菓,漸熟非頓。
││├二如陶家作品,漸成非頓。
││├三如大地,漸生非頓。
││└四如習藝,漸就非頓。此四即約地前十信、三賢。
│└言四頓者:
│ ┌一如明鏡,頓現一切。
│ ├二如日月,頓照色像。
│ ├三如藏識,頓知諸境。
│ └四如佛光,頓能照曜。此四即約登地已上無分別智;初地、八地、報身、法身,以分為四。
│ 此則行修為漸,證理名頓。若指華嚴以為圓頓,餘皆名漸者,約所詮義理:謂初心頓具,名之為頓;
│ 具德莊嚴,名之為圓。有證深觀,義如前說。
│┌若云:初說華嚴,名之為頓;後說小乘乃至大乘,名之為漸。此約化儀及與化法。初頓用一乘;後漸說三乘故。
│├若云:初說無常,後說常等,名之為漸;一時具說,名之為頓。唯約化儀。所說之法,漸頓不異。
│└若云:從小入大,名之為漸;直入大乘,名之為頓。此約以機就法有殊。所說之法,不出三乘。
│ 上之三義,並非修行觀行漸頓。隨一漸頓,略此多門。豈得趣執一言欲該佛法,或師己見,或毀真筌。
│ 願諸後學無勇於知;無執於名;無輕於聖,無滯於言;無得自欺;無競說默。廣如經文。】
├─甲六 彰教體性 分十
│【第六彰教體性者。無盡教海,體性難思。本自寂寥,何深何淺。言忘戲論,非一非多。今以無言之言,
│ 彰非體之體。從淺至深,略明十體:一音聲語言體;二名句文身體;三通取四法體;四通攝所詮體;
│ 五諸法顯義體;六攝境唯心體;七會緣入實體;八理事無礙體;九事事無礙體;十海印炳現體。十中:
│ 前五唯體,後五亦體、亦性。又
│ 前四通小,後六唯大;
│ 前七通三乘,後三唯一乘;
│ 前八約同教,後二唯別教;
│ 華嚴之體,正在後二,總融前八,無有障礙。】
│┌─乙一 音聲語言聲
││【第一音聲語言體者。婆娑一百二十六云:如是佛教以何為體?一云:應作是說,語業為體;語業詮表,是謂
││ 佛教。其名句文,但是作用,非教自體。】
│├─乙二 名句文身體
││【第二名句文身體者。謂彼一師云:名等為體: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
││ 次第連合,能詮義故,名為教體。其聲但是名等依故。】
│├─乙三 通取四法體
││【第三通取四法體者。天親菩薩:情無執定,隨取皆通,故可通用。故彼偈云: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
││ 彼體語或名,此色行蘊攝。上約聲聞。菩薩乘內,義亦大同。謂
││ 攝假從實,以聲為體。聲是實故。
││ 以體從用,名等為體。名句文身有能詮表義之用故。假實合論,即通用四法。此二相假,獨一不成故。】
│├─乙四 通攝所詮體
││【第四通攝所詮體者。瑜伽八十一云:諸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二義。若不詮義,非聖教故。】
│├─乙五 諸法顯義體
││【第五諸法顯義體者。謂法顯義理,一切諸法皆為教體。淨名第三云:有以光明而作佛事等。又十卷楞伽第四云
││ :大慧,非一切佛土言語說法,有佛國土,直視無言,名說法等。故香積世界,餐香飯而三昧顯;
││ 極樂國土,聽風柯而正念成。絲竹可以傳心;目擊以之存道。既語默視瞬皆說,則見聞覺知盡聽。
││ 苟能得法契神,何必要因言說。況華嚴性海,雲臺寶網同演妙音,毛孔光明皆能說法。
││ 華香雲樹,即法界之法門;剎土眾生,本十身之正體。於何非教耶!故經云:剎說眾生說,三世一切說。
││ 又云。一切世間諸境界,皆悉能令轉法輪等。】
│├─乙六 攝境唯心體 分二
││【第六攝境唯心體者。總收前五,並不離心。唯識等云:一切所有,唯心現故。然有二門:
││ 一本影相對;二說聽全收。】
││┌─丙一 本影相對
│││【前中通就諸教,以成四句:
│││┌一唯本無影,謂小乘教,以不了唯心故。
│││├二亦本亦影,即大乘初教,謂佛自說。若文若義,皆是如來妙觀察智相應淨識之所顯現,名本質教。
││││ 故佛地論云:有義,聞者善根本願增上緣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
││││ 此文義相,是佛利他善根所起,名為佛說。
││││ 若聞者識上所變文義,名為影像。佛地論云:如來慈悲本願增上緣力,聞者識上文義相生。
││││ 此文義相,雖親依自善根力起,而就強緣,名為佛說。
│││├三唯影無本,謂大乘實教。離眾生心,佛果無有色聲功德。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獨存。能令所化根熟眾生,
││││ 心中現佛色聲說法。是故聖教唯是眾生心中影像。
││││ 夜摩偈云:諸佛無有法,佛於何有說,但隨其自心,謂說如是法。
│││└四非本非影,如頓教說。非直心外無佛色聲,眾生心內影像亦空,性本離故,亡言絕慮為佛教耳。淨名云:
│││ 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四句合一,圓融無礙,以為如來攝生方便。】
││└─丙二 說聽全收
││【第二說聽全收者。唯依圓教。佛為說者,眾生為聽者。此二相對以成四句:
││┌一佛真心外無別眾生。以眾生真心即佛真心故。則唯說無聽。故所說教,唯佛所現。則果門內攝法無遺。
│││ 況所說教非佛說耶。故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虛空,普徧一切眾生心。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
│││ 成正覺等。
││├二眾生真心外更無別佛。以佛真心即眾生真心故。則唯聽無說。故所說教,即眾生自現。
│││ 經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又云:思惟眾生真實際甚深。則因門攝法無遺。況所聞法非生有耶。
│││ 故出現品云:菩薩摩訶薩應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等。
││├三佛真心現時,不礙眾生真心現故。說聽雙存,二教齊立;生佛互在,各實非虛;因果交徹,一時齊現;
│││ 隨一聖教,全在二心。故
│││ 眾生心中佛,為佛心中眾生說法;
│││ 佛心中眾生,聽眾生心中佛說法。
││└四佛即眾生故非佛;眾生即佛故非眾生。互奪雙亡,說聽斯寂;隨一聖教,俱非二心。則佛心中眾生無聽;
││ 眾生心中佛無說。經云:平等真法界,無佛無眾生。生佛尚無,誰為說聽。
││ 然此四句,舉一全收。故隨一聖教,圓融無礙。方為甚深唯識道理。】
│├─乙七 會緣入實體
││【第七會緣入實體。前來六門,同入一實。亦有二門:
││ ┌一以本收末。謂一切聖教從真如流。本既是如,末亦如矣。
││ └二者會相歸性。謂彼一切差別教法,從緣無性,當體即如。
││ 仁王經云:大王,法本如,祇夜如,乃至論義如等。】
│├─乙八 理事無礙體
││【第八理事無礙體。謂一切教法,雖舉體即如,不礙十二分教事相宛然;雖真如舉體為一切法,不礙一味湛然
││ 平等。由真如無礙,佛之音聲亦順如無礙,常與如智而相應故。】
│├─乙九 事事無礙體
││【第九事事無礙體,文義皆圓。文即圓音,此中亦具十種玄門:
││┌一現相品云:佛以一妙音,周聞十方國,眾音悉具足,法雨皆充徧。即同時具足相應教體。
││├二十住品云:欲具演說一句法,阿僧祇劫無有盡,而令文義各不同,菩薩以此初發心。即廣狹無礙教體;
│││ 亦名純雜體。一句不壞,狹也,純也;文義不同,廣也,雜也。
││├三十忍品云:於一法中解眾多,眾多法中解了一等。皆一多相容教體。
│││ 出現品云:如來音聲普入一切,譬如書字等。此亦相入體也。
││├四十住品云:一即是多,多即一;文隨於義,義隨文。是相即教體。
││├五出現品云:道場皆聞,不出眾外,各各隨解。即隱顯教體。
│││ 又云:如來言音,唯是一味,隨諸眾生心器異故,無量差別。亦隱顯教體,亦純雜教體。
││├六云: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如善口天女。即微細教體。
││├七阿僧祇品云:於彼一一修多羅,分別法門不可說,於彼一一法門中,又說諸法不可說等。
│││ 一法既爾,餘法亦然。交映重重,無盡無盡。即帝網教體也。
││├八觸事皆法。即託事顯法生解教體。
││├九一念頓演。即十世教體。
││└十如諸會中,此方所說,餘方皆爾,即主伴教體。若隨說一法門,皆有無量修多羅而為眷屬。此雖不得為主,
││ 亦是伴類。然上十義,且約言說。若類通諸法,即所詮義。義即普法,具十玄門,如義分齊。】
│└─乙十 海印炳現體
│【第十海印炳現體。如是差別無盡教法,皆是如來海印定中同時炳現,亦是師子頻申所現。設所化機,亦同緣起,
│ 炳現定中。是故唯以三昧為斯教體。】
│【以上十門,該羅收攝,未有一法而非教體。然後二門,正是經宗。融取前八,無所遺矣。】
├─甲七 部類品會 分二
│【第七部類品會者。既知實體冲深,未審能詮文言廣狹。於中二:先明部類;後明品會。】
│┌─乙一 明部類 分十
││【今初,性海之詮,常說徧說。言窮法界,難可限量。今自狹之寬,略為十類。】
││┌─丙一 別行經
│││【一別行經:如十住十地及今所釋,以隨器隨宜各流行故。】
││├─丙二 下本經
│││【二下本經:有十萬頌,四十八品,今八十卷是中之略。】
││├─丙三 中本經
│││【三中本經:有四十九萬八千八百偈,一千二百品。】
││├─丙四 上本經
│││【四上本經:有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偈,一四天下微塵數品。
│││ 此上三經,即龍樹菩薩龍宮所見,事如下說。】
││├─丙五 普眼經
│││【五普眼經:即海雲所持,以大海量墨,須彌聚筆。書此普眼法門一品中一門;一門中一法;一法中一義;
│││ 一義中一句,不得少分。何況能盡。但是入法界菩薩陀羅尼力之所能持。】
││├─丙六 同說經
│││【六同說經:謂如娑婆一類世界。徧於虛空毛端量處,以言聲說無有窮盡,一一文句充滿法界。】
││├─丙七 異說經
│││【七異說經:謂樹形等,世界既殊,生類各異,施設不同,不可定其言非言等,則部類難量。】
││├─丙八 主伴經
│││【八主伴經:謂一一品會、一一法門,皆結通故,如於此方說十住法,結通十方無盡世界塵毛等處皆同說故。
│││ 此方為主,餘即為伴;餘方為主,此即為伴。主伴重重,無盡無盡故。】
││├─丙九 眷屬經
│││【九眷屬經:謂有根器不堪聞此圓滿法門,隨其根宜,差別演說,不得為伴。皆名眷屬。】
││└─丙十 圓滿經
││【十圓滿經:謂上諸本總合為一無盡法門。隨一文句,皆攝無盡故。下文中名普眼圓滿修多羅也。】
│└─乙二 明品會差別 分二
│【第二品會差別者。又分二門:第一通明品會;第二以今會昔。】
│ ┌─丙一 通明品會 分二
│ │┌─丁一 釋九會
│ ││【今初,先釋九會。言九會者。
│ ││┌第一菩提場會:說佛依報因果。
│ ││├第二普光法堂會:說佛正報及十信法門。
│ ││├第三忉利天宮會:說初賢十住。
│ ││├第四夜摩天宮會:說中賢十行。
│ ││├第五兜率天宮會:說上賢十向。
│ ││├第六他化自在天宮會:說聖者十地。
│ ││├第七重會普光法堂會:說因圓果滿等妙二覺。
│ ││├第八三會普光法堂會:說普賢大行。
│ ││└第九誓多園林會:說行成證入。】
│ │└─丁二 束九會為四 分四
│ │【今束此九會,總為四分,以其四處有廣問故。】
│ │ ┌─戊一 第一會為舉果勸樂生信分
│ │ │【第一、以第一會為舉果勸樂生信分。謂舉如來華藏剎海身雲周徧,令物欣樂,知皆有分,而生信故。】
│ │ ├─戊二 從第二會盡第七會名修因契果生解分
│ │ │【第二、從第二會盡第七會名修因契果生解分。謂修五位之圓因,契妙覺之滿果,令物正解因果相故。】
│ │ ├─戊三 第八會名託法進修成行分
│ │ │【第三、以第八一會名託法進修成行分。謂託六位所有法門,增進修習,皆令成行,解在行故。】
│ │ └─戊四 第九會名依人證入成德分
│ │【第四、以第九會名依人證入成德分。謂依佛菩薩因果之人,證入法界,攝德在身,修行必有證入果故。】
│ │【佛法雖眾,不出此四,謂信、解、行、證。四分之中,雖皆互有。從其增勝,各立一名。】
│ └─丙二 以今會昔 分二
│【第二以今會昔者。今之所釋,當第九會第四一分。而一教終極,文義富博。更開二會,具攝前文三分八會。
│ 略為二門:第一明會相不同;第二對明相攝。】
│ ┌─丁一 明會相不同 分二
│ │【前中又二:先明二會;後彰五相。】
│ │┌─戊一 明二會 分二
│ ││【今初,一經分二:第一盡第三經,名為本會;第二從第四終第四十,皆名末會。】
│ ││┌─己一 本會從第一盡第三經
│ │││【言本會者,正證法界諸本會故。】
│ ││└─己二 末會從第四終第四十
│ ││【言末會者,寄人進修,從如來會而流出故。其猶大江出於岷山,非微末也。
│ ││ 亦初名頓證法界會,如來自入師子頻申三昧,令諸菩薩頓證入故;後名漸證法界會,善財歷位漸次證故。
│ ││ 亦初名佛會,佛為會主故;後名菩薩會,菩薩為會主故。
│ ││ 亦初名果法界,佛自入故;後名因法界,菩薩入故。
│ ││ 然非本無以垂末;非末無以顯本。本末雖殊,不思議一也。
│ ││ 其猶要有朗月,則流影百川。百川齊見,方知月妙。月影雖殊,難思一也。
│ ││ 非頓無以顯圓;非漸無以階進;非果無以修因;非因莫能趣果。
│ ││ 故須本末交映,漸頓該羅,因果圓融,顯斯證入。】
│ │└─戊二 彰五相 分五
│ │ ┌─己一 寄位修行相四十一人
│ │ │【後彰五相者。謂末會五十五人,攝為五相。初有四十一人,名寄位修行相。人寄一位,令物修行故】
│ │ ├─己二 會緣入實相摩耶夫人以下十一人
│ │ │【第二摩耶夫人下有十一人,名會緣入實相。會差別緣,令同幻智,入一實故。】
│ │ ├─己三 攝德成因相彌勒菩薩
│ │ │【第三彌勒菩薩,名攝德成因相。攝前二相,令成補處圓滿因故。故所得解脫,名三世不忘念,
│ │ │ 則攝德無遺矣。】
│ │ ├─己四 智照無二相文殊菩薩
│ │ │【第四後文殊菩薩,名智照無二相。真智反照,不異初心。唯一圓智,更無前後明昧等殊故。】
│ │ └─己五 顯因廣大相普賢菩薩
│ │【第五普賢菩薩,名顯因廣大相。始末無二,冥同法界。法界包含,令所修因皆稱法性,
│ │ 入一毛孔即同法界無邊際故。】
│ └─丁二 對明相攝
│【第二對明相攝者。本會攝前第一舉果勸樂生信分。以如來自入頻申三昧,頓彰法界,身剎彌綸,是舉果相。
│ 令諸大眾頓證法界,是勸樂益。
│ 末會之中,前之四相,攝第二修因契果生解分;第五相,攝託法進修成行分。
│ 就前四相之中,初文殊一人,寄十信位,攝第二會。第二會名能信成德會故。
│ 第二從吉祥雲比丘至慈行童女十人,寄十住位,攝第三會。
│ 第三從妙見比丘至徧行外道十人,寄十行位,攝第四會。
│ 第四從青蓮華長者至自性不動地神十人,寄十迴向位,攝第五會。
│ 第五從春和主夜神至釋女瞿波十人,寄十地位,攝第六會。
│ 此上第一寄位修行相。攝前五會;其次三相,攝第七會,以第七會因圓果滿,辨等妙覺。
│ 今會緣入實相,攝德成因相,智照無二相,皆明始本無二相同彼故。
│ 第五顯因廣大相,攝第八會託法進修成行分,以彼懸河二百問,缾瀉二千酬,問一答十,頓彰萬行,
│ 為顯普賢因廣大故。今善財童子,纔見普賢,一一因行,皆稱法界,故能攝之。攝前之相,至文當知。
│ 是以雖一會一分,義無遺矣。其猶鳥足下空,不異太空;大海一滴,不殊多水。一句之內,尚攝無邊。
│ 四十卷文,於何不具。】
├─甲八 流傳感通 分三
│【第八流傳感通。於中有三:第一徵原;第二傳譯;第三感通。】
│┌─乙一 徵原
││【今初,此經流通,總由前說教起因緣。別舉其要,略有二緣:一諸佛護持;二眾生機感。故上說云:
││ 順機感故,利今後故。所以大師晦迹,六百年後,方出五天。千二百歲,始傳東夏。圓機未發,佛在猶難;
││ 況於佛滅,時臨五濁。按智度論第一,摩訶衍藏,是文殊師利與阿難海,於鐵圍山間結集。此華嚴經,
││ 纔結集竟,收入龍宮。佛涅槃後,過六百年,龍樹菩薩,住歡喜地。記生安養。初迹居異學,捨邪歸正。
││ 自恃聰明,誦閻浮提經典皆盡。將欲助化,推而演之。大龍菩薩,恐生邪見,攝入龍宮,令尋釋迦所演經典。
││ 九旬披覽,題目不周,方知佛教深廣難測。乃見三部大華嚴經:一上本經;二中本經;三下本經,
││ 如前部類中明。前之二本,非閻浮提人心力所及。龍樹菩薩乃誦下本。爾後方傳,遮拘盤國有其具本。
││ 故知法流,因時因感。正法之代,解脫堅固,而於圓極未有當機。一淪清輝,六百餘載,三乘聖眾不挹波瀾。
││ 況於凡夫而得聞見。是知宿成堅種,三塗聞教。信器不具,凡聖同乖。勝德聲聞,杜塞視聽。
││ 積行菩薩,猶稱假名。今之得聞,慶由宿願。】
│├─乙二 傳譯
││【第二傳譯者。自流東夏,大有三譯:
││┌第一東晉沙門支法領,志樂大乘,捐軀求法。至遮拘盤國,請得華嚴梵本三萬六千偈。及請北天竺三藏,
│││ 佛度跋陀羅,唐言覺賢,同歸翻譯。覺賢即甘露飯王之苗裔。幼懷聰敏,長而博達。得大乘三果。
│││ 嘗取決於慈尊。靈應頗多,備於別傳。請於揚州謝司空寺譯梵本三萬六千偈,成晉經六十卷。
│││ 沙門法業等筆受;慧嚴、慧觀等潤文。此為大化之始也。義熙十四年,當如來涅槃已一千二百歲矣。
││├第二大唐證聖元年,歲次乙未,年將四百,重迎梵本。于闐三藏實叉難陀,唐言喜學,詔於東都佛授記寺,
│││ 再譯舊文,兼補諸闕。計益九千頌,通舊總四萬五千頌。合成唐本八十卷。
│││ 沙門義淨、弘景禪師、圓測法師、神英法師、法寶法師、賢首法師同譯;復禮法師潤色。
││└第三今貞元十二年,歲次丙子,詔罽賓三藏般若,於京師大崇福寺譯成四十卷。即舊經入法界品。
││ 從證聖元年至貞元十二年,總一百二年,流傳此方,今當五百年之運矣。
││ 雖經數譯,或九會大本;或一品別行;或三藏持來;或遣使迎請,未有如今聖代,南天竺國王親貢梵文,
││ 越十萬之煙波,踰千旬之險阻,紆彼御扎,獻我聖君。若非德合乾坤,道光三古,威臨八極,化洽萬方。
││ 孰能有斯光大休烈,難思圓極,再闡神州。然夫教流,非一緣矣。要在時清道泰,正化可行。大國中華,
││ 皇城鳳闕;明王聖帝,崇重法門;輔佐賢良,翼贊玄化;人多聰敏,道器可持。方有聖靈。潛運冥衛。
││ 不憚勞苦,傳譯中華。音善兩方,義兼權實。明賢高識,啟發讚揚。內外悉心,潛顯兼衛。方令圓教,
││ 流通未聞。緬想昔傳,事多闕略。具斯勝事,莫盛當朝。】
│└─乙三 感通
│【第三感通者。夫玄言至趣,含德光大。無言妙旨,要假言宣。故克念精心,罔不徵應者矣。是以晉譯微言,
│ 雙童現瑞。唐翻至教,甘露呈祥。冥衛昭彰,親紆御筆。論成西域,地震光流。志徹清涼,感通玄悟。
│ 其書寫也,則楮香四達。經輝五色,冬葵發艶,瑞鳥銜華。讀誦,則藐然履空。煥若臨鏡。每含舍利。
│ 適會神僧。踴地現金色之身;昇天止修羅之陣。大經是大人之業,非小量之能窺。
│ 其觀行,則無生入證。偈讚排空。海神聽而時雨滂流;天童迎而大水瀰漫。
│ 講說,則華梵通韻。人天共遵。洪水斷流。神光入宇。良以一文之妙,攝義無遺。故一偈之功,能破地獄。
│ 盥掌之水,尚拯生靈。讀誦思修,功齊種智。宿生何幸,感遇斯文。其事迹昭彰,備諸傳記。】
├─甲九 釋經名題 分二
│【第九釋經名題中,先解經題;後解品稱。】
│┌─乙一 解經題 分十
││◎大方廣佛華嚴經◎
││【前中,總題包於別義,攝難思之法門。無名之中,強以十門分別:一通顯得名;二對辨開合;三具彰義類;
││ 四別釋得名;五展演無窮;六卷攝相盡;七展卷無礙;八以義圓收;九攝在一心;十泯同平等。】
││┌─丙一 通顯得名 分五
│││【今初,諸經得名,有其多種:或以人為目;或以法為名。人有請說等殊,法有法喻等別。或體或用;
│││ 或果或因。乍複乍單,其類繁廣。今經受稱,亦多種不同。】
│││┌─丁一 從數彰名
││││【一從數彰名。如梁攝論云:百千經者,華嚴經有十萬頌是也。】
│││├─丁二 從喻受名
││││【二從喻受名。如涅槃經及觀佛三昧海經,名此經為雜華經。以萬行交雜,緣起集成故。】
│││├─丁三 從法為名
││││【三從法為名。如智度論釋囑累品,名此經為不思議解脫經。】
│││├─丁四 從義用受名
││││【四從義用受名。如離世間品及出現品,各有十名者是。】
│││└─丁五 依總攝為名
│││【五依總攝為名。即今所題,梵本具云摩訶毗佛略勃陀健拏驃訶修多羅,此云大方廣佛雜華嚴飾經。
│││ 今略雜飾二字。前三異名,義多總略。二品十目,多從別名,又局當品故。今譯者具以六字為名。
│││ 則人法雙題,法喻齊舉,具體具用,有果有因,理盡義圓,故標經首。】
││├─丙二 對辨開合 分五
│││┌─丁一 教義
││││【二對辨開合者。題中七字。有十事五對:一教義一對。謂經之一字,是能詮教;大等六字,是所詮義。】
│││├─丁二 法喻
││││【二就義中法喻一對。大方廣佛是法。華嚴是喻。】
│││├─丁三 人法境智
││││【三就法中人法一對。謂大方廣是所證之法。佛是能證之人。亦名境智一對。佛是智故。】
│││├─丁四 體用
││││【四就法中體用一對。大即是體。方廣是用。】
│││└─丁五 因果
│││【五就人中借下華字以喻其因。即因果一對。佛是果故。】
││├─丙三 具彰義類 分七
│││【三具彰義類者。謂大等七字,義皆無量。並十義釋之,以顯無盡。方廣更加合釋。佛有二十。嚴有三十。
│││ 為百一十。又若釋大,七字皆大。若釋佛等,七皆佛等。特異昔人。】
│││┌─丁一 大十義
││││【初大十義者。
││││┌一體大。謂若相若用等,皆同真性而常徧故。即是大字。涅槃云:
│││││ 所言大者,名之為常。此明體不變易。其猶混成,先天地生,物莫先定,故稱為大。又云:
│││││ 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如虛空,此明體徧。
││││├二者相大。謂恒沙性德無不具故。互相即入,微細重重,具十玄門,皆其相故。即經方字;方者法故。
││││├三者用大。謂業用周普,如體徧故;即經廣字。涅槃經云:又言大者,能建大義;即是約用。
│││││ 良以涅槃無廣,廣與大同,故以廣釋大;方廣無大,大與廣合,故以大釋廣。今經具有,故廣大不同。
││││├四者果大。謂智斷依正,並周法界故;即經佛字。
││││├五因大。謂發菩提心,起解修行,發願證入,精勤匪懈,成諸位故;即經華字。
││││├六者智大。謂大智為主,運於萬行,徧嚴一切,無所遺故;即經嚴字。
││││├七者教大。謂一文一句,無不結通十方三際,重重無盡故;即是經字。
││││├八者義大。謂所詮法,盡窮法界乃至帝網,無所遺故;即總是大方廣佛華嚴所詮六字。
││││├九者境大。以上七字能所詮法,普以無盡諸眾生界為化境故。
││││└十者業大。謂盡三際時,窮法界處,常將此法利益眾生,無休息故;亦通七字。攝大乘等七種大性,
││││ 不離於此。】
│││├─丁二 方十義
││││【二方十義者。方者法也。即前十大皆名為法。謂體法、相法及用法等。】
│││├─丁三 廣十義
││││【三廣十義者。廣者多也。用多繁興,包無不盡,則十皆多。又一通一切名之為大;一攝一切名之為廣。
││││ 上已離釋。若合釋方廣,亦有十義:
││││┌一廣絕義。非是心識稱量所能知故,即是大字。體絕眾相,不可思議。
││││├二廣超義。無有諸法能比類故,即是方字。
││││├三廣攝義。通義無邊異類法故,即是廣字。
││││├四廣知義。具足種知,破邪見障,無不知故,即是佛字。
││││├五廣破義。破一切障無有餘故。
││││├六廣治義。具攝無邊對治之法,為能治故。
││││├七廣生義。能生無量廣大果故。上之三義,皆是華字;華是因故。
││││├八廣德義。具足二嚴諸功德故,即是嚴字。
││││├九廣依義。言教繁廣,為主依故。
││││└十廣說義。宣說廣大甚深法故。上之二義,皆是經字。
││││ 此十方廣:二、五、九、十出於雜集;餘六出於入大乘論。相參就經大等次第七字攝盡。】
│││├─丁四 佛十義
││││【四解佛十義者。即是十佛,十佛即是十身:
││││ 大即法界佛,名為法身;
││││ 方即本性佛,是為智身;
││││ 廣即威勢及隨樂佛,即威勢身及意生身;
││││ 佛即正覺佛,名菩提身;
││││ 華即願佛及三昧佛,即是願身及福德身,三昧是為福之勝故;
││││ 嚴即業報佛,是相好莊嚴身;
││││ 經即住持佛,是力持身。
││││ 總不離心,七字皆是心佛,即是化身,隨心化故。
││││ 十身之義,已見上文。又依佛地論:佛有十義,謂具一切智,一切種智,離煩惱障,及所知障,於一切法
││││ ,一切種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名為佛。】
│││├─丁五 華十義
││││【五華有十義。
││││┌一含實義;表於法界含性德故。對經大字。
││││├二光淨義;本智明顯故。對經方字。
││││├三微妙義;一一諸行同法界故。
││││├四適悅義;順物機故。上二對經廣字。
││││├五引果義;行為生因,起正覺故。對經佛字。
││││├六端正義;行與願俱,無所缺故。
││││├七無染義;一一行門,三昧俱故。上二對經華字。
││││├八巧成義;所修德業,善巧成故。對經嚴字。
││││├九芬馥義;眾德住持,流馨彌遠故。對於經字。
││││└十開敷義;眾行敷榮,令心開故。總對七字。
││││ 然華有二種:
││││ ┌一草木華;喻萬行因。然
││││ │ 或與果俱,況圓融因,因果融故;
││││ │ 或不與俱,況行布因,因果別故。
││││ └二嚴身華;通金玉等。喻於神通及眾相等,唯與果俱。
││││ 前十義中:一、五、九、十,局於草木,餘通二華。】
│││├─丁六 嚴十義
││││【六釋嚴者。即上十華,同嚴一佛。為嚴不同,亦是十義。又上十華,如次嚴前十佛,即是十義。
││││ 故前釋華,已將十義對前十佛。然總別無礙,更有十義:
││││┌一用因嚴果以成人故。是華嚴之佛。以佛妙果由因得故。
││││├二以果嚴因而顯勝。成果之後,令一一因皆無際故。是佛之華嚴。
││││├三以人嚴法而顯用。謂佛曠劫修因,方顯法身體用本具足故。即佛華嚴之大方廣。
││││├四以法嚴人以顯圓。若不得法之體用,因果不能圓妙故。即大方廣之佛華嚴。
││││├五以體嚴用以令周。謂用不得體,不周徧故。即大之廣。
││││├六以用嚴體而知本。若無大用,不顯本之廣大。即廣之大。
││││├七以體嚴相而知妙。謂相若無體,不得即入重重故。即大之方。
││││├八以相嚴體以明玄。無相不顯體深玄故。即方之大。
││││├九以義嚴教超言念。由所詮難思,能詮言離故。即大方廣佛華嚴之經。
││││└十諸因互嚴以融攝。如禪非智無以窮其寂;智非禪無以深其照等。合在華嚴二字之中。
││││ 又上十嚴,皆有相資、相即四句,且約理行互嚴以明。
││││┌初約相資明四句者:
│││││┌一理由修顯,故以行華嚴理。
│││││├二行從理發,則以理華嚴行。
│││││├三理行俱融,不二而二。
││││││ ┌非真流之行,無以契真;
││││││ └非起行之真,不從行顯。良以
││││││ ┌體融行而因圓;
││││││ └行該真而果滿,是故標為佛華嚴也。
│││││└四理行俱泯,二而不二。以
│││││ ┌理之行故非行;
│││││ └行之理故非理。是則能所兩亡,超情絕想,非嚴非不嚴,是謂華嚴。
││││└相即四句,理行全收,準思可見。則法喻交映,昭然有在。】
│││└─丁七 經十義
│││【七釋經十義:一曰湧泉,注而無竭故;二曰出生,展轉滋多故;三曰顯示,顯示事理故;
│││ 四曰繩墨,楷定正邪故;五曰貫穿,貫穿所說故;六曰攝持,攝持所化故;七者曰常,萬古常規故;
│││ 八者為法,千葉真軌故;九者曰典,正理無邪故;十者曰徑,是出生死之徑路故。上來具顯義類竟。】
││├─丙四 別釋得名
│││【第四別釋得名者。
│││ 大者當體受名,常徧為義。常則竪無初際;徧則橫該無外。
│││ 方以就法得名,軌持為義。雙持體相;軌生物解故。
│││ 廣以從用得名,包博為義。包則廣容;博則廣徧。
│││ 佛以就人得名,覺照為義。照則朗萬法之幽邃;覺則悟大夜之重昏。
│││ 華以從喻得名,感果嚴身為義。感果則萬行圓成;嚴身則眾德備體。
│││ 嚴以功用受名,資莊為義。謂資廣大之體用;莊真應之佛身。
│││ 經以能詮得名,攝持為義。持性相之無盡;攝眾生之無邊。】
││├─丙五 展演無窮
│││【第五展演無窮者。謂初於最清淨法界,開為理智兩門,即涅槃、菩提。又
│││ 理開體用,即大方廣。
│││ 智分因果,即佛華嚴。總連合成詮,即題中七字。又展此目以為九會,會會皆具大等七義:
│││ 如今此會三十句問,後之十海,即大方廣;雖約佛說,以通一切如來體用是所證故。
│││ 前二十句。即佛華嚴。初佛地等,即是佛義。
│││ 次十往修因行,即是華嚴。
│││ 又如來自入頻申三昧,與法體合,即是大也。
│││ 塵毛剎海嚴淨相用,是方廣也。
│││ 又令菩薩皆能頓證,亦方廣也。
│││ 處處見佛,是佛果也。
│││ 菩薩頓入,善財歷位,始於文殊,終至普賢,華嚴也。
│││ 當得見我,當獲十身,皆嚴果也。又展此九會,徧周十方乃至塵剎。故普賢偈云:
│││ 一毛端處所有佛,一佛剎土極微數,悉於菩薩眾會中,皆為宣揚普賢行等。
│││ 乃至重重無盡無盡。皆亦不出大方廣佛華嚴也。】
││├─丙六 卷攝相盡
│││【第六卷攝相盡者。謂從後漸卷,乃至不離九會;九會不離總題;總題不出理智。又
│││ ┌非理不智,故理外無智;
│││ └非智不理,故智外無理。則理智不二。亦攝智從理,離體無用;攝用歸體,體性自離。故體即非體,
│││ 本來清淨。無本無淨,強為立名清淨法界。是以極從無盡,乃至一字無字,皆攝華嚴性海無遺。】
││├─丙七 展卷無礙
│││【第七展卷無礙。謂
│││ ┌正前展時,即復常卷;
│││ └正後卷時,即復常展。
│││ ┌展時即卷故,佛剎微塵法門海,一言演說盡無餘;
│││ └卷時即展故,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
││├─丙八 以義圓收
│││【第八以義圓收者。上來法門或以七字攝盡;或以教義攝盡;或以理智攝盡;或以人法攝盡;或解行證攝盡;
│││ 或唯普賢、文殊、毗盧遮那三聖攝盡;或謂
│││ 大方廣即普賢,普賢表所證法界故;
│││ 華嚴即文殊,文殊表能證故。
│││ 佛即遮那,具能所故。又
│││ 大即普賢,普賢菩薩自體徧故。
│││ 方廣即文殊,文殊即體之智故。
│││ 華即普賢,普賢行故。
│││ 嚴即文殊,文殊以解起於行故。
│││ 佛即圓解行之普賢文殊;證法界體用之普賢文殊;成毗盧遮那光明徧照。】
││├─丙九 攝歸一心
│││【第九攝歸一心者。上來諸門乃至無盡,不離一心。一心即法界。心體即大,心體離念,等虛空故。
│││ 心之相用即是方廣;
│││ 觀心起行即是華嚴;
│││ 覺心性相是名為佛。故經云:佛心豈有他,正覺覺世間。覺非外來,全同所覺。故理智不殊,唯一圓覺。
│││ 若形奪雙亡,則遠離覺所覺。無心亡照,任運寂知,則念念常是大方廣佛華嚴甚深性海。】
││└─丙十 泯同平等
││【第十泯同平等者。為未了者,令了唯心。若知觸物皆心,方了心性。故梵行品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
││ 然今學者,或棄內外求;或亡緣內照,並為偏滯,不了真原。既了心境如如,則平等無礙。
││ 昔曾瑩兩面鏡,鑑一盞燈,置一尊容,而重重交光,佛佛無盡。見夫心境互照,本智雙入。心中悟無盡之境,
││ 境上了難思之心。心境重重,智照斯在。又即心了境界之佛;即境見唯心如來。心佛重重,而本覺性一。皆
││ 取之不可得,則心境兩亡;
││ 照之不可窮。則理智交徹。
││ 心境既爾。境境相望,心心互研。萬化紛綸,皆一致也。唯證相應,名佛華嚴矣。】
│└─乙二 釋品名 分二
│◎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第二釋品名者,於中二:先總釋;後別釋。】
│ ┌─丙一 總釋
│ │【今初,言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者。此十二字分為三節:
│ │ ┌不思議解說境界,即所入也;
│ │ ├普賢行願,為能入也;
│ │ └入之一字,通能、通所,心智契合,悟解得證,總名為入。
│ │ 心言罔及,為不思議;作用離障,稱為解脫;智造分域,名為境界;德周善順,稱曰普賢;
│ │ 造修希求,目為行願。】
│ └─丙二 別釋 分三
│【第二別釋。於中三:初釋所入;次釋能入;後釋入字。】
│ ┌─丁一 釋所入 分四
│ │┌─戊一 何法不思議即解脫境界 分二
│ ││┌─己一 釋解脫 分二
│ │││【今初,何法不思議,謂即解脫境界。解脫有二:】
│ │││┌─庚一 作用解脫
│ ││││【一是作用解脫。謂作用自在,脫拘礙故。如淨名所得。故彼經云:有解脫名不思議,菩薩住是解脫
│ ││││ 者,能以須彌之高廣,內芥子中等。即下善友所得解脫故。慈氏云:汝隨順解菩薩解脫不思議不?
│ ││││ 其文甚多。】
│ │││└─庚二 離障解脫
│ │││【二離障解脫。由智內照,脫二障故。今是作用兼於離障。要內無障,外用無羈故。】
│ ││└─己二 釋境界 分二
│ ││ ┌─庚一 分齊境
│ ││ │【何者境界,亦有二種:一分齊境。如國壃域各有分齊。諸佛、普賢,德用分齊,無邊量故。】
│ ││ └─庚二 所知障
│ ││【二所知境。謂事理等皆無邊量,唯佛、普賢所知境故。今文具二。三業作用、能所渾融故。】
│ │├─戊二 何故不思議 分三
│ ││┌─己一 事法無邊
│ │││【何故不思議,略有三義:一事法無邊。唯佛與佛乃能知故,廣不思議。】
│ ││├─己二 至理玄遠
│ │││【二至理玄遠,微妙絕相,深不思議。】
│ ││└─己三 事理無礙
│ ││【三者事理無礙,一多相容,亦深亦廣,為不思議。此三無礙,尤難思議。】
│ │├─戊三 於何不思議
│ ││【於何不思議。下位三慧不能思故。】
│ │└─戊四 何用不思議
│ │【何用不思議。顯法超情,令亡言故。上皆所入。若以普賢分齊之境,對所證理,亦名能入。】
│ ├─丁二 釋能入謂普賢行願
│ │【第二釋能入者。謂普賢行願。何用普賢行願。如龍布密雲,必當注大雨。菩薩發大願,決定修諸行。
│ │ 此二相扶,如車二輪,如鳥二翼;翔空致遠,罔不由之。何者是普賢行?謂總該萬行,行布圓融。
│ │ 何名普賢行,略有二義:
│ │ ┌一以人取法,普賢菩薩之所行故。
│ │ └二直就法說,隨一一行,皆稱法界。徧調善故。
│ │ 又別說普義,略有其十,以顯無盡:
│ │┌一所求普。謂要勤求一切如來等所證故。
│ │├二所化普。一毛端處有多眾生,徧周法界無邊無盡,皆化盡故。
│ │├三斷障普。一念瞋心百萬障門,如是等過八萬塵勞猶如塵沙,皆悉除斷。一斷一切無不斷故。
│ │├四事行普。八萬度門,無邊行海,無不行故。
│ │├五理行普。隨所修行,深入無際,徹理原故。
│ │├六無礙行普。事理二行,相交徹故。
│ │├七融通行普。隨一一行,攝一切故。
│ │├八所超大用普。無有一用不周徧故。
│ │├九所行處普。上之八門,徧帝網剎而修行故。
│ │└十修行時普。窮三際時,念念圓融,無竟期故。
│ │ 上之十普,參而不雜,涉入重重。故善財入於普賢毛孔,一毛功德即不可盡。
│ │ 然此普行,能入上境。若約此行先未證得。今方修證,即名所入。】
│ └─丁三 釋入
│【第三釋入者。能所契合,泯絕無寄,方為真入。廣如宗中。一品一經,不標次第。亦猶楞伽佛語心品。】
└─甲十 隨文解釋 分三
【第十隨文解釋。自彌天高判,經無大小,例開三分,序正流通。以聖人設教,必有其漸。
將命微言,先彰由致,故受之以序分。
由致既彰,當根授法,故受之以正宗。
正宗既陳,務於開濟,近篤時會,遠益將來,使千古洪規,傳芳不絕,故受之以流通。今經三者:
初盡列眾,為其序分;二時諸菩薩大德聲聞世間諸王下,明其正宗;
第三、四十卷末,爾時世尊與諸菩薩摩訶薩演說如是不可思議解脫境界勝法門時下,辨其流通。
若依問答相屬者。今當第四依人證入成德分;亦名證入因果。故說因果泯絕。唯證相應,不可說故。
若依本末徧收,分數彌多:謂本會,為一分;文殊化六千比丘,為第二分;化福城東諸乘人等,為第三分;善財
歷五十四會,為五十四分;足前成五十七分。若加三千善友為一,即五十八分;若以五十四善友,為一百一十,
及三千為一,則有一百一十四分;若加前八會,則有一百二十二分。
西域此方,多言五十五人。則人位雙辨,為欲一人自分勝進,以當兩人,成百一十,云五十五耳。
尅實而言,唯五十四。文殊一人兩度出故;若約會別,德生、有德,復同一會;若以法門為數,則唯五十三,
徧友一人不得法故。德生、有德同一法故;約人唯五十四。自分、勝進,成一百八,表百八句,治百八惑。
言百一十者。舉圓數耳。若三千善友,一人各是一會,會分彌多。】
┌─乙一 序分 分三
│【次正釋文。第一序分中,合有二序:一證信序;二發起序。今有證信,具六成就。初會已廣,故略發起。
│ 若令具者。六成就中,初二唯證信,後四有兩兼。阿難引之,便為證信;說時已有,便為發起。無主誰說。
│ 正說法時,必有時處及聽眾故。故其後四,義兼發起。且分為三:
│ 第一總顯己聞;第二標主時處;第三輔翼圓滿。】
│┌─丙一 總顯己聞
││◎如是我聞:◎
││【今初。即如是我聞。謂如是一部經義,我昔親從佛聞故。佛地論云:謂傳佛教者,言如是事,我昔曾聞。
││ 此明如是,指前題目;我聞,即是阿難自稱。顯非我說,亦非傳聞,令物信故。
││ 智度論中為六成就。此中具二:
││┌如是二字,即信成就。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
│││故肇公云:如是者,信順之詞也;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經無豐約,非信不階,故云如是。
│││真諦三藏云:真不違俗,名之為如;俗順於真,稱之為是;真俗無二,故稱如是。
│││此約二諦,敵對外道阿優二字,深有所以。謂外道經初,皆置阿優:阿之言無;優之言有。
│││萬法雖眾,不出有無。此即外道斷常邪見。今云:如即真空;是即妙有。
│││真非有外,故空而非斷;
│││俗非空外,故有而非常。
│││對破邪宗,以顯中道。三世諸佛,經首皆安。故中論云: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更有多釋,義如常說。
││└言我聞者,即聞成就。將傳未聞。自明親聞。諸蘊假者,故稱為我。根塵發識,是以稱聞。
││ 聞雖是耳,以總統別,假稱我聞。從緣而聞,聞無聞矣。不聞聞者,方曰真聞。若依此經,傳法菩薩,
││ 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用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無障礙法界之如是矣。】
│├─丙二 標主時處
││◎一時,佛在室羅筏城,逝多林給孤獨園,大莊嚴重閣,◎
││【第二一時下,標主時處,有三成就:
││┌初一時者,時成就也。時有二種:一者總時;二者別時。此經別謂始成正覺。涅槃別時二月十五日等;
│││或約所表;或為顯明。故須別舉。言總時者,但云一時。說法時多,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云一時。
│││即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亦可機教相稱,故曰一時。
││├佛者,主成就也。梵云勃陀,此翻覺者。斯經梵本是婆伽婆。應具六義。是以舊經譯為世尊。
│││言六義者。佛地論云:
│││┌一自在義:永不繫屬諸煩惱故。
│││├二熾盛義:炎猛智火所燒煉故。
│││├三端嚴義:三十二相所莊嚴故。
│││├四名稱義:一切殊勝功德圓滿無不知故。
│││├五吉祥義:一切世間親近供養咸稱讚故。
│││└六尊貴義:具諸功德,常起方便,利益世間,安樂一切,無懈廢故。
│││今云佛者,但順諸經,六成就中,多言佛故。具有十義,如題中說。
││└在室羅筏至莊嚴重閣,明處成就。此有三處:
││ ┌一者國城。具云室羅筏悉底,此云聞者。西域記云:昔有古老仙人,住於此處;後有少仙,名為聞者,
││ │ 於此稟學。老仙歿後,少仙於此建立城墎,故取其名。亦云聞物,以此城中多出賢智、博達、名聞之人
││ │ 物故。即中印度境。
││ ├二逝多林給孤獨園,明精舍號也。在於城南三四里間。逝多梵音,華言戰勝,即太子之號。
││ │ 給孤獨者,梵云須達多。正翻賑濟無依,義云給孤獨耳。即長者之稱。長者仁而聰慜,積而能散。
││ │ 拯乏濟貧,哀孤恤老。時美其德,故立斯稱。
││ │ 長者傾金買地,太子施樹,同成功業。二人式崇,共立伽藍之號。
││ └三大莊嚴重閣者;別明說法處也。量周法界,故云大也。及顯莊嚴,並如下說。
││ 若約所表。所證法界體無不周,故稱為大。德無不備,名曰莊嚴。依體起用,二智重成,故名樓閣。】
│└─丙三 輔翼圓滿 分二
│【第三與菩薩下,輔翼圓滿;即眾成就。先辨意;後釋文。】
│ ┌─丁一 辨意 分五
│ │【今初中,略開五門:第一集意;第二集因;第三辨類;第四定數;第五權實。】
│ │┌─戊一 集意
│ ││【今初,來至佛所,有何意耶。有十義故:
│ ││┌一為影響為主伴故;
│ ││├二為輔翼常隨從故;
│ ││├三為守護佛世尊故;
│ ││├四為莊嚴菩提場故;
│ ││├五為供養佛菩薩故;
│ ││├六為發起此法門故;
│ ││├七為聞法獲勝益故;
│ ││├八為表法顯深理故;
│ ││├九為順證說不虛故;
│ ││└十為翻顯法不共故。
│ ││ 為斯多意,來至佛所,非唯證信。證信但是傳法意故。】
│ │├─戊二 集因
│ ││【第二集因。有何因緣,得至佛所。亦有十因:
│ ││┌一曾與如來同集善故;
│ ││├二蒙佛四攝曾攝受故;
│ ││├三往在生死聞圓法故;
│ ││├四曾發大心護一切故;
│ ││├五往昔大願願事佛故;
│ ││├六隨逐如來無厭足故;
│ ││├七樂聞正法心無倦故;
│ ││├八善能散滅我慢心故;
│ ││├九福智已淨身周徧故;
│ ││└十同一性海善根生故。
│ ││ 此十因中,前四、後二,唯是集因;五、六、七、八,兼明集意。
│ ││ 由願供佛,得在佛會,即是集因;乘願而來,便是集意。餘可思準。】
│ │├─戊三 辨類
│ ││【第三辨類。即上集意,成十類眾:一影響眾;二常隨眾;三守護眾;四嚴會眾;五供養眾;六發起眾;
│ ││ 七當機眾;八表法眾;九證法眾;十顯法眾。準前可知。】
│ │├─戊四 定數
│ ││【第四定數。稱法界眾,焉能數知。即文而言。此一經中,文有二會:
│ ││ 末會之眾,隨其善友多少不同,數類無量。
│ ││ 本會之中,總唯四眾:一菩薩眾;二聲聞眾;三世主眾。此三舊眾。四新集眾。文在正宗。
│ ││ 然此世主,即同初會三十九眾。文不具列,語意皆含。文云:復與無量諸世主俱,明知具有。以初一會
│ ││ 徧八會故。以皆不起菩提樹王而周徧故。故下文云:一一塵中,有大菩薩,坐蓮華座,成等正覺。
│ ││ 即見初會,明其諸眾前後相通。則數同初會。餘如別明。】
│ │└─戊五 權實
│ │【第五權實者。前十類眾,影響唯權,當機則實,餘通權實。並通地前及與地上。然影響眾。自有二類:
│ │┌一者果德。謂佛影響。則亦名為非權非實。
│ │└二位極菩薩為影響者,即皆是權。亦可皆權,海印現故;亦可俱實,實德攝故。
│ │ 不動此會徧法界故。難思議也。】
│ └─丁二 釋文 分三
│【第二釋文。三眾即為三別:第一菩薩眾;第二聲聞眾;第三世主眾。】
│ ┌─戊一 菩薩眾 分五
│ │【今初中菩薩文分五別:一標類數;二標上首;三列別名;四結數讚勝;五歎其勝德。】
│ │┌─己一 標類數
│ ││◎與菩薩摩訶薩五千人俱。◎
│ ││【今初,先辨類者;具云: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云覺;薩埵云眾生,亦翻勇猛。
│ ││ 有三義故,總立此名:
│ ││ ┌一菩提者,所求佛果;薩埵者,所化眾生。即是悲智所緣之境。從境立名,故名菩薩。
│ ││ ├二菩提者,所求之果;薩埵即是能求之人。能所合目,故名菩薩。
│ ││ └三薩埵既云勇猛。勇猛求大菩提,故名菩薩,亦能所合目。
│ ││ 摩訶云大,略有四義:
│ ││ ┌一者願大,求大菩提故。
│ ││ ├二者行大,二利成就故。
│ ││ ├三者時大,經於三大阿僧祇故。
│ ││ └四者德大,具足一乘諸功德故。
│ ││ 前二通地前;後二唯地上。有說地上方稱大者,約具四義。】
│ ││【五千人者,列數也。舊經五百,今云五千。比餘八會,二俱少者,解行者多,證入希故。要云五者,
│ ││ 表於五位同證入故。五位各十,一一十度,度各攝十,故為五千。如是修因,證入果海。】
│ │├─己二 標上首
│ ││◎普賢菩薩摩訶薩。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而為上首。◎
│ ││【第二普賢下,標上首。以二大聖助化主故;為表法故。至下當明。
│ ││ 言普賢者。梵云:三曼多,普也。跋陀羅,賢也。乃有多義:
│ ││┌一體性周徧曰普;隨緣成德曰賢。此約自體。
│ │││ 故理趣般若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普賢菩薩自體徧故。
│ ││├又曲濟無遺曰普;鄰極亞聖曰賢。此約諸位普賢。以俱發普賢心,三賢十聖皆普賢故。
│ ││├又德周法界曰普;至順調善曰賢。此約當位普賢。普賢正是等覺位故。
│ ││├又果無不窮曰普;不捨因門曰賢。此約佛後普賢。成佛之後,亦曰普賢。位中普賢,悲智雙運;
│ │││ 佛後普賢,智海已滿。而運即智之悲,寂而常用,窮未來際,教化眾生。
│ ││└又一即一切曰普;一切即一曰賢。此約融攝。】
│ ││【言文殊師利者,或云曼殊室利;文殊曰妙,室利為吉祥,古譯為德,合為妙德;亦云溥首;亦云濡首
│ ││ ;亦云妙首。以室利言含多義故。以示居此土,生有十徵。來自他方,體含萬德。降魔制外,
│ ││ 通辯難思。稱妙吉祥;亦稱妙德;又主於般若,了了見性,故稱妙德;又知佛境界故。凡所施為,
│ ││ 無非吉祥。又一切諸佛,皆悉從之發菩提心。常為一切諸佛之母。普為一切菩薩之師。
│ ││ 身徧十方一切剎土。久成正覺,已號龍種尊王;現證菩提,是曰摩尼寶積;當成正覺,復稱普見如來
│ ││ 。化滿塵方。德周法界。故稱妙德。是曰吉祥。三乘尊於定慧兩足,諸佛多有智慧神通二大弟子。
│ ││ 一乘尊於理智融攝,故標尊於二聖,而為上首。】
│ │├─己三 列別名 分二
│ ││【第三其名曰下,列別名。夫聖人無名,為物強名;得名千差,而多依德行。德行皆具,不可備舉。
│ ││ 而隨宜別標,皆有深義。恐繁不釋。但舉總類,以彰表法。此中有十五位。總列一百五十二人。
│ ││ 於中分二:初五十一人,通表住等五位;後百一菩薩,別表十地。】
│ ││┌─庚一 通表住等五位 分五
│ │││┌─辛一
│ ││││◎其名曰:智慧勝智菩薩;普賢勝智菩薩;無著勝智菩薩;華勝智菩薩;日勝智菩薩;
│ ││││ 月勝智菩薩;無垢勝智菩薩;金剛勝智菩薩;無塵勞勝智菩薩;毗盧遮那勝智菩薩;◎
│ ││││【前中分五:初十勝智,以表十住,住名解故。舊經所無。】
│ │││├─辛二
│ ││││◎星宿幢菩薩;須彌幢菩薩;寶勝幢菩薩;無礙幢菩薩;華幢菩薩;無垢幢菩薩;日幢菩薩;
│ ││││ 妙幢菩薩;離塵幢菩薩;毗盧遮那幢菩薩;◎
│ ││││【二、十幢表向,行德高出故。】
│ │││├─辛三
│ ││││◎地威德光菩薩;寶威德光菩薩;大威光菩薩;金剛智光菩薩;無垢光菩薩;法日光菩薩;
│ ││││ 福山光菩薩;智燄光菩薩;普賢吉祥光菩薩;普賢燄光菩薩;◎
│ ││││【三、十光表行,智光照行故。行向前却者,行願相扶,無前後故。】
│ │││├─辛四
│ ││││◎地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蓮華藏菩薩;寶藏菩薩;日藏菩薩;淨德藏菩薩;法海藏菩薩;
│ ││││ 毗盧遮那藏菩薩;臍藏菩薩;蓮華吉祥藏菩薩;◎
│ ││││【四、十藏表地,生成住持故。】
│ │││└─辛五
│ │││◎妙眼菩薩;清淨眼菩薩;無垢眼菩薩;無著眼菩薩;普見眼菩薩;妙觀眼菩薩;青蓮華眼菩薩。
│ │││ 金剛眼菩薩;寶眼菩薩;虛空眼菩薩;普眼菩薩;◎
│ │││【五、十一眼表等覺,親照寂故。】
│ ││└─庚二 別表十地 分十
│ ││ ┌─辛一 歡喜地
│ ││ │◎天冠菩薩;徧照法界摩尼智冠菩薩;道場冠菩薩;光明徧照十方冠菩薩;諸佛所讚冠菩薩;
│ ││ │ 超諸世間冠菩薩;光明普照冠菩薩;無能勝冠菩薩;持諸如來師子座冠菩薩;
│ ││ │ 大光普照法界虛空冠菩薩;◎
│ ││ │【第二,天冠下、十位,一百一人,如次別表十地十度:一十冠者,初地檀行,冠於諸地,
│ ││ │ 萬行首故。位各十者,一地具足諸地德故;一度具十為莊嚴故。】
│ ││ ├─辛二 離垢地
│ ││ │◎梵王髻菩薩;釋主髻菩薩;一切諸佛變化差別光明髻菩薩;真實菩提場髻菩薩;一切願海聲
│ ││ │ 摩尼王髻菩薩;出生大捨諸佛圓光摩尼王髻菩薩;現等虛空界一切寶蓋摩尼王髻菩薩;現一切佛
│ ││ │ 神通光幢網垂覆摩尼王髻菩薩;出一切佛大法輪聲髻菩薩;大福圓滿名字音聲髻菩薩;◎
│ ││ │【二、十髻者,表離垢地,持戒檢束,極尊高故。】
│ ││ ├─辛三 發光地
│ ││ │◎大燄光菩薩;無垢燄光菩薩;離垢威德燄光菩薩;寶燄光菩薩;星宿燄光菩薩;法燄光菩薩;
│ ││ │ 寂燄光菩薩;日燄光菩薩;神通燄光菩薩;天燄光菩薩;◎
│ ││ │【三、十燄光,即發光地,發聞持光,照法忍故。】
│ ││ ├─辛四 焰慧地
│ ││ │◎福聚菩薩;智聚菩薩;法聚菩薩;神通聚菩薩;光燄聚菩薩;華聚菩薩;菩提聚菩薩;
│ ││ │ 梵聚菩薩;一切眾生光聚菩薩;摩尼寶聚菩薩;◎
│ ││ │【四、十聚者,積集道品智慧聚故。】
│ ││ ├─辛五 難勝地
│ ││ │◎梵聲菩薩;大海聲菩薩;大地吼聲菩薩;世主聲菩薩;山王自在聲菩薩;徧滿一切法界聲菩薩;
│ ││ │ 一切法海潮聲菩薩;摧破一切魔力聲菩薩;大悲雲雷教聲菩薩;速疾救護一切世間苦惱聲菩薩;◎
│ ││ │【五、十聲者,入俗化物,偏得聲名,經說三昧為雷聲故。】
│ ││ ├─辛六 現前地
│ ││ │◎法出生菩薩;勝出生菩薩;智出生菩薩;福德須彌出生菩薩;最勝功德寶王出生菩薩;
│ ││ │ 名稱出生菩薩;普賢光出生菩薩;大悲出生菩薩;智聚出生菩薩;如來種性出生菩薩;◎
│ ││ │【六、十出生者,般若現前,生諸德故。】
│ ││ ├─辛七 遠行地
│ ││ │◎光吉祥菩薩;最勝吉祥菩薩;正勇出生吉祥菩薩;毗盧遮那吉祥菩薩;蓮華吉祥菩薩;
│ ││ │ 月吉祥菩薩;虛空吉祥菩薩;寶吉祥菩薩;積吉祥菩薩;智慧吉祥菩薩;◎
│ ││ │【七、十吉祥者,空中方便慧,有中殊勝行,為吉祥故。】
│ ││ ├─辛八 不動地
│ ││ │◎山自在王菩薩;法自在王菩薩;世自在王菩薩;梵自在王菩薩;數自在王菩薩;龍自在王菩薩;
│ ││ │ 靜自在王菩薩;不動自在王菩薩;威力自在王菩薩;最勝自在王菩薩;◎
│ ││ │【八、十自在王者,不動大願,具十自在故。】
│ ││ ├─辛九 善慧地
│ ││ │◎最寂音菩薩;無等音菩薩;地震音菩薩;大海潮音菩薩;大雲雷音菩薩;法光音菩薩;
│ ││ │ 虛空音菩薩;一切眾生廣大善根音菩薩;演昔大願音菩薩;降魔王眾音菩薩;◎
│ ││ │【九、十音者,善慧法師說力故。】
│ ││ └─辛十 法雲地
│ ││◎寶覺菩薩;須彌覺菩薩;虛空覺菩薩;無垢覺菩薩;無著覺菩薩;廣大覺菩薩;開敷覺菩薩;
│ ││ 普照三世覺菩薩;廣嚴覺菩薩;普觀覺菩薩;法界光明覺菩薩;◎
│ ││【十有十一覺者,法雲受職墮佛數故;智度覺法無所遺故。欲顯差別,故為此配,非可局執。】
│ │├─己四 結數讚勝
│ ││◎如是等上首菩薩摩訶薩。◎
│ ││【第四如是等上首下,結數讚勝。讚勝者,皆上首故。前二上首,五千中上。今則五千,比餘皆上。
│ ││ 言結數者,梵本具云五千人俱。】
│ │└─己五 歎其勝德 分二
│ │ ┌─庚一 總
│ │ │◎一切皆從普賢菩薩行願所生;◎
│ │ │【第五一切皆從下,歎其勝德。有十一句:初總;餘別。
│ │ │ 總中普賢行願,即下十句及無盡德,略如釋題,廣如下經。然名隨別立,德無不具,云皆從生。
│ │ │ 以諸菩薩廣業崇德,並周法界齊諸佛故。】
│ │ └─庚二 別 分五
│ │ ┌─辛一 窮依近正
│ │ │◎所行無礙,普徧一切諸佛剎故;現身無量,親近一切諸如來故;◎
│ │ │【第二所行無礙下別中十句。句各有二:上標;下釋,合為五對。即分為五:
│ │ │ 一窮依近正對。徧一切剎,方知無礙。近一切佛,始知身多。】
│ │ ├─辛二 現通見用
│ │ │◎離諸蓋障,如淨月輪,普現一切佛神變故;得現覺智,悉見諸佛所現自在神通境故;◎
│ │ │【二離諸下,現通見用對。障蓋既離,方能現通;如淨月輪,光影方徧;現覺諸法,十眼圓明;
│ │ │ 始見如來無方大用。】
│ │ ├─辛三 內照外演
│ │ │◎得無量明,照一切佛大法教海智慧光故;具無礙解,以清淨辯,於無量劫說佛功德無窮盡故;◎
│ │ │【三得無量明下,內照外演對。照佛法海,方得多明。具四無礙,始能長演。】
│ │ ├─辛四 智淨色隨
│ │ │◎住最勝智,猶若虛空,所行清淨無染著故;無所依止,隨諸眾生心之所樂現色身故;◎
│ │ │【四住最勝下,智淨色隨對。所行無著,始彰智淨。隨心能現,方顯無依。】
│ │ └─辛五 悲深智廣
│ │◎離諸翳障,了知眾生、我、人、壽者,皆非有故;智慧普徧,猶如虛空,以大光網照法界故。◎
│ │【五離諸下,悲深智廣對。了眾生空,方離悲障。光網普照,始悟智周。前空取淨,此空取廣。】
│ ├─戊二 聲聞眾 分二
│ │【第二復與五百下,列聲聞眾。然聲聞一眾,八會皆無,獨此有者,為顯證法是不共故。
│ │ 在座不聞,方顯前八皆非其分故,故前不列。又約圓融,九會皆在。初成頓彰,無有前後。
│ │ 有聲聞者,九世相融,約法有耳。若不壞相,經有三節:
│ │┌初之五會,始成正覺,便頓說之。以初云始成,三天皆云不離菩提,帶前起故。
│ │├第六、七、八,二七日說。別行十地,有二七故。七八重會,時必異故。
│ │└第九一會,在於後時。由此故有諸聲聞等。佛初成道,未度五百,無逝多故。
│ │ 上之二解,一約圓融,二約次第,二俱有理:
│ │┌如來一會能頓演故,圓融無妨;
│ │└常恒之說不礙後故,次第何失。
│ │ 又無前後,依何同時;若無同時,何異餘教。非唯無礙,亦乃相成。】
│ │┌─己一 標數類
│ ││◎復與五百聲聞眾俱,◎
│ ││【文中分二:初標數類。依聲悟道,故曰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真聲聞也。】
│ │└─己二 歎勝德 分二
│ │ ┌─庚一 總明
│ │ │◎其諸聲聞有大威德,◎
│ │ │【二其諸聲聞下,歎其勝德。有十一句:初句總明;】
│ │ └─庚二 別 分二
│ │ 【悉覺真諦下,別。然此聲聞,本是菩薩,欲顯深法,迹示聲聞。故所歎德,言含本迹。釋為二門:
│ │ 一就迹門,皆聲聞德;二約本門,就菩薩歎。】
│ │ ┌─辛一 迹門 分十
│ │ │┌─壬一 得現觀
│ │ ││◎悉覺真諦,◎
│ │ ││【一得現觀故,於四真諦善覺了故。】
│ │ │├─壬二 入正性離生
│ │ ││◎皆證實際,◎
│ │ ││【二入正性離生,無方便慧故,皆證實際。】
│ │ │├─壬三 所學已窮
│ │ ││◎深入法性,◎
│ │ ││【三所學已窮,云深入法性。故法華云:我等同入法性。即三獸渡河,理無二故。
│ │ ││ 古人亦將上三,如次配於見修無學。】
│ │ │├─壬四 生分已盡
│ │ ││◎永出有海,◎
│ │ ││【四生分已盡,由闕大悲,故自出有海。】
│ │ │├─壬五 依佛威德
│ │ ││◎依於如來虛空境界,◎
│ │ ││【五依佛威德,但謂如空。故法華云:一切諸法,皆悉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無漏無為。
│ │ ││ 如是思惟,不生喜樂。】
│ │ │├─壬六 捨分段因
│ │ ││◎離結使縛,◎
│ │ ││【六捨分段因,云離結使縛;九結十使,皆悉離故。】
│ │ │├─壬七 捨分段報
│ │ ││◎不著依處,◎
│ │ ││【七捨分段報,云不著依處;依處即是賴耶識體。今言不著,是捨離故。唯論說阿羅漢位捨賴耶
│ │ ││ 故。而梵本云那阿賴耶,那即無義。無阿賴耶,即是捨義。阿賴耶識名為執藏,即是種子所依
│ │ ││ 處故,根本依故。因無我愛,果何由生。】
│ │ │├─壬八 心善解脫
│ │ ││◎其心寂靜猶如虛空,◎
│ │ ││【八心善解脫,故寂如虛空。】
│ │ │├─壬九 慧善解脫
│ │ ││◎於諸佛所永斷疑惑,◎
│ │ ││【九慧善解脫,故於佛無惑。】
│ │ │└─壬十 深信趣入佛智
│ │ │◎於佛智海深信趣入。◎
│ │ │【十明非定性皆可迴心,故於佛智以信得入。】
│ │ └─辛二 本門
│ │【二約本門,就菩薩歎。故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云:復有無量百千億菩薩,現聲聞形,亦來會坐;
│ │ 其名曰:舍利弗、大目揵連等。廣如彼說,明皆是權。故下身子令海覺等觀文殊德。若實聲聞,
│ │ 不見不聞。何以能知文殊勝德!】
│ │【十中,一覺真實義故,名善覺真諦。】
│ │【二已具方便,善能入於無際際故,名證實際。】
│ │【三二空真性窮真源故,方為深入。】
│ │【四具足大悲入有不染,是故方能永出有海。】
│ │【五依佛深境,量等虛空,亦如虛空無所依故。】
│ │【六不斷煩惱,亦不與俱,方能永離現行諸結、隨眠諸使之所縛故。】
│ │【七八地已上,同於羅漢。捨賴耶故,不著依處。】
│ │【八處亂恒寂,了本性空,得無生忍,住如空性,無障礙故,云其心寂淨猶如虛空。】
│ │【九佛不共德,設未全證,亦知定得故,於諸佛所,永斷疑惑。】
│ │【十者一切智海,是證信入,方曰深故。】
│ │【總句隨別,亦有本迹。具斯二解,文理方周。故前諸譯,文皆兩含。羅摩伽經乃以真諦而為四諦。
│ │ 然四諦多種,亦通大小,而言多屬小,故非得意。】
│ └─戊三 世主眾 分二
│ ┌─己一 標數類
│ │◎復與無量諸世主俱,◎
│ │【第三復與無量下,諸世主眾。亦分為二:先標數類。
│ │ 言無量者:一無量色類;二一一各有無量眷屬。】
│ └─己二 歎勝德 分二
│ 【二已曾下,歎其勝德。十句分二:前九歎自分;後一歎勝進,等佛智故。】
│ ┌─庚一 歎自分 分二
│ │【前中,前八成德;後一入位,生佛家故。】
│ │┌─辛一 成德 分四
│ ││【前中四分:初一句歎福;二四句歎悲;三二句歎智;四一句歎願。】
│ ││┌─壬一 初一句歎福
│ │││◎已曾供養無量諸佛,◎
│ │││【今初可知。】
│ ││├─壬二 四句歎悲 分二
│ │││┌─癸一 總
│ ││││◎常勤利樂一切眾生,◎
│ ││││【二常勤利樂一切眾生下,歎悲。此是總句;】
│ │││└─癸二 別
│ │││◎與諸眾生為不請友,常勤守護無歸向者,不捨世間入殊勝智,◎
│ │││【餘三是別:一無緣普應,故不待請,顯悲深故;二護念初心,偏救無歸,如於病者心偏重故;
│ │││ 三不捨世間,顯悲常故。入殊勝智,不滯空有。謂帶有觀空名方便智,依空涉有名殊勝行。
│ │││ 則度而無度,故常不捨。亦無愛見,處而無厭。】
│ ││├─壬三 二句歎智
│ │││┌─癸一 總明
│ ││││◎從諸佛教境界而生,◎
│ ││││【三從諸佛教境界而生下二句,歎智;此句總明。
│ ││││ 根本之智,依如來教,從真境生,無生生故。
│ ││││ 後得之智,亦從佛教,兼事境生。
│ ││││ 二智既生,則生菩薩。無有二智,非菩薩故。】
│ │││└─癸二 別歎護法智
│ │││◎護持如來所有正法,◎
│ │││【後護持句,別歎護法智,亦通二智。言所有正法者,謂教、理、行、果:
│ │││ 邪徒亂正,教法毀壞;立身護持,此即權智;心冥至理,理法則全,此是實智;
│ │││ 修行趣果,是護行果,則通權實。護即守護;持謂任持。離佛世尊,更無正法。
│ │││ 故曰護持如來正法。】
│ ││└─壬四 一句歎願
│ ││◎起大誓願不斷佛種,◎
│ ││【四起大誓願不斷佛種,此句歎願。下佛種子於眾生田,願盡生界化化不斷故。上成德竟。】
│ │└─辛二 入位
│ │◎從行願力生如來家,◎
│ │【後從行願力生如來家者,明其得位。生如來家,有其四位:
│ │┌一約菩提心家,初住發心即名為生,生解家故。
│ │├二約聖教家,是第四住名生貴住,從於聖教而得生故。
│ │├三約理家,初地證如,為得生故。
│ │└四約無生忍家,八地已上,方為生故。
│ │ 今約行願為因,生家為果。義通四種,正在後二。上自分竟。】
│ └─庚二 歎勝進
│◎專求如來一切智智。◎
│【二專求如來一切智智,歎勝進德。一切智者,根本智也。重言智者,後得智也。
│ 無餘趣向,故曰專求。上序分竟。】
├─乙二 正宗分 分二
│【第二時諸菩薩下,明其正宗。然初一請分,取起三昧,是發起序。以皆念請,未發言故。念請發起佛三昧故。
│ 今例初會現相品中以為正宗。又因請方定,現土集眾,義相關故。四處廣問,皆正宗故。
│ 若例法華,三昧現相,猶屬序分。彼非本經之三昧故,故得為序。今以三昧現相為答,須為正宗,不可尅定。
│ 大分為二:第一本會;第二從爾時文殊師利童子從善住樓閣出下,明其末會。】
│┌─丙一 本會 分十
││【本會之中,長科十分:第一大眾念請分;第二如來三昧分;第三淨土現相分;第四遠集新眾分;第五
││ 舉失顯德分;第六偈頌讚德分;第七普賢開發分;第八毫光照益分;第九文殊述德分;第十大用無涯分。】
││┌─丁一 大眾念請分 分二
│││【今初。眾集本為聞佛法故。文中分二:初標念請之人;後彰所請之法。】
│││┌─戊一 標念請之人
││││◎時,諸菩薩及大聲聞、世間諸王并其眷屬咸作是念:◎
││││【今初中,前三類眾,皆興念請。聲聞下說如聾如盲。此中云何念請佛德?釋有二義:
││││ 一本迹對說,約本能念,約迹不知。
││││ 二唯就迹說,同在園林,同仰玄趣,所現超絕,遂如聾盲。
││││ 故意法師云:理處不隔,故得同疑;未積大心,故不廁其次。】
│││└─戊二 彰所請之法 分四
│││【第二如來境界下,彰所請法,四門分別:
│││ 第一請問有無;。第二請問儀式;第三問人權實;第四正釋本文。】
│││ ┌─己一 請問有無
│││ │【今初,通九會中,四會有問:
│││ │┌一、第一會標果起因,故須有問。或當會答。
│││ │├二、第二會初尋因至果,故須有問。但因有昇降,六會以答。果無差別,第七會答。
│││ ││ 故六會中共斯大問。
│││ │├三、第八會中因果純熟,故須有問。行修無礙,六位頓成,故當會答。
│││ │└四、第九會稱性因果,故須有問,亦當會答。謂但入法界,無差別故。四處都有三百一十句問:
│││ │ 謂初及第二,各四十問;第八會中,有二百問;第九,三十。且約現文。中本廣本,非所論也。
│││ │ 雖隨問別,三百一十。互相収攝,唯四十問。以並不離因果行位,依正體用故。
│││ │ 相攝之相,至文當辨。】
│││ ├─己二 請問儀式 分二
│││ │【第二請問儀式者,此復有二:一言念等殊;二通別有異。】
│││ │┌─庚一 言念等殊
│││ ││【今初。請有二種:一言;二念。答亦有二:一者言答;二示相答。交絡相望,應成九句。
│││ ││ 今本會中,唯有念請,示相而答。以心傳心,唯證相應,離言道故。下末會中,則通多義。
│││ ││ 見請善友,多是言請,亦以言答:解脫長者,即是言請,而現相答。纔問法竟,入三昧故。
│││ ││ 慈行童女,念請言答。觀舍宅竟,一心瞻仰,便為說故。
│││ ││ 解脫長者,亦是言請,通二種答。從定起已而發言故。餘可思準。】
│││ │└─庚二 通別有異
│││ │【二通別者:二八兩會,別問別答;此及初會,通問通答。以是總故,現相答故。
│││ │ 亦有別答,至下當知。】
│││ ├─己三 問人權實
│││ │【第三疑權實者。有云權疑,菩薩諸王皆位極故,為物生疑;有云實疑,希佛果故,十地菩薩不測佛故
│││ │ 。此皆有理。若約聲聞,本即是權,迹乃是實。若此經宗,若權若實,並法界疑,疑為有力,
│││ │ 與所說證為緣起故。此事舊爾,海印頓現,念念常疑,念念常斷。無竟期故。】
│││ └─己四 正釋本文 分二
│││【第四釋文,有六十句:初之十句,及後二十,是所請法;中三十句,但是請儀。三十句中,以義會通,
│││ 同前三分。取文顯著,多同初會。初會為總,此會為終,無二相故。證入但證初會法故。就文分二:
│││ 前三十句,念德難思,後三十句,請隨機演。
│││ 以初十句。明自體圓著,寄顯果海超絕心言;
│││ 最後十句,明化用普周,令寄言顯果。由斯二義,文有影略。實三十句皆請顯示。】
│││ ┌─庚一 前三十句念德難思 分三
│││ │【今初。念德難思中分三:初十句,明所念果法;次十句,明玄妙難思;後十句,明緣會可了。】
│││ │┌─辛一 十句明所念果法 分二
│││ ││【今初十中前八句,攝初會最初十句,即內行成滿德;末後身智二句攝次十句,即體相顯著德。】
│││ ││┌─壬一 內行成滿德
│││ │││◎如來境界、如來智行、如來神通、如來力、如來無畏、如來三昧、如來所住、如來最勝、◎
│││ │││【初中,以神通句攝加持句,持勝攝於無能攝取,故具十矣。】
│││ │││【一境界者,廣則無量。略有二種:
│││ │││ ┌一所緣境,謂真俗二諦等。
│││ │││ └二分齊境,謂佛三乘及諸功德,唯屬於佛,非餘有故。
│││ │││ 前則佛之境;後則佛即境。准瑜伽論:如來境界謂五界差別:
│││ │││ 一有情界;二世界;三法界;四所調伏界;五調伏加行界。
│││ │││ 此之五種,唯佛能知,唯佛能具,故為佛境。】
│││ │││【二如來智行者。初會名所行,即所行之行。今加智者,智為體故。廣亦無量。
│││ │││ 故深密經文殊問佛:如來所行,及與境界,二相何別?如來答云:
│││ │││ ┌如來所行,謂一切種如來共有不思議無量功德莊嚴淨土。
│││ │││ └如來境界,謂一切種五界差別。
│││ │││ 此則境界多明所緣;所行唯屬佛德。要唯有二:一者智行;二者悲行。故出現云:
│││ │││ 真實行是如來行,謂智行也。
│││ │││ 無礙行是如來行,謂悲智無礙。
│││ │││ 譬以金翅觀海取龍。况於如來遊法性空,觀生死海,悲攝眾生。
│││ │││ 涅槃經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亦通體用,不出悲智。】
│││ │││【三如來神通者。所為不測,名之為神;所作無擁,目之為通。如常說六,此經有十。
│││ │││ 如十通品。下經具有,略有三種:謂一法智通;二神是通;三者幻通。
│││ │││ 此神通句攝佛加持,謂勝力任持令有所作。廣亦無量。略有三類:
│││ │││ ┌一如加持化身作用,及舍利等。
│││ │││ ├二如加持耆域入火,火不能燒等。
│││ │││ └三如加持一切非情,作佛事等。下文非一,但是神境一通所攝。】
│││ │││【四如來力者,廣亦無量。如下文殊告諸比丘:為欲成就一眾生故,修一切剎極微塵數波羅蜜門
│││ │││ ,成就圓滿如來一力。如是次第,為一切眾生,成就如來一切智力,心無疲厭。
│││ │││ 不思議品,明於如來有無量力等。略唯有十,即處非處等十種智力,下文廣明。
│││ │││ 總要唯一實相智力,如智論說。】
│││ │││【五如來無畏者,無諸畏懼。離世間品說十無畏。或說有四,如常所知。】
│││ │││【六如來三昧者,此云等持,數過塵算,如下所列師子頻申,至不可說剎海塵數三昧門等。】
│││ │││【七如來所住者,即初會佛地,佛住地故,謂地德分位。依此經宗,通收萬德。廣則無量,
│││ │││ 略有十種,如大乘同性經說。然體不出五,謂清淨法界,四智菩提。以斯五法攝大覺性,
│││ │││ 如佛地論。要唯有二:謂真理、妙智。融而無礙,是諸佛地。並有生成、住持義故,略云住耳
│││ │││ 。若云常住大悲,亦是一義。】
│││ │││【八如來最勝即舊經自在。謂所作任志無礙成故,即十自在等;及攝、無能攝取。凡所施為無有
│││ │││ 能攝令不成故。由此今經特名最勝。最勝自在,故無能攝。】
│││ ││└─壬二 體相顯著德
│││ ││◎如來身、如來智,◎
│││ ││【後之二句,攝其初會次十句者。彼有六根三業。開其身業,為身光、光明。故有十句。
│││ ││ 今第九如來身,即攝六根及身口業,以身為總。有總必具別。此會不廣,所以合之。
│││ ││ 又身通十身,智導根業,所以合也。】
│││ ││【十如來智者,即是意業。依唯識論:果位智強,故意名智。若依此經,佛心意識俱不可知,
│││ ││ 但以智無量故知如來心,故改名智。廣亦無量。略說有十:
│││ ││┌如出現品有十喻明,攝之成五:謂四智菩提及清淨法界智。
│││ │││ 諸法相宗,清淨法界,是所證理,而非是智。
│││ ││└金剛頂瑜伽之中說有五智:清淨法界即是本智。要唯有二,謂根本、後得。總唯是一。
│││ ││ 謂諸法實相無障礙智。】
│││ ││【然此十句,既無言答,但現相答,其文非一。若取善友,亦有言答,及示相答。散而不次。
│││ ││ 不可具配。】
│││ │├─辛二 十句明玄妙難思
│││ ││◎一切世間諸天及人無能通達、無能趣入、無能信解、無能遍知、無能分別、無能思惟、
│││ ││ 無能觀察、無能揀擇、無能開示、無有能令眾生悟入,◎
│││ ││【二一切世間下十句,明玄妙難思,凡聖莫測。
│││ ││┌於中初二句,總明解行不及,謂智慧不能通暢,心行不能證入。
│││ ││├次有六句明三慧莫測,不成自利。謂
│││ │││┌初三句明聞慧莫測。
│││ ││││┌初一妙故,勝解不能印持於境,以信解即是勝解故。
│││ ││││├二廣故,不能徧知。
│││ ││││└三深故,不能分別。
│││ │││├次一句玄故,思慧不能思惟。
│││ │││└次二句明修慧不及。
│││ │││ ┌一寂故,不可觀察。
│││ │││ └二融故,不可揀擇。
│││ ││└後二句明四辯莫宣。是故不能成利他德。謂法義不能大開曲示。詞辯不能令他悟入。】
│││ │└─辛三 十句明緣會可了
│││ │◎唯除諸佛加被之力、佛神通力、佛威德力、佛本願力及自宿世善根之力、親近善友力、
│││ │ 深淨信解力、廣大志樂力、趣向菩提清淨心力、求一切智廣大行願力;◎
│││ │【三唯除下十句,明緣會可了。於中前四,佛力上加;後六,自根堪受。前緣後因,具此可了。
│││ │┌前中加被為總。神通威力,此二現緣:本願、宿緣。
│││ │└後六自根堪受中:
│││ │ ┌初一唯宿善;
│││ │ └餘五通過現。通為三對:初二內因外緣;次二深信大欲;後二勝願廣行。
│││ │ 若有具此,不揀凡聖,必得佛加。十句既圓,難解能解。
│││ │ 又此十句,亦可一一如次對前。謂佛加被力則能通達,乃至廣大行願則令悟入。
│││ │ 又此十句,通有二意:一成上顯深,具十方知故;二起後請說,因緣已具故。】
│││ └─庚二 後三十句請隨機演 分二
│││ 【第二唯願世尊下,請隨機演。於中分二:先十請隨機宜;後二十句請所說法。】
│││ ┌─辛一 十句請隨機宜 分三
│││ │┌─壬一 總辨感應
│││ ││◎唯願世尊以方便力,隨順我等及諸眾生,◎
│││ ││【今初,前云緣會可知,今請以緣隨器。文中三:初總辨感應。】
│││ │├─壬二 別顯所隨
│││ ││◎種種心量、種種信解、種種智慧、種種言辭、種種名字、
│││ ││ 種種證得、種種地位、種種根清淨、種種意方便、種種心境界、種種依止,◎
│││ ││【次種種心量下,別顯所隨。文有十一句。於中:
│││ ││ ┌初三內心器殊;
│││ ││ ├次一外類音異;
│││ ││ ├次一假名差別。上五通凡聖。
│││ ││ └後六多約菩薩:
│││ ││ ┌初二地位優劣,如下海幢及頻申尼,為於十地說法各異。
│││ ││ ├二依根除障,謂信等五根三無漏根,故下文云淨菩薩諸根故。
│││ ││ ├三作業差異,隨意所成千門善巧。
│││ ││ ├四隨心緣境理事等殊。
│││ ││ └五曾依何德希求修習。】
│││ │└─壬三 總結隨
│││ │◎如來功德隨能聽受諸所說法,◎
│││ │【後隨能聽受諸所說法,總結隨。】
│││ └─辛二 二十句請所說法 分二
│││ 【二顯示如來下,請所說法。文中分二:先列所請;後結請說。】
│││ ┌─壬一 先列所請 分二
│││ │【就前中亦二:前十句請說往因;後十句請說今果。】
│││ │┌─癸一 請說往因
│││ ││◎顯示如來往昔趣求一切智道、往昔所起菩薩大願、往昔所淨諸波羅蜜、往昔所證諸菩薩地、
│││ ││ 往昔圓滿諸菩薩行、往昔所乘智莊嚴道、往昔所行諸清淨道、往昔出離殊勝法海、
│││ ││ 往昔所起遊戲神通大莊嚴海、往昔所集無量本事相應行海,◎
│││ ││【今初十句,全同初會第四十句,名次小異。異者當出。十中:
│││ ││┌初一切智道,道即因也。總明求佛之因,即發趣海。次四全同。
│││ ││├二所起大願,即菩提心願,及迴向大願。
│││ ││├三波羅蜜,即所行之行,淨除蔽障。
│││ ││├四地,即十地。
│││ ││├五諸菩薩行,即四菩薩行。瑜伽論中菩薩地說一切菩薩有四種行:一波羅蜜行;
│││ │││ 二菩提分法行;三神通行;四成熟有情行。則此句為總。餘三為別。文中具舉。
│││ │││ 下普賢云:如是無量相應圓滿所行之行,一切劫海說其因緣,劫海可盡,此不可盡。
│││ ││├六所乘智莊嚴道者,即是乘海。謂一乘無量乘,運諸菩薩從因至果。雖通萬行,智為上首,
│││ │││ 一乘體故。故法華大車,以況佛智。又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
│││ │││ 以此度眾生。離世間品,說有十種智莊嚴道。
│││ ││├七所行諸清淨道者,即助道海。謂積集一切菩提資粮無量助道。三十七品,乃是其一。
│││ │││ 下諸善友皆廣說之。
│││ ││├八出離殊勝法海者,即出離海。謂永背業惑,證契真理。不斷而離,為勝出離。出離是用;
│││ │││ 殊勝是體。
│││ ││├九遊戲神通大莊嚴海,即神通海。以神通等為莊嚴故。
│││ ││└十本事相應行海,即彼智海。宿住智故。亦可智海合在乘中。
│││ ││ 本事一種,此中別出。以前通請一切菩薩十因海故,不言本事。
│││ ││ 今請本師往昔所行,特加本事。本事是總;餘九為別。故九句中皆言往昔。下諸善友,
│││ ││ 多說世尊本因之事。如威德太子,圓滿蓋王等。初會之中,十皆有海。此略無耳。】
│││ │└─癸二 請說今果
│││ │◎及徧顯示如來現前成正覺門神通智海、如來自在轉法輪海、如來神通淨佛剎海、
│││ │ 如來調伏一切眾生巧方便海、如來開示一切智城、如來顯示諸眾生道、
│││ │ 如來善入一切眾生生死之處、如來普為一切眾生最上福田、如來普為一切眾生說施功德、
│││ │ 如來所記一切眾生種種心行、如來普為一切眾生演說教誡、如來能以三昧神通現眾影像,◎
│││ │【第二及徧顯示下十句,請說今果。此之十句,即初會中第三十句,義即多同而文多異。
│││ │ 欲顯果用深廣無邊,影略其文。有十二句,義亦唯十,後三合故:
│││ │┌一成正覺門,即是佛海故。下文云:等虛空界一切佛剎,如來出世,顯現無量菩提門法句。
│││ ││ 言神通智海者,不離一毛端處。於一切毛端處成正覺故。
│││ ││ 下普賢云:一一毛孔所有剎,佛悉於中坐道場等。
│││ │├二成必演法即演說海。下云:一毛端處所有佛,一切剎土極微數,悉於菩薩眾會中,
│││ ││ 皆為宣揚普賢行等。
│││ │├三正必有依,即世界海。下云:一一毛孔中剎海,等一切剎極微數等。言神通者,淨剎有二:
│││ ││┌一方便淨,修萬行因,得淨土果;
│││ ││└二神通淨,謂以神通力,能令法界染淨皆淨。今文是後,義必兼前。
│││ │├四依正既具,必化眾生,須巧方便,即名號海。故彼品云:種種名號,隨眾生根教化調伏。
│││ │├五教化眾生,須開菩薩及涅槃城。舊經梵本,一切智下,皆有法字。
│││ ││ 法即所證,是涅槃城;城即防非,是解脫海。
│││ │├六示生行業,為至果因,即眾生海。
│││ │├七徧入化處,常處生死,隨物壽限,即壽量海。
│││ │├八欲得依正,須作福田,即安立海,安立法式故。
│││ │├九令成因行,須說功德,即波羅蜜海,檀為行首偏說故。
│││ ││下之三句,即三輪化益,是變化海,教化眾生不離此故。
│││ │├十即意業記心輪;
│││ │├十一即語業教誡輪;
│││ │└十二即身業神通輪,並廣難思,十皆稱海。】
│││ └─壬二 後結請說
│││ ◎如是等法唯垂大悲普為開演。◎
│││ 【第二如是等下,結請為說。上三十問攝初會竟。】
│││【對第二會辨相攝者,彼五十句,第二、十句但是說意,故唯四十:
│││┌今初十句攝彼四十;後二、十句同初會故,已如前說。
│││├次請往因第二、十句,攝彼第二行位十句:
││││┌一者趣求,即彼十住,初發大心入賢位故。
││││├二即十向,迴向大願而為體故。
││││├三即十行。行願相扶,故得前卻。
││││├四即十地。
││││├五即十藏,諸菩薩行是所藏故。
││││├六即十願,十種大願為莊嚴故。
││││├七即十定,定能去惑為清淨故。
││││├八即十忍,忍是出離中最勝故。
││││├九即十通。
││││└十即十頂,本事相應為超勝故。若以頂即十忍,第八句攝。此句別出,通於前九,已如上辨。
│││└次請示果用第三、十句,攝彼第一、十句。彼中十句,五依、五正,而依正間問:
│││ 一佛剎;二佛住;三佛剎莊嚴;四佛法性;五佛剎清淨;六佛所說法;七佛剎體性;八佛威德;
│││ 九佛剎成就;十佛大菩提。望於初會及今經文有開合者。此及初會總相該通。彼屬當會,故小異耳。
│││ 若欲攝者:
│││ 一即彼大菩提;
│││ 二即佛所說法;
│││ 三即彼依報:五中前四;
│││ 四即佛住,常住大悲調眾生故。
│││ 五即法性,菩提涅槃功德性故。
│││ 六眾生道,彼中略無,以眾生海但所化故。
│││ 七亦佛住,住生死故。
│││ 八為福田,即佛剎成就,安立海故。
│││ 九亦法性,佛以功德為法性故。
│││ 下之三句即彼威德,三輪變化為威德故。
│││ 上以此問,攝前二分八十問竟。其第八會二百句問,義不異此。文廣不會。】 (疏02 終)
│││
│││(有十一分,本會九分,末會二分:
│││ ┌本會九分者:一第二如來三昧分;二第三淨土現相分;三第四遠集新眾分;四第五舉失顯德分;五
│││ │ 第六偈頌讚德分;六第七普賢開發分;七第八毫光照益分;八第九文殊述德分;九第十無涯大用分。
│││ └末會二分者:第一六千比丘分;第二諸乘人分。)
│││
││├─丁二 如來三昧分 分三
│││【大文第二爾時世尊下,三昧分。欲酬念請,現相而答。先明三昧為能現故;正與法界體相應故;
│││ 是果法界佛自證故;唯佛能窮法界源故;果法離言證相應故;欲顯體用皆自在故;欲令一切同佛證故。
│││ 文分為三:初入定緣;二入定因;三正入定。】
│││┌─戊一 入定緣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一切大眾心之所念,◎
││││【今初。神以知機,領眾念請,故入至定,正顯以心傳心義也。】
│││├─戊二 入定因 分二
││││【二大悲為身下,明入定因。以深廣悲而為因故。文中二:先別明四悲;後結其周徧。】
││││┌─己一 別明四悲
│││││◎大悲為身、大悲為門、大悲為首,以大悲法而為方便,◎
│││││【四悲各有二義。
│││││┌一身二義者。
││││││┌一是入定所依之身,悲所熏故。
││││││└二身者體義,依義。欲入深定,全依大悲而為體故。
│││││├二門二義者。
││││││┌一佛有大智大定等門,數過塵算。今欲利生,唯依悲門令物入故。
││││││└二者定為所入,悲為能入,佛自入故。
│││││├三首二義者。
││││││┌一是初義,凡所益物,皆以大悲為先導故。
││││││└二者勝義,謂非不用餘智定等門,悲增勝故。
│││││└四方便二義者。
│││││ ┌一悲定相導,互為方便。今以悲入定,益物之方便故。
│││││ └二者以是智定相即大悲,不滯愛見,故名方便,方能令物普入法界。】
││││└─己二 結其周徧
││││◎充滿虛空徧周法界,◎
││││【後充滿下,結其周徧。四皆充徧。界有二義:一廣周故;二無緣故。
││││ 又周法界彰徧事故。帝網重重皆入處故。】
│││└─戊三 正入定 分二
│││【第三入於師子頻申三昧者。正明入定。略為二門。先總。後別。】
│││ ┌─己一 總
│││ │◎入於師子頻申三昧;◎
│││ │【先總者。三昧總稱,此云等持,平等持心趣一境故。然法界之體,非定非亂。法性寂然,強名為定。
│││ │ 寂而常照,即名為慧。定慧均者,名為平等。心智契合,名一境性。非合非散,超情絕想,
│││ │ 故云三昧。師子頻申,即定別名。以定業用,從喻為名。頻申,晉經名為奮迅。俱是舒展通暢之狀。
│││ │ 亦是震動縱任自在無畏之相。就法釋者:
│││ │ 即用之體,寂而造極,則差別萬殊,無非法界。
│││ │ 即體之用,不為而周,故大小相參,緣起無盡。是曰頻申自在之義也。】
│││ └─己二 別
│││【第二別釋者。何名師子?為何義故奮迅頻申?
│││ 依涅槃經師子吼品,明師子王,自知身力,牙爪鋒鋩,乃至晨朝出穴而吼,為十一事,廣有譬合。
│││ 又離世間品云:菩薩師子王,白淨法為身,四諦為其足,正念以為頸,慈眼智慧首,頂繫解脫繒,
│││ 勝義空谷中,吼法怖眾魔。然與涅槃,足等小異。今此文中,復以大悲為身首等。明知但取當處義似,
│││ 未必楷定。今會取諸文。先以十法,合彼師子;後依涅槃,為十一事。
│││┌今初:
││││┌一以同體大悲為身,身即體故。
││││├二以增上大悲為首,首即上故。
││││├三以即智大慈為眼,慈眼視故。
││││├四純以智慧為牙爪,明利穿徹故。
││││├五以大悲方便為振尾,四悲居末,方便震動故。
││││├六總取四悲為足,依此立故。
││││├七法界三昧以為其窟,所入證故。
││││├八無緣大悲以為窟門,出入處故。
││││├九體用無礙為頻申,皆自在故。
││││└十以四無礙廣演證入法界法門,以為哮吼,決定宣說一切眾生本與如來同一法界,一證見已一切證故。
││││ 如此師子,是真師子。約義分異,隨一一門,皆稱法界,具無盡德。如金師子,一切皆金。
││││ 以金融故,無二無別,舉一全收。
│││└第二,為十一事而頻申者。
│││ ┌一為摧破一切魔軍,及未證法界詐師子故。文云:勇猛精進,摧諸魔眾。
│││ ├二示眾神力,十智力等無量力故。文云:如來威力不思議故。
│││ ├三淨法界土,佛住處故。即現淨土分。文云:如於此逝多林,給孤獨園,見佛國土清淨莊嚴。
│││ │ 如是十方盡法界、虛空界、一切世界亦如是見。
│││ ├四為令邪見諸凡夫等知歸處故。文云:無歸趣者為作歸趣。
│││ ├五為安撫生死怖群黨故。文云:了達世間皆如夢等;又云:若有菩薩心堅固,久處生死無疲厭,
│││ │ 彼人具足普賢行,得佛功德無能壞。
│││ ├六為覺悟無明眠眾生故。文云:得無癡翳清淨智眼;又云:於一切法離諸暗障。
│││ ├七為行惡法者捨放逸故。文云:發起十種無疲厭心。又云:摧破一切外道邪論。
│││ ├八令諸菩薩來歸附故。即集新眾分:十方菩薩悉皆雲集。
│││ ├九調諸二乘諸大香象,令如聾盲捨憍慢故。即舉失顯德分。
│││ ├十教諸菩薩一切子息令頓證故。即通本會大用分中廣說其相。
│││ └十一莊嚴正見四類眾海,不怖一切邪小徒黨,邪小徒黨皆怖畏故。亦大用分廣說其相。
│││ 略舉十一,以順彼經。廣收下經,具無量意。又如野干隨逐師子百年,不能作師子吼。大德聲聞,
│││ 雖處法會,如聾如盲。是師子子隨至三年,能師子吼;圓教菩薩三生頓圓,況不能說。
│││ 五十七經,有十奮迅、十師子吼,恐厭繁文。】
││├─丁三 淨土現相分 分三
│││【大文第三入三昧已下,淨土現相分。淨土是依,現相通正。酬前念請,示相答故。令其目擊,可現證故。
│││ 云何目擊?此淨土分,具答上來三十句問。且從相顯。此中答初果體十問:
│││┌一所現境界法界無邊,答境界問。文云:佛於一念中,普現難思事,菩提深境界,無有能測知。
│││├二大悲方便為眾生現,答智行問。文云:大覺威神力,顯現無數行。
│││├三現大勝用,是答神通。文云:甚深法王法,無量難思議,所現諸神通,舉世莫能測。
│││├四知佛威力令眾現證,答佛力問。文云:佛力不思議,一切皆能現。
│││├五三昧大用師子頻申,答無畏問。文云:勇猛大智幢,堅固無能動。又云:能摧諸外道,種種差別見。
│││├六正入三昧及下廣列,答三昧問。文云:三昧妙神通,智慧無邊際。
││││ 又云:諦觀諸佛力,三昧及神通,億劫共思量,不能知少分。
│││├七淨法界土及列四悲,答所住問。文云:已得菩提智,於世起慈悲。
│││├八能令大小融攝自在,答最勝問。文云:一切極微剎,神通不可量。
│││├九見如來身徧於法界,答佛身問。文云:佛以相嚴身,凝光如滿月,曩劫因修忍,化現於十方。
│││└十則見如來智所證入,答智慧問。文云:佛子應善學,甚深諸佛法,證入諸法中,無着智境界。
│││ 上所引文,多是偈讚;偈讚正讚三昧相故。
│││ 餘二十句,集眾中答;集眾亦是三昧力故。是知若能、若所,諸境、諸心,無非教體。
│││ 又二聖開顯,菩薩讚德,亦寄言答,以說所現。是故名為現相答耳。
│││ 就文分三:初結前生後;二嚴此園林;三結通法界。】
│││┌─戊一 結前生後
││││◎入三昧已,一切世間普皆嚴淨。◎
││││【今初,即入三昧已,此是結前。由入定故,方能現相。精義入神,以致用故。寂然不動,無不通故。
││││ 三昧即是法之體故。依體起用,不離體故。故牒三昧以為用本。一切世間普皆嚴淨,即生後也。】
│││├─戊二 嚴此園林 分二
││││【第二於時下,嚴此園林。於中有二:先正顯嚴,即器界嚴;後出嚴所因,即智正覺嚴。】
││││┌─己一 正顯嚴即器界嚴 分三
│││││【今初有三:一嚴重閣;二嚴園林;三嚴虛空。從略至廣,說有此三,表三緣起:謂閣表自體緣起;
│││││ 林表有為緣起;空表無為緣起。為與無為既無障礙,即是自體。寄顯差別,三不相離。】
│││││┌─庚一 嚴重閣 分二
││││││【初中分二。先總;後別。】
││││││┌─辛一 總
│││││││◎於時,此大莊嚴樓閣,忽然之間,高廣嚴麗,徧周法界;◎
│││││││【今初,高而無上,廣而無邊,嚴飾華麗,備如下說。徧周法界,語廣分量。表定契心體,
│││││││ 不見內外。即事會真,破情顯法。自內而觀,同真性故,廣博無際。自外而觀,不壞相故。
│││││││ 閣外有林,林外有空。三重寬狹,莊嚴各異。斯即事理交徹,十方三際無不圓融。林空例然。
│││││││ 證無漸次,云忽然也。】
││││││└─辛二 別
││││││◎金剛為地;眾寶嚴飾;如意寶網,無能勝幢,列布其中;無數寶華,及眾摩尼,普散其上;
││││││ 一切寶聚,處處盈滿,毘瑠璃寶,以為其柱;光明照世摩尼寶王以用莊嚴;閻浮檀金,及諸摩尼,
││││││ 周徧嚴飾;一切眾寶,門闥窓牖,含輝交映,相望間列;階墀軒檻,一切皆以妙寶莊嚴;
││││││ 奇形異像,如諸世主;一切眾生種種相海,摩尼寶網以覆其上;於諸門側悉建幢幡。一一嚴事,
││││││ 各各流光,徧周法界;於樓閣外,階砌欄楯,其數無量,不可稱說;靡不咸以摩尼所成。
││││││ 眾雜妙寶周徧校飾。◎
││││││【二金剛為地下,別明嚴麗。表緣起萬德無不備故。金剛為地,心地堅故;眾寶嚴飾,性功德故。
││││││ 如意寶網,無心而現,交絡隱暎不相礙故。無能勝幢,一切最勝超物表故。列布其中,無不周故。
││││││ 無數寶華,萬行因故。餘之表法,隨宜消息。】
│││││├─庚二 嚴園林
││││││◎爾時,復以佛神力故,令逝多林忽然廣博,與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諸佛世界其量正等,
││││││ 一切妙寶間錯莊嚴;以不可說寶莊嚴其地,無數摩尼寶以為垣牆,寶多羅樹莊嚴行列其間。復有
││││││ 無量香河香水盈滿湍激洄澓;一切寶華隨流右轉演出一切佛法音聲,不思議寶芬陀利華菡萏芬敷;
││││││ 一切妙寶、波頭摩華,鮮榮布濩;不思議數妙寶華樹高顯榮茂列植其岸;不思議數種種雜寶、
││││││ 臺榭、樓觀於其岸上次第行列,摩尼寶網之所彌覆。阿僧祇摩尼寶放大光明,阿僧祇眾雜妙寶
││││││ 莊嚴其地,蘊眾香藏騰出香雲香,氣氛氳普熏法界。復建無量種種寶幢,所謂:無量寶香幢、
││││││ 無量寶衣幢、無量寶幡幢、無量寶繒幢、無量寶華幢、無量寶瓔珞幢、無量寶鬘幢、無量寶鈴幢、
││││││ 無量威德寶網幢、無量摩尼寶王傘蓋幢、無量光明普照摩尼王幢、無量出一切如來名號圓滿音聲
││││││ 摩尼王幢、無量師子遊步摩尼王幢、無量說一切如來本事相應行海摩尼王幢、
││││││ 無量普現法界差別影像摩尼王幢、如是一切諸妙寶幢周徧十方,處處嚴飾。◎
││││││【第二爾時復以下,明園林嚴。】
│││││└─庚三 嚴虛空
│││││◎爾時,逝多林上虛空之中有不思議天寶宮殿諸樓閣雲;復有無數香樹雲、不可說須彌山雲、
│││││ 不可說伎樂雲、出美妙音歌讚如來,不可說寶蓮華雲徧覆莊嚴,不可說寶師子座雲、敷以天衣菩薩
│││││ 坐上歎佛功德,不可說天王形像摩尼寶雲、不可說白真珠雲、不可說赤真珠寶樓閣雲徧覆莊嚴、
│││││ 不可說一切堅固金剛珠雲雨莊嚴具,如是一切寶莊嚴雲皆悉盡於虛空法界周徧嚴飾。◎
│││││【第三爾時逝多林上虛空之中下,明虛空嚴,並顯可知。】
││││└─己二 出嚴所因即智正覺嚴
││││ ┌─庚一 徵
││││ │◎何以故?◎
││││ │【第二何以故下,出所因。文中分二。先徵。何以世界忽爾廣嚴。】
││││ └─庚二 釋
││││◎如來所種清淨善根不思議故;如來所成白淨法聚不思議故;如來威力祕密加持不思議故;
││││ 如來神變能以一身普徧一切諸佛世界不思議故;
││││ 如來能以神力普令十方一切諸佛及佛國土皆入其身不思議故;
││││ 如來能於一極微塵中普現一切差別世界不思議故;
││││ 如來能於一一毛端現過去際一切諸佛出興次第不思議故;
││││ 如來能於一一毛孔放大光明一一光明悉能顯照一切世界不思議故;
││││ 如來能於一一毛孔出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變化雲充滿一切諸佛剎土不思議故;
││││ 如來能於一一毛孔普現十方一切世界成住壞劫不思議故;◎
││││【後如來下,釋。釋意云:如來之德不思議故。即智正覺嚴是。前為眾示其身力,佛力上加,令眾見故。
││││ 文有十句:一宿善根力;二無漏智力;三眾福威力及加持力。
││││ 餘之七句,神通自在力。於中
││││ ┌一展,正徧於依;
││││ ├二卷,即依正入正;
││││ ├三橫包,即依中現依;
││││ ├四竪攝,即正中現正;
││││ ├五出光普照;
││││ ├六出用普周。上二皆明正徧依也。
││││ └七成壞相,即是正中現依。
││││ 然成處有壞,壞處有成,則是顯深;若一毛中,各見成壞,有多事別,即是顯廣。
││││ 略舉十句不可思議,以顯無盡,云何不能頓淨法界。】
│││└─戊三 結通法界 分二
│││ ┌─己一 結前標後
│││ │◎如於此逝多林給孤獨園見佛國土清淨莊嚴,如是十方盡法界、虛空界、一切世界亦如是見。◎
│││ │【第三如於此逝多林下。結通法界。於中二:先結前標後。】
│││ └─己二 顯彼嚴相
│││◎所謂:見如來身徧逝多林,菩薩眾會各各圓滿;見普雨一切莊嚴具雲,莊嚴建立;
│││ 見普雨一切寶威力光明雲,照曜法界; 見普雨一切摩尼寶雲,周徧莊嚴;
│││ 見普雨一切莊嚴蓋雲,覆一切剎; 見普雨一切天身變化雲,皆妙嚴飾;
│││ 見普雨一切華樹雲,其華開敷猶如海藏;見普雨一切繒綵雲,盤旋宛轉;
│││ 見普雨一切衣服雲,繽紛而下; 見普雨一切華鬘瓔珞雲,相續不絕;
│││ 見普雨一切燒香雲,其形旋轉如眾生身;見普雨一切妙寶華網雲,周徧莊嚴、相續不斷;
│││ 見普雨一切末香雲,香氣周流彌布十方;見普雨一切眾寶幢幡雲,天女執持,周旋空界;
│││ 見普雨一切寶蓋雲,其蓋周圓眾寶所成微妙蓮華莊嚴其上,流出樂音聲聞法界;
│││ 見普雨一切寶師子座雲,如諸眾生所有形像,雜寶鬘網瓔珞莊嚴。◎
│││【後所謂下,顯彼嚴相。言見如來身住逝多林者,見住彼彼十方界林,非是彼界遙見此佛住此園林。
│││ 是故文云:菩薩眾會各各圓滿。下諸嚴事,亦是說彼。又是一會徧一切處,亦非彼彼各自有佛,
│││ 是故名為難思境耳。現相分竟。】
││├─丁四 遠集新眾分 分三
│││【大文第四。爾時毗盧遮那下,遠集新眾分。此有三意:
│││ ┌一集彼同證,令此眾會皆仰慕故。
│││ ├二顯三昧力,令諸菩薩來歸附故。
│││ └三令彼作用,以代如來現相答故。文中分三:一總標因起;二別集十方;三總結稱歎。】
│││┌─戊一 總標因起
││││◎爾時,毘盧遮那如來住此師子頻申三昧,◎
││││【今初,由定力集,所以標之。】
│││├─戊二 別集十方 分十
││││┌─己一 東方 分十
│││││┌─庚一 來處遠近
││││││◎即時東方過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世界海外,◎
││││││【二即時東方下,別集十方,即為十段。段各有十;今初,東方分十段者:
││││││ 一來處遠近。集極遠者,表證深故。初會亦遠,初為所信。此為證入,證入於初一合相故。
││││││ 中間諸位淺深不同,義似金剛,亦如成環,初後合故。】
│││││├─庚二 世界名別
││││││◎有世界海名金沙燈雲幢,◎
││││││【二有世界下,世界名別,可以義思。】
│││││├─庚三 本事佛號
││││││◎佛號毘盧遮那吉祥威德王;◎
││││││【三佛號下,本事佛號。】
│││││├─庚四 主菩薩名
││││││◎於彼如來大眾海中有菩薩摩訶薩名毘盧遮那焰願藏光明,◎
││││││【四於彼下,主菩薩名。】
│││││├─庚五 伴從眷屬
││││││◎與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諸菩薩俱,受彼佛教;
││││││ 從彼佛土道場眾海而來,向此娑婆世界毘盧遮那佛所,◎
││││││【五與不可說下,伴從眷屬。】
│││││├─庚六 廣興雲供
││││││◎悉以神力出興種種諸供養雲;所謂:天華雲、天香雲、天寶蓮華雲、天鬘雲、天寶雲、
││││││ 天瓔珞環釧雲、天寶蓋雲、天妙衣雲、天寶幢幡雲、天一切妙寶莊嚴具雲,皆悉充滿虛空法界;◎
││││││【六悉以下,廣興雲供。皆云天者,自然光淨故。】
│││││├─庚七 詣佛作禮
││││││◎既至佛所,頂禮佛足以為供養;◎
││││││【七既至下,詣佛作禮。】
│││││├─庚八 化座本方
││││││◎修敬畢已,即於東方化作寶莊嚴樓閣,摩尼寶網彌覆其上;
││││││ 於樓閣中化作光照十方摩尼寶王大蓮華藏師子之座,◎
││││││【八修敬畢下,化座本方。本方化者,參而不雜。】
│││││├─庚九 主屬同坐
││││││◎諸菩薩眾各於其上,結跏趺坐,◎
││││││【九諸菩薩下,主屬同坐。】
│││││└─庚十 冠網嚴身
│││││◎以大如意摩尼寶網羅覆其身。◎
│││││【十以大如意下,冠網嚴身。準於舊經:冠網第九;同坐第十,則以冠網唯屬於主。
│││││ 今當第十,則主屬俱有。】
│││││【下之九方,十段皆同。有異當釋。其間佛名、剎號,及所表法,可以虛求。
│││││ 然皆人法依正因果事理,事事無礙法界自在德耳。所有供具皆言雲者,乃有多義:
│││││ 謂能含潤故;能蔭物故;無心現故;無障礙故;視之則有,攬不得故;來無所從去無至故。
│││││ 取類於雲,非結雲成,以聲雲等不可見故。又令寶等非真實供,不尊重故。】
││││├─己二 南方 分十
│││││┌─庚一 來處遠近
││││││◎南方過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世界海外,◎
│││││├─庚二 世界名別
││││││◎有世界海名金剛海藏,◎
│││││├─庚三 本事佛號
││││││◎佛號普光徧照吉祥藏王;◎
│││││├─庚四 主菩薩名
││││││◎於彼如來大眾海中,有菩薩摩訶薩名難摧伏速疾精進王,◎
│││││├─庚五 伴從眷屬
││││││◎與不可說世界海極微塵數諸菩薩俱,從彼佛會向如來所,◎
│││││├─庚六 廣興雲供
││││││◎悉以神力齎持種種微妙寶鬘諸供養具,交絡莊嚴;所謂:持一切妙寶香華鬘、持一切妙寶輪網鬘、
││││││ 持一切寶華瓔珞鬘、持一切金剛寶瓔珞鬘、持一切摩尼寶網鬘、持一切諸寶繒綵鬘、
││││││ 持一切寶形像瓔珞鬘、持一切出現吉祥光摩尼寶瓔珞鬘、持一切毘盧遮那摩尼莊嚴寶網鬘、
││││││ 持一切師子遊步摩尼寶瓔珞網鬘,悉以神力充滿一切諸世界海,◎
││││││【二南方供具皆云持者,表修持故;皆云鬘者,例餘九方,所求供具,各一事故。
││││││ 舊經五句云帶,五句雜明。梵本十句,皆云繫縛。
││││││ 故總句有交絡莊嚴,是義翻也。則應十句皆言交絡。】
│││││├─庚七 詣佛作禮
││││││◎既至佛所,頂禮佛足以為供養;◎
│││││├─庚八 化座本方
││││││◎修敬畢已,即於南方化作毘盧遮那眾寶莊嚴勝妙樓閣,摩尼寶網彌覆其上;
││││││ 於樓閣中化作普照十方摩尼寶蓮華藏師子之座,◎
│││││├─庚九 主屬同坐
││││││◎諸菩薩眾各於其上結跏趺坐,◎
│││││└─庚十 冠網嚴身
│││││◎以天拘蘇摩妙寶華網羅覆其身。◎
││││├─己三 西方 分十
│││││┌─庚一 來處遠近
││││││◎西方過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世界海外,◎
│││││├─庚二 世界名別
││││││◎有世界海名須彌山幢毘盧遮那摩尼寶燈,◎
│││││├─庚三 本事佛號
││││││◎佛號法界智燈王;◎
│││││├─庚四 主菩薩名
││││││◎於彼如來大眾海中,有菩薩摩訶薩名普徧出生吉祥威德王,◎
│││││├─庚五 伴從眷屬
││││││◎與不可說世界海極微塵數諸菩薩俱,從彼佛會向如來所,◎
│││││├─庚六 廣興雲供
││││││◎悉以神力出興種種須彌山雲;所謂: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種種色幢須彌山雲;
││││││ 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種種色塗香、燒香、末香須彌山雲;
││││││ 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種種色金光莊嚴摩尼寶王眾妙資具須彌山雲;
││││││ 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種種焰光圓滿莊嚴星宿幢須彌山雲;
││││││ 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種種妙色金剛月藏摩尼寶王莊嚴境界須彌山雲;
││││││ 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種種光明普照法界,閻浮檀金摩尼王幢須彌山雲;
││││││ 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種種法界差別,光明普照一切摩尼王幢須彌山雲;
││││││ 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一切如來差別相好摩尼寶王須彌山雲;
││││││ 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一切如來本所修行諸菩薩行本事因緣相應行海微妙音聲摩尼王幢須彌山雲;
││││││ 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一切如來徧坐道場摩尼寶王須彌山雲;一一充滿虛空法界;◎
││││││【三西方皆云須彌山者,梵本但有須彌之言,即是妙高,非要山也。】
│││││├─庚七 詣佛作禮
││││││◎既至佛所,頂禮佛足以為供養;◎
│││││├─庚八 化座本方
││││││◎修敬畢已,即於西方化作一切香王樓閣,真珠寶網彌覆其上;
││││││ 於樓閣中化作種種因陀羅差別光幢摩尼寶王妙蓮華藏師子之座,◎
│││││├─庚九 主屬同坐
││││││◎諸菩薩眾各於其上結跏趺坐,◎
│││││└─庚十 冠網嚴身
│││││◎冠以如意摩尼寶冠,以妙色差別摩尼珠網羅覆其身。◎
││││├─己四 北方 分十
│││││┌─庚一 來處遠近
││││││◎北方過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世界海外,◎
│││││├─庚二 世界名別
││││││◎有世界海名寶衣光焰幢,◎
│││││├─庚三 本事佛號
││││││◎佛號吉祥大光明徧照一切虛空法界;◎
│││││├─庚四 主菩薩名
││││││◎於彼如來大眾海中,有菩薩摩訶薩名無礙吉祥勝藏王,◎
│││││├─庚五 伴從眷屬
││││││◎與不可說世界海極微塵數諸菩薩俱,從彼佛會向如來所,◎
│││││├─庚六 廣興雲供
││││││◎悉以神力出興一切妙寶衣雲,周徧莊嚴盡虛空界;所謂:黃色光明摩尼寶王衣雲、
││││││ 種種香熏摩尼寶王衣雲、淨妙日幢摩尼寶王衣雲、金焰熾盛吉祥光照摩尼寶王衣雲、
││││││ 雜寶流光摩尼寶王衣雲、一切上妙星宿形像摩尼寶王衣雲、白玉光焰因陀羅網摩尼寶王衣雲、
││││││ 毘盧遮那殊勝赫奕吉祥光焰摩尼寶王衣雲、
││││││ 光照諸境能令十方一切法界皆出光明互相涉入毘盧遮那摩尼寶王衣雲、大海莊嚴摩尼寶王衣雲,
││││││ 如是等雲,一一充滿虛空法界;◎
││││││【四北方皆云衣者,忍辱慚愧嚴法身故。】
│││││├─庚七 詣佛作禮
││││││◎既至佛所,頂禮佛足以為供養。◎
│││││├─庚八 化座本方
││││││◎修敬畢已,即於北方化作大海出生摩尼寶王樓閣,及毘琉璃寶勝蓮華藏師子之座,◎
│││││├─庚九 主屬同坐
││││││◎諸菩薩眾各於其上結跏趺坐,◎
│││││└─庚十 冠網嚴身
│││││◎以星宿幢妙莊嚴藏摩尼寶王為髻明珠,以師子遊步妙威德王摩尼寶網羅覆其身。◎
││││├─己五 東北方 分十
│││││┌─庚一 來處遠近
││││││◎東北方過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世界海外,◎
│││││├─庚二 世界名別
││││││◎有世界海名一切大地王,◎
│││││├─庚三 本事佛號
││││││◎佛號放寶光網徧照法界無相眼;◎
│││││├─庚四 主菩薩名
││││││◎於彼如來大眾海中,有菩薩摩訶薩名妙變化徧法界願月王;◎
│││││├─庚五 伴從眷屬
││││││◎與不可說世界海極微塵數諸菩薩俱,從彼佛會向如來所,◎
│││││├─庚六 廣興雲供
││││││◎悉以神力化作種種妙寶嚴飾諸樓閣雲;所謂:現一切寶幢樓閣雲、現一切香王樓閣雲、
││││││ 現一切燒香樓閣雲、現一切白栴檀香樓閣雲、現一切拘蘇摩花樓閣雲、現一切摩尼寶王樓閣雲、
││││││ 現一切金剛寶王樓閣雲、現一切閻浮檀金樓閣雲、現一切繒綵衣服樓閣雲、
││││││ 現一切眾妙蓮華樓閣雲;如是等雲,一一彌覆虛空法界;◎
││││││【五東北方云樓閣者,悲智二利相因顯故。】
│││││├─庚七 詣佛作禮
││││││◎既至佛所,頂禮佛足以為供養;◎
│││││├─庚八 化座本方
││││││◎修敬畢已,即於東北方化作一切法界門妙寶山峰摩尼寶王樓閣,
││││││ 及無比香王摩尼寶蓮華藏師子之座,◎
│││││├─庚九 主屬同坐
││││││◎諸菩薩眾各於其上結跏趺坐,◎
│││││└─庚十 冠網嚴身
│││││◎冠以種種雜色摩尼寶王妙莊嚴冠,以拘蘇摩華如意寶網羅覆其身。◎
││││├─己六 東南方 分十
│││││┌─庚一 來處遠近
││││││◎東南方過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世界海外,◎
│││││├─庚二 世界名別
││││││◎有世界海名香雲莊嚴幢,◎
│││││├─庚三 本事佛號
││││││◎佛號龍自在王;◎
│││││├─庚四 主菩薩名
││││││◎於彼如來大眾海中,有菩薩摩訶薩名法慧光明威德王,◎
│││││├─庚五 伴從眷屬
││││││◎與不可說世界海極微塵數諸菩薩俱,從彼佛會向如來所,◎
│││││├─庚六 廣興雲供
││││││◎悉以神力出興種種上妙寶色圓滿光明雲;所謂:金色幢圓滿光明雲、無量寶色圓滿光明雲、
││││││ 如來頂髻色圓滿光明雲、如來眉間毫相色圓滿光明雲、種種寶色圓滿光明雲、
││││││ 蓮華藏色圓滿光明雲、寶樹垂枝色圓滿光明雲、摩尼寶王色圓滿光明雲、閻浮檀金色圓滿光明雲、
││││││ 日月星宿色圓滿光明雲;如是等雲,一一充滿虛空法界;◎
││││││【六東南方云圓滿光者,權實二智無闕行故。】
│││││├─庚七 詣佛作禮
││││││◎既至佛所,頂禮佛足以為供養;◎
│││││├─庚八 化座本方
││││││◎修敬畢已,即於東南方化作離垢摩尼拘蘇摩華毘盧遮那吉祥摩尼寶王樓閣,
││││││ 及金剛摩尼寶蓮華藏師子之座,◎
│││││├─庚九 主屬同坐
││││││◎諸菩薩眾各於其上結跏趺坐,◎
│││││└─庚十 冠網嚴身
│││││◎以眾寶光焰摩尼王網羅覆其身。◎
││││├─己七 西南方 分十
│││││┌─庚一 來處遠近
││││││◎西南方過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世界海外,◎
│││││├─庚二 世界名別
││││││◎有世界海名日藏光明摩尼寶王,◎
│││││├─庚三 本事佛號
││││││◎佛號普智光照法月王;◎
│││││├─庚四 主菩薩名
││││││◎於彼如來大眾海中,有菩薩摩訶薩名摧碎一切魔力智幢王,◎
│││││├─庚五 伴從眷屬
││││││◎與不可說世界海極微塵數諸菩薩俱,從彼佛會向如來所,◎
│││││├─庚六 廣興雲供
││││││◎於一切毛孔出等虛空界種種焰雲;所謂:拘蘇摩華寶焰雲、種種音樂寶焰雲、一切色寶焰雲、
││││││ 金剛寶焰雲、種種香熏眾寶衣焰雲、如龍電光寶焰雲、毘盧遮那摩尼寶焰雲、騰輝摩尼寶焰雲、
││││││ 吉祥熾盛光藏摩尼寶焰雲、等三世如來普光教海摩尼寶焰雲;如是等雲,一一皆從毛孔中出,
││││││ 徧虛空界;◎
││││││【七西南方皆云燄者,以淨智慧燒惑薪故。
││││││ 上之七方,興供表法,通顯神通;下之三段,兼答前問後二十句。】
│││││├─庚七 詣佛作禮
││││││◎既至佛所,頂禮佛足以為供養;◎
│││││├─庚八 化座本方
││││││◎修敬畢已,即於西南方化作一念普現十方法界種種光明摩尼寶王樓閣,
││││││ 及香焰燈光摩尼寶王勝蓮華藏師子之座,◎
│││││├─庚九 主屬同坐
││││││◎諸菩薩眾各於其上結跏趺坐,◎
│││││└─庚十 冠網嚴身
│││││◎以離垢藏摩尼寶王妙光明網羅覆其身。◎
││││├─己八 西北方 分十
│││││┌─庚一 來處遠近
││││││◎西北方過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世界海外,◎
│││││├─庚二 世界名別
││││││◎有世界海名毘盧遮那願藏,◎
│││││├─庚三 本事佛號
││││││◎佛號普光徧照須彌山王;◎
│││││├─庚四 主菩薩名
││││││◎於彼如來大眾海中,有菩薩摩訶薩名毘盧遮那願智星宿幢,◎
│││││├─庚五 伴從眷屬
││││││◎與不可說世界海極微塵數諸菩薩俱,從彼佛會向如來所,◎
│││││├─庚六 廣興雲供
││││││◎於念念中各於其身一切相好、一切肢分、一切毛孔一一皆出三世一切諸影像雲;所謂:
││││││ 出一切如來影像雲、出一切菩薩影像雲、出一切如來眾會影像雲、出一切如來變化輪影像雲、
││││││ 出一切如來本事海相應身影像雲、出一切聲聞、辟支佛影像雲、出一切如來菩提樹種種光色影像雲、
││││││ 出一切如來神通影像雲、出一切世主身影像雲、出一切清淨佛剎影像雲;
││││││ 念念出生如是等雲,一一充滿虛空法界;◎
││││││【八西北方十句,皆答前最後為一切眾生現諸影像。若約表者,為顯緣有似非真故。】
│││││├─庚七 詣佛作禮
││││││◎既至佛所,頂禮佛足以為供養;◎
│││││├─庚八 化座本方
││││││◎修敬畢已,即於西北方化作普照十方毘盧遮那摩尼寶王莊嚴藏樓閣,
││││││ 及光明徧照一切世間摩尼寶王大蓮華藏師子之座,◎
│││││├─庚九 主屬同坐
││││││◎諸菩薩眾各於其上結跏趺坐,◎
│││││└─庚十 冠網嚴身
│││││◎冠以普焰光明摩尼寶冠,以無能勝光明真珠網羅覆其身。◎ (經01 終)
││││├─己九 下方 分十
│││││┌─庚一 來處遠近
││││││◎爾時,下方過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世界海外,◎
│││││├─庚二 世界名別
││││││◎有世界海名一切如來圓滿普焰光,◎
│││││├─庚三 本事佛號
││││││◎佛號無著智星宿幢王;◎
│││││├─庚四 主菩薩名
││││││◎於彼如來大眾海中,有菩薩摩訶薩名破諸蓋障勇猛智自在王,◎
│││││├─庚五 伴從眷屬
││││││◎與不可說世界海極微塵數諸菩薩俱,從彼佛會向如來所,◎
│││││├─庚六 廣興雲供
││││││◎悉以神力,於其身上一一毛孔出演說種種法海妙音聲雲。所謂:
││││││ 出演說一切法義眾生語言陀羅尼海音聲雲、出演說一切三世菩薩修行方便海音聲雲、
││││││ 出演說一切菩薩誓願方便海音聲雲、 出演說一切菩薩圓滿清淨波羅蜜海音聲雲、
││││││ 出演說一切菩薩徧一切剎圓滿行海音聲雲、出演說一切菩薩成滿種種神通輪海音聲雲、
││││││ 出演說一切如來往詣道場破魔軍眾銷竭煩惱成等正覺神通輪海音聲雲、
││││││ 出演說一切如來轉妙法輪種種名句修多羅海音聲雲、
││││││ 出演說一切如來隨應教化調伏眾生方便行海音聲雲、
││││││ 出演說一切如來隨時隨善根隨其願力普令獲得一切智智善巧方便海音聲雲;
││││││ 如是等雲,一一充滿虛空法界,◎
││││││【(下第二經)九下方毛孔中十句供雲,答十二問:初之六句,答因中八問;餘二,上方答之。謂
││││││ 一答智莊嚴道,一切法義是智嚴故。
││││││ 二答趣求一切智道,修行即是趣求義故。
││││││ 三答大願。
││││││ 四答諸地,一地一度故;及答出離,言清淨故。
││││││ 五答諸菩薩行及答助道,助道即行故。
││││││ 六答神通。
││││││ 餘之四句,答果用四問,謂
││││││ 七答正覺問。
││││││ 八答轉法問。
││││││ 九答調伏眾生。
││││││ 十答開示一切智法城。】
│││││├─庚七 詣佛作禮
││││││◎既至佛所,頂禮佛足以為供養,◎
│││││├─庚八 化座本方
││││││◎修敬畢已,即於下方,化作現一切如來宮殿,光明種種色藏寶樓閣,
││││││ 及一切妙形像寶蓮華藏師子之座,◎
│││││├─庚九 主屬同坐
││││││◎諸菩薩眾各於其上結跏趺坐,◎
│││││└─庚十 冠網嚴身
│││││◎以普現一切菩提場影像光幢摩尼王冠以嚴其身。◎
││││└─己十 上方 分十
││││ ┌─庚一 來處遠近
││││ │◎上方過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世界海外,◎
││││ ├─庚二 世界名別
││││ │◎有世界海名無盡佛種性,◎
││││ ├─庚三 本事佛號
││││ │◎佛號普智圓滿差別光明大聲王;◎
││││ ├─庚四 主菩薩名
││││ │◎於彼如來大眾海中,有菩薩摩訶薩名普徧法界大願際,◎
││││ ├─庚五 伴從眷屬
││││ │◎與不可說世界海極微塵數諸菩薩俱,受彼佛教,發彼道場,而來向此娑婆世界毘盧遮那如來所,◎
││││ ├─庚六 廣興雲供
││││ │◎悉以神力各於其身一切相好、一切身分、一切肢節、一切毛孔、一切言音、一切名句、一切衣服、
││││ │ 一切莊嚴具中,現毘盧遮那等盡過去際一切諸佛、盡未來際一切諸佛、盡現在際一切諸佛、
││││ │ 并其眾會,十方剎土清淨雜染,廣狹大小,靡不皆現;
││││ │ 亦現彼佛過去所行檀那波羅蜜,隨順積集一切施行,受者、財物、本事、影像相應行海;
││││ │ 亦現彼佛過去所行尸羅波羅蜜,隨順積集本事影像相應行海;
││││ │ 亦現彼佛過去所行羼提波羅蜜,斷截肢體,心無動亂,隨順積集本事影像相應行海;
││││ │ 亦現彼佛過去所行毘梨耶波羅蜜,勇猛不退,隨順積集本事影像相應行海;
││││ │ 亦現彼佛過去所求一切如來禪那波羅蜜,隨順積集而得成就本事影像相應行海;
││││ │ 亦現彼佛過去所求般若波羅蜜,一切如來所轉法輪所成就法,發勇猛心一切皆捨本事影像相應行海;
││││ │ 亦現彼佛過去所成方便波羅蜜,樂見一切佛,樂行一切菩薩道、樂化一切眾生界本事影像相應行海;
││││ │ 亦現彼佛過去所發願波羅蜜,一切菩薩廣大誓願清淨莊嚴本事影像相應行海;
││││ │ 亦現彼佛過去所成一切菩薩力波羅蜜,了種種行清淨和合本事影像相應行海;
││││ │ 亦現彼佛過去所修一切菩薩智波羅蜜,圓滿清淨種種差別證悟法門本事影像相應行海;
││││ │ 如是所現一切如來本事影像相應行海,悉皆徧滿廣大法界。◎
││││ │【十上方中十句供內,通答因中二問。謂本事因緣,及波羅蜜。果中十句:下方供中答其四問;
││││ │ 西北方答影像一句;淨佛剎句,淨土合答。示眾生道,但是所化。入生死處,但是化處。
││││ │ 並通攝在所見境中。十問已竟。餘之五句,在此方中。
││││ │ 於檀度中,答其福田,及說布施功德二問。其三輪化益三句,亦通在諸句之中。
││││ │ 其所答問或不次者。十方齊來,諸供齊現,隨方取之,故不次耳。以門往收,無不次也。
││││ │ 又皆言本事者,表三世法體常住故。由得體用非一異智,以用隨體無不存故。德相業用皆自在故。
││││ │ 若理事別修,則不得爾。不同餘說,現在之法,體用俱有;過未之法,體用皆無。
││││ │ 況於小乘三世皆有。以彼所立過未有體,而無用故。】
││││ ├─庚七 詣佛作禮
││││ │◎既至佛所,頂禮佛足以為供養,◎
││││ ├─庚八 化座本方
││││ │◎修敬畢已,即於上方化作一切金剛寶王種種莊嚴藏樓閣,及帝青金剛寶王蓮華藏師子之座,◎
││││ ├─庚九 主屬同坐
││││ │◎諸菩薩眾各於其上結跏趺坐,◎
││││ └─庚十 冠網嚴身
││││◎以演說三世如來名號大音聲海;摩尼寶王為髻,明珠莊嚴寶冠,
││││ 以一切妙寶光焰熾盛摩尼王網羅覆其身。◎
│││└─戊三 總結稱歎 分三
│││【第三如是十方下,總結稱歎。於中三:初總明雲集;二總歎勝德;三總結集因。】
│││ ┌─己一 總明雲集
│││ │◎如是十方一切菩薩,各以種種神通,興種種供養雲,來會道場,普周法界。◎
│││ │【今初;雖會道場,而周法界。】
│││ ├─己二 總歎勝德 分二
│││ │┌─庚一 總顯所生
│││ ││◎此諸菩薩並其眷屬,皆從普賢行願所生,◎
│││ ││【二此諸下,總歎勝德。於中二:初總顯所生。】
│││ │└─庚二 別明勝德 分五
│││ │【後以淨智眼下,別明勝德。於中有五:
│││ │ 一上近諸佛德;二下化眾生德;三智慧深廣德;四說法無礙德;五大用自在德。】
│││ │ ┌─辛一 上近諸佛德
│││ │ │◎以淨智眼,普見三世一切諸佛眾所樂見種種相海;◎
│││ │ │【今初,五句分四:一十眼圓明,十身皆見。故云:一切種種相海。
│││ │ │ 謂三十二相、八萬四千、十蓮華藏微塵數相,皆悉得見。】
│││ │ ├◎得無礙耳,普聞十方一切如來所轉法輪修多羅海;◎
│││ │ │【二得無礙下,十耳圓聽一切法門。前三世竪窮,此十方橫徧。一切之言,通橫竪也。】
│││ │ ├◎已得至於一切菩薩最勝自在究竟彼岸;◎
│││ │ │【三已得下,具十自在,盡其邊涯。】
│││ │ ├◎於念念中現大神變,能徧親近十方諸佛;一身充滿一切世界,普現諸佛道場眾會,◎
│││ │ │【四於念念下二句,得十神通,徧近諸佛。
│││ │ │ 於中上句現大神變,容有多身;句但云一身,則不分而徧。
│││ │ │ 又上句但言近佛;下句意與眾俱。】
│││ │ ├─辛二 下化眾生德
│││ │ │◎光明徧照一切世界。◎
│││ │ │【第二光明徧照下,下化眾生德。於中五句:一光網徧攝。】
│││ │ ├◎於一塵中,普現十方盡虛空界一切世界。◎
│││ │ │【二於一塵下塵現多剎。】
│││ │ ├◎於彼世界現種種身。◎
│││ │ │【三於彼世下剎現多身。】
│││ │ ├◎隨諸眾生應受化者,調伏成熟,未曾失時;◎
│││ │ │【四隨諸下,隨機調伏。未熟而化,熟而不化,皆曰失時。今感而遂通,故無失矣。
│││ │ │ 上三句依中現依正。】
│││ │ ├◎一切毛孔出大音聲,周聞十方,演暢如來妙法輪雲,廣大境界;◎
│││ │ │【五一切毛孔下,毛孔演法,是化生教門,即正中現正;廣大境界,即所演也。
│││ │ │ 如來深境界,其量等虛空,故云廣大。】
│││ │ ├─辛三 智慧深廣德
│││ │ │【第三知諸眾生下,智慧深廣德。文有七句:六句喻明;末句結歸十力。】
│││ │ │◎知諸眾生悉皆如幻;◎
│││ │ │【一眾生緣成,故云如幻。論云: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如幻不實,故空;如幻不無,故有。
│││ │ │ 此二不二,即是中道。
│││ │ │ 若約空門,了幻無幻,方為見幻;
│││ │ │ 若約有門,幻法不無,方名為幻。故幻住自性不可思議。】
│││ │ ├◎知諸如來悉皆如影;◎
│││ │ │【二諸佛隨機,故云如影。真佛如光,無形質故;如虛空故。物機如質,能暎光故;能感佛故。
│││ │ │ 見佛如影,隨質端邪長短異故;隨心勝劣報化殊故。】
│││ │ ├◎知諸界趣業行受生悉皆如夢;◎
│││ │ │【三三界六趣因業受生,猶如夢境因思所起。】
│││ │ ├◎知諸世間所現果報如鏡中像;◎
│││ │ │【四隨質妍媸,像有好醜,隨因善惡,勝劣報生。前句約四生等殊;此約苦樂等報。
│││ │ │ 又前是引業;此是滿業,故不重也。】
│││ │ ├◎知諸世間諸有生起如熱時焰;◎
│││ │ │【五世間生起,皆想所持。熱燄非水,渴生水想。世間無生,妄起生想。諸有通於二十五有。
│││ │ │ 生起直論所起果報,不同前夢因業受生。若依攝論,燄遣執有心心法轉。今明了達依他非實,
│││ │ │ 妄起想心。】
│││ │ ├◎知諸國土依心想住皆如變化;◎
│││ │ │【六國是依報,亦心想生。心變影像,故依想住。心淨土淨,心染土染。今無而忽有,有已還無,
│││ │ │ 故如變化。幻喻為總;餘五為別。同異成壞,準思可知。下當廣說。】
│││ │ ├◎通達如來十種智力。◎
│││ │ │【後通達下一句,結歸十力;十種智力攝諸智故。六喻所喻,即十方智所知之法。】
│││ │ ├─辛四 說法無礙德 分二
│││ │ │┌─壬一 說法之身
│││ │ ││◎威德自在,如大牛王;◎
│││ │ ││【第四威德自在下,說法無礙德。文中二:初說法之身,威德蔽眾故。五十七云:牛王奮迅,
│││ │ ││ 映蔽一切天、龍、夜叉、乾闥婆等諸大眾故。】
│││ │ │└─壬二 說法之德
│││ │ │◎得無所畏,能師子吼。深入無盡辯才大海;了知眾生諸祕密海;深入文字語言智海;
│││ │ │ 了達法界猶如虛空。◎
│││ │ │【二得無所畏下,說法之德。初句具四無畏,能決定說;次深入下,具四辯才故,說稱物心:
│││ │ │ 初句辯無礙;了知下,義無礙;深入下,詞無礙;了達下,法無礙。
│││ │ │ 舊經倒為其次。今經不次。】
│││ │ └─辛五 大用自在德 分二
│││ │ ┌─壬一 總明所得
│││ │ │◎得諸菩薩神通智慧,◎
│││ │ │【第五得諸菩薩神通下,大用自在德。於中有二:初句總明所得;】
│││ │ └─壬二 別明通用
│││ │◎威力勇健,摧伏魔軍;◎
│││ │【後威力下,別明通用。於中八力:一威德力摧邪;】
│││ ├◎智力明徹,了達三世。知一切法無有違諍,而常趣求一切智地。
│││ │ 以無斷智入諸世間;以法界智流出教海。◎
│││ │【二智力下,智慧力窮法。即法智通,皆權實雙行:
│││ │ 初了三世者,智了其有,慧了其空;
│││ │ 次知一切下,空故無諍,而不壞相故求智地;
│││ │ 次以無斷下,不斷煩惱故入世間。而證法界故流教海。】
│││ ├◎得神通力,能令十方一切世界展轉相入;◎
│││ │【三得神通下,神通力融攝。】
│││ ├◎得善根力,於諸世界自在受生;◎
│││ │【四得善根下,善根力受生。】
│││ ├◎得周徧眼,普見十方一切世界廣狹大小;得無礙智,於微細境現廣大剎,於廣大境現微細剎,◎
│││ │【五得周徧下,普眼力無礙。】
│││ ├◎以自在力,於一佛所,得一切佛功德智慧威神所加,◎
│││ │【六以自在下,自在力上加。】
│││ ├◎普見十方,無有疑惑;◎
│││ │【七普見下,普智力決斷。】
│││ ├◎於一念頃,能以神通普徧十方一切剎海。◎
│││ │【八於一念下,無念力疾周。】
│││ │【上五門別歎:初句為總,同異成壞準思可解。歎勝德竟。】
│││ └─己三 總結集因
│││◎具足如是無量功德諸大菩薩滿逝多林,皆是如來威神之力。◎
│││【第三具足如是下,總結集因。結其在會因由佛力。集眾分竟。】
││├─丁五 舉失顯德分 分三
│││【大文第五,於時上首諸大聲聞下,舉失顯德分;亦名舉劣顯勝。謂舉二乘之不知為失為劣;
│││ 顯菩薩之不共勝德難量。何者?且五百弟子聲德俱高。身廁祇園,目覩嘉會。而於大用不見不知。
│││ 比夫日月麗天,盲者莫覩;雷霆震地,聾者不聞。是知
│││ 理契則鄰,菩薩遠而不隔;心迷便阻,聲聞對如聾盲。
│││ 問:無行經說:喜根強說,勝意謗生。此則凡愚許聞玄旨。法華將啟,威遣五千。此不令聞,恐其生謗。
│││ 如何今教異彼二經?
│││ 答:諸佛化儀,事非一準。喜根知謗,能為遠因。如罵良藥,服亦病愈。如聞毒鼓,死定無疑。
│││ 不謗不聞,無由取化。如賢護等曾謗不輕,於千劫中墮阿毗獄。其罪畢已,還遇不輕,受其教化。五千
│││ 上慢,留即謗生。故且遣之,令後成益。或佛在受化。或滅後聞經。其不在會,轉為宣說。聞父背喪,
│││ 服藥病除。此經五百,已居極果。聞不生謗,遣無成益。故留在座,令其不聞。方顯一乘不共凡小。
│││ 又法華意,漸教終極,敗種將生。威力遣之,篤勵在會。知住為貞實,去是繁柯。聞法疑除,自知作佛。
│││ 復獎今後,知法難聞。此經意顯頓教之初,欲彰深勝。留使不測,示闕因緣。篤諸後學,令聞慶悟。
│││ 勉乎凡流,修見聞種:或人天受道,或八難超昇,皆是如來方便大用;或海印炳現,或大權應為,
│││ 以顯法深。各有由矣。】
│││【文中三:初舉迷失之人;二顯所迷之境;三釋迷失之由。】
│││┌─戊一 舉迷失之人
││││◎於時,上首諸大聲聞:大智舍利弗、神通目揵連、摩訶迦葉、離婆多、須菩提、阿[少/兔]樓馱、難陀、
││││ 劫賓那、迦旃延、富樓那、彌多羅尼子等。◎
││││【今初,十人之中,三非大弟子。意該五百,故標云諸。
││││┌舍利,此云鶖鷺。其母目睛明利,似彼鳥故;弗者子也。從母立稱,故有子言。
││││├目揵連,此云採菽氏。上古仙人,山居豆食。尊者母是彼種。從外氏立名。有大神通。
│││││ 揀餘此姓,故復云大。
││││├摩訶迦葉,此云大飲光。本族仙人,身有光明,飲蔽餘光。又尊者身,亦有金光,飲蔽日月。
│││││ 頭陀第一。揀餘迦葉,故云大也。
││││├離婆多,此云室星。祀之而生。或云假和合。見有二鬼爭食死人,裂彼手足,悟身無我,云假和合。
│││││ 如智論說。
││││├須菩提,此云善現。生而室空,現善相故。亦曰空生,表解空故。
││││├阿[少/兔]樓馱,此云無滅;亦云無沒。一食之施,九十一返天上人間,不沒惡趣故。
││││├難陀,此云歡喜。性極聰敏,音聲絕倫故。
││││├劫賓那,此云黃頭。以是黃頭仙人族故。
││││├迦栴延,此云翦剃種;
││││├富樓那,此云滿願;
││││└彌多羅,此云慈也。尼者女也。彌多羅尼,即其母稱。母甚慈故。亦由懷之增慈心故。具云滿慈子。
││││ 廣辨古今譯殊,如音義等。德行緣起,廣如智論、阿含等說。】
│││├─戊二 顯所迷之境 分三
││││【第二在逝多林下,舉所迷之境。然初明不見,下文亦說不聞不思。心意既迷,六根皆昧。於中三:
││││ 初明迷果;次辨迷因;後總結迷失。】
││││┌─己一 明迷果
│││││◎在逝多林皆悉不見如來神力、如來嚴好、如來境界、如來遊戲、如來神變、如來尊勝、如來妙行、
│││││ 如來威德、如來加持、如來剎海;◎
│││││【今初十句:初總;餘別。十句多同念請果中,初之十句。謂先念勝境,佛為現之。對而不知,
│││││ 豈非迷失。神變多約大小等境,互為自在;遊戲,即明不壞本相。餘可準知。】
││││├─己二 辨迷因 分二
│││││┌─庚一 總明
││││││◎亦復不見不可思議菩薩境界、◎
││││││【次亦復不見下,明其迷因;因即菩薩。初句為總。正是分齊,兼所知境。】
│││││└─庚二 別顯
│││││◎菩薩集會、菩薩徧入、菩薩親近,菩薩神通、菩薩遊戲、菩薩眷屬、菩薩方處、菩薩師子座、
│││││ 菩薩宮殿、菩薩威儀、菩薩三昧、菩薩周徧觀察、菩薩師子頻申、菩薩勇猛、菩薩供養、菩薩授記、
│││││ 菩薩成熟、菩薩身業清淨、菩薩智身圓滿、菩薩願身顯示、菩薩色身普徧、菩薩相好具足、
│││││ 菩薩常光圓滿、菩薩放大光網、菩薩起變化雲、菩薩普徧方網、菩薩諸行圓滿,◎
│││││【次菩薩集會下,別顯。言集會者,正取新集菩薩;徧入者,謂身徧剎塵,智入諸法等;親近一句,
│││││ 舊經有二:謂普至、普詣。明十方菩薩普來至此,法界無邊盡皆詣彼,皆為近佛,故云親近。
│││││ 此中諸句,正說上來菩薩作用,約事可知。
│││││ 準離世間品,兼表法門,一一皆十。如十徧入、十觀察等。】
││││└─己三 總結迷失
││││◎如是種種皆悉不見。◎
││││【三如是種種下,總結迷失;可知。】
│││└─戊三 釋迷失之由 分二
│││【第三何以故下,釋迷所由:先徵;後釋。】
│││ ┌─己一 徵
│││ │◎何以故?◎
│││ │【徵意云:親居法會,何不見聞。】
│││ └─己二 釋 分二
│││ 【釋意云:彼境殊勝,宿因現緣並皆闕故。然皆廢本就迹,以明欲顯一乘因果不共。
│││ 文分二別:先法;後喻。】
│││ ┌─庚一 法 分二
│││ │【前中亦二:先闕宿因;後闕現緣。】
│││ │┌─辛一 闕宿因 分五
│││ ││【前中有五:第一總標善差;第二舉劣異勝;第三舉勝揀劣;第四結不見聞;第五徵釋結成。】
│││ ││┌─壬一 總標善差
│││ │││◎以善根不同故。◎
│││ │││【今初,昔唯小善,曾無大因。蒲柳之芽,安有松桂之質。】
│││ ││├─壬二 舉劣異勝 分二
│││ │││【第二彼於過去下,舉劣異勝。釋因不同,明無大善。有十九句分二:
│││ │││ 前十二句釋不見佛果之因;後七句釋不見菩薩之因。】
│││ │││┌─癸一 釋不見佛果之因 分二
│││ ││││┌─子一 不讚果故
│││ │││││◎彼於過去本不修習見一切佛種種神通妙善根故;本不讚說十方剎海普徧莊嚴淨功德故;
│││ │││││ 本不稱歎諸佛世尊種種神通變化事故;◎
│││ │││││【前中亦二:前三不讚果故;】
│││ ││││└─子二 不修勝因故 分三
│││ ││││ ┌─丑一 總明闕大心故
│││ ││││ │◎本不能於生死之中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故;
│││ ││││ │ 本不勸發一切眾生令住廣大菩提心故;◎
│││ ││││ │【後本不能於生死下九句,不修勝因故。於中三:初二句總明闕大心故;】
│││ ││││ ├─丑二 別明闕大悲故
│││ ││││ │◎本不能令如來種性不斷絕故;本不精勤攝受一切諸眾生故;◎
│││ ││││ │【次本不能令下二句,別明闕大悲故。】
│││ ││││ └─丑三 別明闕大智故
│││ ││││◎本不勤修一切菩薩波羅蜜故;本於生死不勸眾生求智眼故;本不修習順一切智諸善根故,◎
│││ ││││ 本不覺了如來出世勝善根故;本不獲得普徧嚴淨一切佛剎神通智故;◎
│││ ││││【後本不勤修下五句,別明闕大智故。】
│││ │││└─癸二 釋不見菩薩之因
│││ │││◎本不獲得菩薩所知廣大境界清淨眼故;本不欣求超出世間究竟不共大善根故;
│││ │││ 本不發起一切菩薩廣大誓願出離智故;本不從於一切如來威力加持之所生故;
│││ │││ 本不能知一切諸法皆如幻故;本不能知菩薩所知思想執持皆如夢故;
│││ │││ 本不能得菩薩勇猛廣大志樂深歡喜故;◎
│││ │││【第二本不獲得下,釋不見菩薩所因中七句:一闕十眼故;二闕性相無礙不共善故。餘五可知。
│││ │││ 由本不修,不聞不見。願諸後學修見聞種。】
│││ ││├─壬三 舉勝揀劣
│││ │││◎如是種種皆是普賢智眼境界,不與一切二乘所共。◎
│││ │││【第三如是種種皆是普賢下,舉勝揀劣。言如是者,指前所不見聞;普賢境者,即是舉勝。
│││ │││ 不共二乘,此名揀劣。】
│││ ││├─壬四 結不見聞
│││ │││◎以是因緣,彼諸上首大德聲聞不能聞、不能信、不能知、不能見、不能憶念、不能觀察、
│││ │││ 不能籌量、不能思惟、不能證入、不能分別。◎
│││ │││【第四以是因緣下,結不見聞。以前闕因境勝因緣,故不見聞:謂耳不聞,心不信,智不知,
│││ │││ 眼不見,聞慧不能憶念,修慧不能觀察,思慧不能籌量,思惟證智不能證入。】
│││ ││└─壬五 徵釋結成
│││ ││◎何以故?諸佛菩薩神通境界非諸二乘狹劣境故。是故,雖在逝多林中不見如來廣大神變。◎
│││ ││【第五何以故下,徵釋結成;可知。】
│││ │└─辛二 闕現緣 分三
│││ │【第二復次彼諸聲聞無如是下,明闕現緣。於中三:第一舉劣異勝;第二舉勝揀劣;第三結不見聞】
│││ │ ┌─壬一 舉劣異勝 分二
│││ │ │【初中二:初明闕勝德行故;後明安住自乘故。】
│││ │ │┌─癸一 闕勝德行故 分二
│││ │ ││┌─子一 闕勝德行
│││ │ │││◎復次,彼諸聲聞無如是菩薩所修最勝善根故,無如是見佛神通清淨智眼故,
│││ │ │││ 無如是甚深三昧微細觀察故,無如是廣大神力所加持故,無如是不可思議解脫門故,
│││ │ │││ 無如是神通自在故,無如是廣大勢力故,無如是廣大威德故,無如是最勝住處故,
│││ │ │││ 無如是智眼所行境故;◎
│││ │ │││【前中二。先正明闕勝德行。文有十句,即前不見聞境。】
│││ │ ││└─子二 結不見聞
│││ │ ││◎是故,於此不能知、不能見、不能入、不能得、不能徧解、不能出生、不能觀察、
│││ │ ││ 不能忍受、不能修行、不能安住、不能開示、亦復不能廣為人說、不能讚歎、不能指示、
│││ │ ││ 不能授與、不能攝取、不能勸進、不能教誨令其修習、令其安住、令其證入諸佛境界。◎
│││ │ ││【後是故下十句,結不見聞。可知。】
│││ │ │└─癸二 安住自乘故 分二
│││ │ │【第二何以故下,明安住自乘故。於中二:先正明住自乘故;二重徵釋成。】
│││ │ │ ┌─子一 正明住自乘故 分三
│││ │ │ │【初中三:初徵;次釋;後結。】
│││ │ │ │┌─丑一 徵
│││ │ │ ││◎何以故?◎
│││ │ │ ││【今初。徵云:何以闕勝德行。】
│││ │ │ │├─丑二 釋 分二
│││ │ │ ││┌─寅一 無智是住所以
│││ │ │ │││◎彼諸聲聞無有如是大智慧故,◎
│││ │ │ │││【次釋云:由無智慧,安住自乘不進修故。此文正同法華四大聲聞云:
│││ │ │ │││ 世尊令我等出於三界,得涅槃證。但彼自釋聞而不樂;此釋樂而不聞。小有異耳。
│││ │ │ │││ 有十一句分二:初句無智,是住所以;】
│││ │ │ ││└─寅二 正明住自乘
│││ │ │ ││◎依聲聞乘而出離故,入聲聞道得智慧故,修聲聞行求滿足故,住聲聞果為究竟故,
│││ │ │ ││ 悟解聲聞實諦智故,住於差別真實際故,樂住寂靜為涅槃故,於諸世間捨大悲故,
│││ │ │ ││ 遠離救護諸眾生故,恒住自事趣寂滅故;◎
│││ │ │ ││【餘十句正明住自乘。初總;餘別。別中:
│││ │ │ ││┌一道者,乘通因果;道多約因。望下八句,猶名為總。道略有四:
│││ │ │ │││┌一加行道,四善根等亦有異故。
│││ │ │ │││├二者見道。
│││ │ │ │││├三即修道。
│││ │ │ │││└四無學道。
│││ │ │ ││├第二句即修道,重慮諦理,通漏無漏。唯斷貪等,不能數習無分別智,
│││ │ │ │││ 離能所取二障粗重,妙用難思故。
│││ │ │ ││├三即無學道,唯得盡智及無生智,斷三界惑以為究竟,不得如來無漏蘊界斷二障習。
│││ │ │ ││├四五二句別明見道:
│││ │ │ │││┌四能住智,謂觀上下諦、八忍、八智,不能觀如及觀正智,唯斷煩惱不斷所知故。
│││ │ │ │││└五即所住生空法有為差別實際。此上二句,亦通餘道。
│││ │ │ ││└次有四句闕無住道:
│││ │ │ ││ ┌六由住涅槃,不能不住涅槃。
│││ │ │ ││ ├七、八由闕悲不化,不能不住涅槃。
│││ │ │ ││ └九自事有二:
│││ │ │ ││ ┌一約自利事,亦不能不住涅槃。
│││ │ │ ││ └二生空自事,則不能不住生死。以見生死是有是亂,別趣寂故。
│││ │ │ ││ 又十句中:初一住教;次二住行;次一住果;次二住理;後三闕利他行,住於自行。
│││ │ │ ││ 則教理行果並異菩薩。】
│││ │ │ │└─丑三 結
│││ │ │ │◎是故,雖在逝多林中,不見如是種種神變。◎
│││ │ │ │【後一句,結不見聞。】
│││ │ │ └─子二 重徵釋成
│││ │ │◎何以故?本於如來一切智性不能志求、不能積集、不能樂欲、不能出生、不能修習、
│││ │ │ 不能清淨、亦於如來三昧神通不能入、不能行、不能知見、不能證得。◎
│││ │ │【二何以故本於如來下,重徵釋成。徵云;何以住自乘。釋云:本在因中不習大故。然
│││ │ │ 因不由緣,故前闕因,不以緣釋;
│││ │ │ 緣必由因,故今闕緣,以無因釋。】
│││ │ ├─壬二 舉勝揀劣
│││ │ │◎何以故?如是境界唯諸菩薩廣大智眼乃能見知,非諸聲聞所行境故;◎
│││ │ │【第二何以故如是境界下,舉勝揀劣。徵云:何以不見。釋云:境勝器劣故。】
│││ │ └─壬三 結不見聞
│││ │◎以是因緣諸大聲聞雖復住在逝多林中,不見如來種種神變、種種加持、種種佛剎、種種嚴淨,
│││ │ 及大菩薩普徧眾會遊戲神通皆悉不見。◎
│││ │【第三以是因緣下,結不見聞。可知。】
│││ └─庚二 喻 分十
│││【第二譬如恒河下,喻說。文有十喻,以顯無盡:一鬼對恒河喻;二覺夢相對喻;三愚對雪山喻;四伏藏難
│││ 知喻;五盲不見寶喻;六淨眼無障喻;七徧處定境喻;八妙藥翳形喻;九二天隨人喻;十滅定不行喻。】
│││【此之十喻,自古諸德皆將配前所迷佛果十句,唯二天喻,喻上第二如來嚴好,餘皆如次。今解有二:
│││ 一總相則通;二隨勝則別。然皆通喻因果。不喻迷因,義不盡故。合文之中,亦言不見菩薩眾故。
│││ 而言通者,一一喻中皆通喻前迷諸勝德。以合多言不見如來諸神變故。
│││ 二別喻者,欲顯差別,從勝說故。若不別者,何俟多喻。但通因果及能所迷,有異昔解。十中
│││┌前九勝境為喻,以恒河等喻佛菩薩勝功德故,而具十德;
│││└後一約就劣法為喻,滅定不行喻二乘故。】
│││【就前九中,配其所迷佛菩薩德,及能迷中所闕因緣,並皆如次。文中
│││ 第一、第五、第十,單喻聲聞不見聞等;
│││ 二、三、四、七,雙喻菩薩及與聲聞見不見別;
│││ 六、八、九、三,佛對聲聞論見不見。有三類者,文影略耳。
│││ 實則諸喻通於迷悟,其能迷中亦有通別;通則皆喻闕諸因緣;別則隨勝一一各配。
│││ 前九喻闕德行;後一喻住自乘。】
│││【十喻各二:先喻;後合。】
│││ ┌─辛一 鬼對恆河喻 分二
│││ │【今初,鬼對恒河喻。其恒河清流,通喻佛及菩薩潤益甚深德;別喻如來神力菩薩境界。
│││ │ 以皆二段初總句故。其不見河,喻於二乘闕宿因中,初之三句,闕現緣中無最勝善。
│││ │ 文中二:先喻;後合。】
│││ │┌─壬一 喻 分二
│││ ││【喻中二:先明有失不見;後徵釋所以。】
│││ ││┌─癸一 明有失不見
│││ │││◎譬如恒河,於其兩岸,多有百千億無量餓鬼;倮露、飢渴、羸瘦、憔悴、皮肉筋骨、
│││ │││ 內外焦然、風飄日曝、徧體乾枯、烏鷲豺狼諸惡禽獸競來搏撮;為渴所逼,欲求水飲,
│││ │││ 雖住河側而不見河,設有見者,見其枯涸,或見流火或見煻煨。◎
│││ │││【今初,生分已盡,故稱為鬼。無生忍衣未得,名倮;法界行食不得,名飢;真解脫味未得,
│││ │││ 為渴。飢渴故餓。此上諸句並無真道,即是業餘。行苦所逼為體焦,即是苦餘。空見烏鷲;
│││ │││ 有見材狼。於有無諦作決定解,名為搏撮。諸惡禽獸,此言太寬。煩惱斷故。二經所無。
│││ │││ 若作所知,亦有理在。內含大機,有真脫分,名渴求水;身居法會,名住河側;不覩神變,
│││ │││ 名不見河;設覩神變,但自分境,名見枯等。謂佛用空,名為枯涸;無常所燒,是謂流火。
│││ │││ 無我無堅,如煻煨也。】
│││ ││└─癸二 徵釋所以
│││ ││◎何以故?深厚業障之所覆故。◎
│││ ││【二何以故下,徵釋所由。恒水決有,何緣不見。惡業障重,隨業變故。無明瞖瞙,喻於業障,
│││ ││ 是煩惱餘。】
│││ │└─壬二 合 分二
│││ │ ┌─癸一 合不見
│││ │ │◎諸大聲聞亦復如是,雖復住在逝多林中,不見如來廣大神變。◎
│││ │ │【二諸大聲聞下,合中亦二:先合不見。】
│││ │ └─癸二 合上徵釋
│││ │◎何以故?不樂種智,無明瞖瞙蔽其眼故;不曾種植一切智地勝善根故。◎
│││ │【後何以下,合上徵釋。此中無明,是不染汙所知障攝。故經揀云:不樂種智無明蔽故。
│││ │ 揀餘染汙。染汙無明後已斷故。上明有障。】
│││ │【不曾已下,明其無善。有障即前闕因三句。因不修習讚說神通,是故果中成種智障。
│││ │ 無善即是闕現緣中,無有如是勝善根故。亦即合前飢餓等也。】
│││ ├─辛二 覺夢相對喻 分二
│││ │【第二覺夢相對喻。斯即大小相對。夢即菩薩;覺為二乘。喻中天宮,通喻佛及菩薩高顯廣大德,
│││ │ 別喻如來嚴好。文云:諸莊嚴具及天衣服,皆喻嚴好,及喻菩薩集會已下十句勝德。其不見人,
│││ │ 即喻二乘闕因之中自不發心及不勸他發心二句;喻闕緣中無有如是見佛神通清淨智眼。
│││ │ 合文分明。】
│││ │┌─壬一 喻 分二
│││ ││┌─癸一 明夢者自見
│││ │││◎譬如有人於眾會中假寐昏寢,忽然夢見須彌山頂帝釋所住善見宮城,殊勝寶殿,園苑莊嚴;
│││ │││ 天子、天女百千萬億柔軟寶地普散天華;種種衣樹,出妙衣服;種種華樹,開敷妙華;
│││ │││ 諸珍寶樹,出諸珍寶;諸莊嚴樹,出諸嚴具;諸音樂樹,奏天音樂;無量諸天,於中遊戲。
│││ │││ 其人自見著天衣服,住止周旋,受諸快樂,◎
│││ │││【喻中分二:先明夢者自見,喻菩薩能知。】
│││ ││└─癸二 徵釋所以
│││ ││◎其眾會中一切人眾雖同一處,不見不知、不能觀察。何以故?
│││ ││ 此人夢中所見境界非彼眾會所能見故。◎
│││ ││【後其眾會中下,明餘不見,喻二乘不知。】
│││ │└─壬二 合 分二
│││ │ ┌─癸一 合夢者自知
│││ │ │◎一切菩薩及諸世主現前所見廣大莊嚴神通變化亦復如是,以得一切佛加持故,
│││ │ │ 以久積集善根力故,發一切智廣大願故,修習如來勝功德故,善住菩薩莊嚴道故,
│││ │ │ 圓滿一切種智門故,成就普賢諸行願故,趣入菩薩一切智地清淨解故,
│││ │ │ 遊戲菩薩一切三昧神通海故,觀察菩薩一切境界智無礙故;是故,悉見如來世尊不可思議
│││ │ │ 自在遊戲神通境界,能入、能知。◎
│││ │ │【二一切菩薩下,合中亦二:先合夢者自知。】
│││ │ └─癸二 合餘不知見
│││ │◎一切聲聞諸大弟子,雖有智慧具勝神通皆不能見、皆不能知。何以故?以無菩薩清淨眼故。◎
│││ │【後一切聲聞下:合餘不知見。】
│││ ├─辛三 愚對雪山喻
│││ │◎譬如雪山多諸藥草,猶如種植處處出生,有大良醫成就明智,知諸藥性差別功能,隨病所須,
│││ │ 於中採取,其諸捕獵放牧之人遊止其中,不見、不知,況能採取?此亦如是;以諸菩薩普入如來
│││ │ 智慧境界,出生菩薩種種遊戲,能了如來三昧境界,諸大弟子本不修習一切種智,不能利樂一切
│││ │ 眾生,雖復住在逝多林中,不見、不知如來三昧廣大神變。◎
│││ │【第三愚對雪山喻。亦雙喻菩薩二乘知不知等。
│││ │ 雪山良藥,通喻幽邃難見德;別喻如來遊戲菩薩三昧觀察頻申勇猛四句。
│││ │ 其捕獵等,喻二乘闕因不能不斷佛種及不攝眾生二句,喻闕緣中無微細觀察。
│││ │ 故下合云無有智眼。】
│││ ├─辛四 伏藏難知喻
│││ │◎譬如大地,眾寶所依,多諸伏藏,百千萬億珍奇雜寶,處處盈滿,一一莊嚴,無不備足;
│││ │ 有一丈夫聰慧明達,善知寶藏所在之處,及知眾寶功能勢力;其人復有大福德力,
│││ │ 能隨所欲自在而取,奉養父母、賑給宗親、老病窮乏靡不均贍,諸有所求咸令充足,
│││ │ 其餘無福無智慧人雖於寶處行、住、坐、臥,以無智故,不見、不知;此亦如是,
│││ │ 諸大菩薩以有清淨普遍智眼,於逝多林能入如來不可思議甚深境界,能見諸佛廣大神變,
│││ │ 能了諸佛一切法門,能入無邊佛三昧海,能勤供事一切如來,能以勝法開悟眾生,
│││ │ 能以四攝攝受群品,彼諸聲聞雖住林中不能得見如來神力,亦復不見菩薩眾會。◎
│││ │【第四伏藏難知喻。文亦雙喻:寶藏,通喻如來祕密難知德,別喻如來神通。
│││ │ 以妙用難測如伏藏故。喻菩薩供養受記成熟。以此三句是福是圓,是可重故。
│││ │ 其薄福人,喻闕因中不修諸度,及不勸他求智眼句。文並可知。】
│││ ├─辛五 盲不見寶喻
│││ │◎譬如有人以繒蔽目,至大寶洲行、住、坐、臥,不能得見寶樹、寶衣、寶香、寶果,眾寶形色,
│││ │ 貴賤功能,復有一人開目至彼一切皆見,悉能了知,諸菩薩等亦復如是,至於如來大法寶洲最勝
│││ │ 功德莊嚴之處,悉皆明見,諸大弟子雖在林中親近世尊,不見如來自在神變三昧境界,
│││ │ 亦不得見普徧莊嚴菩薩眾會。何以故?以諸聲聞與佛智慧不相應故,無明覆障蔽其目故,
│││ │ 無諸菩薩無礙智故,不能次第入法界故,以是因緣不見如來自在三昧差別神變。◎
│││ │【第五盲不見寶喻。其寶洲等,通喻因果逈絕難測德,別喻如來尊勝,寶聚寶洲可尊貴故。
│││ │ 喻於菩薩身業清淨智身圓滿。盲喻二乘闕宿因中,不修隨順一切智善,及不覺了出世善根,
│││ │ 喻闕緣中無不思議解脫門故。故喻中說自在而取。】
│││ ├─辛六 淨眼無障喻
│││ │◎譬如有藥名無垢光,若復有人用塗其眼,眼得清淨,一切闇色不能為障,其人有時處於夜暗無量
│││ │ 百千人眾之內,悉見彼眾形相、威儀、行住、坐臥,此人所有威儀、形相、進退、往來,
│││ │ 彼諸人眾皆不能睹,此亦如是;彼諸菩薩成就如來清淨智眼,悉能明見一切世間無有障礙,
│││ │ 其所顯示三昧神通廣大境界,大菩薩眾所共圍遶,諸大聲聞悉不能見。◎
│││ │【第六淨眼無障喻。通喻智照難量德,別喻如來妙行。以威儀進止人不知故,喻於菩薩願身示現。
│││ │ 不覩威儀,喻闕因中本不獲得菩薩能知廣大境界清淨眼句,喻闕現緣無有如是神通自在。
│││ │ 舊經淨光,乃是眼名。新經即是塗眼藥稱,義濫第八。然下第八以藥翳形,白日不見。
│││ │ 此中淨眼,在暗能見。】
│││ ├─辛七 處定境喻
│││ │◎譬如比丘於眾會中入徧處定,所謂:地徧處定、水徧處定、火徧處定、風徧處定、青徧處定、
│││ │ 黃徧處定、赤徧處定、白徧處定、天徧處定、種種眾生身徧處定、一切音聲語言徧處定、
│││ │ 一切所緣徧處定、入此定者,見其所緣地水等相,光明周徧,乃至一切所緣定境,其餘大眾
│││ │ 悉不能見,唯除有住此三昧者。此亦如是,如來所現不可思議三昧神通廣大境界,
│││ │ 一切菩薩能入、能知,一切二乘不知、不見。◎
│││ │【第七徧處定境喻。喻中,通喻周徧難思德,別喻如來威德。謂以定威德令周徧故,喻於菩薩色身
│││ │ 普徧及相好具足。不見定境,喻闕因中不求出世究竟大善及與不求一切菩薩廣大誓願,
│││ │ 喻闕緣中無如是廣大勢力。言徧處者,於一切處周徧觀察,無有門隙故。
│││ │ 瑜伽、智度、俱舍等論,皆說有十。今有十二,前八同彼,彼中第九名空徧處;十識徧處。
│││ │ 有此十者。先觀青等顯色普徧;次觀青等為何所依,知由地等;次思所觀由何廣大,知由於空;
│││ │ 次思能觀,知依於識。前八皆依第四靜慮,觀欲可見色;後二依無色定。
│││ │ 瑜伽十二云:何故徧處唯就色觸二處建立。由此二種共自他身徧有色界常相續故。
│││ │ 眼等根色唯屬自身,香味二塵不徧一切,聲聲有間,是故不說。
│││ │ 無色界中空徧一切,識所行境亦徧一切,故立此二。今以宗別,合空識二為天徧處。
│││ │ 前論所揀,皆容假想。稱性周徧,加於三事。
│││ │ 十名種種眾生身徧處者,即前所揀眼等根色。
│││ │ 十一語言音聲,即前聲塵。
│││ │ 十二一切所緣,即六塵境。收前香味及法塵境。例此天徧處定,可通諸天。
│││ │ 此亦如是下。合文可知。】
│││ ├─辛八 妙藥翳形喻
│││ │◎譬如有人得翳形藥,用以塗眼,身則隱蔽於眾會中,行住往來,無能見者,而能悉覩眾會中事;
│││ │ 應知如來亦復如是,成就智眼超出世間,普見世間無有障礙,所現三昧神通境界非諸聲聞之所能
│││ │ 知,唯除趣向一切智境諸大菩薩乃能得見。◎
│││ │【第八妙藥翳形喻。通喻隱顯超倫德,別喻如來加持,藥力所加,得自在故。喻於菩薩常光放光
│││ │ 變化三句,皆以隱顯得自在故。其不覩者,喻闕宿因,不從如來威力加持之所生故,及不能知
│││ │ 諸法如幻,喻闕緣中無有威德。】
│││ ├─辛九 二天隨人喻
│││ │◎譬如世人初始生時則有二天同時而生,一曰同生、二曰同名。彼天與人恒相隨逐,天常見人,
│││ │ 人不見天;如來亦爾,住不思議一切智智廣大三昧神通境界,諸大菩薩眾會莊嚴,
│││ │ 彼諸聲聞悉不能見。◎
│││ │【第九二天隨人喻。通喻微妙難壞德,別喻如來剎海。對而不見,喻於菩薩普徧方網及諸行圓滿。
│││ │ 不覩二天,喻闕因中不知如夢及與不得菩薩勇猛廣大志樂深歡喜句,喻闕緣中無有住處及無智眼
│││ │ 所行境故。】
│││ └─辛十 滅定不行喻 分二
│││ 【第十滅定不行喻。上九已喻闕因緣德。今此一喻喻住自乘。先喻;後合。】
│││ ┌─壬一 喻 分二
│││ │【喻中,先正明不行;後徵釋所以。】
│││ │┌─癸一 正明不行
│││ ││◎譬如比丘得心自在入滅盡定,想、受皆滅,六根作業皆悉不行,亦非涅槃,
│││ ││ 世變遷流不知、不覺。◎
│││ ││【初中,得心自在者。謂得滅定,除定障故;不入滅定,非心自在。】
│││ ││【想受皆滅者,滅心行也。此定亦名滅受想定。實則此定:身、語、心、行無不皆滅。
│││ ││ 故次句云六根作業皆悉不行。以厭想受而為先故,偏立名耳。先義云何?瑜伽論說:謂
│││ ││ 由聖者得非想定,復欲暫時住寂靜住,從非想處上求進心,求上進時,求上所緣竟無所得;
│││ ││ 無所得故滅而不轉,便證此定。意云:非想之地,猶有細想及捨受故。】
│││ ││【六根作業皆悉不行者,說都滅義。唯識論云:謂眼識等行相粗動,於所緣境起心勞慮,
│││ ││ 厭患彼故暫求止息,漸次伏除至都盡位,依此位立住滅定者。
│││ ││ 言作業者,即是依根起識等用,非如小乘說有第六,故並不行。
│││ ││ 言亦非涅槃者,此言揀濫。謂雖六根作業皆悉不行,而有第八持種之心,持壽煖等諸根不壞
│││ ││ 。故非涅槃。楞伽亦說入禪正受習氣種子皆悉不滅,妄生滅想。
│││ ││ 又依瑜伽第十二說六位無心,第六無心即是涅槃。
│││ ││ 今是第五滅定無心,故非涅槃。舊經失旨,云定力持故,不般涅槃。】
│││ │└─癸二 徵釋所以
│││ │◎何以故?由此定力所加持故。◎
│││ │【今經定力自釋不知世變所以。謂前徵云:既非涅槃,世變遷流,何不知覺。釋云:滅定力持,
│││ │ 雖非涅槃,而不知覺。若云定力持故不涅槃者,無定力持應般涅槃,便令此定為涅槃障。
│││ │ 昔例迦葉在鷄足山,定力持身,待彌勒下,故為此譯。此約羅漢合入無餘,由定力持,
│││ │ 待於慈氏。非是通途釋滅定意。亦非此中取喻本旨。
│││ │ 此中喻意,由滅定持令不知覺,以況聲聞由證實際不覩神通。非為釋於不涅槃難。】
│││ └─壬二 合 分二
│││ ┌─癸一 合在定不知世變
│││ │◎彼大聲聞亦復如是,雖復住在逝多林中,具足六根而於如來自在神變廣大境界不見、不知、
│││ │ 不解、不入,亦復不見菩薩眾會三昧神通。◎
│││ │【二彼大聲聞下,合中亦二:先合在定不知世變。此中略無。由住實際為不見因。】
│││ └─癸二 合上徵釋 分二
│││ ┌─子一 正合前喻意
│││ │◎何以故?◎
│││ │【後何以故下,合上徵釋。然有二意:一正合前第十喻意。
│││ │ 其徵意云:彼有根識,同居法會,何以不知佛菩薩境。釋云:如上喻說,定力持故,
│││ │ 雖有六根,不知世變。今實際力持,雖有六根,不知佛境。】
│││ └─子二 通結十喻 分三
│││ 【二者此文居末,通結十喻。文分為三:一徵釋不見所以;二結不見聞;三重徵結成。】
│││ ┌─丑一 徵釋不見所以 分三
│││ │┌─寅一 通結十喻
│││ ││◎如來境界微細、甚深,祕密、廣大,難見、難知、難量、難測,
│││ ││ 超過一切世、出世間不可思議無能壞者,◎
│││ ││【今初二意:一以十句通結十喻;謂前徵云:何以廣譬明其不知。
│││ ││ 釋云:佛菩薩境甚深微細;乃至非是二乘境故。】
│││ │├─寅二 別結十喻
│││ ││【二以十句別結十喻:
│││ ││ 唯初二句,謂甚深、微細結第一喻。恆河一水隨見異故。
│││ ││ 二以祕密結覺夢喻;與夢同處而不知故。
│││ ││ 三以廣大結雪山喻;處處出生諸藥草故。
│││ ││ 四以難見結伏藏喻。
│││ ││ 五以難知結寶洲喻。
│││ ││ 六以難量結淨眼喻。
│││ ││ 七以難測結徧處喻。
│││ ││ 八超過一切結妙藥翳形。
│││ ││ 九不可思議結二天隨逐。
│││ ││ 十無能壞者結滅定不行。】
│││ │└─寅三 總結
│││ │◎非諸聲聞及辟支佛所知境故。◎
│││ │【非諸已下,總結非境。】
│││ ├─丑二 結不見聞
│││ │◎是故,如來自在神力所現境界,不可思議眷屬莊嚴菩薩眾會,及逝多林普徧一切無量
│││ │ 阿僧祇清淨世界,如是等事,一切二乘悉不能見。◎
│││ │【二是故下,結不見聞。因果勝境,彼皆不見。】
│││ └─丑三 重徵結成
│││◎何以故?以非菩薩廣大器故。◎
│││【三何以下,重徵結成。以非大器,故不堪受。上來法喻,廣顯聲聞不見聞等。
│││ 問:般若經明一切聲聞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法忍;若是其忍,何以上言無菩薩德?
│││ 答:大乘該於小乘,則智斷皆是其忍。小智不知大智,故今不見不聞。又智論說般若有二:一共般若;
│││ 二不共般若。共般若,智斷皆忍;不共般若,故彼不聞。智論自指不思議經為不共故。
│││ 又約法華:若已開顯,則權為實漸,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若權實對辨,則小如聾盲。故云:
│││ 假使滿世間,皆如舍利弗,盡思共度量,不能知佛智。
│││ 其猶黎庶以對於王,以王收人,率土之內皆王人也;以人對王,則貴賤等倫,天地懸隔。
│││ 以性普收,一切眾生無不具有如來智慧,況於二乘無漏因果;
│││ 若辨教行,權教菩薩久修六度尚不信聞,況於二乘而能知見。
│││ 二乘上首尚如聾盲,凡夫外道居然絕分。故知聾盲於勝有力。力用交徹,成大緣起。餘如前說。】
││├─丁六 偈頌讚德分 分十
│││【大文第六爾時東方下,偈頌讚德分。既至詠德,顯所證故。此中菩薩,即前新集。纔集即讚,正讚正集。
│││ 二乘便迷,無有前後。文不累書,故編為次。若將此偈居迷失前,理亦可通,以二乘中言不聞故。
│││ 而諸經本皆居後者,偈說二乘不能測故,與普賢偈為一類故。若偈於前,則謂讚後方始迷故。】
│││【十方菩薩,即為十段:前二別讚道場;後八通讚佛德。十段皆二:先舉人辨儀;後以偈讚德。】
│││┌─戊一 東方十頌 總讚一會 分二
││││┌─己一 舉人辨儀 分二
│││││┌─庚一 標
││││││◎爾時,東方毘盧遮那焰願藏光明菩薩摩訶薩,◎
││││││【今初,東方舉人辨儀中:先標說人;】
│││││└─庚二 辨說偈儀
│││││◎承佛威力,觀察十方,而說偈言:◎
│││││【後承佛下,辨說偈儀。承佛威力,表無我慢,法有本故。觀察十方,示無偏心,欲普被故。亦可
│││││ 承佛威力,示無偏心,徧承十方一切佛故。普觀十方,亦無我慢。不謂大會傍無人故。下皆倣此。】
││││└─己二 以偈讚德 分二
││││ ┌─庚一 總
││││ │◎汝等觀佛智,微妙難思議,於此逝多林,神變無能勝。◎
││││ │【二偈詞中,總讚一會。十頌分二:初總;】
││││ └─庚二 別 分二
││││ 【餘別。別中亦二:前四歎如來;後五歎菩薩。】
││││ ┌─辛一 歎如來
││││ │◎大覺威神力,顯現無數行,迷惑諸世間,不解佛深法。
││││ │ 甚深法王法,無量難思議,所現諸神通,舉世無能測。◎
││││ │【前中三:初二歎內德:一廣;二深。】
││││ │◎諸佛所現相,稱揚不可盡,雖以相嚴身,所現皆無相。◎
││││ │【次一歎外相,而寂用無礙。】
││││ │◎佛種種神變,顯現逝多林,所現皆甚深,言辭莫能及。◎
││││ │【後一結成今用。】
││││ └─辛二 歎菩薩
││││◎不思議億剎,具德諸菩薩,眾會廣莊嚴,奉佛故雲集。◎
││││【後五歎菩薩中:一總顯雲集。】
││││◎大願悉皆滿,威儀無所著,難思心境界,舉世莫能知。◎
││││【二行願深廣。】
││││◎利智辟支佛,及彼大聲聞,皆悉不能知,菩薩行境界。◎
││││【三對劣顯深。】
││││◎菩薩智甚深,最勝難超越,建立精進幢,一切無能動。◎
││││【四對他顯勝。】
││││◎已入無量定,已得大名稱,顯現大神通,徧周於法界。◎
││││【五定用普周。】
│││├─戊二 南方十頌 唯歎菩薩 分二
││││┌─己一 舉人辨儀 分二
│││││┌─庚一 標
││││││◎爾時,南方難摧伏速疾精進王菩薩摩訶薩,◎
│││││└─庚二 辨說偈儀
│││││◎承佛威力,觀察十方,而說偈言:◎
││││└─己二 以偈讚德 分二
││││【第二南方唯歎菩薩。十頌分二:前七,正歎菩薩。後三,結歸如來。故歎菩薩,便為讚佛。】
││││ ┌─庚一 正歎菩薩
││││ │◎汝觀諸佛子,妙智功德藏,能集菩提行,安樂諸世間。◎
││││ │【前中三。初二歎內德:前偈,二嚴利物;】
││││ │◎三昧妙威神,智慧無邊際,彼心及境界,一切皆甚深。◎
││││ │【後偈,定智甚深。】
││││ │◎今此逝多林,正遍知住處,菩薩眾雲集,普現大莊嚴。
││││ │ 汝觀無所著,菩薩大眾海,各坐蓮華座,安處於道場。◎
││││ │【次二偈,指其外相。】
││││ │◎無去亦無來,無依無所著,究竟離分別,普現於十方。◎
││││ │【後三,寂用無礙。於中初一無心普周:上三句寂;下一句用。彼現不去,此現不來,不依於體,
││││ │ 不著於相,斷分別根,為究竟離,故能普現。】
││││ │◎勇猛大智幢,堅固無能動,能於無相海,現相滿塵方。◎
││││ │【次一偈無相現相。寂然不動,方能遂通。微塵十方,無不皆滿。上經云:如來非以相為體,
││││ │ 但是無相寂滅法,身相威儀悉具足,世間隨樂皆得見。】
││││ │◎十方諸億剎,一切諸佛所,普詣不分身,悉離有無相。◎
││││ │【後一偈不分而徧。秋空一月,頓落百川。即體之用,故能普詣。即用之體,故不分身。
││││ │ 非本身一為不分也。下摩耶云:非一處住;非多處住。故結句云:離有無相。
││││ │ 有一多相,將何能令不分而徧;
││││ │ 無一多相,復將何法普詣十方。
││││ │ 由離有相故能不分;
││││ │ 由離無相故能普詣,為自在也。】
││││ └─庚二 結歸如來
││││◎汝觀釋師子,種種力神通,能令大威德,菩薩皆雲集。◎
││││【後三結歸如來中,初一偈,結歸佛力。】
││││◎法界無分別,諸佛身亦然,世間唯假名,佛子咸通達,◎
││││【二一偈,結知佛境。初句所等,即法性身;次句能等,通其報化。皆等真法界故。
││││ 世間唯假名,拂其言迹。既理智契合,性相一如。說有三身,隨俗說耳。
││││ 故舊經云:一切諸佛法,法界悉平等,言說故不同,此眾咸通達。】
││││◎諸佛住真實,寂滅平等際,常轉差別輪,無動無分別。◎
││││【三一偈,結歎佛德。此是佛德,菩薩所依。】
│││├─戊三 西方十頌 歎智用應時德 分二
││││┌─己一 舉人辨儀 分二
│││││┌─庚一 標
││││││◎爾時,西方普徧出生吉祥威德王菩薩摩訶薩,◎
│││││└─庚二 辨說偈儀
│││││◎承佛威力,觀察十方,而說偈言:◎
││││└─己二 以偈讚德 分二
││││【第三西方,此下八段,唯歎佛德。實通諸德,隨多顯名。今此歎智用應時德。
││││ 十頌分二:前三法說;後七喻明。】
││││ ┌─庚一 法說
││││ │◎汝觀無上士,廣大智圓滿,不擇時非時,演法恒無盡。◎
││││ │【前中,初一長時演法德。根熟為時,不熟非時。今不擇故,說常無盡。
││││ │ 而舊經云善達時非時,與此文反。】
││││ │◎能摧諸外道,種種差別見,普隨眾生心,為現神通力。◎
││││ │【次一摧邪現通德。】
││││ │◎正覺非有量,亦復非無量,若量若非量,牟尼悉超越。◎
││││ │【後一結德深廣。應持不窮其頂,目連不究其聲,等覺不知其智。稱理無邊,故非有量。
││││ │ 丈六千尺,隨現萬殊。語其真體,量周法界。根不熟者,不令其聞。稱法而知,佛方究盡。
││││ │ 故非無量。下半雙結,乃有二意:一者結上。非量無量,即是超越。二者拂上。
││││ │ 假無量以遣量,亦非無量;
││││ │ 假量以遣無量,亦非有量。故雙拂之。量與無量,皆是妄想。
││││ │ 楞伽經云: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故遣之復遣之,以至於無遣。方為寂默超越之義。】
││││ └─庚二 喻明
││││◎如日處虛空,光明恒徧照,佛智亦如是,能除三世暗。◎
││││【後七喻中:一喻前廣大,亦根本遣惑。】
││││◎譬如淨滿月,一切皆樂見,佛德圓滿時,見者咸欣悅。◎
││││【二喻前圓滿,亦後得益生。】
││││◎譬如空中日,周行無暫已,諸佛現神通,相續恒無盡。◎
││││【三喻前現通,兼演法無盡。】
││││◎譬如十方空,不礙於諸剎,智燈照世王,無礙心如是。◎
││││【四喻前摧見,心如虛空,不礙異見,方能摧故。】
││││◎譬如世間地,一切同所依,諸佛於眾生,為依亦如是。◎
││││【五喻前隨眾生心。】
││││◎譬如迅疾風,行空無所礙,佛智亦如是,不礙於世間。◎
││││【六喻化而無染。】
││││◎譬如大水輪,世界所依止,三世佛亦然,恒依智輪住。◎
││││【七喻總依佛智。此上二偈,喻前超量。如風行空。故非有量,不壞依持,故非無量。】
│││├─戊四 北方十頌 歎三歎深廣德 分二
││││┌─己一 舉人辨儀 分二
│││││┌─庚一 標
││││││◎爾時,北方無礙吉祥勝藏王菩薩摩訶薩,◎
│││││└─庚二 辨說偈儀
│││││◎承佛威力,觀察十方,而說偈言:◎
││││└─己二 以偈讚德 分二
││││ ┌─庚一 標三德
││││ │◎譬如大寶山,普益諸含識,見佛亦如是,能生出世智。◎
││││ │【第四北方十偈九喻,歎三德深廣德。於中二:前三標三德:一恩;】
││││ │◎譬如大海水,深廣淨無垢,見佛亦如是,能消諸渴愛。◎
││││ │【二斷;】
││││ │◎譬如須彌山,高出於大海,智山亦如是,安住深法海。◎
││││ │【三智。】
││││ └─庚二 釋成
││││◎譬如深大海,眾寶之所生,覺海亦如是,能生諸智寶。◎
││││【後七釋成。即分為三:初三釋智德,
││││ 於中一能生智,謂依根本智生後得智;依後得智,能生菩薩二乘等智。】
││││◎世雄甚深智,無數亦無量,所現諸神通,無能測量者。
││││ 譬如巧幻師,幻作種種相,佛智亦如是,現化量難思。◎
││││【後二偈明深廣智,依體起用,難測量故。文唯一喻;】
││││◎譬如摩尼珠,所欲皆隨意,佛寶亦如是,能滿諸淨願。
││││ 譬如光淨寶,徧照於虛空,佛寶亦復然,普照於群有。◎
││││【次二成恩德,滿願照生故。】
││││◎譬如八面寶,照現於諸方,無礙大智燈,徧照於法界。
││││ 譬如水清珠,能清諸濁水,見佛亦如是,諸根悉清淨。◎
││││【後二成斷德,契理淨根故。】
│││├─戊五 東北方十頌 歎普益眾生德 分二
││││┌─己一 舉人辨儀 分二
│││││┌─庚一 標
││││││◎爾時,東北方妙變化遍法界願月王菩薩摩訶薩,◎
│││││└─庚二 辨說偈儀
│││││◎承佛威力,觀察十方,而說偈言:◎
││││└─己二 以偈讚德
││││◎譬如帝青寶,照物皆同色,眾生見佛時,同佛菩提色。◎
││││【第五東北方十頌,歎普益眾生德。於中分五:初一偈令物智同。】
││││◎一一剎塵中,諸佛現神變,念念常不斷,所化皆清淨。◎
││││【二一偈普使障淨。】
││││◎甚深希有智,不可得思議,菩薩乃能知,群生莫能入。◎
││││【三有一偈明其益深,菩薩方了故。】
││││◎佛身極清淨,具足相莊嚴,普入於法界,成就諸菩薩。
││││ 不可思議剎,皆現成正覺,降魔坐道場,菩薩眾圍遶。
││││ 釋迦無上尊,於法恒自在,一切極微剎,神通不可量。
││││ 菩薩種種行,無礙妙光明,佛力不思議,一切皆能現。◎
││││【四有四偈,明其益徧:一入法徧;二成道徧;三神通徧;四示行徧。】
││││◎佛子應善學,甚深諸佛法,證入諸法中,無著智境界。◎
││││【五有三偈。結勸修學:先一正勸。】
││││◎法王大威力,常轉妙法輪,所現諸神通,能淨十方界。
││││ 甚深圓滿智,世間真實寶,佛智大龍王,隨心悉能濟。◎
││││【後二釋勸:一作用普淨故;二隨心能濟故。】
│││├─戊六 東南方十頌 歎大用難思德 分二
││││┌─己一 舉人辨儀 分二
│││││┌─庚一 標
││││││◎爾時,東南方法慧光明威德王菩薩摩訶薩,◎
│││││└─庚二 辨說偈儀
│││││◎承佛威力,觀察十方,而說偈言:◎
││││└─己二 以偈讚德 分三
││││【第六東南方十頌,歎大用難思德。於中三:初三明難思人;次四出難思法;後三明能知人。】
││││ ┌─庚一 明難思人
││││ │◎盡十方三世,一切大聲聞,不能知如來,所有微妙法。
││││ │ 復盡彼三世,十方諸緣覺,亦不知如來,所有神通事。
││││ │ 況復處流轉,盲瞑諸凡夫,結使之所縛,而能測佛境?◎
││││ │【今初,初二小乘;後一凡夫。二乘惑盡,尚不能知。凡夫具縛,何能思佛故。】
││││ ├─庚二 出難思法
││││ │◎如來無礙智,過量及非量,離於語言道,一切無能說。◎
││││ │【二有四偈出難思法:一離言故。言絕之理,言生則喪;理圓言偏,故不可說。
││││ │ 淨名由默,意令亡言。】
││││ │◎佛以相嚴身,凝光如滿月,曩劫因修忍,化現於十方。◎
││││ │【次一明因深故。以法望喻,乃有三意:一相具如月滿;二忍果為端嚴;三化現如光照。
││││ │ 故此月喻,若不在初,即應居末。今當第二,但喻相嚴。】
││││ │◎諦觀諸佛力,三昧及神通,億劫共思量,不能知少分。◎
││││ │【次一偈明量廣故。】
││││ │◎諦觀諸佛智,自覺妙難思,一一功德門,無能測邊際。◎
││││ │【後一偈具深廣故。謂無邊之德,一一無邊,唯是自覺聖智境故。】
││││ └─庚三 明能知人
││││◎若有發大願,愛樂於佛法,於斯難見境,通達不為難。◎
││││【三有三偈顯能知人:一具願樂故;】
││││◎若以清淨心,精勤集福智,具足大功德,聞教能隨入。◎
││││【二集福智故;】
││││◎若人依佛慧,志願亦弘深,是向佛菩提,當成一切智。◎
││││【三依佛智故。若有此三,不隔凡聖。尚當成佛,況不能知。】
│││├─戊七 西南方十頌 歎智身難思德 分二
││││┌─己一 舉人辨儀 分二
│││││┌─庚一 標
││││││◎爾時,西南方摧碎一切魔力智幢王菩薩摩訶薩,◎
│││││└─庚二 辨說偈儀
│││││◎承佛威力,觀察十方,而說偈言:◎
││││└─己二 以偈讚德 分四
││││ ┌─庚一 總顯難思
││││ │◎智身無所著,遠離於身相,難思佛境界,眾聖莫能知。◎
││││ │【第七西南方十頌,歎智身難思德。於中分四:
││││ │ 初一總顯難思。聖尚不知,況於凡小。以思心動亂,乖佛智故。】
││││ ├─庚二 舉因顯果
││││ │◎不思議淨業,起此微妙身,相好及光明,三世無能礙。◎
││││ │【二有一偈舉因顯果。難思業成,豈是思境。】
││││ ├─庚三 示難思相
││││ │◎遍照於世間,法界恒清淨,開佛菩提門,常生一切智。◎
││││ │【三有六偈示難思相:一生佛智故。此偈三意:一徧;二常;三勝。
││││ │ 勝謂開菩提門,從菩提門入涅槃性。初地經云:以一三菩提,知一切法界即涅槃相。出現品云:
││││ │ 如來有無量成正覺門。徧常且勝,安能思議。】
││││ │◎體淨無諸垢,遠離一切障,猶如世間日,普放智光明。◎
││││ │【二普淨障故。】
││││ │◎永絕三界流,能除生死怖,成就諸菩薩,令滿菩提願。◎
││││ │【三普滿願故。】
││││ │◎顯現無量色,此色無依住,所現雖無量,一切難思議。◎
││││ │【四現深廣故。隨機現色,若摩尼隨映;體非是色,如萬像依空。空不可依,故色無依住。
││││ │ 隨現差別,廣故難思。無依之色,色即非色,又難思也。故上經云:諸佛亦如是,普現無量色,
││││ │ 非心所行處,一切莫能覩。】
││││ │◎佛於一念中,普現難思事,菩提深境界,無有能測知。
││││ │ 佛於一念中,顯現三世佛,所現雖無盡,念性曾無異。◎
││││ │【五六二偈念智融故。然五約橫現;六約竪現。然舊經中二偈皆智,即是佛智。故彼經云:
││││ │ 菩提一念頃,能覺一切法,云何欲測量,如來智邊際,一念悉明達,一切三世法,故說佛智慧,
││││ │ 無盡無能壞。梵本大意,亦同舊經。】
││││ └─庚四 結勸修學 分二
││││【四有二偈結勸修學。於中:前偈正勸;後偈釋勸。】
││││ ┌─辛一 正勸
││││ │◎智者應善思,念念恒相續,唯智無別業,專向佛菩提。◎
││││ │【前中,初句令善;次句令常;次句示所思法唯得思智;末句一心勝進。言善思者,無思思故,
││││ │ 上言不思;今令思者,但言難思,非無思也。故舊經云應如是思。真如相迴向云:
││││ │ 菩薩住是不思議,於中思議不可盡,入是不可思議處,思與非思俱寂滅。故難思議。】
││││ └─辛二 釋勸
││││◎是法難思議,性離於言說,亦非心境界,諸佛從此生。◎
││││【後偈釋勸者。從難思境生於諸佛,故應倣習杜絕思議。初一句標;次二句釋;末句結能生。
││││ 性離於言,亡言方契。本非心境,思何能知。無思之思,智體澄湛,生諸佛矣。】
│││├─戊八 西北方十頌 歎佛深廣難知德 分二
││││┌─己一 舉人辨儀 分二
│││││┌─庚一 標
││││││◎爾時,西北方毘盧遮那願智星宿幢菩薩摩訶薩,◎
│││││└─庚二 辨說偈儀
│││││◎承佛威力,觀察十方,而說偈言:◎
││││└─己二 以偈讚德 分二
││││【第八西北方十頌,歎佛深廣難知德。具菩薩行,方能知故。於中分二:前五別具諸行;後五具無住行】
││││ ┌─庚一 別具諸行
││││ │◎淨念離癡亂,勇猛恒持法,圓滿智能觀,無盡菩提海。◎
││││ │【今初,即為五行:一寂照雙流行。淨者,寂無妄惑,故能離亂;念者,照能明記,故能離癡。
││││ │ 此二常恒,方為勇猛,便持真法性淨菩提。能觀智圓,合菩提性。深不見相,廣無邊涯;
││││ │ 湛然常恒,為無盡海。大般若云:覺法自性,離諸分別,同菩提故。】
││││ │◎若得決定解,則能入佛境,自在智從生,永斷諸疑惑。◎
││││ │【二決定斷疑行。】
││││ │◎念念心增進,所行無懈倦,於法常志求,究竟諸佛法。◎
││││ │【三志樂無斷行。】
││││ │◎從彼諸善根,能生廣大信,常樂常觀察,無相無依住。◎
││││ │【四積善離相行。】
││││ │◎億劫常修集,圓滿諸善根,皆為佛菩提,證於無比樂。◎
││││ │【五長時修證行。】
││││ └─庚二 具無住行 分二
││││【後五成無住行。於中分二:前二正說;後三釋成。】
││││ ┌─辛一 正說
││││ │◎行於生死中,不著於生死,於法無疑惑,常樂佛境界。◎
││││ │【今初,初偈不住生死涅槃行:
││││ │ 初句有大悲故,行於生死,不住涅槃;
││││ │ 次句有大智故。不住生死,不捨涅槃。無住涅槃,唯佛境界。既俱不住,何所疑哉。】
││││ │◎於諸有為法,世間虛妄樂,永離貪著心,專求佛功德。◎
││││ │【後一偈不住有為無為行:三句不住有為;第四句不住無為。
││││ │ 又上三句不盡有為,以具智慧了世空故;第四句不住有為,諸佛功德非有為故。】
││││ └─辛二 釋成
││││◎凡夫迷佛智,沒溺生死流,菩薩無著心,普救咸令出。◎
││││【後三偈釋成者。一云:由生倒惑,常處生死,處而不染,方能普救;此釋初偈。】
││││◎菩薩無動行,舉世無能測,普現隨類身,等與群生樂。◎
││││【次一偈云:普現無動,方棄有為而能徧修;此釋第二。】
││││◎已淨菩提智,於世起慈悲,如日出世間,光照無邊際。◎
││││【後一總釋不住所以,具悲智故。】
│││├─戊九 下方十頌 歎佛難可見聞德 分二
││││┌─己一 舉人辨儀 分二
│││││┌─庚一 標
││││││◎爾時,下方破諸蓋障勇猛智自在王菩薩摩訶薩,◎
│││││└─庚二 辨說偈儀
│││││◎承佛威力,觀察十方,而說偈言:◎
││││└─己二 以偈讚德 分二
││││ ┌─庚一 標名難聞
││││ │◎無量億千劫,佛名難得聞,況復於現前,見佛除疑惑。◎
││││ │【第九下方十頌,歎佛難可見聞德。於中分二:初一標名難聞,以況於見;】
││││ └─庚二 別顯益物之相
││││◎如來無盡智,照世圓滿燈,三世流福河,能令眾清淨。◎
││││【餘九別顯益物之相。於中五:初一福智淨眾益;】
││││◎如來妙色身,清淨無過失,億劫常瞻仰,其心無厭足。
││││ 佛子善觀察,如來妙色身,智淨恒無著,能成自他利。◎
││││【次二色身二利益;】
││││◎如來深智力,無盡妙辯才,開佛菩提門,所說皆無礙。
││││ 牟尼徧照尊,導彼難思眾,授勝菩提記,令登解脫門。◎
││││【次二說法授記益;】
││││◎廣大福德聚,出興於世間,開悟諸群生,令集菩提行。
││││ 曾供養諸佛,智度恒清淨,能破諸惑網,永除惡道怖。◎
││││【次二集善除疑益;】
││││◎能觀兩足尊,發大菩提願,獲佛自在力,能生大智光。
││││ 若見人中尊,求佛心決定,當知如是人,必獲如來智。◎
││││【後二起願成果益。】
│││└─戊十 上方十一頌 歎佛大恩深重德 分二
│││ ┌─己一 舉人辨儀 分二
│││ │┌─庚一 標
│││ ││◎爾時,上方普徧法界大願際菩薩摩訶薩,◎
│││ │└─庚二 辨說偈儀
│││ │◎承佛威力,觀察十方,而說偈言:◎
│││ └─己二 以偈讚德 分二
│││ ┌─庚一 總舉佛德
│││ │◎牟尼殊特尊,眾德皆圓滿,見者心清淨,迴向大菩提。◎
│││ │【第十上方十一頌,歎佛大恩深重德。於中二:初一總舉佛德;】
│││ └─庚二 別明恩德
│││◎如來興出世,寂靜大慈悲,普轉妙法輪,利益諸含識。◎
│││【餘十別明恩德。於中四:初一標舉恩德。】
│││◎佛於無量劫,勤苦為眾生,云何諸眾生,能報大師恩?◎
│││【二有一偈出恩所由,謂因深故。】
│││◎寧受三塗苦,備經無量劫,終不捨如來,而求於出離。
│││ 寧代諸眾生,永受輪迴苦,終不捨如來,而求於少樂。
│││ 寧惡道多劫,受苦聞佛名,不願生善道,暫時不聞佛。
│││ 寧地獄多劫,受苦常見佛,不願離三塗,生無佛法處。◎
│││【三有四偈。發荷恩心。】
│││◎何故於惡道,而無厭離心?由見於法王,智慧常增長。
│││ 見佛自在力,能除一切苦,得入諸如來,甚深智境界。
│││ 若得見佛時,滅除諸惡趣,增長福智芽,必獲菩提果。
│││ 眾生若見佛,能破種種疑,世出世間樂,所願皆圓滿。◎ (經02 終)
│││【四有四偈釋荷恩意。】
│││【十方菩薩,初一為總;餘九為別。同異成壞,準思可知(下第三經)。】
- Jan 15 Wed 2014 11:56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疏(四十華嚴疏)》(9-1) (善財童子五十三參) 唐 大崇福寺沙門 澄觀 述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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